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马丁·伊登 作者:杰克·伦敦 内容简介 杰克伦敦是美国最著名的工人出身的作家,《马丁伊登》是他著名的自传体小说。主人公青年水手马丁伊登出于偶然,结识了上流社会的一位小姐罗丝,受到她的启发,发愤自学,以自己丰富多彩的经历为素材,开始了艰苦的创作生涯。尽管处处碰壁,他仍不愿听从罗丝的安排,进她父亲的事务所,做个有为青年。后来他突然时来运转,以前被退回的稿件纷纷得到发表,成为当红作家。以前看不起他的亲友都争先恐后地来请他吃饭,连已和他决裂的罗丝也主动前来投怀送抱。这使他看清了这个世态炎凉的社会,对爱情所抱的美妙幻想也彻底破灭 作为一部青年成长小说,《马丁伊登》受到一代代青年读者的欢迎。 译本序 美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杰克·伦敦在他文学生涯的巅峰时期,接连发表了两部长篇小说:《铁蹄》(一九〇八年二月)和《马丁·伊登》(一九〇九年九月)。这是他最成熟的作品。前者为政治幻想小说,是他根据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对美国资产阶级政权的反动性和工人运动中的机会主义路线作出科学分析后写成的革命文学作品。在主人公欧内斯特·埃弗哈德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伦敦本人的社会抱负和革命热忱。伦敦并且把自己个人经历的不少方面赋予了埃弗哈德:出身于工人阶级,度过贫困的童年,过早地从事艰苦的体力劳动,依靠刻苦自学,终于以雄辩的口才、卓越的领导才能,积极献身于社会主义事业。原来伦敦在一九〇〇年前后的十多年中,曾以火样的热情为美国社会党在口头和笔头上宣传革命思想,深受同志们和广大劳动群众的拥戴。如果他以全部精力投入革命运动的话,他原可以像埃弗哈德那样成为美国无产阶级的一个杰出领袖。但是他毕竟更主要的是个富有才华的文艺作家,在当时的美国文坛和世界文学史上占有特殊的地位。在短短十六年的创作生涯中,他给我们留下了近五十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达十九部,短篇小说和论文的结集十八部。正像在《铁蹄》中那样,伦敦在这许多作品中都或多或少地反映了他自己的经历和性格,尤其是《马丁·伊登》,可以说直截了当地再现了他的个人奋斗史,完整地反映了他早年刻苦自学、坚持写作的过程,展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一个有良心的作家的命运,并且他给马丁安排的悲剧性的下场,最后也不幸而言中地落到他自己的头上。因此这样一部深刻的文学作品被公认为伦敦的代表作,是并不奇怪的。 《马丁·伊登》是部相当复杂的作品,因为伦敦本人的生平就是相当复杂而不平凡的。 一八七六年一月十二日,他生于旧金山,是跑码头的星相家威廉·亨利·钱尼和关亡人弗洛拉·韦尔曼的非婚生子。他生下后才八个月,弗洛拉嫁给流落在旧金山市场街南面工人区中的破产农民约翰·伦敦。他们为了生活,经常搬家。老伦敦先后当过木匠、泥瓦工,还开办杂货铺,兴办小农场、养鸡场。小杰克十岁时,全家定居在和旧金山隔海湾相望的奥克兰城。不久,他就起早摸黑地上街卖报,打零工,挣钱贴补家用。十三岁,小学毕业后,进罐头厂工作,经常加班苦干,往往一口气干十八到二十小时,为了省车钱,下班后还得拖着疲惫的双脚走回家去。由于一八九三年发生经济大恐慌,失业人数激增,杰克好不容易在一家黄麻厂里找到一份苦差使,几个月后,进发电厂当炉灶工,干了日班再加班,每天十三小时,每月只能挣得三十元。后来得悉老板利用他好强肯干,辞退了两名工人,其中一人被迫自杀。伦敦惊呆了,就此歇手不干。一八九四年春,在残酷的阶级斗争中,他离开加利福尼亚州,去参加失业工人到首都华盛顿请愿的进军,沿途扒火车,挨户乞讨,看到民生疾苦,尝遍人间辛酸,深刻体会到劳苦大众相濡以沫的生死感情。他在一九〇七年发表的叙述他流浪经历的回忆录《我在社会底层的生活》中沉痛地写道:“在美国各地,我曾一再地在山上的大厦乞讨时遭到拒绝;而从溪边或沼地上的窝棚里却总能得到吃食,那里破窗户上塞着破布烂袄,做母亲的劳累过度、形容憔悴。你们这帮自以为乐善好施的人啊!到穷人中间去向他们学习吧,因为只有穷人才是乐善好施的。……丢一块骨头给狗算不上慈善行为。慈善行为乃是,当你像狗一般饿得发慌时,和狗一起啃一块骨头。”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的人间地狱里打过滚的苦命人,才写得出如此感人肺腑的章节。对被剥削被侮辱的人们的深厚感情构成了伦敦一生的基调,因此,他后来加入社会党,在讲演、论文和文艺创作中作为人民的代言人,大胆地向统治阶级提出挑战。 另一方面,从十岁在街头卖报时起,他常上奥克兰沿海湾的码头溜达。他爱上了海洋,好歹攒下了钱买了条旧的小船,在旧金山湾中航行起来。他勇敢大胆,和别的报童殴斗,并出入酒馆,结识形形色色的冒险家。罐头厂的苦活使他产生了强烈的反感。他从热爱他的黑种保姆处借到了三百元,买下一条单桅小帆船,伙同一批同好,做起“蚝贼”来,第一夜出袭海湾中的私人水产养殖场,把抢到的东西在奥克兰码头上高价出售,就弄到等于罐头厂三个月工资的一大笔钱。他冒着被枪杀的危险,参加械斗,六个月内,威震海湾,成为“蚝贼之王”。当时他才十五岁。后来,渔巡队要他去当警官,酬劳是把违法者所交的罚款,半数归他。他先后干了近一年,因对上级贪赃受贿的无耻行径越来越不满,终于愤而辞职。一八九三年一月,搭“苏菲·萨瑟兰号”上日本、朝鲜、白令海去捕猎海豹。水手们欺他年小,他凭着口齿伶俐、英勇大胆,终于赢得跟他们平起平坐的地位。这使他心里牢固地树立了强烈的个人主义思想,自以为是个体力方面的“强者”,凭他一身铜筋铁骨,定能从社会阶梯上向上爬。 但是冷酷的现实给了他当头一棒。在流浪中,他接触到很多因劳累过度弄垮了身体而被资本家一脚踢开的工人,明白等待着他自己的也将是这种命运。一八九四年六月,他在尼亚加拉瀑布城以“流浪罪”被捕,被判处三十天苦役。他在感化院内亲眼看到种种非人待遇,他明白自己正处在社会的最底层,只能听任资产阶级宰割。原来单靠一身铜筋铁骨是远远不够的,他必须锻炼自己的头脑,成为脑力方面的“强者”,才能摆脱悲惨的下场。这是他一生的转折点。 早在他八岁的那年,伦敦一家住在牧场上,他就发现了“一生真正的爱好”:读书。老师给他的第一本书是华盛顿·欧文的《阿尔罕布拉》,但他大量接触的却是当时流行的廉价的浪漫小说和冒险故事。下一年,定居在奥克兰,他开始上公共图书馆,一本本地借阅,看得几乎废寝忘食。即使在做“蚝贼”、在东北亚捕海豹期间,他也时常把自己反锁在船长室或乘别人在水手舱内酣睡时,如饥似渴地阅读吉卜林、麦尔维尔、左拉、福楼拜、托尔斯泰等的小说。出狱回加利福尼亚州后,一方面进中学接受正规教育,一方面把听到流浪工人提起过的《共产党宣言》借到手。革命导师的一言一语深深地打进他的心里,使他豁然开朗。他认识到,光是提高自己一个人来解决个人问题是不够的,社会上还有千千万万的被压迫的工人兄弟呢。他投身奥克兰的社会主义者的活动:参加讨论会,上街头、公园公开宣传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学说。他发现社会党人绝大多数是知识分子,就主动参加工会运动,广泛接触工人群众,成为火般热情的工人鼓动家。 他同时以惊人的毅力发奋学习,边打杂工边念中学,进预科学校拚命补习,一八九六年秋就考进了加利福尼亚大学,因父亲病重,念了一个学期就辍学。但他博览群书,诸如哲学、经济学、人类学、生物学、进化论等等方面的专著,无所不读。他从英国哲学家斯宾塞的著作中发现了达尔文主义。对于把“优胜劣败、适者生存”的生物界规律应用到人类社会而形成的尼采的“超人哲学”思想体系,他也衷心接受。他原来已自以为是体力和脑力两方面的强者,这时更在这种“白人优越论”中找到了理论基础。这样,以“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为口号的马克思主义和歌颂英雄的极端个人主义思想就同时并存在他的思想深处。一直到死,他永远在两者之间摇摆、徘徊,始终没有解决这世界观中的基本矛盾。因此,等他走上了专业作家的道路,他的各个时期的创作中也反映出这两个方面:为强者压迫下的弱者请命,另一方面,美化、歌颂强者。 早在一八九三年,伦敦还在黄麻厂苦干时,《旧金山呼声》公开征文,他母亲劝他去应征。他花了三个晚上写成的记叙文《日本海岸外的台风》荣获头奖二十五元。第二篇海洋故事没被采用,他就中断了写作。一八九五年在奥克兰中学时,先后在学生文艺杂志《保卫》上发表了十篇小说和论文,其中有他第一篇社会主义论文《乐观主义、悲观主义与爱国主义》。他在文中谴责资本主义剥夺人民大众受教育的机会,号召爱国人士行动起来。 但伦敦真正走上职业作家的道路,是他到阿拉斯加去“淘金”回来后的事。一八九六年,克朗戴克河流域发现金矿,引起了美国史上第二次“淘金热”。第二年中,在姐姐伊丽莎的支援下,杰克搭船前去,结果没有弄到黄金,却得了败血病,只得于一八九八年六月回到加利福尼亚。幸而他在北方期间把所见所闻仔细地记录了下来,为后来的创作提供了宝贵的素材。回奥克兰后,一时找不到工作,就一方面写作,一方面参加邮局招工的考试。尽管生活条件极度艰苦,得负担寡母及弟妹的生活,他还是不停地写作,一次次地向报章杂志投稿,结果是一次次地被退回来,直到《黑猫》杂志出他四十块钱要他一个短篇小说,他受到了鼓舞,所以尽管此后依旧连连接到退稿单,他还是坚持下去,甚至一八九九年初邮局来通知他已录取,准备给他六十五元一月,他也回绝了。因为他对自己的才能充满信心,决心把写作当作终身职业。 当世界进入二十世纪的前夕,波士顿的有影响的文艺杂志《大西洋月刊》接受了他的北方故事《北方的奥德赛》,他这才走上了成功的坦途。在接下来的短短三年中,他接连发表了三部短篇小说集及第一部长篇小说《雪地的女儿》,直到一九〇三年,《野性的召唤》的出版奠定了他的国际声誉。但在这创作的最初阶段中,他世界观的矛盾就流露出来了。他通过《雪地的女儿》的女主人公之口,宣扬“白人优越论”:白人始终能战胜印第安人;还用别的人物来附和她的观点。在冰天雪地的“白色寂静世界”中,伦敦看到淘金者在严酷的大自然面前摆脱了“文明社会”中尔虞我诈的卑劣心理,甘苦与共,并在当地的印第安人身上看到了白人所没有的善良品质,但是展现在他眼前的人和自然、人和人之间的搏斗,却好像更加证明了达尔文的“物竞天择”的规律在人类社会中也起着作用,因此有时不由得讴歌“强者”,为白种人唱赞歌。 然而在伦敦为社会党宣传社会主义思想所作的讲演和论文中,这种观点却是没有存在的余地的。他以火样的激情呼吁所有的无产者,不管什么肤色,联合起来对付共同的敌人。他自豪地把他们都称之为同志。一九〇一年美国社会党正式成立,选出了以尤金·德布兹为首的领导班子。伦敦在写作的百忙中,抽出时间每星期日给奥克兰支部的同志们讲课,不要报酬,以为工人运动出力而自豪。他反复宣称:资产阶级已经搞糟了,应该让位给工人阶级;工人阶级定将获胜,正如太阳必然升起一般。因此,当一九〇二年一月赴南非报道波尔战争途中在伦敦逗留期间,他主动上东头贫民区访问。后来任务被取消,他索性买了套旧衣服,租了间房,以一个流落在英的美国普通水手的身份,一连待了六个星期,深入群众采访,写出了震撼人心的报告文学《深渊中的人们》。他愤怒控诉资本主义制度的血腥罪行,指出只有推翻了资产阶级的腐朽政权,才能彻底消灭这种人间地狱。 他在二十世纪开初几年中写的革命论文,先后收集在两本结集内:《阶级之间的战争》(一九〇四年)和《革命》(一九一〇年)。其中最有名的一篇《革命》,原是一九〇六年一月下旬在耶鲁大学当着几千师生及社会人士作的演讲。伦敦当众宣称,一支七百万工人组成的社会主义大军已经在全世界成长起来,将要团结所有的工人阶级来夺取政权。他最后发出警告:“革命已出现在眼前。谁敢来阻挡它!” 一九〇四年十一月,长篇小说《海狼》一出版就获得美国广大读者的欢迎,成为畅销书。伦敦进入了他创作生涯的黄金时期。一九〇七年四月下旬,他带了第二个妻子夏米安·基特里奇乘游艇“斯拿克号”出金门海峡开始作为期七年的环球航行。在赴夏威夷的第一程中,他开始写作《马丁·伊登》,每天上午,坐在舱口盖板上,聚精会神地写一千字。一九〇八年中,伦敦在南太平洋先后得了疟疾及一种奇怪的皮肤病,不得已到澳洲悉尼进医院休养,弄得身心交瘁,终于把“斯拿克号”交拍卖行廉价出售,于一九〇九年七月搭船回旧金山。两个月后,《马丁·伊登》问世。 “啊,不错,你可能毁了我的写作和我的事业。我是天生必须走现实主义道路的,可是资产阶级精神和现实主义是敌对的。资产阶级全是胆小鬼。他们害怕生活。而你呢,却千方百计地要叫我也害怕生活。你希望把我弄得循规蹈矩。你希望把我塞进一个两英尺宽、四英尺长的生活的框框里,在那里,生活里的种种价值全是架空、虚伪而庸俗的。资产阶级的教养和文化是建筑在庸俗的基础上的——我得承认,庸俗得无以复加。我刚才说过,你希望把我弄得循规蹈矩,用你的阶级理想、阶级价值和阶级偏见来把我改造成为你自己阶级的一员。” 这是工人出身的作家马丁·伊登在拒绝他过去热恋的情人、资产阶级小姐罗丝·摩斯在他成名后要求重修旧情时的一段痛快淋漓的话。这构成了全书的最高潮。在这里,他一针见血地揭露了资本主义制度的腐朽性。原来在二十世纪初,美国已进入垄断资本主义时期。资产阶级不但垄断了社会上的物质财富,也垄断了精神财富。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正是通过了摩斯一家子,尤其是罗丝本人,无孔不入地渗透进马丁的心灵。在这场改造和反改造的斗争中,马丁终于取得了胜利。 这是得来不易的。在本书开头时,马丁是个快满二十一岁的水手,由于一次偶然的机会,结识了罗丝一家子。他踏进了她的家,就被室内的陈设、书画吸引住了,及至一见姑娘,顿时惊为天人,一见钟情。他认为她美得超凡脱俗,跟他在贫民区里、跑码头时所结交过的娘儿们天差地远。等她滔滔不绝地谈起文学艺术来,他想起在书本上看到过的上流社会中的那种传奇性的女子,不由得陶醉了,心里油然产生赢得她的想望。罗丝呢,也觉得他好像一缕新鲜空气,被他那强劲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所吸引了。 马丁为了配得上她,开始把自己从生活小节、礼仪、谈吐等等方面来个彻底的改造。拿对她的爱情为动力,他发奋自学:学语法、读词典、钻研文学书刊。为了把自己经历过的冒险事迹讲给她听,心中的创作欲猛地燃烧起来,产生了写作的冲动,这就开始了他的艰苦的创作生涯。他跑公共图书馆,拚命阅读、写作,每天只睡五个小时。但是资产阶级控制下的出版界给了他冷遇,一次次地把他投去的稿件退回来。他爱情至上,被迷了心窍,竟然对自己的工人阶级出身感到羞愧,认为千丝万缕的社会关系拖住了他,不让他向上爬。但是在创作方面,他却坚持了现实主义的立场,对自己的作品满有信心,尽管罗丝为了能跟他结婚,拚命劝他学当时那种所谓的“有为青年”的样,进她父亲的事务所,一步步地爬到高位。马丁为了生活下去写好作品,宁愿同时写些游戏文章来煮字疗饥。这样,由于世界观的不同,他终于逐渐看出罗丝也和别人一样,都是硬要把他塞进他们的生活模式中去。但他对她的爱情还是有信心,直到由于一场误会,马丁被报纸渲染为一个激进的社会主义者,罗丝主动和他决裂。就在他感到失意的时候,忽然命运来捉弄他,报纸杂志开始采用他的旧作品,他就此一帆风顺地成为红作家了。这一来,以前跟他断绝关系的亲戚、资产阶级头面人物都来请他吃饭,当面拍他马屁了。这使他百思不得其解:这些作品都是早就完工的,不知被退过多少次了,为什么今天大家都争先恐后地抢着发表呢?而他本人,也还是过去的那个马丁·伊登,一点儿也没有变,为什么今天大家都来奉承了呢?最后,连罗丝也自动送上门来,愿意委身与他!他极度反感,看透了这些衣冠人士的真面目,感到彻底幻灭。唯一的当初就赏识他才能的社会党人勃力森登呢,已死去了。马丁万念俱灰,把所有的稿件都处理完毕,不愿再写一个字,把版税所得用来资助他的亲姐妹、洗衣作伙伴乔埃,以及为他守身如玉、一往情深地热爱他的青年女工丽茜·康诺莱。他感到对生命已没有丝毫留恋,终于投身大海,了此一生。 一个富有才华的青年作家就这样拿自杀来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作了全面的否定。他宁愿死去,也不愿对资本主义社会屈服。他原可以在成名之后,接受资产阶级的捧场,满足出版商的要求,源源不绝地写新作,名利双收,达到他向上爬的目标。然而他无法跟自己的良心妥协,因为他已看穿了这社会的“上层”是这样的虚伪、卑鄙,一切全是欺骗。伦敦用这样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的惨痛遭遇对当时的美国社会作了无情的挞伐,他通过马丁之口,直接向资产阶级的价值标准提出了挑战。这和当时大量的美化现实、粉饰太平的浪漫小说构成了鲜明的对比。《马丁·伊登》作为一部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巨著,对二十世纪初期的美国文坛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一九二五年,德莱塞发表他的代表作《美国的悲剧》,就是这一类向美国资产阶级社会公开提出控诉的文艺作品中的佼佼者。 杰克·伦敦生前曾打算写一部自传,并且已起好了书名:《马背上的水手》。这个名字形象化地点明了他的一生:既是个热爱海上生活的普通劳动者,又是个高跨在马背上的“强者”。但他终于没有写成,这任务后来由美国传记作家欧文·斯通来完成了。斯通从伦敦的第二个妻子夏米安及他姐姐伊丽莎手里得到了全部笔记、书信及原稿,并遍访所有在世的知情人,于一九三八年成书出版。在这部《杰克·伦敦传》中,斯通直接抄录了《马丁·伊登》中的一些段落,这充分说明小说前半部中不少情节确乎是伦敦本人的经历。例如,罗丝·摩斯的原型就是伦敦的初恋,在奥克兰念中学时参加亨利·克雷辩论会所结识的爱德华·阿普尔加思的姐姐梅布儿。她比伦敦大三岁,在加利福尼亚大学英语系读书。双方一见倾心。梅布儿长得体态轻盈,金发碧眼,伦敦把她比作长在细茎上的一朵金花。伦敦后来从加利福尼亚大学退学后,为了生活,确乎一度在洗衣作里干过苦活。从阿拉斯加回奥克兰后,他觉得她更纤美,两人私订终身,因女方的母亲非常固执,一心想把女儿嫁个有产者,两人只得相约以一年为期,等伦敦创作成名后结婚。伦敦的母亲支持他以写作为生,但梅布儿对他的作品却缺乏信心。等到《北方的奥德赛》终于敲开了东部编辑室的大门,伦敦喜出望外,打算拿和梅布儿结婚这一喜事来庆祝二十世纪的诞生,无奈她不愿违拗她母亲的无理要求,终于未能和伦敦缔结良缘。他不久碰到爱尔兰姑娘贝西·马登。她曾做过中学教师,这时正因未婚夫逝世处于悲哀之中。伦敦失去了梅布儿,和贝西相处一起,双方都感到很愉快。两人互相尊敬,不久就结了婚,伦敦安心写作,贝西为考大学的中学生补习,赚钱贴补家用,并帮助杰克整理手稿,替他用打字机打好,讨论共同感兴趣的书籍,生活很是美满。 伦敦把自己和梅布儿热恋的感受以及刻苦学习、写作的经过都搬进了《马丁·伊登》的前半部中。但是马丁的性格,和伦敦自己有一点截然不同的地方。他有意识地把马丁写成一个极端个人主义者。用马丁自己的话来说吧:“说到我自己,我是个个人主义者。我相信‘捷足先登、强者必胜’。这是我从生物学上学到的道理,或者退一步讲,自以为学到的道理。我说过,我是个个人主义者,而个人主义正是社会主义的世代相传、天长地久的敌人。”而伦敦本人呢,前面已经提起过,同时恰恰又是个火热的社会党人。由于伦敦奇特的身世,马克思主义和尼采的超人哲学交织在一身之中。但从《马丁·伊登》看来,伦敦是非常清楚个人主义的危害性的,所以把马丁的悲剧同时写成是一个极端个人主义者的悲剧。勃力森登说得好:“你知道,我真希望在我咽气以前,把你变成个社会党人。这样,你活在世上才有个依靠。你就要碰到一段失意的时期,那时候,只有社会主义能拯救你。”这的确是马丁唯一的出路。可是他的个人主义是如此根深蒂固,使他无法回到始终热情欢迎他的工人同志们的怀抱中去,投身工人运动,取得新生。相反地,他对原来的生活方式也感到厌恶,甘心到死亡中去找解脱。 伦敦在给厄普顿·辛克莱那一本《马丁·伊登》的空白页上写道:“我写作《马丁·伊登》的宗旨之一,乃是攻击个人主义。我一定是失败了,因为没有一个书评家看出这一点。”当时,连社会主义的评论家们也指责他为个人主义辩护,已经放弃对社会主义的信仰。这使伦敦很着恼。他一再声称这是他最被误解的作品。 作者的意图竟然会跟评论家们的意见截然相反,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首先,我们从作品本身中来找原因。由于基本上写的是他自己早年的恋爱和奋斗史,伦敦以大量的篇幅不厌其详地描绘马丁的内心活动,而对书中唯一有名有姓的社会党人勃力森登却着墨不多,把他写成一个愤世嫉俗的颓废主义者,又是个肺病患者,和马丁结识后不多久就去世了。尽管他给马丁指明了前途,他没有用活生生的社会主义思想来说服马丁,只把他带到党支部去,怂恿他站起来轰他们一炮。结果,马丁用斯宾塞和马尔萨斯的论点跟他们辩论了一通。而在场的社会党人呢,伦敦只写了一个弯腰曲背的犹太人,那正是马丁心目中在生存竞争中该被淘汰的“弱者”的象征。即使有几回在摩斯家中,马丁口若悬河地抨击在座的当地知名人士,也是从尼采哲学出发的。和《铁蹄》不同,伦敦在本书中没有通过人物本身的行动和言辞来正面地表达社会主义思想。这是《马丁·伊登》一书最大的不足之处。 再从评论家们方面来看。由于伦敦的革命活动,他经常受到资产阶级报刊、宗教界及妇女团体等方面的攻击、谩骂,甚至造谣诽谤,但是由于他私生活方面也不无失于检点之处,也使社会党的同志们为之感到遗憾。贝西跟他结婚后,生了两个女儿,悉心为他治家。一九〇一年,夏米安·基特里奇从欧洲学了钢琴回美,出现在伦敦家每周三下午的聚会上。她生性好动,爱好骑马、航海,使杰克为之倾心。一九〇三年七月底,他突然向贝西提出分居的要求。一九〇五年十月,伦敦到美国中西部和东部作演讲,十一月十八日,在芝加哥获悉贝西提出的离婚诉讼的判决书已发下,第二天即和夏米安匆匆结婚,一时舆论为之哗然。此外,伦敦把大量版税用在修建游艇及别墅上,也使同志们为之惋惜。因此,在评论《马丁·伊登》时,他们很可能把执拗任性的伦敦和他笔下的马丁等同起来,认为他是在为自己的个人主义百般辩解。其实,平心而论,伦敦在书中并没有美化马丁,倒是把他的内心世界活生生地暴露在读者面前:诸如他的爱情至上主义,不太纯正的写作动机,对稿酬的患得患失,赤裸裸的向上爬思想,甚至他的忘本思想,都直言不讳地写进了书中。而且伦敦最后还是用他主人公的自我毁灭来对他的个人主义思想作了否定。在《海狼》中,伦敦把主人公“海狼”拉森塑造成一个十足的尼采“超人”典型。他孔武有力,学识渊博,像恶魔般统治着他那条捕鲸船上的全体人员,最后落得众叛亲离,肉体和精神彻底崩溃。当初该书也被评论家们一致认为是对尼采超人哲学的歌颂,使伦敦感到遗憾。等他死后,不少人在评论伦敦作品时承认,把《海狼》再仔细地读一遍后,不难发现伦敦的真正创作意图:通过拉森的可耻下场,抨击尼采的观点。在马丁身上,个人主义还没有发展到危害别人的地步,这是和拉森大不一样的,但已经足以毁灭他自己。伦敦在他一生的黄金时期,偕爱妻作环球航行的初期,头脑清醒地每天写一千字,并且就他原稿上绝少涂改处的情况看来,他是充分构思成熟,胸有成竹地写作本书的。这样说来,他是不是存心用马丁的悲惨结局来为自己敲起警钟,勉励自己多多加强跟人民大众的联系,来抵制自己那强烈的个人主义思想的腐蚀呢? 但是,尽管似乎有这份自知之明,伦敦最后还是逃不掉跟马丁·伊登同样的命运:用自己的手来结束自己的生命。不同之处只是他推迟了十六年之久而已。这是他和马丁又一点最大的差别。马丁是一成名马上就幻灭的,伦敦却从一九〇〇年到一九一六年写作了近五十部作品才走上绝路的。从南太平洋回美后,他开始雇人修造大规模的别墅“狼舍”,先后花去了八万元。一九一三年八月十八日刚刚落成,当晚就起火烧成一片废墟。这对他是个莫大的打击。社会党的同志们本来就指责他在党亟需资金时个人肆意挥霍,这时把这次事件看作对一个兴建宫殿的社会主义者的惩罚。伦敦为了筹集这笔巨款及其他用途,经常向出版商预支版税,事后不得不以粗制滥造的作品去抵偿。他心情异常矛盾,曾在致辛克莱的信中坦白承认:“我写成了一篇东西,感到痛恨。我写它,因为我需要钱,而这正是轻而易举的生财之道。但如果给我自己有选择余地的话,我绝对不愿再动笔写作——除非是写一篇社会主义论文来对资本主义世界说明我多么鄙视它。”迟至一九一五年,他的确还为辛克莱所编自古以来的先进思想家、诗人、革命者的文集《争取公道的呼声》写了篇精辟的序文。在文中,他指出世界上充斥着不义、残暴和苦难,但人类一定能建立一个更高级的新的文明。 但他晚年也发表了不少廉价、庸俗甚至反社会主义的小说。他又开始酗酒,结果“借酒浇愁愁更愁”,形成恶性循环。他得了精神忧郁症,周期越来越频繁,并出现酒精中毒的征象,终于在一九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清晨,被发现服了吗啡而人事不省,经抢救无效,于当晚去世,享年仅四十岁。 杰克·伦敦当时已是世界上最有影响的作家之一,他的过早的逝世受到全世界各方面的哀悼。后人把他尊崇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这是他当之无愧的。他出身于劳动人民,为劳动人民写作,为劳动人民请命。尽管他始终无法彻底解决世界观的矛盾,他的最佳创作和革命论文将永远是进步人类的宝贵文化遗产的一个组成部分,而《马丁·伊登》也将作为他不平凡的一生中最富有代表性的作品而流传下去。 吴 劳 一九八一年三月一日 一百多年前,杰克·伦敦成长的那个时期中,在美国正是一小撮靠巧取豪夺致富的“强盗资本家”(robberbaron)和在“血汗工厂”中挣扎求生的广大劳动者尖锐对立的世界。他就他亲身的体验,加上他所理解的达尔文学说和马克思主义,写出了这样一部富有革命战斗精神的小说,成为当时方兴未艾的批判现实主义文学中的佼佼者,自是顺理成章的。今天我重读这篇二十一年前写的译本序,觉得在关于作者的生平介绍以及对作者的创作意图的分析上,大体还是站得住脚的,原序中所用的战斗性较强的词汇和伦敦那个时代的气氛应该说也是合拍的。但时代不同了。今天,美国等发达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已涌现了一个庞大的中产阶级,社会结构已从金字塔型转变为橄榄型,即中间特别大,而上下两层则相对地缩小了。所以,《马丁·伊登》的现实意义主要在于,作为一部杰出的青年成长小说,对今天的广大青年读者来说,在如何发愤自学、自我完善以及正确对待爱情及人生的关系等方面不无借鉴启发之处。尤其难能可贵的是马丁·伊登不愿随大流,不肯与世俗观念合污同流的独立思考精神。译者曾收到过青年读者的来信,并在报刊上看到关于《马丁·伊登》如何改变个人的一生的文章。优秀的文学作品正是能超越时代的局限,具有永久的生命力的。 二〇〇二年六月十三日附记 第一章 那人用前门钥匙开了门,走进去,后面跟着一个小伙子,正在笨拙地摘下鸭舌帽。他穿着带有海水气息的粗布衣裳,置身在这宽敞的门厅里,显然是不得其所的。他不知道拿自己的鸭舌帽怎么办才好,正把它塞进上衣口袋,对方就伸手拿了过去。这一下干得又从容又自然,叫这笨手笨脚的小伙子感激得很。“他会体谅人,”他这么想。“他会对我照应到底的。” 他紧跟在那人后面走,肩膀一摇一摆的,两条腿不知不觉地张开着,好像这平坦的地板正随着海浪的起伏在一忽儿翘起、一忽儿下沉似的。他这样摇摇摆摆地迈步,使这些宽敞的房间似乎显得太狭小了,他心里还怀着恐惧,生怕自己那宽阔的肩膀会撞上门框子,或者把那较低的壁炉架上的小摆设给带下来。他在这些形形色色的东西中间走着,时常东闪西避,这一来平添了不少危险,其实这些危险只存在于他的心里。在一架大钢琴和屋中央一张高高地堆满书本的桌子之间,空着好些地方,尽够五六个人并肩走过,然而他还是战战兢兢地走过去。他两条粗大的胳膊软弱无力地垂在身子两旁。他不知道拿这两条胳膊和两只手怎么办才好,他心情激动,一看到一条胳膊似乎就要碰上桌子上的书本,就像一匹受惊的马儿般猛地朝旁边一跳,差一点把那只琴凳子带倒。他看见前面那人走起路来从容不迫,才第一次发觉自己的走路样子跟别人的不一样。想想自己的走路样子竟这么粗野,他不禁感到一阵羞愧。他前额上冒出一颗颗汗珠,于是他停了步,用手绢儿抹抹紫膛色的脸蛋。 “等一等,阿瑟老弟,”他说,想用开玩笑的口气来掩饰自己的不安。“一下子叫鄙人这么样,可受不了啊。给我机会定定神。你知道,我本来不想来,再说,我看你的一家子也不见得巴不得看看我吧。” “没关系,”对方这样回答,要他安心。“你不用见我们怕。我们也不过是普通人——啊,有我的信。” 他走到桌子边,撕开信封就看,给这位生客一个定神的机会。这位生客会意,心里很感激。他天生富有同情心,懂得好歹,因此尽管外表上神色慌张,心里可感觉到别人的好意。他擦干前额上的汗水,朝四下望着,控制住自己的感情,脸上不流露出来,然而眼睛里还带着惊慌的表情,如同一头野兽生怕掉在陷阱里去时的神气一样。他处身在一个全然陌生的环境里,害怕会出什么事,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明白自己的走路样子和一举一动都笨拙得很,又生怕自己所有的品性和能力都同样地犯上了这种毛病。他非常神经过敏,自惭形秽得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因此对方从信纸顶上偷偷对他投射的那一瞥感到有趣的眼光,像匕首般热辣辣地直扎进他的心里。他看到了这一瞥,可是一点儿不动声色,因为在他所学到的东西中间,有一项是怎样约束自己。这匕首般的一扎,还伤了他的自尊心。他埋怨自己,本来就不该来,可同时又下了决心,既然来了,那不管怎么样,总得熬到底才是。他脸上的线条变得硬绷绷的,眼睛里闪出好斗的光芒。他比较随便地往四下望着,目光炯炯地留意着一切,把这美观的室内陈设的每一个细节都印在脑海里。他两只眼睛之间的距离很宽,什么东西也逃不出他的视野;当它们饱览面前的美景时,好斗的光芒消失了,代替它的是一股热烈的光彩。他对美是敏感的,而这里正有着给他感受的东西。 一幅油画吸引了他的视线,把他迷住了。一股大浪轰隆隆地冲击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弄得浪花四溅;天空中一片黑压压的孕育着暴风雨的乌云;那道浪涛以外,有一条迎风行驶的领港帆船,船身倾斜得使甲板上什么东西都看得见,正在破浪前进,背景是一个风雨欲来、落日映照的天空。画幅上洋溢着美,不可抗拒地把他吸引住了。他忘掉了自己走起路来的那副笨拙相,向画幅走近一点,走得很近。美顿时从画布上消失了。他脸上显出迷惑的表情。他眼睁睁地望了望这一片活像用油彩随意乱涂出来的东西,然后走开去。全部的美一下子又回到画幅上去啦。“这幅画会变戏法,”他想,接着就不再去想它了,尽管在感受这些形形色色的印象的当儿,他有时不禁感到愤慨,为了变一个戏法,竟然牺牲这么多的美。他不懂得油画。他从小看惯的只有五彩石印画和石版画,这些画,不管你近看还是远看,总是线条明确而轮廓分明的。不错,他也曾见过油画,在铺子的橱窗里见过,可是橱窗上的玻璃使他不能迫不及待地把眼睛凑近去看。 他掉过头去望望在读信的朋友,看到了桌子上的那些书。他眼睛里顿时出现一股热烈的渴望,活像饿着肚子的人一看到食物,眼睛里顿时露出贪馋的神色一般。他凭着冲动迈一大步,肩膀左一摇右一摆的,就到了桌子边,亲切地翻阅起书本来。他看着一本本书的书名和作者的名字,挑几段文字阅读一番,眼睛爱恋地瞅着,双手抚摸着这些书本,有一次,还认出一本他以前看过的书。除了这本以外,可全是陌生的,作者也全是陌生的。他偶然翻到一本史文朋的诗集,就一直看下去,忘掉了自己在什么地方,脸上红通通的。他有两次用食指按在看到的地方,把书合上,看作者的名字。史文朋!他要记住这个名字。这个家伙有眼光,他一定体验过五光十色的生活。可是,史文朋是谁呢?他跟多半诗人一样,死了上百年了吗?要不,他还活着,还在写作?他翻到书名页……哦,不错,他还写过别的书;好,他明儿早上第一件事就是上公共图书馆,去找几本史文朋写的东西。他又阅读起来,读得出了神。他没有留意一个年轻女子走进屋子来。等到听见阿瑟的声音,他才发觉,阿瑟说的是: “罗丝,这位是伊登先生。” 书本合在他的食指上,他还没有转过身来,便被第一个崭新的印象弄得心里卜卜跳,这印象不是由那个姑娘,而是由她弟弟的话引起的。他这肌肉发达的身子里,是一团打着哆嗦、感觉敏锐的神经。哪怕外界对他的知觉极轻微的一碰,他的思想、感觉和情绪就会像明灭不定的火焰似的跳动、摇曳起来。他出奇地颖悟、敏感,他那万分紧张的想象力一刻不停地活动着,在分辨事物的相似和不同的地方。使他心里卜卜跳的是“伊登先生”这个称呼——他一辈子尽被人家叫作“伊登”,“马丁·伊登”,或者光是“马丁”。这一回竟是“先生”啦!他心想,这当然是了不起的事啦。他的头脑好像一下子变成了一架巨大的照相机的暗箱,他看到自己的意识周围,一望无际地排列着一幅幅自己生活里的情景:汽锅室、水手舱、野营、沙滩、监牢、酒窟、传染病院、贫民窟的街头等地方的情景,在这些不同的场合中,人家对他的称呼的方式,好比一根线,把这些情景贯串在一起。 接着,他转过身来,看到了那个姑娘。一见到她,他脑海里的幻景便马上消失了。她是一个苍白、轻盈的人,长着一双大大的、脱俗的蓝眼睛和一头浓密的金发。他没有看清她穿着得怎么样,只看清那身衣裳跟她一般的出色非凡。他把她比作长在一根纤细枝条上的一朵苍白的金花。不,她是一个精灵,一个天仙,一个女神;这般超凡脱俗的美,人间哪儿找得着!要不,也许书本上说得对,上流社会里她那种人多的是。她大可以被那个家伙史文朋来歌颂一番。说不定他在描绘桌子上那本书里的那姑娘伊索尔特时,脑子里正有着像她那样的一个人呢。这许多视觉、感觉和思想方面的活动全是一下子产生的。他处身其间的现实境界可一刻也没有停顿过。他看见她的手朝他自己手边伸过来,她一边凝视着他的眼睛,一边像男人般大大方方地跟他握手。他认识的娘儿们没有这样握手的。说起来,她们多半干脆就不握手。种种联想、他过去跟娘儿们打交道的种种不同的情景,像浪潮似地涌上他的心头,大有淹没一切的气势。可是,他摆脱了这些联想,只顾对她看着。他从没见过这么样的女人。他过去结交过的那批娘儿们,跟她一比,真是天差地远!一下子,他过去结交过的娘儿们都出现在她的两旁,排成一行。在这仿佛永恒的一刹那间,他站在一个画像陈列馆的正中,她在那里占着中心的位置,四周陈列着许许多多女人的画像,全得由他飞快地扫一眼来权衡轻重、测量大小,而她本人呢,就是轻重、大小的标准。他看到那些脸色憔悴的女工,还有市场街南面的那些吃吃痴笑、叫叫嚷嚷的姑娘。接着出现的是牧场里的女人和皮肤黝黑、抽烟卷儿的墨西哥女人。这些女人的形象又被排挤掉了,接着依次出现的是穿着木屐、走起路来扭扭捏捏的、洋娃娃似的日本女人;五官生得小巧、被打上堕落生活的烙印的欧亚混血儿;身材丰满、头戴花冠、肤色棕黑的南海小岛上的娘儿们。所有这些人,全被一帮奇形怪状的、梦魇般可怕的娘儿们遮没了——那是在白教堂区人行道上拖曳着脚步走的邋遢婆娘、灌饱了烧酒的老娼妓,以及这个广大的地狱里所有的满口粗话、脏手脏脚的母夜叉,她们用可怕的女人形象作伪装,折磨着水手、海港里的穷鬼和人间地狱的渣滓。 “请坐吧,伊登先生,”姑娘在说话了。“自从阿瑟告诉了我们,我一直盼望着跟你见面呢。你那次真勇敢——” 他不以为然地挥挥手,喃喃地说他干的事根本算不上什么,任何人都会这么干的。她留意到,他挥动着的那只手上有些在愈合中的新擦破的伤口,再一望另一只软弱无力地垂着的手,也是同样的情形。她那机灵、敏锐的眼光还注意到他腮帮上有着一条伤疤,还有一条露出在前额的头发下,另外还有一条一直往下,一端被浆硬的领子遮住了。她看到他紫膛色的脖子上那道给硬领磨出来的红痕,忍不住想笑。他显然是不习惯戴硬领的。她那女性的眼光也注意到他穿的衣裳、廉价而不美观的式样、上衣肩部的皱褶以及袖子上的一连串皱纹,这说明了鼓鼓囊囊的二头肌的所在。 他一边挥着手,喃喃地说他根本说不上干了些什么,一边听从了她的吩咐,预备在椅子上坐下来。他羡慕地看她从从容容地坐下来,然后蹒跚地朝她对面的椅子走去,满心感觉到自己的一副笨拙相。这对他是一种新的经验。他一辈子到这时为止,从来不知道自己的举动到底是文雅还是笨拙的。这一类关于自己的想法,从来没有钻进过他的头脑。他小心翼翼地在椅子边上坐下来,被自己的两只手弄得苦恼不堪。随他把手放在哪里,它们总是碍事。这时候,阿瑟正走出房去,马丁·伊登用恳切的眼光目送着他。他一个人跟这个苍白的、精灵般的女人待在屋子里,感到不知所措。没有酒保,没法叫酒,没有小厮,可打发他上街角去弄一罐啤酒来,用这种社交用的饮料来交流友谊。 “你脖子上有那么一条伤疤,伊登先生,”姑娘说话了。“这是怎么回事?我相信,一定有段冒险故事吧。” “给一个墨西哥人扎了一刀,小姐,”他润润干燥的嘴唇,清了一下嗓子才回答。“打了一架就是了。我夺掉了他的刀子,他还想一口咬掉我的鼻子呢。” 尽管他讲得轻描淡写,他眼前却出现了那个炎热的星光灿烂之夜,在萨利那·克鲁兹的那一幕热闹的情景:一片白色的沙滩,海港里蔗糖汽船上的点点灯火,远处喝醉了酒的水手们的说话声,推推挤挤的码头工人们,那个墨西哥人脸上的怒火,星光下一双恶狠狠的眼睛里的凶光,钢刀扎进他脖子时的刺痛,涌出的鲜血,旁观的人群和叫喊声,两个身子,他的跟墨西哥人的,紧紧扭在一起,滚来滚去,扬起一阵阵白沙,从远远的某处地方还传来一阵叮叮咚咚的柔和的吉他声。当时正是这光景,他现在回想起来还感到毛骨悚然,心想不知道画墙上那幅领港帆船的那个人有没有本领把它描绘出来。他想,白色的沙滩、星星、蔗糖汽船上的灯火,画出来一定精彩,再说,沙滩中央那两个打架的人周围,还有黑压压的一群人呢。他认为,那把刀子也该画上去,它在星光下闪亮着,看起来一定出色。可是这一切,他在话里一点儿也没有透露。“他还想一口咬掉我的鼻子呢,”他用这句话作为结束。 “啊,”姑娘说,声音又微弱又悠远,他注意到她那富于表情的脸上露出吃惊的神色。 他自己也不由得感到吃惊,窘得被太阳晒黑的腮帮上微微泛红,可是自己却觉得腮帮热辣辣地发烫,好像在锅炉间里对着敞开的炉门似的。像持刀格斗这一类下流事,显然不是跟小姐谈话的适当的话题。书上写的人们,她那个生活圈子里的人们,是不谈这种事的——再说,也许他们也不知道有这种事呢。 他们想进行的谈话就这么停顿了短短的一会儿。接着,她用试探的口吻问起他腮帮上的伤疤是怎么回事。他一听她的问话,就明白她正在竭力讲他熟悉的话,因此打定主意讲她熟悉的话,而不讲自己的。 “这不过是桩意外,”他说,一边伸手摸摸自己的腮帮。“有天晚上,没有风,浪可打得高,把主帆桁吊索给打断了,跟着辘轳也掉了。那根吊索是用钢丝绕成的,像条蛇似的来回直摇晃。值班的人全想抓住它,我冲上前去,给甩了一下。” “啊,”她说,这一回可带着会意的口气,虽然暗地里觉得他话里有很多莫名其妙的地方,她弄不懂“吊索”是什么,“甩”又是什么意思。 “史威朋这个人,”他开始实行自己的计划,可是竟把“i”念成了长音。 “谁呀?” “史威朋,”他重说了一遍,还是发错了音。“那个诗人。” “那是史文朋,”她矫正他。 “对,正是那个家伙,”他结结巴巴地说,腮帮上又热辣辣起来啦。“他死了有多久啦?” “什么,我可没有听说他已经去世了呀。”她惊奇地望着他。“你在什么地方结识他的呢?” “我从没跟他照过面,”对方回答。“可是就在你进来以前,我在那边桌子上的一本书里看了些他的诗。你喜欢他的诗吗?” 他一提出这个话题,她就口齿伶俐地谈起来。他觉得好过了一点儿,就把身子从椅子边上微微地挪进了一点儿,两只手紧紧地抓住了椅子的把手,好像椅子会从他身子下面溜掉,把他摔倒在地板上似的。他总算叫她讲她自己熟悉的话了,当她滔滔不绝地往下讲的时候,他拚命用心听着,弄不懂她那个漂亮的脑袋里竟会藏着那么许多知识,一边陶醉在她脸上的苍白的美色里。他听得懂她的话,尽管从她嘴里熟极而流地掉出来的那些生疏的字眼儿,以及他头脑里从未印进去过的批评词句和思想方法,叫他大伤脑筋,然而这些词句和思想方法刺激着他的思想,叫它兴奋。这就是精神生活,他想,这就是美,既温暖又奇妙,他绝对想不到竟会是这么样的。他忘掉了自己,用饥渴的眼睛紧瞅着她。这个女人值得你为她而活,去赢得她,为她奋斗——对,还值得为她死呢。书上说得不错。世界上真有这种女人。她就是其中的一个。她给他的想象装上了翅膀,于是一幅幅巨大、明亮的画面自动展开在他眼前,在这些画面上,模模糊糊地隐现着一个个巨大的浪漫传奇中的人物,他们干下了英雄事迹,为了女人——为了一个苍白的女人,一朵金花。通过这幕摇摇晃晃、颤颤悠悠的幻象,像通过一片虚无缥缈的海市蜃楼一般,他紧瞅着这个有血有肉的女人,她就坐在那里,尽谈着文学和艺术。他一边也在听着,可是只顾紧瞅着对方,不知道自己的眼睛死盯着不动,也不知道自己本性里一切男性的气质全闪耀在这双眼睛里。可是她,虽然对男人的世界简直什么也不了解,身为一个女人,还是强烈地感觉到他这双火辣辣的眼睛里的力量。从来没有男人对她这样看过,这叫她发窘。她说话结结巴巴的。她在发表的议论的线索也找不到了。他叫她着慌,可是说来也怪,被他这么瞧着,又叫她喜欢。她的教养警告她:有危险,要出错儿,这是微妙、神秘而又诱人的;同时她的本能却在她身子里响起号角般的声音,怂恿她越过等级、身份、得失,来接近这个从另一个世界里来的旅人,这个粗手粗脚的小伙子,手上带着伤痕,不习惯戴硬领,脖子上给磨出一道红痕,这个小伙子,再明白也没有,被粗俗的生活玷污了,弄脏了。她是洁净的,她的洁净的本性起了反感;可是她是女人,她正巧刚刚开始懂得做女人的矛盾。 “我说的是——我刚才说些什么呀?”她一下子顿住了,想到自己这么尴尬,不禁乐得哈哈笑。 “你刚才在说,这个史文朋所以不能成为一个伟大的诗人,是因为——你就只讲到这个地方,小姐,”他提醒她说,心里觉得好像一下子饿起来了,并且一听到她的笑声,脊梁上就一阵阵直痒,痒得好舒服,活像有虫子在爬上爬下似的。他心想,真像银子,真像银铃儿在响叮当;这一刹那,他一下子被带到一片遥远的土地上,那里,他坐在粉红色的樱花下,抽着烟卷儿,听尖尖的宝塔上当当地敲着钟,召唤足登草鞋的信徒们去顶礼膜拜。 “不错,谢谢你,”她说。“史文朋所以失败,归根结蒂一句话,是因为他,嗯,太粗俗。他有不少首诗根本就不应该让人看。真正伟大的诗人的每一行诗句里都充满着美丽的真理,它唤起人性中一切崇高而尊贵的品质。伟大的诗人的作品一行也不能删掉,删掉一行,世界就受一分损失。” “我读到的那一点儿,”他迟疑地说,“我原以为是了不起的。我压根儿不知道他竟是那么一个——一个下流坯。我看,他在别的作品里才显原形的吧。” “你刚才看过的那本书里就有不少行诗句可以删掉,”她说,声调一本正经的,又坚决又独断。 “我准把它们给漏了,”他说。“我读到的可全是好货。它们全像点着了火,亮闪闪的,直亮到我的心坎里,把里头照得通通明,像太阳或是探照灯那样。这是它们给我的感触,可是,我想我对诗是不大在行的,小姐。” 他无能为力地住了口。他被弄糊涂了,痛苦地觉得自己讲得真语无伦次。他在刚才看到的作品里感到生命的伟大和光辉,可是他说的话是不恰当的。他表达不出心里的感触,他暗地里把自己比作一个水手,在黑夜里,在一条陌生的船上,在不熟悉的活动桅索中间摸索着。得了,他想,现在得由他自己来熟悉这个新世界啦。他从来没有碰到过自己要想了解而没法了解的事物,现在是时候了,他该学会怎样说出自己心里的意思,这样才能叫她了解。她在他心目中显得愈来愈伟大了。 “拿朗费罗来说吧——”她在说。 “嗯,我看过他的东西,”他冲动地打断了她的话,一个劲地想显显自己的那一丁点儿学识,把它尽量发挥一通,巴不得要她知道,自己不完全是个蠢笨的草包。“《生之礼赞》、《登峰造极》,还有……我想就这么些啦。” 她点点头,微微一笑,不知怎么着,他觉得她这一笑带着宽容的意味,简直是在可怜他。他真是个傻瓜,这么不懂装懂。朗费罗那家伙很可能写过不知多少部诗集呢。 “原谅我这么打岔,小姐。我看,跟你说实话吧,这一套东西我懂得不多。这不是我的本行。可是我决定要把它变成我的本行。” 这句话听起来活像一声恫吓。他的语气是坚决的,他眼睛里闪着光芒,脸上的线条变得严峻起来。依她看来,似乎他的牙床骨也变了样;它往前冲得咄咄逼人,叫人不快。同时,一股强烈的男性气概似乎从他身上涌出来,冲击着她。 “我想你一定能够把它变——变成你的本行,”她说罢就是一笑。“你十分坚强。” 她的目光在对方那肌肉发达的脖子上停留了一会儿,这脖子很粗,肉筋隆起着,简直像公牛的一般,被太阳晒成紫膛色,充分显出体魄的强健和力量的充沛。尽管他坐在那里,涨红了脸,低声下气的,她可又感到被他吸引住了。叫她吃惊的是,自己心头涌起了一个荒唐的念头。她认为,要是能够把自己的双手搁到这脖子上,它的力量和精力就会一股脑儿地流进自己的身子。她被这个念头吓坏了。这念头似乎对她揭露了自己本性里过去意想不到的一种劣根性。再说,在她看来,力量是一种粗俗、兽性的东西。她理想中的男性美,一向是弱不禁风、文质彬彬的那种美。然而,这个念头还是摆脱不掉。叫她弄不懂的是,自己竟会想望把双手搁在这被太阳晒黑的脖子上。说实在的,她自己根本说不上壮健,因此她的肉体和精神所需要的正是力量。可是她不明白这一点。她只明白,从来没有过一个男人像这一个那样影响着她,这个人讲起话来全然不顾到语法,时时叫她吃惊。 “对,我可不是病人,”他说。“真正穷得到了吃尽当光的地步,我连废铁也消化得了。可是,我刚才得了消化不良症。你说的话,多半我都消化不了。你知道,从没受过这种训练。我喜欢书本、诗歌,我一有空就看书,可是就从没像你那样把它们好好儿想过。因此叫我谈就不行。我好比一个航海家,手边没有海图,也没有罗盘,在一片陌生的海洋上漂流。现在我可要弄明白自己的方位啦。也许你可以矫正我。你刚才讲的那一套,是怎样学来的?” “我想,是靠上学学来的,还有自修,”她回答。 “我小时候也上过学,”他不以为然地开口说。 “嗯,可是我是指高中、讲座和大学呢。” “你进过大学?”他不禁直率地诧问道。他觉得,她跟自己的距离愈来愈远了,起码又远了一百万英里。 “我现在正在大学里念书。我念的是英语专科。” 他不懂什么叫“英语专科”,就在心里记下了这个不懂的名词,把谈话继续进行下去。 “我得念多久书,才能进得了大学呢?”他问。 看到他有这样的求知欲,她对他笑笑,表示鼓励,然后说:“那得根据你已经读了多少年书来决定。你从来没有进过高中?当然没有啦。那么你念完初中没有?” “我离开学校的时候,还差两年毕业,”他回答。“可是我在学校里总是以优秀成绩升级的。” 一转眼,他就恼恨自己这么夸口,狠狠地紧抓住椅子的把手,弄得每个指尖都发痛了。这当儿,他发觉有一个女人正走进房来。他看到姑娘从椅子里站起来,轻快地走到来人跟前。她们彼此亲了一下,把胳臂勾着对方的腰肢,朝他走过来。这准是她的母亲,他想。她是一位颀长的金发妇人,长得苗条、美丽、雍容华贵。她的服装不出他的所料,跟这样一座屋子十分匹配。这件衣服的优美的线条,叫他看来喜欢。她和她这身服装一起,使他想起戏台上的女人。于是,他想起看到过同样打扮的、同样华贵的太太小姐们走进伦敦的戏院子,而他自己呢,站在一旁观看着,被警察推到遮篷外边去淋毛毛雨。接着,他的思想一下子跳到了横滨的大饭店去,那边,站在人行道上,他也看到过华贵的太太小姐们。接着,横滨的市区和海港的成百上千的画面开始掠过他的眼前。可是眼前有急于要办的事逼迫着他,他就一下子打消了记忆中那些千变万化的情景。他明白必须站起身来,让人介绍,因此心情痛苦地好歹站了起来,站在那里,裤子上膝盖的地方鼓起着,两条胳膊软弱无力而滑稽可笑地垂着,绷着一张脸来迎接这场临到头上的考验。 【注释】 (1)史文朋(1837—1909),英国诗人兼文艺批评家,其作品以抒情见长,反对传统,热情奔放,为当时青年人所特别喜爱。 (2)伊索尔特,亚瑟王传奇中的人物,共有两个,此处指马克王的妻子,骑士特利斯特莱姆的情人。史文朋把伊索尔特和特利斯特莱姆之间的悲惨情史作为题材,写成他的长诗《里昂奈斯的特利斯特莱姆》(出版于1882年)。 (3)市场街为旧金山主要通衢,从东北到西南,斜贯市区,把市区划分为二。市场街北面为商业区:银行、商行、大商店等多半开设在那里,还有大饭店、剧场等娱乐场所。市场街南面为圣堂区,是工厂、作坊、工人住宅、贫民窟的所在地,为全市最古老地区,人口密集,物质条件很差。 (4)南海,原指南半球的海洋,后特别指赤道以南的南太平洋。 (5)白教堂区,位于伦敦东部,为贫民区。 (6)萨利那·克鲁兹,墨西哥东南部一海港,滨太平洋。 (7)按史文朋逝世于1909年,本书故事的时间背景是20世纪开头的几年,当时诗人尚未去世。 (8)史文朋写了不少艳情诗,为当时维多利亚朝的“正人君子们”所不齿,甚至有人称他为兽欲主义者。 (9)朗费罗(1807—1882),美国诗人,名著有长诗《海华沙之歌》(1855年出版)、《伊凡吉林》(1847年出版)等。 (10)这两首短诗是朗费罗最脍炙人口的作品,前者歌颂人生,劝人抓住了生命,埋头苦干;后者歌颂不屈不挠、奋发上进的精神。 (11)英语是英美人的语言,孩子大起来,理所当然地会讲英语,因此马丁想不通为什么大学里竟有专门研究英国语文的英语专科。 第二章 走进饭厅去的经过,对他真像一场恶梦。一忽儿停顿,一忽儿绊住,一忽儿猛冲,一忽儿蹒跚,有些时候简直像是寸步难行了。可是他到底走到了目的地,在她身旁坐了下来。一大排刀叉叫他着慌。它们充满了不可知的危机,他眼睁睁地望着它们,着了迷,直到它们的耀眼的光辉变成一片背景,在这背景上出现一连串水手舱里的情景:他跟伙伴们坐着,用出鞘的刀子和指头在吃腌牛肉,或者用七凹八凸的铁匙,从小盘子里舀豌豆浓汤喝。鼻孔里闻到的是坏牛肉的臭味,耳朵里听到的是那些吃东西的人们的响亮的咀嚼声,伴随着船骨和舱壁的叽叽嘎嘎的声响。他看他们吃着,心想他们吃的样子真像猪。啊,他在这里可得当心些。他不能弄出声音来。他要自始至终留神才是。 他朝席上的人们望了一眼。他对面是阿瑟和阿瑟的弟弟诺曼。他们是她的亲弟弟,他提醒自己,因此不禁对他们发生了好感。这一家人多么相亲相爱呀!他脑海里刷地出现了她母亲、那会面时的一吻以及母女俩互相勾着胳臂朝自己走过来的情景。在他自己的天地里,父母跟子女之间就没有这种亲热表现。这说明了他上面的社会在生活里达到了什么高度。他对他们那个社会还只短短地瞥了一眼,这是他所看到的最出色的一点。他赏识这一点,深深地感动了,心里感到亲切的共鸣,不禁陶醉了。他一辈子老是渴望着爱。他的本性渴望着爱。这是他生来具有的欲望。然而他却始终得不到爱,只落得把自己弄得冷酷无情。他一直不知道自己需要的正是爱。如今他还是不知道。他仅仅看到了爱的具体表现,感到刺激,认为爱真是美好、崇高而了不起罢了。 他很高兴,摩斯先生不在座。要跟她、她母亲、她弟弟诺曼打交道,已经够他麻烦啦。他跟阿瑟可多少已经熟识了。他相信,要是她父亲也在场,他准会受不了的。他自以为,一辈子从没这样辛苦过。跟这相比,最艰苦的苦工也等于儿戏啦。他额角上冒出一颗颗小汗珠,一下子得干那么许多不习惯的事,叫他吃力得衬衫都汗湿了。他不得不用以前从未用过的吃法来吃东西,使用陌生的餐具,偷偷地东张西望,看别人的样来学做每一桩新的事,还得接受种种印象,它们像潮水般涌来,得在心里加以注解并分类;他感到一阵对她的渴望,这种渴望是一种麻木而痛苦的不安情绪,叫他烦恼;他感到有股欲望,驱使他设法打进她的生活圈子,他放纵自己再三地胡思乱想,凭空计划着怎样来接近她。还有,当他偷偷地瞧着对面的诺曼或者别人,想弄清楚在哪种情况下该用哪把刀或哪把叉时,他脑子里就马上记住了那个人的容貌,自动地努力估量他们,猜测他们是干什么的——这一切全是联系着她来进行的。再说,他还得讲话,倾听别人对他说的话和大家交谈的话,还得在必要时回答人家,时时约束自己那张惯于信口乱讲的嘴。麻烦之又麻烦的是那个仆人,无声无息地出现在他肩旁,真是个不断的威胁,像一头可怕的司芬克斯,提出了谜语和难题,要他马上解答。这顿晚餐从头到尾,他老是想到洗指钵,弄得很是苦恼。足足有好几十次,他没来由而一个劲地思量着它们什么时候才会出现,它们究竟是什么样儿的。他听到过这种玩意儿,现在,迟早不出几分钟,他就会看到,跟这些使用它们的高贵的人们坐在一桌——啊,他自己也要使用呢。可是最重要的问题,深深地藏在他头脑里、可又老是浮在表面上的问题是:对待这些人,他的举止应该怎么样。他应该采取什么态度?他不断焦急地拚命考虑这问题。有个懦弱的想法是,他该装模作样,串演一个角色;可是还有些更懦弱的想法来警告他,走这条道路是要失败的,他的天性不适宜这么干,结果准会闹笑话。 这顿晚餐的前一半时间,他尽盘算着该采取什么态度,因此十分沉默。他不知道这一来推翻了阿瑟前一天所说的话,那时候,她这位弟弟宣布说,要带一个野蛮人回家来吃晚饭,叫他们别惊慌,因为他们会发现这野蛮人是挺有趣的。马丁·伊登当时可压根儿想不到她弟弟竟会忘恩负义,干出这种恶作剧——尤其是多亏了他自己,才把这一位弟弟从一场不愉快的吵架中解救出来。因此他坐在桌旁,恼恨自己竟这么格格不入,同时又被周围发生的一切事弄得心醉神迷。他生平第一次感到吃东西不仅仅是一种有实际效用的行为。他不知道自己吃了些什么。总之是吃的东西就是了。他的爱美的心理在这席上得到了餍足,在这里,吃东西是一种审美的行为。它也是一种属于精神活动的行为。他的心灵被打动了。他听到别人在讲他自己一懂也不懂的话,还有些话他只在书本上看到过,他以前认识的男男女女,智能都不够高超,讲不出这种话来。他听到这样的话从这了不起的一家人,她一家人的嘴里随随便便地说出来,直乐得心花怒放。书本上的幻想、美、勃勃的生气都变成真实的了。他踏进了一个难得的幸福境界:好像看到自己的梦想从幻想之乡的角落里溜出来,成为事实。 他在生活里从没处身于这样高的境界,因此有意退居幕后,只顾聆听、观察、欣赏,沉默寡言,只用单音字来作答,对她说“是,小姐”或者“不,小姐”,对她母亲说“是,太太”或者“不,太太”。他把海上生活中养成的习惯硬自抑制下去,总算没有凭着冲动对她的弟弟们说“是,长官”或者“不,长官”。他觉得这么说是不得体的,等于不打自招地承认自己是低人一等的——要是想赢得她,那就千万不能这么做。再说,他的自尊心也不允许他这么做。“天哪!”有一回,他心里嚷了一声,“我跟他们一般强,要是说他们真懂得许多我不懂的事,那反正我也有点东西可以教给他们!”一转眼工夫,她或是她母亲一叫他“伊登先生”,他可就忘了自己那咄咄逼人的自尊心,乐得容光焕发,心里暖烘烘的。他是个文明人,正是这么回事儿,跟他在书本上看到的人们肩并肩地坐在一起吃晚饭。他自己也钻进了书本,在一本本装订好的书籍的印着字的书页中冒险。 虽然他一方面推翻了阿瑟所说的,看上去与其说像一个野蛮人,还不如说像一头温柔的羔羊,另一方面却在脑子里拚命寻找一条行动的道路。他不是温柔的羔羊,他的好胜的性格绝对不容许他当配角。他只在万不得已的时候才说话,那时候,他的话可又像他走到饭桌边来时的情形一样,老是一忽儿急促,一忽儿停顿,在他那多种语言的词汇里搜索着字眼儿,有些字眼儿,他明知道很恰当,可是怕咬不准字音,因此盘算着到底用不用,还有些字眼儿,他明知道对方不会了解,或者是粗俗、刺耳的,他就干脆不用。同时他可始终被这种感觉所苦恼着:这样小心翼翼地挑字眼儿,把自己搞得真像个呆子,使自己没法表达心里的想法。再说,他热爱自由,这跟这种约束起了摩擦,就像他的脖子跟那桎梏般的浆硬的领子起了摩擦一样。这还不算,他相信自己不可能这么坚持下去。他生来富于思想和感情,他的创造精神是狂放不羁而迫不及待的。他心里有些想法或者感触,像在分娩时的阵痛中挣扎着,要求具体地表达出来,于是他立刻被它控制住了,忘了自己,忘了自己当时在哪里,那些过去惯用的字眼儿——他熟悉的语言工具——就漏出来了。 有一回,那个在他身边纠缠不休的仆人送上一些东西,他拒绝不要,就简短而重重地说了一声:“‘派乌’!” 席上的人们一下子鼓起劲儿来了,对他眼巴巴地望着,那仆人暗暗得意,他却尽在羞愧的圈子里打滚。然而他一转眼就镇定了下来。“这是卡拿加话,意思是‘吃完了’,”他解释道,“就那么自然而然地漏出来了。它的拼法是P-a-u。” 他发现她那双好奇而带着疑问的眼睛紧盯着自己的一双手,这会儿解释得正上劲,就又说: “我新近在一条跑太平洋的邮船上,沿着海岸往南来。船误了点,在普吉特海峡那一带的口岸上,我们拚命干活,装货——那是条客货轮,你们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吧。因此手上碰掉了点儿皮。” “啊,我并不是指这个,”轮到她来赶忙解释了。“拿你的身材来看,你那双手似乎生得太小了。” 他感到腮帮上热辣辣的。他以为这句话揭露了自己的又一个缺点。“对,”他自卑地说。“这双手不够大,经不起考验。我用胳膊和肩胛撞起人来,可像头骡那么劲头大。实在太厉害了,可是我揍人家牙床的时候,两只手也会给弄破的。” 他说了这些话,心里可并不高兴。他怀着一肚子对自己的懊恼。他让一张嘴失掉了节制,讲着不登大雅之堂的事。 “你那次帮阿瑟的忙,真是勇敢——你当时跟他还素不相识呢,” 她得体地说,看出他很不安,虽然不明白为了什么。 他呢,也体会到她的用意,于是,一股温暖的感激之情涌上他的心头,压倒了一切,叫他忘了约束自己那信口开河的嘴。 “那根本算不上什么,”他说。“随便哪个家伙都会为别人这么干的。那帮流氓打算找麻烦,阿瑟可压根儿没冒犯他们。他们找上他啦,跟着我也找上他们,出手揍了几下。我手上的皮就那样给弄掉了些,那帮人也给弄掉了几颗牙齿。随便怎么样,我也不肯放过这机会。我一看到——” 他想到自己这样粗鄙,根本不配跟她待在一起,所以话说了一半就顿住了,张大了嘴。阿瑟就把他自己在渡轮上跟那批醉醺醺的流氓的冲突,以及马丁·伊登怎样冲进来搭救他的经过接着讲下去(这是他讲的第二十遍了),这会儿,马丁紧皱着眉头,想到他把自己搞成了一个傻瓜,一边更坚决地拚命思量这个问题:他对这些人该采取什么态度?到现在为止,他实在做得并不成功。他不是他们的同道,讲不来他们的那套行话,他对自己这么说。他不可能装得像他们的同类。伪装准会失败,再说,伪装跟他的天性是格格不入的。他心里根本容不下欺骗或诡计。不管怎么样,他必须保持自己的本来面目。他到如今还讲不来他们的话,然而到时候他一定会讲得来的。关于这一点,他一定要做到。可是眼前,他不得不讲,讲的又不得不是自己那老一套,当然啦,得冲淡一点儿,那样才可以叫他们听得懂,叫他们不至于过分吃惊。再说,对任何不熟悉的事物,他偏不肯说熟悉,即使默认也不肯。根据这个决定,等那两兄弟谈着大学经、几次提到“三角”这个名词的时候,马丁·伊登就问道: “三角是什么呀?” “三角学,”诺曼说,“一门高等的数。” 第二个问题是:“那数是什么呀?”这句问话,不知怎么着,使大家都笑起诺曼来了。 回答是:“数学,算术。” 马丁·伊登点点头。他看到了一眼显然无边无际的知识领域。他看到的东西都变成了可以触摸的实体。在他那异乎寻常的眼光里,抽象的东西都具有了具体的形态。他的头脑会点铁成金,把三角学、数学和它们所代表的整个知识领域全变成那么许多幅景色。他看到的景色是绿叶和林间空地的景色,一切全散发着柔和的光线或者贯穿着闪烁的光芒。远方,一片紫色的雾霭把什么都给蒙住了,看上去模糊不清,可是就在这片紫色的雾霭后边,他知道,有着未知的魔力和浪漫的诱惑在吸引他。对他来说,这真像美酒一般。这儿有的是冒险,是可以用脑和用手来对付的什么东西,是一个等人去征服的世界——而从他意识深处直涌出来的念头是:征服她,赢得她,这个坐在他身边的百合花般苍白的天仙。 这幅朦朦胧胧的幻景被阿瑟撕裂、驱散了,他整个晚上一直想叫这个野蛮人露出真面目来。马丁·伊登记起了自己刚才的决定。于是他第一次恢复了本来面目,一开头还是自觉而郑重其事的,接着就被创造的喜悦迷住了,一个劲儿地讲着,使他自己经历过的生活活龙活现地出现在听他讲话的人们眼前。当那条走私帆船翠鸟号被海关缉私船逮住的时候,他是船上水手中的一个。他眼睁睁地看到了经过,能一五一十地讲出来。他把浪涛起伏的海洋带到他们眼前,还有海上的人们和船只。他把自己的眼光借给别人,让他们用他的眼睛看到他所亲眼目睹的事。他用艺术家的手法,从大量素材中选取细节材料,描绘出一幅幅五光十色的生活画面,而且描摹得活龙活现,使听他的人们被他的粗鲁的口才、热诚和力量像浪潮般卷住了,跟他一起朝前涌去。他的生动的叙述和所用的词汇有时使他们吃惊,可是跟着粗暴的场面接踵而来的总是美的插曲,悲剧总是有幽默,总是有以水手的怪僻思想所作的解释来作为调剂。 他讲着讲着,姑娘胆战心惊地望着他。他的热情使她觉得温暖。她不禁想起,自己过去一辈子也许一直是冷冰冰的吧。她巴望靠拢这熊熊烈火般的男人,他好像一座火山,喷射着力量、劲道和生气。她感到非靠拢他不可,花了好大的劲儿才算克制下来。另一方面,又有一股相反的想避开他的冲动。她看到这双满是伤疤的手,给劳役作践得使生活中的污垢都深印在皮肤上了,还看到那道被硬领磨出的红痕和鼓鼓囊囊的肌肉,大起反感。他的粗鲁叫她惊慌;他每一句粗鲁的话都是对她耳朵的侮辱,每一个粗鲁的生活小节都是对她灵魂的侮辱。可是她一次又一次地感到他的吸引力,不由得认为他准是个恶人,不然不会对她这样有魔力。她心里所有最根深蒂固的信念全在动摇了。他的浪漫的冒险生涯冲击着传统的习俗。他把危险当作家常便饭,而且动不动就哈哈大笑,就这两点来看,生活不再是一桩既要认真努力、又要克制自己的正经事儿,而只是一件玩具,可以随你把玩耍弄、颠来倒去,可以随随便便地过活、享受,还可以随随便便地抛在一旁。“因此,玩吧!”这是响彻在她身子里的一声叫喊。“靠拢他,想这样就这样做吧,把你的双手搁在他脖子上吧!”这个念头真是放肆,使她真想叫嚷起来,她还考虑到自己的清白和教养,把她自己所有的一切跟他所欠缺的一切放在一起衡量,可是都没有用。她四面望望,看到大家都着了迷似的紧盯着他;要不是她看见她母亲眼睛里的恐慌——不错,这是着迷的恐慌,可是无论如何是恐慌——她会感到绝望的。这个从外边黑暗世界里来的人是个恶人。她母亲看到了这一点,她母亲没有看错。她一向什么事都相信她母亲的判断,这一回她也愿意相信她的判断。于是他的热情对她不再温暖,她对他的恐惧也不再剧烈了。 后来,她坐在钢琴边,奏给他听,一方面是对他发动进攻,因为她有个模糊的意图,要着重指出他们之间的那道鸿沟是不可逾越的。她弹奏的音乐是她给他的狠狠的当头一棒;虽然它敲得他昏头昏脑,把他打垮了,它却又刺激了他。他肃然起敬地瞅着她。在他心里,跟在她自己心里一样,这道鸿沟变得愈来愈宽阔了;可是比这发展得更快的是,他想跨过去的野心也愈来愈高涨了。然而,他的神经是错综复杂而十分敏感的,因此他不肯整个晚上尽坐在那里呆望着一道鸿沟,特别是有音乐的时候。他对音乐的感受性强得出奇。音乐真像烈酒,鼓舞他作大胆的想望——像一种麻醉药,迷住了他的想象,叫它直冲云霄。音乐赶走了肮脏的现实,使他心坎里充满了美感,并且放出浪漫的想象,在想象的脚踵上安上翅膀,叫它飞翔。他听不懂她演奏的音乐。这跟他听到过的跳舞厅里那乒乒乓乓的钢琴声和铿铿锵锵的铜管乐队可不一样。然而,他也注意到书本上提到过这种音乐,因此主要靠一厢情愿来领会她的演奏,起先,耐心地等着听节奏简单明确的轻快的旋律,因为这种旋律出现了一会儿就消失,他感到迷惘。他刚好抓住了这种起伏的旋律,振奋起来,想象跟随着它一起飞扬,这当儿,它却总是又消失得无影无踪,跟着是一阵杂乱无章的声音,对他说来一无意义,叫他的想象像一块沉甸甸的铅似的,掉回到大地上。 有一回,他想起这一切里头有着一种故意作难他的用意。他觉察到她的对抗情绪,就拚命想猜出她那双手在键盘上奏出的音乐的意义。他马上打消了这个想法,认为这是不值得而不可能的,于是更无保留地沉醉在这乐声里。刚才那种快慰的情绪又被激发起来啦。他的脚不再是血肉做成的,他的肉体变得灵化了;他瞻前顾后,只见一大片灿烂的荣光;一转眼,他面前的场景消失了,他离开了这里,在那个对他说来十分亲切的世界上漫游。熟悉和不熟悉的事物,在他满眼的梦幻般的奇景中混在一起了。他进入阳光普照的陌生的港埠,在谁也没见过的野蛮民族的市集上溜达。产香料的岛屿的香气充塞着他的鼻孔,像他在海上温暖无风的晚上所嗅到的一样,要不,在热带的漫长的日子里,冲着东南贸易风破浪前进,后面碧玉般的海面上有些棕榈丛生的小珊瑚岛沉下去了,前面碧玉般的海面上又有些棕榈丛生的小珊瑚岛出现了。这一幕幕情景流矢般快地来了又去了。一忽儿,他跨着一匹野马,在五色缤纷的五彩沙漠地带飞驰;一忽儿,他透过闪闪烁烁的热浪,低头凝视着粉白墓穴般的死谷,要不,在冰冻的海洋上挥着桨,那里有一座座大冰山在阳光中耸立着,闪闪发亮。他躺在珊瑚海滩上,那里,椰子树一直生到柔声拍岸的浪涛边。一艘旧破船的船身燃烧着,冒着蔚蓝色的火焰,火光里,“呼拉”舞女们跳着舞,由歌手们的野蛮的情歌作伴奏,他们随着叮叮咚咚的“尤克里里”和蓬蓬的大鼓吟唱着。这是一个挑拨情欲的热带之夜。背景是满天星斗,衬托着一个火山口的剪影。头顶上飘浮着一弯苍白的新月,南十字星在天边闪亮着。 他是一架竖琴;他所体验过的全部生活,那就是说,他的意识,就是琴弦;这阵乐声是一阵风,它吹拂着这些琴弦,使它们震荡出回忆和梦想来。他还不仅仅这样感觉呢。感觉给自己赋予了外形,涂上了色彩和光辉,凡是他敢想象的事,感觉都用某种神妙而升华的方式把它具体化。过去、现在和未来混在一起了;他不断地在这辽阔而温暖的世界上徘徊,历尽艰险,干下崇高事迹,来到她的身边——啊,终于赢得了她,跟她在一起,胳膊搂住了她,带她一起在他心灵的王国里飞翔。 她呢,扭过头来望着他,关于这一切,在他脸上也看出了几分。这张脸给美化了,一双大眼睛亮闪闪的,它们穿透声音的帷幕,看到幕背后跃动着的生命以及精神领域中庞大的幻象。她吃了一惊。那个生硬、结巴的粗人失踪了。那身不称身的衣裳、被毁伤的手和太阳晒黑的脸还在那里;然而这些东西仿佛是一间牢房的铁栅,她看到有个伟大的灵魂从这铁栅里朝外望着,默然不语,因为那两片软弱无力的嘴唇发不出言。这情景她只看到了短短一眼;一转眼,她又看到了那个粗人,于是对自己的异想天开的幻想,不禁为之失笑。可是那飞快的一眼留下了印象,等到他打起退堂鼓、跌跌冲冲地走的时候,她把那本史文朋的诗集借给了他,另外还借给他一本勃朗宁的——她正在一门英语课程中读勃朗宁。他看上去活像个孩子,站在那里,涨红着脸,结结巴巴地道着谢,叫她心里不禁涌起一阵由母性所激发的怜悯。她忘掉了那个粗人,忘掉了那个被关在牢房里的灵魂,也忘掉了那个用十足的男性气概盯着她瞧、叫她又惊又喜的男人。她眼前只看见一个孩子,这孩子正在跟她握手,手上的老茧厚得摸上去像豆蔻擦子,擦得她皮肤好痛;他还结结巴巴地在说: “这是我一辈子最了不起的日子。你知道,我不习惯这……”他不知所措地四面望望,“不习惯这样的人们和屋子。这对我全是新奇的,我很喜欢。” “希望你下次再来,”她说,这时他正跟她的弟弟们在道别。 他戴上鸭舌帽,不顾死活地蹒跚着走出门口,就不见了。 “哦,你觉得他怎么样?”阿瑟问。 “他非常有趣,像一缕新鲜空气,”她回答。“他几岁了?” “二十——快二十一啦。我今天下午问过他。我想不到他竟这么年轻。” 她跟她弟弟们亲吻道晚安时,心里想的是,我比他大三岁呢。 【注释】 (1)司芬克斯,希腊神话中狮身女面有翼的怪物,以底比斯的司芬克斯为最著名。它对过路人提出一个谜语,要求解答。凡是回答不上的人,都被它杀掉。直到俄狄浦斯答出了它的问题,它才投海自杀。 (2)洗指钵,餐桌上用来洗手的小钵。 (3)水手对高级船员及船长通常都称“长官”(sir)。 (4)卡拿加,夏威夷群岛和南海小岛上的土人,一般指夏威夷人。 (5)普吉特海峡,位于华盛顿州西北部,大商埠西雅图即在它的东岸。 (6)五彩沙漠,在亚利桑那州北部,著名的大峡谷的东面。该地带的沙石、页岩和黏土呈现红、棕、蓝、紫、黄、白等色,很是美观,故名。 (7)死谷,加利福尼亚州东部一盆地,荒瘠不毛,低于海平面275英尺之多,夏季温度高达华氏120度。富有硼砂矿藏。 (8)呼拉,夏威夷人的草裙舞。 (9)尤克里里,夏威夷的四弦琴,比吉他小。 (10)南十字星,星座名,由四颗明星组成,南半球看得见。 (11)勃朗宁(1812—1889),英国诗人。 (12)豆蔻擦子,把豆蔻磨成粉末的工具,表面上有粗糙的锯齿。 第三章 马丁·伊登走下台阶,一只手伸进上衣口袋。他掏出一张棕色薄纸和一撮墨西哥烟草,把这两样东西熟练地卷成一支纸烟。他把第一口烟深深地吸进肺部,然后慢悠悠地吐出来。“天哪!”他说出声来,声音里带着敬畏和惊讶。“天哪!”他又是一声。然而这还不算,他又喃喃地说了一声:“天哪!”说罢,他伸手到硬领上,把它从衬衫上一把拉下来,塞在口袋里。这时正在下着一阵凉飕飕的毛毛雨,可是他脱下帽子,光着脑袋让雨淋,还把背心上的扣子也解开了,大摇大摆地走着,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他只迷迷糊糊地知道在下雨。他心醉神迷,在做着梦,把刚过去的一幕幕情景在脑海里重新搬演。 他到底碰到了他所憧憬的女人——他过去简直不大想到她,因为生性不习惯于想到女人,可是他迷迷糊糊地指望有一天会碰到这个女人。他刚才在席上就坐在她身边。他感到过她的手放在自己手里的感觉,他直盯着她的眼睛看过,看到了一个美丽的灵魂——可是,那双眼睛,这灵魂的窗户,以及赋予这灵魂具体外形的那个肉体,也同样的美丽。他并不把她的肉体当作肉体看待——这对他是破题儿第一遭,因为他对结交过的那些娘儿们从来只有这么一个看法。不知怎么着,她的肉体可就不一样。他并不把她的肉体看作一个肉体,会受到肉体的种种病痛的折磨。她的肉体不仅仅是她灵魂的衣装。它是她灵魂所放射出来的一种物体,是她的神性的纯洁而优美的结晶。他发觉了她的神性,不由得吃了一惊。这一惊,叫他从梦里清醒过来,冷静地思索起来。过去,关于神性,他从没听到过一句话,找到过一点线索,看到过一点暗示。他从来就不相信什么神性。他一向没有宗教信仰,对牧师先生和他们那一套灵魂永生的说法会不怀恶意地嘲笑。他坚持说,根本没有什么来世;生命就是此时此地的事,接下来就是没结没了的黑暗。可是他在她眼睛里看到的却是灵魂——永生的灵魂,永远死不了的灵魂。他认得的男人中间没有一个,也没有一个女人,给过他这种永生的启示。可是她给了他。她一眼看到他,就把这启示悄没声儿地传达给他。他一边走,她的脸蛋一边在他眼前闪闪烁烁——这张脸蛋苍白、严肃、甜美、敏感,怜悯而温柔地微笑着,只有灵魂会这么笑,并且纯洁得到了他从没想到的程度。她的纯洁像给他的当头一棒,打得他惊跳起来。他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可是纯洁,作为人生的一种品性,从没进过他的头脑。如今,在她身上,他看出纯洁正是善良和洁净的最高境界,这两者的总和就等于永久的生命。 于是他的雄心马上怂恿他去争取永久的生命。他给她担水都不配——这他明白;那天晚上他能够看到她、跟她待在一起、跟她讲话,真是天大的幸运、奇妙的意外。这是桩侥幸的事。不是靠本领换来的。他不配有这种好运。他的心情本质上是虔诚的。他谦卑、温顺,满怀着贱视自己和低声下气的心情。罪人们就是怀着这种心情来到忏悔座的。他被定了罪。可是,正像温顺而卑贱的人们在忏悔座看到了几眼他们未来的光明正大生活的美景,他也同样看到了几眼占有了她以后会达到的境界。可是,这种对她的占有是虚无缥缈的,跟他一向所了解的那种占有全然不同。雄心鼓着疯狂的翅膀,直冲云霄,于是他看到自己跟她一起攀登高峰,跟她有共同的想法,跟她一起欣赏美好和崇高的事物。这是他想望中的灵魂的占有,圣洁得没有一点儿粗俗的成分,是一种自由自在的精神上的同志关系,这关系他无法想象究竟是怎么样的。他也不去想它。这方面,他压根儿什么也不想。感情篡夺了理智的地位,于是他被过去从没体验过的感情弄得直打哆嗦,心里卜卜跳,在感觉的海洋上美妙地漂流着,那里,感情本身变得崇高,超脱了凡俗,超越了生命的顶巅。 他晃晃荡荡地走着,像个醉汉,狂热地直咕噜:“天哪!天哪!” 街角上有个警察怀疑地打量着他,跟着留意到他走路一摇一摆的,像个水手。 “你这是哪儿喝的?”警察责问道。 马丁·伊登回到大地上来了。他好比一种流质的有机体,会迅速地适应环境,随便什么角落也好,裂缝也好,都流得进,装得满。被这警察一叫,他马上回复自己的本来面目,明白地了解眼前的情况。 “真妙,可不是?”他笑着回答。“我不觉得自己讲出声来了。” 警察的判断是:“你等会还会唱歌呢。” “不,不会的。劳驾借个火,我就搭下一辆电车回家。” 他点上了烟卷,说了声再会,就继续走去。“这一下不把你弄糊涂了吗?”他低声叫道。“这老巡当我喝醉了。”他微微一笑,思量起来。“我看我当真醉了,”他又说,“可是我就不信,一个女人的脸蛋儿会叫我醉。” 他在电报大街上搭上一辆往伯克利的电车。车上满是年轻人,在唱歌,时不时还大声喊着大学拉拉队的口号。他好奇地打量着他们。他们全是大学里的男生。他们跟她进的是同一家大学,跟她的社会地位是相同的,可以跟她结识,高兴的话,每天跟她见面都可以。他奇怪他们竟不想这么做,这天晚上,情愿到外边来寻欢作乐,不想跟她待在一起,跟她讲话,围着一个圈儿,坐在她身边,崇拜她,爱慕她。他愈想愈远了。他看到有一个年轻人,眼睛细得像条缝,嘴唇往下耷拉着。他想,这家伙准是个坏蛋。在船上,他会是个小偷,牢骚鬼,搬弄是非的人。他,马丁·伊登,可就比这家伙强。这一想叫他高兴起来。这似乎把他拉得更靠拢她了。他开始拿自己来跟这批学生作比较。他想到自己那肌肉结实的体格;相信就体力来讲,自己比他们强。可是他们有一脑袋的知识,使他们能够讲她的那套话——这一想可叫他泄气了。然而头脑是派什么用处的呢?他激动地问。他们所干的事,他也会干。他们一向从书本上研究生活,他呢,却一向在忙着生活。跟他们一样,他也有一脑袋的知识,尽管这是另外一种知识。他们中间有多少人会把短索打一个死结、会掌舵轮或者当瞭望呢?他的一生展现在他面前:一连串的惊险、英勇、磨难和苦干的场面。他记起了自己在学习如何生活的过程中碰到的种种失败和困难。不管怎么样,他至少在这方面是有一手的。有一天,他们也不得不开始体验生活,像他过去那样亲身经受磨炼。好啊!等他们忙着这么干的时候,他可以从书本上去学生活的另一面。 电车穿过奥克兰和伯克利之间那个疏疏落落地散布着住房的区域,他留心着找一幢熟悉的二层楼房,它的门面上横挂着一块冠冕堂皇的招牌:希金波森零售店。马丁·伊登在这街角上下了车。他抬头对招牌瞅了一会儿。他看到的不仅仅是这几个字样,还有另外的意义。从这几个字样里,似乎跳出来一个卑鄙吝啬、自高自大、见不得人的小人物。伯纳德·希金波森娶了他的姐姐,因此马丁对他认识得很清楚。他用前门钥匙开门进去,爬上楼梯到二楼。他姐夫就住在这儿。伙食铺子在楼下。空气里有一股烂蔬菜的气味。他一步一摸索地穿过过道,不知他那不少外甥和外甥女当中的哪一个在那儿搁了一辆玩具车,使他绊了一下,直撞在一扇门上,响亮地砰的一声。“这小气鬼,”他想,“真吝啬,都不肯花两分钱点点煤气灯,免得房客们摔断脖子。” 他摸到了门把手,走进一间点着灯的屋子,他姐姐跟伯纳德·希金波森坐在里头。她在补他的一条裤子,他呢,瘦削的身子占着两把椅子,脚上穿着双破旧的便鞋,在第二把椅子的边上挂下来。他正在看报,从报纸顶上对马丁望了一眼,露出一双阴沉、不老实而咄咄逼人的眼睛。马丁·伊登一看到他,总免不了感到一阵厌恶。他猜不透他姐姐看上了这个人的什么地方。他觉得此人十足像条害虫,心里老是激起一股冲动,恨不得把他一脚踩死。“总有一天我会把他的脸揍得稀巴烂,”他时常这样安慰自己,就暂时不去难为他了。那双恶狠狠的眼睛,活像黄鼠狼的眼睛,这会儿正抱怨地望着他呢。 “怎么啦,”马丁责问。“有话就说吧。” “我那扇门还是上星期新漆的,”希金波森先生一半发牢骚、一半威吓地说。“你不是不知道,工会规定的工钱要多少。还不小心点儿。” 马丁本想回答,可是再一想,还不是白费口舌!他把眼光从这个卑鄙不堪的人身上,移到墙上一幅五彩石印画上。这幅画叫他吃了一惊。他一向喜欢它,可是如今看来,好像他还是第一回看到它似的。这幅画真庸俗,正是这么回事,跟这屋子里的其他东西都一样。他回想到刚离开的那所屋子,于是又看到那些油画,接着,又看到她,一边跟他握手道别,一边带着柔媚动人的神情瞅着他。他忘了自己在什么地方,忘了眼前的伯纳德·希金波森,直到这位绅士先生责问道: “见了鬼不成?” 马丁清醒过来,朝这双讥诮、刻毒、怯懦的圆滚滚的眼睛一望,于是像出现在银幕上似的,眼前陡的出现了这位主人在下面店堂里做生意时的眼睛——那双自满、油滑、谄媚的奉承人的眼睛。 “对,”马丁回答。“我见了一个鬼。明儿见。明儿见,葛特露。” 他动身走出屋去,邋遢的地毯上有一道缝脱了线,把他绊了一下。 “别把门儿砰地关上,”希金波森先生警告他。 他感到血管里鲜血热辣辣地蠕动着,可是按捺住了,随手轻轻带上了门。 希金波森先生对他老婆得意洋洋地望着。 “他喝了酒,”他压低了嗓门嘶哑地说。“我早跟你说过他会喝个醉的。” 她无可奈何地点点头。 “他的眼睛怪亮的,”她承认,“他脖子上没有硬领,出去的时候可戴着。可是,也许他只喝了一两杯吧。” “他站都站不住啦,”她丈夫一口咬定说。“我留心看着他。他不会好好儿走,不绊脚不成。你自个儿也听到的,他在过道上差一点摔了一跤。” “我想那是给爱丽丝的车子绊了,”她说。“他在暗里看不见。” 希金波森先生开始扯高嗓门,怒火也上升了。他整天待在店堂里,抹杀了自己的个性,要等到晚上,跟一家人一起的时候,才恢复本来面目。 “说真的,你这位宝贝兄弟喝醉啦。” 他的声音冷酷、尖刻、干脆,他的嘴唇发起音来斩钉截铁的,像机器上的印模,把每个字盖上一个印。他老婆叹了一口气,可还是不做声。她是个身材肥大的妇人,老是穿得邋邋遢遢的,被她自己那笨重的肉体、她的家务和她丈夫弄得老是疲乏不堪。 “说真的,这是打他爸爸那儿遗传来的,”希金波森先生又数落起来。“他也会那么死在街头的。这你也明白。” 她点头,叹气,还是只顾缝着。他们俩一致同意,马丁喝醉了酒回家来。他们天生不懂得美,不然的话,他们就会明白,这双亮闪闪的眼睛和这张红通通的脸蛋,说明了青年人破题儿第一遭尝到了爱情。 “给孩子们一个好榜样,”希金波森先生在他老婆一手造成的、自己深恶痛绝的静默中突然哼着鼻子说。有些时候,他简直巴不得她肯多顶自己几句嘴。“要是他下回再喝醉酒,他就得滚蛋。懂吗!我不愿容忍他这一套鬼把戏——灌饱了老酒,‘腐蚀’天真无邪的小孩儿。”希金波森先生喜欢这个字眼儿,这是他词汇里头的一个新词,还是新近从报上的专栏中物色到的。“正是这么回事,‘腐蚀’——没别的说法啦。” 他老婆又叹了口气,伤心地摇摇头,继续缝着。希金波森先生又看起报来。 “上星期的伙食费,他付了没有?”他从报纸顶上开了一炮。 她点点头,接着说:“他还有点儿钱呢。” “他什么时候再出海去呀?” “我看,要等他花光了工钱吧,”她回答。“他昨儿上旧金山去打听过一条船。可是,他眼下手头还有钱,因此挑三剔四的,不肯随便跟哪条船签约。” “他这么个起码水手,也配摆架子,”希金波森先生哼着说。“挑三剔四!他配!” “他说起有一条帆船,预备开到什么稀奇古怪的地方去找宝藏,还说如果他的钱应付得了的话,他要乘那条船去航海。” “要是他打算安顿下来,我倒可以给他一个差使:驾大车,”她丈夫说,可是声音里没有一丝善意。“汤姆不干了。” 他老婆露出吃惊和诧异的神气。 “今儿晚上走的。打算给卡鲁塞斯家干活去。他们出的工钱大,我可出不起。” “我不是早跟你说过,你会留不住他的,”她叫嚷起来。“他值的钱不止你给的那么些呢。” “听好,老婆子,”希金波森威吓地说,“我跟你说过不知多少回了,别过问这桩事。下回我可要不客气啦。” “我可不怕,”她带着鼻音说。“汤姆是个好小子。” 她丈夫对她眼睛一瞪。这是不折不扣的反抗呀。 “要是你那个弟弟真有能耐,他可以接手驾大车,”他哼着说。 “不管怎么样,他又不短你伙食费,”对方抢白道。“再说,他是我的弟弟,只要他不欠你钱,你就没权利整天价叱骂他。就算我已经嫁了你七年了,我可还有些儿做姐姐的感情呀。” “你跟他说过,要是他再在床上看书,你要跟他算煤气钱了吗?”他责问道。 希金波森太太一声也不吭。她的反抗情绪消退了,她的精神在她疲乏的肉体里萎缩了。她丈夫胜利了。他主宰着她。他怀恨在心,眼睛里冒着凶光,耳朵里听着她发出咻咻的鼻息声,觉得很高兴。他叫她屈服,从中得到极大的愉快,而这些日子来,要叫她屈服是挺容易的,虽然在他们结婚生活的头几年里,当那一大群孩子还没生下来、他不断的唠叨还没有削弱她的精力的时候,可没有这么容易。 “好,没别的了,你明儿跟他说一声吧,”他说。“啊,我还有句话,免得一会儿又忘了,你明儿还是去叫玛丽安来照料孩子们吧。汤姆走了,我得驾大车上外边去,你呢,别忘了下去上柜台侍候顾客。” “可是明儿是洗衣日呢,”她有气无力地抗议道。 “那么早点起来,先洗东西。我要十点钟才出门呢。” 他恶狠狠地把报纸抖得飒飒地响,继续看下去。 【注释】 (1)忏悔座,基督教救世军集会时前来获得拯救的人们坐的长凳,在举行仪式时,他们就地跪下。 (2)伯克利,在旧金山东北,跟旧金山隔一个旧金山湾遥遥相对。 (3)指加利福尼亚大学,其校本部在伯克利。 (4)奥克兰,在伯克利南,也跟旧金山隔一个旧金山湾遥遥相对。 (5)洗衣日,主妇洗涤一家人的脏衣服的日子,通常为星期一。 第四章 马丁·伊登跟他姐夫冲突以后,血管里的鲜血还在热辣辣地蠕动,在没点灯的后过道上摸索着走,走进自己的房间,这间房小得像鸽子笼,只够搁一张床、一个脸盆架和一把椅子。希金波森先生很会精打细算,不用用人,因为老婆能干家务。再说,这用人房间使他们可以多招一个房客。马丁把史文朋和勃朗宁那两本书放在椅子上,脱下上衣,在床上坐下。他身子的重量一压上去,弹簧床垫就像气喘病患者般发出一阵吱吱声,可是他毫不在意。他动手脱鞋子,结果却目不转睛地瞪着面前那堵白粉墙,墙上有着被屋漏弄脏的一长条一长条棕色条纹,使它破了相。在这被弄脏的背景上,一幕幕幻景开始流动、发亮。他忘了脱鞋,瞪了好半晌,瞪着瞪着,嘴唇动起来了,他喃喃地说了一声“罗丝!” “罗丝!”他想不到一个简单的音节竟会如此动听。这音节叫他听着喜欢,他一遍遍地念着,渐渐陶醉了。“罗丝!”这如同一件法宝,一个用来呼召的有魔法的字眼儿。他每念一次,她的脸蛋儿就闪闪烁烁地出现在他面前,把那堵肮脏的粉墙布满一片金光。这片光辉并不局限在这堵墙上。它伸展到无穷尽的远方,他的心灵就在这片深邃的金光里四处找寻她的心灵。他身子里最美好的品质像壮大的浪潮般倾泻出来。一想到她,就使他变得崇高、纯洁,使他变得更好,使他想变成一个更好的人。这对他是新奇的事。他从没碰到过使他变得更好的女人。她们老是起着那种反作用:使他兽性毕露。他不知道,虽然成绩这么糟,可是她们中间有不少人已经尽了全力啦。他一向不认识自己,不知道自己有着一种叫娘儿们不由得不拿出爱情来的品质,这品质就是叫她们来追求他的青春的原因。虽然她们时常来打扰他,他可从来不为她们操心;他也压根儿想不到,竟会有些女人,为了他变得更好。他一向极端糊里糊涂地过日子,到如今,他才发觉她们过去一直伸出了讨厌的手来拖他。这对她们是不合宜的,对他自己也是不合宜的。可是他,现在才第一次认识了自己,觉得实在没有资格来判断谁是谁非,因此眼睁睁地望着这幕自己出丑的场景,羞愧得脸上热辣辣的。 他陡地站起身来,想在脸盆架顶上那面龌龊的镜子里照照自己。他用毛巾把镜子抹了一下,一看再看,仔细看了好半晌。他生平第一次真正看到了自己。他长了眼睛原是为了观看的,可是在这一刹那以前,它们却老是只观看着世界上一幅幅千变万化的场景,他一向忙着观看这些场景,忙得从没对自己观看过。他看到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的头颅和脸蛋,可是,一向不习惯这么评头论足,他不知道怎样来作评价。他看到方方正正的高额头上面是一簇棕色的、栗壳色的、波浪式的头发,微微的打着卷儿,这会叫任何女人瞧着都喜欢,叫她巴不得把手伸上去摸摸,把指头伸进去抚弄一番。可是他对这头发只看了一眼就算了,以为这在她的心目中是没有价值的,却若有所思地对那四方的高额头打量了好半晌——拚命想把目光透过它,弄清楚里头的脑子的好坏。那里头搁着的是怎么样的脑子呀?他一再地这样问自己。这脑子有些什么能耐呢?它能够使他发迹到什么地步?它会把他带到她身边吗? 他揣摩着,这双铁灰色的眼睛里头,到底有没有灵魂,这双眼睛时常会变得极蓝极蓝,被阳光普照的海洋上带咸味的海风锻炼得锐利异常。他还揣摩着,他这双眼睛在她看起来怎么样。他竭力把自己想象是她,紧瞅着自己这双眼睛,可是这法术失败了。他能够成功地把自己放进别人的心灵,不过必须熟悉对方的生活方式才成。他可不熟悉她的生活方式。她是一个奇妙的谜,他怎样猜得出她的念头呢?哪怕一个也不成。哦,他认为,这双眼睛是正直的,里头既没有微贱也没有卑鄙的神情。他那被太阳晒黑的脸色叫他惊讶。他想不到自己竟这么黑。他卷起衬衫袖子,把胳膊下面的白皮肤跟自己的脸色作比较。是啊,他究竟是个白种人。可是这两条胳膊也被太阳晒得黑黑的了。他把胳膊扭过去,用另一只手把二头肌推向一旁,望着胳膊下面他身上最晒不到阳光的地方。那块地方很白皙。他看着镜子里自己的紫膛色的脸蛋,想到它本来也跟他胳膊下面的皮肤一般白皙,不禁笑起来了;他也万万想不到,世间能自称皮肤比他更细、更白——比他身上没有被太阳晒黑的地方更白的苍白的、天仙般的女人,是绝无仅有的。 他的嘴,要不是这两片富有美感的厚嘴唇在情绪紧张的当儿老是会紧紧地抿起来,锁住了牙关,很可以说是一个小天使的嘴。有时候,它们抿得那么紧,这张嘴看上去又严峻又冷酷,简直像一个苦行者的嘴。那是一个战士的嘴唇,又是一个恋人的。这两片嘴唇能够津津有味地饱尝生活的甜蜜,也能够不去尝这种甜蜜,而来支配生活。他的下巴和牙床也挺坚强,带着一丁点儿坚决的咄咄逼人的样子,使这两片嘴唇能更好地支配生活。力量和美感保持了平衡,产生了一种鼓舞的影响,驱使他去爱健康的美,使他对有益身心的感情起共鸣。在两片嘴唇之间,有副从没得到牙医生照料而且也不需要牙医生照料的牙齿。他看着这副牙齿,心想,它们生得真洁白、坚硬、齐整。可是他一边看,一边开始烦恼起来啦。他脑子的某个角落里藏着这一个模糊的印象:有些人是每天刷牙的。他们是上流社会的人——跟她同阶级的人。她一定也是每天刷牙的。要是她知道了他一辈子没刷过一次牙,她会怎样想呢?他打定主意去买一把牙刷,养成刷牙的习惯。他要马上开始,明天就开始。他不能指望单靠成就来赢得她。他必须把自己来一次全面的改造,连刷牙和戴硬领都在内,尽管浆硬的领圈给他不自由的感觉。 他抬起手来,用拇指球擦擦长着老茧的手心,望着深印在皮肤里的污垢,那是用任何刷子刷也刷不掉的。她的手心可多么不同呀!他一想起来,就乐得心里卜卜跳。真像一瓣玫瑰花,他想;又凉又软,像一朵雪花。他万万想不到一只女人的手竟会软得如此叫人心醉。他发觉自己在想象这只手爱抚起来的美妙味儿,就像干了亏心事似的红起了脸。这个念头对她未免太下流了。就某些方面说起来,这似乎亵渎了她那崇高的神性。她是个苍白、纤弱的天仙,崇高得超脱在肉身之上;虽然如此,他还是尽惦念着她那柔软的手心。他一向摸惯的是女工和劳动妇女们的扎手的老茧。他明知道她们的手为什么粗糙;可是她这只手……它是柔软的,因为她从没用它劳动过。想到一个人不需要劳动就可以活命,想到这桩可怕的事实,她跟他之间的那道鸿沟就猛的张开了大口。他突然看到那种不劳动的贵族。只见这贵族就耸立在他面前的墙上,一个傲慢自大、威风凛凛的黄铜铸就的形象。他自己可一向劳动;仿佛他最早的记忆就是跟劳动分不开的,再说,他一家人全劳动。譬如说葛特露。她那双手,不是给永远干不完的家务弄得又粗又硬,就是为了洗衣裳,给弄得又红又肿,活像煮熟的牛肉。还有他妹妹玛丽安。她上一年夏天在罐头厂里干过,一双纤巧、漂亮的手被切番茄的刀弄得满是伤疤。还有,上一年冬天,她被纸盒厂的切纸机轧掉了两个指尖。他想起他母亲躺在棺材里的光景,她的手掌是僵硬的。他父亲干活一直干到最末了的一口气;他去世时,手上的老茧准有半英寸厚。可是,她的手是柔软的,她母亲的手、她弟弟们的手也一样。这末了的一点叫他吃了一惊;这充分说明了他们的社会地位是多么崇高,说明了伸展在她和他之间的距离是多么大。 他带着苦笑,又坐在床上,把皮鞋脱掉。他是个傻瓜;他刚才被一个女人的脸蛋儿,被一个女人的柔软、白皙的手弄得心醉神迷。跟着,他眼前那堵肮脏的粉墙上一下子出现了一幕幻景。他站在一幢凄惨的租房前面。那是晚上,在伦敦的东区,他面前站着玛吉,一个十五岁的小女工。一年一度老板请客吃饭后,他送她回家来。她就住在这幢凄惨的租房里,这地方真比猪圈还不如。他一边说再会,一边伸手去握她的手。她噘起了嘴唇,等他亲吻,可是他不打算亲她。不知怎么着,他见她怕。跟着,她一把抓住他的手,狂热地握着。他感到她的老茧摩擦着他自己的老茧,于是一阵深沉的怜悯涌上心头。他看着她饥渴的眼睛、营养不足的女儿家的身子,这身子从童年时期匆匆地进入叫人心惊的残酷的成熟时期;于是他伸出胳膊,怀着宽大为怀的心情搂住了她,低下头去亲她的嘴唇。她乐得小声叫嚷起来,这声音在他耳朵里震响着,他感到她像头猫似的偎在自己身上。这可怜的挨着饿的孩子呀!他这会儿还是眼睁睁地望着这幕许久以前所发生的事的幻景。他皮肤起着鸡皮疙瘩,跟那天晚上她偎依着他时一样,他心里呢,怀着怜悯,感到激动。这是一幕阴暗的场面,灰暗而油腻腻的,连落在人行道石板上的毛毛雨也是油腻腻的。接着,一片灿烂的荣光照耀在墙上,于是穿过那一幕幻景,代之而来地闪现着她那张苍白的脸蛋,一头皇冠似的金发,遥远非凡,高不可攀,像一颗明星。 他把椅子上那两本勃朗宁和史文朋的诗集拿起来,亲了一下。他想,反正她不是跟我说过,叫我下次再去的吗?他朝镜子里自己的影子再看了一眼,十分严肃地出声说: “马丁·伊登啊,你明儿一起来就上公共图书馆去,好好儿看些讲礼节的书。懂吧!” 他扭熄了煤气灯,弹簧床垫被他身子压得吱吱叫。 “可是你得不再诅咒才行,马丁老弟呀;你得不再诅咒才行,”他出声地说。 跟着,他就睡着了,梦到的梦,就疯狂和大胆的程度来讲,跟抽大烟的人的梦不相上下。 【注释】 (1)东区,伦敦的贫民窟。 第五章 第二天早上,他从玫瑰色的梦境里醒过来,回到水气弥漫的氛围里,这里,满是肥皂水和脏衣服的气味,还震响着苦恼生活里的一片刺耳的声音。他走出房间时,听到哗哗的搅水声、一声尖锐的呼喊和啪的一下响亮的巴掌声,这是他姐姐在拿她许许多多儿女当中的一个出气。那孩子的哭叫声像刀子般直扎进他的心里。他觉得这一切,他所呼吸的空气,全低贱得叫人反感。他想,这跟罗丝住的屋子里那美丽而宁静的氛围多不同啊。那边,什么都是属于精神世界的。这里,一切可全是属于物质的,真是低贱。 “过来,阿尔弗雷德,”他对那个哭哭啼啼的孩子叫道,一边伸手插进裤袋,他的钱就那么随随便便地搁在袋里,像他过生活一样的随随便便。他把一个两毛五的钱币搁在孩子手里,把他抱了一会儿,哄他,叫他别哭。“去吧,去买点儿糖果,可是别忘了分点儿给兄弟姐妹们。记住,要买最经吃的那种糖果。” 他姐姐从洗衣盆上抬起一张涨红的脸来,看着他。 “五分钱不就够了,”她说。“你这人啊,就是这样,一点儿不爱惜钱。孩子会吃坏肚子的。” “没关系,姐姐,”他乐呵呵地回答。“我的钱是自有办法的。要不是你这么忙,我想亲亲你,祝你早安呢。” 他很想对这位姐姐亲热,她是善良的,他明白,用她自己的那一套方式爱着他呢。可是,不知怎么着,一年年地过去,她变得愈来愈不像过去的她,愈来愈叫人摸不着头脑了。他相信,正是辛苦的工作、那一大群孩子以及她丈夫的唠叨,使她变了样。他灵机一动,突然想到,她的本性好像也被腐烂的蔬菜、难闻的肥皂水,以及她在店堂柜台上收进的油腻的角子、镍币和银币玷污了。 “去吃你的早饭吧,”她粗声粗气地说,尽管心里很是高兴。在她所有的浪迹江湖的兄弟里,他始终是她最疼爱的一个。“我当真想亲亲你啊,”她说,心里突然一阵激动。 她用拇指和食指抹掉一条胳臂上滴下来的肥皂水,再抹另一条。他伸手搂住她粗大的腰肢,亲她那冒着水气的湿嘴唇。泪水涌到她眼眶里——这可不仅是因为感情冲动,而是因为经常过度工作,精神实在太疲劳了。她使劲把他推开,可是他已经看到了一眼她湿润的眼眶。 “早饭在炉子上,”她心急慌忙地说。“吉姆这会儿也该起床了。我为了洗衣裳,不得不一早就起来。你去吧,早点出去。因为汤姆走了,伯纳德得自个儿驾大车,他今儿个准不会有好声气。” 马丁怀着沉重的心情走进厨房,她那红红的脸蛋和邋遢的身躯的形象,像腐蚀剂般侵蚀着他的头脑。他相信,要是她有点儿闲工夫,她会好好儿疼他的。可是她工作辛苦得要命。伯纳德·希金波森真是头畜生,逼她这样辛苦干活。可是,话得说回来,他不禁感到,那一吻里头没有一丝一毫美的成分。不错,那一吻是不寻常的。多少年来,只有每逢航海归来,或者出门航海的时候,她才吻他。可是这一吻带着肥皂水的味儿,她的嘴唇呢,他还体味到,是松弛无力的。人们亲起吻来,嘴唇上应该带着一股干脆、着力的劲儿,这一吻可没有。她的亲吻是一个疲乏的妇人的亲吻,她疲乏得太久了,竟忘了该怎样亲吻。他记起她结婚前做姑娘时的情况,那时候,她在洗衣作里辛苦地干了一天活,还会通宵尽情跳舞,劲头可不比谁差,毫不在意跳罢了舞又得辛苦地干上一天活。跟着,他想到罗丝,想到她唇上一定有一种又凉又甜的味儿,因为她全身都带着这种又凉又甜的味儿呢。她的亲吻准会跟她的握手一样,或者跟她看起人来的那种又坚定又坦率的神情一样。他放胆想象她的嘴唇亲着自己的嘴唇,这想象竟如此生动,叫他一想起就飘飘然,仿佛在玫瑰花瓣的云雾里穿行,脑子里满是玫瑰花香。 在厨房里,他看见另一个房客吉姆在懒洋洋地吃粥,眼睛里带着病态而恍惚的神情。吉姆在一个铅皮匠那儿当学徒,他下巴显得懦弱,生性乐天,外加有点神经迟钝,在牛油面包的竞争中是不会有什么出息的。 “你干吗不吃?”他看到马丁愁眉苦脸地把调羹在半生不熟的冷麦片粥里搅着,责问道。“昨儿晚上又喝醉了不成?” 马丁摇摇头。他想到这一切全都彻头彻尾地下贱,心情沉重得气都透不过来。罗丝·摩斯看起来好像愈来愈遥远了。 “我倒喝醉了,”吉姆往下说,自负而神经质地吃吃一笑。“我灌得饱饱的,直满到嗓子眼儿。啊,她真是个美人儿。比利送我回家的。” 马丁点点头,表示听见了——这是他天生的习惯,不管谁跟他讲话,他都留心听——他倒了一杯温吞吞的咖啡。 “今儿晚上去莲花俱乐部的跳舞会吗?”吉姆问。“他们那边有啤酒喝,要是台美斯加尔的那帮人来的话,准会闹得天翻地覆。我可不在乎。我还是打算带我的女朋友去。天哪,我嘴里的味儿可有点儿不对劲!” 他扮了一个鬼脸,喝了口咖啡,想用它来除掉那股味儿。 “你可认识朱莉亚?” 马丁摇摇头。 “她是我的女朋友,”吉姆解释,“她是个美人儿。我原想让你见见她,就怕你会把她抢走。我弄不懂姑娘们看上你什么地方,说实话,我真弄不懂;可是你老是把她们打别人手里抢走,真叫人不痛快。” “我可从没打你手里抢走过谁,”马丁心不在焉地回答。早饭总得好歹吃完呀。 “不,你也抢过,”对方激动地一口咬定说。“就说玛姬吧。” “从没跟她有过什么来往。从没跟她跳过舞,除了那一晚。” “好啦,毛病就出在那一晚,”吉姆叫嚷道。“你只消跟她跳跳舞,对她看看,我就全完啦。当然啰,你这么做根本没抱什么打算,可是我就一辈子完蛋啦。就此看也不要看我了。老是问到你。只要你高兴,她会跟你搞速成恋爱的。” “我可不想搞呀。” “不管你想不想,我可给打入冷宫啦。”吉姆羡慕地望着他。“你到底怎么搞的,马特?” 回答是:“就靠干脆对她们不在意。” “你是说假装对她们不在意吗?”吉姆情急地发问。 马丁考虑了一会儿才回答:“也许这么做有用处,可是拿我来说,我看是另一回事。我是一向不在意——不太在意的。要是你装得像,那就成,非常可能是这么回事。” “昨儿晚上你到赖利的谷仓来就好啦,”吉姆前言不对后语地来这么一句。“一大帮家伙大打出手。西奥克兰来了个顶呱呱的家伙。人家管他叫‘耗子’。身手矫健极了。谁也碰不上手。我们全盼望你在就好。你到底上哪儿去的?” “上奥克兰去的,”马丁回答。 “去看戏的?” 马丁把粥盘推开,站起身来。 “今儿晚上来跳舞吗?”对方冲着他的背影问。 “不,我不想去,”他回答。 他走下楼,走上街头,大口大口地透着气。他刚才在那环境里窒息得气都透不过来,那学徒的唠叨差一点叫他发狂。有些时候,他得拚命按捺住自己,才总算没有伸出手去,把吉姆的脸按在粥盘里。吉姆愈唠叨,他就觉得罗丝跟他自己离得愈远。他跟这种畜生厮混在一起,那究竟怎么能够配得上她呢?他给横在面前的难题吓得怔住了,自己的工人阶级身份像梦魇般压在他的心头。他姐姐、他姐姐的房子和家庭、那学徒吉姆、他认得的每一个人、生活里的每一头关系——这一切全伸出手来,拖住了他,不许他上进。他尝到的生活的滋味可并不妙。直到现在,他始终把跟自己周围的人们一起过的生活看作一件美妙的东西。他从没对它发生过怀疑,除了在看书的时候,可是说起来,书本大不了是书本,写的是关于一个十分美妙而不可能有的世界的神话故事。可是现在,他亲眼看到了那个世界,既可能又真实,最中央有一个花一般的女人,名叫罗丝;往后,他就免不了会体味到辛酸的滋味、跟痛苦一样剧烈的渴望以及叫人心痒难熬的绝望,因为这种绝望是建筑在希望上的。 他心里盘算着,上伯克利公共图书馆去呢,还是上奥克兰公共图书馆,结果决定上后一个,因为罗丝就住在奥克兰。谁说得准呢?——图书馆是对她最合适的场所,他说不定会在那边碰见她呢。他不懂得图书馆的门径,在走不完的一排排小说书书架中间漫步,后来,有一个像法国人样子的姑娘,看上去像负责人,五官生得很小巧,跟他说参考室在楼上。他不知道可以请教写字台边的那个管理员,就管自在哲学书的壁橱前瞎闯。他听到过哲学理论,可是想不到竟有那么多的哲学著作。一个个高大的书架,满放着大本子书,叫他感到自卑,同时可又叫他兴奋。这是给他那富有活力的头脑的食粮。他在数学书的部门找到一些三角学的书,就翻阅起来,眼瞪瞪地望着那些他一懂不懂的公式和图形。他识英语,可是他看到的却是一种陌生的语言。诺曼和阿瑟懂得这种语言。他听到他们讲过。而他们是她的亲弟弟。他失望地离开那架壁橱。书本似乎从四面八方在朝他压下来,要压死他。他万万想不到人类知识的总汇竟如此庞大。他给吓唬住了。他的头脑怎么可能把这许多知识全掌握住呢?过了一会儿,他想起有些人,不少人,已经把它们掌握了;于是他热烈地低声发了一个重大的誓:人家的头脑办得到的事,他自己的也一定要办到。 他这么荡来荡去,瞅着这些装满了智慧的书架,一忽儿沮丧,一忽儿高兴,心情变换个不停。他在一个杂类书部门找到一本《诺利氏备要》。他恭恭敬敬地翻阅着。就某方面说起来,这本书跟他讲的是同样的一套语言。他跟它都是属于海洋的。跟着,他找到一本鲍迪奇的著作,还有莱基和马歇尔的作品。这就是啦;他要自修航海术。他要戒酒,一步步爬上去,当上船长。这会儿,罗丝似乎离他很近了。当上了船长,他就可以娶她了(要是她要他的话)。要是她不要他呢,那好——他也会为了她,在男人堆里好好儿地做人,而且不管怎么样,把酒戒掉。跟着,他想起了水险商和船主人,这两种主子,一个船长少不了得侍候,这两种人都可以并且准会把他毁了,因为双方的利益是截然相反的。他把眼睛四下瞟着,一看到眼前的成千上万本书,就把眼帘合上。不,他可不想再出海了。这许多书本的宝藏里,有的是力量,他要是想干一番大事业,就得在陆地上干。再说,船长可不能带了老婆一块儿出海的呀。 中午到了,接着是下午。他忘了吃东西,继续找寻关于礼节的书籍;因为,除了事业以外,他的头脑还被一个简单而十分具体的问题所困扰着:你认识了一位年轻小姐,她请你去看她,你该过多少时候上门去?他这么对自己说。可是,等到他找到了那个书架,答案还是找来找去找不到。礼节这座大厦竟如此庞大,使他吓得目瞪口呆,在上流社会人士之间飞名片的方式的迷宫里走失了道路。他不想再寻找了。他没有找到要找的东西,只发现了这一点:要学礼貌的话,一个人得花上一辈子的时间,他得先活上一世,专门学礼貌才行。 “你要找的书找着了吗?”他走的时候,写字台边的管理员问他。 “找着了,先生,”他回答。“你这个图书馆真好。” 那人点点头。“我们欢迎你时常到这里来。你是水手吗?” “是的,先生,”他回答。“我一定再来。” 嗨,他怎么会知道的呢?他下楼的时候,自己问自己。 他走第一段马路的时候,姿势十分僵硬、挺直、尴尬,直到他不再尽想着自己,才又那么姿势优美地、一摇一摆地走了。 【注释】 (1)台美斯加尔,奥克兰北部的一个工人区 (2)马丁的爱称。 (3)美国村镇居民通常用谷仓、马房来作开跳舞会的场所。 (4)鲍迪奇(1773—1838),美国著名航海家兼数学家。此处指他的《新编美国实用航海术》(1802年初版),是他根据亲身的航海经验,把当时流行的摩尔所著的《实用航海术》大事修正而重编的。 第六章 一阵可怕的、跟饥饿差不多的不安情绪折磨着马丁·伊登。他饥渴地想看一眼那个姑娘,她的纤手像巨人的巴掌般一把攫住了他的生命。他鼓不起勇气来上门去看她。他生怕会去得太急,这一来会犯下一桩可怕的罪过:触犯那样叫作“礼节”的可怕的东西。他在奥克兰和伯克利那两家图书馆里花了很多时间,替他自己、他姐姐葛特露和妹妹玛丽安以及吉姆填了领借书证的申请书,他花了几杯啤酒钱才得到吉姆的同意的呢。有了这四张借书证可以借书,他就在那用人房间里点煤气灯点得很晚,弄得希金波森先生要他付五毛钱一个星期的煤气费。 他看了这许多书,反而被刺激得更不安了。每本书上的每一页都像一个窥孔,望得到知识的王国。他的饥渴被他读的书本喂养着,变得愈来愈厉害了。再说,他不知道打哪儿着手,经常因为缺乏基本知识而受累不浅。那些最平常的引证,他知道得很清楚,那是每个读者都该知道的,他呢,可就不知道。他读的那些使他高兴得发狂的诗篇也是同样的情形。他把罗丝借给他的那本史文朋的诗集看了不算,还看了些别的;他完全了解《陶洛兰丝》那一首。他相信,罗丝可一定不会了解。她,过着那么高雅的生活,怎么可能了解这首诗呢?后来,他偶然看到吉卜林的诗,看到这位诗人对熟悉的事物的描绘,都富有韵律、节奏和魅力,不由得给迷住了。这个人对生活的共鸣以及透彻的心理刻画,叫他惊异。“心理”在马丁的词汇中是个生词。他买了一部词典,这一来减少了他的积蓄,使他不得不早几天出海去挣钱。并且,这一来也叫希金波森先生恼火,因为他情愿这笔钱被用来付伙食费。 白天里,他不敢走近罗丝的房子那一带,可是一到晚上,他就像小偷般在摩斯家周围偷偷摸摸地溜达,偷偷地朝那些窗子瞧那么一眼,还对那些使她不受日晒雨淋的墙壁发生了好感。有几回,他差一点被她的弟弟们撞见,还有一回,他跟踪着摩斯先生往闹市走,在灯火通明的街道上打量他的脸相,心里一直盼着有什么死亡的危险突然降临他父亲的头上,这样自己就可以跳上前去搭救他。另外有天晚上,他的熬夜守望得到了报酬:看见罗丝在二楼的一扇窗前出现了一会儿。他只看到她的头部和肩膀,还有她抬起的两条胳臂,因为她正对着镜子在梳头呢。这只是一刹那的事,可是对他说来,这是长长的一刹那,当时他的血液化成了美酒,在血管里歌唱。一转眼,她就拉下了窗帘。可这正是她的房间——他发现了这一点;此后,就时常溜达到那儿去,躲在街对面一株黑黝黝的树下,吸着烟,一支支的吸个不停。有一天下午,他看见她母亲从一家银行里走出来,这一来又得到了一个证据,罗丝跟他之间的确有着一段巨大的距离。她属于跟银行有往来的那个阶级。他可一辈子没进过银行,并且抱着这种看法:只有非常有财有势的人才时常光顾这种机构。 从某一方面说起来,他经历了一次精神上的革命。她的干净和纯洁对他起了作用,他心里感到有立刻把身子弄清洁的必要。要是他指望有一天配得上跟她一起生活的话,他就得做到这一点。他刷牙,用厨房里用的板刷擦手,到后来,在一家杂货店橱窗里看到一把洗指甲的刷子,就知道是作什么用的,才不用板刷。买这把刷子的时候,店员看看他的指甲,建议他买把指甲锉,因此他又多了一件梳洗用具。他在图书馆里偶然找到一本讲保养身体的书,于是立刻养成了每天早上洗冷水浴的习惯,这叫吉姆十分惊奇,叫希金波森先生十分为难,他根本不赞成这一套学时髦的新花样,郑重其事地考虑要不要叫马丁另外付水费。还有一点改进是关于裤子上的烫迹线问题。马丁既然对这类事感到了兴趣,就很快地留意到,工人阶级穿的裤子,膝部总是鼓鼓囊囊的,可是工人阶级以上的人们穿的裤子就不同,从膝部一直到脚背的线条是笔挺的。他还发现了这是什么道理,于是闯进他姐姐的厨房去找熨斗和烫衣板。他起初出了次事故,烫焦了一条裤子,弄得不可收拾,只好再去买一条,这笔费用又叫他不得不早几天去航海了。 然而,这次改造自己还不仅仅在外表方面。他烟还抽,酒可戒掉了。到那时为止,他以为喝酒是男人的分内事,还以自己酒量好为骄傲,跟人斗起酒来,一般人都不是他的对手。他每碰到一个同过船的伙伴(旧金山多的是这种伙伴),还是跟过去一样,请对方喝酒,对方也回请他,可是他给自己要的不是淡啤酒就是姜汁酒,并且毫不计较地忍受大伙儿的嘲笑。等他们渐渐醉得哭哭啼啼了,他打量着他们,看他们的兽性露出了真面目,主宰了他们,心里感谢上帝,自己总算不再跟他们一样了。他们全有自己不如人的地方想忘掉,他们一喝醉了酒,阴沉、迟钝的心灵里就觉得自己仿佛变成了天神,每个人在自己那一方醉醺醺的非非之想的天堂里称王称霸。对马丁来说,烈酒的需要不再存在了。他沉醉的方式是前所未有而更加深沉的——沉醉在对罗丝的想望里,是她激起了他的爱情之火,让他看到一眼更崇高的永久的生命;沉醉在书本里,它们使求知欲化做千百万条蛆虫,咬啮着他的头脑;并且沉醉在清洁的感觉里,他知道自己愈来愈清洁了,这一来使他甚至比以往更健康,从头到脚显得十分强壮。 有一晚,他上剧院去,痴心妄想说不定会在那边碰到她,结果从花楼上望下去,果然看到了她。他看见她在过道上走,跟阿瑟和一个陌生的小伙子在一起,这小伙子留着一大簇圆圆的像足球的头发,还戴着眼镜,一看到他,马丁就马上产生惶恐和妒忌的心情。他看见她在正厅前排坐下来,那天晚上他就简直什么也不看,只对她看——一对纤美、雪白的肩胛和一头淡金色的头发,远远望过去,不怎么清楚。然而却有别人在看着他,因为,他有时在对周围的人们望着的时候,留意到在前面一排,朝边上数过去十几只座位的地方,有两个年轻姑娘回过头来,眼睛里带着大胆的表情对他微笑。他一向是很随和的。他生性不愿给人家钉子碰。在过去,他会回她们一笑,并且进一步逗对方再笑。可是这会儿情况不同。他回她们一笑,就掉过头来,不再有意朝她们看了。可是有几次,他忘掉了这两个姑娘,眼睛不觉又瞥见她们那笑吟吟的脸蛋。他不可能一天之内就把自己完全变一个样,也不可能违反自己天生的一副好心肠;因此,在这些时候,他只得带着一种热情友好的态度对那两个姑娘笑笑。这对他并不是新鲜的事儿。他明白她们伸出了女人的手来抓他。可是这会儿情况不同。在遥远的正厅前排座位上坐着那个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女人,跟这两个他同阶级的姑娘那么不同,那么大大的不同,使他对她们只能感到怜悯和悲哀。他一心想望着,但愿她们能够有她那分善良和光荣,哪怕有一点儿也好。不过,他也绝对不愿因为她们移樽就教而伤她们的心。这回事并不叫他得意;他想到因为自己身份低贱,才会弄出这种事来,反而有点儿感到丢脸。他明白,要是自己属于罗丝的阶级,这两位姑娘就不会主动来这一套了;她们每对他看一眼,他就觉得自己的阶级用手一把拖住了他,不许他向上爬。 他在末一幕闭幕以前,就离开了座位,一心想等她出剧院的时候看到她。外边人行道上老是站着不少人,他可以把鸭舌帽拉得低低的,遮住了眼睛,躲在别人的肩膀后边,这样她就不会看见他了。他跟第一批出剧院的人们一起出来;可是他刚在人行道边上站好,那两个姑娘就出现了。他知道她们在找他;这当儿,他恨不得诅咒自己身上吸引女人的地方。她们漫不经心地朝人行道边上走过来,愈来愈近,他明白就要被发现了。她们慢下来,被挤在人堆里,赶到了他的身边。两人中有一个跟他身子一碰,看起来好像是刚看到他的样子。她是个苗条、黝黑的姑娘,生着一双大胆的黑眼睛。可是这双眼睛在对他微笑,他就回她一笑。 “你好,”他说。 这是不由自主的;过去,在同样的初次相会的情况下,他这句话不知讲过多少遍啦。再说,他不得不这么做。他天性宽宏大量,富于同情心,不容许他不这么做。黑眼睛姑娘满意地笑笑,对他打招呼,显出想站住的样子,她的伴儿,跟她臂挽着臂,吃吃一笑,也显出想站住的样子。他马上想了一想。如果她走出来,看见他在那里跟她们讲话,那是万万不成的。他十分自然而理所当然地旋过身来,靠拢那个黑眼睛姑娘,陪她一起走。他这一方面动作一点儿也不尴尬,舌头一点儿也不钝。这是他的拿手好戏,他在这场打情骂俏的把戏中出色地周旋着,满口俚语和俏皮话,这在这种速成恋爱中总是打交道的前奏。这股人潮的主流往街角上直涌,他一到那里,就想溜到横街上去。可是黑眼睛姑娘抓住了他的胳膊,跟着他走,一边拖着她的女伴,嚷道: “等一等,比尔!你急什么呀?你打算就这么一下子甩掉我们吗?” 他笑着站住了,转过身来面对她们俩。越过她们的肩膀,他看得见人群在街灯下经过。他站的地方并不十分亮,因此可以看见她走过,对方可不会看见他。她一定会从这里走的,因为这是她回家的路。 “她叫什么名字?”他问那个吃吃笑着的姑娘,一边把头朝黑眼睛姑娘点点。 “问她自己好啦,”对方回答,笑得弯了腰。 “唔,叫什么?”他转身跟那姑娘打了个照面,问。 “你还没告诉我你自己的名字呢,”她针锋相对地说。 “你根本没问过,”他微笑了。“再说,你一猜就着。正是比尔,完全对,完全对。” “嘿,去你的吧。”她紧瞅着他的眼睛,自己那双眼睛里热情如火,十分诱人。“说实话,叫什么?” 她还是瞅着。自从人分了男女以来,世世代代的女人的魅力全活龙活现地出现在她的眼睛里了。他呢,漫不经心地打量着她,明白自己现在一壮起胆来,她就会随着自己的步步进逼而开始羞怯、娇柔地节节后退,可是又时刻做着准备,万一他泄了气,就把局面颠倒过来。不过,他到底是人,能够感到她的吸引力,而他的内心也不由得不感激她那叫人喜欢的好意。啊,这一切他全了解,她们的一举一动他也全了解,彻头彻尾地了解。根据她们那特定的阶级的标准来衡量,她们全是好姑娘,为了菲薄的工资辛苦干活,不屑为了过舒服生活而出卖自己,在生活的荒漠里忐忑不安地渴望抓到一丁点儿幸福,面临着的未来是一场赌博:不是没结没了、丑恶可怕的苦役,就是更可怕的凄惨的火坑,走这条道路虽然收入较好,路程的终点却要近得多。 “比尔,”他点着头回答。“当然啰,正是比尔,没错儿。” “不哄人吗?”她问。 “压根儿就不是比尔,”另一个插嘴说。 “你怎么知道?”他责问道。“你又从没看到过我。” 反驳是,“用不着,就知道你在扯谎。” “老实说,比尔,叫什么?”第一个姑娘问。 “就算比尔吧,”他无可奈何地说。 她伸手抓住他的胳膊,调皮地摇撼着他。“我知道你在扯谎,可是我认为你还是很够味儿。” 他抓住那只自动送上来的手,在手掌上摸到他熟悉的疤痕和畸形的骨头。 “你几时离开罐头厂的?”他问。 “你怎么知道的?”“天,你真是未卜先知!”两个姑娘一齐说。他一边跟她们胡扯着这套傻头傻脑的蠢话,一边在心坎里看到屹立在图书馆里的一排排书架,装满了世世代代的智慧。他想到这两者之间的不协调,不禁苦笑起来,疑虑袭上他的心头。然而,尽管心里看到这情景,嘴上在打趣,他还是有工夫留意着川流不息地走过的看完戏回去的人们。他终于看到了她,在灯光下,走在她弟弟和那个戴眼镜的陌生青年的中间,这使他的心脏好像停止了跳动。他等这一刹那的来临等了好久啦。他来得及看清她雍容华贵的头上裹着一条薄薄的、毛茸茸的头巾,身子裹在衣裳里,线条优美,仪态万方,一只手提着裙子边,姿态真美;一转眼,她就不见了,撇下他一个人,紧瞅着这两个罐头厂里的姑娘,只见她们穿戴得花哨俗气,拚命想打扮得漂漂亮亮,枉想弄得干净齐整,无非是廉价的布料、廉价的缎带和指头上廉价的戒指而已。他觉得胳膊被人一拉,听到一个声音在说: “醒醒吧,比尔!你怎么啦?” “你在说些什么?”他问。 “喔,没什么,”黑眼睛姑娘把头一甩,回答。“我不过在说——” “什么?” “唔,我在跟你小声地说,最好能给她,”(指她的伴儿)“找个男朋友,那我们就可以去找个地方喝冰淇淋苏打,或者咖啡,反正什么都可以。” 一阵突如其来的厌恶的感觉折磨着他。从罗丝转换到这一套未免太突兀了。他看到跟眼前这个姑娘那大胆倔强的眼睛并列在一起的是:罗丝的那双清澈明亮的眼睛,像一个圣女的眼睛,无比纯洁,深不可测,正紧瞅着他。可是不知怎么着,他感到身子里有一股力量在蠢动。他可比眼前的这一切来得强吧。生活的意义,对他来说要比对这两个姑娘来说更大,她们的思想总跳不出冰淇淋和男朋友的圈子。他想起了自己在心里始终过着一种不公开的生活。他曾经想把心里的种种想法跟别人分享,可是从未找到过一个能了解他的女人——连男的也没找到过。他试过几次,然而结果只叫对方听得摸不着头脑。既然人家不了解他的想法,他这会儿就推想道,人家一定也不了解他。他感到身子里有股力量在蠢动,于是握紧了拳头。如果说生活的意义对他来说要比对别人来说更大,那么他对生活的要求,也应该更大,可是他绝不可能从这一类伴儿身上去要求。这双大胆的黑眼睛里没什么可给的。他明白这双眼睛背后藏着些什么想头——不过是冰淇淋跟别的什么。可是旁边的那双圣女的眼睛——凡是他所知道的,或者他所料想不到的,它们都可以给。它们能给他书本和油画、美和安宁,还有高级生活中一切美好、优雅的东西。那双黑眼睛背后的每一个思维过程,他全了解。真像钟里的机件。他看得见每个轮子在转圈儿。它们要求的是低级的吃喝玩乐,跟坟墓一般狭隘,叫人感到腻味,而这条路的尽头也正是坟墓。可是这双圣女的眼睛要求的却是生命之谜、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永生。他已经看到了几眼它们里头的灵魂,也看到了几眼他自己的灵魂。 “节目排得很好,只是有一点不对头,”他说出声来。“我已经有约会了。” 姑娘眼睛里火辣辣地闪出失望的表情。 “我看,是去陪一个生病的朋友吧?”她讥诮地说。 “不,正正式式有个约会,跟——”他迟疑了一下,“跟一个姑娘。” “你不要骗我啊?”她认真地问。 他直瞅着她的眼睛,回答:“真是实话,一点儿不假。我们改天再会面,不是一样的吗?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呢。还有,你住在哪儿?” “丽茜,”她回答,对他软化了,一手紧握着他的胳膊,身子挨在他身上。“丽茜·康诺莱。我住在五马路跟市场街的转角上。” 他再讲了几分钟话,才跟她们道别。他没有马上回家去;他站在他熬夜守望的那株树下,抬头望着一扇窗子,喃喃地说:“那个约会是跟你的,罗丝。我给你留下的。” 【注释】 (1)《陶洛兰丝》,史文朋著名诗篇之一,见《诗篇与歌谣》第一集(出版于1866年)。诗人在该诗中写为道德所不容许的放荡行为,以及事后的餍足及厌倦。 (2)吉卜林(1865—1936),英国小说家兼诗人,诞生在印度孟买,其作品多半以印度及海洋为背景,作风清新,一新读者耳目。 (3)淡啤酒,不含酒精成分,用植物根茎蒸馏而成。姜汁酒,也不含酒精,内搀姜汁。 第七章 自从第一次遇见罗丝·摩斯的那晚以来,他拚命读了一个星期书,可还是不敢去看她。他好几次鼓起勇气想去,然而在袭上心头的顾虑的影响下,他的决心垮了台。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去看她最适当,也没有谁来指点他,他生怕犯下一个没法挽回的错误。摆脱了那批旧相识和过去的生活方式,又没有新的伴儿,他就没有别的事好做,只有看书,他一连好几个钟点埋头看书,换了一般人的眼睛,准得毁掉十来双了。可是他的眼睛挺强,它们有一个强健非凡的身体作后盾。再说,他的头脑是片休闲地。就书本上的那套抽象的思想来说,它过去一辈子老是休闲着,如今可已准备就绪,盼着下种了。这头脑从没被学习弄得精疲力竭过,因此它用一口利齿咬住了这些书本中的知识,不肯放松。 等到这一星期的末了,他觉得好像已经过了好几个世纪,因为过去的生活和看法被抛得非常远了。可是因为缺乏准备工作,他受到了挫折。有些书籍需要事先有好多年的专门研究才看得懂,他竟然也想看。一天,他看的哲学书是一本过了时的,下一天,却是一本超时代的,这一来叫他的头脑被相互冲突和矛盾的理论弄得糊里糊涂。对经济学家的著作也是同样的情形。在图书馆里同一只书架上,他找到卡尔·马克思、李嘉图、亚当·斯密和密尔的著作,而一个经济学家的深奥的法则,一点儿也不给他线索,说明另一个的理论是过时的。他被弄糊涂了,可是想弄个明白。他在同一天内,对经济学、企业和政治发生了兴趣。有一回,他穿过市政厅公园,看见有一群人围在那儿,中间站着五六个人,涨红着脸,扯高了嗓门,在认真地讨论着。他站到听众中去,从这些人民哲学家的嘴里听到一种新鲜而陌生的语言。他们中间有一个是流浪汉,另一个是工人鼓动家,还有一个是法学院学生,其余是唠唠叨叨的工人。他第一次听到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和单一税,知道还有着种种相互斗争的社会哲学。他听到几百个陌生的术语,因为书读得实在太少,而这些术语正是他从没触及的学术科目中的。由于这一点,他没法完全听懂他们的辩论,只能猜测、臆想这些陌生的词句包含着什么意义。再说,还有一个黑眼睛的饭店侍者,他是个神智学者;一个入了工会的面包师,他是个不可知论者;一个老头儿用一套“自然即公理”的奇怪的哲学叫大家摸不着头脑;还有一个老头儿,滔滔不绝地谈论着什么宇宙,什么阳原子和阴原子。 马丁·伊登听了几个钟点才走开,只觉得头脑里昏昏沉沉的,他马上赶到图书馆去查十多个不寻常的字眼的意义。他走出图书馆时,胳肢窝下挟着四本书:勃拉伐茨基夫人的《秘密教义》、《进步与贫困》、《社会主义精义》和《宗教与科学之战》。很不幸,他先看的是《秘密教义》。每一行都满是他不识的多音节的字眼儿。他坐在床上看,词典搁在面前的时间竟比那本书更多。他查了那么许多生词,等到有些生词再出现的时候,他已经忘了它们的意义,又得再查了。他想出了一个办法,把词义写在一本笔记簿上,这一来写满了一页又一页。然而他还是看不懂。他一直看到早上三点钟,头脑里乱得一团糟,然而还是没有掌握住文章里的一点要旨。他抬眼一望,只觉得这房间好像大海里的船只一样,在一忽儿上升,一忽儿倾斜,一忽儿下沉。于是,他把《秘密教义》扔到墙角里,咒骂了好一阵子,扭熄了煤气灯,准备入睡了。对其他三本书,他的运气也好不了多少。这可不是因为他脑筋鲁钝无能;如果不是没有受过思想训练、没有用来思考的思想工具的话,他的脑筋是满可以领会这些思想的。他看出了这一点,因此一时怀着这个想法:旁的且不读,光读词典,读到能掌握词典上的每个词为止。 然而,诗歌才是他的安慰。他读了很多,发现那些比较质朴的诗人给他最大的快慰,他们是比较容易理解的。他爱好美,他在诗里找到了美。诗歌,像音乐一样,深深地打动了他,虽然他自己还不知道,他实在正在训练自己的头脑,预备将来担当更繁重的工作。他的头脑像一张白纸,他所读到而爱好的不少诗篇,都不费力气地一节节印在这纸上,因此他不久就能够把读过的铿锵、优美的诗行高歌低吟一番,从中得到极大的愉快。后来,他偶然发现盖莱的《古典神话》和勃尔芬区的《寓言时代》并排放在图书馆书架上。这是个启发,像一道强烈的光芒,直射进他那无知的黑夜,于是他更贪得无厌地读诗了。 图书馆写字台边的那个管理员看到马丁来的次数那么勤,变得十分和气,看见他走进去,老是对他笑笑,点头招呼。正因为这样,马丁放胆干了一桩冒昧的事。他拿了几本书到写字台旁,等那人在借书证上盖印的时候,脱口而出地说: “喂,我有件事想请问你。” 那人笑笑,注意听着。 “你认识了一位年轻小姐,她请你去看她,你该过多少时候上门去?” 马丁觉得衬衫紧紧地贴在自己肩上,因为这一来吃力得汗水直冒了。 “唔,我想什么时候都可以吧,”那人回答。 “不错,可是这情况不同,”马丁表示不同意。“她——我——唔,你知道,是这么回事:也许她不在家呢。她在大学里念书。” “那么下次再去好啦。” “我说的不能表达我的意思,”马丁结结巴巴地招认,一边打定主意完全听对方的吩咐。“我不过是个粗人,我从没见过什么社交界的世面。这姑娘跟我压根儿不一样,我呢,也跟她压根儿不一样。你看我这不是在发傻劲,对吗?”他陡地发问。 “不,不;绝对不,你放心好了,”对方坚决声明道。“你的要求并不完全是参考室的分内事,不过我十分高兴帮助你。” 马丁钦佩地望着他。 “要是我会这么扯,那就行啦,”他说。 “请问你说什么?” “我是说,但愿我能讲得这么轻松,讲得客气,这一套玩意儿。” “哦,”对方说,听懂了。 “什么时候去最好呢?下午?——不太近吃饭的时候?还是晚上?还是星期日?” “我来告诉你吧,”图书馆管理员面露喜色地说。“你打个电话给她,问一声好啦。” “好,我就这么办,”他说完,拿起书来就走。 他又转过身来,问: “你跟一位年轻小姐讲话的时候——譬如说:丽茜·史密斯小姐——你叫她‘丽茜小姐’呢?还是‘史密斯小姐’?” “叫她‘史密斯小姐’,”管理员用权威人士的口气说。“一直叫她‘史密斯小姐’——直到你跟她更熟悉了才改口。” 马丁·伊登就这样解决了问题。 “随便什么时候来好啦;我整个下午都在家,”罗丝这样说,这是他在电话里结结巴巴地问什么时候可以去还那几本书时所得到的回答。 她亲自开门迎接他,她那双女人的眼睛马上看清了裤腿上笔挺的烫迹线,还看出他多少改进了一丁点儿,虽然还说不上来改进了些什么。她还被他的脸打动了。他那股生气勃勃的劲儿,简直是一股蛮劲,像一阵阵浪潮似的从他身子里奔流出来,向她冲击。她又感到一股冲动,真想靠拢他去取得温暖,一方面又不禁惊异,一见着他,自己竟有这么大的反应。而他那方面呢,当她伸手问好、碰上他的手的时候,又感到那种叫人沉醉的莫大喜悦。他们俩不同的地方是:她是冷静而沉着的,而他却涨红着脸,一直红到头发根。他还是那副老样子,笨拙地跟在她后边一步一颠地走,肩胛一摇一摆,东歪西倒,叫人捏一把汗。 他们在起居室内一坐下,他就觉得比较轻松了——轻松得出乎他意料之外。她使他感到轻松;而叫她这么做的那种体恤别人的心肠,使他更疯狂地爱她了。他们从他借的那两本书谈起,谈到他深爱的那本史文朋诗集,还谈到他看不懂的那本勃朗宁诗集;接着,她把话题从这一个引到那一个,一边思量着怎样来帮助他的问题。从他们初次会面起,她就时常想到这问题。她很想帮助他。他激起了她的怜悯和柔情,过去谁也没有这样做到过,而她这份怜悯,与其说是对他有所贬损,还不如说是她母性的流露。她这份怜悯绝对不是寻常的,因为激发它的这个男人如此富于男人气概,叫她那战战兢兢的处女的心大为震惊,叫种种陌生的念头和感情刺激她的心灵,弄得脉搏卜卜的跳。跟前一回一样,他那截脖子吸引着她,一想到把她自己的手放上去,就感到甜蜜。这似乎仍旧是一股荒唐的冲动,可是她变得愈来愈习惯了。她想不到新生的爱情竟会用这种方式集中地体现出来。她也想不到,他在她自己心里激起的感情竟然就是爱情。她以为自己大不了对他发生了兴趣,把他看作一个有着种种潜在优点的不寻常的人物罢了,因此她甚至感到有点儿慈悲为怀。 她不知道自己在想望着他;他那方面呢,可是另一回事。他明白自己爱上了她,想望着她,他过去一辈子从没对任何事物这么想望过。他过去爱好诗歌,是为了美;可是自从认识了她,那扇通往爱情诗的辽阔原野的大门就大大地敞开了。她给他的理解,甚至比盖莱和勃尔芬区给他的还多。有一行诗,一星期前他不会想上第二遍——“天字第一号的恋人愿为一吻而死”;可是现在,它始终死钉在他脑海中啦。他对这行诗的妙处和真实性感到惊异;他这会瞅着她,明白自己会心甘情愿地为一吻而死。他觉得自己就是这个天字第一号的恋人,随你授予他什么骑士爵位,都不能叫他更得意。他终于明白了生命的真谛,明白了自己为什么生下来。 他眼睁睁地望着她,听着她讲,心里的念头愈来愈放肆了。他回味着在门口跟她握手时所感到的欣喜若狂的心情,巴不得再握一次。他的目光时不时溜到她嘴唇上,如饥似渴地巴不得亲亲它们。然而,这种欲望里并没有一丁点儿下流或凡俗的成分。这两片嘴唇在她讲话时的每一个发音动作,叫他看在眼里,都觉得怪舒服的;然而它们可不是寻常的嘴唇,不是一般男女的那种嘴唇。它们的实质不仅仅是凡人的血肉。它们是纯然属灵的嘴唇,而他对它们的欲望,也似乎跟那种驱使他去亲别的娘儿们的嘴唇的欲望大不相同。如果他亲她的嘴唇,用他自己那有形的嘴唇去亲它们的话,那会是带着崇高而敬畏的热忱,跟人们亲上帝的圣袍时一样。他不知道自己心里产生了这种价值转换,不知道当他对她看时,他眼睛里闪亮着的光芒,正是当爱情的欲望袭上心头时,人们眼睛里所闪亮着的那种光芒。他想不到自己的眼光竟如此热烈而富于男性气概,也想不到它的热情的火焰竟会打动她的心灵,使它起变化。她那感人至深的处女的纯洁性,使他自己的感情升华,并且加以改装,使他的思想变得纯洁、崇高,像冷澈的星空一般,要是他知道了自己眼睛里放射着这种光芒,就像一股热情的暖流,直流进她的身子,激起一股同样的热情的话,他准会大吃一惊。她被这种光芒微妙地打扰着,它不止一次地——虽然她不懂是什么道理——真讨人喜欢地闯进她的心灵,打断她的思路,迫使她不得不去摸索那中断了的、只吐露了一部分的意见。讲话对她一向是轻松容易的事,因此,要不是她明白正因为他是个突出的人物,才会这样打扰她的心灵,她准会想不通的。她对外来的印象十分敏感,因此,这个像一丝微风般从另一个世界里吹来的旅人,竟会对她发生如此大的影响,到底是不足为奇的了。 她思想意识里深藏着一个问题,那就是怎样来帮助他,于是她把谈话转到这个方向去;可是先谈到这一点的还是马丁自己。 “我不知道你能不能给我提些意见,”他说到这里,看见对方表示默许,心里不由得卜卜直跳。“你可记得,上一回我在这儿,说过我谈不来书本那一套东西,因为我不知道怎样谈?唔,那次以后,我转了不少念头。我上图书馆去了好些时候,可是我用心看过的那些书本多半叫我摸不着头脑。也许我该从头说起。我一辈子没有过什么优越的条件。打小时候起,我就一直苦苦干活,可是自从上图书馆去了以来,用新的眼光来看书——而且看的也是新的书——我就差不多得出个结论来:我过去看的书全不对头。你知道,你在牧场和水手舱里看到的书,跟譬如说你在这所房子里所有的书就不一样。唔,我一向看惯的书本就是那一套东西。可是——我这可不是在吹牛——我跟同我搭伙在一起的人们也不一样。这不是说我比那批跟我一起走南闯北的水手和牧牛郎——你知道,我干过一阵子牧牛郎的行当——我比他们要强多少,不过我老喜欢看书,拿到什么就看什么,还有——唔,我看我跟他们大多数人的想法就不一样。 “现在,来谈我想谈的事吧。我从没走进过这样的房子。一个星期以前,我来到这里,看到了这一切,看到了你、你母亲、你弟弟,还有这一切——啊,我喜欢这一切。我听到过这一套东西,在有些书上面看到过这一套东西,当我对你的房子四下打量的时候,啊哟,书本上写着的事全变成了事实啦。可是我想说的是:我喜欢这一切。我想得到这一切。我现在就想得到。我想呼吸你在这房子里所呼吸的空气——这种空气里,充满了书本、图画和美丽的东西的气味,在这里,人们放低了声音讲话,他们是洁净的,他们的思想也是洁净的。我一向呼吸的空气里可掺合着饭菜、房租、垃圾、马尿的气味,再说,人们谈的也全是这一套。哦,当你在屋子里走过去亲你母亲的时候,我觉得那是我一辈子看到过的最美的景象了。我看到的世面可真不少,不知怎么着,我比多半跟我厮混在一起的人们看到的世面要多得多。我喜欢看,我看了还想看,我想换一个世面看看。 “可是我还没讲到我的本题。现在听好。我想一步步地发迹,过着像你在这所房子里过的生活。生活不仅仅是马尿、苦干和到处浪荡。那么,我怎么样能发迹呢?打哪儿着手,哪儿开头呢?你知道,我情愿靠苦干来打天下,讲到苦干,多半的人们可都甭想干得过我。我只消开了一个头儿,就会整天整夜地干。也许你觉得滑稽,我竟来请教你这一切事。我知道我最不应该来请教的人就是你,可是我不知道还有谁可以请教——除了阿瑟。也许我该去请教他。要是我——” 他的话音消逝了。想到自己竟然想去请教阿瑟,自己也许可能干下这种蠢事,一想到这可怕的可能性,他这会儿在讲的关于自己那个计划有素的心愿的话,就像悬崖勒马似的蓦地顿住了。罗丝并不马上就开口。她全神贯注地想着,要把这段结结巴巴、粗声粗气的话和它的简单的内容,跟她在他脸上看到的表情调和起来,因此一时没工夫说话。她从没看到过人的眼睛里竟能显示出这么大的力量。这个人是什么都做得到的,她从这双眼睛里看出这一点,这跟他嘴里的软弱无力的话是不相称的。说起来,正因为她自己的头脑太复杂、太灵敏,她才不能恰当地评价简单的头脑。然而,就在对方这个头脑所作的探索中,她看出了力量。她觉得,他仿佛像一个巨人,在把身子扭呀扭的,想使劲挣脱束缚住他的镣铐。等她终于开口的时候,她带着满脸的同情。 “你需要的东西你自己也明白,那就是教育。你应该掉回头去,念完小学,然后进中学和大学。” “这可要钱的呢,”他抢着说。 “啊!”她叫道。“这我可没有想到。可是你总有亲戚,有些可以帮你忙的人?” 他摇摇头。 “我爹妈都死了。我有两个姐妹,一个嫁了,还有一个我想也快结婚啦。我还有一连串的哥哥——我最小——可是他们从来也不帮谁的忙。他们上天涯海角去流浪,自己照料自己。老大死在印度。有两个如今在南非洲,另外一个到海上捕鲸鱼去了,还有一个跟马戏班跑码头——他是干空中飞人的。我想,我就是跟他们一个样。我打十一岁起就自己照料自己——我妈就是那一年死的。我看,我非自修不可,我想知道的是打哪儿着手。” “我以为首先该去买一本语法书。你的语法真——”她本想说“糟糕”,可是改口说“不太好”。 他涨红了脸,汗水直冒。 “我知道,我一定讲了不少俚语和你听不懂的字眼儿。可是我只懂这些——只会讲这一套。我脑袋里头还有些别的字眼儿,打书本上看到的,可是我就念不上来,因此干脆不用它们。” “问题不在你说些什么,而是在你怎样说。我这样坦白直说,你不见怪,对吗?我不想伤你的感情。” “不,不,”他叫道,心里暗暗感激她的好意。“尽管说吧。我非了解不可,而且我情愿打你那儿了解。不情愿打别人那儿了解。” “那好,你说You was;实在应该说You were。你说I seen,却不说I saw。你用双重否定式——” “什么叫双重否定式呀?”他问,接着低声下气地说,“你瞧,我连你解释的话都听不懂。” “我怕我还没有解释呢,”她微笑了。“所谓双重否定式是——让我想想看——对啦,你说Never helped nobody。Never是一个否定词。Nobody又是一个否定词。规则是,两个否定得出一个肯定。Never helped nobody的意思是‘不帮无人的忙’,那他们就一定帮有些人的忙了。” “这很清楚,”他说。“我以前可从没想到过。可是这也不是说他们就一定帮有些人的忙,对吗?我看哪,好像Neverhelpednobody就压根儿没说明到底他们帮了什么人的忙没有。我以前可从没想到过,我往后绝对不这么说了。” 他头脑灵敏,思想精确,叫她又惊又喜。他一抓到头绪,就不但理解,还能矫正她的错误。 “这一切你在语法书上全找得到,”她继续说。“我在你的话里还注意到另外一点。你don’t也用得不得当。Don't是个简略式,代表着两个词。你可知道是哪两个词?” 他想了一会儿才回答:“Do not。” 她点点头,说:“你在该用does not的时候,也用了don’t。” 他这一点可搞不清了,没有马上弄懂。 “给我举一个例子,”他请求道。 “嗯——”她一边想,一边皱起了眉头,噘起了嘴,他看着,心想她这表情真可爱极了。“It don’t do to be hasty。把don’t换做do not,念起来就成‘It do not do to be hasty’了,这是完全讲不通的。” 他把这段话再三思量、考虑。 “你听起来不觉得刺耳吗?”她提醒道。 “说不上刺耳(it does)吧,”他下断语似的回答。 “你为什么不说it do呢?”她问。 “那听上去是不对头的,”他慢吞吞地说。“讲到那另一句,我可还是拿不准到底对不对。我想我的耳朵没(ain’t)受过你受过的那种训练吧。” “根本就没有ain’t这个词,”她相当着重地说。 马丁的脸又涨红了。 “你还用ben来代替been,”她接着说,“用I come来代替I came;还有,你惯常吃掉词尾,真是糟糕。” “你这是什么意思?”他把身子向前冲着,觉得在这样一个才智惊人的人面前,真该双膝跪下才是。“我怎样吃法?” “你不把词尾念出来。And是a-n-d拼成的。你把它念成an’。Ing是i-n-g拼成的。有时候你把它念成ing,有时候你不把g念出来。还有,你吃掉词首的字母和双元音,含糊其词。Them是t-h-e-m拼成的。你把它念成——噢,算了,用不着把每个词都讲到的。你需要的是语法书。我来找一本,指点你怎样下手。” 她站起来的时候,他脑子里倏地掠过在礼节书上看到过的一句话,于是也尴尬地站起来,一边担着心,不知道自己到底做得对不对,又生怕她误会,以为这是他想走的表示。 “顺便问一声,伊登先生,”她一边走出房间,一边回过头来说。“马尿’是什么东西?你知道,你说过好几遍啦。” “哦,马尿,”他笑了。“这是俚语。就是威士忌、啤酒——随便什么喝了会叫你醉的东西。” “还有一点,”她也跟着笑了。“当你并不涉及个人的时候,不要用‘你’字。‘你’字是完全涉及个人的,你刚才的用法并不确切地表达你的意思。” “这我可不懂啦。” “什么,你刚才不是对我说过,‘威士忌、啤酒——随便什么喝了会叫你醉的东西’——叫我醉,你还不明白?” “唔,真会叫你醉的,可不是吗?” “那当然会,”她笑吟吟地说。“可是最好还是不要把我拖进去。用‘人’来代替‘你’,试试听起来多好。” 她拿了语法书回来,把一把椅子拖到他椅子跟前——他不禁思量着该不该帮她拖椅子——在他身边坐下。她翻着语法书,两人的头挨在一起。她就近在眼前,叫他那么又惊又喜,简直无心去听她讲他该怎么做了。不过,等到她讲到动词变位的重要性时,他就把她的一切全忘了。他从没听到过动词变位,这会儿看到了一眼语言的构造,就不由得给迷住了。他朝书本伛得更近一点,她的头发碰上他的腮帮。他一辈子只昏 倒过一次,如今可觉得又快要昏倒啦。他简直呼吸不上来,心房把血液啪哒啪哒地送到喉头,叫他窒息。仿佛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容易接近过。这一刹那,横在他们中间的那道宽阔的鸿沟上架起了桥梁。然而,他对她的感情还是那么崇高。她并没有降格来迁就他。是他被拉上了云霄,被带到了她的身边。那一刹那,他对她的崇敬简直跟教徒的敬畏和狂热不相上下。他觉得自己仿佛闯进了至圣所,于是,小心地慢慢把头挪开,免得再碰上她的头发,叫他像触电般震颤,可是这回事她根本没有觉察。 【注释】 (1)李嘉图(1772—1823),英国经济学家,其主要著作为《经济学原理》(1817年出版)。亚当·斯密(1723—1790),英国经济学家,其名著为《国富论》(1776年)。以上两人为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派的代表。密尔(1806—1873),旧译穆勒,为英国哲学家兼经济学家,名著有《逻辑学大纲》(1843年出版)、《政治经济学原理》(1848年)、《自由论》(1859年)等。其经济学方面的见解也属于古典学派。 (2)单一税,以一物为课税对象,废除其他捐税。此处指土地单一税,由重农学派在18世纪中提出,其理论为,只有农业生产才是真正的生产,故应以土地为唯一课税物。19世纪后期,美国政治经济学家亨利·乔治(1839—1897)提倡殊力。 (3)神智学者,一种神秘主义者,其信仰以佛教及婆罗门教的教义为主,提倡轮回的学说,致力人神媾通的研究。 (4)“自然即公理”(“what is is right”),自然主义伦理学派的主张,以为道德的标准不外乎就是“天理”。 (5)勃拉伐茨基夫人(1831—1891),俄国神智学者,生平足迹遍及欧美两洲,曾经到过印度和西藏,1875年,在纽约成立神智学会,后来,把总会搬到印度。她去世的那年,信徒达10万人。《秘密教义》出版于1888年,为她的重要著作。 (6)《进步与贫困》,为美国政治经济学家亨利·乔治的重要著作,出版于1879年。作者在书中鼓吹单一税制。 (7)盖莱(1858—1932),美国教育家兼作家,致力研究英国戏剧的发展史,《古典神话》(全名为《英国文学中的古典神话》,出版于1893年)为其杰作。 (8)勃尔芬区(1796—1867),美国作家,致力研究神话传奇。《寓言时代》(出版于1855年)着重写希腊及罗马的神话。他另一本重要著作《骑士制度时代》(出版于1858年),写亚瑟王的传奇。 (9)按英国诗人的作品很多采用古代神话中的题材,或引用神话中的人物、典故等。上述两书是良好的参考书。 (10)价值转换,用崭新的标准来衡量事物的价值,特别指打破一切传统的标准,如德国哲学家尼采主张打破基督教的奴隶道德标准。 (11)原文为booze,是美国俚语,意为烈酒。 (12)英语“你是”的过去式,第二人称应该用were。 (13)英语“我看见”的过去式。动词“看见”应该是saw,seen是过去分词,不能单独用。 (14)马丁像英美一般下层阶级的人们一样,习惯用双重否定式来加强否定句的语气,这是不合语法规则的。 (15)这句话应该是It does not do to be hasty(意为:性急是没有用的)。It是第三人称单数,后面的动词应该是does。 (16)原文全句为:Can’t say that it does。这里的it,跟上面一样,后面应该用does,马丁这一回可说对了。 (17)ain’t是am not、are not、is not、has not、have not等的简略式,是一般口语中用的俗体。当时教育程度较高的人士不屑用它。 (18)双元音,两个元音联在一起,作为一个音节。 (19)至圣所,犹太教的会堂的内殿,平常人不能进去,只有祭司长可以一年进去一次。 第八章 几星期过去了,在这期间,马丁·伊登钻研语法,温习那几本礼节书,还贪得无厌地阅读合他心意的书本。他同阶级的人,他一个都不会面。莲花俱乐部的姑娘们想知道他怎么啦,缠住了吉姆问长问短,而在赖利的谷仓里大打出手的有几个家伙,很高兴马丁就此不来了。他在图书馆里又发掘到了一份宝藏。像那本语法书把语言的构造揭露给他看一样,这本书把诗歌的构造揭露给他看了,于是他着手学音步、结构和格律,深入他所爱好的美,找出所以美的原因。他还找到另一本现代作品,它把诗歌看作一种摹写艺术,详尽地加以讨论,从最优秀的文学作品中举出了大量的例子。他读小说时,可从来没有像他钻研这些书本那样怀着如此强烈的狂热。而他的头脑,像一张白纸,二十年来从没有过负担,这会儿可被强烈的欲望驱使着,劲头十足地抓住了他看的东西,这股劲头是学生的头脑所不常有的。 他如今站在这有利的地位上回顾以往,那个他熟悉的旧世界,那个陆地、海洋和船只的世界,水手和母夜叉的世界,看上去仿佛是个很小的世界了;然而,它跟这个新世界融合在一起,反而胀大起来。他的心灵要求统一,当他刚发现这两个世界的相交点时,很是惊异。他同时又被在书本上看到的高尚的思想和美弄得崇高了。这使他比过去更坚决地相信,在他的上面,在罗丝跟她家庭的那种圈子里,所有的男女全怀着这种思想,体现着这种思想。在他生活其中的下层是那些低贱的人们,他过去一辈子沾染了不少低贱的品质,如今巴不得把它们清洗个干净,向上爬到那个纯化的王国里,那边住的是上层阶级。他整个童年时期和青年时期都被一种暧昧的不安情绪所困扰着;他从来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可是他实在一直在枉想追求着什么,直到他碰到了罗丝才有了着落。如今他的不安情绪变得又剧烈又痛苦,他终于明白,清楚而肯定地明白,他必须获得的正是美、才智和爱情。 这几个星期内,他跟罗丝会了五六次面,每一次都给了他新的鼓舞。她帮助他学英语,矫正他的发音,叫他开始做算术。然而他们的交往并不全放在基础学习上。他见到的世面多啦,头脑又成熟,因此分数、立方根、语句分析、语句解剖就不会叫他彻头彻尾地满足;有些时候,他们的谈话转到别的题目上去——他最近读过的诗歌、她最近研究过的诗人。当她把自己最喜爱的章节朗诵给他听的时候,他就登上了莫大喜悦的高峰。他听到过不少女人讲话,可从没听到过谁的声音像她的那么动听。随她讲得多么轻,对他的爱情总是一种鼓舞,她吐露的每一个字都叫他激动、心跳。给他这种影响的是:它的优美的音色、恬静的声调和抑扬的乐音——这是教养和优美的心灵的一种柔和、华美而难以捉摸的产物。他听着她讲,记忆的耳朵里震响着野蛮的女人和母夜叉们那刺耳的尖叫,还有女工们以及他同阶级的姑娘们那粗厉的声音,这就刺耳的程度来讲,要比较好一点。跟着,视觉的神秘作用活动起来,她们就会像受检阅似的列队通过他的脑海,相形之下,每一个人都使罗丝越发显得光辉灿烂。再说,她能够理解她所读的书,激动地欣赏字里行间的美,这一点使他的欢喜越发高涨了。她把《公主》念了很多段给他听,他时常看到她眼睛里汪着泪水,她天生的审美感原是如此敏锐呀。在这种时候,她本人的感情把他提高了,使他仿佛成为一尊天神,于是当他紧瞅着她、倾听着她的时候,他仿佛在瞅着生活的真面目,并且看出它最深藏的秘密。接着,他认识到自己的精妙的感情已经达到了什么高度,他肯定这就是爱情,并且爱情正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东西。于是,他过去的一切惊险、火热的经历——醇酒的陶醉,女人的爱抚,真刀真枪、拳来脚去的肉搏——都会像受检阅似的通过他记忆的走廊,可是,跟他这会儿体味着的崇高热情一比,这种种经历就显得既渺小又平庸了。 这情况罗丝全看不到。她从来没有过任何爱情的经验。她对这方面的经验只有从书本上看到的那些,在书本上,日常的现实生活被幻想带进了非现实的神话世界;她哪里知道这个粗鲁的水手正在钻进她的心房,把种种积压的力量储藏在那里,它们有一天会砰的爆炸起来,一阵阵烈火般在她身子里翻腾。她不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爱情之火。她对爱情的理解纯然是理论的,把它看作一股摇曳的火焰,轻柔有如露水的滴落或静止的水面上的漪涟,冷澈有如夏夜天鹅绒般黑的天空。她把爱情看得更像是平静的温情,在一个花香馥郁、光影迷离、虚无缥缈、万籁俱寂的氛围里,被拿来温柔地献给心爱的人。她想象不到火山爆发式的激情、它那炙人的高热和使四周成为一片焦土的威力。她不知道自己的潜力,也不知道世界的潜力;生活的大海对她是一片幻觉的海洋。她父亲和母亲的伉俪之情就是她心目中理想的恋爱关系,她盼望着有一天跟一个爱人没有冲突、没有摩擦地走进这种平静、甜蜜的生活。 因此,她把马丁·伊登看作一个新奇的人,一个陌生人,她把他对自己的影响也看作是新奇和陌生的。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同样的,当她在动物园里看着野兽的时候,在目击一阵狂风,或者被明亮、分叉的闪电吓得直哆嗦的时候,她也体会到不寻常的感情。这些事物里头带着一点宇宙般广大无边的东西,他身子里头也带着一点这种宇宙性的东西。他来到她身边,吐露着广大的天空和辽阔的原野的气息。他脸上带着热带太阳的熊熊烈火,鼓鼓囊囊而富有弹性的肌肉里满是原始的生命力。在他那个神秘的世界里,男人是粗暴的,干出来的事更来得粗暴,他被弄得遍体鳞伤,这个世界的边界是在她的天地以外的。他是野蛮不羁的,然而,他对她却是如此俯首帖耳,这叫她暗地里觉得虚荣心得到了满足。同样的,她还感到了一般人都有的那种直想驯服野兽的冲动。这是一种不自觉的冲动,而她压根儿想不到,自己竟然有一种想望,要把他的肉体照她父亲的形象重新捏一个样,而她父亲的形象,在她看来,才是全世界最完美的。因为她缺乏经验,她也就没法明白,她从他身上感到的那种宇宙性的东西,实在就是那种最富于宇宙性的东西,爱情,它用同样大小的力量把天南地北的男男女女拉拢在一起,驱使公鹿在发情期中自相残杀,并且甚至使元素跟元素也没法抗拒地化合起来。 他进步神速,真叫人吃惊,感到兴趣。她发现他身子里有些出人意料的优秀品质,这种种优秀品质像栽在适宜的泥土中的花木,一天天在茁长。她朗诵勃朗宁的作品给他听,他对有些疑难的章节作出奇特的解释,使她时常觉得想不通。她无法理解,因为他对男人、女人和生活有丰富的经验,他的解释时常要比她自己的来得正确。她以为他的看法是天真的,虽然她时常被他那惊人地奔放的理解力弄得兴奋起来,这理解力活动的轨道处在星空中,圈子那么大,叫她追随不上,只能坐在那里,被这种出人意料的力量刺激得心里卜卜跳。接着她弹琴给他听——这回可不再是警告他——而是用音乐来探测他的心胸,这音乐能够达到她自己所达不到的深度。他天性向往着音乐,就像花朵向往着阳光一样,他从一向听惯的工人阶级的拉格泰姆乐曲和小调,一跳跳到她差不多背得出来的古典表演曲,真未免太突兀了。然而他像一般听众一样,流露出对瓦格纳的爱好,当她把《汤豪塞》序曲的大意跟他说了,它就使他着了迷,她演奏的别的曲子可没有这么大的魔力。这阕序曲直截了当地体现了他的一生。他过去的一辈子就是那个“维纳丝堡”主题,而她呢,不知怎么着,他以为跟那个“朝圣者合唱曲”主题很相像;这乐曲把他带进一个崇高的境界,他从那儿再一直上升上升,进入心灵探索的辽阔、缥缈的精神王国,在那里,善和恶天长地久地交战着。 有时候他提出些问题,使她心里一时产生了疑窦:自己对音乐的解释和看法到底正确不正确。然而,对她的歌唱,他就从来不提出问题。这完完全全地体现出她自己,因此他坐在那里,老是对她用纯正的女高音唱出的神妙的曲子惊奇不止。他不禁拿她的歌声来跟那些营养不良、没受过训练的女工们那软弱的尖嗓子和刺耳的颤音,跟沿海口岸上的娘儿们那被烧酒弄哑了的嗓子的粗嗄的尖叫作比较。她高兴唱歌和弹琴给他听。说实话,拿一个人的心灵来耍弄,她这还是破题儿第一遭,而他这个富有可塑性的肉体,塑造起来也真够味儿;因为她自以为正在塑造他,而且她的意图是好的。再说,跟他待在一起也真是乐事。他并不叫她起反感。最初的那种反感,实在是她发现了前所未知的自己的本性而引起的恐惧,这种恐惧如今已经消失了。她感到对他有一种主人翁的权利,尽管她自己不知道这一点。再说,他也给了她一种有益身心的影响。她在大学里念书念得挺用功,因此从灰尘蒙蒙的书本堆里钻出来,被他的性格像股清新的海风似的迎面刮着,似乎平添了力量。力量!她需要的正是力量,而他呢,慷慨大量地给她力量。跟他待在同一间屋子里,或者上门口去接他,就等于获得新的生命力。等他走了,她会怀着更大的劲头和重新补给的精力回头去念书的。 她熟悉勃朗宁的作品,可是就压根儿没想到,耍弄心灵的把戏是一桩别扭的事儿。她对马丁的兴趣愈来愈高涨,重新塑造他的生活就成为她的强烈愿望了。 “有一位勃特勒先生,”有天下午,等语法、算术书和诗集都给摆在一旁了,她说。“开头他简直什么条件也说不上。他父亲是个银行出纳员,可是得了痨病,拖了好几年,死在亚利桑那州,因此等他一死,勃特勒先生,他名叫查尔斯·勃特勒,在世界上就孤零零一个人了。他父亲是从澳洲迁移来的,你知道,因此他在加利福尼亚一个亲戚也没有。他进一家印刷所去工作——我听他提到过好多次——他起先拿三块钱一个星期。今天他的收入至少有三万块钱一年。他怎样做到这地步的呢?因为他老实、可靠、勤勉、节俭。他克制自己,大多数青年们纵情享受的吃喝玩乐,他都不要。他打定主意每个星期储蓄多少钱,不管为了要省下这些钱,他得牺牲些什么。当然啦,不久他每星期就不止挣三块钱了,他的工资愈来愈大,储蓄得也愈来愈多。 “他白天工作,晚上进夜校。他的眼光老是望着将来。后来,他进了夜中学。他还只十七岁的时候,干排字工作,就挣到很可观的工资,可是他野心勃勃。他要的是事业,不是糊糊口的生计,他情愿为了长远利益,牺牲眼前利益。他决定从事法律工作,于是进我父亲的事务所去当茶房——你想想看!——只拿四块钱一个星期。可是他已经学会了怎样精打细算,就靠这四块钱他还是继续积钱。” 她顿住了,喘过一口气来,一边注意马丁的反应。他对勃特勒先生青年时代的奋斗史发生了兴趣,脸上闪着亮,可同时也皱着眉头。 “我说这对一个小伙子可真够呛,”他说。“四块钱一个星期!他怎样靠它活命呢?你可以打赌他什么排场都说不上了。嘿,我如今伙食费一星期就要出五块钱,这是压根儿不值得大惊小怪的,你可以打赌。他过的日子准比狗子还不如。他吃的东西——” “他自己做饭吃,”她打岔道,“在一只小火油炉上做。” “他吃的东西准比水手在伙食最糟的远洋轮船上吃的还要不如,比那种船上再糟的伙食也不大可能有啦。” “可是想想看他现在的境况!”她一个劲地嚷道。“想想看他的收入能给他多少享受。他当初克制了自己,现在得到一千倍的酬报了。” 马丁对她目光犀利地望着。 “有一点我可以跟你打赌,”他说,“那就是现在勃特勒先生日子过得富裕了,心境可压根儿不会愉快。他多少年来吃得那么糟,当时还是个孩子,我可以打赌如今他的肚子不会受用啦。” 在他锐利的目光注视下,她把眼睑低垂下来。 “我可以打赌他如今得了消化不良症!”马丁挑衅地说。 “不错,他得了消化不良症,”她承认,“可是——” “我还可以打赌,”马丁一口气说下去,“他像头老猫头鹰般一本正经,压根儿不想吃喝玩乐,尽管一年有三万块钱收入。我还可以打赌他也不太喜欢看别人吃喝玩乐。我说得对不?” 她同意地点点头,连忙解释说: “他可不是那种人呀。他是天生冷静、正经的。他一向这个样子。” “你可以打赌他是一向这样的,”马丁说。“三块钱一个星期,四块钱一个星期,一个小孩子在火油炉上给自己做饭,攒起钱来,整天干活,整晚念书,光是干活,没有玩儿,从来不乐一下,从来不懂得怎样乐一下——当然啰,他的三万块钱到手得太晚啦。” 他那敏感的想象把这孩子的生活,以及他变成一个收入三万金元一年的人物的狭隘的精神发展过程中那成千上万个细节场景,全闪现在他自己的脑海里。查尔斯·勃特勒的一生,像错综复杂的思想活动那么来得快、那么范围大,全集中在他的视野内了。 “你知道吧,”他接着说,“我为勃特勒先生感到难过。他当时年纪太小,不懂得好歹,可他为了那三万块钱一年,剥夺了自己生活上的享受,这笔钱如今对他实在全然没用了。唷,这一整笔钱,三万金元,如今给他能买到的东西,还抵不上他做孩子的时候攒下的十分钱所能买到的东西呢,譬如说糖果、花生或者一张楼厅后座的戏票。” 叫罗丝吃惊的正是这一类独特的见解。这些见解不但对她是新奇的,跟她自己的意见完全相反,并且她老是觉得这些见解里多少有些正确的地方,它们大有推翻或者修正她自己的信仰的危险。要是她是十四岁,而不是二十四岁的话,它们也许会使她改变主张的;可是她二十四岁了,天性和教养都是保守的,已经定了型,胶着在她所出生和成长的那道生活的夹缝里了。不错,他这些古怪的意见在他刚说出口时使她迷惘,可是她认为这是由于他是个新奇的人,过的生活又陌生的关系,就马上把它们给忘了。然而,虽然她不同意这些意见,他说话时的那股力量、眼睛里的闪光和脸上的热忱,老是叫她激动,使她的心倾向着他。她永远猜想不到的是:这个来自她的天地以外的人,就在这些时候,正在她的天地以外,怀着更广泛、更深邃的见解在大放光芒呢。她的天地的限度就是她自己的限度;然而有限度的头脑只看得见别人的限度。因此,她自以为自己的眼界是辽阔非凡的,他跟她意见冲突的地方就标志出他的限度;于是她想望帮助他像自己一样地看问题,扩大他的天地,使它跟自己的一模一样。 “我的故事可还没有讲完呢,”她说。“他工作起来,据父亲说,在他手下干过的茶房没有一个比得上。勃特勒先生老是巴不得工作。他从来不迟到,惯常在上班前早几分钟就到事务所。然而他节约时间。每一刻空闲的时间都用来学习。他学习簿记和打字,晚上为一个需要练习速记的跑法院的记者念文章,来偿付自己学速记的费用。他很快就当上了文书,他的工作是不可多得的。父亲赏识他,看出他一定会步步高升。他听了父亲的建议才进法学院的。他当了律师,一回到事务所,父亲就马上拉他当小合伙人。他是个了不起的人。他好多次拒绝进合众国参议院,父亲说只要他愿意,随便什么时候一有空缺,他就可以当最高法院法官。这个人的一生经历是给我们大家的一种鼓舞。它对我们说明,一个有志向的人可以战胜他的环境。” “他真是个了不起的人,”马丁诚恳地说。 可是他觉得,在这段故事里,似乎有点什么东西跟他自己对美和生活的看法格格不入。他在勃特勒先生节俭而刻苦的生活里找不出恰当的动机。要是他为了爱一个女人,或者为了追求美才这样做,马丁就不会弄不明白了。一个天字第一号的恋人应该为了一吻什么都肯干,可是就不会为了三万金元一年。他对勃特勒先生的一生经历不满意。说到头来,这里头总有点儿不足为训的地方。三万金元一年没什么不好,可是消化不良症,外加不会享受人生的乐趣这一点,把这一大笔收入的全部价值一笔勾销了。 他竭力把这想法很少保留地讲给罗丝听,这叫她吃惊,叫她明白必须进行更多的改造工作。她的思想跟一般人的一样,是褊狭的,这种思想使人们以为他们自己的肤色、信念和政见才是最出色和最正确的,以为散处在世界各地的其他人们的地位就来得比较不幸。也正是这种褊狭的思想,使古代的犹太人感谢上帝他并不生来是个女人,使现代的传教士用上帝的代理人的身份跑遍天涯海角;它还叫罗丝巴不得把这个人从另一道生活夹缝里拖出来,把他塑造得像生活在她那道夹缝里的人们一模一样。 【注释】 (1)《公主》,丁尼生所作的长诗,出版于1847年。 (2)原文为ragtime,为黑人乐队演奏的早期爵士音乐。 (3)瓦格纳(1813—1883),德国歌剧大师。 (4)歌剧《汤豪塞》为瓦格纳的早期杰作,完成于1845年,写恋诗歌者汤豪塞被妖女所惑,在维纳丝堡过着声色犬马的生活,后来觉悟了,遂以朝圣者的身份到罗马去求教皇赦免,教皇说,除非他手里的手杖会开花,才能赦免他的罪过。汤豪塞失望之余,想回维纳丝堡去,这时,他的为他忧愁而死的爱人的出殡行列经过,汤豪塞扑倒在爱人棺材上,就此死去。一队朝圣者自罗马归来,带来汤豪塞的手杖,上面开着花,说明他的罪过已经被赦免了。该剧序曲以“朝圣者合唱曲”开始,接着是“维纳丝堡”主题的迷人曲调,最后仍以“合唱曲”作结束。 (5)此后半句出自勃朗宁的诗篇《一个轻佻女子》(1855年)第45行。 第九章 马丁·伊登打海上归来,怀着恋人的欲望,回到加利福尼亚。他积蓄的钱全花光了,就上那艘找宝藏的帆船去当水手;找了八个月还没找到宝藏,这个探险队就在所罗门群岛上散了摊儿。大伙儿在澳洲领了解散金,马丁马上搭一条远洋轮船回旧金山。这八个月不但使他挣到了好些钱,可以在陆地上待好几个星期,还使他进行了大量的学习和阅读。 他的头脑是学生的头脑,他学习的能耐,有他那不屈不挠的性格和对罗丝的爱情作为后盾。他把带在身边的语法书读了一遍又一遍,直到他精力充沛的头脑掌握了它。他留意到同船的伙伴们讲起话来不顾语法,打定主意在心里矫正他们话里的粗糙的地方,自己重新说一遍。他乐不可支地发现,自己的耳朵愈来愈灵敏,在养成对语法的感觉了。双重否定式像不谐和的和弦般叫他听来刺耳,可是,因为缺乏练习的机会,这种刺耳的话往往就是从他自己嘴里漏出来的。他的舌头不肯一下子就学会新的花巧呀。 他把语法一遍遍读过以后,就着手读词典,每天在他的词汇里加上二十个单词。他发现这可不是桩轻松的工作,于是在掌舵轮或者值班守望时,经常一遍遍温习那张越来越长的注音和词义的表,每次上床,总是一遍遍默记着,直到睡熟为止。为了使自己的舌头习惯于罗丝所讲的语言,他一遍遍默念着never did anything,if I were和those things等短语,和它们的不少变体。他把and和ing念上几千遍,着重地读出d和g来;叫他惊奇的是,他发现自己的英语,竟渐渐比高级船员们本身以及出钱举办这次探险的房舱里那帮绅士冒险家讲得更纯粹、更正确了。 船长是个眼光没神的挪威人,他不知打哪儿弄到了一部莎士比亚全集,自己可从没看过,因为马丁替他洗衣服,作为报答,他让马丁看这些宝贵的书本。有那么一段时期,他沉浸在这些剧本里,沉浸在那许多简直不费力气地印在他脑海里的心爱的段落里,整个世界仿佛脱胎换骨地成为伊丽莎白时代的悲剧或喜剧的形式,而他自己也用无韵诗的格式来思想了。这一来训练了他的耳朵,使他能敏锐地鉴赏高尚的英语;同时这还把不少古词、废词灌输到他的头脑里。 这八个月被充分利用了,他除了学到正确的语言和高深的思想以外,还对自己了解了不少。原来因为懂得太少而产生自卑感,如今却产生了对自己的力量的信心。他感到自己跟同船水手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等级差别,并且聪明地认识到,这种差别在于潜在的能力,而不在于已有的成就。他做得到的事,他们也做得到;可是他感到心里有一团混沌的酵母在活动,它跟他说,除了已有的成就以外,他还能干更多的事。他被世界那出奇的美景弄得心绪缭乱,巴不得罗丝在身边跟他一块儿享受。他打定主意要把南海美景的一鳞半爪讲给她听。这一想,他身子里的创作欲猛地燃烧起来,怂恿他为了比罗丝更广大的群众,把这种美景复制出来。于是,一个伟大的念头光辉灿烂地诞生了。他要写作。他要成为全世界的人用来观看的一只眼睛,用来倾听的一只耳朵,用来感受的一颗心脏。他要写作——什么都写——诗歌和散文、小说和描写文,还有莎士比亚写的那种剧本。这是事业,也是赢得罗丝的道路。文学家是世界闻名的大人物,他以为,他们远比挣三万块钱一年、只要愿意就可以当上最高法院法官的勃特勒先生之流来得出色。 这念头一诞生,就主宰了他,于是回旧金山的航程就像在一场美梦中了。他发现自己有不少意想不到的力量,不禁心醉神迷,觉得自己什么都干得成。在辽阔而寂寞的海洋里,他获得了正确观察事物的能力。他第一次明白地看清了罗丝和她的世界。这整个世界轮廓分明地浮现在他脑海里,像一件具体的东西,他可以把它捧在两只手里,翻来覆去地看个仔细。这个世界里多的是朦胧而模糊的地方,可是他一眼看到了整个,并不只看到局部,他还看到了征服这世界的方法。写作!这念头在他心里真像是一团烈火。他要一回去就动手写。他第一篇要写的就是这次宝藏探寻者的航行经过。他要把这篇东西卖给旧金山的一家报馆。他不打算事先跟罗丝说什么,等她看到他的名字出现在报上,准会又惊奇又高兴的。他一方面写作,一方面还可以继续学习。一天有二十四个钟点哪。他是战无不胜的。他懂得怎样着手工作,随便什么堡垒都会在他面前崩溃的。他可以不用再出海——去当水手了;那一刹那,他看到了一幕幻景:一艘蒸汽游艇。别的作家不是都有蒸汽游艇的吗!当然啰,他警告自己,不会一下子就成功的,要慢慢来,有一段时期,要是能靠写作挣一点钱,够他继续学习下去,他就该心满意足了。跟着,相当日子以后——究竟多长可很难说得准——等到他学到了很多、作好了准备以后,他会写出伟大的作品,于是他的名字就会挂在每个人的嘴上。可是比这还要伟大,无限地伟大,最最伟大的是,他可以证明自己是配得上罗丝的。成名当然是好事,可是他是为了罗丝才有这美妙无比的梦想的呢。他可不是什么沽名钓誉的人,只是一个天字第一号的恋人罢了。 他回到奥克兰,口袋里搁着相当数目的工钱,在伯纳德·希金波森家那个老房间里安顿下来,就动手工作。他甚至不让罗丝知道他回来了。他要等那篇写宝藏探寻者的文章完成后才去看她。克制自己不去看她并不太困难,因为他身子里正燃烧着一团创作热狂的烈火。再说,他这会儿在写的文章准会使她更靠拢自己。他不知道这篇文章该写多少长,就把《旧金山考察家报》星期增刊上一篇占两版的文章的字数数了一下,作为自己的标准。白热化地整整写了三天,他完成了这篇小说;可是等他用容易辨认的大字体把它仔细抄好了,却在一本从图书馆里弄来的修辞学著作上发现有什么叫做段落和引号的东西。他从没想到过这种东西;于是马上动手把文章全部重写一遍,时不时翻阅那本修辞学著作,因此在作文方面,他一天内学到的东西,比一般学生一年里所学到的还多。他把文章重新抄好,小心地卷起来以后,又在一张报纸上读到一则初学写作者须知,发现这条铁定的规则:手稿不可以卷,而且只能写在纸的一面。他在这两方面都犯了规。还有,他从这则须知了解到,第一流报纸的稿酬至少十块钱一栏。因此,他把稿子抄第三遍时,心里时常盘算着,十块钱乘上十栏是多少,来安慰自己。算来算去是这个数目,一百块钱,他就想,这可比航海强了。要不是他犯了这些错误,他可以三天就完成这篇文章。三天一百块钱!要在海上挣这么一笔钱,他得花三个多月才成呢。他得出结论,一个人要是会写作,还要去航海,那才傻呢,尽管他觉得钱本身是无所谓的。钱的价值就在于它会带给他自由,使他买得起像样的衣裳,这一切会使他更靠拢,飞快地靠拢那个使他重新开始生活,赋予他灵感的娇小、苍白的姑娘。 他把稿件折得平平的装在信封里寄出,上面写着《旧金山考察家报》编辑先生收。他以为凡是报馆采用的稿件总是马上刊载的,既然他的手稿是星期五寄出的,他指望星期日就会登出来。他想,让罗丝通过这桩事知道他回来了,那多妙啊。那时候,星期日下午,他就可以去看她。同时,另外有一个主意也缠住了他,他自鸣得意地以为那是个特别稳健、审慎而有分寸的主意。那就是他要写一篇给孩子们看的冒险小说,把它卖给《少年之友》杂志。他上公共阅览室去,把《少年之友》的合订本翻阅一通。他发现,那份周刊上的连载小说通常分五期刊完,每期三千字光景。他还发现有几篇连载小说长达七期之多,就打定主意写一篇这样长短的。 他曾经有一回乘船到北冰洋去捕鲸——那次航行预定为三年,结果到六个月的末了,船失了事,就结束了。虽然他非常富于想象力,有时候甚至异想天开,他基本上还是爱好现实的,这使他只写自己知道的事物。他熟悉捕鲸的事,就根据他所了解的真实材料,着手写一篇虚构的历险记,用两个孩子做主人公。写到星期六晚上,他想,这工作很轻松。他当天完成了连载的第一部分,共三千字——使吉姆觉得十分有趣,可是希金波森先生却公然嘲笑,他在吃饭时,对这位在他们家里发现的“摇笔杆的”朋友不停地冷嘲热讽。 马丁心想他姐夫星期日早上打开《考察家报》,看到那篇写宝藏探寻者的文章,会多么惊奇,他就用这办法来安慰自己。那天一清早,他亲自跑到大门口,心急慌忙地把那份张数很多的报纸翻了一遍。他十分仔细地再翻了一遍,才把它折好,搁在刚才找到它的地方。他想,幸亏没有跟任何人讲起过这篇文章。再想了一想,他得出结论:自己原以为稿件会很快就在报纸上刊出,这看法是错误的。再说,他那篇文章并没有什么新闻价值,很可能编辑会先给他一封信。 吃罢了早饭,他继续写连载小说。字句不断地打他笔尖下流出来,尽管他常常放下笔来查词典,或者翻阅那本修辞学著作。他时常乘停笔的当儿,一口气把一章读一遍,或者再读一遍;他安慰自己说,尽管他手里在写的,并不就是他自以为蕴藏在心里的伟大作品,无论如何,他这是在学习作文,并且训练怎样组织、表达自己的思想。他辛辛苦苦地一直写到断黑,才上阅览室去查阅杂志和周刊,直到十点钟阅览室关门才回来。他一个星期的工作程序就是这样。每天白天写三千字,晚上煞费苦心地钻研杂志,特别注意编辑先生们认为适宜刊载的小说、杂文和诗歌。有一点是肯定的:这批五花八门的作家所做到的,他也做得到,并且只消给他时间,他们做不到的,他也会做得到。他高兴地在《新书新闻》上看到一段东西,讲到给杂志写稿的作家的稿酬,说的并不是什么罗德雅德·吉卜林每个字可以拿到一块钱,而是第一流杂志的稿费最低两分钱一个字。《少年之友》当然是第一流的杂志啦,那么照这稿费率计算起来,他当天写好的三千字就可以换到六十块钱——等于在海上干两个月的工钱! 星期五晚上,他完成了这篇连载小说,一起两万一千字。照两分钱一个字,他计算了一下,这将使他拿到四百二十块钱。这一星期的工作可真不坏。他手头从来没有过这么多的钱。他不知道怎样才能把它花光。他掘到了一个金矿啦。从这个财源,他可以永远取之不竭。他打算再添点衣裳,订好多份杂志,买几十本他眼前不得不上图书馆去查阅的参考书。可是这四百二十块钱当中还是会有好大一笔钱花不掉。这叫他烦恼,后来他想到可以替葛特露雇一个用人,给玛丽安买一辆自行车,才定下心来。 他把这份厚厚的手稿寄给《少年之友》,星期六下午,打好了一篇关于潜水采珠的文章的腹稿,他前去看罗丝。他预先打了个电话去,她就亲自到门口来迎接他。他身上那股熟悉的、生气勃勃的热劲儿又像潮水般涌出来,冲击着她,像给她的当头一棒。这股劲儿似乎钻进了她的身子,暖烘烘地奔流在她的血管里,它发出了力量,叫她直哆嗦。他握住了她的手,紧盯着她的蓝眼睛,脸上不由得热辣辣地涨得通红,可是八个月来,太阳光给他的脸蛋新上了一层紫膛色,使脸红看不见了,然而却保护不了那截脖子,还是被硬领擦伤了。她留意到被擦出的那道红痕,觉得好笑,可是一望到他的衣裳,这种感觉就马上消失了。这身衣裳实在称他的身——这还是他第一套定做的衣裳呢——他看上去仿佛瘦了一点儿,模样更美了。还有,原来的布鸭舌帽已换上了呢帽,她就命令他把它戴上,然后赞美他仪表不凡。她记不起自己什么时候像这样高兴过。他这种变化是她一手造成的,她觉得骄傲,心里燃烧着要进一步帮助他的热望。 可是最彻底的,又是最叫她高兴的变化,是他谈吐上的变化。他不但讲得比过去更正确,还讲得更流利了,他的词汇里也添了不少新词。然而,只消他心情一激动,或者热情一高涨,就又回复到过去的老一套:发音含糊,吃掉末一个辅音。再说,在他试用学到的新词的当儿,常常会结结巴巴得叫人听来怪别扭的。另一方面,除了讲得流利以外,他还流露出一种轻松、诙谐的心情,这叫她喜欢。他过去的那份幽默感和好开玩笑的脾气,使他受到自己同阶级人们的欢迎,可是他至今没法当着她的面发挥,因为词汇不够,训练不足。他如今刚在使自己适应这环境,并且感到自己不完全是个外来的闯入者。可是他过于战战兢兢了,甚至到了拘谨的程度,这就让罗丝在活跃程度和想象力方面掌着主动,自己只追随着她,绝对不敢超前一步。 他告诉她自己干了些什么,告诉她打算靠写作来谋生,一方面继续学习。可是她一句赞成的话也不说,叫他真失望。她以为他的打算没有什么了不起。 “你知道。”她坦白地说,“写作跟别的事一样,必须当作一门行业来干。当然啦,这不是说我对这一行懂得很多。我只不过根据一般的见解来判断。你不花三年工夫——也许该是五年吧!——来学铁匠的行业,你就不能指望当铁匠!既然作家比铁匠的收入要好得多,那么想写作的人——尝试写作的人,一定也要多得多。” “可是话说回来,或许我特别具有当作家的素质呢?”他问,心里暗暗得意自己的措辞,同时敏捷的想象力把眼前这一幕情景和氛围,跟他生活中上千幅其他的场景——强凶霸道、下流残暴的场景——一起投射在一幅庞大的银幕上。 这一大幅复合的幻景以光的速度在他眼前一闪,没有岔断两人的讲话,也没有打扰他冷静的思路。在他想象中的银幕上,他看到自己跟这个甜蜜、美丽的姑娘,在一间满是书籍和油画、有高雅情调和文化气息的屋子里,面对着面,用正确的英语交谈着,这一切都被一道光度不变的强光照亮着;同时,还有一幕幕与之对立的场景,排列在这幕场景两旁,一直到这银幕最遥远的边缘才消失,每一幕都是一幅图画,他呢,是个看客,可以随心所欲地要看哪幅就看哪幅。他眼前是飘飘忽忽的烟云和一缕缕阴郁的雾气,在一道道怪亮的红光前消散,他就透过这烟雾,看着这些另外的场景。他看到有些牧牛郎靠在酒吧上,呷着烈性威士忌,只听得一片色情的粗话,他还看到自己跟他们在一起,跟最无法无天的人一起喝酒、骂人,要不,跟他们坐在一桌,头顶上是冒着烟的煤油灯,一方面筹码的的嗒嗒响,纸牌在分发。他又看到自己,打着赤膊,赤手空拳的,在萨斯奎哈纳号的水手舱里跟利物浦红鬼大打出手;他还看到约翰·罗吉斯号的鲜血淋漓的甲板,在那个试图起义的灰蒙蒙的早晨,大副躺在主舱舱盖上,在垂死中痛苦地折腾着,船老大手里的左轮喷着火、冒着烟,大伙儿愤怒得脸都走了样,活像畜生一般,嚷着下流的咒骂话,在他身边倒下去——跟着,他又回到中央的那幅场景里,在那里,不变的光线下,什么都是平静而洁净的,在那里,罗丝坐着,在四周的书籍和油画当中跟他交谈;他还看到那架大钢琴,她等会儿就会去弹给他听的;他还听到自己讲的精挑细选、用字正确的话在回响着:“可是话说回来,或许我特别具有当作家的素质呢?” “可是不管一个人怎样特别具有当铁匠的素质,”她笑起来,“我倒从来没有听到过,有人不先当学徒就能当铁匠的。” “那你有什么建议呢?”他问。“别忘记,我感觉到自己怀着这种写作的才能——我解释不上来;我只知道自己怀着这种才能。” “你必须受充分的教育,”对方回答,“不管你到底会不会成为一个作家。随你选择哪门行业,这种教育都是必不可少的,并且必须不是潦潦草草和粗枝大叶的。你应该进高中。” “不错——”他刚开了个头,就被她打断了,因为她又想到了一点: “当然啦,你一方面还是可以继续写作的。” “我不得不继续写下去,”他严正地说。 “为什么?”她望着他,着实给搞糊涂了,因为她不太喜欢他这股抓住了这想法不放的顽固劲儿。 “因为,不写作就休想进什么高中。我必须生活,还要买书籍和衣裳,你知道。” “这我可忘了,”她笑了。“多可惜,你不生下来就有钱!” “我情愿有健康的身体和想象力,”他回答。“钱,我可以自己挣,可是别的那两桩东西就必须由老天给——”他差一点说出“你”来,跟着把他这句话修正为“必须由老天给(make good)一个人”。 “别说make good,”她嚷着说,脾气发得挺可爱。“这是俚语,真不像话。” 他脸一红,结结巴巴地说:“说得对,我但愿你每一次都纠正我。” “我——我很高兴纠正你,”她吞吞吐吐地说。“你心里有那么多的优点,我真希望你变得十全十美。” 他一下子变成她手里的黏土了,他热烈地想望着由她来塑造自己,她呢,也同样热烈地想望把他塑造成她理想的男人的形象。她说时机正巧,高中入学考试就在下一个星期一开始,他一听,马上自动地说愿意去投考。 随后,她弹琴、唱歌给他听,他呢,怀着饥渴的热望盯着她瞧,饱享着她的美色,心里纳闷着,为什么竟没有上百个追求者,像他自己那样,在那里听她弹唱,想望着她。 【注释】 (1)所罗门群岛,南太平洋的一个群岛,在新几内亚东方。 (2)这些是正确的说法,马丁本来的说法是never did nothing,if I was them things。 (3)因为莎士比亚的剧本多半是用无韵诗体写成的。 (4)本书中所引用的报章、杂志的名字,多半是作者杜撰的,然而多半都有所影射,譬如下面提到的《横贯大陆月刊》就是《大陆月刊》,《白鼠》就是《黑猫》等等。 (5)20世纪初期正是吉卜林最走红的时期,他的名作《丛林之书》、《勇敢的船长》、《基姆》等都已相继出版了。 (6)俚语,“供给、补偿”的意思。 第十章 当天晚上,他留下来吃晚饭,使罗丝十分满意的是,给她父亲很好的印象。他们谈起了水手生涯,这话题是马丁了如指掌的。事后,摩斯先生说,他看上去是个头脑非常清醒的年轻人为了避免用俚语,找适当的字眼,马丁不得不讲得很慢,这一来使他能把心里最出色的思想发掘出来。他的一举一动,比差不多一年前第一次来吃晚饭时来得自在,他的羞怯和谦虚的态度甚至使摩斯太太也合心意,她看到他这种显著的进步,很是高兴。 “他是第一个叫罗丝肯多看一眼的男人,”她对她丈夫说。“关于男人,她一向那么出奇地无动于衷,叫我真是着急。” 摩斯先生诧异地对他妻子望着。 “你打算用这个年轻的水手来叫她觉醒吗?”他问。 “我的打算是,我总得想法不让她当一辈子的老处女,”对方回答。“如果这个年轻的伊登能够叫她对一般人发生兴趣,那才是好事呢。” “真是桩天大的好事,”他发表意见道。“可是,且假定——我们有些时候不得不假定,我亲爱的——假定他使她对他本人发生了特别的好感,那怎么办呢?” “不可能,”摩斯太太笑了。“她比他大三岁,再说,这是不可能的。什么事也不会发生。相信我好啦。” 马丁的角色就这样由人家给他派定了,他本人在这时候呢,却被阿瑟和诺曼怂恿着,正在考虑要不要干一桩奢侈的事。他们打算星期日早晨骑自行车上山里去,马丁本来觉得没什么,后来知道罗丝也会骑自行车,预备一块儿去,才发生了兴趣。他不会骑自行车,自己也没有车,可是既然罗丝会骑,他就该动手学;他说了再会,在回家的路上弯进一家自行车行,花四十块钱买了一辆。这笔数目比一个月辛辛苦苦挣来的工钱要大,这一来叫他的积蓄少得可怜了;可是,他把将从《考察家报》拿到的那一百块钱,加上《少年之友》至少会付给他的四百二十块钱,这一算,就自以为把这笔不寻常的开支所引起的困难打消了。因此,他在学着把自行车骑回家去的过程中,把自己那套衣裳弄坏了,也不放在心上。他当夜就在希金波森先生的铺子里打电话给裁缝,定了一套新衣裳。随后,他把自行车搬上那道像太平梯般紧挨着屋子后墙的狭窄的楼梯,等他把床铺从墙边移开,发现这小房间刚好容得下他自己和那辆自行车。 他原来打算把星期日用来准备高中入学考试的课程,可是写那篇关于潜水采珠的文章的兴致把他吸引了去,于是整整一天,他像发高热似地把心里沸腾着的美和幻想用字句描摹出来。当天早上的《考察家报》上也没有刊出他那篇写找宝藏经过的文章,这并没有叫他泄气。他这时正好像待在一个高不可攀的山巅上,悠然自得,不会泄气,由于人家叫了他两次他都没听见,因此错掉了一顿丰盛的晚餐,那是希金波森先生每星期日少不得用来给饭桌增光的。对希金波森先生说来,这么一顿晚餐说明了他在人世间的成就和富裕,并且为了使这顿晚餐更为体面起见,他发表了一通尽是陈词滥调的说教,谈到美国的种种制度,说什么这种种制度给予每个克勤克俭的人向上爬的机会——拿他自己来说吧,他总不忘记指出,就是从一家食品店的伙计的地位爬到当上了希金波森零售店的老板。 星期一早上,马丁·伊登望望那篇尚未完工的《潜水采珠记》,叹了口气,就乘电车上奥克兰那家中学去。几天后,他去问考试的结果,知道自己除了语法以外,其他课程都不及格。 “你的语法真出色,”希尔顿老师对他说,一边透过厚厚的眼镜片瞪着他,“可是其他几门课程,你就什么都不知道,简直什么都不知道,而你的美国史真糟糕透顶——没有别的话可以形容了,真糟糕透顶。我想劝你——” 希尔顿老师顿住了,紧瞅着他,像他的试验管一般冷漠无情而实事求是。他是这所中学的物理教师,家里人口众多,薪水拿得少,脑子里有一套像鹦鹉学舌般学来的、精挑细选的知识。 “是,先生,”马丁恭恭敬敬地说,不知怎么着,巴不得当时处在希尔顿老师地位上的人就是图书馆里写字台边的那个管理员。 “我想劝你再去进初中,至少再念两年书。再见吧。” 这次失败对马丁可没有什么重大的影响,虽然当他把希尔顿老师的劝告跟罗丝说的时候,她的震惊的表情使他吃了一惊。她明显地流露出大失所望的样子,使他懊悔自己的失败,实在他懊悔的原因主要还是为了她。 “你瞧我说对了,”她说。“你比任何进高中的学生要懂得多得多,可是你就考不及格。这是因为你所受的教育是零零碎碎而粗枝大叶的。你需要正规的学习,那只有有本领的教师们才能给你。你必须彻底打下基础。希尔顿老师说得很对,如果我做了你,我就进夜校。你在夜校里念一年半书,也许就能赶上念两年的水平,可以不用再念六个月。再说,这样你可以把白天留下来用来写作,万一你不能靠写作生活的话,你还可以找个职位,把白天用来工作。” 可是,白天被工作占了去,晚上还要念书,那我什么时候来看你呢?——这是马丁第一念的想法,虽然他忍住了没有讲出来。他说的却是: “叫我去念夜校,那未免太孩子气啦。话说回来,只要我相信这么干顶事,我倒也愿意去试试。可是我以为这是不顶什么事的。我自己学可以比人家教给我来得快。念夜校会是白白浪费时间——”他想到了她,想到了自己想占有她的欲望——“我可匀不出时间来。说实话,我没有多余时间可以浪费。” “必须学的东西真太多了。”她温柔地望着他,叫他觉得自己真是头畜生,竟然违拗她。“物理学和化学——你不做实验就学不成;你还会发现,代数和几何没有人教,也简直不可能学。你需要有本领的教师,那些善于传授知识的专家。” 他静默了一会儿,心里盘算着,想找些最最谦虚的话来表达自己的意思。 “请别以为我是在吹牛,”他开口了。“我压根儿不想吹牛。可是我有一个感觉:我可以说是一个天生的学生。我可以自己学。我对学问不由得不喜欢,像鸭子对水一样。你自己也看到了我学语法的成绩。我还学到了许多别的东西——你万万想象不到有多少。说起来,我还不过刚开了个头儿呢。等我有一天获得了——”他迟疑了一下,自己肯定了该怎样发音才说下去,“动量(momentum),你再瞧吧。我如今第一次真正看清了这局面。我正开始掌握(size up)这情况——” “请别说size up,”她打断了他的话。 “估量(get a line on)这局面,”他连忙修正。 “这在正确的英语里是根本没有意义的,”她不同意地说。 他心急慌忙地想再来一句。 “我要说的是,我在开始弄清(get the lay of)这形势啦。” 她看他可怜,不忍心再插嘴了,他就说下去: “我觉得,知识的领域真像一间海图室。我每次走进图书馆,总有这种感觉。教师的任务是有系统地教给学生这间海图室里有些什么。教师不过是海图室的向导罢了。知识可不是什么他们自己脑袋里的东西。知识不是他们编排出来的,也不是他们创造的。一切全在这间海图室里,他们认得里头的道路,他们的任务也就是给陌生人在里头带路,不然的话,这些陌生人也许会迷路。说起来,我可不会轻易地就迷路。我有善于辨认地方的能耐。我通常明白我自己的方位(where I’m at)——这回又是什么毛病呢?” “别说where I’m at。” “好,”他感激地说,“where I am。可是where am I at——我是说,我说到哪儿啦?啊,对,在海图室里。对啦,有些人们(people)——” “Persons,”她矫正道。 “有些人们(persons)需要向导,大多数的人都需要的;可是我以为我没有向导也行。我在海图室里已经待了好久,我就快要认得里头的道路,知道我要参看哪些海图,踏勘什么海岸了。根据我自己的看法,我一个人来踏勘要快得多。一个舰队的速度,你知道,正是其中一艘速度最低的军舰的速度,而教师们的速度,也同样会受到这样的影响。他们绝对不可能比他们那帮落后的门生跑得快一步,可是我给自己规定的速度,可以比他们给整个教室的学生所规定的速度来得高。” “‘独行者行最速,’”她针对他引用了一句诗句。 可是我跟你一块儿赶路,还是可以比别人快,他真想脱口而出地这么说,一边看到一幕幻景:一个无边无际的世界,下面是阳光普照的大地,上面是满缀繁星的太空,他跟她在这天地之间飘荡,胳膊搂着她,她那一头浅金色的头发拂上他的脸。这一眨眼工夫,他感到言语真是贫乏得可怜。天!要是他会把字眼儿组织起来,把他当时看到的情景用话传达给她,那多好啊!他感到心里有股欲望在蠢动,像剧烈的怀念般叫人痛楚,真想把这些不召自来地闪现在他心灵里的明镜上的幻景描绘出来。啊,这就是啦!他触及了这秘密的边缘啦。这就是那班大作家和大诗人所达到的境界。这就是他们为什么是大人物的缘故。他们懂得怎样表达他们自己想到、感到和看到的事。狗睡在阳光里,往往会咕噜、吠叫,可是它们就说不上来,究竟看到了什么才忍不住咕噜、吠叫。他时常觉得奇怪,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说起来,他就跟这么一条睡在阳光里的狗一样。他看到了崇高而美丽的幻景,可是只会对罗丝咕噜、吠叫。然而,他不想再睡在阳光里啦。他要站起来,睁开眼睛来,他还要奋斗、苦干、学习,直到眼睛不再视而不见,舌头不再结结巴巴,他就可以把自己在梦幻里看到的胜景跟她分享了。有些人找到了表达思想的窍门,会把字眼儿变成服服帖帖的奴隶,使连在一起的字眼儿的含义比它们各自的意义的总和要来得丰富。他对这秘密仓猝地瞥了一眼,给深深地打动了,于是他又被那下有阳光普照的大地、上有满缀繁星的太空的幻景迷住了——直到他猛然觉得四下寂静异常,才发觉罗丝带着感到有趣的表情,眼睛里含着笑意,正在打量着他。 “我目睹了一幕宏伟的幻景,”他说,耳朵里一听到自己的声音,心里就蹦了一下。这几个字是打哪儿来的呀?他刚才看到了幻景,把话头打断了,现在的这句话可把这回事恰当地表达出来啦。这是一个奇迹。他从没把一个崇高的念头用这么崇高的方式表达出来过。可是他就从没尝试过把这种崇高的念头用话表达出来。这就是啦。这就明白啦。他从没尝试过。可是史文朋尝试过,还有丁尼生、吉卜林和所有的别的诗人,他们全都尝试过。他的思想一闪,想到他那篇《潜水采珠记》。他过去从来不敢写伟大的事物,不敢写那种在自己心里像一团烈火般焚烧的美的精神。等他完成这篇文章的时候,它会是另外一副面目了。他想到这篇文章一定会美得不得了,简直吓坏了,于是他的思想又是一闪,放胆责问自己,干吗不能像那许多大诗人一样,用崇高的诗歌形式来把这种美讴歌一番呢。再说,还有他对罗丝的爱情中那一切神秘的喜悦和心底的惊叹呢。他干吗不能像诗人们一样,把这些事物也讴歌一番呢?他们唱过爱情之歌。他一定也要这么干。上帝哪!—— 他耳朵里听到自己这一声感叹语的回响,不由得吃了一惊。心情恍恍惚惚的,他刚才竟说出声来啦。血液一阵阵地涌上他的脸,掩没了脸上的紫膛色,使这阵羞愧的红潮打硬领边一直漫到头发根。 “我——我——请你原谅,”他结结巴巴地说。“我在转念头。” “听上去你好像在祷告呢,”她大胆地说,心里可觉得凉了,泄了气。她从她认识的男人嘴里听到诅咒声,这还是第一回,她给吓坏了,这可不仅仅是由于原则和教养的问题,而是因为这阵生活里的狂风刮进她这隐蔽的处女园地,使她心里吓得怔住了。 然而她原谅他,心里可觉得奇怪,自己竟这么轻易地原谅人家。不知怎么着,要原谅他的任何过失,都不是太困难的事。他没有机会变成跟旁人一样的人,他正在拚命改造自己,而且干得挺成功。她压根儿想不到,自己对他如此宽大仁慈,也许还有别的原因。她对他温柔体贴,可是她自个儿不知道。她没法知道。二十四年来,一直过着平静如水的生活,从来没有闹过恋爱,弄得她知觉迟钝,无从辨别自己的感情,而从来没有被真正的爱情激起过热情来的她,这会儿就不知道自己正在被激起热情来啦。 【注释】 (1)按momentum一字是物理学上的名词,马丁以前没有用过。 (2)马丁改不掉讲俚语的习惯。Size up,get a line on,get the lay of(在今天已被广泛应用)都是“看清、了解”的意思。可惜译文内没法表达。 (3)海图室,船上的舵手室,内藏海图。 (4)正确的说法应该是where am I,可是马丁一时改不过来,又说错了。 (5)当时一般把people当作复合名词,“人”的多数用persons,但今天people通常也用来指“人们”。 (6)引自吉卜林的诗篇《胜利者们》。 第十一章 马丁又回头来写他那篇关于潜水采珠的文章,要不是时常停下笔来试着写诗,这篇东西早就可以完成了。他写的是情诗,由罗丝给他的灵感,可是这些诗到底没有完成。他不可能一天工夫就学会用崇高的诗句来讴歌呢。韵脚、音乐和结构本身已经够麻烦了,可是超出它们范围以外的,还有一种抓不住、摸不着的什么东西,这他在所有伟大的诗歌中都领会得到,可是就没法把它抓住了,放在自己的诗歌里。这就是那种难以捉摸的诗的精神本身,他感觉得到,拚命追求,可就是抓它不住。这种精神,在他看来,仿佛是一团烈火,一股热烈而飘忽的氤氲,始终跑在他前面,却又叫他抓不住,虽然有时候他总算得到了些成绩,抓住了一点点,把它们织成词句,在他头脑里震响着,历久不息,或者像一缕缕美得不可名状的雾霭似的,在他眼前飘过。这真叫人搞不清。他心里怀着要表达自己的强烈愿望,可是只会像一般人那样平淡无味地胡诌一通。他把自己写成的片断朗诵一遍。音步十全十美,韵脚朗朗上口,节奏十分流畅,也同样一无毛病,可就是缺乏他心里感觉到的那团烈火和飞扬的激情。他弄不懂这是什么道理,因此时常只得在失望、沮丧、泄气之余,又回头去写他那篇文章。散文可真是一种比较容易的体裁。 《潜水采珠记》完成后,他又写了三篇文章,一篇拿水手生涯做题材,一篇写捉海龟的事,还有一篇写东北贸易风。过后,他动手写一篇短篇小说,本来是打算尝试一下的,可是一口气写成了六篇才停手,并且把它们分别寄给了好几家杂志社。他拚命地写了又写,从早写到夜,夜深了还是写,除非上阅览室,上图书馆去借书,或者去拜访罗丝,才停下笔来。他快活得不得了。生活的调子紧张非凡。他像害着一场没结没了的热病。他体会到创造的喜悦,那是据说只有天神才体会得到的。他周围生活里的种种事物——烂蔬菜和肥皂水的气味,他姐姐那邋遢不堪的身影和希金波森先生那张带着嘲笑的脸——全好像是一场梦。真实的世界存在于他的头脑里,他写的那些故事就是他头脑里那个现实里的那么些片段。 白天实在太短了。他要学的东西真多呀。他拚命少睡,只睡五个钟点,发现这样也过得下去。他试试只睡四个半钟点,结果不成,只得没奈何地回复到睡五个钟点。他要干的工作很多,巴不得把醒着的时间一股脑儿用来干其中的任何一项。他停止了写作来读书,停止了读书上图书馆,硬着头皮离开那间知识的海图室,或者放下阅览室里的杂志,上面满载着作家们怎样卖掉稿件的诀窍,这些时候,他总是怀着恋恋不舍的心情。当他在罗丝那儿,得站起身来告辞时,心弦总像被刀割一般;不过,一到了黑黝黝的大街上,他就横冲直撞地飞跑,为了尽量节省时间,尽早赶回家去读书。最难受的是:不得不合上代数或物理书,收拾起笔记本和铅笔,闭上疲倦的眼睛入睡。他想到要停止生活就恨,即使停止的时间是那么短也罢,而唯一的安慰是,闹钟的指针被拨在五个钟点以后的地方。不管怎么着,他至多只损失五个钟点,到那时候,叮铃铃的钟声会把他从无知无觉的境界里一把拖起来,他面前就又是十九个钟点的辉煌的一天啦。 随着一星期一星期的过去,他的钱愈来愈少了,进项可一个子儿也没有。他那篇给孩子们看的连载冒险小说寄出后一个月,被《少年之友》退回给他。退稿单上的措辞写得很委婉得体,使他对那位编辑很有好感。他对《旧金山考察家报》的编辑可并不如此。等了整整两个星期后,马丁写了封信给他。过了一个星期,他又写了一封。等到月底,他上旧金山去,亲自去拜访那位编辑。可是他没有见到这位贵人,这得感谢一个年纪轻、头发红、把守着门户的塞勃鲁斯般的工役。到第五个星期的末了,这篇稿件由邮递回到他的手里,一句意见也没有附。没有退稿单,没有解释的信,什么也没有。他的其他几篇文章,跟其他几家旧金山的大报馆之间的关系也是这样。他收到了这些退稿,再寄给东部的几家杂志社,它们退回得更快,每次都附着铅印的退稿单。 那些短篇小说也同样被退了回来。他把它们读了一遍又一遍,觉得非常好,猜不出所以被退回来的原因,直到有一天,他在一张报纸上看到,凡是稿件都应该用打字机打就,这才明白过来。这说明了问题。当然啰,编辑先生们工作太忙,挤不出时间,也不肯费力气来看手抄的稿件。马丁就去租了一架打字机,花了一天工夫,学会了怎样使用这机器。他把每天写好的东西打好,那些从前的手稿一退回给他,他也马上打好。等到用打字机打的稿件也开始被退回来的时候,他感到惊奇了。他的牙床看上去显得更坚决,下巴往前冲得更咄咄逼人了,于是他把这些稿件包扎起来,寄给另一批编辑。 他想到,对自己的作品,他本人不是个适当的裁判员。他找葛特露来试试。他把那些短篇小说念给她听。她听得眼睛闪闪发光,得意地瞅着他说: “真了不起,你写了这一套东西。” “对,对,”他不耐烦地说。“可是这篇小说本身——你觉得怎么样?” “就是说了不起呀,”对方回答。“就是说了不起,而且还叫人兴奋。我激动极了。” 他看出她头脑里是混乱的。她那和善的脸上满堆着困惑的表情。因此他等她说下去。 “可是,你说呀,马特,”对方隔了好半晌才说,“这小说的结尾是怎么样的?那个讲起话来那么夸夸其谈的小伙子,后来得到她吗?” 他把结尾跟她讲清楚了,实在他以为从艺术的眼光看来,已经交代得够明白的了,于是她说: “我就想弄个明白。你干吗在小说里头不这样写出来呢?” 他念了好多篇短篇小说给她听了以后,发现了这一点,就是她喜欢大团圆的结尾。 “这篇小说真了不起,”她说,在洗衣盆边直起腰来,疲乏地叹了口气,用红润润的、冒着热气的手抹掉前额上的汗水,“可是也叫我伤心。我真想哭。说来说去,世界上就多的是伤心事儿。想想开心的事儿,会叫我开心的。啊,要是他娶了她,然后——你不介意我这么说吧,马特?”她战战兢兢地问。“我不过有这种看法就是了,我怕这是因为我很疲乏才这样想的吧。可是不管怎么样,这小说还是了不起的,太了不起啦。你打算把它卖给谁?” “这可是另一回事,”他笑了。 “要是你真把它给卖了,你想可以拿到多少?” “哦,一百块钱吧。照眼前的价钱,至少该有这数目。” “乖乖!我真希望你能卖掉它!” “这钱来得容易,呃?”他跟着得意地说。“我两天工夫就把它写成的。这是说五十块钱一天哪。” 他巴不得把自己写好的短篇小说念给罗丝听,可就是不敢这么做。他打定主意,要等到有几篇刊出后才拿给她看,那时候她就可以明白,他在干些什么事。另一方面,他继续苦苦用功。他这一回在思想领域中作着惊人的探险,冒险精神可从没如此强烈地吸引过他。除了原来的代数书以外,他还买了物理学和化学的课本,用心做习题和证题。他不加怀疑地接受实验室里得出的结果,他那强有力的想象力使他能看到化学药品的反应,比一般学生在实验室里看得还要明白。马丁翻阅着这些厚厚的书本,对事物的本质得到了不少线索,不由得怔住了。他一向以为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回事,如今可在理解这世界的构造,以及力和物质的作用和相互作用了。有些他所习知的事物的原理,在他脑海里接二连三而自然而然地出现了。杠杆和起重装置叫他着迷,他回想到海船上的木梃、滑车和辘轳。航海的原理,靠了它船只可以毫无差错地在没有路线的洋面上循着航线直驶,他也弄清楚了。风暴、雨和潮汐的秘密都暴露了,而贸易风的成因叫他想起,自己的那篇写东北贸易风的文章怕写得太早了吧。无论如何,他明白,如今他准可以把那篇东西写得更好。一天下午,他跟阿瑟一起上加利福尼亚大学去,屏住了呼吸,怀着信徒的敬畏心理,参观一间间实验室,看到实物试验,听到一位物理学教授对几班学生讲课。 然而,他并不忽略写作。短篇小说一篇接一篇地从他笔底下流出来,他还进一步写些形式比较简单的诗——他在杂志上看到的那一种——然而,他被冲昏了头脑,竟然浪费了两个星期,用无韵诗体写了一出悲剧,他把它接连投过五六家杂志社,都被很快地退回来,这叫他愣住了。接着,他发现了亨莱,就模仿《病院素描》,写了一组用海洋做题材的诗。这是些简单的诗,写的是五光十色的浪漫冒险生活。他把它们唤作《海洋抒情诗》,自以为是自己到那时为止最出色的作品。这组诗一起三十首,他花一个月写成的,每天完成了规定的短篇小说写作工作后写一首,他这一天的工作实在等于一般成名作家一个星期的工作呢。他觉得这种辛苦的劳动根本无所谓。这根本算不上辛苦的劳动。他到底会发言了,多少年来,他的嘴一向不善于表达,叫多少美丽、奇妙的话积压在肚子里,如今可像一股狂暴有力的浪潮般全奔放出来啦。 他不肯把《海洋抒情诗》给任何人看,连编辑先生们也不给。他对编辑不信任了。然而,他不肯把《海洋抒情诗》拿出去的原因也不是为了不信任。他觉得它们实在太美,一定要把它们留着,等到那个遥远、光荣的日子来到,那时候他胆敢把自己写好的东西念给罗丝听,跟她一起欣赏。为了那个日子,他才把它们留在手边,一遍又一遍地朗读着,直到背得出来。 在醒着的每一刹那,他生活着,在睡着的时候,他也生活着,他的主观意识在那失去知觉的五个钟点里奔放不羁地活动着,把当天想过的念头和发生过的事交织在一起,变成奇形怪状而不可思议的东西。实际上他一刻也没有休息,换了一个差一点的身体,或者一个不太健全的头脑,准会全部垮台,爬不起来。他傍晚去拜访罗丝的次数也愈来愈少了,因为眼看六月快要来到,她那时候就要得到学位,结束大学生活了。文学士!——他一想到她的学位,就仿佛她正从他身边跑开去,快得追都追不上。 她每星期留一个下午让他去看她,他因为到得晚,时常留着吃了晚饭,饭后听了音乐才走。这些日子是他的大喜日子。那座房子里的气氛,跟他自己住的地方那么天差地远,加上跟她亲近的那种福分,使他每去过一次之后,更加强了向上爬的决心。尽管他内心里蕴藏着美,还怀着强烈的创作欲,他奋斗的原因实在还是为了她。他本来是,也永远是个恋人。他把其他的一切都从属于爱情。比他在思想领域里的冒险更伟大的是他的爱情的冒险。世界本身之所以奇妙,并不是由于那些在不可抗拒的力的推动下组成这个世界的原子和分子的关系;使它奇妙的是这个事实:罗丝就生活在这世界上。在他半辈子所认识的或者梦想到的人当中,她是最奇妙的人啦。 然而,她是那么遥远,这一点老是叫他泄气。她跟他距离得如此遥远,他不知道怎样去接近她。他对自己同阶级的娘儿们一向是得心应手的;可是他就从没爱过她们当中的哪一个,现在呢,他却真正爱上了她,并且,她还不仅仅是属于另一个阶级的人。就凭他这份爱,他把她捧上了三十三天,超然于所有的阶级之上。她是个超凡脱俗的人,离开别人如此遥远,叫他不知道怎样用恋人的那一套方式去接近她。不错,他学到了知识和语言,他在一步步地挪近,会讲她的那套话,还发现了共同的想法和爱好;可是这还不能满足他这个恋人的热望。他这个恋人的想象力把她神圣化了,太神圣化、太精神化了,使她不可能跟他自己这个具有肉身的人发生任何关系。正是他自己的爱情,把她从自己的身边一把推开,使她成为仿佛不可能追求的对象。正是爱情,使他不能得到爱情本身所想望的唯一的人。 后来,有一天,他们之间的那道鸿沟上,忽然有一会儿架起了桥梁,自此以后,尽管这鸿沟还存在,却愈来愈窄了。他们那回吃了些樱桃——颗儿大、滋味好的黑樱桃,里头的浆汁颜色像红葡萄酒。随后,她给他朗诵《公主》的当儿,他偶然看到她嘴唇上的樱桃渍。这一刹那,她的神性给粉碎啦。原来她也是个肉身,大不了是个肉身,跟他自己的肉身,或任何人的肉身一样,也受肉身的一般规律支配。她的嘴唇跟他的一样是血肉做成的,樱桃染黑了他的嘴唇,同样也染黑了她的。如果她的嘴唇是这么样,那她浑身上下也都这么样啦。她是女人,从头到脚是个女人,跟任何女人都一样。他恍然大悟了。这是个启示,叫他不禁目瞪口呆。好像他看到太阳打天上掉下来,或者大家顶礼膜拜的圣物给玷污了似的。 他接着认清了这回事的重大意义,心房就怦怦地跳,怂恿他去争取做这女人的情人,这女人并不是什么从别的世界里来的天仙,实在也不过是个女人,嘴唇也会被樱桃染上颜色。这个想法真大胆,叫他发抖;可是他的整个心灵在欢呼,理智在得意洋洋地高歌,叫他放心,他想得正对。他思想上所起的这种变化,她一定也觉察了几分,因为她顿住了不念下去,只顾抬头望着他,脸上笑盈盈的。他的视线从她的蓝眼睛上往下移,移到她的嘴唇上,一看到那樱桃渍就叫他差一点发狂。他的胳膊差一点刷地朝她伸出去,一把搂住她,像他从前过着放荡不羁的生活时那样。她仿佛朝他冲着身子,期待着,他用尽全部意志的力量才克制住了自己。 “你半句也没听进去哪,”她噘起了嘴,假装不高兴地说。 她说完话,对他笑笑,看他着慌的样子,觉得有趣,他呢,紧瞅着她那双坦率的眼睛,看出她一点儿也没有觉察他自己心里的感觉,不禁害臊起来。真的,他胆子太大,不免想得太野了。他认识的娘儿们,没有一个不会猜出他这种念头——只有她不会。她真的没有猜出。这就是她与众不同的地方。她是与众不同的。他被自己的下流思想吓得怔住了,对她的纯洁无邪肃然起敬,于是他又隔着那道鸿沟瞅着她了。那座桥梁垮啦。 然而,这回事到底使他跟她接近了些。它深深地印在他的记忆里,每逢极度消沉的当儿,他就竭力惦念着这段往事。这道鸿沟永远不会像从前那么宽了。他已经填平了好长一段距离,得到一个文学士学位,或者十来个学士学位,也远不能有这么好的成绩。不错,她是纯洁的,纯洁得达到他意料不到的程度;可是樱桃染黑了她的嘴唇。她也受着宇宙间种种冷酷无情的规律的支配,跟他一样。她得吃,才能活,脚一弄湿,就会着凉。可是问题不在这儿。问题在:要是她能够感到饥、渴、冷、热,她就也能够感到爱情——对一个男人的爱情。得,他是个男人。那为什么不可以他就是那个男人呢?“这该由我自己来做到,”他狂热地喃喃道。“我准会成为那个男人。我准会使自己成为那个男人。我准会做到。” 【注释】 (1)塞勃鲁斯,希腊神话中把守地狱大门的恶狗,生有三头,尾巴像条蛇。 (2)英国诗人亨莱(1849—1903),童年时患骨痨,后来被截掉了一只脚。1874年,他在爱丁堡一家医院养病期间,根据亲身经历,写了不少诗,发表在《康希尔杂志》上。这些诗后来收在他的《诗集》(出版于1888年)中。 第十二章 有一天傍晚,天色尚早,马丁写着一首十四行诗,绞尽了脑汁,弄得那些在头脑里像热雾般飘飘忽忽的美和思维都走了样,这时候,有人来叫他听电话。 “是一位小姐的声音,一位高贵的小姐,”来叫他的希金波森先生讥诮地说。 马丁走到屋角的电话机边,一听到罗丝的声音,就感到一股热流贯穿全身。他刚才跟那首十四行诗忙着作斗争,完全把她给忘了,如今一听到她的声音,他对她的那份爱情就像当头一棒似的,猛地敲醒了他。这声音多美啊!——轻柔、甜蜜,像一阵从远处传来的轻轻的音乐声,或者说得更贴切一点,像一串银铃,音色十全十美,清澈得像水晶。没有一个凡俗的女人会有这么一个嗓子。这声音里带着些仙界的味儿,它不是属于这个世界的。他乐得心醉神迷,简直连对方在说些什么也听不见,然而他还是控制了自己的感情,脸上不流露出来,因为知道希金波森先生那双白鼬般的眼睛正紧盯着他。 罗丝要说的话可不多——她只说诺曼本来打算当晚陪她去听演讲,可是他觉得头痛,不能去了,她十分失望,现在手头有着门票,如果他没有别的约会,肯不肯陪她去? 肯不肯!他拚命把话里的激动声调给硬压下去。这真太惊人啦。他过去老是上她家里去看她。他从来不敢开口请她跟自己一块儿上什么地方去。他这会儿站在电话机旁,跟她讲着话,心里没来由地感到一阵压倒一切的欲望,情愿为她死,于是一幕幕为她牺牲的英勇的情景,在他那发晕的头脑里出现了又消失了。他爱她爱得那么深、那么厉害、那么不可自拔啊。她竟然肯跟他一块儿出去,跟他——跟他,马丁·伊登——一块儿去听演讲,叫他快乐得直发狂,这一刹那,她一飞冲天,高高地凌驾在他之上,叫他觉得仿佛没有别的办法,只有为她死啦。要表达自己心里对她的感情是多么深沉而崇高,只有这样做才最恰当。这种真正的爱情的那份崇高的自我牺牲精神,正是每个恋人都有的,而在这儿电话机旁,这种感觉好像一股卷着火焰和光辉的旋风一样,扑上他的心头;他并且觉得,为她死,就等于一辈子好好儿地活过和好好儿地爱过了。他还只有二十一岁,过去没有爱过谁呢。 他挂上耳机,手直发抖,被这极度的兴奋刺激得身子软弱无力,他眼睛亮闪闪的,像一个天使的眼睛,他的脸也变了样,尘世的污垢给一股脑儿地涤清了,变得又纯洁又神圣。 “嘿,上外边去吊膀子?”他姐夫冷笑着说。“你也知道会落得什么下场。你回头会给警察抓去过堂的。” 可是马丁是不会从云端里掉下来的。即使这恶毒的暗示也没法使他回到大地上来。他不屑跟谁发脾气,也不会感到痛心。他看到了一幕伟大的幻景,觉得自己像个天神,因此对这个蛆虫般的小人物只感到无比深沉的怜悯。他不对他看,虽然眼光掠过他身上,可没有看到他;他恍恍惚惚,像在梦里似的,走出屋去换衣服。直到走进了自己的房间、在打领带的时候,他才觉得耳朵里在震响着一种声音,真叫他不舒服。他思量了一会,才想起伯纳德·希金波森说了那句话以后,哼过一声鼻子,不知怎么着,这一声刚才就好像没有钻进他的头脑。 他们带上了罗丝家的大门,他跟她一起走下台阶,这时候,他万分慌张起来了。带她去听演讲,可不是百分之百的福气事呢。他不知道自己该怎样行动。他在街上看到过,跟她同阶级的人们走起路来,女人挽着男人的胳膊。可是,他也看到过有时候她们不这么干;他弄不懂到底是不是只在晚上才挽胳膊,要不只有夫妻或者亲戚才这么干。 他踏上人行道前一刹那,想起了咪妮。咪妮老是那么拘泥小节。她跟他第二次出去散步时,骂过他一通,因为他靠着她里边走,于是她给他订了这条规则:上等人陪太太小姐一块儿走的时候,总是靠外边走的。每次从这边人行道跨过马路到那边的当儿,咪妮总要踢他的脚跟,提醒他绕过去靠外边走。他弄不懂她这点礼节是从哪儿学来的,这到底是不是从上流社会里走漏出来的,到底对不对。 等他们踏上人行道的时候,他想,试试看总不会出什么错儿;他就从罗丝后边绕过来,靠人行道的外边走。跟着另一个问题自然而然地产生啦。他该伸出胳膊来给她吗?他一辈子从没伸出过胳膊给任何人。他认识的姑娘们从来不挽男人的胳膊。开头几次,他们自由自在地、肩并着肩儿走,后来就用胳膊搂着腰肢,走到大街上没点路灯的地方,女的把脑袋靠在男人肩头上。可是这回不同。她不是那种姑娘。他必须采取什么行动才是。 他把靠近她的那条胳膊一屈——微微的一屈,暗里带点儿试探性,不好算是邀请,就那么随随便便的,好像他走起路来一向是这样的。跟着,一桩了不起的事发生啦。他感到她的手搁上自己的胳膊。这一接触,一阵阵美妙的刺激就贯穿了他的身子,有那么几秒钟,他感到甜蜜非凡,仿佛离开了坚硬的大地,跟她一起在空中飞翔。可是他马上回到了地上,被另一桩麻烦事弄得不安起来。他们要过马路啦。一到对面,他就又到了里边啦。他理该靠外边走才是。那么他该放下她的胳膊,换一个位置吗?要是这次这么做了,那么下一次又得把这一套动作重演一遍吗?那么再下一次呢?这里头准有点儿不对头的地方,他就决定不跳来蹦去地出洋相。然而,他不满意自己的这个办法,于是一发现自己靠着里边走,就急速地讲起话来,装出一个劲地讲话讲出了神的样子,这一来,万一他没有换位置是错的话,可以让她觉得,因为专心讲着话才这么疏忽的。 他们过百老汇路的当儿,又有一个新问题临到他头上来了。在电灯光下,他看到了丽茜·康诺莱跟她那个爱吃吃痴笑的女伴。他只迟疑了一刹那,就举起手来,把帽子脱了。他可不能对自己同阶级的人不忠哪,再说,他脱帽,也不仅仅是为了丽茜·康诺莱。她点点头,大胆地瞅着他,眼光可不像罗丝的那么温柔、和蔼,而是用一双俊俏、严峻的眼睛,从他身上扫到罗丝身上,把她的脸相、衣着和身份一一仔细看在眼里。他觉察到罗丝也用敏锐的眼睛在观看,这双眼睛像白鸽的眼睛般胆怯、温顺,可是,虽然只是那么短暂的一瞥,还是看清了这个工人阶级的姑娘,穿着廉价的漂亮衣裳,戴着当时工人阶级的姑娘全戴的那种怪模怪样的帽子。 “那姑娘真漂亮!”罗丝隔了一会儿说。 马丁衷心感激,真想赞美她一番,然而他说的却是: “我可说不上。我看这是个各人各看的问题,我可并不觉得她特别漂亮。” “什么,像她那样五官端正,一万个女人当中还挑不出一个呢。她的相貌真出色。脸蛋儿轮廓鲜明得像一个小浮雕像。她的眼睛生得也真美。” “你真觉得她美吗?”马丁心不在焉地问,因为对他说来,世界上只有一个美丽的女人,她就在自己身边,一只手搭在自己胳膊上。 “我真觉得她美吗?如果那个姑娘有好好儿打扮的机会,伊登先生,如果有人教给她一举一动该怎么办,你就一定会被她迷住,所有的男人全都会被她迷住。” “她得由人家教给她怎样讲话哪,”他发表意见说,“要不然,大多数男人就会听不懂她的话。我相信,要是她就照她惯常的那样讲话,那她所讲的你连四分之一都听不懂。” “胡说!你想说服别人的时候,真跟阿瑟一样糟糕。” “你忘掉了当你刚认识我的时候,我是怎么样讲话的。从那时候起,我学会了一种新的语言。那时候以前,我讲起话来跟那个姑娘一个样。我如今可好歹能用你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意思,来跟你解释你不懂得那个姑娘的语言。再说,你可知道她的一举一动为什么会是这么样的?我如今可考虑到这一类事啦,尽管过去从来没有考虑过,我现在渐渐地明白过来——明白了很多。” “为什么她会这么样的呢?” “她多少年来一直在机器旁干着长时间的活。人年轻的时候,身体是富有适应性的,辛苦的活就会把它像油灰般根据活儿的性质来塑造。我在街上碰到很多工人,一眼就看得出他们是干什么行当的。瞧我呀。为什么我走东走西都是一摇一摆的呢?因为我在海上待了好多年。要是我在年轻而身体富有适应性的时候当了牧牛郎,那么,这许多年下来,就不会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可是两条腿会给弄弯啦。那个姑娘也是一样。你也留意到她的眼光是可以说很严峻的。这是因为从来没有谁来保护她。她不得不自己照料自己,可是一个年轻的姑娘就不可能又照料自己,又保持温柔和蔼的眼光,像——譬如说,像你的那样。” “我看你说得很对,”罗丝低声说。“说起来真太不幸。她真是个漂亮的姑娘。” 他看着她,看见她眼睛里闪着怜悯的光辉。跟着,他想起了自己爱着她,于是不由得万分惊异,自己竟交上了这样的好运,能够爱上了她,由她挽着自己的胳膊,带她去听演讲。 你是谁呀,马丁·伊登?当夜回到自己屋里,他冲着镜子里的影子问。他对自己的影子诧异地凝视了好半晌。你是谁呀?你是干什么的?你是什么身份呀?凭你的身份,你就只配爱丽茜·康诺莱那样的姑娘。你只配跟那劳动大军,跟所有的下贱、粗鄙、丑陋的人们待在一起。你只配在满是臭气的肮脏环境里,跟牛马和苦力待在一起。眼前就闻得到烂蔬菜的气味。土豆正在腐烂。闻呀,你这该死的,闻呀。可是你竟胆敢打开书本来读,倾听优美的音乐,学会怎样欣赏美丽的油画,讲正确的英语,想你自己同阶级的人们中谁也不会想的念头,叫自己从牛马和丽茜·康诺莱那种娘儿们身边跑开,去爱上一个苍白的天仙般的女人,她离开你可有十万八千里,生活在高高的星空中哪!你是谁呀?你是干什么的?你这该死的!你到底做得到吗? 他对镜子里的影子挥挥拳头,在床沿上坐下来,张大着眼睛做了一会儿梦。接着,他拿出笔记本和代数书,一心一意地做二次方程式,不觉时光流逝,星辰黯淡,灰蒙蒙的曙光泻照上他的窗台。 【注释】 (1)小浮雕像为刻在宝石、玉石或贝壳等物上的人像。 第十三章 在暖和的下午,在市政厅公园里,那班说话唠叨的社会主义者和工人阶级的哲学家们举行的集会,使马丁得到了一个大发现。每个月里有一两次,马丁骑自行车穿过公园上图书馆去,半路上会跨下车来听他们辩论,每次总是忍痛勉强离开的。这种讨论在格调上比摩斯先生饭桌上的低得多。那班人并不一本正经、庄重严肃。他们动不动发脾气,开口骂人,嘴里常常发出诅咒和粗话。他有一两次还看到他们大打出手呢。然而,他说不上为什么,这班人的思想本质里似乎有点儿什么生气勃勃的东西。他们的舌战给他的思想的刺激作用,比摩斯先生那拘束而沉着的独断见解所给的要大得多。这班人讲着乱糟糟的英语,像疯子般打着手势,带着原始的怒火,彼此争辩个不休,可是不知怎么着,他们似乎比摩斯先生和他那老朋友勃特勒先生更来得生气勃勃。 马丁在公园里听到好几次有人引用赫勃特·斯宾塞的话,有一天下午更出现了一个斯宾塞的信徒,那是个穿得破破烂烂的流浪汉,肮脏的上衣在领口处紧紧地扣住了,不让人看出里头没穿衬衫。一场激烈的舌战进行着,人们抽了好多支香烟,吐了不少口烟油,这个流浪汉可始终坚持不屈,即使有一个信仰社会主义的工人讥笑他说“没有上帝,只有‘不可知物’,赫勃特·斯宾塞就是它的先知”的当儿,他还是坚定不移。马丁弄不清楚他们到底在讨论些什么,可是等他再上车往图书馆去的时候,心里带着刚被激起的对赫勃特·斯宾塞的兴趣,并且因为那流浪汉提起了好多次《第一原理》,马丁就把那本书借到了手。 这样,那个大发现就开始了。他从前看过一次斯宾塞的作品,第一本挑的是《心理学原理》,结果跟那次看勃拉伐茨基夫人的作品一样,遭到了惨败。根本没法看懂这本书,只得不看完就把它还掉。可是这天晚上,读好了代数和物理,试写了一首十四行诗后,他爬上床去,打开《第一原理》就看。一直到大天亮,他还在看。他说什么也睡不着啦。他这天也没有写东西。他一直躺在床上看,直到身上觉得不舒服了,就搬到硬邦邦的地板上去,仰天躺着,把书擎在空中看,要不,把身子一忽儿翻到左面,一忽儿翻到右面,侧睡着看。当晚他睡了,下一天早上写作,可是跟着那本书又把他吸引了去,就不由自主地看了整整一个下午,忘了一切,忘了那是个罗丝留给他的下午。直到伯纳德·希金波森陡地推开房门,责问他是不是把他们这儿当饭馆看待的时候,他才意识到周围的现实世界。 马丁·伊登过去一直被好奇心主宰着。他要了解这世界,正是这种欲望驱使他上世界各地去冒险乱闯。然而,他如今看了斯宾塞的书,才知道他根本什么也没有了解过,更知道如果他老这么航海和流浪下去,就永远休想了解什么。他仅仅涉猎到事物的表象,看到了些孤立的现象,累积了些零碎的事实,得出了些肤浅而算不上什么的结论——在一个变幻无常而又杂乱无章的充满着偶然和巧合的世界上,一切事物全是各不相关的。他留意过使鸟儿能飞翔的体格结构,并且头头是道地推究过个中的道理;可是他就压根儿想不到去解释生来具有能飞翔的体格结构的鸟儿的发展过程。他压根儿想不到有这么一种过程。为什么有鸟儿,那可没有想到过。过去不是一直有鸟儿的吗!它们就那么出现在世界上罢了。 鸟儿是这样,一切事物也是这样。他过去对哲学的无知而没有准备的研究是毫无成绩的。康德的中世纪式的形而上学对他没有说明一丁点儿问题,只起了这个作用:叫他怀疑自己的智力。同样的,他研究进化论的尝试,也只限于看了一部罗马奈斯写的专门得叫人摸不着头脑的著作。他一点儿也看不懂,只得到了一个印象:进化论是一种味同嚼蜡的理论,是一帮掌握着一大套晦涩费解的词汇的小人物想出来的。如今他可懂得了,进化论不仅仅是一种理论,它已经被公认为的确是生物发展过程的实情;他还懂得,科学家们不再对它意见不一了,他们之间唯一的争执是如何进化的问题。 并且这儿有个人,叫做斯宾塞,替他把一切知识组织了起来,把各种事实综合成一个整体,详细阐述终极的实在,使他惊奇地亲眼看到一个宇宙,明白、具体得像水手们做好了放在玻璃瓶子里的船模型。世上没有偶然,也没有巧合。一切全是有规律的。正是服从了规律,鸟儿才飞翔,正是服从了这同一条规律,泥沼里那不安分的黏液才折腾、蠕动,长出腿和翅膀,成为一只鸟儿。 马丁在精神生活中一级级地往上爬,如今爬到的高度是空前未有的。一切隐秘的事物全把秘密暴露出来了。他懂得了很多,给弄得心醉神迷。夜里睡着的时候,他在惊人的噩梦里跟天神们平起平坐;白天醒着的时候,他像个梦游病患者般走东走西,目光恍恍惚惚的,目不转睛地望着他这新发现的世界。在饭桌上,他听不见别人讲的有关渺小而下贱的事物的话,尽在面前的每一样事物里一个劲地探索、追寻因果关系。在大盘子里的肉里,他看到明亮的太阳光,并且一直回头推想,把它的热能,通过其间所有的变化,联系到远在一万万英里以外的那个光源,或者一直往下推想,把它的热能联系到他胳膊里的那些使他能够切肉的活动着的肌肉,联系到那个他用来吩咐肌肉运动来切肉的脑子,直到最后,他心灵中的眼睛看到这个太阳也在他自己脑子里照耀着了。他大彻大悟了,被弄得出了神,没听见吉姆低声说了一声“这疯子”,没看到他姐姐脸上的焦虑,也没留意到伯纳德·希金波森拿一个指头在打着圈儿,他用这手势来暗示他小舅子头脑里有些轮子在打旋。 就某一方面来说,给马丁最深刻印象的是知识的相互关系——所有各门知识之间的相互关系。他一向怀着想了解事物的好奇心,一得到什么知识,就分门别类地在头脑中的记忆的空格里归档。因此,关于航海这个题目,他收集了挺丰富的资料。关于女人这个题目,他也有相当丰富的资料。可是这两个题目一向是各不相关的。在这两个记忆的空格之间没有联系。在知识的领域里,一个歇斯底里的女人和一条随风转舵、或者在疾风中顶风停泊的帆船之间竟会有什么联系,这在他看来,会是荒谬而不可能的。可是赫勃特·斯宾塞不但对他说这不是荒谬的,反而说没有联系倒才是不可能的。一切事物跟其他一切事物之间全有联系,从荒漠般的太空中最遥远的星辰,一直到脚底下一粒沙中成千累万的原子也都一样。这个新观念始终叫马丁觉得惊奇,他不禁不断地着手探寻天底下的万物和天上的万物之间的关系。他把最不相干的事物列成表格,要把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全都建立了起来才高兴——譬如说爱情、诗歌、地震、火、响尾蛇、虹、宝石、畸形怪物、落日、狮子的吼声、点灯用的煤气、人吃人的习性、美、谋杀、情侣、支点和烟草等等之间的关系。这样,他把宇宙汇合成一个整体,把它举起来,对它察看,或者漫游在它的小道、胡同和丛林之间,并不像一个战战兢兢的旅人那样,在重重神秘中找寻一个前所未知的目标,而是观察,踏勘,把凡是可以了解的事物全弄得清清楚楚。他了解得愈多,就愈热烈地赞叹这个宇宙、生活和处在这宇宙中央的他自己的生活。 “你这傻瓜!”他冲着镜子里自己的影子嚷道。“你想写作,你尝试写作,可是你心里却一点儿可写的东西也没有。你心里有些什么呀?——只有一些孩子气的看法,一点儿不成熟的感情,好些没有好好吸收的美,一大团黑黝黝的无知,一颗被爱情充塞得快要迸裂的心,还有跟你的爱情一般庞大、跟你的无知一般无用的野心。可是你竟想写作!嘿,你现在才刚沾着点边儿,开始找到一些可写的东西呢。你对美的本质一无所知,却想创造美,那怎么成呢?你对生活的种种基本特征一无所知,却想写生活。世界对你就像一个难解的谜,而关于生活,你写来写去也只可能写些你对生活的方式所不了解的事,可是你却想写世界和生活的方式。可是别灰心,马丁,我的孩子。你迟早写得成的。你了解得很少,少得可怜,可是你如今走上了正确的道路,可以了解更多了。有一天,要是你运气好的话,你也许会把凡是能够了解的事物差不多全了解得清清楚楚。那时候你才能写作啦。” 他把自己的大发现告诉罗丝,把自己所感到的喜悦和惊奇一股脑儿地传达给她。可是她看来对这个发现并不像他那么热烈。她听了以后没有发表什么意见,看来似乎从她自己念的课程中早就多少意识到这学说了。跟他不一样,这学说并不深深地打动她,要不是他想到这是因为这学说对她不像对他自己那么新鲜,他会觉得奇怪的。他发现,阿瑟跟诺曼是相信进化论的,他们看过斯宾塞的著作,虽然他的学说似乎没有给他们什么特别深刻的印象,而那个戴眼镜的、长着一头浓发的小伙子,威尔·奥尔奈,却叫人不快地讥笑斯宾塞,说的还是那句警语:“没有上帝,只有‘不可知物’,赫勃特·斯宾塞就是它的先知。” 然而马丁原谅他,让他讥笑,因为他开始看出奥尔奈并没有爱上罗丝。后来,他从种种小事发觉,奥尔奈非但不喜欢罗丝,而且十分讨厌她,不禁吃惊得愣住了。这可叫马丁想不通啦。他没法把这个现象跟宇宙间所有的其他现象联系起来。然而,他为这小伙子感到悲哀,因为他性格里有个大缺陷,使他不能恰当地赏识罗丝的优点和美。有几个星期日,他们骑自行车上山里去,因此马丁有很多机会来观察罗丝和奥尔奈之间所存在的武装休战状态。奥尔奈喜欢跟诺曼厮混在一起,这使阿瑟和马丁可以跟罗丝待在一起,这一点叫马丁十分感激。 这些星期日是马丁的大喜日,主要是因为他跟罗丝在一起,其次是因为这种场合使他跟她那个阶级的青年们的地位愈来愈平等了。尽管他们受了多年训练有素的教育,他发现自己在智力上跟他们不相上下,而跟他们一起谈话的时光,正是应用他那么辛辛苦苦地学来的语法的好机会。他抛弃了礼节书,又单凭观察来决定该怎样行动了。除了有时候给自己的热忱弄得一时忘形以外,他始终留着神,拚命注意他们的一举一动,学着他们礼节上的小节和文雅的举止。 有一段时期,马丁老是觉得奇怪,斯宾塞的作品简直没有什么人看。“赫勃特·斯宾塞,”图书馆写字台边的管理员说,“啊,不错,一位伟大的思想家。”可是那人似乎对这位伟大的思想家的思想什么都不知道。有一天吃晚饭时,勃特勒先生也在座,马丁把话题引到斯宾塞身上。摩斯先生猛烈攻击这位英国哲学家的不可知论,可是坦白地招认,他并没有看过《第一原理》;勃特勒先生呢,说斯宾塞叫他受不了,他从来没有看过他的作品,可是没有他也照样好好地生活过来了。马丁脑子里产生了疑问,要不是他个性特别坚强,他也许会接受这个一致的意见,放弃赫勃特·斯宾塞。然而,他实在觉得斯宾塞对事物的解释很叫人信服;他对自己这么说,放弃斯宾塞就等于一个领航员把罗盘和航海时针抛到海里去一般。因此马丁继续彻底地研究进化论,对这种学说愈来愈精通了,同时千百个独立研究的作家所已经确定的证据更叫他深信不疑。他愈研究下去,看到的至今人迹未到的知识园地的景物也就愈多,而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时这桩憾事,也成为他经常抱怨的原由了。 因为一天时间太少,不够支配,所以有一天他决定放弃代数和几何。至于三角学,他连碰也没有碰。跟着他把课程表上的化学一项也去掉,只剩下一门物理。 “我又不是什么专家,”他对罗丝为自己辩护道。“我也不想当专家。专门的科目太多。随便哪个人花整整一生也精通不了它们的十分之一。我该追求的是一般的知识。我用得着专家的知识的时候,可以查考他们的著作。” “这可跟你自己掌握这门知识不一样,”她不同意地说。 “可是没有必要去自己掌握呀。我们可以利用专家的知识。他们的用处就在这里。我进门的时候,看到通烟囱的在工作。他们是专家,等他们干完了工作,你家的烟囱就是干干净净的了,你自己可根本不用懂得什么烟囱的构造。” “我怕你这话有点牵强吧。” 她诧异地望着他,他感到她的眼光和态度里都带着责怪的意味。然而,他确实相信自己的看法是正确的。 “所有追求一般知识的思想家们,事实上,连世界上最伟大的思想家们,全依靠专家,赫勃特·斯宾塞就是这样的。他把成千上万个研究者的心得概括起来。要是由他一个人来完成这一切工作,他得活一千次才成。达尔文也是一样。他利用了花匠和牲口饲养家们所有的心得。” “你说得对,马丁,”奥尔奈说。“你明白自己在追求的是什么,罗丝可不明白。她连自己在为自己追求些什么也不明白哪。 “——啊,不错,”奥尔奈不让她开口反对,就抢在她前面,一个劲地说下去,“我知道你管它叫‘一般的修养’。可是,如果你追求的是一般的修养,那你随便研究什么都可以。你可以研究法语,要不你可以研究德语,或者两样都不学,去研究世界语,反正你总能得到有修养的格调。为了这同样的目的,你还可以去研究希腊语或者拉丁语,虽然你学了永远不会有什么用处。可是,反正又是修养。对啊,罗丝研究过撒克逊语呢,学得很出色——那是两年前的事——可是如今她只记得这一句了,‘Whan that sweet Aprile with his schowers soote’——是这样念的吧? “可是反正这也给了你有修养的格调,”他又抢在她前面,笑着说。“我知道。我们是同班同学。” “可是听你的口气,好像修养该是达到什么目的的手段似的,”罗丝叫道。她眼睛闪闪发光,两边腮帮子都涨红了。“修养本身就是目的呀。” “这可不是马丁所要的。” “你怎么知道?” “你要的是什么,马丁?”奥尔奈转过头去冲着他问。 马丁感到老大的不舒服,带着恳求的神气望着罗丝。 “对,你要的是什么?”罗丝问。“这一来可以解决了。” “嗯,当然啦,我要的正是修养,”马丁吞吞吐吐地说。“我爱好美,有了修养,我就可以更细致、更深刻地欣赏美了。” 她点点头,显出得胜的样子。 “废话,你明知道是废话,”奥尔奈发表意见说。“马丁追求的是事业,可不是修养。说来很巧,就他的情况来说,修养正是事业的附带条件。要是他想当个化学家,修养就不必要。马丁想写作,可是他就不敢明说,因为这一来会显得你是错的。 “那么马丁为什么想写作呢?”他继续说下去。“因为他并不大富大贵。你为什么塞满了一脑门撒克逊语和一般的修养呢?因为你用不着自己去打天下。你父亲照顾你的一切。他给你买衣裳和旁的一切东西。我们的教育,你的、我的、阿瑟的和诺曼的到底有什么屁用呢?我们泡在一般的修养里,要是我们的爸爸今天破了产,我们明天就只得去参加教师的考试啦。罗丝,你至多在乡下什么学校里弄一个职位,或者在女子寄宿学校里当音乐教师。” “那请问你干什么呢?”她问。 “什么好事也不干。我可以干普通的活儿,每天挣上一块半钱,我也许可以进汉莱的那家补习学堂去当教师——我说也许,请注意,我也许还会只混上一个星期,就光因为能力不够,给撵出来。” 马丁仔细听着他们辩论,虽然相信奥尔奈是对的,他可受不了奥尔奈对罗丝的那种着实傲慢的态度。他一边听着,一边脑子里产生了一种对爱情的新的看法。理智跟爱情是压根儿不相干的。他爱上的那个女人的推理到底正确不正确,那没有关系。爱情是超越在理智之上的。如果正巧她并不充分地认识到他所要的正是事业,那可不会使她的可爱减少一分。她没有一点不可爱的地方,她的想法跟她的可爱压根儿不相干。 奥尔奈提出了一个问题,打断了他的思路,马丁反问道:“你说什么?” “我说的是,我希望你不至于傻得想研究拉丁语吧。” “可是拉丁语还不仅仅是修养,”罗丝插嘴说。“它是工具呢。” “说呀,你打算研究它吗?”奥尔奈紧钉着问。 马丁被弄得十分为难。他看出罗丝心切切地在等着听他的回答。 “我怕我抽不出时间来,”他终于说出了口。“我很想学,可就是不会有时间。” “你瞧,马丁可不想要修养哪,”奥尔奈得意洋洋地说。“他希望有点儿什么成就,干一点什么事。” “啊,学拉丁语可是一种思想训练哪。它是严格的思想训练。它可以培养思想有条理的人。”罗丝带着企望的神色望着马丁,好像等他改变主张似的。“你知道,足球运动员在大比赛前先得锻炼才成。拉丁语对思想家也就是这回事。它锻炼人的头脑。” “真是满口废话!我们做娃娃的时候,人家就跟我们这么说。可是有一件事人家当初没跟我们说。他们让我们后来自个儿去发现。”奥尔奈为了加强说话的效果,顿了一顿,然后说,“他们没跟我们说的是:凡是上等人全得研究拉丁语,可是没有一个上等人该懂得拉丁语。” “这说法是不公平的,”罗丝嚷道。“我知道你刚才有意把话题岔开,就为了要说句什么俏皮话。” “这的确是句俏皮话,”对方反驳道,“可也是公平的。真正懂得拉丁语的人只有药剂师、律师跟拉丁语教师。如果马丁指望成为他们中间的一个,那我可猜错啦。可是这一切到底跟赫勃特·斯宾塞又有什么关系呢?马丁刚发现了斯宾塞,迷得不得了。什么道理呢?因为斯宾塞可以使他有点儿成就。斯宾塞不可能使我有什么成就,也不可能使你有。我们不可能有什么成就啦。你早晚会嫁人的,我呢,没有什么事好干,大不了牢牢钉着那批律师和经理先生们,他们迟早会照管我父亲将传给我的钱的。” 奥尔奈站起来走了,可是在门口又掉转身来,临走还放了一炮。 “你别去过问马丁,罗丝。什么事对他最有利,他自己懂得。且瞧他已经做到了什么地步。他有时候叫我厌恶,叫我厌恶自己,还感到惭愧。关于世界、人生、人的本分这一切问题,他如今可比阿瑟、诺曼、我,还有你也一样,都懂得多了,尽管我们有那一大套拉丁语、法语、撒克逊语跟修养。” “可是罗丝是我的老师呀,”马丁献殷勤地回答。“我所学到的那一点儿,得归功于她呢。” “胡扯!”奥尔奈带着恶狠狠的表情瞅着罗丝。“我看你再说下去,怕会跟我说什么是她介绍你看斯宾塞的——可实在不是这么回事。她对达尔文和进化论的了解,并不比我对所罗门王的宝藏的了解来得多。你那天突然跟我们提起那条关于什么东西的诘屈聱牙的定义,斯宾塞的定义——什么‘不明确、无条理而同类性的……’,那是怎么说的?跟她说一遍,看她到底懂不懂。这不是修养呀,你明白。得啦,得啦,要是你学拉丁语的话,马丁,我对你的尊敬就会丧失个干净。” 这一段时间里,马丁津津有味地听着他们争论,可是也感到有点儿厌倦。这场争论争的是学科和课程的问题,关于基础知识的问题,而这种小学生式的调子,和在他心里跃跃欲试的大志发生了冲突——和即使这时都使他的手指弯得像鹰爪般抓住了生活不放的那股劲儿,和使他痛楚地从宇宙间感应到的刺激,和他心里刚产生的那种什么都征服得了的感觉,全发生了冲突。他把自己比作一个诗人,乘船失事,流落他乡,在陌生的海岸上,心里满怀着美的力量,期期艾艾而结结巴巴地妄想用这异邦兄弟们那粗鲁而野蛮的语言来歌唱。他的情形正是这样。他对宇宙间伟大的事物敏感,敏感得要命,可是不得不听人讨论这些小学生式的话题,左思右想地寻思,考虑自己到底该不该学拉丁语。 “真他妈的,拉丁语对这又有什么相干?”他当晚站在镜子面前问。“我但愿死去的人们别借尸还魂。干吗我跟我心里的美该由死人来支配呀?美是活生生的、永垂不朽的。语言产生了又消灭了。它们是死人的尸灰。” 他接着想到自己这一段议论倒讲得很精彩;他爬上床去,想不通为什么跟罗丝在一起时就讲不出这种话。在她面前,他不过是个小学生,讲起话来也活像个小学生。 “给我时间呀,”他说出声来。“只要给我时间就行啦。” 时间!时间!时间!他没完没了地悲叹着。 【注释】 (1)赫勃特·斯宾塞(1820—1903),英国唯心主义哲学家,其学说虽然以进化论为基础,但却反对社会革命。他的学说在19世纪后半期中颇风行,杰克·伦敦本人受其极大影响。 (2)不可知物,根据斯宾塞的不可知论,就是一切现象背后的那个绝对的实在,那是在人类的感觉经验范围以外的,因此无法认识。 (3)斯宾塞在1860年公布了他的十卷本《综合哲学》的大纲,第一部《第一原理》出版于1862年,最后一部《社会学原理》到1896年才出版。他在《第一原理》中详细阐明现象的可知性和本体的不可知性以及宇宙和生物的进化规律。 (4)德国哲学家康德(1724—1804)也是个不可知论者。他以为人类的智力只能理解事物的现象,不可能理解事物的本体。 (5)指《达尔文和达尔文之后》,为达尔文之至友,英国生物学家罗马奈斯(1848—1894)的名著。 (6)武装休战,交战国双方暂时休战,但仍保持战时武装配备,并不复员。 (7)这是英国十四世纪大诗人乔叟(1340—1400)的杰作《坎特伯雷故事集》序诗中的第一行,原文实在为“中古英语”(Middle English),不是撒克逊语(即古代英语);引文也与原文略有出入。 (8)英国小说家亨利·哈加德爵士(1856—1925)在所著小说《所罗门王的宝藏》(1885年)中,写一队探险队远征中东,找寻所罗门王的神秘宝藏。“所罗门王的宝藏”因此成为“神秘之谜”的同义语了。 (9)指斯宾塞对“进化”所下的定义,他以为物质的进化过程就是“……从一种不明确、无条理而同类性的状态进入一种明确、有条理而分门别类的状态……”。 第十四章 他终于不顾罗丝,不顾自己对罗丝的爱,决定不学拉丁语,可是这也不是因为奥尔奈的关系。他的时间就等于金钱。比拉丁语更重要的东西多着呢,有那么许多学科在强凶霸道地叫嚷,要他去学。再说,他必须写作。他必须挣钱。他一篇东西也没有被采用过。四十篇稿件在各家杂志社里不断地兜圈子。别人是怎么搞的呢?他在公共阅览室里花了好多时间,仔细地看别人写的东西,用批评的眼光专心研究他们的作品,拿它们跟自己的作品来作比较,想不通,始终想不通他们发现了什么秘诀,使他们的作品会有人要。 叫他惊奇的是,刊载出来的作品里竟有那么许多死气沉沉的东西。文章里找不到五光十色的生活。没有一丝儿生气,可是却有人要,价钱是两分钱一个字,二十块钱一千字——剪报资料上这么说的。他被数不清的短篇小说弄得迷惑不解,它们写得很轻松,很俏皮,这他承认,可就是没生气,不真实。生活是如此奇异,如此神妙,充满了许许多多的问题、梦想和英勇事迹,可是这些小说写来写去只写些生活里的平凡事。他体会得到生活里的压力和紧张,生活里的狂热、血汗和剧烈的动荡——当然啦,这才是写作的题材!他要讴歌那些领导着没有成功希望的运动的人们,狂热的恋人们,以及在恐怖和苦难中、在重重压迫下作着斗争、拚命用力使生命冒出火花的巨人们。可是,杂志上的短篇小说似乎只想一味吹捧勃特勒先生那一路卑鄙的孜孜为利的人们,只想渲染那批平庸无聊的男女的平庸无聊的风流韵事。难道这是因为杂志编辑们本身都是平庸无聊的缘故吗?他这么问。要不,敢情他们,这批作家、编辑和读者都害怕生活吗? 然而,他的主要困难还在于他一个编辑或作家都不认识。他不但一个作家也不认识,就是一个曾经尝试过写作的人都不认识。没有谁来指点他,暗示他,给他一丁点儿忠告。他开始怀疑编辑是不是真正的人。他们似乎是一台机器上的齿轮。正是这么回事,一台机器。他把自己的心血倾注在短篇小说、杂文和诗歌里,只落得把它们交给了这台机器。他把稿子那么样折好,把回信所需的邮票跟稿子一起放在长信封里,封上信封,外面再贴上邮票,然后投在邮筒里。它横贯大陆,从西海岸跑到东海岸,隔了一段时期以后,邮差又把这稿件送还给他,长信封换了一个,外面贴着他附去的邮票。那一头根本没有什么有血有肉的编辑,只有一套安排得很巧妙的齿轮,它们把稿件从一个信封里抽出来,放进另一个,贴上邮票。这真像自动售货机,你投铜子进去,机器里的金属轮子转了一阵,吐出一块口香糖或者一块巧克力来给你。你拿到的是巧克力还是口香糖,那得看你把铜子投在哪个投币口里。那台编辑机器也是这么回事。一个投币口会叫机器吐出支票来,另一个是退稿单。到那时为止,他找来找去只找到了第二个投币口。 正是退稿单使这回事彻头彻尾地像是可怕的机器操作过程。这些退稿单的格式是印得千篇一律的,他已经收到了好几百张——他早期的那些稿件每篇都换到十来张之多呢。要是所有这些退稿单中有一张上附着一句话,一句私人的话,他会多高兴啊。可是就没有一个编辑肯这么做,证明他是个人。他唯一的结论是:那一头根本没有什么有血有肉的人,只有些齿轮,油抹得挺滑润,在机器上完美地运转着。 他是个好战士,全心全意、不屈不挠,他会心甘情愿地喂这架机器,一年年地喂下去;可是他在流血,流得太多,人都快死了,因此不消几年,只消几个星期,这场斗争的结局就会分晓。每个星期的伙食费使他更进一步地逼近毁灭的深渊,而四十份稿件所需的邮资也差不多同样厉害地把他榨干。他不再买书了,在处处小地方精打细算,想使那个不可避免的末日迟一天来临;然而他不懂得怎样节约,竟给了他妹妹玛丽安五块钱去买件衣裳,这一来,会使末日提早一个星期来临。 他在黑暗中挣扎着,没人指点他,没人鼓励他,处处碰到叫人泄气的事。连葛特露也开始怀疑地对他侧目而视了。起初,她看出他在干着一桩傻事,可是怀着对弟弟的宠爱,好歹容忍下来了;可是如今,由于对弟弟的关怀,她焦急起来啦。她以为,他不只是愚蠢,简直是疯狂了。马丁明白她的心情,这比伯纳德·希金波森当面唠唠叨叨地奚落他更叫他难受。马丁对自己有信心,可是只有他自己一个人怀着这种信心。连罗丝对他也没有信心。她指望他专心读书,虽然没有公开反对他写作,可也从来没有赞成过。 他从没提出过要把自己的作品给她看。一种患得患失的微妙心理不让他这么做。再说,她大学里功课挺繁重,他不愿剥夺她的时间。然而,她得了学位以后,却主动请求他让她看些他写的东西。马丁又是高兴又是害臊。这儿是个裁判员。她是个文学士。她在有本领的导师指导下研究过文学。也许编辑先生们也是有才能的裁判员吧。可是她不会跟他们一样。她不会递给他一张铅印的退稿单,也不会通知他说,不采用他的作品不一定就意味着他的作品没有价值。她会像个有血有肉的人那样,用她那种干脆、伶俐的口气跟他讲,并且最重要的是,她会看到几眼那个真正的马丁·伊登。从他的作品里,她可以看出他的心灵是什么样的,她还可以了解,多少了解一点儿,他的梦想究竟是什么,能力到底有多强。 马丁把他那不少短篇小说的复写本集在一起,迟疑了一会儿,把《海洋抒情诗》也一起拿了。那是将近六月底的一个下午,他们骑上自行车,往山里去。他跟她两个人一起出去,这还是第二次,香喷喷、热呼呼的空气刚被海风吹凉,叫人心旷神怡,他们在这氛围里骑车前进,他深深感到这真是个十分美丽而井井有条的世界,活着、爱着真有意思。他们把自行车搁在大路旁,爬上一个光秃秃的棕色小丘,丘顶上的草被阳光晒枯了,好像心满意足地进入了收获季节,发出一阵芳香气息。 “这些草的任务已经完毕了,”马丁说,他们一边坐下来,她坐在他的上衣上,他呢,身子贴在热呼呼的土地上,摊手摊脚地躺着。他嗅着这些茶褐色的草的香气,这香气直钻进他的脑门,使他的思潮翻腾起来,从这些草一直想开去,想到一般的草。“它们完成了生存的使命啦,”他亲切地拍拍枯草,继续说。“它们在去年冬季那阴沉沉的阵雨下滋长了雄心,战胜了暴虐的早春,开出花朵,诱来昆虫和蜜蜂,撒下了种子,尽了自己的本分,对世界作了交代,并且——” “为什么你总喜欢用这种实际透顶的眼光来看待事物呢?”她打断了他的话。 “我想,是因为我研究了进化论的关系吧。说实话,我的眼睛还是最近才张开的呢。” “可是我觉得,你变得这么实际,就会看不见美了,就像孩子们抓到了蝴蝶,把它美丽的翅膀上的粉抹掉一样,你把美给破坏了。” 他摇摇头。 “美是意味深长的,可是我过去从来不知道这意味是什么。我只以为美是一无意义的东西,以为美就是美,说不出所以然来。我关于美什么都不懂。如今我可懂得啦,或者不如说,刚开始在懂得。如今我既然懂得了草所以是草的原因,懂得了使它们成为草的阳光、雨水和土壤的全部化学作用,这些草在我看来就更美了。是啊,随便哪种草的生活史里都有着传奇,不错,还有着冒险经历呢。一想到这一点,就叫我激动。我想到了力和物质的作用,想到了其中一切惊人的斗争,就觉得,我简直可以给草写一部史诗呢。” “你讲得真出色,”她说,听得出了神,他留意到她正目光炯炯地打量着自己。 他不由得一下子慌张不堪,窘得不得了,脖子和脸蛋都涨得通红。 “我希望正在学会怎样讲话,”他结结巴巴地说。“我心坎里好像藏着那么许多话,巴不得说出来。可是实在太重大了。我不知道该怎样说出真正藏在我心坎里的话。有些时候,我觉得仿佛整个世界、整个生活、一切东西,全在我心坎里安下了家,叫啊嚷的要我当发言人。我感到——啊,我实在说不上来——我感到这是重大的,可是一开口,我就叽叽呱呱的像个娃娃啦。把感情和感觉变成书面的或者口头的语言,要叫读者或听到的人再把它回复成完全同样的感情和感觉,真是桩了不起的工作,真是桩非同小可的工作。瞧,我把脸埋在草里,我从鼻孔里吸进去的气息,激起了我千百种念头和幻想,叫我直打哆嗦。我吸进去的是一股宇宙的气息。我懂得歌唱和欢笑、成功和苦痛、奋斗和死亡;我在脑海里看见的那一幕幕幻景,不知怎么着,正是从草的气息里升起来的,我真想把这些幻景讲给你听,讲给全世界听。可是我怎么行呢?我的舌头被缚住了。刚才,我就想用话把草的气息所给我的感受讲给你听。可是我没有做到。我至多只用了些笨拙的话来给些暗示罢了。我讲的话自己听来也是胡说八道。可是我不吐不快,都快憋死啦。唉——”他举起双手,表示无可奈何的样子——“压根儿不成!讲了人家也不懂!实在没法说出来!” “可是你实在讲得很出色呢,”她又这样说。“你倒想想看,我认识你还没有多久,你已经进步了多少!勃特勒先生是个著名的演说家。在竞选的时候,他总是被州选举委员会请去到各地去演讲。可是那一天在晚宴上,你讲得就跟他一般好了。只是他更能控制自己罢了。你太容易激动;可是你多练习练习,就会把这缺点克服过来。是啊,你一定会成为一个出色的演说家。你大有前途——只要你想干。你很是干练。我相信,你可以领导别人,并且没有理由可以说,你想着手干什么事,会干不成功,就像你把语法学成功那样。你一定会成为一个出色的律师。你会在政界大出风头。没有什么事来阻挠你,使你得不到像勃特勒先生那样的伟大成就。而且不会得消化不良症,”她笑盈盈地加上一句。 他们谈着谈着;她温文而固执地老是回过来说,完全的基本教育是少不了的,还说拿拉丁语作为基础的一部分,随便干什么事业,总是占便宜的。她描绘出自己心目中的成功的人,这主要是她父亲的形象,还带着一点儿分明属于勃特勒先生的线条和色彩。他用敏感的耳朵专心听着,仰天躺着,抬眼望着,欣赏着她讲话时嘴唇的每一个动作。然而他的头脑却关上了门,不接受这些话。她描绘的那些景象,一点儿没有引人入胜的地方,他感到一阵失望的沉痛,还感到由对她的爱情所引起的更厉害的痛楚。她讲来讲去,始终没有提起他的作品,因此他带去预备念给她听的那些手稿,没人理会地给搁在地上。 后来,话停顿了一会儿,他望望太阳,估量着它在地平线上的高度,然后捡起手稿来提醒对方。 “啊,我忘了,”她赶忙说。“我真想听你念呢。” 他把一篇小说念给她听,那是他自以为写得最好的作品之一。他把它起名为《生之美酒》,它那美酒般的风味,当初写作的时候,曾经偷偷地钻进过他的头脑,如今他念着的时候,又偷偷地钻进他的头脑了。这小说的独特的构思有着某种魔力,他还用富于魔力的词句和笔触来润饰一番。当初写作时的那团火样的热情,又在他身子里燃烧起来,于是他被弄得心醉神迷,对它的缺点不见不闻了。罗丝可不是这样。她那训练有素的耳朵听出了种种薄弱和夸张的地方,听出了初学写作者的过火的地方,只要语句的节奏一出错儿,一打顿儿,她总马上觉察。在其他时候,她就简直不注意到语句的节奏,除了太夸张的地方,这时候,她会不舒服地感到它是功力不够的。整个说来,这就是她对这篇小说的结论——功力不够,然而她没有这样对他说。等他念完了,她只指出了些小缺点,反而说她很喜欢这篇小说。 可是他失望了。她的批评是公正的。这他承认,可是他觉得,把自己的作品念给她听,并不是为了要这种老师改作文式的意见呀。小节无关紧要。放它们过去得啦。他可以自己修改,他可以学会怎样来修改的。他从生活里抓到了一些伟大的事物,想把它放在他的小说里。他念给她听的就是这种从生活里获得的伟大事物,可不是什么句子结构和分号。他要她跟自己一样,也体会到这种属于他的伟大事物,他亲眼看到了它,用自己的头脑抓住了它,并且亲手用打字机把它打在纸上。唉,他失败了,他心里不禁这么想。也许编辑们是对的。他体会到那种伟大事物,可就是没有能力把它传达给别人。他把自己的失望藏在心里,挺轻松地附和着她的批评,叫她没有觉察,在他心底深处奔流着一股强有力的不同意的潜流。 “这第二篇东西的题目是《罐子》,”他摊开手稿说。“它到现在已经被四五家杂志社退过稿,可我还是认为它是篇好作品。说实话,对这篇东西我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只知道我抓住了一些什么写在里头了。也许它不会使你像使我那么感动。这篇东西很短——只有两千字。” “真是吓人!”等他念完了,她叫嚷起来。“真是可怕,说不出的可怕!” 他看到她脸色惨白,眼睛睁得大大的,显得很紧张,两只手紧紧握着,不禁暗暗高兴。他成功啦。他总算把自己头脑里的幻想和感觉传达给别人啦。这篇东西击中了要害。不管她喜欢不喜欢,它攫住了她,征服了她,叫她只顾坐在那儿倾听着,忘了文字上的小节。 “这就是生活,”他说,“生活可并不老是美的呀。可是话得说回来,也许正因为我生来就跟别人不一样,我才发现这里头有些美的地方。我觉得,这份美加强了十倍,因为它在这里是——” “可是为什么那个可怜的女人不能——”她打断了他的话,声气断断续续的。接着,她藏起了心里的反感,只顾叫嚷着:“啊!真是可耻!真叫人不愉快!真是下流!” 这一下子他觉得似乎自己的心脏都停止跳动啦。下流!这他可从没想到过。他原来的意思也不是这么回事。整篇短文出现在他眼前,一个个字上燃着火,他就着这通明的光辉,找寻下流的地方,可是找来找去找不到。于是他的心脏又跳起来了。他没有错。 “你为什么不挑选一个高尚的题材呢?”她在说话了。“我们知道世界上有着下流的事情,可是不能就因此——” 她用愤慨的声调往下说,可是他不在听她。他一边暗自微笑,一边抬眼紧瞅着她那处女的脸蛋,那么天真无邪,那么出奇的天真无邪,以至它的纯洁性似乎一刻不停地在打进他的身子,把里头的污物一股脑儿清除出来,用轻灵的光辉沐照着他,这种光辉清凉、柔和、天鹅绒般轻软,一如星光。我们知道世界上有着下流的事情!原来她自以为知道这一点的,他不禁抓住了这想法不放,拿它当作爱人说的笑话看待,暗自得意。跟着,眼前闪过一幅细节繁多的幻景,他瞥见自己所体验、涉猎过的生活中所有的下流事情,像一片汪洋似的展开在眼前,因此他原谅她不了解那篇小说了。她不了解,可绝对不是她的不是呀。他感谢上帝,她出生在如此天真无邪的环境里,在它的庇护下成长。可是他懂得生活,懂得生活里的美,也懂得生活里的丑,懂得生活是伟大的,尽管生活里多的是泥沼,天啊,他要对全世界说出自己对生活的看法。天堂里的圣徒——他们怎么可能不美好、不纯洁呢?不用称赞他们。可是,泥沼里的圣徒——啊,那才是千古奇迹!那才叫人觉得生活是值得留恋的呢。看到罪恶的渊薮中出现崇高的道德;自己打泥沼里挺起身来,眼睛上还挂着泥浆,看到第一眼美,朦胧而又遥远;看到从懦怯、脆弱、邪恶和一切沉渊中的兽性里,产生力量、真诚和崇高的精神本质—— 他忽听得她正在讲的一段话。 “它的整个格调是低的。实在格调高的作品多的是。譬如说《纪念》。” 他忍不住想提出《洛克斯莱堂》,要不是刚才看到的幻景又紧抓住了他,他真会说出来的;这幕幻景使他只管瞪着她,这个跟他同一类型的女人,打从洪荒时代那团混沌里爬出来,爬上那巨大的生命的阶梯,爬了千年万代,终于出现在最高的一级上,变成一个罗丝,纯洁、美丽而又神圣,怀着一种力量,使他懂得什么叫爱情,使他向往纯洁,使他想尝尝做神的滋味——他,马丁·伊登,也是用某种惊人的方式,在绵绵无尽的生命创造过程中,经历了不可胜数的失误和流产,才打从污秽和泥沼里爬上来的。这就是浪漫、奇妙、光荣的事迹。这就是写作的题材,但愿他能够表达出来呀。天堂里的圣徒!——他们不过是圣徒罢了,他们没法不当圣徒。他可是人呢。 “你有的是力量,”他听见她在说,“可是那是粗野不羁的力量。” “像一头站在瓷器店里的公牛,一动就会闯祸,”他主动提出,赢得对方微微一笑。 “再说,你必须培养鉴别力。你必须考虑到趣味、雅致和格调。” “我什么都敢做到,”他喃喃地说。 她赞许地笑笑,静下心来,预备听下一篇小说。 “我不知道你对这一篇会有什么看法,”他带着抱歉的口气说。“这是篇怪东西。我怕我这篇东西写得有点儿不自量力,可是我的意图是好的。别留意里头的那些细枝末节。你且试试看,能不能体会到里面的伟大的含意。那是伟大的,也是真实的,虽然很可能我写得不够清楚。” 他念着,一边念,一边打量着她。他想,这回总算打动她啦。她纹丝不动地坐着,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连呼吸都差一点停止了,他想,准是被他创造的作品的魔力迷住了,弄得出了神。他把这篇故事起名为《冒险》,这是对冒险的礼赞——这可不是小说书中的那种冒险,而是真正的冒险精神,它好比一个野蛮的工头,赏罚严明、奸诈成性、反复无常,要他手下的人忍耐了又忍耐,叫他们痛苦难熬地日夜苦干,而给他们的酬劳,不是光芒万丈的荣誉,就是乌漆麻黑的死亡,这是在饥渴的煎熬下,或者在缠绵可怕、叫人神志昏迷的热病的长期折磨下的死亡,并且通过了血、汗和啮人的虫豸的折磨,经过了一长串不足道和不体面的交锋,一步步攀登无上的顶点,达到辉煌的成就。 他写在这篇小说里的就是这回事,这回事的全部,还有别的,而他相信,正是这个使她这样坐着,听着,感到热呼呼的。她眼睛睁得老大,苍白的腮帮上泛着红潮,他还没念完,就看到她似乎在气喘吁吁了。的确,她感到热呼呼的;可是她所以感到热呼呼的,并不是因为这小说本身,而是因为他。她并不以为这小说有什么了不起;正是马丁的那股强大的劲儿,那股一向过剩的力量,仿佛从他身子里直涌出来,淹没了她。说起来似乎讲不通,正是这篇充满着他这股劲儿的小说本身,这会儿成为他的力量涌到她身上所流经的渠道。她只感到这股力量,可感觉不到中间的那个导体,尽管她看来多半是被他的作品弄得着了迷,实际上使她着迷的却是一种跟它全然无关的东西——那是一个既可怕又危险的念头,它不召自来地在她头脑里形成。她发现自己在纳罕结婚到底是怎么回事了,一想到这念头多任性多狂妄,不由得惊慌起来。这不是闺女该有的念头。她真有点失常了。她从来没有被女人的心事折磨过,她一向生活在丁尼生诗中的梦乡里,这位含蓄的大师有时含蓄地提到皇后和骑士之间出现的暧昧关系,可是她连这个也不充分了解。她一向沉睡着,如今生活可在十万火急地擂着她的重重大门了。她心里直发慌,真想啪的插上插销,闩上门闩,可是放肆的本能却怂恿她敞开大门,请这位陌生得叫人喜欢的客人进来。 马丁得意洋洋地等她下判决。他吃得准一定会是怎么样的判决,因此等她说了出来,他不禁吃了一惊,她说的是: “真美。” “真美,”她停了一停,又着重地说了一声。 这篇小说当然是美的;然而它里头不单有美,还有些别的东西,别的更尖锐更出色的东西,它使美屈居于使女的地位。他不做一声地趴在地上,眼看一个偌大的疑团像吓人的鬼影般在面前直竖起来。他失败了。他言不达意。他看到了世界上最伟大的事当中的一桩,可就是没有把它表达出来。 “你认为那个——”他迟疑起来,第一次想用一个陌生字眼,不禁有些害羞。“那个‘主题’怎么样?”他问。 “主题不明确,”她回答。“大体上说来,我只有这一点意见。我领会这篇小说的内容,可是里边好像夹了那么许多别的东西。写得太啰唆了。你写了那么许多题外话,阻碍了情节的发展。” “那才是最主要的主题呢,”他连忙解释,“那是个潜伏在内的巨大的主题,具有宇宙性和世界性的意义的东西。我竭力想使它跟故事本身步调一致,说起来,那个故事只是表面上的东西。我的路子是对头的,我看就是写得太糟罢了。我没有成功地说出我要说的话。话说回来,我早晚总学得会的。” 她听不懂他的话啦。她是个文学士,可是他超出了她的范围。这一点她弄不明白,以为是他言语支吾的关系,所以自己才听不懂。 “你太健谈了,”她说。“不过有些地方写得实在是美。” 他觉得她的声音好像是从远方传来的,因为他心里正在盘算,要不要把《海洋抒情诗》念给她听。他怀着隐隐的失望躺在地上,她呢,仔细打量着他,又揣想起那个不召自来的、关于结婚的狂妄念头了。 “你想成名吗?”她忽然问。 “嗯,有一点儿想,”他承认。“这是这场冒险的一部分。我看重的可不是名声,而是成名的过程。说到头来,成名,对于我,大不了是达到另外一个什么目的的手段。正是为了这一点,为了这缘故,我才巴不得成名。” “还为了你,”他想加上这一句,要是她听了他刚才念的东西后表示赞佩的话,他会加上这一句的。 可是她正忙着思考,想给他开辟一条至少是走得通的道路,因此没有问他,刚才提到的那个最终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他在文学方面没有前途。这一点她是肯定的。他今天用他那功力不够、大学二年级式的作品证明了这一点。他嘴上讲得不坏,可就是不会用文学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她拿丁尼生、勃朗宁和她爱好的那些散文大师跟他比较,结果他只显得一无是处。然而,她并不把心里的想法全部告诉他。她对他的不可思议的兴趣叫她暂时姑息他。说到头来,他的写作欲大不了是个小缺点,他迟早会把它克服的。那时候,他就肯专心地干生活里更重要的事啦。再说,他准会成功。这她明白。他那么坚强,一定不会失败——只要他肯放弃写作就成。 “我希望你把所有的作品都拿给我看,伊登先生,”她说。 他高兴得满脸通红。她发生了兴趣,这至少是毫无疑问的。再说,她至少没有给他退稿单啊。她说过他作品里有些段落写得很美,他从人家那儿听到鼓励的话,这还是第一回。 “好啊,”他激动地说。“我还要向你保证,摩斯小姐,我一定会成功。我明白,我已经走了好多路;我还有好多路得走,即使我得用一双手、两个膝盖爬着走,我也要走完它。”他举起一叠手稿。“这是《海洋抒情诗》。等回家后,我把它交给你,有空的时候看一看。你一定要告诉我你到底怎么看法。你知道,我最最需要的是人家的意见。因此请你千万跟我坦白直说。” “我会完全坦白的,”她答应着,心里却不安地想到,自己刚才对他就并不坦白,同时怀着疑问,下一回会不会对他完全坦白。 【注释】 (1)《纪念》,丁尼生的著名长诗,为哀悼亡友哈兰(1811—1833)而作,前后写作期近20年,到1850年才完成出版。诗中洋溢着诗人对死者的感情以及对人类的热爱。 (2)《洛克斯莱堂》,也是丁尼生的名作,出版于1842年。诗人用独白的形式,写主人公回到他在那儿度过少年时期的洛克斯莱堂,勾起对当年的爱人的回忆,并想到少年时对世界的看法。 (3)丁尼生写了不少以中古时期为背景的诗篇。著名的《君王之歌》就是以亚瑟王及圆桌骑士的传奇为主题的。其中写到王后姬尼薇和骑士朗斯洛特之间的暧昧关系。 第十五章 “第一仗,打过了,结束了,”十天后,马丁对着镜子这样说。“可是还会有第二仗,第三仗,一仗仗打下去,打到世界末日,除非——” 他话没说完,就朝这简陋的小屋子四下望望,不快地定睛望着那一堆退稿,这些稿件还是装在一只只长信封里,搁在屋角地板上。他没有邮票,没法把它们再寄出去兜圈子,因此一个星期下来,积成了一堆。明天还会有些稿件被退回来,后天,再下一天都会有,直到每一份稿件全退回来为止。他没法把它们再寄出去。他欠了一个月打字机租费,付不出来,他手头的钱勉强只够付已到期的本星期的伙食费,和职业介绍所的手续费。 他坐下来,若有所思地打量着桌子。桌面上有些墨水渍,他突然感到,自己很喜欢这张桌子。 “可爱的桌子呀,”他说,“我跟你一起度过了些欢乐的时光,归根结蒂一句话,你真是个好朋友。你从来不拒绝我,从来不给我一张酬劳无能的退稿单,从来不抱怨干加班活儿。” 他把胳膊搁在桌上,把脸埋在臂弯里。他喉头发痛,真想哭。这一来叫他想起了自己生平第一次打架时的光景,那时候他才六岁,脸上淌着泪水,一拳拳地打着,对方那个孩子呢,比他大两岁,把他揍呀揍的,揍得他筋疲力尽。他看见那一圈孩子,像小蛮子般大叫大嚷,那当儿,他终于倒下去了,剧烈的恶心使他的身子直折腾,鼻孔里流着鲜血,被打伤的眼睛里泪水直淌。 “可怜的毛头小伙子,”他喃喃地说。“你如今也失败得一样惨。你给揍成了肉酱。你给击倒在地上,爬不起来啦。” 然而这第一场打架的情景还是停留在他眼帘下,他看着看着,只见它渐渐消失,变成后来的那好几场打架的情景。六个月后,盘儿脸(就是那个孩子)又把他打垮了。可是这一回,他也打青了盘儿脸一只眼睛。这可算挺不错啦。他看到这一次次打架的全盘经过,自己老是挨到失败,盘儿脸呢,打垮了他而趾高气扬。可是他从来没有溜掉过。想起这一点,他不觉平添了力量。他每次都坚持了下去,苦苦忍到底。盘儿脸打起架来真是个小霸王,没有一回对他手下留过情。可是他坚持了下去!他坚持了下去! 下一幕,他看到的是一条狭窄的胡同,两边是东倒西斜的木屋。胡同的一头被一幢砖砌平房堵住了,房子里传出印刷机那有节奏的隆隆声,在印《问讯报》的第一版。他当时十一岁,盘儿脸十三岁,他们俩都上街卖《问讯报》。因此他们都在那儿,等着拿报。不用说,盘儿脸又来惹他啦,结果又打起架来,打得不分胜负,因为四点差一刻一到,印刷所的门儿一开,那帮孩子都涌进去折报纸了。 “等明儿我再来收拾你,”他听见盘儿脸在许愿;跟着他听见自己的声音,给满腔竭力忍住的眼泪弄得尖锐、发抖,答应明天一定到场。 第二天,他上那儿去,为了争取先到,从学校里匆匆赶到那儿,结果比盘儿脸早到了两分钟。孩子们说他很行,给他出主意,指出他打架时的缺点,还跟他说,只消按他们的指示行事,保险得胜。这帮孩子也给盘儿脸出主意。他们看打架看得多上劲呀!他一时打断了回忆,羡慕他们的福分:看到了他自己和盘儿脸演出的那幕好戏。跟着,打架上场了,不分回合,一个劲儿地打了三十分钟,直打到印刷所开门。 他打量着自己小时候的幻影,天天从学校里匆匆赶到问讯报馆所在的那条胡同去。他走不快。他接连不断地打架,弄得关节僵直,一瘸一拐。他的胳膊从手腕一直到手拐儿全是青一块紫一块的,因为挡掉了不计其数的拳击,皮肤上有几处被打烂的地方在化脓了。他的脑袋、胳膊和肩膀都在发痛,腰部也在发痛——他浑身上下全在发痛,脑子重甸甸、昏沉沉。他在学校里不玩。他也不用功念书。即使像他那样整天坐在书桌旁一动不动,也是桩苦恼事。自从他开始每天打架以来,仿佛已经过了好几个世纪,而时间伸展到噩梦般的未来,还是得没完没了地每天打上一场架。他时常想,为什么盘儿脸不会给打垮呢?那样才能使他,马丁,摆脱自己的苦恼。他压根儿想不到的是:住手不打,让盘儿脸把自己打垮。 因此他拖着沉重的脚步,朝问讯报馆所在的胡同走去,感到身心交瘁,然而好歹学会了怎样忍耐,准备去对抗他的死对头,盘儿脸,他跟马丁一样的感到身心交瘁,并且,要不是因为有帮卖报孩子在旁观,叫他不得不痛苦地想到面子问题,他真有点儿想住手了。一天下午,双方遵照了不许足踢、不许拳击肚子、也不许乘对方倒了下去再打的预定规则,都拚命想打垮对方,这么交手了二十分钟后,盘儿脸气喘吁吁、摇摇晃晃,提议不分胜负就收场算了。马丁,这会儿脑袋埋在臂弯里,心惊肉跳地看到自己在多少年前的那个下午那一刻的光景:他摇摇晃晃、气喘吁吁,裂开的嘴唇上鲜血直流,流进嘴里,滚下喉头,叫他气都透不过来;他踉踉跄跄地朝盘儿脸走去,啐出了一口鲜血才开得出口,叫嚷着他绝对不住手,盘儿脸愿意的话,可以投降。然而盘儿脸不肯投降,这场架就继续打下去。 过了一天又一天,一天天的没完没了,每天下午总得打上一架。每一天,他伸出胳膊动手打的时候,总是感到疼痛得厉害,而一上手的那几拳,不管是他打的还是挨到的,都叫他一直痛到心里;后来,感觉麻木了,他就胡乱地只顾厮打,但见盘儿脸那浓眉大眼的相貌和一双野兽般的、火辣辣的眼睛在眼前摇晃、摆动,好像在梦里一般。他集中全力对付这张脸;除此以外,四下是一片阒无一物的空间,在打着旋。世界上什么都没有了,只有这一张脸,他呢,要直等到用自己的血淋淋的拳头把这张脸揍成了肉酱,或者等到眼前的那对血淋淋的拳头(它跟这张脸似乎是属于同一个人的),把他自己揍成了肉酱,才能安息,舒舒服服地安息下来。到那时候,不管怎么样,他可以得到安息啦。可是住手不打——要他,马丁,住手不打——那万万不成! 总算有一天,他拖着沉重的脚步来到问讯报馆所在的胡同里,一看没有盘儿脸的踪影。盘儿脸到底没有来。孩子们向他道贺,跟他说,他打垮了盘儿脸。可是马丁不满足。他没有打垮盘儿脸,盘儿脸也没有打垮他。问题没有解决。直到后来,大家才知道,盘儿脸的爸爸那天突然死了。 马丁跳过了好多年,看到了在大剧院楼厅后座那一晚的情景。他那时十七岁,刚从海上归来。闹出乱子来啦。有人在欺侮人,马丁插身进去打抱不平,跟盘儿脸那火辣辣的眼睛打了个照面。 “我等戏完了再来收拾你,”他这老对头嘘嘘地说。 马丁点点头。那个楼厅后座的保镖正朝这闹事地点走过来。 “等最后一幕落了幕,我在外边等你,”马丁低声说,一边全神贯注地看着舞台上的木屐舞表演,满脸津津有味的表情。 那保镖瞪了瞪眼,就走开了。 “有帮人吗?”他等那幕戏演完了,对盘儿脸问道。 “有。” “那我也得去招一帮,”马丁说。 他趁幕间休息的时候张罗到自己的帮手——三个他认识的制钉厂工人、一个机车火夫、六个剧场里的捣蛋鬼,还有五六个那厉害的十八马路和市场街流氓帮里的人。 散戏后,这两帮人各沿马路的一边排着单行走,为了免得引人注意。走到了一个冷清清的街角,他们才聚拢来开军事会议。 “地点是八马路桥,”盘儿脸帮里一个红头发的家伙说。“你们可以在桥面正中电灯底下打,不管老巡打哪边来,我们总可以打另一边溜走。” “我没意见,”马丁跟他自己帮里的头儿们商量后说。 八马路桥架在圣安东尼奥河口的一个小湾上,有三段马路那么长。桥面正中和两端都有着电灯。警察走过这两端的电灯下,他们都看得见。挑这个地点打架是挺安全的。这场架自动地出现在马丁眼帘下了。只见那恶狠狠的、紧绷着脸的两帮人,截然分站在两边,支持着自己一面的斗士;他还看见自己和盘儿脸在脱衣服。过去不远的地方布着望风,他们的任务是密切注意大桥点着灯的两端。一个捣蛋鬼拿着马丁的上衣、衬衫和鸭舌帽,万一警察来干涉,他可以带了它们溜到安全地带去。马丁看着自己走到桥面正中,面对着盘儿脸,举起一只手做出警告的样子,听见自己说: “这回可没有握手讲和的机会啦。懂吗?只有厮打的份儿。不许认输讨饶。这是清算旧仇的仗,必须打到底。懂吗?要有一方给打垮了才算数。” 盘儿脸很想表示反对——这马丁看得出来——可是当着两帮人的面,盘儿脸又得顾到自己岌岌可危的面子了。 “好,来吧,”他回答。“尽这么唠叨顶什么事?我准跟你周旋到底。” 于是他们交起手来,像两头年轻的公牛,怀着年轻人的那股生龙活虎的劲儿,赤手空拳地打,心里怀着仇恨,恨不得伤害、残杀、毁灭对方。人类在生命发展的过程中,向上爬了几千年,辛辛苦苦地得到了些收获,这一来全丧失了。留下的只有电灯,那是人类这段伟大的冒险历程中的一块里程碑。马丁和盘儿脸是两个生番,属于石器时代、蹲坐地带和树上避难所。他们在泥泞的深渊里愈陷愈深,回到生命起源的蒙昧时期的糟粕里,像原子、像太空中的星尘那样,盲目而无意识地折腾着,相互冲击、反跳、再一次次地冲击,直到永远。 “上帝呀!我们真是畜生!野兽!”马丁看着这场打架在进行,不禁喃喃地说出声来。他眼光出奇地锐利,这幕情景在他看来,就像凑着活动电影放映机在观看一样。他既是旁观者又是参加者。他接受了好多个月的文化教养,再看到这幕情景,不禁吓得直哆嗦;跟着,“现在”在他意识中被抹掉了,“过去”的幽灵又附上了他,于是他又是那个刚从海上归来的马丁·伊登,在八马路桥上跟盘儿脸打架啦。他苦挨苦磨,流血流汗,每当光致致的拳头狠狠地打中了对方,总是得意非凡。 他们是两股双生的仇恨的旋风,穷凶极恶地尽绕着对方打旋。过了一些时候,这敌对的两帮人变得鸦雀无声了。他们从没见过如此凶狠残暴的情景,被吓得怔住了。这两个打架的人是比他们自己更厉害的野兽。青春和健康的身子里那第一股出色的锐气渐渐消耗尽了,他们打得愈来愈小心谨慎了。双方都没有进展。马丁听见有人在说:“这一仗谁胜谁负可真说不准。”跟着,他使了一个假动作,紧接着左一拳来右一下,挨到对方猛烈的还击,觉得自己的腮帮被打破了,骨头也露了出来。光用拳头是做不到这一点的。他听见人们看到了这可怕的伤口吃惊地咕哝着,觉得被自己的鲜血弄湿了腮帮。可是他丝毫不动声色。他变得分外小心,因为他明知道这号人是多么诡计多端而卑鄙下流。他密切注视着,等待着,终于假装发狂似的扑过去,可是冲了一半就顿住了,因为他看见了金属的闪光。 “举起手来!”他放声大叫。“那是黄铜的指节套,你竟用它来打我!” 两帮人都涌上前来,咆哮的咆哮,嗥叫的嗥叫。眼看就要来一场混战,他就要被剥夺报仇的机会啦。他发狂了。 “你们这帮家伙别插进来!”他嗄声嗄气地嚷道。“懂吗?嗨,你们懂吗?” 大伙儿畏畏缩缩地退回去。他们全是野兽,可是他才是那头儿脑儿的野兽,一头叫人恐怖的生物,高高地耸立在他们面前,支配着他们。 “这场架要由我来打,谁也甭想插进来。把指节套给我。” 盘儿脸清醒过来了,有点儿惊慌,把那犯规的凶器交了出来。 “你这个红发鬼,鬼鬼祟祟地躲在人堆后面,是你递给他的,”马丁把指节套啪的扔在河里,往下说道。“我看见你的,原奇怪你在捣什么鬼。你要是再这么干,我不揍死你才怪。懂了吗?” 他们继续打架,直打得筋疲力尽了还不停手,简直筋疲力尽得无法衡量,无法想象,直到那帮野兽,血腥的欲望得到了餍足,被眼前的景象吓坏了,才不偏不倚地劝他们停手。盘儿脸眼看随时会倒在地上死去,要不,就这么直僵僵地站着死去,活像一头狰狞可怕的怪物,脸上的五官被揍得一点儿不像盘儿脸原来的样子了,他这会儿拿不定主意,迟疑起来啦;可是马丁跳上前去,又一下下地揍他。 接着,仿佛隔了一个世纪,盘儿脸的力气眼看快耗尽了,只听见在一阵拳击的混战中传来响亮的啪的一声,马丁的右臂垂下去啦。一根骨头断了。大伙儿全听见了,明白是怎么回事;盘儿脸也明白,就乘对方极度危急的当儿,像老虎般直扑过去,拳头像雨点般打下去。马丁的那帮人涌上前来干预。马丁被这一阵接二连三的拳击打得头昏眼花,一个劲地臭骂着,警告他们别上来,在这凄惨绝望的最后关头,呜咽哼唧着。 他一拳拳地打,如今只用一只左手,他一边顽强而迷迷糊糊地打着,一边听到两帮人里的恐慌的喃喃声,像从远处传来似的,其中有个人声音发抖地说:“这不是打架啦,伙伴们。这是谋杀啦,我们该制止它才是。” 可是没有谁来制止它,他很是高兴,用一条胳膊疲乏地直揍,连连揍着面前那一团血淋淋的东西,这东西不是一张脸,而是一个可怖的东西,一个摇摇晃晃、面目可怕、咕哝不清、难以名状的东西,它偏生待在他那晃荡不定的眼光前,不肯跑开。于是他一拳拳地揍着,动作一点点地慢下来,最后一丝气力好像经过了千年万代的漫长时期,在打他身子里渗出来,他终于迷迷糊糊地觉察到,这个难以名状的东西正在坍下去,慢慢地坍倒在铺着粗糙的板条的桥面上。一转眼工夫,他就耸立在它面前,两腿站立不稳,身子摇摇晃晃,双手在空中乱抓一通,想抓住什么东西来稳住自己,一边说着话,自己也认不出来这声音了: “你挨够了没有?说呀,你挨够了没有?” 他觉得自己帮里有人伸手来扶他,拍拍他的背,动手给他穿上衣,这时候,他还在说这句话,说了一遍又一遍——一忽儿责问、一忽儿请求、一忽儿恫吓,要知道对方挨够了没有。跟着,陡的眼前一阵黑,他失去了知觉。 桌上的白铁闹钟滴答滴答地响着,可是马丁·伊登,脸埋在臂弯里,没有听见。他什么都听不见。他也不在思索。他重新体验着过去的生活,体验得那么深刻,竟然昏了过去,就像几年前他昏倒在八马路桥上一般。整整一分钟,眼前还是一片漆黑,脑中还是一片空白。接着,像死人复活似的,他跳起身来,站得笔直,眼睛里冒着火,汗水打脸上挂下来,叫嚷道: “我打垮了你,盘儿脸!我等了十一年,可终究打垮了你!” 他膝盖直打战,他感到有气无力,于是摇摇摆摆地回到床边,身子往下一沉,坐在床沿上。他还是被过去的生活所掌握着。他对屋子里四下望望,感到困惑、惊慌,弄不懂自己在什么地方,直到看到了屋角里那堆稿件才明白过来。于是,回忆的轮子朝前滚过了四个年头,他才意识到“现在”,意识到他所看过的书、从书中见到的天地、他的梦想和雄心,以及他对一个苍白的精灵般的姑娘的爱情,这姑娘生性敏感、娇生惯养、空气般轻灵,她只消看到一眼他刚才经历过的场景——看到一眼他跋涉过的肮脏生活——就准会给活活吓死。 他站起身来,跟镜子里自己的影子打了个照面。 “原来你打泥沼里爬起来了,马丁·伊登呀,”他一本正经地说。“你在万丈光芒里擦干净自己的眼睛,把身子探进星空,跟一切有生命的东西一样,‘摆脱了残暴的兽性’,并且从一切强有力的权威手里夺取最好的命运。” 他更仔细地打量自己的影子,不禁笑起来了。 “有点儿歇斯底里,有点儿戏剧腔,呃?”他问。“啊,别在意。他打垮了盘儿脸,你也会打垮那批编辑老爷的,哪怕得花上两个十一年才办得到。你现在不能住手。你只好干下去。必须打到底,你明白。” 【注释】 (1)保镖,剧场、饭店、酒馆等地的老板所雇用的孔武有力的大汉,其工作为把扰乱秩序的人撵出去。 (2)木屐舞,美国黑人的一种舞蹈。 (3)指人类尚是类人猿时,集体蹲坐的地方和躲避野兽侵袭或夜间睡觉的树上寓所。 (4)原文为Kinetoscope,这是本世纪初流行的早期电影放映设备,形似立柜,观者需凑在目镜上观看机中旋转圆筒上的影片。 (5)指节套,打架时套在指头上,用来保护指节,并加强打击力。 (6)原文为“let the ape and tiger die”——见丁尼生的长诗《纪念》第118节末一行。诗人在这里描写人类在进化过程中,终于克服了兽性,达到崇高的境界。 第十六章 闹钟叮铃铃地响起来,使马丁陡地从睡梦中一跃而醒,换了一个体格没这么出色的人,准会闹头痛。虽然他睡得很沉,他还是像猫儿般马上醒过来,并且他很兴奋,庆幸那五个不省人事的钟点已经过去了。他痛恨无知无觉的睡眠。要做的事情太多,要体验的生活也太多啦。他舍不得被睡眠剥夺去的每一秒,闹钟的叮铃声还没停,他已经连头带耳地浸在脸盆里,被冷水刺激得直打战了。 可是他并不遵照他经常的工作计划行事。没有未完成的小说等着他继续去写,也没有新的小说需要他用文字来表达。他上一晚一直用功到深夜,现在已经是快吃早饭的时候了。他想把那本费斯克的作品读上一章,可是脑子安静不下来,只得把书合上。今天是这场新的战斗的起点,在这场战斗里,他将有好一段时期不能写什么东西。他感到一阵哀愁,跟人们离家别亲时的感觉差不多。他望望屋角里的那堆稿件。正是这么回事。他就要离开它们,离开他这些可怜巴巴、丢尽了脸的什么地方都不欢迎的孩子了。他走过去,动手翻阅这些稿件,这篇读一段,那篇读一段,挑他心爱的段落读。他特别看重《罐子》那一篇,把它朗读了一遍,他把《冒险》也读了一遍。他的新作《欢乐》,还是上一天完成的,因为没有邮票,就被丢在屋角里,现在博得他最热烈的赞美。 “我真弄不懂,”他喃喃地说。“要不,也许弄不懂的是那批编辑先生。这篇东西有什么不好?他们每个月刊载的东西越来越不像话了。他们刊载的每篇东西都比这要来得糟糕——反正,差不多每一篇都这样。” 吃罢了早饭,他把打字机装在匣子里,带到奥克兰去。 “我欠了一个月租费,”他对那家商行的职员说。“可你跟经理说一声,我去工作了,一个月光景以后准会回来,了清账目。” 他搭渡船到旧金山,直往一家职业介绍所去。“我不会手艺,什么活儿都行,”他对办事员说,说到这里,就被刚进来的一位客人打断了,只见此人穿着花哨,就像有些生性喜欢讲究衣着的工人的打扮。办事员垂头丧气地摇摇头。 “一点没办法,呃?”客人说。“可是,我今儿非找到个人不可。” 他掉过头来,盯着马丁,马丁呢,也朝他盯着,留意到那张浮肿、惨白的脸,脸长得俊,可就是没精神,他看出对方喝了一夜酒,通宵没睡。 “要找活儿干吗?”对方问。“你会干些什么?” 回答是:“重活,当水手,给人打字,速记可不会,还会骑马,什么事都愿干,都愿试。” 对方点点头。 “听上去挺不错。我叫道生,乔埃·道生,我要物色一个洗衣匠。” “这活儿我可受不了。”马丁心里看到一幕滑稽可笑的场面:他自己在烫娘儿们穿的那种毛茸茸、软绵绵的白衣裳。但他对那人产生了好感,就接下去说:“我可以光洗衣服。那是我航海的时候学会的。” 乔埃·道生一时不做声,显然在思索。 “你听着,我们来一块儿合计一下。想听吗?” 马丁点点头。 “那是家小规模的洗衣作,在北方,是属于雪莱温泉馆的——那是家旅馆,你知道。两个人一起干,一个老板,一个伙计。我是老板。你不算替我干活,你是在我手下干活。想想看,可愿意试试?” 马丁不做声,顾自思量着。这前景是诱人的。只消干几个月,他就可以有时间顾自用功啦。他可以苦干、苦学。 “伙食不坏,你自个儿还可以有一间屋子,”乔埃说。 这一下叫他打定了主意。自个儿有间屋子,他可以在里头不受干扰地点亮着灯,一直用功到夜深。 “可是活儿辛苦得要命,”对方加上了一句。 马丁意味深长地摸摸自己肩头上鼓鼓囊囊的肌肉。“这就是干了重活的成绩。” “那我们来谈正经的吧。”乔埃伸手到头上,按了一会儿。“唉,我真头疼得不行。眼睛也花了,简直看不清楚。我昨儿喝了一整晚酒——钱都花光了——都花光了。我跟你说,办法是这样的。两个人的工钱一起是一百块钱,外加管饭。我一向拿六十块,我的帮手拿四十块。可他是内行。你却是生手。要是由我来带你,那开头的时候我得替你干不少活。你开头的时候暂先拿三十块,干了一阵再加到四十块吧。我跟你公平交易。等你能干自己的份儿了,就可以拿四十块。” “一言为定,”马丁说,一边伸出手来,对方握了一下。“可以预支点钱吗?——买火车票和其他额外支出,成吗?” “我花得精光啦,”乔埃愁眉苦脸地回答,又摸摸自己那发痛的脑袋。“我身边只有一张来回票。” “我呢,一付掉伙食费——就一个子儿也没啦。” “拔脚溜吧,”乔埃出主意道。 “不成。是欠我亲姐姐的。” 乔埃为难地吹了一声长长的口哨,拚命开动脑筋想办法,没有用。 “我身边还有些钱,刚够买杯酒喝,”他不顾死活地说。“来吧,也许我们可以想点什么办法出来。” 马丁摇头拒绝。 “戒掉了?” 这一回马丁点点头,于是乔埃感叹地说:“但愿我也一样。” “可是不知怎么着,我就是戒不掉,”他为自己辩解道。“我做牛做马地干了整整一个星期活,就非喝一个饱不可。要是不喝的话,我真怕会割破自己的喉管,或者把房子放一把火。话说回来,你戒掉了酒,真叫我高兴。坚持下去吧。” 马丁知道在他自己和这个人之间横着一道偌大的鸿沟——这是那些书本造成的;可是要他跨过这道鸿沟,回到那一边去,也没什么困难。他过去一辈子生活在工人阶级的天地里,因此劳动人民之间的阶级友爱精神是他的第二天性。对方那发痛的头脑解决不了路费的困难,他倒想出了一个办法。乔埃乘火车到雪莱温泉馆,他可以托他把衣箱带去。至于他自己,好在有辆自行车。路程是七十英里,他可以在星期日动身,那么星期一早上就可以干活啦。现在,他要回家去打行李。不用跟谁说再会。罗丝跟她全家都在内华达山里,在太滹湖滨度这漫长的夏季。 星期日晚上,他到达雪莱温泉馆,筋疲力尽、风尘仆仆。乔埃却兴致勃勃地欢迎他。发痛的头上绕着一条湿毛巾,他已经干了一整天活了。 “我出门去找你,上星期的一部分脏衣服积了起来,”他解释道。“你的箱子到了。在你屋子里。可是,叫它衣箱也太沉啦。里头是什么呀?金砖吧?” 乔埃坐在床上,看马丁打开行李。这箱子是只装早点的货箱,希金波森先生问他要了半块钱才给他的呢。马丁在上面钉了两个绳子做的拎襻,把它变成一只可以上行李车的衣箱。乔埃鼓起了眼珠,看见几件衬衫和几套替换的内衣被从箱子里拿出来,接下来是书籍,书籍之外还是书籍。 “一直到底净是书吗?”他问。 马丁点点头,顾自把这些书排列在一张厨房里用的小桌上,它在这间屋里是用来代替脸盆架的。 “乖乖!”乔埃猛的一声嚷,跟着不做声了,等待脑子里悟出个道理来。等了一会儿,总算来啦。 “那你对姑娘们不在意——不太在意,对吗?”他问。 “对,”对方回答。“我在用功看书以前,也追过不少女人。一看了书,就没有空啦。” “这儿也不会有什么空。你干活、睡觉都来不及呢。” 马丁想到自己一夜只睡五个钟点,不禁微笑了。他那间屋子就在洗衣作楼上,跟那台抽水、发电、带动洗衣机的发动机在同一幢房子里。住在隔壁房里的技师跑进来跟这新来的人手会面,帮马丁接长一根电线,装上一个电灯泡,使它可以在一根绷在桌子上空直通床铺的绳子上移来移去。 第二天一早,六点一刻,马丁被人叫醒了,因为六点三刻就要吃早饭。洗衣作所在的房子里正好有一个给仆人用的澡盆,他就洗了个冷水浴,使乔埃大为震惊。 “乖乖,你这人可真有意思!”他们在旅馆厨房的一角坐下来吃早饭,乔埃这么说。 跟他们一起吃的还有那位技师、花匠、花匠助手和马房里的两三个人。他们匆匆地吃着,愁眉苦脸的,简直不大讲话。马丁吃着,听着,认识到自己向上爬了好多路,跟他们已经距离很远了。他们的微不足道的智能,叫他感到不快,巴不得立刻离开他们。因此,他跟大伙儿一样,把这顿叫人作呕的、泥浆般的早饭匆匆地吞了下去,等到走出了厨房门,才宽慰地舒一口气。 这是家设备齐全的小规模蒸汽洗衣作,在那里,凡是机器干得了的工作,全由最新式的机器来干。马丁得到了一点儿指点后,把一大堆一大堆的脏衣服按种类分开,而乔埃呢,开动了洗衣机,现调了一些软皂,这东西内含腐蚀性的化学药品,逼得他用浴巾把嘴巴、鼻孔和眼睛团团裹住,弄得像个木乃伊。马丁分好了类,来帮他弄干衣服。这工作是这样的:把衣服丢在一只旋转的容器里,它一分钟转上几千转,靠离心力把衣服里的水分撒掉。随后,马丁开始在烘干机和绞衣机之间跑来跑去,抽空还把长袜和短袜“拉挺”。下午,他们乘熨斗在加热的当儿,把长袜和短袜放进碾压机,一个放进去,一个拿出来堆好。接着,用热熨斗烫内衣,一直烫到六点钟,那时候,乔埃没把握地摇摇头。 “差得远哪,”他说。“吃了晚饭还得干。” 晚饭后,他们在雪亮的电灯光底下一直干到十点钟,直到烫好最后一件内衣,并且折好了放在分发室内。那是个炎热的加利福尼亚的夜晚,虽然窗子都大开着,可是屋子里有着一只烧得火红的热熨斗的炉子,简直热得像火坑。马丁和乔埃只穿着汗衫,光着胳膊,冒着汗水,吁吁地直喘气。 “活像在热带地方装船货,”他们上楼的时候,马丁说。 “你干得了,”乔埃回答。“你跟得上,真是个好家伙。照这样干下去,你拿三十块钱只会拿一个月。下个月你就可以拿到四十块。可是别跟我说什么你从没烫过衣裳。我是明眼人。” “不骗你,直到今天,我一辈子没烫过一件衣裳,”马丁表示异议。 他走进自己的房间,弄不懂竟觉得这么累,全忘了他一直站着干活,一刻不停地足足干了十四个钟点。他把闹钟的指针拨在六点钟上,一算,减掉五个钟点,是一点钟。他可以看书看到一点钟。他脱掉鞋子,舒展一下发肿的脚,在堆满了书的桌子边坐下来。他打开那本费斯克的作品,翻到两天前看到的地方,就看下去。可是他看了第一段就发现困难,一遍不懂,开始看第二遍。随后,他醒过来,觉得肌肉僵硬,浑身疼痛,这会儿山风打窗子里吹进来,叫他发冷。他看看钟。时针指着两点。他已经睡了四个钟点啦。他连忙脱掉衣裳,爬上床去,一头倒在枕上,就睡熟了。 星期二,还是同样无休无歇地苦干。乔埃干活干得快,真叫马丁佩服。乔埃干起活来精力过人,真像十二个魔鬼在干。他神经紧张到极点,整整漫长的一天里,他没有一秒钟不在争取时间。他集中精力干他的活,一心想怎样节省时间,还指点马丁,有些事原来要用五个动作,可以只用三个动作就做好,或者原来要用三个动作,可以只用两个动作就做好。“消灭浪费的动作,”马丁一边看着,学着做,一边这么说。他自己也是个干活的能手,手脚又麻利又灵巧,并且他一向自负的是:不让别人来替他干一点儿活,也不让谁干起活来胜过他。因此,他也同样一心一意地集中精力来干活,凡是这个一起干活的伙伴提出的提示和建议,他都贪得无厌地一口答应照办。他用手“擦干”领子和袖口,把两重亚麻布之间的浆水擦掉,免得烫的时候起泡,他干得很快,赢得乔埃的赞美。 从来没有一刻间歇,手头会一时没事干。乔埃并不等待活儿来找他,也不专门侍候一桩活儿,而是只顾飞也似的干了一桩又一桩。他们给两百件白衬衫上浆,把衬衫一把团起来,抓在手里,使袖口、领子、抵肩和前胸都突出在这只紧握着的右手之外。同时,左手把衬衫的前后身托起来,免得沾着浆水,一方面,右手浸进浆水里——这浆水烫得厉害,他们不得不把手时常放在一桶冷水里浸浸,才能弄干这些上过浆的衬衫。那天晚上,他们一直干到十点半,活儿是给“细浆衣着”上浆——那是太太小姐们穿的那种打褶的、蝉翼般薄的精制衣着。 “俺情愿上热带去,不用洗衣裳,”马丁笑道。 “俺可会失业,”乔埃一本正经地答腔。“我什么都不会,只会洗衣裳。” “这你可真有一手。” “我不会才怪哪。我十一岁的时候,在奥克兰的康特拉·科斯塔就开的头,把衣裳‘拉挺’了送进碾压机。那是十八年前的事,我到如今没干过一丁点儿别的事。可这活儿是我干过的最厉害的了。至少该再加一个人来干才成。我们明儿晚上得干活。星期三晚上总少不得要使那碾压机——碾领子和袖口。” 马丁拨好闹钟,坐到桌子边,打开费斯克的作品。他第一段都没有看完。一行行字模糊起来,挤作一团,他打起瞌睡来啦。他起身走来走去,用拳头拚命捶自己的脑袋,可还是克制不了睡魔。他把书竖在面前,用手指撑开了眼皮,就这么睁大着眼睛,不觉又睡着啦。接着他认输了,就脱了衣服上了床,自己也不知道在干些什么。他睡了七个钟点,像畜生般睡得死死的,等到闹钟把他弄醒过来,只觉得还没睡够。 “看了很多书吗?”乔埃问。 马丁摇摇头。 “没关系。尽管我们今儿晚上得使碾压机,可是一到星期四,我们六点钟就可以歇工的。这样不是你的机会来了!” 马丁那天在一只大桶里用手洗毛料衣服,用浓浓的软皂洗,用的工具是一个装在一根杆子上的大车轮子的车毂,这杆子连着头顶上的一根弹簧杆。 “我发明的,”乔埃得意洋洋地说。“比用洗衣板和你的指关节来得强,再说,它至少一星期可以节省十五分钟,在这玩艺里,十五分钟是不可小看的。” 把领子和袖口放进碾压机去碾,也是乔埃想出的主意。那天晚上,他们在电灯下一边苦干,他一边解释。 “除了这家洗衣作,人家都从没这么干过。如果我要星期六下午三点钟完工的话,就非这么做不可。可是我懂得怎样做,不同的地方就在这里。必须有适当的温度、适当的压力,并且把它们碾上三次。看哪!”他把一个袖口举得老高。“用手烫,或者上烫衣机,都绝对没这么好的成绩。” 星期四,乔埃发火了。一捆额外的“细浆衣着”给送来了。 “我打算不干了,”他说。“我再忍不下去啦。我打算干脆不干了。整整一个星期,我像奴隶般苦干,节省一分一秒的时间,可人家跑来了,把额外的细浆衣着堆在我身上,那又有什么用呢?这是个自由的国家,我要去找那个胖胖的荷兰佬,把我对他的意见直说出来。我可不想用法国话来跟他讲。普通的美国话才合我的心意。他竟然把额外的细浆衣着就这么送来! “我们今儿晚上非干活不可,”他接着说,把意见倒了一个头,向命运屈服了。 马丁当晚没有看书。他整整一个星期没看过报纸,并且对他说来也奇怪,竟也不想看报。他对新闻不感兴趣。他疲乏不堪,对什么事都不感兴趣,可是话说回来,如果他们星期六下午三点钟就干完的话,他却打算骑自行车上奥克兰去。路程是七十英里,星期日下午赶回来,又是七十英里,这一来,就压根儿谈不上好好休息,来对付下一个星期的活儿啦。搭火车去要省力得多,可是一来一回的票价是两块五毛,而他呢,正一心一意地打算攒钱。 【注释】 (1)指《宇宙进化论概述》(1874年出版)。美国进化论者兼历史学家约翰·费斯克(1842—1901)在美国广为传布达尔文和斯宾塞的学说,特别着重介绍斯宾塞的哲学体系。 (2)内华达山,纵断加利福尼亚州东部的大山脉。 (3)太滹湖,位于加利福尼亚州及内华达州交界处,内华达山东麓,为避暑胜地。 (4)软皂,半液体状的肥皂,由碳酸钾和液体脂肪酸化合而成。 (5)指旅馆经理。 第十七章 马丁学会了干不少活儿。在第一个星期里,有天下午,他跟乔埃一起打发那两百件白衬衫。乔埃使用烫衣机,这种机器里边有一只钩在一根钢丝上的热熨斗,就由这根钢丝提供所需的压力。他用这工具烫抵肩、袖口、领子,把领子烫得和衬衫本身成为直角,把前襟烫得光滑非凡。他一烫好,就把衬衫扔在他跟马丁之间的一只架子上,马丁拿起衬衫,把它们“复烫”。这工作是把衬衫上所有没上过浆的地方烫好。 这是累得死人的活儿,用高速度一个个钟点地干下去。在外边,旅馆那宽敞的阳台上,男男女女穿着凉爽的白衣裳,呷着冰冻的饮料,保持了正常的体温。可是,洗衣作里的空气热得直发烫。那只大炉子呼呼地吐着火红白热的火焰,熨斗在湿漉漉的衣衫上移来移去,发出一阵阵蒸汽。这些熨斗的热度跟家庭主妇用的可不一样。通常用一只湿指头试验合格的熨斗,对乔埃和马丁说来是太冷了,因此这种试验一无用处。他们把熨斗放在自己的腮帮近旁,完全凭某种玄妙的思维活动来测量热度的高低,马丁对这种方法很欣赏,可是弄不懂是什么道理。有时候,刚热好的熨斗太烫了,他们就把它们钩在铁杆上,浸到冷水里去。这又需要正确而敏锐的判断力。只消在水里多浸上几分之一秒,那不太冷、不太热的恰到好处的温度就会消失掉,而马丁不禁诧异自己竟能达到高度的准确性——这是种不假思索的准确性,根据的标准就像机械般万无一失。 然而简直也没有时间可以用来诧异。马丁把全副精神都集中在干活上。他一刻不停地活动着,手脑并用,活像一台有智能的机器,他把整个身心都用来充实这种智能了。他脑子里再也容不下宇宙和宇宙间的种种重大问题了。他头脑里那条条宽阔的走廊都封闭着,封闭得密不通风。他心灵里的回声室是间斗室,是个司令塔,它指挥着他胳膊和肩膀上的肌肉、他那十个灵活的手指以及那只来去如飞的熨斗,这熨斗冒着热气,大刀阔斧地推来推去,就那么几下,一下也不多,一下也不少,每一下就推得那么远,一分也不多,一分也不少,他把熨斗在永远烫不完的衬衫袖子、两腰、背部和后摆上来回烫着,还把烫好的衬衫丢在承物架上,一点也不弄皱。他心急慌忙地一边丢,一边伸手去拿另一件衬衫。这工作一小时又一小时地继续下去,而室外呢,整个世界在加利福尼亚当空的烈日下晕过去了。可是,在这间酷热不堪的屋子里,谁也不能晕过去。阳台上那些凉快的旅客等着穿干净衬衫呢。 汗水从马丁身上冒出来。他拚命喝水,喝得真不少,可是天实在太热,活儿又吃力,身子里的水分渗透了他的皮肤,打每个汗毛孔里沁出来。在海上,除了难得有几段时期,他干的活儿总给他不少可以独个儿寻思的机会。船老大支配着马丁的时间;可是在这儿,旅馆经理还支配着马丁的思想。马丁没有别的念头,只想着这折磨精神、摧残肉体的苦活。在这圈子以外,就不可能想了。他不知道自己爱着罗丝。她甚至根本不存在,因为他那被驱使的心灵没有时间来想她。只有等到晚上爬上了床,或者早上吃早饭的时候,她才打进他的心里,在他的记忆里一阵阵闪过。 “这真是活地狱,对不?”乔埃有一回说。 马丁点点头,然而却感到一阵恼怒。这句话显然很对,可也多余。他们干活的时候,素来不讲话。讲话会打乱他们干活的步调,像这一回,就弄得马丁的熨斗顿住了一下,得另外多烫两下子,才回复原来的步调。 星期五早上,洗衣机开动了。每星期两回,他们得洗旅馆里的亚麻布制品——被单、枕套、被罩、桌布和餐巾。这些东西一洗好,他们就用全副精神来对付“细浆衣着”。这活儿是快不了的,又难以讨好,又要求细致,马丁学来可真不容易。再说,他不能冒险从事。出了错儿可不堪设想。 “瞧这个,”乔埃拿起一件蝉翼般薄的小马甲说,这种东西,他可以一把团在手里,团得看不见。“烫焦了这玩意儿,你工钱里就得扣掉二十块大洋。” 因此马丁没有把它烫焦,他放松了肌肉的紧张程度,可是神经却反而比以前更紧张了,他一边辛辛苦苦地烫着那些不用自己洗衣裳的娘儿们所穿的漂亮衣着,一边同情地听对方在咒骂。“细浆衣着”是马丁的噩梦,也是乔埃的噩梦。正是“细浆衣着”,把他们好不容易节省下来的时间掠夺了去。他们整天辛劳地对付它们。晚上七点钟,他们停下手来,把旅馆里的亚麻布制品送进碾压机。十点钟,旅客们都安睡了,这两个洗衣匠还在流着汗水对付“细浆衣着”,一直干到午夜,一点钟,两点钟。直到两点半,他们才歇手。 星期六上午,又是“细浆衣着”,还有一些零星的东西,到下午三点钟,这个星期的活儿才干完。 “干得这么累了,你总不见得还要骑车赶那七十英里路上奥克兰去了吧?”他们坐在楼梯上,自得其乐地抽着烟卷儿,乔埃问。 回答是:“不去不成。” “你去干吗?——去看一个姑娘吗?” “不,为了省掉两块半钱的一张来回票,只得骑车去。我要上图书馆去续借几本书。” “那你干吗不把它们用快递寄去再叫他们寄来呢?来去都只消花两毛五。” 马丁考虑着。 “明儿好好休息一下吧,”对方劝告道。“你需要休息。我知道我也需要。我真累死啦。” 他看上去的确快累死了。他不屈不挠,从来不歇一会儿,整整一个星期,只知道争取节省一分一秒的时间,避免耽搁、粉碎障碍,是一个不可抗拒的力量的源泉,一台开足马力的活机器,一个干活的能手,他如今完成了这星期的苦役,身体却垮啦。他消瘦、憔悴,累得一张俊俏的脸儿又瘦削又萎靡。他没精打采地吸着纸烟,声音出奇地单调而死气沉沉。他浑身的活力和生气全消逝了。他的胜利看上去是场可怜巴巴的胜利。 “下星期我们还得再这么干一通,”他伤心地说。“唉,这么干又顶什么事呢?有时候我真巴不得自己是个流浪汉。他们不干活,可也照样活得下去。乖乖!我真想喝杯啤酒;可就是鼓不起劲来上村子里去喝。你留在这儿,把书用快递寄去得啦,要不然你才是个大傻瓜。” “可是星期日一整天叫我在这儿干些什么呀?”马丁问。 “休息。你不知道自己累到什么地步。咳,每逢星期日,我总是累得那么厉害,连报纸都看不成呢。我有一回生了病——伤寒症。在医院里躺了两个半月。这段时期里,没干过一丁点儿活。真是舒服。 “真是舒服,”隔了一分钟,他迷迷糊糊地又是一声。 马丁洗了个澡,洗好出来,这个洗衣匠工头已经失踪了。他多半去喝啤酒了,马丁心想,可是要他赶半英里路到那村子去看个究竟,却觉得未免路程太长。他脱掉了鞋子,躺在床上,想拿定主意该怎么办。他并不伸手去拿本书看。他太累了,反而没有睡意,于是就那么疲乏地躺着,沉浸在半昏迷状态里,简直什么都不想,一直躺到晚饭时分。乔埃在这场合也没露面,马丁听那花匠说,乔埃多半在酒吧内痛饮,才明白过来。他饭后立刻上了床,早上醒来,觉得精神大大恢复了。乔埃可还是人影儿也不见,马丁就拿了一份星期日的报纸,在树底下找一个荫凉的角落躺下来。早晨过去了,他也不知道怎么过的。他没有睡着,没人来打扰他,他也没有看完那份报纸。他吃了午饭,在下午再回头来看报,看得不觉睡着了。 星期日就这么过去了,星期一早上,他又忙着干活,把衣裳分类整理,乔埃呢,脑门上紧裹着一条毛巾,哼哼唧唧、破口咒骂,他开动了洗衣机,调软皂。 “我就是没办法,”他解释道。“一到星期六晚上,我不喝不成。” 又是一星期过去了,这场大仗每天晚上上了灯还是打下去,直到星期六下午三点钟才告终,那时候,乔埃尝到了这叫人泄气的胜利的滋味,接着就漫步上村子去借酒浇愁了。马丁这个星期日还是跟前一个同样地过。他躺在树阴里,漫无目标而吃力地看报,一连好几个钟头,只顾仰天躺着,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想。他昏昏沉沉,开不动脑筋,然而心里也明白,自己对自己是不满意的。他对自己起了反感,好像自己堕落了,要不本来就是个下流坯。他身子里的神性的品质全被磨灭掉了。勃勃的雄心给弄得麻木了;他死气沉沉,感觉不到雄心的刺激。他死去了。他的心灵仿佛死去了。他是一头畜生,一条干活的牲口。他觉得那穿过绿叶、直射下来的阳光也没有什么美,蔚蓝色的天宇也不像过去那样跟他细声低语,暗暗吐露宇宙的伟大和种种不吐不快的秘密了。生活枯燥乏味得叫人受不了,他嘴里尝到的生活的味儿是苦的。他心灵里那面洞察一切的明镜上,给拉上了一幅黑色的帷幕,幻想躺在一间昏暗的病室里,那儿一线光明也透不进。他很羡慕乔埃,在那边村子里,心情暴躁,在酒吧内痛饮,脑子里好像有些蛆虫在咬啮着,伤感地思量着伤感的问题,心里可怪痛快的,喝得酩酊大醉,欢天喜地,全忘了星期一早晨一到,接下来又是一星期叫人死去活来的苦役。 第三个星期过去了,马丁厌恶自己、厌恶生活。他被一种失败的感觉缠住了。编辑先生们不要他的东西,可不是无理取闹。他如今看得清清楚楚啦,于是不禁嘲笑自己,嘲笑自己梦想过的梦想。罗丝把《海洋抒情诗》寄还给他。他心灰意冷地看她的信。她竭力表明她多么喜欢这些诗,说它们真是美。可是她扯不来谎,她没法对自己抹杀真相。她认为它们是失败的作品,他从她信中每一句敷衍了事而毫无热情的话里看出她的不满。她实在是对的。他把这些诗重读了一遍,完全相信这一点。美和奇迹遗弃了他,他一边读着这些诗,一边不禁纳罕,当初写作的时候,脑子里究竟有些什么想法。他觉得,他那些大胆的词句是荒诞不经的,那些自以为贴切的措辞实在是奇形怪状的,一切都是荒谬、不真实而要不得的。如果他的意志够坚强,他会当场就把《海洋抒情诗》点上了火,烧个干净。发动机房就在那边,可是要费力气把它们拿到炉子那儿去,未免太不值得。他的力气给一股脑儿用来洗别人的衣裳了。他没有力气留下来干私事了。 他打定主意,等星期日一到,打起精神来给罗丝写回信。可是星期六下午活儿一干完,他洗了一个澡以后,那种想忘掉一切的欲望又把他控制住了。“我想还是上那儿去看看乔埃怎么样了吧,”他对自己这么说;可是同时也明白自己在说谎。然而,他也没有精神来把这个谎研究一下。即使他有精神,他也不会肯研究的,因为他巴不得忘掉一切呀。他慢吞吞地信步朝村子走去,一走近那家酒店,脚步就不由自主地加快起来。 “我原以为你戒掉了呢,”乔埃招呼他道。 马丁也不想说什么辩白话,就要了威士忌,给自己满满地倒了一杯,才把瓶子递给对方。 “别磨磨蹭蹭的,”他粗声粗气地说。 对方拿瓶子在慢条斯理地倒酒,马丁等不及他,就把酒一口干了,又斟上一杯。 “这一杯我可以等你,”他冷冷地说,“可是快些倒呀。” 乔埃赶忙倒好了酒,他们俩就一起喝。 “是活儿叫你开戒的,呃?”乔埃问。 马丁可不想讨论这问题。 “真是活地狱,我明白,”对方往下说,“可是,马特,你这回开戒叫我真有点儿不痛快。得了,祝你健康!” 马丁一声不响地喝着,把自己叫的和对方一次次叫来的酒都喝个干,这可使那酒保给吓坏了。这酒保是个女人腔的乡下小伙子,蓝眼睛水汪汪的,头发正中分梳着。 “人家把我们这些可怜虫这么使唤,真是不要脸,”乔埃说着。“我要是不喝个烂醉,准会跳起身来,把那地方放把火烧个干净。说真的,多亏我喝个烂醉,才救了他们。” 马丁可还是不答腔。他又喝了几杯,感到醉得脑子里好像有蛆虫在开始爬来爬去。唉,这才是生活啊!三个星期以来,这回才算呼吸到一丝生命的气息啦。梦想又回到他的头脑里。幻想走出那间昏暗的屋子,光辉灿烂的一团,引诱着他向前进。他那面洞察一切的明镜洁白光亮,像一块闪闪发亮、叫人眼花的刻着像的黄铜纪念牌。奇迹和美跟他携手同行,他又浑身都是力量了。他想把这情形告诉乔埃,可是乔埃也看到了他自己的幻景,那是些万无一失的计划,靠了这些计划,他可以摆脱洗衣活儿的奴役,自己当上一家大规模蒸汽洗衣作的老板。 “我跟你说呀,马特,我那家洗衣作里绝对不用孩子来干活——绝对不用。还有,下午六点钟一过,谁也不干活了。你听我说呀!机器多,人手多,可以在合理的工作时间里干完活,还有,马特,包管不假,我叫你当这洗衣作的总管——把它一股脑儿交给你管。听好我这计划。我要把酒给戒了,攒它两年钱——攒了钱,就——” 可是马丁转过身去了,让他去跟那酒保讲,直讲到这位大人物被叫走,去给两个庄稼汉倒酒。这两个庄稼汉进来后,就接受了马丁的邀请。马丁气派十足地请人畅饮,把每个人都请到了:几个农场工人,一名马夫,旅馆里的花匠助手,那个酒保,还有一个像幽灵般溜进来、又像幽灵般在酒吧一端盘桓的鬼鬼祟祟的流浪汉。 【注释】 (1)小马甲,女人穿的无袖衬衣,通常罩在胸褡外面。 第十八章 星期一早上,乔埃哼哼唧唧地把第一车衣服送进洗衣机。 “我说,”他开了一个头。 “别跟我讲话,”马丁喝道。 “对不起,乔埃,”中午,他们歇手吃饭,马丁说。 对方眼睛里涌出了泪水。 “没关系,老弟,”他说。“我们生活在活地狱里,我们一点办法也没有。你知道,我真十二万分地喜欢你。就是因为这个才叫我伤心。 我一开头就对你有好感的。” 马丁跟他握了握手。 “咱们不干算了,”乔埃提议道。“咱们丢了这份活儿,去流浪吧。我从没流浪过,可是这一定挺轻松。什么事都不用干。你想想看,什么事都不用干!我从前生过一次病,伤寒症,躺在医院里,真是舒服呀。我真巴不得再生一次病。” 这星期过得很慢。旅馆里住满了人,额外的“细浆衣着”像潮水般源源而来。他们干下勇敢的奇迹。每天晚上,他们在电灯底下一直干到夜深,吃起饭来,匆匆地吞下肚去,甚至在早饭前也加班干半个钟点活。马丁不再洗冷水浴了。每一秒钟都是苦干、苦干、再苦干,而乔埃呢,活像一个专横的牧羊人,把一分一秒的时间当作羊群,小心地把它们聚在一起,从来不让走失一头,数了一遍又一遍,像守财奴数金洋钱似的。他发狂似地干着活,干得性起,像一台开足马力的机器,由另外那台机器干练地帮着忙,这台机器心里明白自己过去一度是个人:马丁·伊登。 然而,马丁也难得有思索的机会。思想的房子封闭了起来,窗子上钉上了木板,他呢,是这座房子的幽灵般的看守。他是一个幽灵。乔埃说得对。他们俩都是幽灵,而这里就是熬不出头的苦役的地狱。要不,这是一场梦吗?他在这冒着水气的火坑里,把笨重的熨斗在白衣裳上来来回回地烫着,有时候会想到这是一场梦。不消一会儿工夫,要不,也许要隔一千年光景,他会在那间放着那张有墨水渍的桌子的斗室里醒过来,继续写作,从他上一天停笔的地方写起。要不,那也是一场梦。他醒过来的时候会正碰上换班,他会在东摇西晃的水手舱里跳下铺位,走上甲板,头顶上闪着热带的星星,他掌起舵轮,感到凉飕飕的贸易风渗透肌肤。 星期六下午三点钟,空虚的胜利来到了。 “我想上村里去喝杯啤酒,”乔埃说,声气又古怪又单调,说明他临到周末,精力垮啦。 马丁好像一下子惊醒过来了。他打开工具包,把自行车上了油,在链条上涂上石墨,把轴承旋旋紧。乔埃在上酒店的半途中,碰到马丁经过他身边,身子伛得低低地冲在把手上,两条腿蹬着那九十六个齿的齿轮,有节奏地一上一下,紧绷着脸儿,赶那七十英里高低起伏、尘土飞扬的路程。他当晚睡在奥克兰,星期日再赶七十英里路回来。星期一早上,他疲乏地开始干又一个星期的活儿,总算保持了清醒。 第五个星期过去了,接着是第六个,在这个星期里,他生活、干活,都像台机器,身子里只剩下一丝生气,就那么一丁点儿隐隐约约的活力,它逼得他每逢周末,飞也似地赶那一百四十英里路。然而这不好算是休息啊。这生活太机械化了,它帮助他磨灭这一丁点儿隐隐约约的活力,他过去的生活所留下的也只有这么些啦。在第七个星期的末了,他事前没有打算,就身不由主而不知不觉地跟乔埃一起上那村子去借酒浇愁,醉得死去活来,直到星期一的早上。 以后,每逢周末,他又是一个劲地赶完那一百四十英里路,原先过分使劲地干了活,弄得浑身麻木,如今更使劲地赶了路,就浑身麻木得更厉害了。在第三个月的末了,他第三次跟乔埃上村子去。他喝得忘了一切,又清醒过来,在这清醒的当儿,他清清楚楚地看到把自己弄得变成一头畜生了——这可不是喝了酒的关系,而是干了这种活的关系。喝酒是结果,不是原因。它是干活的必然结果,就像白天过后一定是黑夜一样。威士忌凑着他耳朵说的是:要想爬到社会的上层去,把自己弄得变成“牛马”是不成的。他点头称是。威士忌挺聪明。它泄漏了自己的秘密。 他要了纸笔,还给大伙儿要了一巡酒,趁他们为他的健康干杯的当儿,他伏在吧台上,匆匆地写着。 “写了份电报,乔埃,”他说。“看吧。” 乔埃醉醺醺地带着好奇的表情瞟了一眼。可是这一看,就仿佛使他清醒过来了。他用责备的眼光瞅着对方,眼眶里淌出泪水,打脸上挂下来。 “你打算扔掉我不成,马特?”他绝望地问。 马丁点点头,把一个懒洋洋的酒客叫过来,打发他把电文送到电报局去。 “等一等,”乔埃口齿不清地嘟哝着。“让我想一下。” 他抓住了吧台,两条腿在下面哆嗦个不停,马丁把一条胳膊搂着他,扶住了他,让他思量。 “写上两个洗衣匠吧,”他陡地开口说。“拿来,我来改。” “你干吗也不干了?”马丁问。 “跟你的理由一样。” “我可是去航海呀。你又不会干这行!” “对,”对方回答,“可是我会流浪,会流浪。” 马丁对他仔细打量了一会儿,然后嚷道: “我的老天,你说得真对!当流浪汉总比当牛马强。啊,老兄,你可以好好儿做人啦。你过去一辈子就说不上做过人。” “我有一回在医院里待过,”乔埃纠正他说。“真是舒服。生的是伤寒症——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吗?” 马丁把电文改成“两个洗衣匠”的当儿,乔埃继续往下说: “我待在医院里,就从来不想喝酒。真怪,可不是吗?可是,只要我像奴隶般干了整整一个星期,我就不喝个烂醉不成。可曾留意到厨子们全不要命地喝酒吗?——还有面包师傅?那是干的活儿的关系。他们不喝不成。来,让我付一半电报费。” “我跟你来掷把骰子看谁付吧,”马丁提议说。 “来吧,大家喝呀,”乔埃叫道,他们俩卡嗒卡嗒摇着骰子,掷在湿漉漉的吧台上。 星期一早晨,乔埃发狂似地期待着。他不在乎自己的头脑在发痛,对自己的活也不热心了。这个心不在焉的牧羊人目不转睛地望着窗外的阳光和树木,时间就像一大群一大群的羊似的偷偷溜掉,逃之夭夭。 “瞧这景致!”他嚷道。“这全是我的啊!不用花一个子儿。我可以躺在那些树下面,高兴的话,睡它一千年。啊,来吧,马特,咱们不干算了。多干一秒钟又有什么好处呀?那边是不用做事、逍遥自在的天地,我有张上那儿去的车票——天,它可不是来回票!” 几分钟后,乔埃把脏衣裳装上手车预备送进洗衣机,瞥见了旅馆经理的衬衫。他认得它上面的标记,心头猛的涌起一阵痛快的胆大妄为的感觉,就把它扔在地板上,用脚一阵乱踏。 “但愿你在里头才好呢,你这顽固的荷兰佬!”他嚷道。“在里头,就在我踩个正着的地方!挨这一下!还有这一下!还有这一下!真他妈的!拖住我呀,来人哪!拖住我呀!” 马丁哈哈大笑,扶他去干活。星期二晚上,那两个洗衣匠到了,于是这星期剩下的日子就被用来教会他们怎样干这刻板的活儿。乔埃坐在一旁,讲解着他那套工作法,自己可不再动手了。 “一丁点儿活都不干啦,”他扬言道。“一丁点儿活都不干啦。他们高兴的话,可以停我的生意,可是他们这么干的话,我会拔脚先走的。我再没干活的劲儿了,谢谢你的好意。俺想偷搭货车去流浪,待在树荫底下乘凉。加油干啊,你们这批奴隶!对啊。流着汗卖命吧!流着汗卖命吧!你们死了,还不是跟我一样的烂掉,那你们现在怎样生活来着,又有什么关系?——呃?跟我说呀——到头来又有什么关系?” 他们在星期六领了工钱,分道扬镳的时候到啦。 “你还是不愿意听我的话,改变一下主意,跟我一块儿去流浪吗?”乔埃无可奈何地问。 马丁摇摇头。他站在自行车旁,预备动身了。他们握手,乔埃把他的手握住了一会儿,一边说: “你我去世以前,马特,我还会再见到你的。这可不是假话。我心坎里感觉得到。再见吧,马特,保重了。你知道,我疼你疼得要命呢。” 他站在大路中央望着,一个孤零零的人影儿,看马丁拐了一个弯,不见了踪影。 “这孩子真是个好人,”他喃喃地说。“真是个好人。” 他然后拖着沉重的脚步,在大路上朝水塔走去,那边一条支线上,停着六七节空车皮,在等待着上行的货车。 【注释】 (1)当时的自行车用的齿轮比现在的大,现在一般用48个齿的齿轮。 第十九章 罗丝和她的一家子都回来了,因此马丁回到了奥克兰,时常跟她会面。她已经得了学位,不再读书了;他呢,干活干得身心交瘁,也不再写作了。这一来,他们有的是时间可以待在一起,这是过去从未有过的,于是他们很快就十分亲密了。 起初,马丁什么事也不做,光是休息。他睡了好多时候,花了好多个钟点在沉思默想上,其他什么都不干。他像一个经历了什么可怕的苦难的人,在恢复过来。这次苏醒的最早的迹象是:他对日报发生了兴趣,不再冷淡了。接着,他又看起书来——看的是轻松的小说和诗歌——再过了几天,他又神魂颠倒地看那本撇下了好久的费斯克的作品了。他那健康非凡的身子里产生了新的活力,再说,年轻人的那种恢复元气而重新振作起来的能力,他全有的是。 当他说一休养好,就要出海去再作一次航行的时候,罗丝很明显地流露出失望的神色。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她问。 “为了钱,”对方回答。“我得积点粮草,才能对编辑先生们再发动一次攻势。就我的情况讲,钱就是打仗的军费——钱,还有耐心。” “可是,如果你短少的只是钱,那为什么不留在那家洗衣作里呢?” “因为那家洗衣作把我弄得变成了一头畜生。那种活儿干得太多了,会叫人喝酒的。” 她带着惶恐的眼光朝他瞪着。 “你是说——?”她声音都发抖了。 对他来说,要混过这个难关也并不难;可是他生性坦白,并且还想起了自己过去的决定:不管碰到什么情况,总得坦白。 “不错,”他回答。“就是这么回事。喝过几回。” 她打了一个寒噤,从他身边挪开了一点。 “我所认识的人,没有一个这样干过——从来没有。” “那就是说,他们从来没有在雪莱温泉馆的洗衣作里干过活,”他苦笑着说。“苦干是桩好事情。要身体强健就得这样,所有的传教士全这么说的,天知道我就从来不怕苦干。可是有时候有这么一回事,好事过头反成坏事,那边的洗衣作就是这么一回事,因此我要出海去再作一次航行。我想,那会是我最后的一次了,因为我回来以后,就会打进杂志的。我相信一定打得进。” 她一声不响,冷淡得很,他闷闷不乐地打量着她,心想,要她来了解他自己所经历的事,真是不可能。 “有一天,我要把它原原本本地写出来——用《劳役使人堕落》,或者《工人阶级中的喝酒心理》这一类题目。” 自从第一次见面以来,他们看来从没像这天那样疏远过。他坦白地说出的自白,里头隐藏着反抗精神,叫她大起反感。可是叫她更吃惊的倒是这反感本身,不是引起反感的原因。这回事对她指出,她已经跟他接近到什么地步了,并且,一旦领会了这一点,就打通了走上更亲密阶段的道路。怜悯心也被唤起了,还有天真无邪的、理想主义的改造对方的想法。她要拯救这个不远千里而来的、乳臭未干的年轻人。她要拯救他,使他摆脱他早年环境的毒害,她还要使他不由自主地摆脱他自己的缺点。这一切使她自以为是从一种十分崇高的意识出发的;她哪里想得到在这套想法的深处正蕴藏着恋人的警觉和热望。 他们在天高气爽的秋日时常骑自行车兜风,他们在山里朗诵诗歌,一忽儿你念,一忽儿我念,朗诵那些叫人向往高尚品德的、崇高而振奋人心的诗歌。克己、牺牲、忍耐、勤勉和发奋的努力,这些是她这样凭借了诗歌来间接宣扬的节操——在她心目中,体现这一类抽象概念的人正是她父亲、勃特勒先生和安德鲁·卡内基,他从一个国外移居来的穷孩子的地位一直往上爬,成为全世界的主宰。 这一切,马丁全欣赏,全喜爱。他如今更清楚地领会她的思想方法,因此她的心灵已不再像过去那样是个莫名其妙的谜了。他跟她在智力方面是平等的。他们之间意见分歧的地方可并不影响他的爱情。他的爱情比过去更热烈了,因为他爱着她现在的一切,甚至她那娇弱的体格,在他眼里,也只是使她显得更加迷人。他在书上看到过身罹疾病的伊丽莎白·巴莱特的事,她好多年没有起过床,直到那如火如荼的一天,她跟勃朗宁私奔了,笔直地站在大地上,站在开旷的天宇下;勃朗宁对她做到的事,马丁自以为也能对罗丝做到。可是先决条件是,她一定得爱他才成。其余的事干起来就方便了。他要给她力量和生气。他还看到他们往后那些年头里的生活情况:他看到自己和罗丝在工作之余,在舒适、幸福的生活里,朗读、讨论着诗歌,她坐在地上,靠在许许多多靠垫当中,一边念诗给他听。这是他们未来的生活的主调。他看到的老是这样一幕景象。有时候,由他来念,一条胳膊搂着她,她呢,靠在他身上,把头搁在他肩上。有时候,他们俩一块儿埋头看着书上这些美的诗行。再说,她也爱好大自然,于是他凭着丰富的想象力,把他们读诗的场合时常变换——有时候,他们在四面峭壁的封闭的山谷里读诗,要不,在高山的草原上,还有,在灰白色的沙丘边,脚边泛着一弯浪涛,要不,在某个遥远的热带火山岛上,那儿,瀑布冲泻下来,变成一阵水雾,冲入海洋,像一片片水气组成的薄幕,随着每一丝飘忽的微风摆动、打颤。可是,在这些景色的前面,总是坐着他和罗丝,两个美的主宰,永远在念诗,分享着幸福,而在这些景色的后面,在那大自然的背景后面,总是模模糊糊而朦朦胧胧地出现着工作、成就和挣来的金钱,这些钱使他们可以在世界上自由自在,并充分享受它所有的财富。 “我要劝我的小闺女多加点儿小心,”有一天,她母亲警告她说。 “我明白你的意思。然而这是不可能的。他可不是——” 罗丝涨红了脸,闺女破题儿第一遭跟做母亲的谈到人生大事的时候,总禁不住会红脸,在她心目中,母亲和这种人生大事原是一样神圣的啊。 “和你相配的人。”她母亲替她说完这句话。 罗丝点点头。 “我本来不想这么说,可是他实在和我不配。他既粗鲁、又野蛮、又强硬——太强硬了。他过的是——” 她迟疑起来,说不下去了。跟她自己的母亲谈论这种事,是一种新的经验。这一回,又是她母亲替她说完这句话的。 “你想说的是,他过的是不清白的生活。” 罗丝又点点头,脸颊上又泛起一层红晕。 “正是这句话,”她说。“这不是他的过错,不过他也是自甘——” “堕落?” “不错,自甘堕落。他还叫我害怕。有时候,他那么轻松随便地讲他做过的那些事——好像这些事都是无所谓的。这实在叫我见他害怕。这些事是有所谓的,可不是吗?” 她们用胳臂互相搂着,坐在那儿,一时都不做声,她母亲轻轻拍着她的手,等她说下去。 “可是我对他十二万分地感到兴趣,”她往下说。“就某方面来说,他是我一手培养的人。再说,他也是我的第一个男朋友——可是又不仅仅是朋友;还不如说,既是我一手培养的人,又是朋友,两位一体。还有些时候,他叫我害怕的时候,我觉得他好像一条叭儿狗,我呢,像有些大学女生一样,把他当作好玩的东西,可是他却使劲地拉着皮带,露出了牙齿,直想脱逃。” 她母亲等她继续说下去。 “我看哪,他就像叭儿狗那样叫我感到兴趣。而且他有不少好的地方呢;可是,他也有不少我不喜欢——从另一方面讲起来,我不喜欢的地方。你知道,我考虑过的。他会咒骂,会抽烟,会喝酒,会打架(他这么跟我说过,他喜欢打架,他这么说的)。作为一个男人,他在所有的方面都是不合格的——绝对不是我心目中的——”她把声音压得很低很低——“丈夫。再说,他太强硬了。我的意中人必须是个子高、身材瘦而皮肤黑的——一个潇洒而迷人的意中人。是啊,放心好啦,我绝对不会爱上马丁·伊登的。要是爱上了他,那我才倒霉呢。” “我指的可不是这一方面,”她母亲含糊其辞地说。“你替他想过吗?你知道,他各方面的资格都差得远哪,可是如果他竟爱上了你,那怎么办呢?” “他可已经——爱上我啦!”她嚷道。 “这原是意料中的事,”摩斯太太轻轻地说。“凡是跟你熟识的人,还有谁会不爱你吗?” “奥尔奈可恨我哪!”她激动地高声说。“而且我也恨奥尔奈。跟他在一起,我总觉得自己像一只猫。我觉得非对他不客气不可,即使我不想这样,他反正也总要对我不客气的。我跟马丁·伊登在一起可真是快乐。过去没有谁爱过我——我是说,没有男人那样爱过我。说起来,有人爱——像这样爱——真叫人喜欢。你一定明白我的意思,我的好妈妈。能感到自己实实在在是个女人,真叫人喜欢啊。”她把脸埋在她母亲膝上,抽噎起来。“我知道,你以为我真要不得,可是我是老实的,我把心里的想法都老实告诉你。” 说来奇怪,摩斯太太感到悲喜交集了。她那个得了文学士学位的孩子型的女儿失踪了;代替她的是一个妇人型的女儿。这次实验做成功啦。罗丝心灵里的那片不正常的空白给填满了,不会有什么危险,也不会有什么恶果。这个粗鲁的水手被当作工具,虽然罗丝并不爱他,他可使她认识到她自己是个女人了。 “他的手发着抖,”罗丝坦白地说,因为害臊,脸还是埋着。“真是太有趣、太滑稽了,然而我也替他难受。每逢他的手抖得太厉害、他的眼睛太明亮的时候,唔,我就跟他讲大道理,讲他的生活,指出他采取的改造生活的方式是不对的。可是我明白,他崇拜我。他那双眼睛和那双手骗不了人。一想到这一点,只消一想到这一点,就叫我感到自己已经长大成人了;我还感到自己有了某种东西,那是理所当然地属于我自己的——这种东西使得我跟别的姑娘一样——并且——并且跟别的少妇一样。再说,我也明白自己在过去可跟她们不一样,还明白这一点一直叫你烦恼。你自以为把这头心事瞒过了我,可是我早知道了,并且打定主意要——照马丁·伊登的说法,‘干个成功’。” 这是母女俩神圣的一刻,她们在暮色里谈呀谈的,眼眶不禁都润湿了,罗丝彻头彻尾地纯洁、天真、坦白,她母亲呢,既富于同情心,又善于领会对方的话,一边还心平气和地解释、开导。 “他比你小四岁呢,”她说。“他在社会上没有地位。他既没有职业,又没有收入。他是不切实际的。他爱上了你,那么根据一般常情来讲,就该找点事做做,使自己有结婚的资格才是,不该尽唠叨着他写的那些小说和孩子气的梦想。我怕马丁·伊登永远不会长大成人了。他不肯负起责任来,在世界上挑起男人的担子,像你爸爸那样,或者像我们任何一位朋友,譬如说,勃特勒先生那样。我怕马丁·伊登永远不会成为一个挣钱养家的人。可是这个世界的规律是,要幸福,就少不了金钱——啊,当然也不用大富大贵,只消有些钱,能过过一般的舒适而像样的生活就成了。他——他从来没有开过口吗?” “他一句话也没透露过。他试也没试过;不过,即使他要开口,我也会阻止他的,因为你知道,我可不爱他呀。” “这叫我很高兴。我真不愿自己的女儿,自己的独生女儿,那么冰清玉洁的女儿,爱上像他那样的一个人。世间有的是高尚的男人,又清白、又真诚、又富于男人气概。等待着他们吧。有一天,你会找到一个这样的男人,你会爱上他,他也会爱上你,你会跟他一起过幸福的生活,就像你爸爸跟我一起过的那样幸福。还有一桩事,你必须永远记在心头——” “是,妈妈。” 摩斯太太的声音又轻柔又动听,她说的是:“那就是孩子的问题。” “我——我也想到过这问题,”罗丝老实承认道,想起了过去折磨她的那些放荡的念头,现在竟然要讲出口来,处女的害羞心理叫她不禁又涨红了脸。 “正是这一点,孩子的问题,使伊登先生成为要不得,”摩斯太太单刀直入地接着说。“孩子们的上代必须是清白的,他呢,我看不见得会是清白的吧。你爸爸跟我讲起过水手的生活情形,这——这你也明白。” 罗丝紧紧握了一下她母亲的手,表示同意,心想自己的确也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尽管她所理解的事是暧昧、模糊而可怕的,是出乎她想象之外的。 “你知道,我干什么事都不瞒你,”她开口说。“——问题只在,有时候得由你先来问我,像这一回一样。我早想跟你说的,可就是不知道怎样开口。这是虚伪的矜持,我知道正是这么回事,不过你可以帮我忙,使我轻松地讲出来。有时候,像这一回一样,得由你来问我,你来给我一个机会。 “啊呀,妈妈,原来你也是一个女人啊!”她欢天喜地地叫道,这时她们站起身来,她一把抓住她母亲的手,笔直地站着,在暮色中脸朝着她,发现她们俩是一样的女人,感到说不出的欢喜。“要不是我们谈了这一场,我可绝对不会想到你也是个女人。我必须先了解自己是个女人,才明白你也是一个女人。” “我们俩都是女人,”她母亲把她拉到身边,亲着她说。“我们俩都是女人,”她又说了一声,这时她们走出房去,胳臂互相勾住对方的腰肢,心里洋溢着一股新生的情谊。 “我们的小闺女变成一个妇人啦,”一个钟点后,摩斯太太洋洋得意地跟她丈夫说。 “这是说,”他对他妻子看了好半晌才说,“这是说她堕入情网了。” “不对,这是说有人爱上了她,”对方笑盈盈地回答。“这次实验做成功啦。她到底觉醒啦。” “那我们得把他打发掉才是,”摩斯先生用实事求是、一本正经的口气,干脆地说。 可是他的妻子摇摇头。“这可用不着。罗丝说他过几天就要去航海了。等他回来的时候,她不会在这儿了。我们可以把她送到克兰拉姑妈那儿去。再说,在东部待上一年,换换空气、换一批人来往来往、换一套想法,什么都变一个样,正是她需要的呢。” 【注释】 (1)安德鲁·卡内基(1835—1919),美国资本家,原籍苏格兰,13岁移居美国,起初在纱厂里当工人,后来成为美国的“钢铁大王”。 (2)女诗人伊丽莎白·巴莱特自小肺弱,成年后血管破裂,卧病经年,病中结识诗人勃朗宁,两人情投意合,感情日笃。1846年夏,病情好转,但其父管教甚严,反对她结婚。伊丽莎白为了爱情,终于不顾一切,于9月12日偷偷离家,与勃朗宁在教堂内举行婚礼。礼成后即回家,再待了一个星期,于19日携使女及爱犬出走,与勃朗宁同赴意大利度美满生活。 (3)原文为“frat”girls,指大学女生联谊会的会员。 (4)原文如此,但第2章末一行,罗丝自以为比马丁大3岁。 第二十章 写作欲又在马丁心里不安分起来了。不少小说和诗歌在他头脑里自然而然地诞生了,他把它们记下来,打算将来有一天把它们写成。可是他没有动笔写。这是他的一次短短的假期;他决定把它专门用来休养和恋爱,结果在这两方面,他都很成功。他不久就浑身洋溢着充沛的活力了,每天跟罗丝会面的时候,她总感到他的力量和生气跟过去一样地叫她震惊。 “留心点儿,”她母亲又警告她。“我怕你跟马丁·伊登会面得太勤了吧。” 然而罗丝觉得很保险,只笑笑算了。她自信心很强,况且再隔几天,他就要出海去。等他回来的时候,她会已经到东部去旅行了。然而,马丁的力量和生气里有着一股魔力。他也听说她打算上东部去一次,感到需要加把劲了。然而,他不知道该怎样对罗丝这样的姑娘求爱。再说,他有一点不利的条件:跟同她截然不同的娘儿们打交道的经验太丰富了。她们懂得恋爱、生活和调情,她呢,对这一套可一窍不通。她十二万分地天真无邪,叫他吃惊,叫满肚子的热情话胶住在他嘴唇上,叫他不由自主地相信自己是微不足道的。这还不算,他还有另一点不利的地方。他自己一辈子从没真正地恋爱过。他在过去那放浪形骸的生活里,也喜欢过女人,被有些娘儿们迷住过,可就是不知道什么叫做爱她们。他神气活现而漫不经心地吹吹口哨,她们就跑到他身边来啦。她们是娱乐、插曲、男人耍的把戏中的一部分,可是充其量只是个小部分。现在,破题儿第一遭,他是个温柔、胆怯、举棋不定的追求者了。他不懂得恋爱的方法,也不懂得恋爱的语言,一方面又被他爱人的天真无邪弄得慌了手脚。 他跟一个五花八门的世界打交道,接触到它那千变万化的各个方面,飞也似的往前赶,在这过程中,他学到了一条行动的准则,它的大意是说,凡是玩一种陌生的游戏的时候,该让对方先动手。这办法在上千个场合中,给过他好处,同时还把他训练成为一个观察家。他懂得怎样注视着一桩陌生的事物,等待它自己露出破绽来,露出可以下手的地方来。这跟拳击赛中一边一拳拳地打,一边等着可乘之机一样。当这种机会到来的时候,他根据长期的经验,懂得怎样下手,怎样狠狠地下手。 所以,他对罗丝采取等待的态度,密切注视着,巴不得吐露自己的爱情,可就是不敢。他生怕把她吓唬了,再说,他自信心也不够强。实在他对她正走对了路,要是他知道才好呢。世界上是先有爱情,才有表达爱情的语言的,在爱情刚到世界上来的青春时期中,它学会了一套方法,往后可始终没有忘掉过。马丁如今追求罗丝,用的正是这原始的老一套。他起初还不知道自己在这么做,后来才觉察到。他的手碰上她的手,比他讲得出的什么话都要有力得多,他的力量对她的想象的影响,比印在纸上的诗歌和千年万代的恋人们所吐露的情话都要有吸引力得多。不管他嘴里讲的是什么话,总多少是拿她的判断力做对象的;可是手的抚摸,这转瞬即逝的接触,才直截了当地针对着她的本能。她的判断力跟她一般年轻,可是她的本能,却跟人类的历史一般悠久,甚至更来得悠久。这些本能在爱情刚到世界上来的时候,也是年轻的,可是它们比习俗、舆论和所有那些后来诞生的事物都更明智。因此,她的判断力没有反应。马丁根本没有针对她的判断力下过手,她也不觉得对方时不时在拚命地想打动她自己那爱情的本性。另一方面,他爱着她,这是再明白不过的事,她呢,看到他那些爱情的表现——火热的眼睛里闪着温柔的光芒,双手打着哆嗦,还有那红得发黑的红潮少不得在他那被太阳晒黑了的腮帮上泛滥——不由得心花怒放。她甚至更进一步,怯生生地挑逗他,然而干得那么巧妙,叫他压根儿不觉得,并且干得又只是半心半意的,因此叫她自己也简直不觉得。对方的这些表现,证明了她的魔力,说明她是一个女人,叫她乐得心里扑扑跳,她还像夏娃一样,乐于折磨他、玩弄他。 由于经验不足,热情太高,马丁结结巴巴地说不上话来,他不知不觉而尴尬地追求着她,还是靠手的接触来亲近她。他的手碰上她的,使她感到欢喜,实在还不止欢喜呢,简直是有点快感了。这马丁可不知道,他只知道她并不感到厌恶。这可不是说他们时常手碰上手,那也只有在见面和分手的时候,然而,在搬动自行车的时候、把他们带到山里去的诗集用皮带绑在车上的时候、并着肩儿一起埋头看书的时候,也有的是手偶然碰上手的机会。当他们挨在一起欣赏书中的美句的时候,还有的是她的头发拂上他的腮帮,和肩儿碰到肩儿的机会。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了一些游移不定的冲动,要她伸手去把他的头发弄得乱七八糟,这叫她不禁暗暗好笑起来;他呢,每逢他们读书读得厌倦了,真巴不得把脑袋搁在她膝上,闭上眼睛,梦想他们俩美好的将来。过去,有些星期日,在贝冢公园和许采恩公园野餐时,他曾经把脑袋在不少女人的膝上搁过,这还不算,他总是自私自利地睡得挺香,姑娘们呢,用手挡住了阳光,不让晒上他的脸,一边低头望着他,爱恋着他,弄不懂他对她们的爱情为什么竟这么堂而皇之地不在意。把他的脑袋搁在姑娘的膝上,一向是天底下最容易不过的事,如今他可觉得罗丝的膝盖是万难接近而简直不可能碰的。可是,他的追求方式的力量也就在这里,就在他秘而不宣这一点上。正因为他秘而不宣,他才从来不叫她吃惊。她是难讨好而怯生生的,因此从来没有觉察到他们的交往在走上危险的道路。她不可捉摸而不知不觉地愈来愈向往他,接近他了,他呢,也感觉到愈来愈接近了,巴不得放大胆子一试,可是心里直害怕。 有天下午,当他看见她待在拉上了窗帘的起居室里,头痛得眼都睁不开时,他放胆干了。 “什么办法都没有用,”她回答他的询问。“再说,我不能吃头痛粉。霍尔大夫不许我吃。” “我想,我倒有办法医好你,而且用不着吃药,”马丁这么回答。“当然啰,我可不保险,可是很想试试。我的办法实在就是推拿。我这套玩艺最初是从日本人那儿学来的。你知道,他们国内多的是推拿专家。后来,我从夏威夷人那儿又重新学过,这回学到了些不同的方法。他们管它叫‘洛米—洛米’。药物能起到的作用,它大都能起,还有些药物起不到的作用,它也能起。” 他那双手一碰上她的头,她就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真舒服呀,”她说。 直到半个钟点以后,她才再开口,她问的是:“你累吗?” 这句话实在是敷衍,她明知道对方会怎样回答的。跟着,她迷迷糊糊地想着他的力量的止痛的功效,想得出了神。生命力从他指尖上流出来,把疼痛驱逐掉,要不,这只是她自个儿的感觉。等到疼痛消退了,她也睡着了,他就蹑手蹑脚地溜走。 当天晚上,她打电话给他,向他道谢。 “我一直睡到吃晚饭的时候才醒过来,”她说。“你把我的病完全医好了,伊登先生,我不知道该怎样感谢你才好。” 他回答她的时候,心里暖洋洋的,嘴里结结巴巴的,感到乐不可支,并且,他一边在电话里讲话,一边头脑里始终跃动着勃朗宁和多病的伊丽莎白·巴莱特的那段往事。过去发生的事,如今还可能发生,他,马丁·伊登,就可以做得到,并且肯为了罗丝·摩斯做到。他回进自己的屋子,回头去看那本打开着搁在床上的斯宾塞的《社会学原理》。可是他看不下去。爱情折磨着他,压制着他的意志,于是,尽管打定主意不写作,他还是身不由主地坐到那张有墨水渍的小桌边去。那天晚上他写成的一首十四行诗,是五十首十四行诗所组成的《情诗一束》中的第一首,这是在以后两个月内完成的。他写的时候,头脑里尽想着《葡萄牙人十四行诗集》,而且,他是在写伟大作品的最佳条件之下写的,在生活的转折点,在他被自己那如醉如痴的甜蜜爱情所剧烈折磨的当儿写的。 他把不跟罗丝在一起的那些个钟点用来写这《情诗一束》,在家看书,要不,上公共阅览室去,他在那儿更进一步地接触到当时的那些杂志,了解它们的方针和内容是怎么回事。他跟罗丝在一起的那些个钟点是充满希望的,可是也没有具体的结果,这两点同样地叫人如醉如狂。他治好她头痛后一个星期,诺曼提议到梅里特湖去月下泛舟,阿瑟跟奥尔奈一致赞成。只有马丁会驾船,因此大家一定要他当一次差。罗丝坐在船尾上,就在他身边,那三个小伙子呢,懒洋洋地靠在船中央,唠唠叨叨地争论着“大学生联谊会”的事务,争得忘了一切。 月亮还没有爬上来,罗丝眼睁睁地望着星光灿烂的苍穹,跟马丁一句话也不谈,心里突然掀起一阵寂寞之感。她对他瞥了一眼。一阵风把船吹得向一边倾侧,甲板都给湖水打湿了,他一只手握住舵柄,一只手抓住主帆索,把船头微微贴近风向行驶,一边紧盯着前方,想看清那就在近旁的北岸。他不知道她正盯着自己在瞧,她呢,目不转睛地打量着他,胡思乱想地思量着那别扭的心灵,它竟然叫他这才能出众的青年,浪费时间来写些注定不出色而一定失败的小说和诗篇。 她目光溜到他那截在星光里依稀可辨的壮健的脖子上,还溜到那一动不动的脑袋上,于是过去那股想把双手搁在他脖子上的欲望又油然而生了。她厌恶的那股力量,偏偏把她吸引住了。她的寂寞感愈来愈强烈了,她感到疲乏。船往一边倾侧着,使她坐得很不舒服,她想起他那回治好了自己的头痛,还想起他那给人抚慰的本领。他就坐在她身边,离得很近很近,那条船呢,仿佛有意朝他倾侧,要把她送过去似的。这当儿,她心里产生了一股冲动,想偎在他身上,把身子紧挨在他那有力的身子上——这股冲动是暧昧而不明确的,她刚在估量的当儿,它就主宰了她,使她偎到他身上去了。要不,这是船侧了一侧的关系吗?她不明白。她始终没有弄明白。她只明白,自己偎在他身上了,而这份舒服而安宁的感觉真是美妙极了。也许是船的不是,可是她也不想去矫正它。她偎在他肩上,偎得很轻,可是偎总是偎呀,而且等他挪动了一下身子,让她靠得更舒服一点的时候,她还是偎着不动。 这回事真是疯狂,可是她不愿多去想它。她不再是过去的她了,她是一个妇人,怀着妇人的执著的欲望;虽然她偎得很轻,这欲望却似乎已经满足了。她不再感到疲乏了。马丁不说话。他要是一说,这着魔似的情景就会烟消云散。可是,他的秘而不宣的求爱方式使这局面维持下去。他觉得迷迷糊糊、昏昏沉沉。他弄不懂这是怎么回事。这回事太美妙了,绝对不可能是真事,准是神志昏迷时的幻想。他克制了狂热的欲望,才没有放掉帆索和舵柄,把她一把抱在怀里。他的直觉告诉他,这样做是不对的,他想,幸亏帆索和舵柄使他的双手没有空,把诱惑支使开去。然而,他把船头更贴近了风向行驶,老着脸皮让风打帆上漏过去,这样可以慢一点抵达北岸。因为一到岸就不得不掉头,就会不能再偎依在一起啦。他熟练地驾着船,使船慢慢儿地行驶,然而并不惹起那几个在争论的人的注意,心想幸亏自己经历过万分艰苦的航行,学会了驾驭海洋、船和风的本领,他才可以这样驾船,使她坐在自己身边,她那可爱的身子偎在自己肩上,使这一夜成为一个奇妙的良宵。 月亮爬上来,第一线光泻上船帆,把船上照得一片珍珠般的银白色,这时候,罗丝从他身边挪开去了。就在她挪开的当儿,她发觉他也在挪开去。双方都怀着怕人发觉的心理。刚才那一段亲密的插曲是心照不宣而偷偷摸摸的。她跟他分开坐着,腮帮上热辣辣的,这会儿,她才明白这回事的全盘意义。她刚才干了一桩亏心事,她不想让她弟弟们看见,也不想让奥尔奈看见。她为什么这样干呢?她一辈子没干过这种事,虽然她从前也跟年轻人在月光下乘过船。她可从没想望干这种事过。她害臊得不得了,想到自己是个情窦初开的女人,心里充满了一种神秘的感觉。马丁正忙着把船掉转方向,她朝他偷偷地瞥了一眼,真想恨他,因为他使她干下了一桩放浪而可耻的事。而且不是别人,偏偏是他!也许她母亲说得不错,她跟他会面得太勤了。她下了决心,只此一遭,下不为例,往后少跟他会面就是了。她抱着一个任性的想法:下回他们俩在一起的时候,跟他解释,骗他,对他随口提到那晚月亮升起以前,她突然感到一阵头昏眼花。跟着,她想起他们俩当着会揭露一切秘密的月亮的面,怎样彼此把身子挪开,于是她明白,他准会听出这是句谎话。 接下来日子过得很快,她不再是过去的她了,变成了一个稀奇古怪、令人迷惑的人,看起问题来随心所欲,不屑作自我分析,不愿探索未来,也不愿考虑自己的问题、自己在往哪条路走。她发狂似的沉浸在叫人激动的不可思议的心情里,一忽儿惊慌失措,一忽儿神魂颠倒,无时无刻不感到迷惘。然而,她有一个念头倒是坚定不移的,这念头可以保证她自身的安全。她绝对不让马丁吐露爱意。只消她能做到这一点,一切就不成问题。过不了几天,他就要出海去了。再说,即使他吐露了爱意,一切也不会成问题。绝对不会发生什么问题,因为她并不爱他呀。当然啦,那半个钟点会使他痛苦,使她发窘,因为这还是破题儿第一遭有人向她求婚。她想到这里,不禁乐得心花怒放。她真的成为一个妇人了,有一个男人正打算向她求婚呢。这对她的一切女性的本质来说,是一种挑逗。她的整个身心,构成她的一切,被刺激得哆嗦起来。这个想法在她头脑里飞舞,像一只扑火的灯蛾。她竟然设想马丁怎样开口求婚,自己代他说起话来啦;她还在心里念叨着自己的一套拒绝的话,好意地把话说得婉转一点,劝他好好儿做个高尚的男人。尤其是,他必须把香烟戒掉。她要坚持这一点。啊,不,她根本不能让他开口求婚。她可以阻止他开口,她跟她母亲说过她会这样做的。她脸上红通通、心里热辣辣,依依不舍地把这幕出现在脑海里的幻景打消了。这破题儿第一遭的求婚不得不展期举行,换一个更吉利的日子,换一个更合适的求婚者。 【注释】 (1)洛米—洛米(lomi-lomi),夏威夷人的一种高效的推拿术,能消除疼痛、解除疲劳。 (2)《葡萄牙人十四行诗集》,勃朗宁夫人的杰作,共44首,每首中都吐露着对她丈夫的忠贞的热爱,出版于1850年。 第二十一章 一个美丽的秋日来临了,那是个加利福尼亚小阳春的日子,暖和、困人,使人被季节变换时的静寂弄得心神不定,太阳矇矇眬眬的,一丝丝微风飘忽着,并不惊动这昏昏欲睡的氛围。迷迷糊糊的紫色雾霭,不是水汽,而是色彩交织成的帷幕,躲在山冈深处。旧金山屹立在高地上,像一摊模糊的轻烟。横在中间的海湾像熔化了的铅般闪着暗淡的光辉,水面上的帆船,有的纹丝不动地躺着,有的随着缓缓的潮水漂流。遥远的塔马尔派斯山,在银色的雾霭中隐约可辨,巍然高耸在金门海峡一旁,这海峡在西斜的阳光中,活像一条淡金色的小道。再过去是辽阔的太平洋,茫茫一片,在地平线上掀起一堆堆滚滚的云块,它们正朝陆地汹涌而来,警告着冬令第一股狂风即将来临。 夏季眼看就要给排挤掉了。可是夏季逗留着不肯就走,奄奄一息地躺在山峦间,使山谷愈来愈阴暗,把衰微中的力量和餍足了的喜悦织成一幅雾霭的尸衣,它在世上待过了,好好地待过了,因此安详而满足地走向死亡。就在这群山间,马丁跟罗丝坐在他们最心爱的那个小丘上,肩并着肩,低头合看着一本书,他朗诵着那个热爱勃朗宁的女人所写的爱情十四行诗,她那份爱,世界上简直没有别的男人有福消受过。 然而读诗的兴头淡下来了。他们四下那瞬息万变的美景的魔力真太强了。这个金色的年头在世上待过,如今在渐渐老去,但还是个风韵犹存、执迷不悟的荡妇,空气里荡漾着浓郁的记忆中的喜悦和满足。这良辰美景打进了他们的心灵,像梦幻般懒洋洋的,软化了人的决心,在道德或理智的面貌上蒙上一层雾霭和紫色的烟云。马丁觉得充满了柔情蜜意,时不时有一团团热火掠过他的心头。他的头跟她的靠得很近,每逢游移不定、虚无缥缈的微风把她的头发吹得拂上他的脸,白纸上的黑字就在他眼前浮动起来。 “我看你念的东西自己一句也没听懂吧,”有一回他找不到念到了什么地方,她说。 他用火热的眼光瞅着她,差一点被弄得手足无措,这当儿,一句反驳话来到了他的嘴边。 “我看你也没听懂吧。刚才的那一首十四行诗讲些什么?” “我不知道,”她坦白地笑起来了。“我早忘了。我们别念下去吧。天气太美啦。” “今天一过,我们要好久不能到山里来,”他一本正经地说。“那边海面上快起风暴了。” 书本从他手里滑出来,掉在地上,他们懒散地坐着,默不做声,眼睁睁地眺望着梦一般的海湾,眼睛也入了梦,视而不见。罗丝斜眼睨着他的脖子。她并没有朝他靠过去。她是被某种身外的力量,某种比地心吸力更强、跟命运一般坚强的力量拖过去的。距离只有一英寸,靠过去就得了,结果她一点也没有采取主动,就达到了目的。她的肩膀碰上他的,像蝴蝶碰上花朵一般轻盈,而对方碰上她的肩膀的力量也同样的轻盈。她感到他的肩膀贴住自己的,于是他浑身起了一阵哆嗦。这该是她缩回来的时候啦。可是她变成一台不由自主的机器了。她的一举一动超出了她意志的控制范围——一阵美妙的如醉如痴的感觉袭上她的心头,她根本想不到什么控制,什么意志了。他的胳膊开始偷偷地抄到她身子后边去,要把她搂住。她乐得心痒难熬,等待着这条胳膊慢吞吞地过来。她等待着,自己也不知道等待着什么,气喘吁吁的,嘴唇发干、发烫,脉搏怦怦地跳,心焦得浑身上下的血液直发烧。那条绕着她腰肢的胳膊提起了一点儿,把她慢慢儿地、轻怜蜜爱地拖过去。她再也等待不下去啦。她有气无力地喘了一声,完全主动地凭着一股冲动,事先也没有考虑过,就一头倒在他胸膛上。他的头马上低下来,嘴唇一挪近,她就飞也似地把自己的迎上去。 这准是爱情,在她那仅有的清醒的一刹那里,她想。这要不是爱情,那才丢人呢。这准是爱情,不可能是别的。她爱着这个把胳膊搂住她、嘴唇亲着她的男人。她把身子扭呀扭的,更紧地贴在他身上。隔了一会儿,她把身子从他怀抱里挣出了一些,突然乐极忘形地举起双手,搁在马丁·伊登给太阳晒黑的脖子上。满足了的爱情和欲望把人折磨得那么厉害,她不禁低低呻吟了一声,松开双手,半醉半醒地躺在他的怀里。 一句话也没有讲过,接下来好半晌还是一句话也不讲。他两次低下头来,亲她的嘴,每次她都把嘴唇怯生生地迎上去,她的身子痛快地紧贴在他身上。她紧紧地偎依着他,不肯放松,他呢,一边坐着,把她半个身子搂在怀里,一边用视而不见的眼睛凝视着海湾对面那模糊一片的大城市。这一回,他头脑里没有幻景了。只有一片五光十色的火焰在跃动着,像那天的天气一般温暖,像他的爱情一般温暖。他朝她低倒了头。她开口了。 “你什么时候爱上我的?”她悄没声儿地说。 “从一开头,刚一开头,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就爱上了你。我当时就发疯似的爱上了你,打那时候起直到现在,我反而变得愈来愈疯狂。我现在真疯狂透顶了,亲人儿。我简直是个疯子啦,我乐得神魂颠倒。” “我庆幸自己是个女人,马丁——亲人儿,”她深深地喘了口气说。 他把她紧搂在怀里,搂了一次又一次,接着问: “那你呢?你什么时候第一次知道的?” “嗯,我一直知道的,差不多一开头就知道的。” “那我可真是个亮眼瞎子!”他叫起来,声音里带着懊恼的口气。“我直到刚才那一刻,当我——当我吻你的时候,才明白过来。” “我不是这意思。”她把身子挪开了一点儿,瞅着他。“我是说,我差不多一开头就知道你爱上了我。” “那你呢?”他追问一句。 “我是一下子突然发觉的。”她讲得十分缓慢,眼睛热辣辣、水汪汪,眼皮扑闪着,腮帮上泛出一层薄薄的红晕,停留着不肯褪。“我一直不知道,直到刚才——你把我搂在怀里的时候。再说,我一直没想到要嫁给你,马丁,直到刚才。你怎样使我爱上你的?” “我不知道,”他笑着说,“只知道我不会别的,只会爱你,因为我爱你爱得那么厉害,叫铁石心肠也会软化,更不用说你这个有血有肉的女人的心啦。” “这可跟我过去心目中的爱情大不相同,”她前言不对后语地说。 “你原以为爱情会是怎么回事呢?” “我原来不以为会是这么回事。”她这会正直勾勾地望着他的眼睛,可是说下去的时候,又低下眼光来,“你知道,我过去不知道爱情是这么样的。” 他又想把她拉过去,可是只把那条搂住她的胳膊试探性地动了一下,因为生怕自己显得太贪得无厌。可是他马上觉得她的身子顺从地挨过来了,于是她又紧紧地被搂在他的怀里,嘴唇贴在嘴唇上。 “我家里的人会怎么说呢?”她突然惊慌起来,趁一次接吻中断的当儿问道。 “我说不上来。可是随便我们什么时候想知道,那还不容易!” “要是妈妈反对怎么办?我真怕告诉她。” “那我来告诉她好啦,”他自告奋勇地说。“我知道你母亲不喜欢我,可是我能使她回心转意。一个人赢得到你,就什么都赢得到。要是我们得不到——” “那么?” “啊,那我们还不是一样地相亲相爱!可是,实在不用担心不能使你母亲同意我们结婚。她疼你疼得厉害呢。” “我可不愿伤她的心,”罗丝忧虑地说。 他真想安慰她说,做母亲的不会那么容易伤心的,然而说出口的却是:“爱情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东西哪。” “你知道,马丁,有时候你叫我害怕。我现在一想到你,一想到过去的你,就不由得害怕。你必须待我非常非常地好。记住了,我到底不过是个孩子。我从没恋爱过。” “我也没有。我们俩都是孩子。而且我们比大多数人都幸运,因为我们彼此之间发生了初恋。” “那怎么可能呢!”她叫起来,倏地使劲一挣,挣出了他的怀抱。“对你来说是不可能的。你当过水手,说起水手,我听到过,是——是——” 她言语支吾,说不下去了。 “是惯常每个码头都有个老婆的,对吗?”他提醒说。“你是这个意思吗?” “嗯,”她小声地回答。 “可那又不是爱情。”他振振有词地说。“我到过不少码头,可在我第一次见到你的那晚以前,我从没尝到过一丁点儿爱情的滋味。你知道,我道了晚安,离开了你的家,差一点给逮去。” “逮去?” “对。警察当我喝醉了,我实在真是醉了——对你的爱情使我陶醉了。” “可你刚才说我们俩都是孩子,我就说对你来说是不可能的,可是我们扯到别的地方去了。” “我刚才说我从没爱过谁,只有你,”他回答。“你是我第一个爱人,实实在在是第一个。” “然而你当过水手,”她不同意。 “这又有什么关系,你总是我第一个爱上的人呀。” “以前还有过女人——别的女人——哇!” 叫马丁·伊登大吃一惊的是,她竟嚎啕大哭起来,要连连地亲吻,连连地爱抚,才止得住。这会儿,他头脑里尽想着吉卜林的那句诗:“上校太太和裘蒂·奥格莱迪,骨子里原是亲姐妹。”他认为这说得真对;尽管他看过的那些小说使他相信不是这么回事。他受到了那些小说的影响,一向以为在上层阶级只有正式的求婚方式才行得通。在他出身的下层,小伙子跟姑娘靠接触交往来赢得彼此的心,原是挺无所谓的;可是高高地住在上层的那些高贵的人物,竟也用同样的方式恋爱,那似乎是不可想象的。实在错的是小说。这儿就有个证明。同样的一套爱抚拥抱,不用说话来帮忙,对工人阶级的姑娘有效,对工人阶级以上的姑娘也同样有效。她们全是一样的女人,说到头来,骨子里原是亲姐妹;如果他记得看过的斯宾塞的作品,他原会知道这些事的。他一边把罗丝抱在怀里,安慰着她,一边想到上校太太和裘蒂·奥格莱迪骨子里原是简直不相上下的,心里得到莫大的安慰。这使罗丝跟他自己更接近了,使她成为可以亲近的了。她可爱的肉体跟任何人的一样,跟他自己的也一样。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碍他们的结合。阶级差别是唯一的差别,然而阶级是外在的。这是可以摆脱的。他在书上看到过,有个奴隶爬到了罗马显贵的地位。既然如此,那他也可以爬到罗丝身边啦。除了她的清白、圣洁、教养和超凡脱俗的灵魂美以外,她在基本上属于人性的种种地方,实在跟丽茜·康诺莱和所有属于丽茜·康诺莱那一路的女人是一模一样的。她们可能干的一切,她也全可能干。她会爱,会恨,说不定也会发歇斯底里;再说,她当然也会忌妒,她现在就在忌妒,在他怀里发出最后的一阵抽泣。 “再说,我比你年纪大,”她张开眼睛,抬眼望着他,突然说,“大三岁呢。” 他的回答是:“别多说,你还是个孩子,我在经验方面要比你大四十岁。” 实在,就爱情方面来说,他们俩都还是孩子,他们吐露起爱意来,也像一对孩子那么天真幼稚,尽管她塞满了一脑袋的大学教育,他脑袋里满是科学的哲学思想和确确实实的生活经历,还是如此。 白天的光辉在迅速消逝,他们一直坐着,谈着情侣们惯常谈的那套话,想到爱情的神妙以及把他们如此奇异地投身在一起的命运,感到惊奇,并且一厢情愿地认为,他们俩相亲相爱的程度,从来没有哪对情侣达到过。他们还偏喜欢尽讲着对彼此第一面的印象,讲了一遍又一遍,并且老是想分析他们对彼此的感情到底是什么、到底有多深,结果是白费心思。 西方地平线上的云堆吞没了落日,天边变成一片玫瑰色,天顶也闪亮着这同样的给人温暖感觉的色彩。他们四下全是一片玫瑰色的光辉,沐照着他们,这时候,她唱着“再会吧,甜蜜的一天”。她轻柔地唱着,靠在他摇篮似的臂弯里,一双手给握在他的手里,两个人心心相印。 【注释】 (1)塔马尔派斯山,位于旧金山西北,从山顶俯瞰,一面是太平洋,一面是旧金山湾,风景绝佳。 (2)金门海峡,旧金山北,旧金山湾通太平洋的一条狭长海峡。 (3)见诗篇《女士们》(1896)末两行,意为“女人总是女人”。 第二十二章 罗丝回到家里,摩斯太太用不着靠做母亲的人的直觉,就可以从她脸上看出发生了什么事。腮帮上那层逗留着不肯褪的红晕直截了当地说明了这回事,而那双又大又明亮的眼睛,明明白白地反映出内心的喜悦,更有力地说明了这回事。 “发生了什么事?”摩斯太太等待着时机,直等到罗丝上了床,才问。 “你知道了?”罗丝问,嘴唇打着颤。 她母亲不回答,只伸出胳臂把她搂在怀里,一只手温柔地抚摸她的头发。 “他没有开口,”她脱口而出地说。“我原不想让这回事发生的,我也绝对不会让他开口的——实在,他也没有开口。” “可是,如果他没有开口,那就什么事也不可能发生,对吗?” “然而还是发生了。” “天晓得,孩子,你在胡诌些什么呀?”摩斯太太给弄糊涂了。“我实在弄不懂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呀?” 罗丝惊奇地朝她母亲望着。 “我还以为你知道了呢。是啊,我们订了婚,马丁跟我。” 摩斯太太怀疑而烦恼地笑了一声。 “不,他没有开口,”罗丝解释道。“他光是爱我,就这么回事。我跟你一样感到诧异呢。他半句话也没有说。他光是把胳膊搂着我。我呢——我管不住自己了。他亲了我,我也亲了他。我实在没办法。我不得不这样做。那时候,我明白我爱上了他。” 她顿住了,热烈地期待她母亲用亲吻来祝福她,可是摩斯太太冷冰冰地不做一声。 “我明白,这是桩可怕的出人意料的事,”罗丝有气无力地接着说。“我知道你是绝对不会宽恕我的。可是我实在没办法。在那一刹那以前,我从没设想过自己爱着他。你得替我跟父亲说一声。” “不让你爸爸知道,不是更好吗?让我见见马丁·伊登,跟他谈谈,解释一下。他会明白过来,跟你解除婚约的。” “不!不!”罗丝惊跳起来,嚷嚷着说。“我可不想解除婚约呀。我爱他,爱情的滋味真是甜蜜。我打算嫁给他——当然啦,那是说,如果你同意的话。” “我们,你爸爸跟我,对你有些另外的打算,亲爱的罗丝——啊,不,不,并没有给你挑上了哪个男人,没有这种事。我们的打算不过是指望你嫁一个身份跟你一样的男人,一个规矩体面的上等人,等你爱上他的时候,你自己选中他。” 对方那可怜巴巴的抗议是:“可是我已经爱上了马丁啦。” “我们绝对不想干涉你选择的自由;可是你是我们的闺女,我们不忍心让你嫁给这号人。他有什么东西可以给你,来换你这一份高贵文雅的人品呢?什么也没有,只有粗暴下流的本性。就随便哪方面讲,他都配不上你。他养不起你。我们对富贵没有什么糊涂观念,可舒适的生活是另一回事,因此,我们的闺女至少得嫁一个能让她过舒适生活的人——可不能是这么一个不名一文的冒险家,水手,牧牛郎,走私犯,还有什么可只有天知道,而且,这一切还不算,他还是轻率浮躁而没有责任感的。” 罗丝不做声了。她明白这每句话都是千真万确的。 “他浪费时间来写作,枉想得到成就,那是天才和极少数受过大学教育的人才有时候做得到的。一个人想结婚,就该作结婚的准备。他可不这样。我刚才说过,而且我相信你也同意,他是没有责任感的。他怎么会不这样呢?这是水手的作风呀。他就从来不知道省吃俭用。多少年来,乱吃乱用惯了,给他打上了烙印。当然啦,这不是他自己的错,可是这么说也改变不了他的本性。再说,你想到过他免不了过了好多年放荡的生活吗?这方面你想到过吗,女儿?你也明白结婚是怎么回事。” 罗丝打了个寒噤,紧紧地偎在她母亲怀里。 “我想到过。”罗丝顿住了好半晌,想周到了才开口。“太可怕了。我一想起这个,就感到厌恶。我跟你说过,我爱上他,是桩可怕的出人意料的事;可是我实在没办法。你又有什么办法不爱爸爸呢?我也是这么回事。我心里有点儿什么,他心里也有点儿什么——我直到今天才知道——可是它就在我们心里,它使我爱上了他。我想不到竟然会爱上他的,可是,你要知道,我真的爱他呀,”她末了这样说,话音里微微带着胜利的喜悦。 她们谈了好久,也谈不出什么来,结果,双方同意暂时不采取什么行动,等一段时期再说。 当天晚上,过后不久,摩斯太太对她丈夫坦白直说她的计划已经流产了,结果他们之间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 “实在结果也简直不可能不这样,”这是摩斯先生的意见。“这水手是她经常接触的唯一的男人。她反正早晚会动情的;她如今已经动情了,瞧,这儿正有着这水手,眼前只有这么一个男人可以接近,她当然马上就爱上他了,或者自以为爱上了他,这实在是一码事。” 摩斯太太自愿慢慢地用旁敲侧击的办法来对付罗丝,并不跟她斗。时间很充分,因为马丁眼前的境况还不能结婚。 “让她尽量去跟他会面好啦,”摩斯先生出主意道。“我可以担保,她愈了解他,就会愈不爱他。同时给她大量的比较的机会。务必请些年轻人到家里来。年轻的女人和年轻的男人,各种各样的青年,聪明的男人,已经有了些成就的男人或者正在创一番事业的男人,她同阶级的男人,上等人。让她拿他们当尺度来衡量他。他们可以暴露他的本来面目。说到头来,他大不了是个二十一岁的毛孩子。罗丝也不过是个孩子。这对他们俩来说,是早年的初恋,他们长大了,就会忘掉它的。” 事情就这样搁下了。家庭内部承认罗丝和马丁订了婚,可是并不对外宣布。他们认为根本没有宣布的必要。这还不算,大家默认订婚期将拖得很长。他们并不要求马丁去工作,也不要求他停止写作。他们不想鼓励他去改过自新。而他呢,无意中也怂恿他们来执行这一套对他不利的计划,因为他压根儿不想去工作。 “我不知道你赞成不赞成我这做法!”几天以后,他对罗丝说。“我觉得在我姐姐家搭伙费用太大,因此打算自立门户。我在北奥克兰租了一间小屋子,你知道,地段很偏僻,好处说不尽,我还买了一只火油炉,用来做饭。” 罗丝乐不可支了。那只火油炉特别叫她喜欢。 “勃特勒先生就是这样开头的,”她说。 马丁听到对方提起这位德高望重的先生,心里就不高兴,接着说:“我把所有的稿子全贴上了邮票,又寄给编辑先生了。我今天搬进去,明天就开始工作。” “有了工作啦!”她叫嚷起来,惊奇得浑身都流露出心里的欢乐,就更紧地偎依在他身上,紧握着他的手,脸上笑盈盈的。“你可从没跟我说!是什么工作呀?” 他摇摇头。 “我是说我打算写作呢。”她的脸沉下来了,他就连忙说下去:“别误解我的意思。我这回可不是抱着任何想入非非的打算来干的。这回是冷酷无情、平淡无奇而实事求是的生意经。这比再去航海来得强,我可以比一个没有技术的人在奥克兰干任何行当挣到更多的钱。 “你知道,这次假期使我能用正确的眼光来看问题。我这一阵没有拼性命干活,我也没有写东西,至少没有写什么打算出版的东西。我干的事就是跟你恋爱和思考问题。我还看了些书,可那也是属于思考问题的范围内的,而且我看的主要是杂志。关于我自己、这世界、我在世界上的地位以及争取到一个配得上你的地位的可能性等问题,我都得出了一些结论。我还读了斯宾塞的《文体论》,发现了我自己的好些毛病——或者不如说,关于我的作品的好些毛病;说起来,也就是杂志上每月刊载的大多数文章都有的毛病。 “可是这一切——我思考、阅读和恋爱的结论是,我要走‘煮字疗饥’的道路。我要把写大作品的工作搁一搁,干笔耕工作——写些笑话、小品、特写、打油诗和社交诗——这一套非常受人欢迎的劳什子。再说,还有那些‘报纸稿件供应社’、‘报载短篇小说供应社’和‘星期增刊稿件供应社’呢。我可以着手使劲写些他们欢迎的玩意儿,靠它挣钱,那也跟拿份好薪水差不多了。你知道,有些自由撰稿人,每个月可以挣到四五百块钱呢。我可不想像他们一样;可是我可以挣了钱,舒舒服服过生活,还有不少空闲的时间,要是我担任任何别的职位,就不可能这样。 “再说,我可以把空闲时间用来读书,干正经的工作。在拚命写稿的同时,我要抽空试写大作品,我要用功读书,充实自己来写大作品。啊,我已经跑了好长一段路,叫我自己也感到惊奇。我刚开始写作的时候,没有什么东西好写,只有一些微不足道的经历,那是我自己既不了解又不欣赏的。可是我没有思想。我真的没有。我连用来思想的字眼儿也没有。我的经历是一大堆毫无意义的图像。可是,当我开始充实我的知识、充实我的词汇的时候,我发觉我的经历不仅仅是一幅幅图像,里头还有些别的东西。我保持着这些图像,我找到了它们的解说。那时候,我开始写好作品了,我写了《冒险》、《欢乐》、《罐子》、《生之美酒》、《你推我搡的大街》、《情诗一束》和《海洋抒情诗》。我要写更多的这一类作品,而且还要写得更好;可是我要在空闲的时间写。我有双脚如今可踩在坚实的大地上啦。笔耕工作和收入最要紧,大作品慢慢儿来。为了对你显显身手,我昨晚上特地给那些滑稽周刊写了六则笑话;这还不算,我正想上床的时候,忽然想到试试看写一首二韵八行诗——写首幽默的;可是一个钟点不到,我竟写成了四首。它们可以卖一块钱一首。只消上床的时候开动一忽儿脑筋,就是四块钱。 “当然啦,这全是毫无价值的,无非全是无聊、下贱的苦差使;可是也不见得比拿六十块钱一个月给人管账,把无穷无尽的一行行一无意义的数字加起来,直干到老死来得更无聊、下贱吧。再说,笔耕工作使我经常跟文学保持接触,给我时间来写伟大的东西。” “可是这些伟大的东西,这些大作品,又有什么用呢?”罗丝责问道。“你就是一篇也卖不掉。” “啊,我准卖得掉,”他说到这里,就被她打断了。 “你刚才提到的那几篇东西,你自以为都是好作品——你就是一篇也没卖掉过。我们可不能靠卖不掉的大作品来结婚呀。” “那我们就靠卖得掉的二韵八行诗来结婚好啦,”他坚决地说,伸出胳膊搂住她,把一个冷冰冰的情人拖到身边来。 “听好这一首,”他装出一副笑脸,接着说。“这不是艺术品,这是一块现大洋。 “他进门 我不在,借几文才进门;他出门 空手回,我进门 他不在。” 他赋予这首绕口令式的小诗的轻快的韵律,跟他念完后脸上出现的沮丧表情是不相称的。他没有引起罗丝一丝笑意。她认真而不安地瞅着他。 “也许这正是一块钱,”她说,“可这是一块丑角的钱,一个小花脸所领到的赏钱呀。你难道不明白,马丁,这是在走下坡路吗?我希望我爱慕、尊崇的男人总要比一个写写笑话的打油诗人更出色、更高尚一点吧。” “你希望他像——譬如说勃特勒先生,对吗?”他提她一句。 “我知道你是不喜欢勃特勒先生的,”她说到这里。 “勃特勒先生没什么不好,”他打断了她的话。“我不满意的仅仅是他的消化不良症。可我实在说不上写写笑话或者打油诗,和打打字、记记速记或者做一套套账册有什么分别。这全是达到一个目的的手段。你的意见是要我从管账着手,预备当上个有成就的律师或者实业家。我的意见是从笔耕工作着手,渐渐变成一个有才干的作家。” “两者之间有点儿分别的,”她坚持道。 “什么分别?” “你还不明白,你的那些好作品,那是你自以为好的,你就是卖不掉。你试过了——这你也知道——可就是编辑先生们不要。” “让我慢慢儿来吧,亲人儿,”他恳求道。“这种笔耕工作至多是权宜之计,我可不把它看得太认真。等我两年吧。不出两年,我一定成功,编辑先生们会乐意买我的好作品的。我知道自己不是瞎说;我对自己有信心。我知道自己有什么能耐;我如今知道文学是怎么回事;我知道那批小人物所源源不绝地写出来的那一套劳什子是怎么回事;我还知道,两年以后,我会走上成功的康庄大道。说起做生意,我可一辈子不会成功。我跟它不对劲。我觉得那是枯燥、愚蠢、孜孜为利而诡计多端的玩意儿。反正我跟它不适合就是了。我至多做到一个小职员,绝对不可能爬得更高了,那么靠小职员的那点儿菲薄的薪水,你跟我怎样过幸福生活呢?我为了你,什么都要世界上最好的,等到还有更好的东西出现的时候,我就要这更好的。我一定会得到,一切都会得到。一个成功的作家的收入使勃特勒先生变得毫不足道。一部‘畅销书’可以赚到五万到十万金元——有时候还要多一点,有时候少一点;可是,一般说来,差不多有这笔数目。” 她还是不做声;她显然感到失望了。 “你怎么说?”他问。 “我原来的希望和打算可不是这样的。我一向以为,我如今还这样以为,你最好的办法是学会了速记——打字你早会了——进我爸爸的事务所去工作。你头脑好,我相信你一定会成为一个有成就的律师。” 【注释】 (1)《文体论》为斯宾塞评论当时的几种修辞学著作而作,着重分析如何使文句严谨有力的方法,并讨论种种象喻及诗的语言。全文于1852年发表在《威斯敏斯特评论》上,后辑入《论文集》。 (2)社交诗,专供有闲阶级消遣的轻松、无聊的抒情诗。 (3)供应社(syndicate),专门供给各报馆、杂志社特别新闻材料的机构。最早的供应社成立于1882年,供应浇就铅版的材料。1900年以来,该事业愈来愈发达,分工也愈来愈精细。 (4)自由撰稿人,专门为报章杂志写稿但不属于哪家报馆或杂志社的作家。 (5)二韵八行诗(triolet):起源于中世纪的法国,第4、第7两行与第1行重复,第8行与第2行重复,共两韵,依abaaabab次序押韵。 (6)原诗只有7行,重复句也不完全相同,并非典型的二韵八行诗,现姑改译如上。 第二十三章 罗丝简直不相信他能成为一个作家,这可并没有使马丁改变对她的看法,也没有使他看不起她。他在刚度过的那段休养身心的假期里,花了很多时间来分析自己,因此对自己了解了不少。他发现自己爱美胜过爱名,还发现自己所以希望成名,主要还是为了罗丝。为了这个缘故,他的成名欲才是强烈的。他要在世人面前做一个伟人;照他的说法,要“干个成功”,这样他心爱的那个女人才能为他感到骄傲,并认为他是值得尊敬的。 就他自己而论,他热烈地爱好美,而为她服务所感到的喜悦,对他说来,就是足够的奖励。但他爱罗丝胜过爱美。他认为爱情是世间最美好的东西。正是爱情,在他身子里发动了革命,把他从一个粗鲁的水手变成一个学生,一个艺术家;因此,他以为,爱情比学问和艺术都更伟大,是这三者之中最美好而最伟大的。他早已发觉自己的头脑比罗丝的来得强,同样的,它比她弟弟们的头脑,或者她父亲的都来得强了。尽管大学教育给了她不少有利的条件,她并且得了文学士的学位,他的智力还是使她的相形见绌,而一年左右的自学和锻炼,使他深深了解世界大事、艺术和生活,这是她万万做不到的。 这一切他全认识到,可是这并不影响他对她的爱情,也不影响她对他的爱情。爱情是万分美好,万分崇高的,他呢,又是个万分忠诚的恋人,因此万万不肯用批判性的意见来糟蹋爱情。罗丝对艺术、道德品行、法国革命或者平等选举权抱着不同的看法,可这跟爱情又有什么相干呢?这些全是思想活动,然而爱情是超出理智以外的;它是超理性的。他不能贬低爱情的价值。他膜拜着爱情。爱情待在高山之巅,在理智的谷地之上。爱情是生活的升华,人生的绝顶,它难得出现。幸亏他钻研了心爱的那些科学的哲学家的学说,他懂得了爱情在生物学上的意义;然而他用这种科学推理方法更进一步地思考,得出结论;爱情是人类所能达到的最高目的,爱情是不可置疑的,必须被看作人生的最大报酬。因此,他认为恋人比任何生物都更幸福,想到那种“天字第一号的恋人”,超脱了尘世间的万物,超脱了富贵和物议、舆论和赞美,超脱了生命本身,“愿为一吻而死”,真叫他欢喜。 这一切马丁多半早就推究出来了,有一些则是他后来才理解的。同时,他认真地写作,除了去看罗丝以外,什么消遣也没有,过着斯巴达式的生活。他出两块半钱一个月租金,从一位葡萄牙妇人玛丽亚·西尔瓦手里租到一间小屋子。她是个泼辣的寡妇,手脚勤快、脾气暴躁,好歹抚养着她那一大帮孩子,说不定隔多少时候,上拐角处那家带卖酒的食品店去花一毛五分钱买一加仑发酸的淡酒,来借酒浇愁,忘怀疲劳。马丁起初讨厌她,讨厌她那张爱骂人的臭嘴,后来看出她在跟生活进行着勇敢的斗争,就不禁渐渐钦佩起她来了。这所小屋子里一共只有四间房——除掉马丁住的那一间,只剩三间了。其中一间是会客室,铺着条色织地毯,很是花哨,还挂着她好多已去世的娃娃中的一个的讣告和遗像,弄得光景又很凄惨,这间房严格规定只作接待客人之用。百叶窗老是关着,除了有什么大事,她那批赤脚大仙是绝对不许踏进这片圣地的。她在厨房里做饭,大家也就在那里吃,除了星期日以外,她天天洗衣裳、上浆、烫衣裳,也都在这厨房里,因为她的收入多半是靠替比她富裕的街坊们洗衣裳挣来的。剩下来还有一间寝室,跟马丁住的那间一般小,她跟她的七个小家伙就挤在里头睡觉。马丁始终想不透他们怎么挤得下,每天晚上,他听见薄薄的板壁另一边传来他们上床时一举一动的声息:娃娃的哭叫,孩子的拌嘴,轻轻的唠叨,还有充满睡意的嘁嘁喳喳声,活像鸟儿的啁啾。玛丽亚收入的另一个来源是她的奶牛,一共两头,她早晚挤两次奶,这两头牛偷偷摸摸地吃长在空地和人行道两边的草活命,老是由她的衣衫褴褛的孩子看守着,不是一个,就是几个,他们的保卫任务主要是留神有没有牲畜栏看守来。 马丁在他那小房间里生活、睡觉、读书、写作并料理家务。在外眺屋前小阳台的唯一的窗子前搁着那只既当写字台,又当书架,又当打字机台的厨房用的桌子。床铺靠后墙放着,足足占去了整个房间三分之二的地位。桌子一边放着一张华丽得俗气的镜台,制造的人只想赚钱,不计实用,因此上面镶饰的薄板天天在碎裂下来。这张镜台搁在屋角里,它对面那个屋角,桌子的另一边是“厨房”——一只布匹箱上搁着火油炉,箱子里是碟子和炊事用具,墙上有块放食品的搁板,地板上搁着一桶水。马丁不得不到厨房水槽边去打水,因为他屋里没有水龙头。有些日子,他做起饭来有很多蒸汽冒出来,这时镜台上掉下的镶板就格外多。他的自行车用滑车吊起来,挂在床顶天花板上。起先,他把它放在地下室里;可是西尔瓦家的那帮孩子,把轴承弄松,把轮胎戳破,吓得他连忙搬出来。接着,他把它放在屋前小阳台上,后来,呜呜叫的东南风带来一阵暴雨,把车淋了一整夜。于是,他只好把它搬进自己的房,高高地吊起来。 一口小橱里放着他的衣裳和他的藏书,因为桌子上下都放不下了。在读书的同时,他养成了做笔记的习惯,他做得那么多,要不是在室内绷上了几根晾衣绳,把笔记挂在上面,他自己在这狭窄的地方就要住不下了。即使如此,屋子里还是挤得走路也成为一桩难事。他不先把橱门关上,就开不了房门,反过来也一样。如果要一直线穿过这屋子,那是无论如何也办不到的。从门口到床头的道路是弯弯曲曲的,他在黑暗里走时,总免不了要东撞西碰了一阵才到得了目的地。他刚闯过了那两扇相扞格的门的难关,就得朝右一个急转弯,免得碰上那只炉子。跟着,他又得朝左拐弯,免得碰上床脚;可是这弯如果拐得太大,又会使他撞在桌子角上。他身子陡的一歪一扭,转好了弯,又打右边走,穿过一条运河般的通道,一岸是床铺,另一岸是桌子。如果室内仅有的那把椅子在桌前的老地方,这条运河就路不通行。那椅子不用的当儿,就被放在床上,虽然有时候他也坐在这椅子上做饭,一边等水开,一边看书,甚至熟练得一边炸牛排,一边也看上一两段。再说,“厨房”那个屋角真小得厉害,他可以不用站起身来,要什么东西就拿得到什么。实在还是坐着做饭来得方便;如果站着,他反而太容易自己妨碍自己。 他有一只十全十美的胃脏,什么都消化得了,跟这一点配合得正好,他还有丰富的常识,懂得哪些食品既富有营养,又价钱便宜。豌豆汤是他饮食中常有的一项,土豆和扁豆也一样,这种扁豆颗粒肥大,颜色棕褐,照墨西哥的烹调法做。大米饭在马丁的桌上每天至少出现一回,那烧法是美国的家庭主妇根本没采用过,也永远学不会的。干果比新鲜的水果便宜,他经常煮了一锅,放在手边备用,因为他用这东西代替黄油来涂在面包上。有几次,他也买一块牛腿肉,或者煮汤的肉骨头,使他的饭桌为之增光。不搁奶油也不搁牛奶的咖啡,他每天喝上两回,在晚上的那回是代替茶的;可是不管咖啡也罢,茶也罢,都煮得万分出色。 他的确需要精打细算。那次假期差不多使他把从洗衣作里挣来的钱全花光了,再说,他离开出版市场又那么远,总得隔好几个星期,才能指望收到他那些卖钱作品的第一批稿酬。他除了去看罗丝,或者有便去看望他姐姐葛特露以外,一直过着隐士的生活,每天至少完成一般人三天的工作量。他每天只睡五个钟点,只有一个铜筋铁骨的人才能像马丁这样,胜任愉快地一天天地连续干十九个钟点辛苦的工作。他一分一秒都不浪费。镜子上贴着注明了解说和发音的生词表;他刮脸、穿衣或梳头的当儿,把这些表一遍遍用心默记。火油炉上面的墙上也贴着一张张这种表,他做饭或洗碟子的时候,也把它们用心默记。新的表经常取代旧的。他在书中每碰到一个陌生的或者有点儿面熟的词,总是马上写下来,后来,积得相当多了,就用打字机打好,贴在墙上或者镜子上。他甚至随身带在口袋里,在街头碰到空闲的时候,或者在肉铺和食品店里等待轮到他的时候,也一遍遍地温习。 他这么做了还不算。读有些成名作家的作品时,他注意到他们所取得的每一点效果,并用心地把所以能取得这些效果的诀窍给找出来——关于叙述、解说、风格、观点、对比、警句等方面的诀窍;他把这一切全列成了表来研究。他并不模仿。他要探索的是原则。他把效果好而吸引人的表现手法列成了表,到后来,从不少作家的作品里收集到了不少这一类的表现手法,他从中终于得出了表现手法的总原则,这样才有条件来设计自己的新型、独特的表现手法,并把它们正确地权衡、估量和评价。同样的,他收集了好些有力的词句,这些词句是活生生的语言,像醋般刺鼻、火般灼人,换句话说,光辉灿烂,在日常语言的荒漠中央显得丰腴甘美。他始终探索的是深藏在内的原则。他想弄明白这是怎么做的;弄明白以后,他就可以自己做了。他单单看到了“美”的姣好面目还不满足。他在这一小间拥挤不堪的寝室实验室里把美加以解剖,这里,一忽儿是一阵阵煮菜的气味,一忽儿是外边传来的西尔瓦家那帮孩子的天翻地覆的吵闹声;解剖过后,懂得了美的肌理,他离开自己创造美的日子就更近一步了。 他的天性是这样的:只有理解了以后,才能着手工作。他不肯盲目地干,不肯在暗里摸黑,自己也不知道在创造些什么,光靠运气和天才的福星来使创造出来的东西效果恰到好处。他不能容忍碰巧产生的效果。他要弄明白个中的道理,怎样做法。他的天才是有意识的创造性的天才,他在动手写一篇小说或一首诗以前,这篇作品总是已经活生生地存在于他的头脑里,目的已经在望,怎样达到这目的的办法也已经胸有成竹。要不然,这篇作品就注定会失败。话说回来,关于那些轻松容易地出现在他头脑里的词句,他可赞成碰巧产生的效果,这些词句后来通过了种种美和力量的考验,全部合格,并且产生了种种惊人的不可言传的涵义。他对这些词句佩服得五体投地,知道它们不是任何人有意识地创造得出来的。不管他怎样把美彻底地解剖,来找寻那些深藏在美里面的、使美所以为美的原则,他可始终感觉到,深藏在美的最内心的谜,却是他看不透的,而且谁也没有看透过。他根据看过的斯宾塞的作品,完全明白人类对任何事物永远不可能彻底了解,明白美之谜并不比生命之谜更小——不,反而更大——他还明白美的筋络和生命的筋络是纠缠在一起的,他个人呢,仅仅是这块由阳光、星尘和奇迹交织成的不可思议的织物的一小片罢了。 其实他正是满怀着这一套想法来写作那篇名叫《星尘》的论文的,他在文中攻击的对象可不是批评的原则,而是那班主要的批评家。文章写得精彩、深刻、富有哲理而带着妙不可言的玩笑口吻。并且,它送进杂志社多少次,就被马上退回多少次。可是,在思想上撇开了这篇文章,他就又可以心平气和地继续赶路了。他养成了这种习惯:把自己对某个问题的看法酝酿成熟,然后赶忙用打字机打出来。至于这篇东西会不会刊载出来,那对他说来倒无关紧要。把它写出来,就是一段长期思考过程的末一着,就是把分散的思路综合在一起,把塞满在他头脑里的资料一股脑儿地来一次最后的总结。写一篇这样的文章,是一种有意识的行动,这一来,他解放了自己的头脑,使它可以接受新的资料,应付新的问题了。这方式有点儿像真的受了委屈,或者自以为受了委屈的男男女女的那种普遍的习惯:他们每隔一段时期,总得打破忍了好久的沉默,滔滔不绝地“说上一通”,说到全说完为止。 【注释】 (1)斯巴达为古希腊一城邦,其居民生活艰苦朴素、律己甚严。 (2)牲畜栏看守,负责照管官设牲畜栏,拘留侵入别人土地的狗、牛等动物,或收留走失的狗、牛等动物待领。 第二十四章 一个个星期过去了。马丁的钱花光了,而出版商的支票还是跟以往一样地杳无踪影。他那些重要的稿件全给退了回来,又全给寄了出去,他的卖钱作品也同样不走运。他的“小厨房”里不再点缀着形形色色的食品了。在这患难关头,只剩下了半袋大米和几磅杏干,于是一连五天,他三餐都是大米饭和炖杏子。跟着,他着手赊账了。马丁对那个葡萄牙食品商过去一向是付现钱的,等到他挂的账达到三块八毛五之多时,食品商叫停了。 “你该放明白些,”食品商说,“你不去找活儿干,俺就得赔钱。” 马丁什么也答不上来。没法解释呀。赊账给一个懒得不肯干活的、年轻力壮的工人阶级的小伙子,可不是上算的生意经。 “你一找到活儿,俺就让你拿伙食,”食品商安马丁的心说。“没活儿,就没伙食。这是生意经呀。”跟着,要表明这完全是做生意的远见,可不是对他有偏见:“俺请客喝杯酒——还是好朋友嘛。” 马丁就大大方方地喝了酒,表明他跟这掌柜的还是好朋友,随后,没吃晚饭就上了床。 马丁买蔬菜的那家水果店,是由一个美国人经营的,他的生意经比较差,竟让马丁欠了五块钱才停。那个面包房掌柜只肯让他欠两块钱,肉店掌柜四块钱。马丁把这些欠款加起来一算,发现自己一股脑儿欠了十四块八毛五。打字机的租费又得付了,可是他估计这方面还可以赊两个月,那就是八块钱。等这两个月一过,他就什么地方都赊不着账啦。 从水果店最末一次赊来的东西是一袋土豆,因此整整一个星期,他吃的是土豆,光是土豆,每天吃上三回。偶尔有几回在罗丝家吃晚饭,使他身子里多少保持了元气,虽然,他眼看面前摊着那么许多吃的东西,食欲为之大增,却不得不吃完了自己的一份后不再要,这是够叫人心痒难熬的。有时候,尽管心里实在觉得不好意思,他还是在吃饭的时候闯到他姐姐家去,放胆大吃特吃——比在摩斯家饭桌上吃得多。 他每天写作,邮差也每天递给他退稿。他没有钱买邮票,因此稿子在桌子下积成了一堆。有一回,他一连四十个钟点没吃上东西。他不能指望上罗丝家去吃一顿,因为她上圣拉斐尔去了,预备待两个星期才回来;再说,正因为不好意思,他也不能上他姐姐家去。这些不幸还不算,当天下午邮差来的时候,递给他五份退稿。于是,马丁穿着大衣上奥克兰去,回来时身上大衣没了,口袋里可有五块洋钱在丁丁当当地响。他还了那四个生意人每人一块钱的欠账,就在自己“厨房”里煎洋葱牛排,煮咖啡,并炖了一大锅梅脯。吃罢了饭,他在当写字台用的桌子边坐下,午夜不到,就完成了一篇论文,题目是《高利贷的尊严》。他把它打好,就朝桌子下面一扔,因为那五块钱已经一个子儿也不剩,不能买邮票啦。 后来,他把手表给当了,再后来,自行车也给当了。他把每份稿件又贴上了邮票,寄出去,这一来,用来买食品的钱就少了。他对自己的那些卖钱作品感到失望。谁也不想要。他把这些东西跟在报纸、周刊和低级杂志上看到的作比较,认为自己的比一般的要来得好,好得多,可就是没人要。后来,他发现多半报纸都刊载好些所谓的“铅版稿件”,他就找出了那家提供这种材料的供应社的通讯处。可是他寄去的作品都给退了回来,附着一张铅印的退稿单,通知他所有需用的稿件全由编辑部人员供给。 他在一份大规模的少年杂志上看到一整栏一整栏的奇闻轶事。机会来啦。可是他寄去的短文都给退了回来,尽管试了一次又一次,还是一篇也插不进。后来(那是后话,那时候他已经不在乎了),他发现那批副编辑和助理编辑自己投这种短文来贴补薪水的不足。那些滑稽周刊把他写的笑话和打油诗退回给他,他为大杂志写的轻松的社交诗也没有着落。还有就是报纸上的那种短篇小说了。他明白自己可以写些比刊载出来的更好的作品。他设法弄到了两家“报纸稿件供应社”的通讯处,源源不绝地把短篇小说寄去。等到写了二十篇,还是一篇也插不进,他才停手。然而,他一天天地看着日报和周刊上的短篇小说,看了许许多多,觉得其中没有一篇及得上他自己的。他失望极了,得出结论:他什么判断力也没有,他被自己的作品迷住了,他是个自骗自的冒牌作家。 那台毫无人性的编辑机器跟以往一样滑溜地运转着。他把回件邮票跟稿件一起放在信封里,把它投进邮筒,三个星期到一个月后,邮差走上台阶,把稿件递给他。没有问题,在收信的那一端并没有什么有生命、有体温的编辑。那全是一套轮子、齿轮和注油器——一台自动控制的灵巧机器。他失望到这步田地。竟然怀疑编辑到底存在不存在了。他从没看到过什么迹象,可以证明有一个编辑存在,再说,因为他所有的稿件被退回时从没附着半句意见,那看来似乎可能编辑只是办公室小厮、排字工人和印刷工人所捏造出来并竭力宣传的虚构人物吧。 他跟罗丝待在一起的那些钟点是他唯一快活的时候,说起来可也不是每分每秒都快活的。他老是被一种叫人苦恼的不安情绪所折磨着,这种情绪比他没有得到她的爱情时更叫人心痒难熬;因为,虽然他如今得到了她的爱情,但是得到她本人的希望却还是那么渺茫。他要求她等上两年;时光跑得飞快,他却一事无成。再说,他老是记着这一点:她不赞成他在干的事。她没有直截了当地这么说。然而她转弯抹角地使他知道,就像她亲口说出来一样的明白、肯定。她并不感到愤慨,而只是不赞成罢了;虽然,换了别的心地没那么善良的女人,怕会感到愤慨,她呢,却至多感到失望罢了。她失望的原因是,她着手塑造的这个男人竟然不肯听人塑造。她起先发现他是相当肯听人任意塑造的素材,后来,他可变得愈来愈倔强,不肯让她照她父亲或者勃特勒先生的形象来塑造了。 他的伟大和坚强的品质,她都看不见,或者更糟的是,她全看走了眼。这个男人是十分肯听人任意塑造的,因此他在人生的任何角落里都可以生活,但她却以为他任性而执拗得厉害,因为她没法把他塑造得使他肯生活在她那个角落里,实在她也只熟悉这一个角落。她无法了解他那奔放的思想,因此,每逢他的想法使她摸不清头脑时,她就认为他古怪。对别人的想法,她就从来不会摸不清头脑。她始终能了解她父亲和母亲、她弟弟们和奥尔奈;因此,她不了解马丁的时候,就认为毛病准出在他身上。思想褊狭的人妄想当多方面的人的导师,总免不了会发生这种悲剧。 “你崇拜正统思想,”有一回,他们谈论普莱普斯和范德尔瓦特时,他对她说。“我承认,拿他们当权威来引用,他们是再出色不过的——美国的两位头儿脑儿的文艺批评家。我国的每个教师都把范德尔瓦特尊崇为美国批评界的老前辈。可是我读过他写的东西,我以为那真是头脑空洞的人的十全十美的杰作。是啊,他大不了是个言语无味的老冬烘,多亏葛莱特·伯吉斯想得出这么说。普莱普斯呢,也不见得高明多少。就拿他的《毒芹》来说吧,写得可真是漂亮。连一个逗号用得不对头的都没有;讲到格调——啊!——那真是崇高,太崇高啦。他是美国稿酬最高的批评家。可是,苍天在上,他压根儿算不上什么批评家。英国人写的批评文章要好得多呢。 “可是问题是,他们唱着迎合大众的论调,他们唱得那么漂亮、那么循规蹈矩而踌躇满志。他们写的书评叫我想起英国人的星期日。他们是大众的传声筒。他们支持你那些英语教授,你那些英语教授也支持他们。他们脑瓜里没有一丁点儿自己的独特见解。他们只懂得正统思想——事实上,他们自己就是正统。他们脑筋迟钝,正统思想很容易在他们脑瓜上打上烙印,就像酿酒厂的招牌给印在一只啤酒瓶上一般容易。他们的功用正是抓住所有进大学的青年,把他们头脑里可能有的那一丁点儿独特见解清除干净,然后打上正统思想的烙印。” “我以为,”她回答,“我这样拥护正统思想,比你这样像个南海小岛上的打破偶像的野人般到处撒野,总要更接近一点真理吧。” “打破偶像的工作是那批传教士干的,”他笑了。“不幸的是,传教士全在国外的异教徒中间传教,弄得国内一个都不剩,没人来打破这对古老的偶像,范德尔瓦特先生和普莱普斯先生了。” “还有那班大学教授呢,”她加上一句。 他断然有力地摇摇头。“不,理科教授可以存在下去。他们实在是了不起的。可是把十分之九的英语教授——那批目光短浅、像鹦鹉般学舌的小人的头脑给打破,才是桩好事呢!” 这段话对教授们未免太苛刻了,而在罗丝看来,这简直是亵渎。她情不自禁地把那班干净整洁、学问渊博、衣着称身、讲起话来声调抑扬有致、吐露着教养和文化气息的教授跟这个简直难以形容的小伙子放在一起衡量,这个小伙子,不知怎么着,她可爱着,他的衣服永远不会称他的身,他的结实的肌肉说明历经艰辛的劳累,他讲起话来愈讲愈激动,不肯心平气和地说,偏要出口骂人,不肯冷静沉着地讲,偏要大动肝火。他们至少挣着可观的薪水,又是——是啊,她不得不正视这事实——又是上等人;他呢,可一个子儿也挣不上,跟他们是两路人。 她不去估量马丁所说的话,也不根据这些话来判断他的论点到底对不对。她以为他的论点是错误的,这一结论是把外在的因素作比较而得出的——不错,她这是不自觉地进行的。他们,那班教授的文学见地是正确的,因为他们是成功者。马丁的文学见地是错误的,因为他卖不掉自己的货。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们“干得成功”,他可做不到。再说,他不多久前还站在这间起居室里,脸红耳赤、手足无措,被人作介绍时慌忙答礼,忐忑不安地望着周围的小摆设,生怕自己那一摇一摆的肩膀会把它们给碰个粉碎,问起史文朋死了多久,并且大言不惭地说什么他读过《登峰造极》和《生之礼赞》——他这样一个人会是正确的,那才好像讲不通呢。 罗丝无意中自己证实了他的看法:她崇拜正统思想。马丁了解她的思想活动,可是不愿追究下去。他爱她,可不是因为她对普莱普斯、范德尔瓦特和那班英语教授抱着好感,他还认识到,愈来愈肯定地认识到,他自己脑海里有些知识的领域和园地,是她永远不会了解,也根本不知道存在的。 她以为,他对音乐的看法是不可理喻的,关于歌剧呢,那是非但不可理喻,简直是有意跟人抬杠了。 “你觉得怎么样?”有一晚,在看了歌剧回家的路上,她问他说。他整整一个月严格节约了伙食,那晚才能请她去看歌剧。她想等他开口谈这歌剧,他可不讲,但她自己被刚才所耳闻目睹的一切弄得心情还是万分激动,就问了上面那句话。 “我喜欢那支序曲,”他回答。“真出色。” “不错,可是那歌剧本身怎么样?” “那也很出色;那是说,乐队很出色,话说回来,要是那些跳娃娃肯不做声,或者干脆跑下台去,我会觉得更满意的。” 罗丝大惊失色。 “难道你是指台特拉兰尼或者巴利洛吗?”她问。 “他们一起都在内——全班人马。” “可是他们全是伟大的艺人呀,”她抗议道。 “尽管如此,他们的那一套不真实的滑稽表演还是把音乐给糟蹋了。” “那难道你不喜欢巴利洛的嗓子吗?”罗丝问。“人家说,他仅次于卡鲁索呢。” “我哪会不喜欢他,我还更加喜欢台特拉兰尼。她的嗓子真是美妙——至少我这么想。” “那,那——”罗丝结结巴巴起来啦,“那我真不懂你的话了。你欣赏他们的嗓子,可是又说他们糟蹋了音乐。” “正是这么回事。我巴不得听他们在音乐会上表演,并且更进一步,最好在乐队演奏的当儿他们别唱。我看哪,我真是个不可救药的现实主义者。伟大的歌唱家不一定就是伟大的演员。听巴利洛用天使般的嗓子唱一段情歌,听台特拉兰尼也像个天使般跟他对唱,听他们这段对唱由一大阵十全十美、五光十色的音乐伴奏着——那才叫人心醉神迷,心醉神迷得不得了呢。这我不但承认。我还肯定这么说。可是,等到我看着他们——看着台特拉兰尼,她不穿鞋身高也达五英尺十英寸,体重一百九十磅,还看着巴利洛,他几乎还不到五英尺四英寸高,脸上油光光的,胸膛结实得活像个五短身材的铁匠,看着这一对,装腔作势,捧着胸脯,像疯人院里的狂人般把胳膊在空中乱挥——这全部效果就给破坏了;再说,要我把这一切当作一个苗条、美丽的公主和一个英俊、浪漫的年轻王子的爱情场面的忠实写照——啊,那我可做不到,就这么一句话。这是无聊的;这是荒谬的;这是不真实的。毛病就在这里。这是不真实的。世界上不见得会有人这样谈情说爱的吧。是啊,要是我用这种方式跟你谈情说爱,你不打我嘴巴才怪。” “可是你错了,”罗丝抗议道。“每种艺术形式都有它的局限性。”(她拚命回想着在大学里听过的有次关于各种艺术的“传统手法”的讲座。)“拿绘画来讲,画幅上只有两个向度,然而画家的艺术使他在画幅上造成三个向度的错觉,这你可认为是正确的。再说,拿写作来讲,作家必须是无所不能的。作家对女主人公内心的念头的描写,你认为是完全合理的,然而,你明知道那女主人公转这些念头的时候,身边没有别人,作家和任何别的人都不可能听到她的自言自语。戏剧也是一样,雕刻、歌剧,任何艺术都一样。我们只得把有些没法调和的地方看作理所当然。” “不错,这我明白,”马丁回答。“一切艺术都有它们的传统手法。”(罗丝听他说出这个名词来,不禁吃了一惊。好像他自己也念过大学,而不是在图书馆里杂乱无章地这本书看看,那本书翻翻,没什么真才实学。)“可是就算是传统手法吧,也必须是真实的。一棵棵树,画在扁平的硬纸上,竖在舞台的两边,我们就当它做一座树林子。这种传统手法是够逼真的。可是,话说回来,我们就不肯把一幕海景当做一座树林子。我们就是办不到。我们就是觉得看起来不对头。你也不肯,说得更确切一点,你也不该把今儿晚上这两个疯子的那一套叫嚷、扭摆和苦恼的折腾认为是叫人信服的爱情表演。” “你难道自以为比所有的音乐鉴赏家都高明不成?”她抗议道。 “不,不,从来没有这样想过。我不过想保持我个人的意见罢了。我刚才把自己的看法告诉了你,为了要解释,为什么对我说来,台特拉兰尼太太那笨重的跳跳蹦蹦的表演把乐队给糟蹋了。世界上的音乐鉴赏家也许全是对的。可是我是我,我不愿改变自己的看法来迎合全人类一致的意见。如果我不喜欢一样东西,我干脆就是不喜欢,一句话完了;天底下就找不出任何理由来叫我学别人的样来喜欢一样东西,光因为我的同胞们多半喜欢它,或者假装喜欢它。关于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的问题,我不会赶时髦。” “可是你知道,欣赏音乐是一个有关修养的问题,”罗丝据理力争道,“而歌剧呢,更加是修养问题。可能不可能——” “我对歌剧没有修养吗?”他脱口而出地打断她的话说。 她点点头。 “正是这回事,”他同意道。“我可以为总算运气好,没有在小时候被它迷住。不然的话,今儿晚上我就会大掉其伤心泪,而那对宝贝的小花脸式的滑稽腔,也只会使他们的嗓子和那伴奏的音乐听上去更美。你说得对。这多半是个修养问题。我如今可年龄太大啦。我只要真实的东西,不真实干脆就不要。一个并不叫人信服的假象就显然是个骗人东西,当个儿矮小的巴利洛发起神经病来,把大阿福般的台特拉兰尼一把搂在怀里(她也在发神经病呢),跟她说自己怎样发狂似的爱慕她的时候,大歌剧对我说来,就是这种骗人东西。” 罗丝又用外在因素的比较,并且根据自己对正统思想的信仰,来衡量他的意见了。他是什么了不起的人呀,竟然可能是他对,而所有有教养的人全错了吗?他的话和他的意见对她一点儿也不起作用。她被正统思想束缚得太紧了,对有革命性的思想不会赞同。她一向听惯了音乐,从小就喜欢歌剧,她那天地里的人们也都喜欢歌剧。再说,马丁·伊登刚刚从他那套爵士音乐和工人阶级的歌子堆里探出头来,凭什么权利对世界上最杰出的音乐批评一通呢?她对他感到恼火,她一边在他身旁走着,一边隐隐约约地感到受了羞辱。就算她拿最宽大的胸怀来对待他,至多也只能认为他的看法是任性的奇想,是稀奇古怪的无理取闹。可是,当他在大门口把她搂在怀里、像恋人般温柔地吻她、说再会的时候,她心头涌起一阵对他的热爱,把什么都给忘了。后来,靠在枕上尽睡不熟,她想啊想的(她近来时常会这样想),可总是想不透,怎么一来,自己竟会爱上这么一个古怪的男人,而且不管家里人反对,偏要爱他。 第二天,马丁·伊登把笔耕工作搁下了,一个劲地写成了一篇论文,题目是《假象论》。贴上一张邮票,它就出门了,它命定在以后的几个月里,还要被贴上好多邮票,出门好多趟呢。 【注释】 (1)圣拉斐尔,位于旧金山北,旧金山湾西北端。 (2)注油器,机器上的一个零件,其功用为供给轴承以润滑剂。 (3)葛莱特·伯吉斯(1866—1951),美国幽默作家,曾于1907年发表一部题为《你可是个老冬烘?》的讽刺作品。 (4)英国一般虔诚的基督徒,星期日不跑娱乐场所,因此此处借喻那些书评的枯燥乏味。 (5)卡鲁索(1873—1921),意大利著名男高音歌剧演员,1903年在纽约大都会歌剧院开始演出,至死声名不衰。 (6)大歌剧,结构跟正式的戏剧一般严谨、只有唱词没有对白的歌剧。 第二十五章 玛丽亚·西尔瓦很穷,穷困的种种情况她全明白。穷困这个词儿,对罗丝说来,指的只是一种不大舒服的生活。她对这问题的了解也尽在于此了。她知道马丁是穷的,在心坎里把他的境况跟亚伯拉罕·林肯、勃特勒先生和其他飞黄腾达的人的童年时期相提并论。再说,尽管明知道穷困绝对说不上可人心意,她却怀着中产阶级的那种心安理得的看法:穷困是对人有益的,是一种有力的鞭策,它激励凡是不愿做低微堕落、毫无指望的苦力的人走上发迹的道路。因此,她知道了马丁穷得把手表和大衣都给当了,也并不烦恼。她反而认为这正是有希望的一面,相信这种情形迟早会叫他清醒过来,迫他放弃写作。 罗丝始终没看出马丁脸上的饥饿相,这张脸却是愈来愈瘦,腮帮上微微凹下去的地方也愈来愈大了。实际上,她看到他脸上的变化,反而很满意。这一来似乎叫他变得清秀了,把他那些一无用处的肥肉除掉了不少,还把那股叫她厌恶而又吸引着她的兽性毕露的活力也冲淡了不少。有时候,跟他在一起,她注意到他眼睛里闪着不寻常的光芒,叫她十分喜欢,因为这一来,他看上去更像诗人和学者了——而他正巴不得成为这两种人,她也巴不得他这样呢。然而玛丽亚·西尔瓦在他那凹陷的腮帮和火热的眼睛里看出的却是另一回事,她一天天地留意到这些变化,根据这些变化来看出他运气的好坏。她看他穿着大衣走出屋去,回来的时候,大衣没了,虽然天气又冷又阴沉;跟着,她就看到他的腮帮微微饱满了一些,饥火也从眼睛里消失了。她还看到他的自行车和手表也同样地没了,而每次过后,总看到他恢复了元气。 她也留意到他在苦干,知道他一直干到深夜,辛苦到什么地步。干活!她知道他比自己干得更着力,尽管他干的是另一种活。她还看到,他吃的东西愈少,干活的劲头反而愈大,不禁大吃一惊。有几回,她发觉饥饿折磨得他实在太厉害了,就若无其事地送一只刚出炉的面包给他,不高明地开玩笑说,比他自己能烘出来的要来得好,来掩饰这行动。这还不算,她还会打发她的一个小把戏,给他端去一大罐热腾腾的菜汤,一边心里盘算着,把这汤从自己亲骨肉的嘴边抢走,到底应该不应该。马丁可感激非常,因为他明白穷人的生活境况,如果说世界上有真正的慈善行为的话,这就是啦。 有一天,玛丽亚把手头剩下的东西喂饱了自己那一帮孩子后,拿最后剩下的一毛五分钱去买了一加仑便宜的酒。马丁走进厨房去打水,她请他坐下来喝酒。他举杯祝她健康,她也回敬他一杯。跟着,她祝他事业成功,又干了一杯,他呢,说了声希望詹姆士·格兰特会露面,付给她洗衣账,也干了一杯。詹姆士·格兰特是个木匠师傅,他不一定每次都付清账目,他欠了玛丽亚三块钱。 玛丽亚和马丁俩空着肚子在喝这带酸味的新酒,因此酒很快地冲昏了他们的头脑。他们是彼此截然不同的人,在苦难中却同样地孤苦伶仃,虽然双方心照不宣地不把这份苦难当作一回事,它实在正是使他们惺惺相惜的原因。玛丽亚听说他曾到过亚速尔群岛,大为惊异,她在那儿一直待到十一岁。叫她更惊异的是,他也到过夏威夷群岛,她跟一家人是从亚速尔群岛搬到那儿去的。可是他告诉她,他还到过毛伊岛,那她真惊异得要命了,因为她正是在那个岛上长大成人,在那儿出嫁的。卡胡鲁伊,她在那儿第一次遇见后来成为她丈夫的那个人——那儿,马丁去过两回!是啊,她还记得那些运糖的汽船,他在上面干过活——啊,啊,这世界真是小啊。还有瓦伊鲁哥!那地方他也到过!他认识那种植园里的总管吗?认识,还跟他喝过两杯酒呢。 他们就这样缅怀着过去,用这不兑水的带酸味的酒来浇灭饥火。对马丁说来,前途并不十分暗淡。成功就在他眼前闪烁。他快要抓到它啦。这会儿,他打量着眼前这万分劳累的女人那满是皱纹的脸,想起了她的汤和刚出炉的面包,感到心底涌起一阵剧烈非凡的感激和慈悲的热潮。 “玛丽亚,”他陡地叫道。“你想要些什么东西?” 她望着他,被弄得莫名其妙。 “如果你能够得到,眼前,就在眼前,你想要些什么东西?” “给孩子们每人一双鞋——一共七双。” “一定给你,”他说,她呢,一本正经地点着头。“可是我是指大的愿望,你想要什么大东西。” 她眼睛里闪烁着和善的光芒。他打算跟她,玛丽亚,开个玩笑吧,实在事到如今,也不见得会有人来跟她开玩笑啦。 “仔细想一想,”她正想开口,他劝告她说。 “好吧,”她回答。“我仔细想一想。我要房子,我要这所房子——全都属于我,不用付七块钱一个月房钱。” “一定给你,”他答应她说,“要不了多久就给你。现在,讲那个大愿望吧。就当我是上帝,我在跟你说,你要什么就可以有什么。你说你的愿望,我来听。” 玛丽亚一本正经地思量了一会儿。 “你不怕我提出来吗?”她警告地问他。 “不,不,”他笑着说,“我不怕。说吧。” “大得不得了哪,”她又警告他说。 “没关系。快说。” “那好——”她像孩子般深深地喘了一口气,预备用尽全身力气,把自己对生活的要求一股脑儿地说出来。“我要个牛奶场——一个呱呱叫的牛奶场。有许多奶牛、许多土地、许多草场。我希望它在圣莱安德罗附近;我姐姐就住在那边。我把牛奶在奥克兰出售。我可以赚大钱。乔埃跟聂克不用放牛了。他们可以上学。到头来当上个出色的工程师,在铁路上工作。对啊,我要牛奶场。” 她顿住了,眼睛眨巴眨巴地打量着马丁。 “一定给你,”他赶忙回答。 她点点头,把嘴唇恭恭敬敬地凑在酒杯上,为送这份礼的人干杯,心里明知道这是永远送不成的。他的心地是好的,她衷心感激他的好意,就像这份礼已经同这好意一起送来了。 “对,玛丽亚,”他接着说下去,“聂克跟乔埃可以不用去贩牛奶,每个孩子都可以上学,一年到头有鞋子穿。那会是家第一流的牛奶场——什么设备都齐全。有一幢房子可以居住,一所马厩养马,不用说,还有牛棚。还有鸡、猪、蔬菜、果树那一套东西;奶牛多得很,赚的钱可以用来雇一两个人手。那样,你可以不用干别的事,光照料孩子就行了。说起来,如果你碰到相巧的男人,你可以结了婚,让他经营牛奶场,自己舒舒服服地过日子。” 马丁答应了给这些得靠将来发迹了才能兑现的礼物,回头来把仅有的那套像样的衣裳送进当铺。他境况拮据,这么做也是万不得已,因为这一来使他不能去看罗丝了。他没有次一点的可以出客穿的衣裳,虽然可以上肉铺和面包房去,甚至有时候上他姐姐家去,可是他万万不敢想象,能穿得这么不体面,走进摩斯家去。 他继续苦干,伤心非凡,简直万念俱灰。他开始看到,这第二仗挨了个败仗,眼看不得不去找活儿干了。这一来,他会使每个人都感到满意——那个食品商、他姐姐、罗丝,甚至玛丽亚,因为他欠了她一个月房钱。他有两个月的打字机租费没付,那家商行穷凶极恶地催他付钱,要不,把机子还给他们。他实在万不得已,情愿屈服,跟命运暂时妥协一下,等机会重起炉灶,于是去参加了邮政局铁道邮递处的公务员考试。他出乎意料地竟考上了第一名。职业有了着落,虽然什么时候来叫他去上班,那是谁也说不准的。 正在这关头,命运最不济的当儿,那台运转滑溜的编辑机器出了故障。准是齿轮脱落了一个轮牙,要不,有一只注油器干了,因为有天早上,邮差递给他一个薄薄的小信封。马丁一望信封的左上角,印着《横贯大陆月刊》的刊名和通讯处。他的心猛地一大跳,他顿时感到头晕眼花,随着这种虚弱的感觉而来的是,膝盖奇怪地打起哆嗦来啦。他晃晃荡荡地走进自己的房间,坐在床上,信可还没拆,他这时才恍然大悟,为什么有人接到了惊人的好消息,会一下子倒毙。 不用说,这准是好消息。这薄薄的信封里没有稿子,因此一定是被采用了。他记得在横贯大陆月刊社手里的是哪一篇小说。那是《嘹亮的钟声》,他所写的恐怖小说中的一篇,足足有五千字呢。既然第一流的杂志每次一采用就付稿费,那么信封里该有张支票。两分钱一个字——二十块钱一千字;那么这准是张一百块钱的支票。一百块钱哪!他一边拆信,一边头脑里接连涌起他所欠的一笔笔债——欠食品商,$3.85;肉铺掌柜,$4.00整;面包商,$2.00;水果店,$5.00;总数是$14.85。再加上房钱,$2.50;预付一个月,$2.50;两个月的打字机租费,$8.00;预付一个月,$4.00;总数是$31.85。最后还得加上向当铺老板赎当的款子,外加利息——手表,$5.50;大衣,$5.50;自行车,$7.75;一套衣裳,$5.50(利息六分,可是又有什么大不了呢?)——一起的总数是$56.10。他看到这笔数目,接着一个减法,得出余数$43.90,这些数字好像就在他眼前空中,清晰可见,亮闪闪的一个个金字。他还清了每一笔债、赎还了每一样东西,口袋里还可以搁着丁丁当当的好大一笔钱,$43.90。这还不算,他房钱和打字机租费也都可以预付一个月呢。 想到这里,他抽出了那单张的打字机打的信,把它摊开来。没有支票。他朝信封里望望,把它放在亮光里照照,还是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就抖索着手,急忙把它一扯两半。还是没有支票。他读起信来,眼光一行行扫下去,匆匆掠过编辑赞美他那篇小说的话,要看信中的主要内容——说明为什么没附上支票的那句话。他找不到这样一句话,却看见了一句叫他一下子泄气的话。信纸从他手里滑下来。眼睛里失去了光彩,他朝天倒在枕上,把被子拉到身上,盖到齐下巴。 五块钱一篇《嘹亮的钟声》——五块钱五千字!不是两分钱一个字,竟是十个字一分钱!那位编辑还把文章夸奖了一通。要等这小说刊出了,他才能收到支票。这么说,什么稿费最低两分钱一个字啦、一采用就付稿费啦,全是胡说八道。这是扯谎,他竟上了当。他要是知道了真相,当初才不会想写作呢。他会去找工作做——为了罗丝工作。他回想起第一次想到写作的那一天,一想到浪费了那么多的时间——全为了十个字一分钱——不由得愣住了。至于他在报上看到的关于作家的其他高额稿酬,那当然也是扯谎啦。他这些关于作家的第二手资料是不正确的,这就是个铁证。 《横贯大陆月刊》的定价是二毛五分,它那气派大而艺术化的封面说明它是第一流的杂志。它是本严肃而正派的杂志,从他出生前好久一直刊行到现在。是啊,在封面上每个月都印着一位世界闻名的大作家的话,这位文坛巨匠的才华当初就是在这本杂志上初露锋芒的,他现在来宣布上天交给《横贯大陆月刊》的使命。可是这份趾高气扬、天赋灵感的《横贯大陆月刊》竟然只出五块钱五千字!那位大作家新近死在外国——马丁记得,是穷困潦倒而死的,想想作家们拿到的是这么出色的稿酬,这就没什么可奇怪了。 哦,报上关于作家和作家的稿酬扯了一套谎,他竟上了钩,在这上面浪费了两年时间。如今他可要把那钓饵吐出来。他绝对不再写一个字。他要干罗丝要他干的事,干每个人都要他干的事——去找份工作。一想到工作,他记起了乔埃——乔埃这会正在不务正业的天地里流浪呢。马丁羡慕得深深地叹了口气。那次一连好多天,每天干十九个钟点活,叫他如今还抱着强烈的反感。可是话得说回来,乔埃并不沉在爱河里,没有恋人的种种责任,因此大可以在不务正业的天地里游荡。他,马丁,可有工作的理由,因此他一定要去工作。明天一早,他就要出去找份工作。他还要让罗丝知道,他已经改过自新,愿意进她父亲的事务所去工作了。 五块钱五千字,十个字一分钱,这是艺术品的市价!他首先想到的是,这回事给人的失望、它的欺骗性和丑恶性;在他闭上的眼睑里边,只见他欠食品商的那笔数目,“$3.85”,一个个火红的数字在燃烧着。他打了一个寒噤,感到骨头里直发痛。腰部后边特别疼痛得厉害。他脑瓜发痛,头顶上痛,头后边痛,里头的脑子也痛,仿佛在肿胀起来,眉毛上面更痛得叫他受不了。眉毛下面,那个冷酷无情的字样,“$3.85”,还是附着在他眼睑里边。他张开眼睛,不想看这字样,可是屋子里满是白天的亮光,仿佛要烧焦他的眼球似的,逼得他又闭上了,面前又是那个字样,“$3.85”。 五块钱五千字,十个字一分钱——这想法在他头脑里扎下了根,他摆脱不了,就像摆脱不了眼睑里边的“$3.85”这字样一样。这字样仿佛在起变化了,他诧异地注视着,要看它变成了“$2.00”,在熊熊燃烧。啊,他想,原来是欠面包商的那笔数目。接着出现的数字是“$2.50”。这可把他难住了,他再三思量着,好像这是个生死攸关的问题,非解决不可。他欠什么人两块五毛,这是肯定的,可这是欠谁的呢?这个蛮不讲理而不怀好意的宇宙责成他去找到这个答案,于是他穿过自己头脑里一条条没尽头的走廊,打开形形色色的、贮藏着零零碎碎的记忆和知识的杂物房的房门,找寻着答案,找来找去还是找不着。仿佛过了好几个世纪,这答案才不费吹灰之力地来啦:是欠玛丽亚的。他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又全神贯注地注视着眼睑里边那幅折磨人的银幕了。他解决了那个问题,可以歇一会啦。可是不成,“$2.50”一消失掉,那地方就出现了“$8.00”这字样,在熊熊燃烧。那又是欠谁的呢?他不得不在头脑里再枯燥乏味地兜上一圈,来找寻答案。 这一找找了多少时候,他可不知道了,可是,仿佛过了好长好长的一阵子,咚的一声敲门声把他弄醒过来,原来是玛丽亚来问他是不是病了。他回答说不过打了个盹,回答得闷声闷气的,自己也认不出了。他看到屋子里黑黝黝的夜色,不免吃了一惊。那封信是下午两点钟接到的,他这才明白自己病了。 跟着,“$8.00”这字样又在他眼睑里边燃烧起来,他不禁又被它奴役了。可是他变得精明了。他根本用不着在头脑里穿行。他前一回真傻。他伸手把一根把柄扳了一下,使他记忆中的思想在他周围旋转起来,像一架巨大的轮盘赌具,一台记忆的旋转木马,一个打着旋的智慧球。它愈转愈快,转成一个旋涡,把他卷了进去,使他在一团漆黑的混沌里飞转。 挺自然的,他发现自己站在一台碾压机边,把上了浆的袖口送进去。他一边送,一边可看到袖口上印着些数字。他想,这倒是在衬衫上做标记的新办法,后来,仔细一看,只见有个袖口上有“$3.85”这字样。他这才想起,这是那食品商的账单,而这些在碾压机滚筒上飞转的全是他的账单。他想出一个乖巧的办法。他大可以把这些账单丢在地板上,这样就可以不用付了。他一想到就做,把那些袖口狠狠地团皱,扔在脏得出奇的地板上。尽管账单愈堆愈高,而且每张账单有一千张副本,他只发现一张两块五毛的,那是他欠玛丽亚的账。那就是说玛丽亚不会来催他付钱了,可是他却慷慨地决定只预备付这一笔账;因此他着手在扔在地上的那堆账单里寻找她那一张。他拚命地找,找了好几个世纪,等到那旅馆经理,那胖胖的荷兰佬走进来的时候,他还在找。旅馆经理满脸怒火,用响彻全宇宙的洪亮声调叫嚷道:“我从你工钱里扣掉这些袖口的价钱!”袖口堆成了一座山,马丁明白自己注定得苦干一千年,才能偿清这笔钱。哦,没有别的法子,只有杀了那经理,放把火烧掉这洗衣作啦。可是这大个子荷兰佬一把抓住他的后颈,把他提起来,一上一下地摇动,弄得他无能为力。他把马丁在那些熨衣台、炉子、碾压机上摇动,再把他带进洗衣间,放在绞衣机和洗衣机上摇动。马丁被摇得牙齿打战,头脑发痛,不禁诧异这荷兰佬的力气竟这么大。 接着,他发现自己又在碾压机跟前了,这一回,机器另一边有名杂志编辑在把袖口送进机器,他自己在这边接。每个袖口都变成一张支票,马丁心焦如焚,眼巴巴地一张张仔细检查,可是每张都是空白的。他站在那里,接着这些空白支票,接了一百万年光景,从来不放过一张,生怕万一有一张上面填着数字。他总算找着啦。他指头打着颤,把它就着亮光看。那是张五块钱的支票。“哈哈!”编辑隔着碾压机笑着。“好啊,我把你宰了,”马丁说。他走进洗衣间去拿斧头,看见乔埃在给稿件上浆。他叫他住手,抡起斧头就劈。可是这把凶器停在半空中不动啦,因为马丁发现自己又回进了熨衣间,周围是一阵大风雪。不,下的可不是雪花,而是一张张大票面的支票,最小的也在一千金元以上呢。他动手把它们收集起来,分门别类,一百张一叠,用麻线牢牢地扎好。 他一边干,一边抬眼一望,但见乔埃站在面前,把熨斗、上好浆的衬衫和稿件在空中抛弄。他时不时还伸手拿起一叠支票,跟这些在空中飞舞的东西一起抛弄,这些东西打着偌大的圈儿,直穿过屋顶,一时不见了踪影。马丁朝他一斧头,可是乔埃把斧头一把抢过去,跟那些打着圈儿飞舞的东西一起抛弄。随后,他抓起马丁,也跟别的东西一起抛弄。马丁直穿过屋顶,看见稿件就抓,因此等到他掉下来时,怀里抱着一大堆稿件。可是他一掉下来又被往上抛,第二次,第三次顺着这圈子飞转,直到数也数不清到底多少次。他听得见远方有人用孩子腔的尖嗓子在唱:“拿我打着圈儿转呀,威利,转呀,转呀,转呀。” 他在这一道银河般的支票、上好浆的衬衫和稿件的洪流里找回了那把斧头,打算一回到地上就把乔埃宰了。可是他下不来啦。倒是在清早两点钟,玛丽亚隔着薄薄的板壁听见他哼哼个不停,走进他的房来,把滚烫的熨斗压在他身上,把湿布贴在他刺痛的眼睛上。 【注释】 (1)亚速尔群岛,位于北大西洋中,葡萄牙西,属葡萄牙。 (2)毛伊岛,夏威夷群岛中的第二大岛。 (3)卡胡鲁伊,毛伊岛西北部的海港。 (4)瓦伊鲁哥,毛伊岛的首府,位于卡胡鲁伊西北。当时仅仅是一个村落。 (5)原文如此,但前面曾提到“有天早上”,想来还是“下午两点钟”比较讲得通。 第二十六章 那天早上,马丁·伊登没有出去找工作。直到傍晚时分,他才从神志昏迷的状态中清醒过来,拿刺痛的眼睛朝屋子四下呆望。西尔瓦家那帮孩子中的一个,八岁的玛丽,照看着他,一看见他恢复了知觉,就尖声叫嚷起来。玛丽亚马上从厨房赶进房来。她用干活干得满是老茧的手摸摸他火烫的前额,又按按他的脉搏。 “你想吃东西吗?”她问。 他摇摇头。他压根儿不想吃东西,他不知道这辈子会不会再感到饥饿。 “我病了,玛丽亚,”他有气无力地说。“什么病呀?你可知道?” “是流感,”她回答。“你两三天就会好的。眼前还是别吃东西的好。过不了多久,就吃得下挺多的,也许你明儿就可以吃了。” 马丁对生病是不习惯的,等玛丽亚和她的小女孩儿一走,就想爬起身来,穿上衣裳。头脑发晕,眼睛痛得睁都睁不开,他使了好大一把劲,才好歹从床上爬起来,可是结果又失去了知觉,倒在桌子上。半个钟点后,他好歹回到床上,死心塌地地闭上眼睛躺着,思量着自己的种种病痛和虚弱的症状。玛丽亚进来了好几回,来给他更换敷在前额上的冷布。除此以外,她让他安安静静地睡,因为她是明白人,不想用唠叨话来打扰他。这使他很感激,他喃喃自语道:“玛丽亚啊,你准能得到那家牛奶场,没错儿,没错儿。” 接着,他记起了那段遗忘了好久的昨天的事。自从他接到《横贯大陆月刊》的那封信以来,自从那回事告一段落、打算重新做人以来,仿佛已经过了一辈子。他使出了全身解数,使得着力,如今可只落得病倒啦。要不是弄得自己吃不饱肚子,他就不会被流行性感冒的病魔缠上。他被弄得衰弱不堪,没有力量来击退那侵入他肌体的病菌。只落得这种下场。 “一个人写了许许多多书,写得丧了命,那对他又有什么好处?”他出声地问。“这不是我干的行当。我不再写什么文学作品啦。俺还是进会计室,弄账册,按月领薪水,跟罗丝过小家庭生活吧。” 两天后,他吃了一个鸡蛋、两片烤面包,喝了一杯茶,吩咐把他的信件拿来,可是眼睛还是发痛,看不成信。 “你给我念吧,玛丽亚,”他说。“别管那些又大又长的信件。把它们扔在桌子底下得啦。给我念那些小信封里的。” “不会念,”对方回答。“特丽莎,她上学,她会念。” 于是九岁的特丽莎·西尔瓦拆开信件,念给他听。他心不在焉地听着那家出租打字机的商行写来催付租费的长信,头脑里忙着设想找工作做的门道。突然,他大吃一惊,清醒过来了。 “‘如蒙同意作上述修改,’”特丽莎慢吞吞地一个个字的念,“‘敝社愿以四十元之代价取得该小说之全部连载权。’” “这是哪家杂志社?”马丁嚷道。“好,把信给我!” 他的眼睛这会儿可以看东西了,还有点儿疼痛也不觉得了。愿意出他四十块钱的是《白鼠》杂志,那篇小说是《旋涡》,又是篇他早期的恐怖小说。他把信看了一遍又一遍。编辑明明白白地对他说,他那个题材处理得不十分恰当,然而他们肯出价买那个题材,因为它是别出心裁的。如果可以让他们把小说删掉三分之一,他们就愿意采用,并且一接到他的回音,就把那四十块钱汇给他。 他要了钢笔和墨水,写信通知那位编辑,只要他高兴,把那篇小说删掉三分之三也可以,还叫他把四十块钱马上汇来。 特丽莎把信拿去投进邮筒,马丁又躺在床上思量。原来,这到底不是骗人的话。《白鼠》一接受稿件就付钱。《旋涡》一共三千字。删掉三分之一,还有两千字。一起四十块钱,那就等于两分钱一个字。一接受就付钱、两分钱一个字——那报上说的全是真话啦。他原以为《白鼠》是第三流的杂志呢!他显然不了解杂志界的情况。他原以为《横贯大陆月刊》才是第一流的,可是它只出一分钱十个字。他原把《白鼠》看得一文不值,可是它出的稿费却比《横贯大陆月刊》要大二十倍,而且一接受就付钱。 哦,有一点是肯定的:等他身体复元了,他不准备出去找工作啦。他头脑里有的是跟《旋涡》一般出色的小说,照这样四十块钱一篇,他挣的钱可以比干任何工作、任何行当挣的都多得多。这会儿,他满以为吃了败仗,倒反而胜利啦。考验结果,他干这门行当是行的。道路被打通了。从《白鼠》开头,他要把一本本杂志的名字写上他那愈来愈长的主顾名单。笔耕工作可以搁起来啦。说起来,那实在是白白浪费了时间,因为它没有使他挣到过一块钱。他要一心一意地写作,写好作品,他要把心里最杰出的东西倾注在纸上。他巴不得罗丝就在身边,跟自己一起感到喜悦,他把床上留下的那些信件仔细翻了一下,发现有一封是她写来的。信上带着可爱的责备口气,问他出了什么事,使他这么好长一阵子不去看她。他爱不释手地把信再读了一遍,仔细观赏她的笔迹,看着每一笔都觉得喜欢,到末了,亲亲她签的名字。 他写回信给她,不顾死活地跟她直说,因为他那套最像样的衣裳给当掉了,所以才不去看她。他告诉她,自己病过,这会快复元了,不出十天,至多两个星期(那是一封信到纽约市打一个来回所需的日子),他就会把衣裳赎回来,前去看她。 可是罗丝不愿等上十天或者两个星期。再说,她的爱人在生病呢。第二天下午,她就由阿瑟陪伴着,乘摩斯家的马车前来,使西尔瓦家那帮孩子和大街上的顽童们乐不可支,但是把玛丽亚却给吓坏了。西尔瓦家的孩子们,在屋前小阳台上,把这两位来客团团围住,玛丽亚打孩子们的嘴巴,用比往常更吓人的英语对客人道歉自己穿得不像样。她袖子卷起着,露出沾着肥皂沫的胳臂,腰间系着一只湿淋淋的粗麻袋,说明客人冷不防地出现时,她正在干什么差使。这两个万分高贵的年轻人来找她的房客,叫她慌张得不得了,竟忘了请他们在小客厅里就座。要走进马丁的房,他们得先穿过厨房,正在进行中的大规模洗衣工作,把厨房里弄得热烘烘、湿漉漉、水气腾腾。玛丽亚激动得把那寝室的门跟寝室里那口小橱的门轧在了一起,于是足足有五分钟,一股股带着肥皂水和污垢的气息的水汽,从这半开的门里涌进病人的房间。 罗丝右一转,左一拐,再往右一个转弯,穿过桌子和床铺之间那狭窄的通道,来到马丁身边;可是阿瑟的弯转得太大了,乒乒乓乓地碰上了马丁做菜的墙角里那些锅盘碗碟。阿瑟没有多待。室内仅有的那把椅子给罗丝坐了去,阿瑟完成了任务,就跑到外边去,站在院门口,被七个好奇的西尔瓦家的孩子团团围在核心,他们拿他当马戏班里的奇人般打量着。马车四周聚集着附近十几段马路上来的孩子们,他们等待着,眼巴巴地盼着结果会出什么悲惨的吓人事儿。在他们那条街上,只有逢到婚丧喜庆才有马车出现。这一回没人结婚,也没有死人;因此,准是什么没有经历过的事,值得等着瞧。 马丁真巴不得看到罗丝。他的本性基本上是恋人的本性,他还比一般人更需要同情。他渴望着同情,对他说来,同情就是理性上的了解;他这时还不知道罗丝的同情主要是出于感情和非常周到的,与其说是出于对她所同情的对象的了解,还不如说是出于善良的心地。因此,当马丁握住了她的手、高兴地谈着的时候,她对他的爱情敦促她也紧紧地握住他的手,并且一看到他那孤苦无告的境况,以及苦难在他脸上所烙上的印记,眼睛就润湿起来、闪闪发亮。 他告诉她,有两篇东西被采用了,还说,自己接到《横贯大陆月刊》的来信时多么失望,接到《白鼠》的来信时又多么高兴,可是她并不在仔细听他的话。她听见了他讲的话,听懂了这些话在字面上的意义,然而对他的失望和高兴,却并不引起共鸣。她摆脱不掉自己的想法。她对把小说卖给杂志这回事不感兴趣。她认为重要的是结婚。然而她并没意识到这一点,就像她不知道自己要马丁找职业的愿望正是向往做母亲的女人的本能冲动一样。要是有人用明白、肯定的话跟她这么直说,她准会脸红耳赤,跟着,说不定会恼羞成怒,一口咬定说,她的兴趣只在这个她心爱的男人身上,指望他充分发挥自己罢了。因此,当马丁对她倾吐自己的心胸、被他自己选中的行当所得到的第一次成功弄得得意洋洋的时候,她仅仅听着他讲的话,顾自忙着在屋子里东张西望,给看到的景象吓坏了。 破题儿第一遭,罗丝定睛望着贫困生活的惨象。她一向以为饿着肚子的恋人是富有浪漫色彩的,可是她压根儿不知道饿着肚子的恋人是怎样生活的。她压根儿想不到会是这么一副光景。她的目光时常一忽儿望着屋内的情景,一忽儿移到他身上,一忽儿又移开去。跟她一起从厨房里进来的那股湿漉漉的脏衣服的气息,真叫人恶心。罗丝心想,如果那个可怕的女人经常洗衣服的话,那马丁准得老是给泡在这种气息里。堕落的生活就是这样感染人的。她望着马丁,似乎看到他身上附着他的环境所给他的污迹。她从没见过他的没有刮过胡子的脸,因此他脸上这三天未刮的胡子叫她大起反感。这胡子不但使他显得又黑又脏,像西尔瓦家这房子的里里外外一样,它还仿佛加强了他那股叫她厌恶的兽性的劲儿。你且瞧他,正得意洋洋地告诉她有两篇文章被采用了,这一来更相信自己这样发疯似的写作是对的。只消这转机迟一点来到,他就会自认失败,死心塌地地去找工作。如今他可要在这所可怕的房子里待下去,继续写作、挨饿几个月了。 “这是什么气味?”她陡地问。 “我想是玛丽亚洗衣服时候的什么味儿吧,”对方回答。“我已经闻惯了。” “不,不,不是这个。是另外一种气味。一股隔宿的叫人恶心的味儿。” 马丁朝空中嗅了嗅才回答。 “我闻不出什么来,只有些隔宿的香烟味儿,”他说。 “对啦。真难闻死了。你为什么抽这么多烟,马丁?” “我说不上来,只知道我感到寂寞的时候,就抽得比平时多。再说,这习惯已经养成好久啦。我还没多大的时候就学会的。” “你知道,这不是个好习惯,”她责备他说。“真是臭气冲天。” “这得怪香烟不好。我只抽得起最起码的。且等我拿到了那张四十块钱的支票再说。我要买一种好牌子的香烟,连天使也不会觉得讨厌。说起来,三天里被采用了两篇文章,也不好算差了,是不?拿这四十五块钱,我可以把欠的债差不多全部还清。” “这是两年工作的成绩吗?”她问。 “不,这是一个星期也不到的工作的成绩。请把那边台角上的那本书,那本灰色封面的账簿递给我。”他打开账簿,飞快地翻着。“对,我说得不错。《嘹亮的钟声》写了四天,《旋涡》是两天。这就是四十五块钱一星期的工作,一百八十块钱一个月。我打哪儿去挣这么大的薪水?再说,我还是刚开头呢。如果要把我想买给你的东西全买下,那么一千块钱一个月也不会嫌多。五百块钱一个月的薪水就太少了。这四十五块钱还不过是第一炮。等我干得上了轨道,你再瞧吧。那时候,瞧我的颜色。” 罗丝误解了他这句俚语的意义,又回头来谈抽烟的问题。 “你现在这样已经抽得太多了,问题不在抽的是什么牌子。抽烟这事本身就不好,不管你抽的是什么牌子。你好像一截烟囱,一座活火山,一根能走路的大烟突。你真丢尽了脸,马丁亲人儿,你自己也明白。” 她把身子朝他靠着,眼睛里带着祈求的神色,他看着她那张娇嫩的脸蛋,紧瞅着她那双明净、清澈的眼睛,又跟过去一样,不禁感到自己真下贱不堪。 “我希望你别再抽烟,”她悄声说。“请你别抽吧,为了——我。” “好,我不抽,”他嚷道。“你要我做什么,我都肯做到,好亲亲,什么都行,这你也知道。” 一个巨大的想望打动了她的心。她一厢情愿地以为看到了几眼他性格中宽大而随和的一面,她确实相信,如果要求他放弃写作的打算,他也会答应。在这转瞬即逝的刹那间,这样的一句话在她舌尖上打着滚。可是她没有讲出口来。她勇气不够大;她不大敢。她没有说出来,反而把身子迎上去,让他拥抱,伏在他怀里喃喃地说: “你知道,这实在也不是为了我,马丁,是为了你自己。我确实知道,抽烟对你有害处;再说,做任何东西的奴隶都是不好的;做麻醉品的奴隶要算最不好了。” “我情愿一辈子做你的奴隶,”他笑嘻嘻地说。 “这么说,我要下命令啦。” 她调皮地瞅着他,尽管心坎里已经在后悔,自己没有提出那个最大的要求。 “王后陛下,我的天职就是服从呐。” “那好,我的第一条戒律是,不可忘却天天刮脸。瞧,你把我的脸颊擦得好痛。” 于是,结果是一阵爱抚拥抱和爱情的欢笑。可是,她已经达到了一个目的,说起来,她还只能指望一次至多达到一个目的呢。她使他决定戒烟,这叫她感到做女人的骄傲。下一回,她要劝他找个职位,因为他不是说过,随她要他做什么,他都肯做到的吗? 她从他身边站起来,踏勘室内各处,细看挂在空中晾衣绳上的摘记,弄明白那个把自行车吊在天花板上的滑车的奥妙,看到桌子下那堆稿件,不禁觉得不快,这堆稿件告诉她浪费了那么多的时间。那只火油炉博得她的赞美,可是一看伙食架上,竟是空的。 “啊呀,你什么吃的东西也没有,可怜的亲人儿,”她带着体贴的同情说。“你一定在挨饿。” “我把东西藏在玛丽亚的食橱和伙食间里,”他扯谎道。“藏在那里比较妥当。放心吧,我不会挨饿的。你瞧这个!” 她已经回到了他的身边,看他把胳膊肘一弯,那二头肌就在衬衫袖子里蠕动,膨胀,成为一团又结实又坚硬的肌肉。这模样叫她反感。从感情上讲,她是厌恶它的。可是她的脉搏、她的血液、她的每一根神经,却喜爱它,向往着它,于是,跟过去一样,她说不出所以然地非但不避开他,反而向他靠拢。一转眼工夫,他把她紧紧搂在怀里,这会儿,她的头脑,关怀着生活的表面现象,在反抗;可是她的心灵,她那女人的本性,关怀着生活的本身,却乐得得意洋洋。正是在这种时候,她彻头彻尾地体会到自己对马丁的爱情是伟大的,因为,如今感到他有力的胳膊搂住了自己,紧紧地搂着,热烈地搂得自己身子直发痛,不禁叫她简直乐得要晕过去了。在这种时候,她觉得背叛自己的原则,违背自己的崇高理想,还有,最主要的,暗里违抗自己的父母,全是应该的。他们不希望她嫁给这个男人。她竟然会爱上他,这一点就叫他们感到震惊。有时候,她跟他不在一起,头脑冷静而通情达理的当儿,这一点也会叫她自己感到震惊。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她可爱着他——说实话,这份爱情有时也使她烦恼,担心受怕;然而爱情毕竟是爱情,比她本人要坚强得多。 “这场流行性感冒算不上什么,”他在说。“它给了我一点儿痛苦,叫我头痛得真难受,可是哪比得上登革热。” “你连这种病也生过吗?”她心不在焉地问,一个劲地想着自己在他怀抱里找到了天赐的应该爱他的理由。 于是,她心不在焉地一句句提问,引他讲下去,临了,他说的话叫她猛地吃了一惊。 原来他是在夏威夷群岛的一个小岛上,三十个麻风病患者的秘密居留地里患这种病的。 “那你为什么到那儿去呢?”她问。 这样拿自己的身体全然不当一回事,简直是犯罪的行为。 “因为我事先不知道,”他回答。“我根本没想到过麻风病患者。我从帆船上逃出来,在沙滩上登了陆,就往内地走,想找个地方躲躲。整整三天,我吃番石榴、马来苹果和香蕉活命,这些东西全是丛林中野生的。第四天上,我找到了道路——那不过是条羊肠小道。它直通内地,是条上坡路。我正是要朝那边走,而且看得出路上新近有人走过。走到一处地方,小路顺着一道山脊延伸过去,窄得简直像刀口。道路在山脊上还没有三英尺宽,两边峭壁一直朝下削,有好几百英尺。一个人带了大量弹药,就能守住它,十万人也攻不上。 “上那个藏身之处的路只有这一条。我找到了这条路,走了三个钟点,才走到那儿,那是个小山谷,四周是熔岩组成的山峰,中间一块谷地。整片地方给筑成一级级梯田,种着芋头,那儿还长着果树,约摸有八座到十座草屋。可是我一看到那儿的居民,就明白碰上了什么。看一眼就够啦。” “那你怎么办呢?”罗丝气也透不过来似的问,像苔丝德蒙娜一样,听得又吃惊又着迷。 “我什么办法也没有。他们的头儿是个和气的老家伙,病害得相当重了,可还是像个君王般统治着。他发现了这个小山谷,建立了这个居留地——这全是违法的。可是他有的是枪械和大量弹药,而这些卡拿加人,打惯了野牛和野猪,全是好枪手。是啊,马丁·伊登万万跑不掉啦。他待了下去——待了三个月。” “那你怎样逃出来的呢?” “要不是有一个一半中国血统、四分之一白种血统、四分之一夏威夷血统的姑娘帮我的忙,我会今天还在那儿。她是个美人,真可怜,受过很好的教育。她妈妈在檀香山,有一百万金元光景的财产。哦,这姑娘后来把我救了出来。你知道,这居留地就是由她妈妈出钱办的,因此这姑娘可以放我走,不怕人家难为她。然而,她还是要我先发誓绝对不泄露这个藏身的地方;我后来也绝对没有泄露过。这回事我连提也没提过,这还是第一次。姑娘还只有麻风病的最初的症状。她右手的手指微微有点儿弯,胳臂上有一个小斑点。别的没什么了。我想她现在一定死了。” “那你当时不害怕吗?你没有染上这种可怕的疾病就逃出来,你当时不高兴吗?” “哦,”他承认道,“我起先有点儿心惊肉跳;可是后来就惯了。不过,我当时常常为这可怜的姑娘感到惋惜。这使我忘了害怕。她真是个美人儿,内心和外表都美,而且她病还染得不深;可是她命定得待在那儿,过着原始野人的生活,慢慢地死去。麻风病真可怕,谁也想象不到。” “真可怜,”罗丝柔声喃喃道。“真奇怪,她会放你走掉。” “你什么意思?”马丁漫不经心地问。 “因为她一定爱着你,”罗丝还是柔声地说。“老实说吧,她爱你不?” 马丁在洗衣作里干了一阵活,如今又过着户内生活,那张给太阳晒黑的脸变得白了,并且由于挨着饿,生了病,竟使这张脸简直变得苍白了;可是这会儿,这苍白的脸上慢慢泛起一阵红潮。他正想开口,罗丝阻止了他。 “没关系,不用回答我;没有必要,”她笑着说。 可是他觉得她这笑声里带着些生硬的味儿,她眼睛里的光芒也是冷冰冰的。这叫他顿时想起有一回在北太平洋挨到过的一阵大风。这会儿,那阵大风的魔影又浮现在他眼前——那是晚上的一阵大风,那时候,万里无云,满月当空,澎湃的巨浪在月光里冷冰冰地闪着亮。跟着,他又看到麻风病患者居留地里的那个姑娘,想起了正是为了爱着他,她才放他走的。 “她真是崇高,”他直截了当地说。“她救了我的命。” 这就是那桩事的全盘经过,可是他听见罗丝抑住了喉头的一声哽咽,留意到她掉过头去,眼睁睁地望着窗外。等她掉回头来,脸上镇静自若了,眼睛里的神色也不再叫他想起那阵大风了。 “我真是个傻瓜,”她可怜巴巴地说。“可是我实在管不住自己。我深深地爱着你,马丁,爱着你,爱着你呀。我早晚会变得宽宏大量的,可是眼前,对过去的那批鬼魂,我就忍不住要感到忌妒,而且你也明白,你的过去多的是鬼魂呢。 “一定是这样,”她不让他开口抗议,就接着说。“不可能不这样。可怜的阿瑟在打手势要我走呢。他等得不耐烦了。那就再会吧,亲亲。 “有一种药剂师配制的药水,可以帮人戒烟,”她在门口回过头来说,“我要送一点给你。” 门刚关上,又开了。 “我爱着你,爱着你呀,”她对他悄声说。说罢,她真的走了。 玛丽亚送她上马车,一双敬慕的眼睛还是敏锐地注意到罗丝穿的衣着的料子和剪裁的款式(她没有见过这种款式,可是看上去真是说不出的美观)。那批失望的顽童眼睁睁地看着马车消失了踪影,才回头来打量玛丽亚,她一下子变成这条街上最了不起的人啦。可是她自己的一个孩子,跟大伙说这两位高贵的客人是来拜访她的房客的,这一来粉碎了玛丽亚的声望。自此以后,玛丽亚又回复过去那默默无闻的地位,马丁却开始留意到,附近一带的小家伙们对他尊敬看待了。拿玛丽亚来说,马丁的身价在她眼光里足足涨上了一倍,要是那葡萄牙食品商亲眼看到那天下午有人乘了马车来拜访马丁,他准会让马丁再赊三块八毛五分钱的账。 【注释】 (1)“瞧我的颜色”一句原文为watch my smoke,照字面可以误解为“看我抽烟”的意思。 (2)莎士比亚著名悲剧《奥赛罗》中的女主人公,被摩尔人奥赛罗所讲的英勇经历迷住了,终于不顾种族的不同,毅然嫁给他。 第二十七章 马丁的好运像太阳般升起来了。罗丝来访的下一天,他收到纽约一家专登社会丑闻的周刊寄来一张三块钱的支票,那是他三首二韵八行诗的稿费。两天后,芝加哥有家报馆接受了他的《宝藏探寻者》,答应一刊出就付十块钱。稿费不好算大,但这是他写的第一篇文章,是他把自己的思想发表在刊物上的最初的尝试哪。这些还不算,他的第二篇作品,那篇给孩子们看的连载冒险小说,在那个星期的周末前,也被一家自称为《少年与时代》的少年月刊接受了。不错,这篇连载小说一共两万一千字,他们愿意一刊出就付他十六块钱,这就是差不多七毛半一千字;可是同样不错的是,这是他尝试写作的第二篇作品,自己也完全明白,是写得笨拙而一无是处的。 但即使是他的早期作品,也没有平庸作品的那种粗糙的地方。它们的粗糙地方是由于力量过强而造成的——那是初学者的通病,就像用破城锤来拍蝴蝶,用大头棒来画花样一样。因此,这样便宜地卖掉早期作品,叫马丁心满意足。他明白它们是怎么样的作品,他没有花多少时间就明白过来的。他把希望寄托在后来的作品上。他争取当一个真正的作家,不仅仅写写杂志上的短篇小说就算了。他努力用富有艺术性的写作技巧来配备自己。另一方面,他并没有牺牲力量。他一心向往的目标是,在作品中用避免滥用力量的方法来加强力量。他也没有抛弃自己对现实生活的爱好。他的作品是现实主义的,尽管他也想把想象中的幻想和美景跟现实融合在一起。他追求的是一种热情奔放的现实主义,贯穿着人的渴望和信念。他要把生活的本来面貌写出来,包括生活里所有的精神上的探索和心灵中的抱负。 他在看书的过程中,发现了写小说的两种派别。一种派别把人当作天神,对他的尘世间的根源置之不问;另一种把人当作凡人,对他的天赋的梦想和成神的希望置之不问。马丁以为,天神派和凡人派都错了,错就错在他们在观点和目的这两方面都太单纯了。这两派的折衷才近乎事实真相,尽管这一来叫天神派不高兴,同时又非难了凡人派那野蛮本性的说法。马丁自以为他那篇小说,《冒险》,那篇叫罗丝感到腻味的作品,已经达到了他心目中小说创作的真实性的理想了;他还把自己对这整个问题的意见发表在一篇论文《天神与凡人》里。 可是,《冒险》和所有他自以为最出色的作品,还在编辑先生们当中兜圈子,没有人要。他那些早期作品,在他眼光里,除了可以卖钱以外,是一无价值的,至于那些已经卖掉了其中两篇的恐怖小说,他也不以为是高级的作品,更不是自己的最佳作品。对他说来,它们干脆就是想入非非而异想天开的,尽管也带着真人真事的那一套迷人的魔力,说起来,它们的力量也就在这儿。他以为,这样把荒诞不经而绝不可能的事赋予真实性,是一种技巧——充其量是一种熟练的技巧罢了。伟大的文学作品是不可能在这种地方生根的。它们的艺术性是高超的,然而,他不相信艺术性跟人性脱离了关系,还有什么价值可言。这种技巧乃是在他的艺术性的面貌上安上一个人性的面具,在登上创作《冒险》、《欢乐》、《罐子》和《生之美酒》的高峰以前,他在所写的那六七篇恐怖小说里,就是这样做的。 他把那几首二韵八行诗换到的三块钱,用来勉强维持朝不保夕的生活,等待《白鼠》寄支票来。他把第一张支票向那个对他犯疑的葡萄牙食品商兑了现钱,还了他一块钱欠账,把剩下的两块钱还给面包商和水果店掌柜各一块。马丁这时还吃不起肉,在《白鼠》的支票来到以前,他生活得很拮据。他拿不定主意该怎样兑现这张支票。他一辈子没踏进过银行,更不用说有事进去了,他怀着一种天真而孩子气的想望,真想走进奥克兰的一家大银行,把这张票面四十块钱的背书支票朝柜台上一扔。另一方面,实际的常识又劝他,该拿去向那食品商兑现,这一来可以给他个好印象,往后可以多赊一点账。马丁勉强地接受了食品商的要求,把欠他的账全部还清了,拿到了找钱,满口袋丁丁当当地响。他还把欠别人的钱也全还清了,赎回了衣裳和自行车,付了一个月打字机租费,付给玛丽亚一个月过期未付的房租,还预付了一个月。这一来,他口袋里还剩下差不多三块钱,以备不时之需。 这一小笔钱本身就好像一笔大财。他把衣裳一赎回来,就去看罗丝,一路上忍不住把口袋里那一小把银币弄得丁丁当当响。他好久没钱了,像一个受到救济的饿鬼,不肯把吃不下的东西藏起来,一定要放在眼前,马丁也忍不住要用手摸弄这些银钱。他并不小气,也不贪心,可是这笔钱不仅仅意味着那么几块大洋、几个角子。它代表着成功,而这些钱币上印着的老鹰像,在他看来,就是一个个胜利之神的像。 他不知不觉地感到这真是个十分美好的世界。反正对他来说,这世界确实是更美了。多少星期以来,这世界一直是枯燥万分、阴暗非凡;可是如今,欠的债几乎都还清了,口袋里还有三块钱的硬币在叮叮当当地响,心里怀着成功的感觉,太阳又明亮又温暖,即使一阵骤雨冷不防落下来,把行人弄成落汤鸡,他也觉得是桩很好玩的事。他挨饿的时候,时常想起全世界成千上万挨着饿的人们;如今吃饱了肚子,头脑里可不再尽惦念着还有成千上万的人在挨饿啦。他忘了他们,可是,因为自己正在闹恋爱,却想起了世界上那数不清的恋人们。他没有费心思去想,可以用来写情诗的题材就自然而然地在他头脑里活动起来。他被创作的冲动弄得出了神,电车开过了他要到的那个路口两段马路才发觉,但下车的时候也并不感到恼火。 他在摩斯家碰到不少人。罗丝的两个表姐妹从圣拉斐尔前来看望她,于是,摩斯太太以招待她们为名义,开始实行她的计划:让罗丝跟年轻人厮混在一起。这活动在马丁生病不能前来的那段时期里开的头,这时已经搞得挺热火了。她特意请一些有所作为的男人到家里来。因此,除了那两个表姐妹多乐赛和弗洛伦丝以外,马丁还碰到两位大学教授,一位是拉丁语教授,另一位是英语教授;一个刚从菲律宾归来的青年军官,他是罗丝的老同学;一个姓麦尔维尔的小伙子,他是旧金山信托公司负责人约瑟夫·珀金斯的私人秘书;男客当中还有一位生气勃勃的银行经理,查尔斯·哈泼哥德,三十五岁,看上去很年轻,他是斯坦福大学毕业生,尼罗俱乐部和统一俱乐部的会员,共和党竞选时期中的稳健的发言人——一句话,一个各方面都在步步高升的青年。女客当中有一位肖像画家,一个职业音乐家,另外一个得了社会学博士学位,在旧金山贫民窟里干社会救济工作,在当地很有点名气。可是这些女客在摩斯太太的计划里是无足轻重的。她们充其量是少不了的陪衬罢了。总得想法把那些有所作为的男人吸引到家里来呀。 “你讲起话来别激动,”罗丝在作介绍的难关开始前,这样提醒马丁。 他起先一举一动有点儿生硬,心情沉重,知道自己笨手笨脚,特别是自己的肩膀,又像过去那样捉弄他,好像就要碰坏家具、砸碎摆设似的。这还不算,当着不少人,他觉得自惭形秽。他从没接触过这样高贵的人物,更不用说这么多啦。那位银行经理,哈泼哥德,强烈地吸引着他,他打定主意,一有机会就把他研究一番。因为在马丁的敬畏心理之下,潜藏着他那咄咄逼人的自我,他一个劲地要把自己跟这些男男女女作比较,要找出他们从书本和生活中学到了什么他自己没有学到的东西。 罗丝的眼光时常溜到他身上,看他应付得怎么样,她看见他跟她的表姐妹在毫不费力地熟识起来,不禁又惊奇又高兴。他的确没有激动,再说,坐了下来,他就不必为自己的肩膀担心了。罗丝知道她们是聪明的姑娘,表面上看是很伶俐的,可是,她们当晚上床的时候,说了些赞美马丁的话,却叫她简直听不懂。另一方面,他原是个自成一格的才子,是舞会上和星期日野餐时的淘气鬼和调皮蛋,觉得在这种场合里,开开玩笑,不怀恶意地跟人争胜,是再容易不过的事。并且,这个晚上,成功之神就站在他背后,拍着他的肩,跟他说他干得很成功,因此,他大可以笑啊笑的,并且逗人发笑,不用害臊。 后来,事实证明罗丝顾虑得有道理。马丁跟考德威尔教授待在一个惹人注目的角落里,尽管马丁不再指手画脚,就罗丝那苛求的眼光看来,他还是眼睛闪烁得太勤,讲话太快太热烈,神情太紧张,并且兴奋得腮帮太红。他不够庄重,不懂节制,同跟他交谈的那位年轻的英语教授显得截然相反。 可是马丁才不管外表呢!他马上觉察到对方的头脑是训练有素的,并且赏识他所掌握的丰富知识。再说,考德威尔教授可不知道马丁对一般英语教授的看法。马丁要对方谈自己的本行,虽然他起先似乎不大愿意,马丁到底使他谈了。因为马丁觉得一个人没有理由不谈自己的本行。 “不赞成谈自己的本行,”几个星期前,他对罗丝说过,“那是既荒谬又不应该的。男男女女聚在一起,要不是为了交流彼此最有心得的东西,那天底下还找得出什么别的理由来呀?说起来,他们最有心得的东西就是他们的兴趣所在,他们的谋生之道,他们的专长,那是他们日日夜夜都忘怀不了,甚至做梦也梦到的。假定勃特勒先生遵守了社交礼节,发表一套他对保尔·魏尔伦、德国戏剧或者邓南遮的小说的见解吧。我们不听得厌死才怪呢!拿我来说,如果一定要叫我听勃特勒先生讲的话,我情愿听他讲他的法律。这才是他最有心得的东西,人生那么短促,我每碰到一个男人或者女人,总想知道他最有心得的东西。” “不过,”罗丝不同意道,“还有每个人都感到兴趣的一般话题呢。” “这一点你错了,”他一个劲地说下去。“凡是社会上的人,凡是社会上的集团——或者不如说,差不多所有的人和集团——都学习比他们好的人的榜样。那么,最好的学习对象是谁呢?是那班游手好闲的人,那班游手好闲的富人。他们一般说来,不懂得那班在世界上有所作为的人们所懂得的东西。听人家谈这一套东西会叫他们厌烦,因此这班游手好闲的人就规定说,这一套东西是本行话,不应该谈。他们同样还规定什么才是本行以外的、可以谈的东西,那就是新上演的歌剧啦、新出版的小说啦、打牌啦、打弹子啦、鸡尾酒啦、汽车啦、赛马会啦、钓鳟鱼啦、钓金枪鱼啦、打野兽啦、驾游艇啦,这一套东西——请注意,这些才是游手好闲的人所懂得的事。说实在的,这一套正是游手好闲的人的本行话的内容。可是滑稽透顶的是,不少聪明人,还有凡是自以为聪明的人,竟让这班游手好闲的人来这样蒙骗他们。至于我呢,我可想知道一个人最有心得的东西,随你管它叫庸俗的本行话也好,或者什么别的名称也好。” 可是罗丝没听懂他的话。他这段对正统思想的攻击,在她看来,不过是故作惊人议论罢了。 因此,马丁用自己的一股热忱来感染考德威尔教授,逼迫对方说出心里话来。罗丝在他们身边停下步来,听到马丁在说: “你在加利福尼亚大学里,当然不发表这一套异端言论的吧?” 考德威尔教授耸耸肩。“你知道,这是忠诚老实的纳税人对付政客的问题。萨克拉门托给我们经费,因此我们就得向萨克拉门托叩头,向大学评议委员会、执政党的报刊,或者两党的报刊叩头。” “对,这是很清楚的,可是你怎么样?”马丁紧钉着说。“你一定是条不得其所的鱼吧。” “我看,在大学这个池塘里,像我这样的鱼是绝无仅有的。有时候,我很明白自己是不得其所的,我该待在巴黎,在寒士街,隐士的山洞,或者一些极端放浪不羁的艺人中间,喝喝红葡萄酒——人家在旧金山管它叫‘意大利红酒’——在拉丁区的起码饭馆里吃饭,关于天下万物,大叫大嚷地发表一套过激的言论。说真的,我常常简直肯定地相信,自己是个生就的过激分子。可是话说回来,还有那么许多问题我肯定不了。我一想到自己做人的弱点,就胆怯起来,这弱点使我永远没法在任何问题中理解所有的因素——你知道,那是些关于人类的重大问题啊。” 他讲着讲着,马丁觉得自己不由得想唱起《贸易风之歌》来了: 我在中午势最猛,晚上当空月一轮, 我把风帆吹得紧绷绷。 他差一点把这几句哼出声来,他恍然大悟地想到,对方叫他想起了贸易风,东北贸易风,又稳、又凉、又强。他是心平气和的,他是可以信赖的,然而他还有些叫人摸不透的地方。马丁觉得:这个人从来不把心里的话一股脑儿讲出来,就像他时常觉得,贸易风从来不尽全力地吹,总是保留下一部分力量,从来不使出来。马丁能看见幻象的本领还是跟过去一般强。他的头脑是间十分容易进得去的库房,里头藏着记忆中的事实和幻想,这些东西似乎永远排列、展开着,等他去检阅。不管眼前这一刹那发生什么事,马丁的头脑里总是马上出现跟它有连带关系的相反或相似的往事,这种往事一般是以幻景的形式出现的。这种作用完全是自动的,他眼前一看到什么,幻想里总有一幕幻景来跟它配合。譬如说,罗丝在一时忌妒的时候,她的脸蛋使他眼前出现一阵忘怀了的月光下的烈风,还有,考德威尔教授使他又看到东北贸易风在紫色的海面上激起一条条白浪,同样的,新的一幕幕记忆中的幻景时不时出现在他眼前,或者展开在他眼睑里边,或者投射在他意识中的银幕上,它们并不叫他困惑,反而替他把记忆中的事物鉴定、分类。这些幻景的来源是过去的活动和感受,是上一天和上一个星期内所发生的事情和看过的书本——像一大群数不清的幽灵,不管他醒着还是睡着,永远挤塞在他脑海里。 因此,马丁一边听考德威尔教授从容不迫地讲着——这是一个聪明而富有教养的人的谈吐——一边不断看到自己过去的一切。他看到自己简直是个流氓时的光景,头戴“硬边”史坦逊帽,身穿方下摆、双排钮的上衣,神气活现地摆动着肩膀,心里的抱负是,在警察可以容忍的范围内,尽可能地无法无天。他并不对自己隐瞒事实真相,也不想加以掩饰。他过去有一度正是个普普通通的流氓,当上了一帮人的头子,给警察找麻烦,叫正直的工人阶级住户们大起恐慌。可是,后来他的抱负变啦。他朝四周那些彬彬有礼、穿着体面的男男女女瞥了一眼,把这有文化、有教养的气息吸进肺里,同时,只见他青少年时期的那个身影,戴着硬边帽、穿着方下摆的上衣,神气活现、无法无天,大模大样地在这屋里走过来。他看到这个人影,这街角上的流氓,跟坐在那儿同一位有血有肉的大学教授在谈话的他自己合而为一了。 因为,归根结蒂一句话,他始终没有给自己找到永久的寓所。他一向随遇而安,因为干活、作乐都不含糊,为了自己的权益又愿意并且能够作斗争,赢得人们的尊重,因此他老是到处都受人欢迎。可是,他就从来没有在什么地方扎下根来。他能够适应环境,这叫别人满意,可是并不叫他自己满意。他老是被一种不安的心情打扰着,老是听到远方有什么东西在召唤他,于是在生活里四处漫游、多方寻找,结果找着了书本、艺术和爱情。因此,跟他一起冒险的所有同志当中,只有他一个人使自己有资格走进摩斯家的屋子,处身在这一切之中。 这许多念头和幻景可并不打扰他,使他不能仔细听清考德威尔教授的话。他一边用鉴定的态度领会着,一边意识到对方的知识园地是完完整整的一片。就他自己这方面来说,这场谈话却时常使他看到自己的知识园地里有些空白区,那是他不熟悉的整门整门的学科。然而,多亏看了斯宾塞的作品,他明白自己已经掌握了知识领域的轮廓。只消假以时日,他就能把这轮廓中间的空白填满。他想,到那时候,再瞧我的吧——大伙儿留神了,别碰上暗礁!他巴望坐在这位教授脚下,敬仰他,吸收他的知识;可是他听着听着,开始觉察对方的见解里有一个弱点——这弱点那么游移不定而难以捉摸,要不是它始终出现着,他怕会抓不住的。可是他一抓住它,就马上一跃而为跟对方平起平坐的人了。 罗丝第二次走到他们跟前的时候,马丁正要开口说话。 “我来告诉你吧,你错在什么地方,或者不如说,你的见解的弱点是什么,”他说。“你缺乏生物学的知识。生物学在你对事物的看法里是没有地位的。——啊,我是指那种真正的解释一切生命现象的生物学,从头开始,从实验室、试验管和获得生命力的无机物一步步上去,直到美学和社会学的最广泛的法则。” 罗丝给吓坏了。她在考德威尔教授那里上过两门课程,敬仰着他,拿他当各种各样知识的活宝库呢。 “我简直听不懂你的话,”教授含糊其辞地说。 马丁相信对方一定听懂了自己的话。 “那我来解释解释看,”他说。“我记得读埃及历史的时候,看到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不先研究埃及的土地问题,就不可能了解埃及的艺术。” “说得对,”教授点头说。 “并且我还认为,”马丁继续说,“进一步讲,如果不先具备有关生命的素材和组织的知识,就不可能了解土地问题,说起来所有的问题也是一样。如果不是既了解创造法律、制度、宗教和风俗的生物的本质,又了解组成这些生物的素材的本质,我们怎么能了解这些法律、制度、宗教和风俗呢?难道文学的人性要比埃及的建筑和雕刻的人性来得差吗?难道在已知的宇宙间还有什么事物不受进化规律支配吗?——啊,我知道各种艺术的进化史已经被煞费苦心地阐明了,可是我以为太机械了一点。人本身被忽略了。工具、竖琴、音乐、歌曲、舞蹈的进化史全被煞费苦心地阐明了,搞得很出色;可是,人本身的进化史,在人做成第一把工具,或者结结巴巴地唱出第一支歌以前,身子里就具有的那些内在的基本组成部分的发展史,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这就是你没有考虑到的地方,也就是我所谓的生物学。这是最广义的生物学。 “我知道自己说得不够有条理,可是我在这上面曾经花过不少力气。我听你刚才讲话的时候,才领悟到这一点,因此还不够成熟,表达不上来。你自己也讲到过那种人类的弱点,使人不能考虑到所有的因素。而你呢——也许这只是我的感觉——就把那种生物学的因素忽略了,而各种艺术的本体,以及人类所有的行动和成就的经纬,就是由这素材所构成的啊。” 叫罗丝感到惊奇的是,马丁竟没有被对方立刻驳倒,她以为,教授回答时的神气,带着容忍马丁年少无知的意味。考德威尔教授坐着,整整一分钟没有做声,尽摸弄着自己的表链。 “你可知道,”他终于开口说,“以前有一回也有人这样批评过我——那是个非常了不起的人,一位科学家和进化论者,约瑟夫·勒·康特。然而他已经死了,我原以为总可以不被人发觉了;可是现在你来揭发我啦。说正经话——这是我的供状啊——我以为你的论点有点儿道理——说实话,大有道理。我太保守了,在解释生命现象的科学方面跟不上时代,我没有什么辩护的话好说,至多说因为受的教育不对头,外加生就的懒脾气,使我不能做到这一点。我不知道你信不信,我从来没有踏进过物理实验室或者化学实验室。然而,事实的确如此。勒·康特说得对,伊登先生,你也说得对,至少在一定程度上——究竟对到什么程度,我可说不上。” 罗丝找一个借口,把马丁拉走了;她把他带到一旁,低声说: “你不应该把考德威尔教授这样占为己有。也许别人也想跟他谈谈呢。” “我错了,”马丁带着后悔的口气承认道。“可是我把他的兴致鼓动了起来,他讲得真有味儿,使我忘其所以了。你可知道,他是我曾经交谈过的最聪明、最有才智的人。我跟你说呀,另外还有一点。我从前以为,凡是进过大学的人,或者在社会上身居高位的人,都像他一般出色、一般聪明呢。” “他是个例外,”她回答。 “我也认为这样。你要我现在去跟谁谈呢?——啊,也好,带我去对付那位经理先生吧。” 马丁跟他谈了十五分钟,态度再好也没有,这回罗丝对她爱人可没有意见了。他眼睛没有闪烁过一回,腮帮也没有涨红过,他讲起话来镇静、稳重得使她惊奇。可是在马丁心目中,所有的银行经理的身价一落千丈了,当天晚上,他就尽被这个看法困扰着:银行经理和满口陈词滥调的人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名词。他发现那个军官很和气、很单纯,是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家世和幸运给了他这种社会地位,叫他心满意足。马丁听到他在大学里念过两年,不禁想不透,他把那些知识给藏到哪儿去了。然而,马丁还是比较喜欢他,不喜欢那个满口陈词滥调的银行经理。 “我实在并不反对陈词滥调,”他后来跟罗丝说,“可是叫我烦恼而感到不舒服的是:讲这套滥调时的那副夸夸其谈、自鸣得意、盛气凌人而自以为是的神气,并且时间又拖得那么长。是啊,用那家伙跟我讲统一劳动党和民主党合并的事所需的时间,我可以把‘宗教改革’的历史全部讲完。你可知道,他把字眼儿玩花巧,就像一个靠打扑克吃饭的人把发给他的牌玩花巧一样。过一天我表演给你看。” “很遗憾,你不喜欢他,”她回答。“他是勃特勒先生心爱的人,勃特勒先生说他既可靠又老实——管他叫‘磐石’、‘彼得’,说用他做骨干,任何银行机构都建立得起来。” “这一点我也相信——尽管我看到他的时间不多,听到他的话更少;然而我如今不像过去那样重视银行了。我这样直言,你不见怪,对吗,亲人儿?” “不,不,很有意思。” “那好,”马丁兴奋地往下说,“我大不了是个野蛮人,第一次踏进文明世界,得到了种种印象。这些印象对文明人说来,准是新奇得引人入胜的。” “你看我的表姐妹怎么样?”罗丝问。 “比起别的女客来,我比较喜欢她们。她们挺会开玩笑,而且绝不做作。” “那你也喜欢别的女客?” 他摇摇头。 “那个干社会救济工作的女人简直只是只搞社会学的鹦鹉。要是你把她像汤姆林逊那样,放在星空里让风吹上一通,我包管你在她头脑里找不出一丁点儿自己的思想。至于那个肖像画家,她真是个讨厌鬼。她可以跟那银行经理配个对,做个好老婆。还有那个女音乐家啊!我不管她指头多么灵活,技巧多么完美,表情多么出色——跟你说实话吧,她压根儿不懂得音乐。” “她弹得很出色呢,”罗丝提出抗议。 “不错,表面上听来,她对音乐的确训练有素,可是对音乐的内在精神,她就莫名其妙了。我问过她对音乐的感想——你知道,我总是很想知道这一点;可是她说没有什么感想,只知道她崇拜着音乐,认为音乐是最伟大的艺术,对她说来,比生命更重要。” “你又要她们谈她们的本行话啦,”罗丝责备他说。 “这我承认。要是她们谈本行话都不行,那你想想看,她们大谈别的话题的时候,我会多么受不了。啊,我过去始终以为,在这儿社会的上层,享受着文化教养的一切优越条件——”他顿住了一会儿,看见自己青少年时期的那个身影,戴着硬边帽,穿着方下摆的上衣,走进门来,神气活现地走过来。“我刚才说的是,我原以为在这儿社会的上层,所有的男男女女全是聪明而出色的。可是如今,根据我见到的一点儿情况,我觉得他们多半是一批饭桶,其余的十个里倒有九个是讨厌鬼。至于考德威尔教授——他可不同。他才是一个人,从头到脚,连脑子里的灰白质,全都合格。” 罗丝喜形于色了。 “告诉我你对他的看法,”她怂恿道。“不要讲什么伟大而出色的地方——这些品质我知道;讲些你觉得不对头的地方。我真巴不得知道呀。” “我怕会自找麻烦啊。”马丁幽默地盘算了一会儿。“还是你先讲吧。不过,也许你以为他简直是十全十美的吧。” “我在他那里上过两门课程,认识他有两年了;因此我很想听听你对他第一面的印象。” “你是指坏印象吗?那就听好。我认为,你所说的他那些优点,他的确全有。至少,他是我碰到过的最杰出的知识分子样板;可是他心里在暗自羞愧。 “啊,不,不!”他赶忙嚷道。“可不是为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下流事。我是说,我觉得他彻底看清了事物的真相,可是被看到的真相吓坏了,就骗自己说根本没有看到。也许这说法还不够清楚。请听另一种说法。他找着了上那所神秘庙堂的道路,可是又不顺着它走;他也许已经看到了几眼那所庙堂,可是事后拚命地骗自己,这不过是树叶所组成的幻景罢了。还有一种说法。他大可以干一番事业,可是觉得根本不值得干,然而在内心深处又始终在后悔没有干;他心里暗暗嘲笑干成后能得到的报酬,可是,在内心深处实在巴不得得到这报酬,得到干成后的喜悦。” “我对他可不这样看,”她说。“说起来,我还弄不懂你到底什么意思。” “这只是我个人的一点含糊的感觉罢了,”马丁退一步说。“我说不出什么理由来。只是一点感觉,多半是不正确的。你当然应该比我更了解他。” 这一晚从罗丝家出来,马丁怀着古怪的迷惘而矛盾的心情。他对自己所追求的目标,对自己爬上去与之为伍的人们都感到失望。另一方面,他被已取得的成就所鼓舞着。这往上爬的路途比事前料想的要来得容易。这种往上爬的行动辱没了他,并且(他不想用假谦虚来对自己隐瞒),他比自己已经爬了进去的那个圈子里的人们都要来得强——当然啰,除了考德威尔教授以外。关于生活和书本,他懂得比他们多,他不禁想不透,他们把受到的教育扔到哪个角落里去了。他不知道自己有的是不寻常的脑力;也不知道,那种一心想探索事物真相、追究基本原理的人,在全世界摩斯之流的客厅里是找不到的;也想象不到,这种人正像寂寞的苍鹰,高高地远离着大地和大地上的芸芸众生,独自个儿在蔚蓝色的天空中飞翔。 【注释】 (1)当时美国通用的金币、银币多半一面是老鹰的立像,一面是个印第安人头。 (2)胜利之神,希腊神话中之有翅女神,有一个著名的古希腊雕像,一八六三年于希腊东北部萨莫色雷斯岛出土,现存巴黎卢浮宫。 (3)此处原文为麦尔维尔,显系作者笔误。 (4)保尔·魏尔伦(1844—1896),法国象征派诗人。 (5)邓南遮(1863—1938),意大利小说家兼诗人,著有《死的胜利》等多种浪漫小说。 (6)萨克拉门托,位于旧金山东北,加利福尼亚州州府所在地,此处指州当局。 (7)大学评议委员会,管辖州立大学的最高组织。 (8)拉丁区,巴黎文化区,在塞纳河南岸,为文人、艺术家聚居之地。 (9)史坦逊(1830—1906),美国制帽商,创办约翰·史坦逊公司,有大规模的制帽工场。 (10)约瑟夫·勒·康特(1823—1901),美国地质学家,早年当过医生,后来担任自然科学、化学、地质学等科的教授。1869年就任加利福尼亚大学地质学教授,直至逝世。他著作甚多,也有关于进化论的作品,如《进化论及其与宗教思想之关系》(1888年)。 (11)宗教改革,16世纪初,德人马丁·路德首先公开对罗马天主教会作斗争,引起了风起云涌的宗教改革运动,产生了新教。 (12)按彼得一字在希腊语中意为“石头”。 (13)吉卜林在《汤姆林逊》(1891年)一诗中,写主人公汤姆林逊死在英国,其灵魂被一个精灵带到天堂门口,彼得问他,生前有何善行,他说不出,彼得不肯收留他,接着被带到地狱门口,魔鬼问他,生前有何罪行,他也说不出,魔鬼也不肯收留他,就吩咐小鬼们把他放在星空里让风吹上一通,看看他到底有没有自己的灵魂。隔了一会,小鬼们来回报,找来找去找不到。魔鬼无奈,只得打发他火速回阳,好好干些恶事后再来。 第二十八章 然而,成功之神弄丢了马丁的地址,她的使者不再上他的门了。整整二十五天,连星期日和假日也不休息,他辛辛苦苦地写《太阳的耻辱》,一篇三万字光景的长篇论文。这篇文章是有意针对梅特林克派神秘主义的抨击——是从实证科学的堡垒对那批奇迹梦想家的抨击,虽然如此,这篇抨击文章对好些和已确定的事实并不冲突的美和奇迹却并不排斥。隔了不多久,他再接再厉,又写了两篇短文,《奇迹梦想家》和《衡量自我的尺度》。于是,他开始出了旅费,让这些长文和短文从这家杂志社跑到那家杂志社。 在用来写《太阳的耻辱》的那二十五天内,他卖掉了些卖钱作品,共计只拿到六块半钱。一则笑话卖了五毛钱,还有一则,卖给一家高级的滑稽周刊,弄到了一块钱。还有两首打油诗,一首弄到两块钱,一首三块钱。结果,在那些店主那儿的账赊得不能再赊了(虽然他在食品商那儿的赊账加到了五块钱),他的自行车和那套衣裳又回进了当铺。那家出租打字机的商行里的人又嚷着要钱了,他们着重指出根据双方协议,租费必须预付。 被这几笔小买卖鼓起了劲儿,马丁又动手写卖钱作品了。说到头来,也许可以靠它过活呢。他桌子下贮藏着二十篇短篇小说,那是被“报载短篇小说供应社”退回来的。他把它们重读了一遍,想找出什么是写报载短篇小说所应该避免的地方,结果得出了一张万无一失的处方。他发现报载短篇小说绝对不能是悲惨的,绝对不能有苦的结局,绝对不能有美丽的文字、难以领会的思想,也不能有真正细致的感情。可是感情必须有,而且愈丰富愈好,要既纯洁又崇高,那种在少年时代坐在楼厅后座上叫他禁不住喝彩的感情——“为了上帝、祖国和沙皇”和“我人穷志不穷”这一套感情。 懂得了这些该多加小心的地方后,马丁参考《公爵夫人》来决定该用什么格调,就着手照处方配制了。这张处方包括三个部分:(一)一对情人被拆散了;(二)靠了什么行动或者发生了什么事,他们重修旧好了;(三)婚礼的钟声敲响了。第三部分是铁定的,但是第一第二两部分可以随你换多少花样。因此,这对情人可能由于误会对方的动机,命运的意外变故,忌妒的情敌、恼怒的父母、老奸巨猾的保护人或者诡计多端的亲戚等等的阻挠破坏而被活活拆散;他们也可能由于男方干了一桩勇敢的事,女方干了一桩同样的事,一方回心转意,老奸巨猾的保护人、诡计多端的亲戚或者忌妒的情敌被迫吐露实情,这些人自动供认不讳,发现了什么出人意料的秘密,男方征服了姑娘的芳心,爱人作了长时期崇高的自我牺牲等等说也说不尽的原因而重修旧好。叫女方在重修旧好的过程中主动求婚是十分动人的,马丁还一点一滴地发现其他绝顶风趣动人的花巧。可是绝对不能随意更动的是,收场必须敲起婚礼的钟来;即使天空像羊皮纸般卷起来,星星掉下来,这婚礼的钟还是得敲下去。关于用量,处方上规定,一服最小剂量为一千两百字,最大剂量为一千五百字。 马丁在十分精通短篇小说的写作技巧以前,就拟定了五六种现成的格式,他构思短篇小说时,常常拿它们作参考。这些格式好像数学家用的那些巧妙的表,这种表随你从上下左右入手都可以,每个入口有的是几十根线和几十行数字,你可以不用推理、不假思索地得出千百个不同的结论,每一个都精到而正确得无懈可击。因此,拿了这些格式,马丁在半个钟点里就能拟成十来篇短篇小说的布局,把它们收起来,等有便的时候把它们用文字填写好。他发现在白天认真地工作后,在上床前花一个钟点就可以完成一篇。他后来跟罗丝直说,他简直在睡梦里也完成得了。真正费力的工作是拟布局,可是那大不了也是机械的工作。 他对这张处方的效力深信不疑,他心想,这第一批寄出去的两篇东西肯定会换到支票,这一回,他总算猜透了编辑的心思。十二天后,它们的确换到了支票,每篇四块钱。 同时,他关于杂志又发现了些叫人吃惊的新情况。尽管《横贯大陆月刊》已经刊出了《嘹亮的钟声》,支票可还是不寄来。马丁等着钱花,就写信去要。他只收到一封含糊其辞的回信,信上要求他再寄些作品去。他等这回信,已经挨饿了两天,如今只得把自行车又给当了。于是他经常写信给横贯大陆月刊社,每星期两次,要讨那五块钱,可是只难得收到回信。他不知道《横贯大陆月刊》多年来一直在风雨飘摇中讨生活,它是第四流的杂志,也可以说,是第十七八流的杂志,什么地位也说不上,销数小得可怜,一半靠可耻的挜卖,一半靠激发人们的爱国心,上面的广告简直是人家做好事捐登的。他也不知道《横贯大陆月刊》是它的编辑和营业主任的唯一生计,他们只有靠时常迁移来赖掉房钱,并且尽可能不付任何欠账,才能勉强度日。他也料想不到,他应得的那五块钱已经被营业主任挪用来油漆他在阿拉米达的房子了,这油漆工作由他在周日下午亲自动手,因为他付不起工会规定的工钱,还因为他一开始雇来的那个拒不参加工会的漆匠,被人家猛的抽掉梯子,摔下来摔断了锁骨,被送进了医院。 马丁把《宝藏探寻者》卖给那家芝加哥报馆所应得的稿费十块钱也没有到手。文章刊出了,他翻了中央阅览室的报纸合订本才知道的,可是他从编辑那儿半点音信也得不到。他写去的信被置之不理。为了保证对方一定收到,他把有几封信挂了号寄去。他认为,这简直是强盗行为——丧尽天良的欺诈伎俩。他挨着饿,而人家却偷走他的商品,他的货,他唯一的糊口之道就是把它们变钱呀。 《少年与时代》是份周刊,他那篇两万一千字的连载故事刊出了三分之二,杂志就停办了。这一来,他拿到那十六块钱的希望就全完蛋啦。 有了这些倒霉事还不算,他自以为最出色的作品之一,《罐子》,结果也是白费心血。原来他在失望之余,发狂似的挑选一家家杂志,结果把它寄给了旧金山一份社交周刊,《浪涛》。他把它投给这份刊物的主要原因是:既然它只消从奥克兰跨过海湾就到,就可能很快接到决定采用不采用的回音。两星期后,他喜出望外地在报摊上看到他这篇小说在最近的一期上全部刊出了,还附有插图,并且登在最重要的地位上。他走回家去,心里跳,一路思量着他们采用了他这一篇最出色的东西,不知道会给他多少钱。再说,这一次接受得快,刊出得快,叫他想想也高兴。那位编辑接受了没有通知他,使这回事全然出乎他的意料。等了一个星期,两个星期,又是半个星期,焦急的心情战胜了胆怯的心情,他写信给《浪涛》的编辑,信上提了一笔说,也许由于营业主任的疏忽,把他那一小笔账给忘了。 马丁心想,即使这笔稿费至多只有五块钱,也可以买好些蚕豆和豌豆做豆羹,让自己吃饱了再写五六篇这一类的东西,说不定一般出色呢。 编辑先生回了一封冷冰冰的信,马丁看了,不禁佩服对方真有一手。 “足下惠赐大作,我们深为感谢,”信上写着。“我们全体同人均赞赏备至,足下谅已看到,该稿已立即刊出,并占重要版面。我们至诚希望,足下对插图感到满意。 “奉读大札再三,发现足下似有误会,以为敝社对非特约稿件亦概致稿酬。我们实向无此例,而尊稿为非特约稿件,当无疑问。我们收到来稿时,以为足下对此定已明了。我们谨对此不幸误会深表遗憾,并顺致无限敬意。我们再次对惠赐大作表示感谢,更盼源源赐稿,即请云云——” 信末还有一段“又及”,大意是虽然《浪涛》没有免费优待的先例,他们很乐意在明年给他赠阅一年。 得了这次惨痛教训以后,马丁在所有稿件的第一页上端都打上这些字样:“请照贵社一般稿费率计酬。” 他安慰自己说,早晚有一天,它们会照我自己的一般稿费率计酬的。 这时期中,他发现自己怀着追求尽善尽美的热望,于是,在这种心情的支配下,他把《你推我搡的大街》、《生之美酒》、《欢乐》、《海洋抒情诗》以及其他早期作品重写的重写,提高的提高。跟过去一样,一天干十九个钟点的活还嫌太少,不合他的心意。他拚命写作,他拚命看书,在百忙之中忘了戒烟的苦恼。罗丝遵约送来的戒烟药水,瓶上贴着五颜六色的商标纸,被他藏在镜台最隐秘的角落里。每逢挨饿的时候,他特别感到没有烟抽的痛苦;可是,不管他怎样一次次地克制了想抽烟的欲望,这欲望始终待在他心里不走,还是那么强烈。他认为这次戒烟是自己一辈子最伟大的成就了。罗丝的看法是,他做的不过是应该做的事罢了。她用自己的零用钱买了戒烟特效药,送给了他,不几天就把这事忘个干净。 尽管他讨厌并且瞧不起自己那些如同用机器制造的短篇小说,它们倒很走运。多亏它们,他把当掉的东西全赎了回来,还清了大部分欠账,还买了一副自行车新轮胎。这些短篇小说至少使他吃得饱肚子,让他有时间写野心勃勃的大作品;而他唯一的鼓励就是从《白鼠》收到的那四十块钱。他把希望寄托在这方面,相信真正第一流的杂志给一个无名作家的稿酬,如果不比这数目多,也至少不会再少。可是问题在,怎样打进那些第一流的杂志呢!他那些最出色的小说、论文和诗歌尽在它们中间兜圈子,没有人要,可是,他每个月翻开它们的五花八门的封面,看到的尽是些枯燥、乏味、缺乏艺术性的劳什子。他有时候不禁想起,只消有一位编辑老爷肯从他高贵的宝座上跑下来,写给我一行鼓舞的话,那才好啊!尽管我的作品是与众不同的,尽管他们为了谨慎起见,认为对他们的刊物是不适合的,它里头总多少有点儿火花,有些地方总有一点儿,可以多少激起他们的赏识吧。于是,他就会拿出一篇稿子,譬如说《冒险》吧,看了一遍又一遍,想找出使编辑不发表意见的理由,可就是找不出。 加利福尼亚明媚的春天来到时,他的富裕生活却告一段落了。有好几个星期,很是奇怪,“报载短篇小说供应社”方面一点儿音讯也没有,叫他很着急。跟着,有一天,邮差退给他十篇一无毛病的、机器制造的短篇小说。退稿里附着一封短信,大意说供应社内稿件积压过多,要几个月后,才能再接受来稿。马丁原是凭着这十篇短篇小说,这一阵生活甚至过得奢华起来。因为,最近一阵,这家供应社出他五块钱一篇,而且寄去一篇采用一篇。因此,他就当这十篇东西已经被采用了,就当银行里存着五十块钱一样来安排生活。这一来,他一下子进入了一段拮据时期,在这时期中,他继续把早期作品卖给那些不肯付钱的刊物,把后来的作品寄给那些不肯接受的杂志。同时,他又时常上奥克兰那家当铺去走动了。几则笑话和几首打油诗,卖给纽约的几家周刊,使他勉强凑合着过活。就在这时候,他写信给几家大月刊和评论季刊去询问,接到回信才知道他们难得考虑采用未经特约的外稿,他们所刊载的东西多半是特约稿件,由著名的专家执笔,他们是各方面的权威。 【注释】 (1)杰克·伦敦在这里明白表示他对19世纪末期和20世纪初期的象征主义文学的否定态度。梅特林克(1862—1949)为比利时诗人兼剧作家,象征主义者,代表作为童话剧《青鸟》。 (2)《公爵夫人》,爱尔兰女作家亨格福德(1855—1897)的著名爱情小说,出版于1887年。她在第一个丈夫死后,写爱情小说来谋生,前后共写了30多部,一时在英美很流行。她用的笔名就是“公爵夫人”。 (3)阿拉米达,位于奥克兰南一小岛上。 (4)“周日”原文为week-day,指星期日以外的日子。 (5)原文如此,但前文曾提到它是月刊。 (6)社交周刊专门刊载迎合上流社会社交界趣味的文章。 第二十九章 这一个夏季,对马丁说来,日子是难过的。审稿人和编辑都上别处度假去了,通常三个星期就有回音的刊物,如今把他的稿子一压就是三个月,有时候还要久一点。他从中得到的安慰是,这一停顿,倒省了邮票钱。看上去只有那些强盗式的刊物才照旧那么活跃,马丁就把他所有的早期作品,譬如说《潜水采珠记》、《水手生涯》、《捉海龟记》、《东北贸易风》,都交给他们发表。关于这些稿件,他到底没拿到一个子儿。话得说回来,来来回回写了六个月信的结果,他总算争取到了些折衷办法,因此,《捉海龟记》换到了一把保安剃刀,而《卫城》杂志,刊出了《东北贸易风》,答应给他五块现洋并且赠阅五年,结果只履行了协议的第二部分。 他靠了一首关于史蒂文森的十四行诗,总算从波士顿一位编辑手里榨到了两块钱,这位编辑怀着马修·阿诺德式的见解,以一钱如命的作风,经营着一家杂志。马丁新近完成了一篇《仙女与珍珠》,一首两百行长的绝妙的讽刺诗,还是热气腾腾地刚从他头脑里搬出来的,它被旧金山一份为一家大铁路公司刊行的杂志的编辑看上了。编辑来信说,愿意给他乘火车的免票来作稿费,马丁就回信去问,这免票能不能转让给别人。这可办不到,于是,既然无从把它变钱,他就要求把原诗退回。诗给退回来了,附着编辑表示遗憾的信,马丁就把它再寄到旧金山去,这一回寄给一家自命不凡的月刊《大黄蜂》,创办人是个很有才华的新闻界人士,他把它一手捧成一家第一流的杂志。可是在马丁出生以前好久,《大黄蜂》的光芒就日趋黯淡了。这位编辑答应马丁出十五块钱买这首诗,可是,等它刊出后,好像就把这回事给忘了。去了几封信都置之不理,马丁就写了封措辞严厉的信去,这才收到了回信。那是由一位新编辑写的,他冷冰冰地通知马丁,前任编辑所犯下的错误,他概不负责,反正他认为《仙女与珍珠》也没有什么了不起。 然而给马丁最冷酷对待的,还得数芝加哥的一家杂志《环球》。他一直没有把他那《海洋抒情诗》拿出去发表,直到后来饿得没法想,才出此下策。它被十几家杂志退过稿,最后来到《环球》的编辑室里,总算有了着落。这一组诗一起三十首,他可以拿到一块钱一首。第一个月刊出了四首,他马上收到一张四块钱的支票;可是他一翻那一期杂志,不禁心都凉了,他的诗竟被窜改得不像话啦!有几处地方,题目被更动了,譬如说:《终》改成为《结束》,《外礁之歌》改成为《珊瑚礁之歌》。有一处地方,被换上了一个大不相同的不恰当的题目。应该是他自己的题目《美多莎之目》的地方,编辑竟印上了《倒退的道路》。可是,诗本身的窜改,才真叫人大吃一惊呢。马丁唉声叹气,直冒冷汗,伸手用力搔搔头皮。有些词组、整行、整节被删掉,对调位置,或者颠来倒去,弄得全然不知所云。有几处地方,整行、整节不是他写的东西替代了他的。他不相信一个神志清醒的编辑能干下这种亏待人的罪行,他认为最近情的假设是,他的诗篇准是被编辑室里的小厮或者速记员动过手术了。马丁马上写信去,要求编辑停止刊载这些抒情诗,把它们退给他。他写了一封又一封,有的要求、有的恳请、有的恫吓,可是这些信全被置之不理。每个月,这种窜改行为继续下去,直到三十首诗全刊出了为止,而每个月他都收到一张支票,那是那一期上刊出的诗的稿酬。 尽管出了这种种不幸事件,他还是忘不了《白鼠》的那张四十块钱的支票,这使他坚持下去,然而,他不得不愈来愈多地写卖钱的作品了。他在那些农业周刊和行业杂志上发现了生财之道,然而跟那些宗教周刊打交道的话,就只有挨饿的份儿。正当这最低潮,他那套黑衣裳又进了当铺的时候,他在共和党县委会主办的一次有奖竞赛中侥幸大获全胜——或者不如说,他自以为大获全胜。竞赛一共分三个部分,他全参加了,一边不禁暗自苦笑,为了活命,竟沦落到这步田地。他的诗歌获得了头等奖十块钱,他的竞选歌获得了二等奖五块钱,他的关于共和党党纲的论文获得了头等奖二十五块钱。他满意非凡,直到去领奖金的时候,才发觉不对。县委会里出了错儿,尽管委员里有一位有钱的银行家和一位州参议员,这笔钱却没有眉目。这问题悬而未决的当儿,他在民主党主办的一次同样性质的竞赛中投的一篇论文,也获得了头等奖,这证明他也懂得民主党的党纲。而且他还拿到了钱,二十五块。可是前一次竞赛中所赢得的那四十块钱,他到底没拿到。 他一方面千方百计想跟罗丝会面,另一方面又明白从北奥克兰走好长一程路到她家,再走回来,未免耗时太多,因此情愿当掉那套黑衣裳,把自行车留在手边。自行车使他可以锻炼身体,可以省下不少时间来写作,并且照样可以去看罗丝。一条齐膝盖的帆布短裤和一件旧毛衣,就是一套很像样的自行车装,这一来,他可以跟罗丝在下午一起骑车兜风了。再说,他不再有机会时常在她家里跟她会面,因为摩斯太太正在那里全力进行她那招待客人的活动。他在那里碰到的高贵人物,不多久以前还是他一心仰慕的对象,如今可叫他厌烦了。他们不再高贵了。由于生活艰苦,灰心失望,专心工作,他情绪紧张、脾气急躁,于是这班人的谈话使他冒火。他的自负未始没有正当的理由。他拿看过的书本上那些思想家的头脑,来衡量他们的狭隘的头脑。他在罗丝家里,除了考德威尔教授以外,没有碰到过一个思想博大精深的人,可是他在那里只碰到过一次考德威尔。说到旁人,那可全是帮笨蛋、饭桶,浅薄无知而又见解独断。叫他吃惊的正是他们的无知。他们到底怎么啦?他们把受到的教育搁在哪儿呀?他们所接触到的书本,也就是他所接触到的那些。他们怎么会从书本上没有学到一点儿东西呢? 他知道世间的确有思想博大精深的人,有见解深刻而明白事理的思想家。他从书本上找到了证明,这些书本教育了他,使他超出了摩斯家的水平。他还知道,世间找得到比摩斯家那个圈子里的人更高明的有才智之士。他看过描写上流社会的英国小说,从中看到了几眼男男女女讨论政治和哲学的情景。他还在书中看到大都市里的沙龙,这甚至在美国也有,艺术界和思想界的人士在那里会聚。过去,他真傻,竟然以为凡是工人阶级以上的衣冠楚楚的人士全是智力过人、富有审美力的。他原以为,教养和硬领是分不开的,他还受了蒙骗,以为受了大学教育就等于学术精通。 啊,他要奋斗下去,一步步往上爬。他要带着罗丝一起前进。她是他心爱的人,他深信随便到哪里,她总会出人头地。他明白自己被早年的环境绊住了腿,如今他也看出,她也同样受环境的累。她一直没有发展的机会。她父亲书架上的书本、墙上挂的油画、钢琴上弹出的乐曲——这一切大不了是些华而不实的空排场。说到真正的文学、真正的绘画、真正的音乐,摩斯家和他们的同类可一窍不通。再说,比这些东西更重大的还有生活,他们对生活可一无所知,真是到了愚蠢不堪、不可救药的地步。尽管他们在思想上倾向于唯一神教,戴着保守的开明思想的面具,他们还是落后于解释万物的科学有两个世代;他们的思想方法是中世纪式的,他们对人生的基本事实和对宇宙的基本事实的看法,在他看来,是形而上学的,这种看法,说它历史短吧,跟历史最短的种族差不多,说它历史长吧,可跟穴居人差不多,甚至还要长些——就是这种看法,使早先更新世的猿人惧怕黑暗;使早先的希伯来野人迫不及待地用亚当的肋骨来化成夏娃的肉身,使笛卡儿从他自己渺小的自我出发,设想出唯心论的宇宙体系;并使那位著名的英国教士用讽刺的言论来抨击进化论,讽刺得那么尖刻,当时马上博得一些人喝彩,可是使他的名字成为历史上一个遗臭万年的污点。 马丁这样想着,还继续想开去,终于恍然大悟,原来他碰到的那些律师、军官、生意人和银行经理,跟他认识的工人阶级分子之间的不同,跟他们吃的东西、他们穿的衣裳、他们住的地区之间的不同是可以等量齐观的。当然啦,他们都缺少另外一些东西,那是他在自己内心里和书本上都找得到的。摩斯一家人使他看到,他们的社会地位充其量能培养出什么样的人来,这并没有给他什么深刻的印象。他自己是个穷光蛋,是个听命于债主的奴隶,然而明白自己要比在摩斯家碰到的那批人来得强;这还不算,等到他把自己仅有的那套像样的衣裳赎了出来,他就会像一个生活的主宰般在他们中间走动,感到坐立不安,觉得受了羞辱,跟一个君王被迫和牧羊人一起生活时的感觉差不多。 “你痛恨并惧怕社会主义者,”有一天在晚宴上,他对摩斯先生说,“可是什么道理呢?你不了解他们,也不了解他们的主义。” 谈话所以转到这题目上,是由摩斯太太促成的,她刚把哈泼哥德先生夸奖了一通,真惹人厌恶。这位经理先生是马丁的眼中钉,只消一提起这个满口陈词滥调的人,他就有点儿沉不住气。 “对啊,”他说,“查利·哈泼哥德真是个人家所说的正在走运的青年——有人的确跟我这么说过。这是千真万确的。他这辈子会当上州长,谁说得准呢,也许还打得进合众国的参议院哪。” “哪一点使你这么看?”摩斯太太问。 “我听过他一次竞选演讲。真是蠢话连篇,没一点儿独特的思想,可是讲得实在头头是道,因此,那批头头少不得认为他是个安全可靠的分子,再说,他那套陈词滥调跟一般投票人的陈词滥调完全一模一样,准会叫——得啦,你也明白,你替一个人把他自己的思想整理起来,再送给他,准会叫他受宠若惊。” “我真以为你在忌妒哈泼哥德先生呢,”罗丝插嘴道。 “没有的事!” 马丁脸上极端厌恶的表情惹得摩斯太太对他开火了。 “难道你是说哈泼哥德先生愚蠢不成?”她冷冰冰地责问。 “跟一般的共和党人差不多,”对方反驳道,“再说,跟一般的民主党人也差不多。他们不是诡计多端,就是愚蠢非凡,而真正诡计多端的可也少得可怜。真正聪明伶俐的共和党人只有百万富翁和他们的自觉的仆从。他们明白自己利益的所在,还明白个中的道理。” “我是个共和党人,”摩斯先生轻描淡写地插嘴说。“请问,你把我派作哪一类人呀?” “嗯,你是个不自觉的仆从。” “仆从?” “是啊。你为大企业工作。你没有工人阶级的主顾,也不接刑事诉讼。你的收入不靠打老婆的无赖和扒手。你靠社会的主子们过活,而谁喂养一个人,谁就是这个人的主子。是啊,你是个仆从。你的兴趣是,为财阀集团服务,增进它的利益。” 摩斯先生脸上有点儿红了。 “老实说,先生,”他说,“你的口气真像个流氓式的社会主义者。” 这时候,马丁说了那句话: “你痛恨并惧怕社会主义者;可是什么道理呢?你不了解他们,也不了解他们的主义。” “你的论调听上去实在像是社会主义,”摩斯先生回答,这会儿,罗丝心焦如焚,一忽儿望望这个,一忽儿望望那个,摩斯太太呢,看到这一回总算激起了她夫君的反抗情绪,乐得眉飞色舞了。 “只因为我说共和党人全是帮笨蛋,认为自由、平等、博爱这套骗人话已经破了产,可不足以说明我就是个社会主义者,”马丁笑嘻嘻地说。“只因为我对杰斐逊和那个灌输给他思想的不科学的法国人提出疑问,也不足以说明我就是个社会主义者。请相信我,摩斯先生,我是社会主义的死敌,你比我要接近社会主义得多呢。” 对方无言以对,只能这样说:“你这会儿倒开起玩笑来啦。” “哪儿的话!我说得再正经也没有。你仍旧相信‘平等’,然而你在为大企业工作,而那些大企业正一天天地在忙着消灭平等。只因为我否定平等,只因为我所肯定的原则正就是你所奉行的原则,你就管我叫社会主义者。共和党人是平等的死敌,尽管他们多半嘴上就喊着平等的口号,来对平等作战。他们用平等的名义来消灭平等。因此我才说他们是愚蠢的。说到我自己,我是个个人主义者。我相信‘捷足先登、强者必胜’。这是我从生物学上学到的道理,或者退一步讲,自以为学到的道理。我说过,我是个个人主义者,而个人主义正是社会主义的世代相传、天长地久的敌人。” “可是你时常光顾社会党人的集会,”摩斯先生想难倒他。 “那当然啦,就像奸细时常光顾敌人的营盘一般。不这样做的话,你怎样了解敌情呢?再说,我觉得参加他们的集会很有味儿。他们是出色的战士,不管对不对,他们都看过书。他们当中随便哪一个,关于社会学和其他所有的‘学’,比一般企业巨子,都要懂得多得多。对,我参加过五六次他们的集会,可是这才不会使我变成社会党人呢,正像听查利·哈泼哥德演讲,不会使我变成共和党人一样。” 摩斯先生有气无力地说:“我还是不能不认为你倾向于社会主义。” 马丁心想,天哪,他听不懂我在讲些什么呢。他一句话也没听懂。他到底把他受到的教育搁在哪儿呀? 这样,在思想成长过程中,马丁正面碰到了由经济条件决定的道德观念,换句话说,阶级的道德观念;这种道德观念不久就成为他心目中的一头狰狞可怕的怪物了。拿他个人来讲,他是个富有理性的道德家,觉得他周围的人们的那种道德观念比大言不惭的陈词滥调更讨厌,这种道德观念是一味奇怪的什锦菜,包括四种成分:经济的、形而上学的、感情的和模仿的。 他在离家不远的地方,尝到了一匙这种奇怪的什锦菜。他妹妹玛丽安跟一个刻苦勤勉的青年技工过从甚密,这技工是德国血统,他精通了修自行车的技术后,自己开了一家铺子。这还不算,他弄到了一种低档的自行车的特约经销权,干得很得法。不多久前,玛丽安上门来看马丁,说她已经订婚了,那一次,她跟马丁开开玩笑,给他相手、算命。第二次,她带了赫尔曼·冯·施米特一起来。马丁尽了地主之谊,祝贺他们俩,话说得又轻松又漂亮,使他妹妹爱人那农民头脑感到不快。马丁把他为了纪念玛丽安上次来访所写的那六节诗朗诵了一遍,使客人的印象越发坏了。那是一首社交诗,写得又轻松又巧妙,题目是《手相专家》。他朗诵完毕,一看他妹妹脸上没有一丝赞赏的神色,不禁吃了一惊。她反而把眼睛不安地死盯着她未婚夫,于是马丁顺着她的目光一望,只见这个大人物不端正的脸上一副阴沉沉的不满意的表情。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他们很早就告辞走了,马丁也就把它忘个干净,虽然他一时实在想不通,竟然还有一个女人,即使工人阶级的女人也罢,听到有人把她写在诗里,会不感到受宠若惊。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玛丽安又来看他,这一回是一个人来的。她二话不说,就开门见山地谈,伤心地怪他那件事干得不应该。 “什么话,玛丽安,”他叱责她说,“听你的口气,真好像你觉得我们这些亲戚叫你丢脸似的,不管怎么样,至少我这位亲哥哥使你这么感觉。” “我正是这个意思,”她脱口而出地说。 马丁见她委屈地眼眶里噙着泪水,不禁为难起来。无论如何,她可不在装假啊。 “可是,玛丽安,我把自己的亲妹子写在诗里,你的赫尔曼凭什么要吃醋呢?” “他并不吃醋,”她抽抽搭搭地说。“他说这是不正经的,下——下流的。” 马丁诧异地吹了一声又长又低的口哨,接着清醒过来,把一份《手相专家》的复写本读了一遍。 “我实在看不出来,”他终于开口说,把稿子递给她。“你自己看吧,你以为什么地方下流——他是这么说的,对吗?——指给我看。” “他正是这么说的,他不会错,”对方回答,一手把稿子推开,随着脸上显出厌恶的神气。“他还说,你非把它撕了不可。他说,他决不愿让人家拿他妻子来写这种东西,让大家都可以看到。他说,这真是丢人,他绝对不能容忍。” “啊,你听我说,玛丽安,这压根儿是胡闹,”马丁说到这里,陡地变了主意。 他看到面前是个伤心的姑娘,明白要想说服她丈夫或者说服她,都是枉费心机,于是,尽管这回事满盘皆错,荒谬绝伦,他还是决定依她算了。 “好吧,”他说,一边把稿子撕成五六片,扔在废纸篓里。 他想到当时那份打字机打的原稿正搁在纽约一家杂志社的办公室里,感到很满意。这是玛丽安跟她丈夫永远不会知道的,再说,如果这首写得风趣而无伤大雅的诗有一天能刊载出来,那对他本人、他们俩和世界,都不会有什么损失。 玛丽安想把手伸进废纸篓去,顿了一下。 “可以吗?”她用恳求的口气说。 他点点头,沉思地打量着她,看她把撕碎的稿子都拣起来,塞在上衣口袋里——她完成了这一次来的使命,这就是明证。她使他想起丽茜·康诺莱,尽管跟这个他见过两面的工人阶级的姑娘比起来,她没有那么多的热情,也没有那么多飞扬跋扈的生命力。然而她们这一对儿哪,在穿着和举止方面是不相上下的,于是他放纵自己的幻想,竟然想象她们当中任何一个出现在摩斯太太的客厅里,心里不由一乐,脸上绽出笑容。乐意消逝了,他感到寂寞得很。他这个妹妹和摩斯家的客厅,正是他走过的路途上的两块里程碑。他把它们都撇下在后边啦。他亲切地望望手边的那几本书。他如今只剩下这些伙伴啦。 “嗨,你说些什么呀?”他猛的吓了一跳,问。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玛丽安把她问过的话再说了一遍。 “我干吗不去工作吗?”他嗤的一声笑起来,笑得可有点儿勉强。“你的赫尔曼跟你讲了套大道理啦。” 她摇摇头。 “别骗我,”他厉声说,她不禁点了一下头,证实他责备得不错。 “好,你去跟你的赫尔曼说,叫他闲事少管;跟他说,要是我把跟他亲热的姑娘写在诗里,那他管得着,可是除此以外,他就什么话也不配说。懂了吗? “原来你以为我当不成作家,是吗?”他接着说。“你以为我是个不成材的人?——你以为我堕落了,叫一家人丢脸不成?” “我以为,你有了工作做,总要好得多,”她说得坚决,使他看出她说的是真心话。“赫尔曼说——” “天杀的赫尔曼!”他不怀恶意地叫道。“我想知道的是,你们打算几时结婚。还有,去问一声你的赫尔曼,他肯不肯屈尊一下,让你收我一件结婚礼物。” 等她走了,他思量着这件事,想到他妹妹跟她的未婚夫、他自己同阶级的所有成员和罗丝的阶级的所有成员,都遵照着狭隘无聊的准则来安排自己那狭隘无聊的生活——全不过是合群的动物,聚居在一起,根据彼此的意见来依样画葫芦地过生活,不能做有个性的人,过真正的生活,因为被那些幼稚的准则束缚住了——他想着想着,有那么一两回,不禁苦笑起来。他把他们唤到面前,像一道幽灵的行列:伯纳德·希金波森跟勃特勒先生臂挽着臂,赫尔曼·冯·施米特跟查利·哈泼哥德肩并着肩;他把他们一个个、一双双地作了鉴定,打发走了——这是根据他从书本上看到的那些衡量才智和道德的标准来作鉴定的。他枉费心机地自问:那些伟大的人,那些伟大的男男女女,到底在哪儿呀?这批漫不经心、粗俗不堪、愚蠢非凡的幻影,听了他在幻觉里的召唤,来到这间斗室里,可是在这些人当中,他一个伟大的人也找不到。他对他们感到厌恶,就像叟西一定厌恶她那些猪一样。等到他把他们全打发走了,以为屋子里只有自己一个人了,却出人意料而不呼自来地又走进一个人来。马丁瞅着他,看到那顶硬边帽,那件方下摆、双排钮的上衣和神气活现的肩膀,分明是那个年轻的流氓,从前的他。 “小伙子啊,你跟大伙儿还不是一路货!”马丁讥诮地说。“你的道德、你的知识,还不是跟他们的一模一样!你不会独立思考、独立行动。你的见解,跟你的衣着一样,都是现成的;你的行动是根据大众的意见来决定的。你是你那帮人的头子,因为大伙儿拥戴你,当你是条好汉。你打架,统治着你那一帮人,并不是因为你喜欢这么做——你自己也明白你实在讨厌这么做——而是因为大伙儿怂恿你这么做。你打垮了盘儿脸,因为你不肯认输,你所以不肯认输,一半是因为你是头沉渊中的野兽,还有一半是因为你相信你周围每个人所相信的事:一个人伤害、摧残别人肉体时表现得愈凶狠、愈残暴,他就愈富有大丈夫气概。嘿,你这小兔崽子,你竟然把别人的姑娘抢走,可不是因为你喜欢她们,而是因为你周围的那批人,那批左右你的道德观念的人,骨子里都有着狂野的种马和公海豹的本能。唔,过了好多年啦,你如今怎么看法呀?” 好像回答这个问题似的,这幻影蓦地变了一个样。硬边帽和方下摆的上衣失踪了,换上了稳重一点的衣着;面孔上消失了狠相,眼睛里消失了凶光,一张脸经过了磨炼,变得优雅了,内心里跟美和知识打了交道,使脸上容光焕发。这幻影跟现在的他十分相像,他打量着它,留意到照亮着对方的那盏读书灯和这幻影在埋头攻读的那本书。他一望书名,是《美学》。跟着,他钻进这幻影之中,把读书灯的灯芯调整一下,管自把《美学》看下去。 【注释】 (1)史蒂文森(1850—1894),英国新浪漫主义派作家,《金银岛》的作者。 (2)马修·阿诺德(1822—1888),英国诗人兼批评家,他用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观点来批评本阶级的市侩性和不学无术。 (3)唯一神教,基督教新教的一支,不承认上帝是三位一体的,主张个人有权利判断宗教教义。 (4)见《圣经·创世记》第2章第18到23节,这是古希伯来人关于上帝创造人的神话故事。 (5)法国哲学家笛卡儿(1596—1650)的哲学思想的出发点为“我思故我在”(Cogito,ergosum),是十足唯心的世界观。 (6)达尔文的巨著《物种起源》于1859年一出版,即引起激烈的论战,以1860年在牛津举行的英国协会大会上的辩论为最高潮。牛津主教威尔勃福斯(1805—1873)在会上大肆攻击进化论,遭到托马斯·赫胥黎(1825—1895)的严词驳斥。 (7)查利是查尔斯的爱称。 (8)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1743—1826)于青年时期通过大量阅读,接受了当代法国启蒙主义思想。 (9)叟西是希腊神话中的女巫,据说她居住在伊伊阿岛上,凡是过路的人,她先设宴款待,事后用魔法把他们变成猪。 (10)作者常用这说法来形容兽性毕露的人,典出《圣经·启示录》第17章第8节:“你所看见的兽,先前有,如今没有,将要从无底坑里上来,又要归于沉沦……”1881年《圣经》钦定英译本修订版中,“无底坑”被改为“沉渊”。 (11)读书灯,一种用圆形灯芯的油灯,可调节光度大小。 (12)作者为美国教育家、哲学家亨利·戴(1808—1890),出版于1872年。 第三十章 一个爽朗的秋日,就是一年前他们定情时的那种小阳春天气的日子,马丁把《情诗一束》念给罗丝听。那是下午,跟前一回一样,他们骑自行车上山里最心爱的那座小丘去。她时常乐得叫嚷起来,打断了马丁的朗诵,这会儿,他把末一张稿纸放在别的稿纸上,等她发表意见。她没有马上就开口,临了吞吞吐吐地讲起来,要把苛刻的意见用话表达出来,不禁有点儿迟疑。 “我以为这些诗很美,非常美,可就是没有人要,对不?你明白我的意思,”她说,简直是在恳求了。“你这样写作是不切实际的。一定有什么毛病——也许是出版市场有什么毛病吧——使你不能靠写作生活。亲人儿,请不要误会我的意思。你竟然为我写了这些诗,真叫我得意、骄傲、欢喜得不得了——如果没有这种感觉,我就算不上一个真正的女人啦。可是,我们不能靠这些诗结婚。你明白了吗,马丁?别以为我贪图金钱。叫我心事重重的正是爱情和我们的将来。我们发现彼此相爱以来,已经整整一年了,可是结婚的日子还是那么渺茫。我这样口口声声谈我们的结婚问题,别认为我不正经,因为这实在是有关我的心、我的一切的大问题。既然你这样热衷于写作,那为什么不想法进报馆去工作呢?为什么不去当记者呢?——至少,暂时当一阵不好吗?” “这会弄坏我的风格的,”他回答,声音又低又呆板。“你根本不知道我为了风格,花了多大的力气。” “那么那些短篇小说呢?”她反驳道。“你说那是笔耕工作。你写了可不少啊。它们弄坏了你的风格没有?” “没有,那是两码事。这种短篇小说是在整整一天用心推敲风格,搞得筋疲力尽以后,辛辛苦苦地写出来的。可是一个记者的工作,那是从早到晚的笔耕工作,是他生活里的头等大事。再说,那是一种旋风式的生活,只有眼前的生活,没有过去,也没有将来。当然啰,也顾不到什么风格不风格,只有报章的风格,那当然是算不上文学的。如今我的风格正在定形,正在具体化,在这节骨眼上去当记者,那简直是文学生命的自杀。事实上,每一篇短篇小说,每一篇短篇小说里的每一个字,都在亵渎我自己、我的自尊心和我对美的崇敬。说实话,这真叫人厌恶。我犯了罪。那些短篇小说没有市场,叫我暗暗得意,尽管我的衣裳又进了当铺。可是,写作《情诗一束》才叫人喜欢呢!真是最崇高的创作的喜悦!这一来,什么牺牲都有了报偿啦。” 马丁不知道,罗丝对这种“创作的喜悦”不感兴趣。她提起过这个名词——他第一次正是从她嘴里听到的。她在大学里得文学士学位以前,在书上看到过这个名词,也研究过;可是她没有独特性,也没有创造性,她的有教养的一切表现,无非是把别人的旧调重弹一番罢了。 “那位编辑改动你的《海洋抒情诗》,会不会做得正对呢?”她问。“别忘了,做编辑的总得有些确凿的资格吧,否则他就当不了编辑。” “这种说法是跟坚决信奉正统思想一致的,”他回答,对编辑那一路人的愤恨使他沉不住气了。“凡是存在的东西,非但是正确的,而且是最最出色的。只要一样东西存在,就足够证明它有存在的理由——请注意,所谓‘存在’,是指一般人不自觉地相信的那种存在,不但在眼前的情况之下存在,而且在任何情况之下也会存在。当然啰,因为他们无知,才会相信这一套废话——他们的无知,不折不扣的就是魏宁格所描述的那种‘单一的’思想方法。他们自以为有思想,而这种实在并没有思想的生物却主宰着少数真正有思想的人的生活。” 他顿住了,想到自己讲着罗丝摸不着头脑的话,感到不知所措。 “我实在不知道这个魏宁格是谁,”她反驳道。“再说,你讲得真太笼统了,我听不懂你的话。我是在讲编辑的资格——” “我来告诉你吧,”他打断了她的话。“所有的编辑当中,百分之九十九的主要资格就是他们是失败者。他们想当作家,可是失败了。别以为他们喜欢编辑部的苦差使,喜欢做销数和营业主任的奴隶,不喜欢享受写作的乐趣。他们尝试过写作,他们失败了。这就是最可恶的矛盾所在。走上文学界的成名道路的每扇大门都由这批看门狗,这批文学界的失败者把守着。那些编辑、副编辑和助理编辑,还有那些为杂志社和书籍出版商审定稿件的人,大部分,简直可以说是每一个,全是巴不得写作、可是遭到了失败的人。然而,决定什么稿子可以刊载、什么稿子不可以刊载的正是他们,这批天底下最不适宜干这工作的人——这批人自己用事实证明了,他们没有独创性,没有天赋的灵感,可是竟任意判断有独创性的天才。除此以外,还有评论家,又是批失败者。别跟我说什么他们没有幻想过,没有尝试过写诗歌、小说;因为他们全写过,全失败了。嘿,一般的评论文章真比鱼肝油更叫人恶心。可是你也知道,我对那些评论家和所谓的批评家抱着怎么样的看法。伟大的批评家是有的,可就是寥若晨星。如果我当不成作家,我满可以干编辑的行当。无论如何,总可以混饭吃。” 罗丝头脑很灵敏,她在她爱人的论断里找到了矛盾的地方,就更壮起了胆子来反对他的意见。 “可是,马丁,如果情况真是这样,如果真像你一口咬定说的,所有的大门全关上了,那怎么可能还有人成为伟大的作家呢?” “他们全靠做到了不可能的事才成名的,”他回答。“他们的工作干得那么辉煌、灿烂,把阻碍他们的人全烧成灰烬。他们创造了奇迹,战胜了占绝对优势的对手才能成名。因为他们是卡莱尔笔下的那种满身战争创伤、死也不肯屈服的巨人,他们才能成功。我就得这么干;我非做到不可能的事不可。” “如果你失败了呢?你也得顾到我呀,马丁。” “如果我失败了吗?”他把她打量了一会儿,好像她刚才发表的意见是简直不能想象似的。跟着,他醒悟过来,眼睛闪闪发亮。“如果我失败了,我就去当编辑,你就当编辑的老婆。” 听了他这句玩笑话,她眉头一皱——皱得又可爱又动人,使他忍不住把她搂在怀里亲她,亲得她眉头不皱为止。 “啊,够了,”她急迫地说,凭意志的力量来摆脱他那股力量的魔力。“我跟父亲和母亲谈过。我从来没有这样跟他们顶过嘴。我偏要他们听我讲。我真是不孝。你知道,他们都不赞成你;可是我一遍遍跟他们说,要他们相信我对你永远不变的爱情,后来,父亲总算答应了,说只要你愿意,你马上可以进他的事务所去工作。跟着,他主动提出,一开头就给你相当大的薪水,这样我们可以结婚,在什么地方弄座小房子。我认为这是他的一片好心——你怎么说?” 马丁心里怀着沉痛的失望,机械地伸手去掏烟草和纸(实在他不再随身带着了),想卷支香烟抽,一边念念有词,说着些听不清楚的话,罗丝就顾自说下去。 “然而,跟你坦白说吧,你听了可别生气——我告诉你,是为了要你明白他到底对你怎么看法——他不赞成你那套过激的见解,他还以为你太懒惰。当然啦,我知道你并不懒惰。我知道你在辛苦工作。” 马丁心想,工作得怎样辛苦,连她也不知道呢。 “好,你说吧,”他说,“我的见解怎么样?你也以为太过激吗?” 他紧盯着她的眼睛,等她回答。 “我以为,唔,你的见解使人听了很不安,”她答道。 他问的话得到了回答,于是他只觉得生活是一片灰色,压得人气都透不过来,竟忘了她刚才用试探的口气,劝他去工作。她呢,已经放胆做到了这地步,也情愿等下次再有机会来问他,听他的答复。 她没有等多久。马丁自己也有一个问题要问她。他想弄明白她对他到底有多少信心,结果一星期不到,双方的问题都得到了解答。马丁把《太阳的耻辱》念给她听,促成了这回事。 “为什么你不去当记者呢?”等他念完了,她问。“你这样喜欢写作,我相信你一定会成功。你会在新闻界发迹、成名。伟大的特派通讯员多的是呢。他们薪水拿得大,他们的活动范围是全世界。他们什么地方都会派去,像史坦莱那样到非洲的腹地去,或者去访问教皇,或者到神秘的西藏去探险。” “这么说,你不喜欢我这篇文章吗?”他反问道。“你认为我在新闻界倒有指望,在文学界反而没有吗?” “不,不,我很喜欢这篇文章。听起来挺不错。不过我怕你的读者会看不懂吧。至少我就不懂。听上去很出色,可是我弄不懂。我弄不懂你的那套科学术语。你知道,亲人儿,你是个极端派,你自以为很明白的事,也许我们大家就弄不明白。” “我看叫你感到麻烦的是那些哲学术语吧,”他没有别的话好说啦。 他刚念过这篇表达他最成熟的思想的作品,感到心里热乎乎的,她这意见不由叫他目瞪口呆。 “不管这文章写得多糟,”他不放松地说,“难道你一点儿好处也找不出吗?——我是说,在文章的意义方面。” 她摇摇头。 “找不出,它跟我看过的任何作品大不相同。我看过梅特林克的作品,理解他——” “他的神秘主义,你也理解吗?”马丁脱口而出地说。 “对,可是你这篇作品,你说是对他的攻击,我就不理解。当然啦,如果说重要的是独创性的话——” 他不耐烦地打了个手势,使她顿住了,可是自己却不开口。隔了一会,他才突然发觉她又在讲话了,而且已经讲了好一会儿啦。 “你毕竟一直把写作当玩儿的事看待,”这是她在说的话。“你实在也玩得够啦。可以开始认真地生活了——这是我们俩的生活呀,马丁。直到现在,你只顾你自己的生活。” “你要我去工作吗?”他问。 “对。父亲提议过——” “这我全明白,”他打断了她的话,“可是我想知道的是,你到底对我有没有失掉信心?” 她默默无言,紧紧握住他的手,眼睛迷迷蒙蒙的。 “对你的写作失掉了信心,亲亲,”她低声低气地承认。 “我写的东西你已经看了不少,”他粗暴地说下去。“你认为怎么样?难道完全不可救药吗?跟别人的作品比较起来怎么样?” “可是人家的有人要,你的就——没人要啊。” “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你以为我根本就不该干文学这一行吗?” “那好,我来回答你吧,”她硬着头皮回答。“我以为你天生不配写作。原谅我吧,亲亲。这是你逼我说的;你也明白,关于文学,我比你了解得多。” “对,你是个文学士,”他若有所思地说,“你应该了解。” “我的话还没说完呢,”在一阵使双方都痛苦的停顿以后,他又说。“我明白自己有些什么能耐。这一点只有我自己最清楚。我明白自己一定会成功。我决不会给压在下面。我心里有些东西,像火在燃烧似的,非得在诗歌、小说和论文里表达出来不可。话说回来,我可不想要求你对这一点有信心。我不想要求你对我有信心,或者对我的作品有信心。我想要求你的是,爱我,对爱情有信心。 “一年以前,我请求你等我两年。如今还剩下一年了。可是我确实相信,可以用我的名誉和心灵来担保,这一年以内,我一定会成功。你记得好久以前你跟我说过,我要当作家必须先当学徒。啊,我已经满师啦。我把这段时期拚命利用、压缩。有你在终点的地方等着我,我就从来没有松过劲。你可知道,我忘了什么叫‘安睡’了?几百万年以前,我明白什么叫‘睡个够’,什么叫‘从黑甜乡里自然而然醒过来’。如今我可总是被闹钟叫醒的。如果我早一点入睡或者迟一点入睡,我就把闹钟拨得早一点或者迟一点;我变得人事不省以前,最末了的两件事就是拨闹钟和熄灯。 “我每感到困倦的当儿,就把手边在看的书换一本轻松一点的。等到看得打起瞌睡来了,就用手指节捶自己的脑门,来赶走睡魔。我在有本书上看到过一个怕睡觉的人的故事。那是吉卜林写的。这个人装置了一个马刺,只消一打盹,赤裸的身子就会碰上那些铁刺。唔,我也这样做了。我望望时钟,打定主意不到午夜,一点钟,两点钟或者三点钟,决不拿掉马刺。因此,这马刺使我一直惊醒着,直坚持到预定的时刻。这马刺跟我一起睡了好几个月啦。我变得真是不顾死活,觉得睡上五个半钟点已经太过分了。我如今只睡四个钟点。我想睡想得要命呢。有些时候,我睡得太少,感到头昏眼花,那时候,给人安息和沉睡的死,对我真是个诱惑,那时候,我脑海里尽萦绕着朗费罗的那几句诗: 静静大海深千寻,海里万物睡沉沉;一步一跳万事消,水泡一个此生了。 “这当然是一派胡言啦。因为神经太紧张,脑子过分疲劳,才会有这种想法。可是问题在:我干吗这么干呢?那是为了你。为了缩短我的学徒期。为了叫成功之神早一天光临。我如今可满师啦。我明白自己有什么能耐。我可以说得准,我每个月学到的东西,比一般大学生一年里所学到的还要多。这我明白,错不了。可是,要不是我一心要你明白,我就不会跟你直说。这可不是吹牛。我是拿看过的书来衡量自己的成绩的。今天,你的弟弟们跟我比较起来,就我在他们睡觉的那些钟点里从书本上使劲榨取到的知识来说,简直是一窍不通的蛮子了。从前,我巴不得成名。我如今可简直不要名了。我要的是你;我要你,比要吃的、穿的或者声名都来得迫切。我有一个梦想,把脑袋搁在你的胸脯上,睡它一个世纪光景。不出一年,这个梦想准会实现。” 他的力量一阵阵浪潮般冲击着她;这会儿,他的意志跟她的愈拚命地对抗,她也愈强烈地感到对方的吸引力。过去一向从他身子里流出来给她的那股力量,如今充斥在他热情奔放的声音、闪闪发亮的眼睛,以及他身子里汹涌着的精力和智力里了。那一刹那,她一下子发觉自己的信心起了一道裂缝——通过这道裂缝,她看清了真正的马丁·伊登,出色非凡而无懈可击;正像驯兽人有时候不免怀疑自己的能耐一样,她这会儿也似乎有些怀疑自己的力量,生怕驯服不了这个人的野性。 “还有一点,”他一个劲说下去。“你爱着我。可是你为什么爱我呢?我心里有一股力量,叫我非写作不可,而使你爱上我的,也正就是这股力量。你爱我,因为不知怎么着,我跟你所认识的和可能爱上的那些男人都不同。我天生不配做文书、当会计,不配斤斤较量谈琐碎的生意经,不配在法庭上跟人争辩。只消叫我干这些事,叫我跟那批人一样,干他们所干的工作、呼吸他们所呼吸的空气、形成他们所形成的观点,你就毁了这一点不同,毁了我,毁了你心爱的东西。我的写作欲是我身子里最强有力的东西。如果我仅仅是个草包,我就不会渴望写作,你也就不会渴望嫁给我了。” “可是你忘了一点,”她接嘴说,灵敏的头脑里想出了一个可作类比的事例。“有些古怪的发明家,叫一家人饿着肚子,顾自追求什么异想天开的玩意儿,譬如说‘永动机’。没有问题,他们的妻子爱着他们,跟他们一起受苦,为他们受苦,但并不是因为他们对‘永动机’着了迷,而是尽管他们着迷,还是爱着他们。” “说得对,”对方回答。“可是还有些并不古怪的发明家,他们一边饿着肚子,一边拚命想发明些实用的东西;有时候,他们成功了,这是有案可查的。我当然不想做什么不可能的事——” “你不是说过‘做到了不可能的事’吗?”她打断了他的话。 “我那是打个比方的说法。我想做到以前有人做到过的事——写作,靠写作生活。” 她的沉默,激励他继续讲下去。 “难道依你看来,我的目标跟‘永动机’一样是个异想天开的玩意儿吗?”他责问道。 她紧紧握住他的手——像做母亲的可怜自己的受了委屈的孩子那样——使他明白她的回答是什么。这会儿,对她说来,他正是个受了委屈的孩子,这个着了迷的人,竟然妄想做到不可能的事。 他们谈到末了,她又警告他说,她父亲和母亲都反对他。 “可是你不是爱着我吗?”他问。 “我爱着你!爱着你呢!”她嚷道。 “我爱的也是你,可不是他们,随他们怎么样,我不会感到难受。”他的口气是得意洋洋的。“因为我对你的爱情有信心,我不怕他们跟我作对。世间凡事都可能出错儿,爱情可错不了。爱情不可能出错儿,除非爱情本身是个弱者,半路上发起晕来,绊倒在地上。” 【注释】 (1)原文为henidical,为奥地利思想家奥托·魏宁格(1880—1903)在《性与性格》(1903)一书中杜撰的名词henid的形容词形式。他认为,在感觉事物的过程中,最初是处于一种单一的朦胧状态中的。低等生物始终停留在这种状态中,人类则可能通过思考,发展而得出概念,获得真知。 (2)卡莱尔(1795—1881),英国作家,名著有《法国革命史》、《论英雄与英雄崇拜》等,鼓吹“英雄史观”。 (3)史坦莱(1841—1904),英国探险家,年轻时在美国当新闻记者。1871年,《纽约先驱报》派他到非洲去找寻苏格兰传教士李温斯顿的下落,结果,历尽了千辛万苦才找到。 (4)引自朗费罗晚年发表的神秘剧《基督》三部曲中第二部《绝妙传奇》。 (5)永动机,一种空想的机械装置,一旦开动起来,就可以不需外力的帮助,永久运动不辍。 第三十一章 马丁在百老汇路上偶然碰到他姐姐葛特露——事实证明,这次巧遇再幸运也没有,然而又叫他发窘。她在街角上等电车,先看见了他,留意到他饿瘦的脸上的皱纹和急切的神色,还有他眼睛里的绝望而焦急的表情。事实上,他的确又绝望又焦急。他刚才找那当铺掌柜的谈过,打算凭已经当给他的那辆自行车,再榨点儿钱,结果没有成功。泥泞的秋天到了,马丁早就把他的自行车给当了,留下那套黑衣裳。 “还有那套黑衣裳呢,”当铺掌柜的对他的每笔财产都清清楚楚,这样回答他。“别跟我说什么已经把它当给了那个犹太人李泼加啦。因为,要是你这么干的话——” 那人一脸恫吓的神气,马丁赶忙嚷道: “不,不,还在我那儿。可是我有正经事要穿呢。” “好吧,”这个重利盘剥的人软化下来,回答道。“我也有正经事,要拿到了这套衣裳才再给你钱。你以为我搞这行是干着玩的?” “可是这自行车值四十块钱哪,一点儿也没毛病,”马丁据理力争道。“你可只让我当了七块钱。不对,七块钱还不到。只有六块两毛五;你把利息先给扣了。” “再要钱的话,拿衣裳来得啦,”对方回答,马丁只得走出那间不通风的斗室,心里绝望得很,这种情绪反映在脸上,引起他姐姐的怜悯。 他们刚碰面,电报大街上的电车就驶过来,停下,装上一批下午出来买东西的人。他一把握住希金波森太太的胳臂,扶她上车,她觉得他的握法不对,分明是不打算跟她上车的。她在踏板上转过身来,低头望着他。他那张憔悴的脸又叫她一直痛到心里。 “你不上来?”她问。 一眨眼,她就下了车,站在他身边了。 “我走回去——运动运动,你知道,”他解释道。 “那我陪你走几段马路吧,”她说。“说不定对我有好处。这些天来,我的手脚可不大麻利。” 马丁瞅着她,但见她浑身上下穿着邋邋遢遢,肥肉多得过分,肩膀下垂,疲乏的脸上满是松垂的皱纹,步子笨重得没有弹性——活像在滑稽地丑化一个自由自在、心情愉快的人的走路样子——就明白她说的是真话。 “你还是在这儿止步吧,”尽管一走到第一个街角上,她就停下来,他还是这样说,“搭下一辆车。” “我的天!——我还不是已经浑身上下累得不行啦!”她喘吁吁地说。“可是你穿着这双鞋,我可以跟你走得一样快。你的鞋底薄得厉害,不等你走到北奥克兰,早就会断裂的。” 回答是:“我家里还有双好的呢。” “明儿来吃晚饭吧,”她前言不对后语地出口邀请道。“希金波森先生不会在家的。他有事得上圣莱安德罗。” 马丁摇摇头,可是,对方一提到晚饭,他就阻止不了自己眼睛里刷的一下子露出饿狼般的神色。 “你一个子儿也没了,马特,所以才不乘车。运动运动!”她想用鼻子轻蔑地哼上一声,可是不成,只发出了一声鼻音。“我来找找看。” 她在手提包里摸索了一阵,掏出一个五块钱的金币,塞在他手里。“我想起了,忘了你上次生日,马特,”她含糊地说,明知这借口是站不住脚的。 马丁的手不由自主地一把握住这块金币。在这同时,他却明白不应该拿,一时举棋不定,给弄得痛苦万分。这块金币就意味着食物、生命、体力和脑力、继续写作的力量,并且——谁说得准呢?——说不定他可以写出些好东西,换来许许多多金币。他在幻觉里,清清楚楚地看到他刚完成的那两篇论文的原稿在闪闪发亮。他看到它们就在桌子下面,搁在那堆他买不起邮票的退稿的顶上,他看到它们的题目,就是他用打字机打的——《神秘的祭司长》和《美之发祥地》。他还没有把它们投到什么地方去过。这两篇论文,写得并不比他在这方面的哪一篇东西差。他要是买得起邮票就好啦!于是,他心里涌起对最后成功的信心,这是饥饿的有力的同盟者,他就迅速地把金币塞在口袋里。 “我会还你的,葛特露,加上一百倍,”他喘着气说,喉头抽缩得发痛,眼眶里顿时有些润湿了。 “你听着!”他突然用自信的口气叫嚷道。“不出一年,我就会把整整一百个这种黄澄澄的玩意儿放在你手里。我并不要求你相信我。你只消等着瞧好啦。” 她实在并不相信他。她的怀疑使她感到不安,可是一时也想不出别的好办法,她就说: “我知道你在挨饿,马特。你浑身上下都露出饿相。随便什么时候来吃饭好啦。只要希金波森先生不在家,我就打发孩子来叫你。马特,还有——” 他等她说下去,尽管心里明知道她要说些什么,因为她的思路对他来说是一目了然的。 “难道你以为如今还用不着找份工作做吗?” “你以为我干不出头吗?”他问。 她摇摇头。 “谁也对我没有信心,葛特露,除了我自己。”他声调里带着激烈的反抗情绪。“我已经写了些好作品,写了不少,早晚有一天会有人要的。” “你怎么知道是好作品呢?” “因为——”他迟疑起来,只见整片辽阔的文学和文学史的园地在他脑海里晃动着,使他明白,想把他自己所以有信心的理由告诉她,不会有什么用。“唔,因为杂志上登出来的东西,百分之九十九都及不上我的。” “但愿你肯听人家的忠告,”她语气说得软,想法可还是不动摇,以为自己正确地诊断出了他的毛病。“但愿你肯听人家的忠告,”她又说了一遍,“并且明儿来吃晚饭吧。” 马丁把她扶上了车,赶忙上邮局去,用那五块钱里的三块买了邮票;当天傍晚,上摩斯家去的半路上,他弯进邮局,把好些厚厚的长信封过了磅,把邮票全贴上了,只剩下三个两分的。 这是对马丁关系重大的一晚,因为晚饭后,他结识了勒斯·勃力森登。那人怎样会上那儿去的,他是谁的朋友,换句话说,是哪位朋友带他去的,马丁全不知道。马丁也没有什么好奇心,不想向罗丝打听他的底细。一句话,马丁一眼看来,觉得勃力森登萎靡不振、痴?愚蠢,就此不把他放在心上。隔了一个钟点,他看出勃力森登又是个老粗,因为他一间间屋子蹑手蹑脚地溜达,朝油画干瞪眼,要不,随手从桌子或者书架上拿起书籍杂志来就看。虽然是个生客,他后来竟当着众人的面,坐在一把很大的莫里斯安乐椅里,蜷起身子,从口袋里掏出本薄薄的书,从容不迫地看起来。他一边看书,一边出了神似的用指头轻柔地理着头发。马丁当晚没有再注意过他,除了有一回,看见他跟几个年轻娘们在打趣,显然成绩很好的样子。 说来正巧,马丁走的时候,在院子里的走道上追上勃力森登,这时勃力森登已经走完了一半路,快到街上了。 “喂,是你吗?”马丁说。 对方不客气地哼了一声,就算是回答了,然而还是转过身来,跟他并着肩儿走。马丁不想再开口讲话,于是一连走了好几段马路,两人都保持着沉默。 “自命不凡的老笨蛋!” 这一声叫嚷来得突兀,说得刻毒,使马丁吓了一跳。他觉得好笑,同时可感到对对方愈来愈厌恶了。 “你上那种地方去干吗?”默不做声地再走了一段马路,又陡的对他来这么一句。 “你呢?”马丁反问道。 “我知道才怪呢,”对方回答。“至少,我这样轻举妄动还是头一回。一天有二十四个钟点,总得好歹打发掉才是哪。跟我去喝一杯吧。” “好吧,”马丁回答。 一转眼,他就为难起来,自己为什么答应得这么爽气呢!回到家里,上床以前,还得写几个钟点卖钱作品,上了床,又有一本魏斯曼的著作得看,更不用说赫勃特·斯宾塞的《自传》,依他看来,这部自传跟任何惊险小说一样的富于曲折离奇的情节。他想,干吗浪费时间来陪这个他不喜欢的人呢?可是话说回来,实在打动他的不是这个人,也不是酒,而是喝酒的场合——雪亮的灯光,一面面镜子,一排排耀眼的酒杯,热乎乎、红通通的脸蛋,响亮、嘈杂的人声。这就是啦,最重要的还是人的声音,乐观的人,带着成功的气派、一落大派地花钱买酒的人的声音。他感到寂寞,他的毛病就在这里;因此对方一开口邀请,他就一口答应,活像一条鲣鱼,一口咬住钩子上的诱饵不放。自从在雪莱温泉馆跟乔埃一起喝酒以来,除了跟那葡萄牙食品商喝过一回,马丁还没有进酒吧喝过一杯酒。精神的疲劳跟肉体的疲劳不一样,不会引起喝酒的欲望,因此他没有感到喝酒的需要。可是这会儿他却巴不得喝酒,或者不如说,巴不得在人们卖酒、喝酒的地方的氛围里享受一下。岩洞酒店就是这样的地方,在那儿,勃力森登跟他安坐在很大的皮椅子里,呷着威士忌苏打。 他们交谈着。他们谈到了不少事,勃力森登和马丁轮流地叫威士忌苏打。马丁自己酒量好得厉害,看到对方竟也是海量,不禁十分惊异,他还常常顿住了不喝,惊异地静听对方讲话。没有隔多久,他就觉得勃力森登是无所不知的,并且断定这是他碰到过的第二个真正有知识的人。然而他看出考德威尔教授所缺乏的东西,勃力森登也有——那就是激情、锐利的眼光和洞察力,以及横溢的才华。活生生的语言从他嘴里倾吐出来。他那两片薄薄的嘴唇,活像机器上的冲模,冲出一个个词儿来,既尖锐又刺人;要不,有时候这两片薄薄的嘴唇噘起着,发出委婉动听的声音,讲出轻柔如水的话语和词采夺目的优美词句,美得叫人忘怀不了,吐露着不可思议的生命之谜;这还不算,这两片薄薄的嘴唇像一只号角,吹出宇宙间大混战的厮杀声,这些语句银铃般清越、星空般皎洁,概括了科学的结论,然而说的还不止这么些——还有诗人的言辞和先验的真理,那是难以捉摸而无法用语句来表达的,然而还是可以在日常语言那微妙而简直无法捉摸的弦外之音里表达出来。他靠了奇妙的眼力,一直穿透经验的最辽远的边界,看到没有语言可以用来叙述的地方,可是,靠了某些绝妙的不可思议的言辞,把未知的意义赋予已知的字眼,这样把不可能传达给一般人的那些信息传达给马丁了。 马丁忘了起先对他的恶感。书本能给人最大的好处,全活生生的在这儿啦。这是个聪明人,一个活生生的人,可以给他做敬仰的对象。“我真佩服你得五体投地,”马丁连声自言自语道。 “你研究过生物学,”他意味深长地出声说。 叫他吃惊的是,勃力森登竟然摇摇头。 “可是你讲的那些道理只有生物学才能证明,”马丁不放松地说,得到的回报是对方的干瞪眼。“你得出的结论跟你一定看过的那些书是一致的。” “这叫我听了很高兴,”对方回答。“我这些一知半解的知识竟能使我抄了近路,就找到真理,真叫我安心。拿我自己来说,我就从来不想弄明白自己到底对不对。反正弄明白了也没用。人永远没法了解最基本的真理呀。” “你是斯宾塞的信徒!”马丁得意洋洋地嚷道。 “我还是在年少的时候,看过他的东西,当时也只看了他的《教育学》。” “但愿我也能这样不费劲地得到知识多好啊,”半个钟点后,马丁脱口而出地说。他刚才把勃力森登头脑里的知识仔细分析了一下。“你完全是个武断者,这就是不可思议的地方。你凭着武断,就讲出了科学家最近发现的事实,那是他们用了归纳的推理法才能确立的。你草率下断语,可是下得正对。的确,你大大地抄了近路。你用光的速度,靠了某种超理性的方法,顾自摸索着走,找到了真理。” “是啊,从前叫约瑟夫神甫和德登修士想不通的也就是这一点,”勃力森登答道。“啊,不,”他跟着说,“我可什么都说不上。命运作弄我,把我送进了一家天主教大学去念书。你的知识是从什么地方得到的?” 马丁一边告诉勃力森登,一边忙着打量他,从他那张又长又瘦的贵族气派的脸和削肩膀,一直望到搁在旁边椅子上的大衣,大衣口袋里塞满了不少书,弄得鼓鼓囊囊的,松垂了下来。勃力森登的脸和一双又长又细的手,都被太阳晒黑了——马丁觉得未免太黑了。这可叫马丁想不通啦。勃力森登明明不是过惯户外生活的人。那他怎么会受到阳光摧残呢?马丁心想,这种棕黑的脸色也许是病态的,里头有些文章,一边又打量起对方的脸来,这张脸脸盘很窄、颧骨高耸、两颊深陷,长着一个雅致非凡的鹰钩鼻,那是马丁从没见过的。关于眼睛的大小没什么值得注意的地方。它们生得不太大也不太小,颜色呢,是一种说不出名堂来的棕色;可是眼眶里燃烧着一团烈火,说得更确切一点,蕴藏着一种有双重意味的表情,可是说来奇怪,这双重意味又是自相冲突的。这双眼睛一方面流露出挑战、不屈不挠而甚至严厉得过分的神色,另一方面却又惹人怜悯。马丁自己也弄不懂,竟然怜悯起他来,然而马上就弄明白了。 “唉,我是个痨病鬼,”隔了一会儿,勃力森登随口说,他刚说过他是从亚利桑那州来的。“我在那儿待了两年,因为那儿气候好。” “待在这儿这种气候里,你难道不怕发病吗?” “怕发病吗?” 他这一句重复马丁的话,讲得并不特别着重。可是马丁从那张苦行者型的脸上明白看出,他是什么也不怕的。一双眼睛眯成一条缝,直像老鹰的眼睛,马丁留意到那个鹰钩鼻和胀大的鼻孔,真是大胆、好强而盛气凌人,差一点打一个寒噤。他暗暗叫好,看得心里卜卜跳。他出口朗诵道: 在命运大棒的痛击之下,我头破血流,可还是不低头。 “你喜欢亨莱,”勃力森登说,他的表情顿时变得和蔼可亲、温柔敦厚了。“不消说得,这也是意料中的事。啊,亨莱!真是个勇敢的人。他在当代写诗的人当中——在杂志上写诗的人当中是出人头地的,就像一帮太监当中,站着一个角斗士。” “你不喜欢杂志,”马丁带着责备的口气,低声说。 “你倒喜欢不成?”对方咆哮着回答,口气粗暴得叫他吓了一跳。 “我——我为杂志写,或者不如说,想为杂志写些东西罢了,”马丁结结巴巴地说。 “这才像话,”对方回答的口气软化了。“你想写,可是人家不要你的。我尊敬、佩服你的失败。我知道你写了些什么。我一眼就看得出来,你作品里有一点儿东西,使杂志社都对你关上大门。那就是货真价实的内容,可是杂志社都不需要这种货。他们要的是废话连篇、乱七八糟的东西,嘿,真是天晓得,他们很容易弄到这种东西,就是没有你的。” “我也并不不屑写这种卖得起钱的东西,”马丁抗辩道。 “恰恰相反——”勃力森登顿住了,用不客气的眼光把马丁浑身上下的穷相扫了一眼,从那根用旧了的领带和毛了边的领子一直望到油光光的上衣袖子,再望到一只有点儿磨损的袖口,到末了直望着马丁凹陷的腮帮。“恰恰相反,这种卖钱的作品才比你高超呢,比你高超得多,你休想及得上。喂,朋友,我只消开口请你吃东西,就可以叫你恼火。” 马丁不由自主地满面通红,感到热辣辣的,勃力森登得意洋洋地哈哈大笑。 “只有肚子饱的人,听了这种话,才不会恼火,”他下断语道。 “你真是尊邪神,”马丁恼恨地嚷道。 “反正我又没有开口请你。” “谅你不敢。” “哼,这倒不一定吧。我现在就开口请你啦。” 勃力森登说着,从椅子里半欠起身子来,好像打算立即动身上饭馆去似的。 马丁紧握着拳头,太阳穴里的血管在擂鼓似的跳。 “巴斯哥!他把活蛇一口吞!把活蛇一口吞!”勃力森登学着给当地一个著名吞蛇人招徕观众的人的口气,嚷嚷地说。 “我的确可以把你活活一口吞下去,”马丁说着,也用不客气的眼光在对方被疾病摧残的身子上扫了一眼。 “可惜我才不值得吞哪。” “恰恰相反,”马丁思量着,“可是不值得这么小题大做。”他突然放声大笑,笑得舒畅、痛快。“说实话,你拿我开了个玩笑,勃力森登。我饿着肚子,你看出了,这不值得大惊小怪,也不是丢脸的事儿。你知道,我一向瞧不起一般人的那一套因袭无聊的道德观念;跟着你飘飘忽忽地来了,说了一声尖锐中肯的话,好,我一下子就被这同样的无聊的道德观念俘虏啦。” “你刚才感到受了侮辱,”勃力森登一口咬定说。 “我刚才的确如此。你知道,这是小时候就扎下根的成见。我当初学到了这一套观念,后来学到的东西,就都被它们庸俗化了。这套观念是我特有的见不得人的旧包袱。” “如今你可把它给扔了?” “那当然啦。” “当真?” “当真。” “那我们去吃东西吧。” “我来会钞,”马丁回答,一边掏出那两块钱里剩下的最后一点儿零钱,用来付刚才喝的那两杯威士忌苏打,可是勃力森登厉声一喝,马丁看见那堂倌被吓得把这些零钱放回在桌子上。 马丁做了个怪相,把钱收起,这当儿,觉得勃力森登的手亲切地按在自己肩上。 【注释】 (1)莫里斯安乐椅,一种有活动靠背的安乐椅,因发明者英国诗人、小说家、画家兼实用美术家威廉·莫里斯(1834—1896)而得名。 (2)魏斯曼(1834—1914),德国生物学家,根据达尔文学说,创遗传因子说。 (3)斯宾塞的《自传》,共两卷,1904年出版。 (4)《教育学》全名为《教育学:智育、德育、体育》,出版于1861年。 (5)这是亨莱最著名诗篇《不屈不挠》(1888)中的两行。该诗写不屈不挠的战斗意志,为当时的青年所特别喜爱。 第三十二章 紧接着前面的事,第二天下午,玛丽亚被来拜访马丁的第二位大客人弄得兴奋起来。这一回她并没有惊慌失措,她请勃力森登坐在她那又华丽又体面的客厅里。 “我来不打扰你吗?”勃力森登开口说。 “不,不,这是什么话!”马丁回答,跟他握了手,招呼他坐在仅有的那把椅子上,自己在床沿上坐下来。“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 “给摩斯家挂了电话。摩斯小姐来接的。我就来啦。”他在上衣口袋里掏了一阵,掏出一本薄薄的书,扔在桌上。“这是本好书,是个诗人写的。拿去看吧,送给你了。”马丁客气了一句,他就回答说:“我要书干吗呀?今天早上我又吐了血。有威士忌吗?笑话,当然不会有。等一等。” 他站起身来就走。马丁看着他那瘦长的身影走下大门前的台阶,转身关上院门,不禁沉痛地留意到他的肩膀,这肩膀过去想必是宽阔的,如今可削了下来,伛在萎缩下陷的胸膛上。马丁拿出两只大酒杯,然后开始看那本诗集:亨利·沃恩·马罗的新作。 “没有苏格兰货,”勃力森登一回来,就说。“那家伙只卖美国威士忌。这儿是一夸脱。” “我来打发个小家伙去买点柠檬,我们来做糖水酒喝,”马丁提议说。 “不知道这么一本书能给马罗挣多少钱?”他把那本书举起来,接着说。 “也许五十块钱吧,”对方回答。“话说回来,他能够不赚不亏扯一个平,或者能够骗上一个出版商,叫他肯冒险把它出版,已经上上大吉了。” “这么说,一个人靠写诗活不成吗?” 马丁的口气和脸色都流露出失望。 “当然不成啦。哪个傻瓜会这么指望呢?靠写打油诗,那才成。譬如说勃鲁斯,还有弗吉尼亚·斯普林,还有塞奇威克吧。他们都干得挺出色。可是真正的诗歌——你可知道沃恩·马罗靠什么过活?——靠在宾夕法尼亚州一家男学堂里教书过活,说起世间的小活地狱来,那地方真算得上最糟糕的了。即使他还有五十年好活,我也不愿跟他对调位置。然而,他的作品跟当代的打油诗人那套起码货比起来,真要高明得多,就像胡萝卜堆里的一块红宝石。可是人家关于他写的评论!我咒死他们全体,这批蠢驴!” “不会写作的人偏要写文章来批评会写作的人,实在写得太多了,”马丁赞同地说。“啊,我看到那么许多批评史蒂文森跟他的作品的垃圾文章,真感到震惊。” “这批狼心狗肺的恶棍!”勃力森登咬牙切齿地喝道。“对,我知道那批孬种——自鸣得意地为了他那封为达米恩神甫辩护的信挑他的眼,把他分析、估量——” “拿他们卑鄙龌龊的自我当尺度来衡量他,”马丁插嘴说。 “对,一点不错,这句话说得好——夸夸其谈地满口‘真善美’,实在是把它糟蹋一通,临了拍拍他的背脊,说一声:‘好小子啊,费多。’呸!‘这批微不足道、叽叽喳喳的乌鸦,’理查德·拉尔夫临死的那个晚上管他们这么叫。” “拿星尘来挑眼,”马丁顺着对方的调子,激动地说,“拿伟人的流星般奔放的才智来挑眼。我写过一篇短文来讽刺他们——讽刺那班批评家,或者说得更恰当一点,那班书评家。” “让我看看,”勃力森登热烈地恳求道。 于是马丁找出一份《星尘》的复写本,勃力森登一边看,一边格格地笑,搓着双手,忘了呷他的糖水酒。 “我认为你自己正是一点星尘,陨落在阴曹地府,给一群小鬼团团围住,他们戴着头巾,什么也看不见,”他看完文章,发表意见说。“当然啦,这篇东西一寄出去,就被杂志社抓住了不放,对吗?” 马丁把他的投稿记录簿翻了一下。 “它被二十七家杂志社退过稿。” 勃力森登想畅快地大笑,结果是一阵咳嗽。 “嗨,不用说啦,你一定也写过诗,”他喘吁吁地说。“给我看一些。” “现在别看吧,”马丁请求道。“我想跟你谈谈呢。我把它们扎在一起,你带回去看好啦。” 勃力森登带了《情诗一束》和《仙女与珍珠》回去,第二天来,一见马丁就说: “我还要看些。” 不但他肯定地说马丁是个诗人,马丁发现勃力森登也是个诗人。他被对方的作品弄得心醉神迷,知道他没有设法找过出版的机会,不禁大吃一惊。 “愿所有的出版社全被天火烧个干净!”马丁自告奋勇地要为勃力森登的作品找个出版的地方,勃力森登这样回答。“为美本身而爱美吧,”他劝告道,“别去打扰那些杂志社啦。我劝你,马丁·伊登呀,还是回到船上去,再去航海吧。在这些人烟稠密的腐化堕落的都市里,你指望些什么呢?你待在这里一天,浪费了时间去迎合杂志界的要求,出卖了美,你就一天在干自杀的行为。你那天对我引用什么话来着?——啊,有了,‘人呀,这最后诞生的蜉蝣。’那你这最后诞生的蜉蝣,要名声来干什么用呢?要是你获得了名声,它反而会害了你。说真的,你太单纯、太原始、太富于理性了,靠这种劳什子活不下去。但愿你不要让杂志刊出半行诗。只有美才是值得为之服务的主子。为美服务吧,去他妈的大众!什么成就!如果说你那首比亨莱的《幽灵》要高明一等的关于史蒂文森的十四行诗、《情诗一束》和那些海洋诗不就是成就,那成就到底是什么呀? “你感到喜悦,可不在你获得成就的时候,而是在你创作的时候。你不用跟我说。我明白。你也明白。美叫你痛楚。那是你心里的一阵没完没了的痛苦,一个收不拢口的疮口,一把火红的刀子。那你去跟杂志社斤斤计较干吗呀?拿美当你的目的吧。你干吗要把美铸成金洋呢?反正你也办不到;因此我也不用为了这个这样慷慨激昂。你看一千年杂志,得到的好处,还比不上读济慈一行诗。别管什么名声和金洋啦,明天就去找条船签个约,回到海上去吧。” “不是为了名声,而是为了爱情,”马丁笑道。“爱情在你的宇宙里是好像没有地位的;在我的宇宙里,美是爱情的使女。” 勃力森登又怜悯又羡慕地望着他。“你真年轻,马丁好孩子啊,你真年轻。你能振翅高飞,可就是你的翅膀是用最薄的纱做的,上面用最好看的颜料敷的粉。别让这翅膀给火烤焦了。可是不用说,你已经让它们给烤焦了。总得有什么值得赞美的娘儿们,才会有这《情诗一束》,说起来真是可耻。” “这部作品赞美了这位娘儿们,也赞美了爱情,”马丁笑道。 “真是狂人的哲学,”对方针锋相对地说。“我抽了大麻烟,在恍恍惚惚的梦里,也会跟自己这么说。可是请留神。这些资产阶级的城市会把你害了。拿我跟你会面的那个商人的窝来说吧。说它‘腐败透顶’还真太客气了。待在这种氛围里,人无法保持神志正常。真是堕落。他们那帮人,男的女的,没有一个不堕落,全不过是食欲旺盛的胃脏,由介壳类生物的那种高度理性和艺术性的冲动支配着——” 他陡地打断了话头,打量着马丁。跟着,灵机一动,他恍然大悟了。他脸上的表情变得又诧异又惊慌。 “原来你那出色非凡的《情诗一束》是写给她的——那个苍白、干瘪的女人!” 一眨眼工夫,马丁刷的伸出右手,一把紧卡住他的脖子,叫他透不过气来,还把他摇得牙齿格格响。可是马丁紧盯着他的眼睛,发现里头没有一点惧怕的表情——什么表情也没有,只有一股诧异而讥诮的神气。马丁明白自己错了,就把抓住勃力森登脖子的手一推,使他打横地摔倒在床上,这才松了手。 勃力森登痛苦地喘了一会儿,然后格格地笑起来了。 “如果你这一下把我送了命,我可会永远感激不尽了,”他说。 “这一阵,我的脾气真是一触即发,”马丁赔不是了。“希望没有弄伤你。来,我给你再做一杯糖水酒。” “啊,你这个棒小子!”勃力森登接着说。“不知道你对自己的身体感不感到自负。你真棒得厉害。你是一只小豹,一头小狮子。得了,得了,有了这份力气,反正你自己受累。” “你这是什么意思?”马丁诧异地问,一边递给他一杯酒。“来,喝掉它,放乖些。” “因为——”勃力森登喝了一口糖水酒,满意地笑笑。“因为娘儿们不会放过你。她们会缠着你,直到你死为止,她们已经缠过你了,要不,我是个昨天才生下来的不懂事的娃娃。这回你再把我卡得气都透不过来也不顶用了;我的话一定要说出口。没问题,这桩恋爱对你是早年初恋;可是看在‘美’的分上,下回眼光放得准些。你到底跟资产阶级小姐打交道干吗呀?别去理睬她们。挑个顶呱呱的放荡不羁、热情如火的女人,她不贪生、不怕死,能爱上你就爱你爱到底。这种女人有的是,她们会乐意地爱上你,就像资产阶级娇生惯养的怯生生的小姐一样。” “怯生生的?”马丁不服气地问。 “正是这么回事,怯生生的;把人家唠唠叨叨地教给她们的那套微不足道的道德观念唠唠叨叨地搬出来,并且没有勇气过真正的生活。她们会爱你的,马丁,可是她们更爱的是她们那套微不足道的道德观念。你需要的是放浪形骸的生活、自由自在的精神,是五光十色的大蝴蝶,而不是灰不溜丢的小飞蛾。啊,你也会厌倦她们,厌倦所有的女人的,那是说,要是你走了霉运,活得下去的话。可是你绝对活不下去。你不会回到船上去,回到海上去;因此,你会逗留在这些瘟疫窝般的城市里,直到一副骨头都烂掉,然后死去。” “你尽管跟我讲大道理好啦,你可没法使我跟你辩论,”马丁说。“说到头来,你的见地,不过是由你的性情所决定的,而我的性情所决定的见地,跟你的同样无可指摘。” 他们关于爱情、杂志和其他不少事意见不一致,可是他们你喜欢我、我喜欢你,拿马丁这方面来说,这份喜欢是非常深的。他们天天会面,有时候,勃力森登也至多只在马丁那不通风的屋子里待上一个钟点。勃力森登每次总少不得带一夸脱威士忌来,有时候,他们上闹市去一起吃饭,他从头到尾不停地喝威士忌苏打。两人的账总是由他付的,马丁通过他吃到了精美的菜肴,第一次喝到了香槟酒,还尝到了莱茵白葡萄酒。 然而勃力森登始终是个谜。尽管脸蛋看起来像个苦行者,血气也衰退了,他却是个明目张胆的纵欲之徒。他不怕死,对种种生活方式都抱着讥诮刻毒而愤世嫉俗的态度;可是,眼看命就要不保了,他却留恋着生命,一丁点儿都舍不得放掉。他心怀一团狂热,要活命,要找刺激,“要在我出生的宇宙尘之间好歹占一席地”,这是有一回他自己说的。他胡乱地服用麻醉品,干过不少怪事,为了追求新奇的刺激、新奇的感受。他跟马丁说过,他有一回一连三天不喝水,存心这样做,为了要体会一旦喝水解渴时的那种妙不可言的快感。他是谁,是干什么的,马丁始终没弄明白。他是个没有过去的人,他的将来是眼看就要跨进坟墓,而他的现在呢,是一场痛苦的生之挣扎。 【注释】 (1)夸脱,一加仑的四分之一。 (2)糖水酒,酒、水、糖和其他香料的混合物。 (3)1873年,比利时神甫达米恩(1840—1889)自愿赴夏威夷群岛中的莫洛凯岛上麻风病人区去,为病人服务。他对改善该区的生活条件作了不少努力,后来也得了麻风病,于1889年死在岛上。事后,檀香山一个长老会牧师对达米恩神甫恶意毁谤,史蒂文森曾在神甫逝世后赴该岛访问,对他的功绩很是钦佩,遂以义愤填膺的心情,于1890年在澳洲悉尼发表著名的《给海德神学博士的一封公开信》,伸张正义。 (4)理查德·拉尔夫(1834—1878),美国诗人,原籍英国,17岁即出版诗集,颇露锋芒。到美国后,参加过约翰·勃朗的解放黑奴运动,从过军,当过多年编辑。他于旧金山自杀。 (5)星尘,天上的无数小星,聚在一起,在望远镜中看起来,像一摊摊尘埃,故名。此处指超出凡人之上的天才。 (6)《幽灵》也是首十四行诗,写作者对史蒂文森的外表及战斗精神的印象。 (7)济慈(1795—1821),英国19世纪著名的浪漫主义诗人。 (8)莱茵白葡萄酒,用莱茵河流域出产的葡萄酿成的美酒。 (9)宇宙尘,从天上掉下来的陨星尘。此处的意义与星尘相同。 第三十三章 马丁一步步败下阵来。随他怎样精打细算,靠笔耕工作的那点儿收入总是不敷支出。感恩节来临时,他那套黑衣裳又给当掉了,他无法应邀赴摩斯家的晚宴。他不能去的理由叫罗丝不高兴,这也给他自己相应的影响,使他孤注一掷。他跟她说反正他到时候一定去就是;还说他要上旧金山,上横贯大陆月刊社去拿该付他的那五块钱,拿了钱,就赎衣裳。 早上,他问玛丽亚借了一毛钱。他情愿问勃力森登借,可是这个行踪不定的角色失踪了。整整两个星期,马丁没有见过他,就绞尽脑汁地想,有没有什么地方得罪了他,结果白费心计。马丁用这一毛钱搭渡船来到旧金山,他一边顺着市场街走,一边盘算着万一拿不到钱,他的处境会怎样尴尬。那时候,他就没法回奥克兰了,因为他在旧金山一个熟人也没有,没地方再借到一毛钱。 横贯大陆月刊社办公室的门微微开着,马丁正想推门,听到里面传出一阵大声的叫嚷,不由得陡地站住了,那人叫嚷的是: “可是问题不在这儿,福特先生。”(马丁从信上知道,福特是那位编辑的姓氏。)“问题在,你到底付不付钱?——我是说,付现款,马上付。我对《横贯大陆月刊》的前途和你对它来年的打算不感兴趣。我的要求是,我干了工作,就得拿钱。我现在跟你说明白了,除非我拿到钱,《横贯大陆月刊》的圣诞号就不上架子印。再见。你有了钱,来找我好啦。” 门猛的开了,那人满面怒气,冲过马丁身边,往走廊那头走去,嘴里咒骂着,紧握着拳头。马丁决定不马上进去,就在门厅里徘徊了一刻钟。他然后把门猛地推开,走进去。这是他第一回踏进编辑室,以前没有过这种经验。这办公室里显然是用不着名片的,因为那小厮马上走进里间去通报有人要见福特先生。小厮回出来,隔着半间屋子向他招手,把他带进那间私人办公室,编辑的私室。马丁第一面的印象是,屋子里杂乱无章,简直是一团糟。跟着,他看到一个人,留着络腮胡子,长得很后生,坐在一张有卷动盖板的写字台前,正诧异地打量着他。马丁看他脸色安详自若,不禁觉得奇怪。跟那印刷商的吵架,显然没有打扰他平静的心情。 “我——我是马丁·伊登,”马丁开口说。(他巴不得说下去:“我要拿我那五块钱。”) 可是这还是他第一回见到编辑的面,在眼前这种情形下,他不想一下子就吓唬他。叫他吃惊的是,福特先生却一纵身跳起来,说了一声:“说真的!”一眨眼,就双手握住马丁的手,热情洋溢地摇撼着。 “真说不出见到你多么高兴,伊登先生。一直想知道你是什么样子的。” 讲到这里,他把握住马丁的胳膊伸直,把他推开,一双喜洋洋的眼睛朝马丁那身次一等的衣裳上下扫了一眼,这也是他最糟的衣裳,破烂得补也没用了,尽管裤子上的烫迹线很挺,那是他用玛丽亚的熨斗仔细烫出来的。 “说实话,我原以为你要老得多呢。你知道,你那篇小说真是雄浑、有力、成熟、深刻。那篇小说真是杰作——我拜读了开头的五六行,就看出来啦。我来告诉你我第一次看的情形吧。啊不,先来把你给我的同人介绍一下。” 福特先生一边讲着,一边领他走进总办公室,把他介绍给副编辑怀特先生,一个瘦弱的小个子,手冷得出奇,好像在打寒战似的,络腮胡子稀稀落落,闪着丝般的光泽。 “还有这位是恩兹先生,伊登先生。恩兹先生是我们的营业主任,你知道。” 马丁一看,跟自己握手的人是个目光游移不定的秃子,就看得见的那一点儿脸蛋来说,还相当后生,这张脸被一簇修剪得整整齐齐的雪白的胡子遮住了一大半——那是由他老婆修剪的,她每逢星期日替他修剪,顺便刮他的后脑勺。 三个人把马丁团团围住,全都赞不绝口,而且是一起讲的,直叫他听得以为他们一定在打赌,比赛谁讲得最快。 “我们一直奇怪你为什么不光临敝社,”怀特先生说。 “我没有钱乘电车,而且我住在海湾对面呢,”马丁直截了当地回答,目的要他们明白,他迫不及待地要那笔钱。 他心想,不用说啦,单凭我这身漂亮衣裳,就可以有力地说明我手头多拮据。一有机会,他就暗示自己的来意,这样做了有好多次。可是这批钦佩他的人真像是聋子一般。他们连声赞美他,告诉他第一次看到他那篇小说时的意见、他们后来的意见、他们的老婆和家里人的意见;可就是大家都绝口不提要付他稿费。 “我跟你说过我第一次拜读你那篇小说的情形吗?”福特先生说。“我当然没跟你说过啦。我那时候从纽约往西来,火车到奥格顿停下来的时候,新接班的车僮把那一期《横贯大陆月刊》带上车来。” 我的天!马丁想道,你乘得起普尔门车,倒拖欠我那算不上什么的五块钱,叫我挨饿。一阵怒火扑上他的心头。横贯大陆月刊社对他的亏待变得非同小可了,因为他清清楚楚记得多少月来的凄惨光景,怎样忍饥挨饿、吃尽苦头,只落得一场空欢喜,于是他这时的饥火活跃起来,折磨着他,叫他想起最后一餐还是上一天下的肚,而且那时也只吃了一点点。他一时怒火冲天了。这批畜生比强盗还不如呢。他们是顺手牵羊的小偷。他们扯谎、毁约,把他那篇小说骗到了手。好吧,他要露一手给他们瞧瞧。于是,他心里下了一个重大的决心,这个决心是,不拿到钱,决不离开这办公室。他想起,如果拿不到钱,就没法回奥克兰。他使劲捺下性子,可是脸上已经露出一副凶相,叫他们惊慌不安起来。 他们讲得越发滔滔不绝了。福特先生又在讲他第一次拜读《嘹亮的钟声》的情形,同时,恩兹先生也想把他侄女赞美《嘹亮的钟声》的话重讲一遍,这位侄女在阿拉米达当教师。 “我跟你们说我的来意吧,”马丁终于说。“来拿这篇你们全这么喜欢的小说的稿费。我记得,你们答应过我,一刊出就付我五块钱。” 福特先生表情丰富的脸上顿时出现一种欣然默许的神气,他正要把手伸进口袋,却陡的转身朝着恩兹先生,说他把钱忘在家里了。显而易见,这一说叫恩兹先生老大不高兴;马丁看见他胳膊猛地抽动了一下,好像想伸手去保护他的裤袋似的。马丁就明白这口袋里一定有钱。 “很抱歉,”恩兹先生说,“我一个钟点不到以前付给了那个印刷商,他把我手头的零钱拿去了。我太粗枝大叶,弄得手头这样短钱;那笔账实在还没到期,可是印刷商出人意外地来请求照顾他,让他马上预支些钱。” 他们俩都抱着指望地看着怀特先生,可是这位先生笑笑,耸耸肩。他反正问心无愧。他进横贯大陆月刊社的目的是学写杂志上的文学作品,不料结果却主要地学到了资金周转法。横贯大陆月刊社欠了他四个月薪水,他明白先得满足那印刷商,然后才轮到副编辑。 “伊登先生,给你看到我们这副样子,真太不成话了,”福特先生轻松地讲他的开场白。“我跟你说呀,毛病全出在粗枝大叶上。我来跟你说我们的办法吧。我们明天一早就寄你一张支票。恩兹先生,你有伊登先生的通讯处,对吗?” 对,恩兹先生有他的通讯处,明天一早一定寄出支票。马丁不大懂什么银行啦,什么支票啦,可是他认为他们没有理由一定要等明天才给他支票,今天就给不是一样吗! “伊登先生,那一言为定,我们明天把支票寄给你,好吗?”福特先生说。 “我今天就要钱用,”马丁执拗地回答。 “事情很不凑巧——如果你以前随便哪一天来的话,”福特先生殷勤地讲到这里,被恩兹先生打断了,他那双游移不定的眼睛,在这使性子的当儿,越发游移不定了。 “福特先生早跟你把情况解释过了,”他粗暴无礼地说。“我也一样。支票一定寄出——” “我也解释过了,”马丁打岔道,“我解释过我今天就要钱。” 营业主任那唐突无礼的态度,已经使他感到脉搏跳得快了一些,他就警惕地盯着他,因为他看出,横贯大陆月刊社的现金就搁在这位先生的裤袋里。 “真过意不去——”福特先生开口说。 就在这个关头,恩兹先生不耐烦地转过身去,好像打算走出屋去似的。说时迟,那时快,马丁朝他直扑过去,一只手卡住他的脖子,弄得恩兹先生那簇雪白的胡子,虽然还是整齐得一无缺点,却成四十五度的角度,朝天翘得老高。叫怀特先生和福特先生恐慌的是,他们看见这位营业主任哆嗦起来,活像一条俄国羔皮地毯。 “快掏钱出来,你这刁难崭露头角的年轻人的老混蛋!”马丁规劝道。“快掏钱出来,要不然,我把你拎起来抖,即使全是五分镍币也行。”然后对那两个吓坏了的旁观者说:“别上来!你们一插手的话,有人就保不了要遭殃。” 恩兹先生快给扼死了,等到卡住他脖子的那只手松了,他才能点头表示同意掏钱。一连掏了好几次,结果他裤袋里一股脑儿拿出了四块一毛五。 “把口袋底翻出来,”马丁命令道。 又掉出来了一毛钱。马丁把搜查的收获再数了一遍,生怕数错。 “轮到你啦!”他对福特先生嚷道。“我还缺七毛五。” 福特先生毫不迟疑地马上一只只口袋地搜索,结果掏出了六毛钱。 “真的没有了吗?”马丁把钱拿到手,带着威胁的口气问。“你背心口袋里有些什么?” 为了表明他的诚意,福特先生把两只口袋的底都翻了出来。一张硬纸片从一只口袋里掉到地板上。他捡起来,正想放进口袋,马丁叫道: “什么东西?——一张渡轮票吗?来,给我。值一毛钱呢。我把它也算在账上。我现在一起拿到了四块九毛五,连渡轮票也在内。还少我五分钱。” 他朝怀特先生狠狠地一瞪眼,但见这弱不禁风的家伙正伸手递给他一个五分镍币。 “谢谢你们,”马丁对他们全体说。“再见啦。” “强盗!”恩兹先生冲着他背影喝了一声。 “小偷!”马丁针锋相对地说,一走出去,就把门儿砰的关了。 马丁满意非凡——满意得一想起《大黄蜂》接受了《仙女与珍珠》还欠他十五块钱,就决定马上去收款。可是《大黄蜂》是由一批头光面滑、魁梧奇伟的小伙子办的,他们活像一帮公开的海盗,见物就捞、逢人就抢,连自己人也不放过。结果,打坏了些办公室里的家具,那位编辑(从前是大学里的运动健将),靠了营业主任、广告主任和工役的大力帮助,把马丁撵出办公室,使劲一推,叫他在第一段楼梯上连奔带跌地冲下去。 “下回再来吧,伊登先生;随你什么时候来都欢迎,”他们从楼梯顶上朝下望,对他笑着说。 马丁咧嘴笑了,一边站起身来。 “唷!”他嘟囔着回答。“横贯大陆月刊社那帮人全是母山羊,你们这批家伙可全是职业拳击家。” 这一说又是一阵笑声。 “我跟你说呀,伊登先生,”《大黄蜂》的编辑从楼梯顶上叫道,“拿一个诗人来说,你自己可也真有两下子。请问,你那一手‘右勾拳’是打哪儿学来的?” “就是打你学到那一手‘侧扼颈’的地方学来的,”马丁回答。“不管怎么样,你早晚会给打得鼻青眼肿的。” “我希望你的脖子没有给弄得动弹不得,”编辑关心地说。“我们大伙儿一起出去为这回事喝一杯——当然不是为了庆祝你的脖子,是庆祝这场小开打——你看怎么样?” “喝不过你们的话,我来会钞,”马丁同意道。 于是强盗跟事主一起喝酒,和和气气地一致同意“强者必胜”的原则,同意《仙女与珍珠》的稿费十五块钱理该属于《大黄蜂》编辑部。 【注释】 (1)感恩节,基督徒感谢上帝每年所赐的恩典的节日,为十一月中第四个星期四。 (2)有卷动盖板的写字台,不用时,可把卷动盖板拉上,锁起。 (3)奥格顿在犹他州北部,盐湖以东。 (4)普尔门车,一种豪华的卧车,因设计者乔治·普尔门(1831—1897)而得名。 (5)右勾拳,拳击术语。 (6)侧扼颈,摔跤术语。 第三十四章 罗丝走上玛丽亚屋前的台阶,阿瑟留在院门口。她听见一阵急促的的的嗒嗒的打字机声,等马丁开门让她进去以后,看见他正在打一份稿件的末一张。她的来意是要问他感恩节到底去不去她家吃晚饭;可是她还来不及问他,马丁就一下子把盘踞在他脑海里的问题端出来了。 “来,我来把这篇东西念给你听,”他叫道,一边把复写的副本一张张揭掉,把一页页稿纸按次序叠好。“这是我的最新作品,跟我以前的作品全不相同。这是截然不同的,叫我简直害怕,可是我心里有点儿说不出的感觉,知道这是篇好东西。你来评判吧。这是篇夏威夷故事。我给它起名为《维基—维基》。” 他被创作的喜悦弄得满脸通红、容光焕发,尽管她在这屋子里冷得直发抖,并且刚才见面握手时,他那只冷手也叫她吃了一惊。她仔细听他念,他虽然时不时看见她脸上只有不满的表情,念完了还是问道: “坦率地说吧,你以为怎么样?” “我——我说不上,”她答道。“这篇东西——你看会有人要吗?” “我怕不会有人要,”他老实招认道。“对杂志来说,这篇小说太激烈了。然而它是写得真实的,我保证是真实的!” “不过,你既然明知道这种东西没人要,为什么偏要写呢?”她毫不留情地接着说。“你写作的目的是为了谋生,可不是吗?” “对,一点儿也不错;可是这个凄惨的故事叫我着了迷。我非把它写出来不可。一定要写了出来才安心。” “可是那个角色,那个维基—维基,你为什么叫他讲起话来这样粗鲁呢?这当然会触怒你的读者,这当然会使编辑们以为有理由拒收你的作品了。” “因为真正的维基—维基讲起话来正是这样的。” “可是这一来就不雅了。” “这就是生活啊,”他直截了当地回答。“这是现实的。这是真实的。我只能根据我所看到的生活来写生活。” 她不回答,他们俩一时都窘住了,一声不响地坐着。因为他爱她,他才不完全了解她,再说,她也没法了解他,因为他那么庞大,巍然屹立在她的天地以外。 “唔,我从横贯大陆月刊社拿到了钱,”他说,想换一个比较愉快的题目谈谈。想到那留着络腮胡子的三个人,被抢走了四块九毛,外加一张渡轮票,想到他临走时那三个人的模样,使他忍不住格格地笑起来。 “那你可以去啦!”她开心地嚷道。“我来就是要弄清楚这桩事。” “去?”他心不在焉地喃喃道。“去哪儿呀?” “什么,明天吃晚饭呀。你该记得你说过的,拿到了那笔钱,就去把衣裳赎回来。” “这我可全忘了,”他低声下气地说。“你知道,今天早上牲畜栏看守把玛丽亚的两条母牛和一条小牛抓走了——唉,玛丽亚正巧手头一个钱也没有,我就只得替她把牛赎回来。横贯大陆月刊社的那五块钱就此没了——《嘹亮的钟声》进了那牲畜栏看守的口袋。” “那你不去了?” 他低头望着自己身上的衣着。 “我去不成了。” 失望和责备的泪珠在她那双蓝眼睛里闪闪烁烁,可是她一言不发。 “明年感恩节,你将跟我一起在德尔摩尼哥饭店吃晚饭,”他兴高采烈地说,“要不,在伦敦,或者在巴黎,随你喜欢什么地方都可以。我知道一定办得到。” “几天以前,我在报上看到过,”她突如其来地说,“铁道邮递处在本城录用了几个人。你当初考了第一名,对不对?” 他只得从实招认,处里来叫他去过,可是他回绝了。“我当时就十二万分地相信自己——如今还是这样,”他肯定地说。“再隔一年,我挣的钱会比铁道邮递处里十二个人所挣的还多。你等着瞧吧。” 他说罢,她只“哦”了一声,就站起身来,戴上手套。“我得走了,马丁。阿瑟在等我呢。” 他把她搂在怀里,亲她的嘴,可是她完全采取被动,真是个冷冰冰的爱人。她身子一点儿不紧张,臂膀没有搂住他,嘴唇贴在他唇上,也没有往常的那股劲儿。 他从院门口走回来,心想,她在生他的气呢。可是为了什么呢?真不幸,牲畜栏看守把玛丽亚的母牛抓了去。可这只是桩飞来横祸罢了。你去怪谁呀!他压根儿想不到,不这样干,还有什么别的办法。他接着想到,哦,不错,他自己也有点儿不是,因为不愿进铁道邮递处去做事。而且她又不喜欢《维基—维基》。 他在台阶顶上转过身来,迎接走上前来的下午班邮差。他接过一捆长信封,那股经常周而复始的狂热的期望又袭上心头。有一封信不是用的长信封。这一封又短又薄,外面印着《纽约眺望》的通讯处。他正预备拆信,忽然顿住了。这不可能是采用稿件的通知。他没有投过稿件给这家杂志!说不定——一想到这个想入非非的念头,心都差一点停止了跳动——说不定他们来约他写一篇文章吧;一转眼工夫,他就打消了这种想法,认为这是万万不可能的。 这是封公文式的短信,由执行编辑署的名,信上仅仅通知他附上他们收到的一封匿名信,并且叫他放心,《眺望》编辑部在任何情况之下,绝对不会理睬匿名的书信。 马丁一看那封附来的信,是用印刷体写的,写得很潦草。那是一篇杂乱无章、似通非通的对马丁的谩骂,信里一口咬定说,这位投短篇小说给杂志的“所谓的马丁·伊登”,根本算不上作家,实际上他偷了旧杂志上的短篇小说,把它们用打字机打好,当自己的作品寄出去。信封上盖着“圣莱安德罗”的邮戳。马丁用不着多想,就明白是谁写的。通篇显而易见地是希金波森的语法、希金波森的口头用语、希金波森的怪主意和思想方法。马丁在每一行里看到的可不是意大利人的优美的笔迹,而是他那当食品商的姐夫的粗大的拳头。 然而为了什么呢?他问自己,可是答不上来。他什么地方得罪过伯纳德·希金波森呢?这一手干得真是岂有此理、荒唐透顶。实在想不出是什么道理。那一星期内,东部好些杂志的编辑转给马丁十来封同样的信。马丁心想,这些编辑的态度可真不坏。他们压根儿不认识他,然而有几个竟然对他表示同情。他们显然是痛恨写匿名信的伎俩的。他看出,这一下恶意中伤他名誉的企图失败了。事实上,如果说有什么影响的话,一定反而会是好的影响,因为这一来,至少他的名字被不少编辑注意到了。有一天,看到他投去的稿件时他们说不定会想起,他就是他们收到过的一封匿名信上提起的那个家伙。谁说得准,也许这一来反而会影响他们的看法,对他有利一点儿呢? 差不多这时候,马丁的身价在玛丽亚眼里却一落千丈了。有一天早晨,他看到她在厨房里烫衣裳,痛苦地哼哼唧唧,身子羸弱得腮帮上淌着眼泪,妄想把一大堆衣裳烫好。他立刻断定她得了流行性感冒,就给她喝了热威士忌(那是勃力森登带来的瓶子里剩下的),吩咐她去睡觉。可是玛丽亚不肯听他的话。她坚持说,这些衣裳必须烫好,当晚就送出,要不然,明天就没有东西给那七个饿着肚子的小西尔瓦吃了。 叫她看得大吃一惊的是(她一直到死老喜欢讲起这回事),马丁·伊登从炉子上一把抓起一只熨斗,一手把一件花哨的女式衬衫扔在烫衣板上。那是凯特·弗兰能根最体面的出客衬衫,在玛丽亚的天地里,再找不到比这个女人要求更苛刻、在打扮方面更挑三拣四的人了。而且,弗兰能根小姐特别吩咐过,这件衬衫当晚一定得送到。谁不知道,她跟铁匠约翰·柯林斯打得火热,而且玛丽亚暗地里知道,弗兰能根小姐跟柯林斯先生下一天要上金门公园去。玛丽亚想把衣裳抢过来,已经来不及了。马丁扶她摇摇摆摆地走到椅子跟前,她坐下了,鼓起了眼睛看他干。她看他很快就把衬衫烫好,没有出一点岔子,她自己烫起来可得花四倍的时间,而且烫得也不比她自己坏,这是马丁要她承认的。 “我还可以烫得更快,”他解释道,“只要你的熨斗再烫些就成。” 她可以为,他这时手里使着的熨斗已经比她自己曾经胆敢用过的烫得多了。 “你的喷水法完全不对头,”他接着责难道。“看好,我来教你怎样喷水。要紧的是要用力。你要烫得快,喷起水来就得用些力。” 他从地下室的柴堆上弄来一只木箱,在上面装上一个盖子,还从西尔瓦家那帮孩子收集了预备卖给旧货商的废铁中拣了一些。把刚喷好水的衣裳放进箱子,盖上木盖,拿熨斗压住,这工具就完成了,可以使用了。 “你且瞧我的,玛丽亚,”他说着,就把衣裳剥掉,光穿着汗衫,一把抓起一只他所谓“真正好算烫的”熨斗。 “他烫好了衣裳,就洗毛料的东西,”她事后对人说。“他说,‘玛丽亚啊,你真是个大傻瓜。我来洗毛料的东西给你瞧,’他就洗给我瞧。十分钟,他就做好了那架机器——一只大桶、一个轮毂、两根杆子,就这么些。” 马丁这装置是在雪莱温泉馆从乔埃那儿学来的。一个旧轮毂,装在一根竖直的杆子下端,就是一块压板。再把这压板钉牢在一根装在厨房椽子上的弹簧杆上,这样,轮毂在桶里的毛织品上压呀压的,他只消用一只手,就能把它们拍打个够。 “玛丽亚再不用洗毛料的东西啦,”她讲到末了老是这么说。“我叫孩子们去使用那根杆子、那个轮毂和那只桶。马丁先生真是个聪明人。” 可是,正因为他在她厨房里的洗衣作里出色地干了一番,并且改进了设备,他在她心目中的地位一落千丈了。她一向在想象中给他披上迷人的传奇色彩,如今知道他原来当过洗衣匠,在这冷酷的事实照耀之下,这种色彩烟消云散了。他所有的书本,乘了马车前来,或者带了许许多多瓶威士忌来拜访他的贵客们,都没什么大不了啦。他到底也不过是个工人,跟她自己的阶级和地位是一样的。他比以前更富有人性,更容易接近了,可就是他不再是个谜了。 马丁和他的亲戚愈来愈疏远了。希金波森先生没来由地攻击他以后,赫尔曼·冯·施米特先生马上也跟他摊牌了。运气很好,马丁卖掉了几篇短篇小说、几首打油诗和几则笑话,因此一时很阔绰,很宽裕。他不但把欠的账还清了一部分,手头还留下不少钱,足够把那套黑衣裳和自行车都赎回来。自行车上的踏脚杆扭歪了,需要修理,为了表示对他未来的妹夫亲热起见,他把它送进了冯·施米特的铺子。 当天下午,一个小孩子就把自行车送回来,使马丁很高兴。马丁根据这不寻常的恩惠得出结论,冯·施米特也打算跟他亲热呢。修好的自行车一般总得自己去拿的呀。可是他把自行车仔细一看,却发现根本没有修。隔了一会儿,他打电话给他妹妹的未婚夫,才知道对方在“无论哪方面、哪种情况之下”都不愿跟他有任何来往。 “赫尔曼·冯·施米特哪,”马丁兴高采烈地答道,“我真巴不得跑来朝你那荷兰鼻子上打一拳呢。” “你敢踏进我的铺子,”对方回答,“我就去叫警察。我还要让你吃点苦头。哼,我明白你是怎么样的人,你可别跟我来无理取闹。我跟你这号人绝对不愿有什么来往。你是个二流子,就是这么回事,我可没有瞎眼。你休想为了我要娶你的妹子,就揩我的油。你干吗不去工作,老老实实挣钱过活呢?回答我!” 马丁的人生观主宰着他,把他的怒火打消了,他诧异得直感到好笑,吹了一声长长的口哨,把耳机挂上。可是好笑的感觉一过去,反应就来了,于是一阵寂寞感压上他的心头。谁也不了解他,似乎谁也不喜欢他,除了勃力森登,可是勃力森登失踪了,到底在哪里,只有天知道。 马丁捧着买好的东西,走出水果店,朝家里跑,这时候,暮色降临了。一辆电车在街角上停下来,他看见一个熟悉的瘦子走下车来,不禁心花怒放。正是勃力森登,在电车开动以前,马丁飞快地瞥了一眼,看清那两只鼓鼓囊囊的大衣口袋,一只里是几本书,另一只里是一夸脱威士忌。 【注释】 (1)19世纪中,瑞士人罗伦佐·德尔摩尼哥(1813—1881)在纽约开设了一家餐馆,就是后来那著名的德尔摩尼哥饭店。店址搬了好几次,1897年到1923年间,开设在第5街和44号街的转角上。 (2)指移居美国的意大利人中的黑手党人,他们在当时专干勒索恐吓的勾当。 (3)金门公园,旧金山最大公园之一,从市中心住宅区一直往西伸展到太平洋海岸。 第三十五章 勃力森登绝口不提为什么好久不来的原因,马丁也没有盘问他。他透过一大杯糖水酒冒出来的热气,望着对面他这位朋友死人般的脸,已经心满意足了。 “我也没有闲混,”听马丁讲他完成了多少作品后,勃力森登这样声明。 他从上衣里面的口袋里抽出一份手稿,递给马丁,马丁一望题目,就诧异地抬起头来。 “对,正是这样,”勃力森登笑着说。“这题目起得真不坏,呃?《蜉蝣》——就这么两个字。这实在是你的主意,因为你心目中的人,始终是一种直立的、有生命力的无机物,最后诞生的蜉蝣,是一种有体温的生物,在体温表上那一丁点儿地方大模大样地爬着。这想法钻进了我的头脑,我得把它写了出来,才能安心。告诉我,你看了有什么意见。” 马丁起先脸上红了一阵,再看下去,脸色转白了。这真是十全十美的艺术品。形式战胜了内容,可是能不能叫“战胜”呢?因为这内容的每一点一滴都在完美无比的结构里给表现了出来,叫马丁乐得头脑发晕,眼眶里直冒热泪,一阵阵冷战像虫般在脊梁上爬上爬下。这是首六七百行的长诗,是篇荒诞、奇妙、超凡脱俗的作品。这真是了不起,简直不可能;然而它明明就在眼前,一张张纸上潦潦草草地写满着黑墨水的字迹。它探讨人和人的心灵探索的最基本的方方面面,在深不可测的空间探寻最遥远的恒星和虹霓光谱的明证。它是一场放纵想象力的狂欢酒会,拿一个垂死的人的脑壳当酒杯痛饮,这人低声饮泣着,心跳越来越弱,忽然一阵剧跳,使他一息尚存。这首诗以庄严的韵律,随着冷澈的星球之间的混战、万千星辰的冲撞、冷却了的恒星的袭击,以及黑暗的太空中星云的焚烧而抑扬起伏;可是透过这一切,震响着人的细弱、尖锐的声音,不绝如缕、隐隐约约,像银梭的嗖嗖声,在行星运行时的呼啸声和星球体系崩裂时的隆隆声中,这好像一声忿忿不平的吱叫。 “文学作品里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东西,”马丁说,总算开得出口了。“真是了不起!——了不起!它冲昏了我的头脑。我被陶醉了。这个既伟大又无限渺小的问题——我思想上老是摆脱不掉它。人的那种探索真理、天长地久、连绵不绝、微弱渺小、哭哭啼啼的声音,还在我耳朵里震响着。真像虎啸狮吼声中一只蚊子的哭丧调。这声音不安分,因为人的微不足道的欲望还没有得到满足。我知道自己在说蠢话,可是这篇东西把我给迷住了。你真——我说不上你是什么人——可是你真了不起,就这么回事。你到底怎样写成的呢?你怎样写成的呢?” 马丁狂热地讲了一通,顿住了一会儿,结果又陡地说下去。 “我从此不写东西了。我是个乱涂乱画的画匠。你给我看到了真正的艺术巨匠的手笔。天才!这还不仅仅是天才。这是超出天才之上的天才。这是海阔天空的真理。这是真实的,朋友,每一行都是真实的。我不知道你有没有看到这一点,你这个武断者。科学否定不了你。这是先知先觉者的真理,是从宇宙这一大块黑铁片上冲压出来的,和伟大的音响的韵律交织起来,成为一幅又辉煌又美丽的帷幕。我现在不想再说一句话啦。我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垮啦。对,我一定干。我来替你找一个买主。” 勃力森登咧嘴笑了。“在基督教世界,没有一家杂志胆敢刊载它——这你也明白。” “这我可不明白。我只明白,在基督教世界中,没有一家杂志会不抢着要它。他们可不是每天都弄得到这种东西的。这不仅仅是本年度最伟大的诗篇。这是本世纪最伟大的诗篇。” “我很想跟你就这一点打个赌。” “且别说讥诮话吧,”马丁规劝道。“杂志编辑又不全是白痴。这我知道。好,我跟你打个赌吧。我跟你赌随便什么东西,《蜉蝣》一送出去一定就有人要,不是第一次,就是第二次。” “只是有一点问题,叫我不想跟你打赌。”勃力森登顿了一会儿。“这篇东西是伟大的——我写过的作品当中最伟大的了。这我明白。这是我的绝笔。我是十二万分地得意。我尊崇这篇作品。它比威士忌还强。当我还是个单纯的青年、怀着美丽的幻梦和纯洁的理想的时候,就一心向往着这个——这种十全十美的伟大作品。我如今临终一试,总算做到了,因此我不愿让它被一批畜生来摆弄、糟蹋。不,我不愿跟你打赌。这是我的作品。我创造了它,我跟你一起欣赏了它。” “可是想想全世界的人吧,”马丁抗议道。“‘美’的功用是给人愉快呀。” “这是我个人创造的美。” “别这么自私。” “我才不自私呢。”勃力森登冷静地咧嘴一笑,每逢他两片薄薄的嘴唇快说出什么叫他自己得意的话时,他总会有这种表情。“我跟一口饿得慌的猪一样地不自私。” 马丁拚命劝他改变主张,还是不成功。马丁跟他说,他对杂志的厌恶是狂妄而不可理喻的,还说他这一着,跟那个纵火焚烧以弗所的狄安娜神庙的青年的行动比较起来,可耻的程度要大一千倍。勃力森登一边挨着这阵暴风雨般的指责,一边自得其乐地喝着糖水酒,承认对方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千真万确的,除了关于杂志编辑的那一点。他对他们的痛恨真是海样深,他指责起他们来,比马丁着实高明一等。 “希望你把它用打字机给我打一份,”他说。“你打起来,比任何速记员都要高明一千倍。现在,我要劝你几句话。”他从上衣外边的口袋里抽出一份厚厚的稿子。“这是你的《太阳的耻辱》。我看了不止一遍,还看了第二遍、第三遍——这是我给你的最大的敬意了。听你对我的《蜉蝣》说了那套话,我只好不做声了。不过有一句话得说一说:《太阳的耻辱》一出版,一定会受人欢迎。这篇文章会引起一场论战,这对你说来,单单在广告价值方面,就值几千块钱呢。” 马丁笑了。“我看你接下来就会劝我把它投给杂志了吧。” “千万别这么干——那是说,如果你想把它出版的话。把它投给第一流的出版社。也许有个审稿人有点神经病,或者喝醉了酒,会对它提出好评的。你看了许多书。这许多书的内容在马丁·伊登头脑里的那架蒸馏器里起了变化,被倾注在《太阳的耻辱》里,于是马丁·伊登有一天会成名,而他的名声,多半将仗着这篇作品。因此你必须给它找一个出版商——愈快愈好。” 当晚,勃力森登很晚才回去;他刚跨上电车的第一级踏板,忽然朝马丁转过身来,把一小张卷得紧紧的、皱成一团的纸塞在他手里。 “拿着吧,”他说。“我今天去看了赛马,有人给了我正确的内幕消息。” 车铃当的一声,电车开走了,撇下马丁一个人,顾自寻思手里握着的那团揉皱、油腻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回到屋里,他把它摊开一看,原来是张一百块钱的钞票。 他毫不迟疑地把这笔钱用了。他知道这位朋友老是很有钱,他还知道,十分肯定地知道,自己一旦成功了,就有能力还给他。早上,他把每笔债都还清了,预付了三个月房钱给玛丽亚,上当铺去把当掉的东西全赎了回来。随后,他买了送玛丽安的结婚礼物,还买了些比较简单的礼物,适宜作圣诞礼物之用,预备送给罗丝和葛特露。末一着,仗着剩下的那笔钱,他把西尔瓦家全班人马带到奥克兰去。他迟了一年才兑现上年冬天许下的事,可是兑现总是兑现了,因为每一个西尔瓦家的孩子,连最小的也在内,都拿到一双鞋子,玛丽亚自己也是一双。这还不算,还有喇叭啦、洋娃娃啦、各式各样的玩具啦、大包小包的糖果和硬壳果啦,叫西尔瓦一家子每人都捧个满怀。 这支奇形怪状的人马,列队跟在他和玛丽亚的背后,开进一家糖果店,去物色一根有史以来最大的手杖糖,他正是在跟他们一起的时候,碰到了罗丝和她的母亲。摩斯太太大吃一惊。连罗丝也感到伤心,因为她多少讲究点儿面子,可是她的爱人,跟玛丽亚紧挨在一起,率领着那帮衣衫褴褛的葡萄牙小流氓,实在不太雅观。可是叫她更伤心的是,她看出他竟这样不自爱,没有自尊心。还有,最痛心的是,她从这回事看出他不可能用自己的行动来使人遗忘他的工人阶级出身。这种出身本来已经够丢人的了,可是还不算,偏要老着面皮招摇过市,唯恐人们——她圈子里的人们——不知道,这未免太过分了。虽然她跟马丁订的婚约没有公开宣布,他们这长期的亲密交往到底也多少惹人窃窃私议;单说这儿铺子里,就有几个她的相识,在偷偷摸摸地瞅着她爱人跟他那帮喽啰呢。她没有马丁那么随便、那么宽宏大量,克服不了环境对她的影响。她伤心死了,想到这事真丢人,敏感的天性使她激动得直哆嗦。因此,当晚马丁到了她家,没有把搁在胸前口袋里的礼物拿出来,打算找一个更有利的机会再作计较。罗丝哭哭啼啼的——流的是气愤的热泪——对他说来,真是个意外。看到她这么伤心,他才明白自己对她太狠心了,然而说心里话,他实在弄不懂这是怎么回事,到底为了什么。他压根儿想不到结交了某些人会叫自己丢脸,再说,带西尔瓦一家子出去,买些圣诞礼物给他们,在他看来,绝对不能说是不顾罗丝的面子。话说回来,等她把情形给他解释过后,他可明白罗丝的观点了;他以为这是女人的一种弱点,每个女人都犯着这种毛病,连最出色的女人也免不了。 【注释】 (1)该神庙相传为古代“世界七大奇迹”之一。以弗所人希罗斯特拉都斯为了要名垂青史,纵火焚烧了它。 第三十六章 “来吧——我带你去看真崭实货的人,”正月里有一天晚上,勃力森登对他说。 他们在旧金山一起吃了饭,来到渡轮大厦,打算回奥克兰,这会儿,他忽发奇想,要带马丁去看那帮“真崭实货的人”。他一转身就飞也似的跨过海湾边的马路,身影瘦削,大衣啪哒啪哒地拍动着,马丁呢,拚命加快脚步,想赶上他。他在一家批发酒行里买了两大瓶外有带柄柳条筐的一加仑装的陈葡萄酒,一手提着一瓶,登上一辆圣堂街上的电车,马丁跟着他上了车,捧着几瓶一夸脱装的威士忌,受累不浅。 他心想,如果罗丝看见我现在这副光景,不知又会怎么想,一边盘算着,这帮“真崭实货的人”到底是些什么人。 “也许那边一个人影儿也没有,”勃力森登说,这时他们已经下了车,往右拐了一个弯,直冲进市场街南面工人区的中心。“真的没人的话,你可错掉了机会,见不到盼了好久的人啦。” “到底是些什么人呢?”马丁问。 “人,有才智的人,可不是我看到你在那商人的窝里结交的那批胡说八道的饭桶。你看了些书,你就发现自己孤独起来了。唔,今天晚上我要让你看到些也看过书的人,这样你就可以不再孤独了。 “这倒不是说我对他们那种没完没了的讨论感兴趣,”走完了一段马路,他说。“我对哲学理论不感兴趣。可是你会发现这些家伙是有才智的人,而不是那种资产阶级混蛋。可是你得留神才是,他们不管为了什么题目,都会跟你唠叨个不休。 “希望诺顿在那里,”隔了一会儿,他喘吁吁地说,但是不肯让马丁帮他提那两大瓶酒。“诺顿是个唯心论者——哈佛大学毕业生。记性好得惊人。唯心论叫他走上无政府主义的道路,他家里人就把他赶了出来。做父亲的是家铁路公司的总裁,家产不知有好几百万,可是做儿子的却在旧金山挨饿,编一份无政府主义者的报纸,拿二十五块钱一个月。” 马丁对旧金山不熟悉,一到市场街南面,更是一无所知了,因此他压根儿不知道对方要把他带到哪儿去。 “说吧,”他说,“先跟我说说他们的情形。他们是靠什么生活的?他们怎么会到这儿来的?” “希望汉密尔顿也在那里。”勃力森登停了步,舒舒两只手。“他姓斯特朗汉密尔顿——你知道,是双姓——是南方旧家出身。他是个流浪汉——我所知道的最懒惰的人啦,尽管他在一家社会主义的合作商店里当店员,或者说,极力想当店员,一个星期拿六块钱。可是他真是个积习难改的流浪汉。流浪到城里来了。有一回我看见他整天坐在一条长椅上,一点儿东西也不吃,等到晚上,我请他去吃饭——饭馆只消过去两条马路——他却说了:‘太麻烦啦,老兄。还是给我买包香烟来吧。’他过去跟你一样,是个斯宾塞的信徒,后来克拉斯使他相信唯物一元论了。我来想法叫他谈一元论。诺顿也是个一元论者——可是他什么都不肯定,只肯定精神。他辩论起来,也能叫克拉斯和汉密尔顿吃不了兜着走。” “克拉斯是谁?”马丁问。 “我们现在就是上他家去。当过教授——被大学解雇了——还不是老文章!思想敏捷得不得了。为了混饭吃,什么都干。我知道他潦倒的时候,在街头当过卖滑头货的小贩。毫无廉耻可言。连死人的尸衣都要拿——什么都要。他跟资产阶级的分别是,他抢就抢,不抱任何幻想。他喜欢谈尼采、叔本华、康德,什么都谈,可是世界上所有的事物当中,连他的玛丽也不例外,他真心爱好的只有一桩:他的一元论。海克尔是他的泥菩萨。要冒犯他,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嘴上糟蹋海克尔。 “老窝到啦。”勃力森登在楼梯间的入口处放下手里的大酒瓶,预备歇一会儿再爬上楼去。那是幢普通的街角上的二层楼房,楼下有酒馆和食品店。“这帮人就住在这儿——整个楼面全是他们的。可是只有克拉斯一个人住两间房。来吧。” 楼上门厅里没有点灯,可是勃力森登穿过这一团漆黑走着,活像个熟门熟路的幽灵。他站住了跟马丁讲话。 “有一个家伙——史蒂芬斯——是个神智学者。他开起口来,可以闹得天翻地覆。他眼前在一家饭馆里当洗碟子的。爱抽上等雪茄。我见过他在一家‘一角餐室’里吃饭,饭后抽的雪茄倒花了五毛钱。我口袋里带着几支,如果他来,预备给他。 “还有一个家伙——派莱——是个澳洲人,是个统计学家,一部奇妙的百科全书。随你问他一九〇三年巴拉圭的粮食产量,一八九〇年英国输出给中国的被单料子的数量,吉美·勃力特对抗天杀星奈尔逊的那场拳击赛是什么量级,或者一八六八年美国次中量级拳击冠军是谁,你总会得到正确的答案,像自动售货机一般神速。还有石匠安第,对什么都有他自己的一套看法,是个好棋手;还有一个家伙,面包师哈莱,是个火热的社会党人,又是个坚定的工会会员。想起来了,你可记得那次厨子和侍者的罢工?——那个组织了工会,发动罢工的家伙就是汉密尔顿——就在这儿克拉斯的屋子里,事先计划得周周全全。搞罢工只为了好玩儿,懒病一发,就跟工会分了手。可是只要他愿意干,他是能爬上去的。这个人的前途是未可限量的——只要他不那么懒得没法想就行。” 勃力森登在黑暗里走了又走,到末了,但见一线光亮,表明那是一道门槛。外面敲了一下,里面应了一声,门就开了,马丁跟克拉斯握起手来,一看他生得俊俏、黝黑,牙齿白得耀眼,一抹黑髭两端下垂,一双大眼睛乌溜溜、亮晶晶。玛丽是个带着少妇风韵的金发女人,正在小小的里间洗碟子,这个里间既是厨房又是饭间。外间当寝室,又当起居室。头顶上挂着这一个星期洗的衣裳,像结的花彩般挂下来,垂得那么低,使马丁起先没有看见有两个人在角落里讲着话。他们看见勃力森登和那两大瓶酒,就喝彩欢呼,一介绍,马丁才知道他们俩就是安第和派莱。他加入他们一起,聚精会神地听派莱讲他上一晚看到的一场拳击赛的情形;这当儿,勃力森登洋洋得意地埋头做了一杯糖水酒,把一杯杯葡萄酒和威士忌苏打端上来。他吩咐安第“把大伙儿去叫来”,安第就一间间屋子地跑,去把那些住客叫来。 “我们运气好,他们多半都在家,”勃力森登凑着马丁的耳朵说。“那是诺顿和汉密尔顿;过去跟他们会面吧。我听说,史蒂芬斯不在家。我来想法叫他们开口谈一元论。等几杯酒一下肚,他们就会热闹起来。” 起先,大家拉杂地谈着。然而,马丁还是不由得意识到他们的敏捷的思想活动。他们是有见解的人,尽管这种种见解时常互相冲突,可是,即使他们谈吐俏皮、口齿伶俐,他们却并不浅薄。他很快就发觉,不管他们谈的是什么问题,每个人都应用着每门知识都是互相关联的这一原则,并且对社会和宇宙抱着一种根深蒂固的、完整的看法。他们的意见不是由人家替他们配制的;他们全是叛逆,不过类型不同罢了,他们的谈吐和陈词滥调绝对无缘。马丁在摩斯家从来没有听到过讨论的题目如此广泛。他们感到兴趣的事物仿佛是无限的,只是时间有限,才不能尽情讨论。他们从亨弗莱·华德夫人的新作漫谈到萧伯纳最近的剧本,从戏剧的前途漫谈到对曼斯斐尔德的怀念。他们对日报上的社论赞美或者讥笑,从新西兰劳动者的情况一跳跳到亨利·詹姆士和勃兰得尔·马修斯,再一直谈到德国在远东的图谋和“黄祸”在经济方面的意义,就德国的选举和倍倍尔最近发表的演说争论不休,最后谈到当地的政局,统一劳动党组织里最近的规划和发生的丑闻,以及促成那次海员罢工的幕后操纵势力。马丁对他们所知道的内幕新闻印象很深。他们知道报上永远不会登出来的消息——叫傀儡跳舞的幕后活动和人物。使马丁吃惊的是,那个姑娘玛丽也加入一起讨论,从她话里可以听出,她的智力在他认识的为数不多的女人当中是找不到的。他们一起谈史文朋和罗赛蒂,接着,她一直岔开去,谈起马丁不熟悉的法国文学来了。等到她替梅特林克说好话的时候,他报复的机会来啦,就把《太阳的耻辱》里精心构思的论点搬出来向她开火。 又来了几个人,屋子里一片香烟雾,这时候,勃力森登挥起了挑战的红旗。 “这儿又有一块肥肉,等你下手啦,克拉斯,”他说,“一个冰清玉洁的青年,像恋人般热爱着赫勃特·斯宾塞。把他变成一个海克尔的信徒吧——就看你有没有本领。” 克拉斯仿佛如梦初醒的样子,眼睛像什么有磁性的金属般闪闪发亮,这时候,诺顿却同情地瞅着马丁,脸上带着女孩儿气的可爱的微笑,好像在说,会有人好好儿保护他的。 克拉斯直截了当地拿马丁开刀了,可是诺顿一步步插身进来,弄到末了,他跟克拉斯正面冲突起来,变成一对一的舌战了。马丁听着,真想擦擦眼睛,看看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不可能是真事呀,更不用说发生在市场街南面的工人区里啦。书本上的知识活在这些人的心里。他们讲起话来热情洋溢、劲头十足,智力的刺激使他们激动起来,就像他见过酒和怒火使有些人激动起来一般。他听到的可不是书本上的枯燥无味的哲学理论,不是康德和斯宾塞那班半神半人的神话式人物笔下的东西。这是活的哲学,有血有肉,体现在这两人身上,弄得他们脸色紧张、眉飞色舞。时常有别人插进来,而那些在场的人呢,都仔细地听他们讨论,手里的香烟熄了,满脸全神贯注的表情。 马丁对唯心论从来没有发生过兴趣,可是唯心论一到诺顿手里,如今由他解释起来,就叫人耳目一新。唯心论在逻辑上似乎是言之成理的,这打动了他的理性,可是仿佛克拉斯和汉密尔顿就看不到这一点,他们讥笑诺顿,说他是形而上学者,他反唇相讥,也说他们是形而上学者。“现象”和“本体”这两个名词被抛来抛去。他们责备他妄想用意识本身来解释意识。他责备他们在字眼上耍花招,他们的推理方法,不是从事实到理论,而是从字眼到理论。这一说,他们可惊呆啦。他们的推理方法的基本原则,正是从事实出发,然后给这些事实命名的呀。 诺顿扯到了康德的错综复杂的理论,克拉斯就提醒他说,所有微不足道的德国哲学流派,在德国一失势,都到牛津去。隔了一会儿,诺顿对他们一提出汉密尔顿的吝惜律,他们马上一口咬定说,他们每一个推理过程都应用到这条定律。马丁抱着膝盖,听得乐不可支。可是诺顿不是斯宾塞的信徒,因此他也在拚命揣摩马丁的哲学见地,讲起话来,一方面针对着他那两个对手,一方面也针对着马丁。 “你也知道贝克莱提出的问题从来没人解答过,”他直盯着马丁说。“赫勃特·斯宾塞回答得最近情一点,可还是不够。连斯宾塞最忠诚的信徒也不敢再闯前一步。我有一天看了一篇萨利倍写的论文,他至多只能说,赫勃特·斯宾塞几乎解答了贝克莱的问题。” “你可知道休谟说过些什么话?”汉密尔顿问。诺顿点点头,然而汉密尔顿为了要别人明白,还是说了出来。“他说过,贝克莱的问题既不可能解答,又不可能叫人信服。” “这是他,休谟的看法,”对方回答。“而休谟的看法,是跟你的不相上下的,只是有这一点不同:他总算还聪明,肯承认贝克莱的问题根本无从解答。” 诺顿又敏感又急躁,然而他从来不着慌,克拉斯和汉密尔顿呢,可活像两个冷酷无情的生番,专门找弱点下手。天色愈来愈晚了,诺顿被对方连声责备他是个形而上学者,弄得痛心非凡,紧抓着自己的椅子,免得跳起身来,一双灰色的眼睛眨巴眨巴的,女孩儿气的脸蛋变得严厉、坚决,他对他们的阵线大举进攻了。 “好吧,你们这批海克尔的信徒,就算我推理起来跟一个巫医差不多吧,那请问你们怎样推理的呢?你们什么基础也没有,你们这批不科学的武断者哪,你们老是把你们的那一套实证科学硬套在根本不适用的地方。唯物一元论学派兴起以前好久,基础就给摧毁了,因此不可能有什么基础。那是洛克干的,约翰·洛克。两百年前——还不止两百年呢——他在《悟性论》一书中,证明了天赋观念是不存在的。最精彩的是,你们一口咬定说的恰巧正是这种说法。今天晚上,你们一遍又一遍地肯定说,天赋观念是不存在的。 “那么这说明什么问题呢?这说明了你们永远没法了解最基本的实在。你们生下来的时候,脑袋里空空如也。你们的头脑,通过了五官所接受到的东西,充其量只是事实的外貌,换句话说,现象。因此,对事物的本体的了解,那是你们生下来的时候脑袋里所没有的,就没法打进——” “我否认——”克拉斯想插嘴了。 “等我讲完了再开口,”诺顿嚷道。“关于力和物质的作用和相互作用,你们只可能就它们多少对你们的五官的冲击来了解一二。你们瞧,我为了辩论方便起见,情愿承认物质的存在;我现在要干的是,用你们自己的论据来打垮你们。我没有别的办法,因为你们俩都天生没有能力理解哲学上的抽象概念。 “那么,根据你们自己的实证科学,你们对物质了解些什么呢?你们只是凭物质的现象和物质的外貌来了解。你们只知道物质的变化,换句话说,只知道那些在你们的意识里引起变化的物质内在的变化。实证科学的研究对象只是现象,可是你们偏偏笨得竟妄想做本体论者,拿本体来当研究对象。然而,就根据实证科学的定义来看,科学是只从事物质的外貌的研究的。有人说得好,从现象得到的知识绝对不可能超越现象本身。 “即使你们已经打垮了康德,你们还是解答不了贝克莱的问题,可是,你们又非得一厢情愿地假定贝克莱是错的不可,因为你们要肯定地说,科学证明了上帝的不存在,或者,换句话说也同样中肯,科学证明了物质的存在。——你们明白,只因为要叫你们听得懂我的话,我才承认物质的存在。对不起,请你们做实证科学家吧;可是本体论在实证科学中是没有地位的,因此别去碰它。斯宾塞的不可知论是正确的,可是,如果斯宾塞——” 然而,这是赶末班渡轮回奥克兰的时候了,勃力森登和马丁就溜出来,让诺顿继续讲下去,克拉斯和汉密尔顿呢,只等他一讲完话,就准备像两条猎狗似的直扑到他身上。 “你让我看到了一眼神仙世界,”马丁在渡轮上说。“能结识这种人,活在世界上才有意思。我的脑筋兴奋得不得了。我对唯心论从来没有过好感。然而我现在还是不能接受它。我明白自己将永远是个唯实论者。我看是生来这样的吧。可是我巴不得回克拉斯和汉密尔顿一句话,我还认为,对诺顿也有些话好讲。我认为斯宾塞的地位一点儿也没有受到损害。我兴奋得像个第一回看到马戏的孩子。我明白自己得再看些书。我要掌握萨利倍的论点。我仍然认为斯宾塞是无懈可击的,下一回,我可也要插一手。” 可是勃力森登吃力地喘着气,已经睡着了,他的下巴埋在围巾里,搁在低陷的胸膛上,身子裹在长大衣里,随着螺旋桨的振动直打颤。 【注释】 (1)渡轮大厦,旧金山重要建筑物之一,在市区东北端,滨旧金山湾,市场街的东头。该建筑长达600余英尺,中央钟楼高240英尺,落成于1903年。 (2)换句话说,他是个唯心一元论者。 (3)海克尔(1834—1919),德国生物学家,为唯物一元论者。 (4)亨弗莱·华德夫人(1851—1920),英国小说家,原名为玛丽·奥古斯达·阿诺德。她对慈善事业很热心,又是妇女参政运动的活跃分子。她在20世纪初期所写的小说多半描写上流社会。 (5)曼斯斐尔德(1857—1907),美国名演员,最初在伦敦演出轻歌剧,在美国的演出以史蒂文森的《化身博士》为最著,是最早把萧伯纳介绍给美国的演出人之一。 (6)亨利·詹姆士(1843—1916),美国小说家,实用主义哲学家威廉·詹姆士之弟,于1915年入英国籍。 (7)勃兰得尔·马修斯(1852—1929),美国评论家,任《纽约时报》剧评家多年,对美国剧坛影响甚大。 (8)欧洲的种族主义者,害怕有一天东方黄种人会强盛起来,征服白人,就把这种假想的危机称之为“黄祸”。在当时的美国,尤其指工资低廉的中国人及日本人对美国白种工人所构成的所谓“威胁”。 (9)倍倍尔(1840—1913),德国社会民主党领导人,李卜克内西的忠实战友。 (10)罗赛蒂(1828—1882),英国诗人兼画家,拉斐尔前派的领导人。 (11)吝惜律,逻辑学上的一条定律,主张除了能解释“果”所必要的“因”以外,不需要假定有其他的“因”。苏格兰形而上学者威廉·汉密尔顿爵士(1788—1856)在《形而上学》一书中阐明这一定律。 (12)贝克莱(1685—1753),爱尔兰主教,唯心主义哲学家。他否认物质世界的存在,以为“存在即被感知”(Esse est percipi.)。 (13)萨利倍(1878—1940),英国优生学家兼社会学家。其著作除关于优生学外,尚有关于进化论、离婚法、公共道德、禁酒运动等方面的作品。 (14)休谟(1711—1776),苏格兰经验派哲学家,名著有《人性论》。 (15)洛克(1632—1704),英国经验派哲学家,名著即《悟性论》,出版于1690年。 (16)本体论者,以物质的本体为研究对象的哲学家。 第三十七章 马丁第二天早上第一桩干的事,是跟勃力森登的劝告和叮嘱都恰恰相反的。他把《太阳的耻辱》套上信封,寄给《卫城》。他相信能找到在杂志上刊出的机会,并且以为,杂志一赏识,书籍出版社就会对他另眼相看。他把《蜉蝣》也套上信封,寄给一家杂志。尽管勃力森登带着一股显著的狂热,对杂志抱着偏见,马丁还是以为这首伟大的诗应该发表。然而他不愿意不得到对方的允许就把它刊出。他的打算是让一家高级杂志接受了它,然后拿这回事做护身符,再去拚命缠着勃力森登,要他同意。 那天早晨,马丁动笔写一篇小说,它的大纲在好几个星期以前就写成了,此后,就像个娃娃似的,一再吵闹着,缠着他,要他写出来。这明摆着会是篇呱呱叫的海洋小说,一篇二十世纪的冒险浪漫小说,写的是真实的世界里、真实的情况下的真实的人物。可是除了这奔放跌宕的故事情节以外,还会有些别的东西——那是只看表面文章的读者绝对不会看出的,可是话说回来,它也绝对不会使这种读者觉得乏味、不感兴趣。逼得马丁非写不可的正是这点东西,而不是那故事本身。说起来,给他启发,使他头脑里油然产生故事情节的总是这种伟大的、有世界性意义的主题。找到了这样一个主题,他才考虑该用什么特定的人物,在什么时空条件下的特定的地点,来表现这个有世界性意义的主题。题目他决定用《逾期》,长短他相信不会超过六万字——有他这样精力充沛的写作能力,这真是小事一桩。今天第一天开工,他就一个劲地写,充分驾驭着他的工具,感到满心欢喜。他不用再发愁了,生怕那锋利的刀刃会出错儿,毁伤自己的作品。多少月来的拚命习作和钻研有了报答。对付手头的工作,他如今能够一心一意、稳扎稳打地从大处着手了;他写了一个钟点又一个钟点,觉得自己对生活和生活中的种种事情有了可靠而全面的理解,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逾期》这篇故事,对它的特定的人物和特定的情节来说,会是真实的;可是,他深信不疑,它还会提到些伟大而重要的东西,那对任何时代、任何海洋、任何生活来说,都会是真实的——他把身子从桌子边往后靠了一会儿,心想,这得感谢赫勃特·斯宾塞。是啊,这得感谢赫勃特·斯宾塞和那把生活的万能钥匙,进化论,那是斯宾塞交给他手里的。 他明白手头在写的是伟大的作品。“一定成功!一定成功!”他耳朵里一遍遍地震响着这句话。不消说得,这篇作品准会成功。他总算要写出些会叫杂志你抢我夺的东西啦。整篇故事像一闪闪的电光般出现在他眼前。他把写作搁下了一会儿,在笔记簿上写了一段。这将是《逾期》最末了的一段;因为整篇作品在他头脑里已经完全形成了,他可以在写到结尾前好几个星期,就把这结尾写出来。他把这篇还没写成的小说跟那班海洋作家的作品作比较,发现不知要出色多少倍。“只有一个人及得上它,”他出声地喃喃道,“那就是康拉德。这篇东西一定会叫他也惊跳起来,跟我握手,说一声:‘干得好,马丁,好孩子。’” 他整天苦苦写作,弄到最后关头,才想起了他得上摩斯家去吃晚饭。多亏勃力森登给了他钱,他的黑衣裳已经赎了出来,他又有资格参加晚宴了。到了城里,他在中途下了车,抽空上图书馆去找萨利倍的作品。他把《生命的周期》借到了手,坐上电车,翻到诺顿提起过的那篇关于斯宾塞的论文。马丁看着看着,发起火来了。他脸涨得绯红,牙关紧锁着,一只手不知不觉地一忽儿抓紧、一忽儿放开、一忽儿又抓紧了,好像他又一把抓住了什么切齿痛恨的东西,想把它扼死似的。他下了电车,顺着人行道大踏步地走,像一个气愤不平的人的样子,他狠狠地按着摩斯家的门铃,这铃声使他惊醒过来,意识到自己的心境,不禁觉得自己真是可笑,于是带着笑容,和蔼可亲地走进去。然而,他一进门,就感到一阵深沉的忧郁袭上心头。他整天鼓着灵感的翅膀,在高空中翱翔,如今可掉下来啦。“资产阶级”、“商人的窝”——勃力森登的说法又在他头脑里响起来了。可是又怎么样呢?他气愤愤地责问。他要娶的是罗丝,可不是她的一家子呀。 他觉得,他从没见过罗丝像这一天这样美丽,这样脱俗、轻灵,同时却又这样健康。她脸色红润,眼睛一次次地吸引着他的注意——他当初就是在这双眼睛里,第一次看到了人的不朽性。他近来可把不朽性给忘了,他看的学术著作是跟它背道而驰的;可是在这儿,在罗丝的眼睛里,他看到了一段没有言词的论据,这可比任何用言词表达的论据都来得强。他在她眼睛里看到了一样东西,在它面前,任何辩论都销声匿迹了,因为他在那里看到的正是爱情。他自己的眼睛里也有着爱情;而爱情正是无可辩驳的。这就是他的一往情深的原则。 他们上饭厅吃晚饭以前,他跟她一起待了半个钟头,使他万分欢喜,对生活万分满意。可是,一到饭桌上,辛苦工作一天后无法避免的反应和疲劳就把他控制住了。他觉得眼皮沉重、心情急躁。他想起,正是在这饭桌上,他生平第一次,在他当时以为是高度文明而有修养的气氛里,跟文明人一起吃饭,可是如今他瞧不起这种场合,并且时常感到腻烦了。他又看到了一眼那个好久以前的可怜巴巴的自己,那个自惭形秽的野人,痛苦不安得每个汗毛孔直冒汗,给叫人为难的分门别类的餐具弄得不知如何是好,被那个吃人魔王般的仆人折磨着,妄想一纵身就跳上高山绝顶,过上流社会人士的生活,到末了,才打定主意老老实实地保持自己的本来面目,不懂的不装懂,素来不文雅的地方就不装得文雅。 他朝罗丝瞥了一眼,来安安自己的心,活像一个旅客,想到也许船只会失事,一下子惊慌起来,拚命寻找救命圈在哪里。得了,总算有了这点儿成绩——得到了爱情和罗丝。其他的一切全经受不起书本的考验。罗丝和爱情可经受过来了;他给这两者找到了生物学上的认可。爱情是生命的最崇高的表现。造物主对他就像对所有正常的男人那样,花了好大的力气把他造得适宜于恋爱。造物主足足花了一万个世纪——是啊,十万个世纪,一百万个世纪——来干这个工作,而他呢,正是造物主最出色的成绩。造物主使爱情成为他一身最强有力的品质,给他天赋的想象,使爱情的力量加强千百万倍,然后打发他上人间来叫异性刺激、陶醉,来找配偶。他伸手到桌子下,抓住就在身边的罗丝的手,一握之下,一道热流就打了个来回。她对他倏的瞥了一眼,一双眼睛亮闪闪、水汪汪。他浑身上下感到刺激,眼睛也是这一副模样;他不知道,她眼睛里的这种亮闪闪、水汪汪的表情,多半还是看到了他自己眼睛里的表情才激起来的呢。 当地高级法院的勃朗特法官就坐在他的斜对角,摩斯先生的右首。马丁过去见过他好几回,并不喜欢他。他跟罗丝的父亲正在谈工会运动,当地的局势和社会主义,摩斯先生想设法拿社会主义这个论题来把马丁挖苦一番。到末了,勃朗特法官带着温厚、慈祥的怜悯朝这面望着。马丁心里不禁暗暗好笑。 “年轻人哪,你再大一些,就会把它丢掉的,”他用安慰的口气说。“治疗青年的这一类通病,时间是最好的良药。”他转过脸去望着摩斯先生。“我认为,在这种情形之下,讨论是没有用的。反而会叫病人愈来愈倔强。” “一点也不错,”对方一本正经地表示同意。“不过对病人偶尔提醒他的病情,也有好处。” 马丁愉快地笑起来,可是笑得有些勉强。白天太长了,工作又太紧张,他这会儿真累得痛苦不堪。 “没问题,你们俩都是出色非凡的医生,”他说,“可是,如果你们肯听一点点病人的意见的话,那听好:你们的诊断糟糕得很。说实话,你们以为在我身上找到的那种病,你们俩自己倒害着呢。我呢,可是免疫的。在你们血管里猖狂的那种半生不熟的社会主义细菌,可没有感染我。” “真俏皮,真俏皮,”法官咕哝着说。“真是辩论的好伎俩,反过来讲别人了。” “这话是你自己说的。”马丁眼睛里冒着火,然而他控制住了自己。“你知道,法官,我听过你的竞选演讲。靠了某种单一的思想方法——顺便提一下,‘单一的’是我的一个心爱的字眼,谁也不懂得它的意义——靠了某种单一的思想方法,你骗自己说,你相信竞争制度和‘强者生存’的原则,可是另一方面,凡是剥夺强者的力量的措施,你都全力拥护。” “我的年轻人哪——” “别忘了,我听过你的竞选演讲,”马丁警告他说。“这全是有案可查的,你主张管理州与州之间的贸易,节制铁路托拉斯和美孚石油公司,保护森林资源,还赞成千百种限制性的措施,这些措施不是别的,正是社会主义性的。” “难道你想跟我说,你不赞成把这种种滥用权力的事情加以节制吗?” “问题不在这里。我想跟你说的是,你是个糟糕的诊断学家。我想跟你说的是,我没有受到社会主义细菌的侵犯。我想跟你说的是,倒是你们自己,受到了这种耗人精力的细菌的摧残。我呢,可是个社会主义的顽固不化的敌人,正像我是你们自己的那种杂牌民主制度的顽固不化的敌人一样,这种民主制度不是别的,正是一种拿一套空话做外衣的伪社会主义,这套空话经不起词典的考验。 “我是个反动分子——反动得那么彻底,竟叫你们无法理解我的立场,因为你们生活在有组织的社会的幻梦里,可是眼光又不够尖锐,看不透这幻梦的真相。你们假装相信‘强者生存’和‘强者治人’的原则。我可真的相信。不同的地方就在这里。我比现在年轻一点儿的时候——几个月以前——我就这么相信。你们知道,你们跟你们的亲友的见解当时打动过我。可是干生意买卖的人充其量只是胆小如鼠的统治者;他们一辈子只知道赚钱,就像猪只知道哼哼地叫,尽钻在槽里吃东西一样,因此很对不起,我已经回过头来,相信贵族统治了。这间屋子里,只有我一个个人主义者。我对国家什么指望也没有。我只指望那个强者,那个马背上的人,前来把国家从一事无成的腐败状态里拯救出来。 “尼采说得对。我不想花时间来跟你们说尼采是谁,不过他说得正对。世界的主人是强者——这种强者,又是崇高的人,他们可并不在生意买卖的猪槽里打滚。世界的主人是这些真正崇高的人,是这种伟大的‘金发野兽’,是这些不肯妥协的人,是这些‘自己做主的人’。他们会把你们一口吞掉,你们这批害怕社会主义的、自以为是个人主义者的社会主义者哪。你们那一套属于谦卑、下贱的人的奴隶道德永远拯救不了你们。——唉,我的话你们全听不懂,这我知道,我不再用这种话来打扰你们就是了。可是别忘了一件事。奥克兰的个人主义者一共不满半打,马丁·伊登可就是其中之一。” 他表示不想再讨论下去了,就掉过头来跟罗丝谈。 “今天我太激动了,”他压低了嗓门说。“实在我只想恋爱,不想讲话。” 他不去理睬摩斯先生,摩斯先生在说的是: “我还是不服。社会主义者全是诡辩家。这是鉴别他们的方法。” “我们迟早会把你改造成为一个出色的共和党人,”勃朗特法官说。 “等不到那时候,那个马背上的人就会来到,”马丁兴致很高,回了一句嘴,就又跟罗丝说话了。 可是摩斯先生不肯就此罢休。他这未来的女婿生性懒惰,不肯认认真真地干正经的工作,他一直很不满意,再说,他瞧不起对方的见解,不了解对方的性格。因此,他把话头转到赫勃特·斯宾塞身上。勃朗特法官得力地帮他说话,马丁呢,一听到他提起这位哲学家的名字,耳朵就竖了起来,这会儿听着法官在一本正经而沾沾自喜地发表一通谩骂斯宾塞的话。摩斯先生时不时望望马丁,好像在说:“小子,你瞧!” “叽叽喳喳的乌鸦,”马丁低低地咕了一声,又只顾跟罗丝和阿瑟说话了。 可是,工作了漫长的一天,上一晚又结识了那帮“真崭实货的人”,这给了他很大的影响;这还不算,在电车上看的那篇叫他冒火的文章,还在他头脑里燃烧。 “怎么啦?”罗丝看见他在拚命按捺住自己,吃了一惊,陡地问道。 “没有上帝,只有‘不可知物’,赫勃特·斯宾塞就是它的先知,”这时,勃朗特法官说。 马丁朝他掉过头去。 “庸俗的见解,”他镇静地说。“我在市政厅公园里,从一个工人嘴里第一回听到这句话,这工人实在应该懂得些好歹,不讲这种话。后来,我时常听到它,每一回,它那哗众取宠的意味总叫我厌恶。亏你好意思说出口来。听你嘴里说出这个崇高的伟人的名字,真像污水塘里有滴甘露一样。你这讨厌鬼。” 这句话好像一声晴天霹雳。勃朗特法官神色难看,像得了中风似的,只顾朝他瞪着眼,一时寂静无声。摩斯先生暗暗欢喜。他看出他的女儿给吓坏了。这正是他的目的——把这个自己不喜欢的人的凶暴的本性揭露出来。 罗丝伸手到桌子下,恳求似地握住了马丁的手,可是他情绪激昂得厉害。他被身居高位的人们那不学无术而不懂装懂的态度激怒了。高级法院的法官!不过几年以前,他还从泥沼里抬头瞻望着这些威名显赫的人物,把他们看作天神呢。 勃朗特法官镇定下来,想开口说下去,装出一副客气的样子来对马丁说话,这叫马丁明白,是为了有太太小姐在场的关系。这一来反而叫他火上添油了。难道这世界上真没有忠诚老实可言了吗? “你没有资格跟我谈论斯宾塞,”他嚷道。“你并不比斯宾塞自己的同胞们更了解斯宾塞。可是我承认,这不是你自己的不是。这只是这个可耻的不学无术的时代的一个方面罢了。今天晚上,我在上这儿的路上看到了一个实例。我看了篇萨利倍批评斯宾塞的论文。你应该看一看。任何人都看得到。你上随便哪家书店去买,要不上公共图书馆去借好啦。你把自己对这个崇高的人物的毁谤,跟萨利倍在这方面收集到的资料一比,就会觉得自己多贫乏、多无知,不害臊才怪呢。萨利倍的文章是一段可耻的记录,会使你在可耻的程度上自叹不如。 “一个学究式的哲学家,连把斯宾塞呼吸的空气玷污也不配,竟管他叫‘一知半解的人的哲学家’。我看你哪,斯宾塞的作品十页也没有看满,然而就是有些批评家,大概比你来得聪明吧,他们看过的斯宾塞的作品也不比你多,可是竟公开地向他的信徒们提出挑战,要他们从他所有的作品里——从赫勃特·斯宾塞的作品里举出一个中心思想,这个人哪,在整个科学研究和现代思想的园地里打上了他的天才的烙印;他是心理学的开山祖师;他是教育学的革新者,这样在今天,法国的农民子弟才能学到‘读写算’,那是根据他所制定的原则的。可是这批蚊子般的小人,一边靠了实际应用他的设想才能吃饱肚子,一边却糟蹋他死后的声名。他们脑子里仅有的那一丁点儿有价值的东西,主要得归功于他。没有问题,如果根本没有他的话,他们那些像鹦鹉学舌般学来的知识当中,就不会有多少正确的地方啦。 “可是,有一个人,牛津大学校长费尔班克斯——他的地位比你还要高呢,勃朗特法官——他竟说什么后世的人们会抛弃斯宾塞,不把他看作一个思想家,而是把他看作一个诗人,一个梦想家。这帮人真全是满口废话的吹牛大王!他们当中有一个说:‘《第一原理》不能说完全没有某种文学价值。’还有些人说,他是个孜孜不倦的苦干者,算不上什么独特的思想家。真是满口废话的吹牛大王!满口废话的吹牛大王!” 马丁陡地收住了话头,这时四下死一样地静寂。罗丝的一家子全把勃朗特法官尊敬为一个有势力、有成就的人物,因此被马丁这一炮吓坏了。这一餐一直到底就像在办丧事似的,法官和摩斯先生两人只顾彼此交谈着,别人讲的话全是拉拉杂杂的闲扯。过后,罗丝跟马丁两个人单独在一起时,闹了一场。 “你真叫人难堪,”她哭着说。 可是,他的气愤还没有完全平息,他一迭连声地嘟囔着:“这批畜生!畜生!” 她一口咬定说他侮辱了法官,他回嘴说: “因为我揭露了他的真面目吗?” “我不管你说的话到底正确不正确,”她坚持自己的意见说。“你总得讲礼貌、懂分寸呀,你没有权利侮辱任何人。” “那么勃朗特法官凭什么权利来攻击真理呢?”马丁责问道。“不消说,攻击真理,跟侮辱一个像法官那样微不足道的人比起来,是桩严重得多的罪过。他干的事比这个还要糟糕。他毁谤一个已经故世的崇高的伟人的名誉。呸,这批畜生!畜生!” 他的原因复杂的怒火又冒起来了,罗丝真见他害怕。她从没见到他这样愤怒过,她弄不明白,觉得莫名其妙、无理可喻。然而,那股过去把她吸引到他身边的魔力打进了她那恐惧的心,这股魔力如今还在把她吸引到他身边去——就是这股魔力,当初驱使她靠到他身上去,在那如醉似狂的最高潮,把双手搁在他脖子上。她被刚才发生的事弄得又痛心又恼恨,可是还是躺在他怀里,身子哆嗦着,听他一遍遍地嘟囔:“这批畜生!畜生!”她一直躺着,听他说:“我一定不再来打扰你的晚宴客人了,亲人儿。他们不喜欢我,可是我不识相,偏要挨到他们身边去,这是我的不是。再说,我觉得他们也同样地讨厌。呸!他们真叫人恶心。想想看,我当初竟做着天真的梦,以为那些身居高位的人,那些住在漂亮房子里、受过教育、有银行存款的人,全是了不起的呢!” 【注释】 (1)康拉德(1857—1924),英国小说家,原籍波兰,其作品多半以海洋生活为题材。 (2)《生命的周期》,萨利倍关于进化论的论文集,出版于1904年。 (3)见第247页注。 (4)法国将军乔治·布朗热(1837—1891)善于沽名钓誉,常常骑着一匹黑色骏马在大众面前亮相,被人尊为“马背上的人”。他的拥护者掀起了“布朗热运动”,于1889年1月他当选为代表巴黎的议员时,敦促他立即接管政府,但他没有接受。此后,“马背上的人”成为能扭转乾坤的强者的代名词了。 (5)金发野兽,根据尼采的超人哲学,金发碧眼的北欧原始民族为理想的优秀人种,后来喻指任何掠夺成性的强者。 第三十八章 “来吧,我们上党支部去。” 勃力森登这么说着,他半个钟点前刚吐过血,还感到头晕目眩——三天里,这回吐血是第二回。他手里照旧是一杯威士忌,他指头发着抖,举起杯子,一口干了。 “我跟社会主义又有什么相干?”马丁责问道。 “党外人可以讲五分钟话,”这体弱多病的人怂恿他说。“站起来讲个痛快吧。跟大伙儿讲你为什么不欢迎社会主义。跟他们讲你对他们和他们那一套工人区道德观念有什么看法。把尼采思想塞进他们的头脑,准备费了力气反而挨揍吧。好好儿斗它一场。这会给他们好处的。他们需要辩论,你也需要。你知道,我真希望在我咽气以前,把你变成个社会党人。这样,你活在世上才有个依靠。你就要碰到一段失意的时期,那时候,只有社会主义能拯救你。” “我始终想不通,为什么别人不是,偏偏你倒是社会党人,”马丁深思熟虑地说。“你非常讨厌群众。在贱民中,当然没有什么叫你的爱美心理觉得可取的地方吧。”他责备地伸出一只手指,指指对方正在斟满的威士忌酒杯。“看上去社会主义也没有能拯救你啊。” “我病得太厉害了,”对方回答。“你可不同。你身体好,值得为之活下去的事多着呢,再说,你总得好歹跟生活厮混下去呀。至于我,你想不通为什么我竟是社会党人。我来跟你说吧。因为社会主义是不可避免的;因为眼前的这个腐朽而不合理的制度绝对支持不下去;因为你那个马背上的人的好日子已经过去了。奴隶们不容许。他们人数实在多,不管你愿不愿,他们会不让这个所谓的马上人跨上马背,就把他拖下来。你逃避不了他们,你不得不把他们那套奴隶道德一股脑儿吞下去。我承认,这东西味儿不太好。可是它已经给酿好了,你就只得把它吞下肚去。你怀着那套尼采思想,反正是个时代落伍者了。过去的永远回不来了,谁说历史会重演,谁就是骗子。当然啰,我讨厌群众,可是叫一个可怜虫又有什么办法?我们没法叫那个马背上的人来,可是随便换什么人来,总比现在当政的那批没骨气的畜生要强吧。不管怎么样,你还是去吧。我如今已经灌饱了,再在这儿坐下去的话,我准会醉倒。你也知道医生是怎么说的——该死的医生!我早晚要叫他晕头转向。” 那是星期日的晚上,他们一看,小礼堂里挤满了奥克兰的社会党人,多半是工人阶级分子。那个在发言的人是个口齿伶俐的犹太人,他一方面叫马丁佩服,一方面又叫他大起反感。此人弯腰曲背、肩膀狭窄、胸膛萎缩,这说明了他真正是在人烟稠密的犹太区里长大的,于是马丁清楚地想起那些弱小、可怜的奴隶对一小撮主子的历史悠久的斗争,这一小撮主子一直统治着他们,还会永远统治着他们,直到世界末日。对马丁说来,这个一把枯草般的人物正是一个象征。他就是在崎岖的生活圈子里,遵照了生物学规律而死亡的那一大帮可怜巴巴的弱者和无能者的代表。他们不是“适者”。尽管他们有一套巧妙的哲学,像蚂蚁般倾向于相互合作,造物主还是淘汰了他们,来给杰出的人让路。多产的造物主一手创造了大地上的芸芸众生,可是只挑选最优秀的。人们培养骏马和黄瓜的时候,也学造物主的样,用这种方法。不消说,能创造宇宙的造物主,原可以想出个更好的方法来;可是这个特定的宇宙里的生物就只能听凭这特定的方法摆布。当然啦,他们临死的当儿可以挣扎一番,就像社会主义者们那样,就像眼前那个站在台上的发言人和这批冒着汗的群众那样,他们一边聚在一起商量,想找出什么新的方法来把生活里的磨难减到愈少愈好,用智慧来战胜宇宙,一边也在挣扎。 马丁这样思量着,等到勃力森登怂恿他站起来讲话、叫他们吃不了兜着走的时候,他就这样讲出来。他听从了勃力森登,照这会场中的习惯,一直走到台上,跟主席打了招呼。他一开头声音很低,讲得吞吞吐吐的,把刚才听那犹太人讲话时在头脑里涌起的那些想法组织起来,有条有理地发表。在这一类集会上,每个发言人规定可以讲五分钟;可是等马丁的五分钟一讲满,他正讲得上劲,对他们的主义的攻击还只讲了一半。他引起了大家的兴趣,听众们就欢呼起来,要主席延长马丁发言的时间。他们欢迎他,看出他是个值得一听的有才智的对手,于是他们全神贯注地听他讲话,半句话也不放过。他讲得慷慨激昂、振振有词,一味攻击那帮奴隶,攻击他们的道德观念和斗争策略,单刀直入地讲得一点不含糊,还对听他讲话的人坦白地说,他们就是他所谓的奴隶。他引用了斯宾塞和马尔萨斯的话,阐述生物学上的发展规律。 “因此,”他讲到末了,突然来一段简短的结论,“凡是由奴隶型的人所组成的国家都支持不下去。那条旧有的发展规律还是适用的。我刚才说过,在生存竞争中有这种倾向,就是强者和强者的后裔会生存下去,而弱者和弱者的后裔会被打垮,生存不下去。结果,强者和强者的后裔生存了下去,于是,只消竞争存在一天,强者就一代代地愈来愈强。这就是进化的发展过程。可是你们这帮奴隶——我承认,当奴隶真是太不幸了——可是你们这帮奴隶向往着一个社会,在那里,这条发展规律被取消了,弱者和无能者都可以生存下去,每个无能者都可以要吃多少就多少,一天要吃上几餐就几餐,谁都可以娶妻嫁人、传宗接代——弱者跟强者全一样。那结果会怎么样呢?每一代的力量和生命的价值就不再会增长。恰恰相反,反而会减小。这就是你们这套奴隶哲学的报应。你们这个奴隶的社会——奴隶所有、奴隶所治、奴隶所享——就会不可避免地随着组成它的生命的衰败和崩溃而走向衰败和崩溃。 “别忘了,我阐述的是生物学,可不是什么婆婆妈妈的伦理学。凡是奴隶的国家一定站不住——” “那美利坚合众国怎么样呢?”听众里有人叫嚷道。 “是啊,怎么样呢?”马丁反问一句。“十三个殖民地推翻了它们的统治者,建立了一个所谓的共和国。奴隶们当上了自己的主人。武力统治的主人是没有了。可是一种主人也没有,就是过不下去,于是产生了一帮新的主人——可不是什么富有男性气概的崇高的伟人,而是精明狡猾、无孔不入的生意人和债主。他们又把你们当作奴隶了——可不是像那些真正崇高的人那样,用他们的铁腕的力量,来公开地奴役你们,而是用见不得人的阴谋,用甜言蜜语和骗人的话,来偷偷地奴役你们。他们收买了你们的奴隶法官,他们败坏了你们的奴隶议会,他们还强迫你们的男女童奴过着比奴隶生活更可怕的生活。眼前,在美利坚合众国这个生意人的寡头统治的国家里,你们有两百万个孩子在苦苦干活。你们有一千万个奴隶没有合适的房子住,没有合适的东西吃。 “话且说回来。我刚才说过,凡是奴隶的社会都支持不下去,因为根据这种社会的本质,它一定要取消那条发展规律。只消一个奴隶的社会一组成,它马上就会蜕化变质。你们嘴上讲一声取消那条发展规律,是很容易的,可是上哪儿去找一条新的发展规律来维护你们的力量呢?制定它吧。它已经制定好了吗?那么讲出来吧。” 马丁在一片嚷嚷声中坐了下来。二十来个人站了起来,争先恐后地叫着要主席让他们发言。他们给闹嚷嚷的喝彩声鼓舞着,一个接一个地对他的攻击作答辩,讲得热烈、上劲,激动地打着手势。这是个疯狂的夜晚——然而是理性上的疯狂,是一场思想交锋。有些人扯到题外去了,大多数发言人却直接地答复马丁。他们循着不同的思路发表意见,使他感到陌生,叫他震惊;他们使他明白看清的不是什么新的生物学规律,而是那些旧有规律的新的应用。他们太认真了,有时候就免不了不太客气,因此,主席不止一次地捶着桌子,来维持秩序。 正巧听众座上坐着一个初出茅庐的小记者,因为那天消息少,才被打发来的,同时出于追求耸人听闻的新闻的迫切需要。这个小记者可不大高明。他生得机敏、油嘴滑舌,仅此而已。他头脑太笨,听不大懂他们在讨论些什么。他实在心里很好过,自以为要比这批唠叨不休的工人阶级的疯子强得多。再说,他对那些身居高位、制定国家政策和报纸方针的人们万分尊敬。这还不算,他还抱着一个理想,那就是,达到一个十全十美的记者那样出色的地步,这种记者的拿手好戏是无中生有——而且大做文章。 他不知道大家谈的是什么。反正也没有这必要。像“革命”这一类字眼给了他提示。像一个古生物学家,能够根据一块骨化石把整副骨骼的构造全复制出来,他也能够根据一个字眼“革命”,凭空捏造一整篇讲话。他当晚就这样干了,干得很出色;因为马丁引起了最大的轰动,他就把这套话全算在他账上,把他当做这出戏里的无政府主义者的魁首,把他那套反动的个人主义思想改头换面,变成最骇人听闻而狂暴激烈的社会主义言论。这个小记者是个艺术家,他大刀阔斧地涂上当时当地特定的色彩——这些人们目光疯狂、披头散发,属于神经衰弱、智力衰退的类型,情绪激昂得声音直发抖,紧握的拳头举得老高,这一切的背景是,愤怒的人们发出的一片诅咒、叫嚣和沙嗄的嘟囔。 【注释】 (1)这两句指1776年美国独立革命。 第三十九章 第二天早晨,马丁在他那间小屋子里,一边喝咖啡,一边看报。他看到自己的名字登在标题上,而且登在第一版,这是桩过去没有经历过的事;他还看到报上说,他是奥克兰社会党人的最臭名昭彰的头子,不禁大吃一惊。他把那个小记者替他杜撰的那篇激烈的讲话匆匆看了一遍,尽管起先被这种捏造的伎俩弄得怒火直冒,到头来却只笑了一声,就把报纸扔在一旁。 当天下午,勃力森登来了,有气无力地倒在仅有的那把椅子里,马丁坐在床沿上说:“这个人不是喝醉了酒,就是存心恶意中伤。” “可是你在乎些什么呀?”勃力森登问。“你总不见得想要那批看报的资产阶级畜生来赞成你的意见吧?” 马丁思量了一会儿才开口: “不错,我实在不在乎他们赞成不赞成,一点儿也不在乎。可是话得说回来,这一来很可能把我跟罗丝家里人的关系弄得有点儿尴尬。她父亲一向一口咬定说我是个社会主义者,这篇不要脸的东西准会叫他深信不疑了。这不是说我在乎他对我的意见——这又有什么大不了呢?我想把我今天写的东西念给你听。当然还是那篇《逾期》啦,我只写好了一半光景。” 他正在朗读,玛丽亚猛的推门进来,引进一个小伙子,只见他身穿一套齐整的衣裳,一双眼睛骨溜溜地四下直望,先看看那只火油炉和屋角里的“厨房”,然后转过来望着马丁。 “坐吧,”勃力森登说。 马丁在床沿上让出些地方给这小伙子,等他表明来意。 “昨天晚上我听了你的演讲,伊登先生,我特地来访问你,”他开口说。 勃力森登陡地放声大笑。 “也是个社会党人吗?”记者问,他朝勃力森登倏的扫了一眼,估量着这个死尸般的垂死的人有多少新闻价值。 “那篇报道就是他写的,”马丁低声说。“嘿,他还是个毛孩子呢!” “你干吗不揍他呢?”勃力森登问。“我情愿出一千块钱,让我的肺恢复健康五分钟。” 小记者被这几句并不对着他、可是以他为中心、为目标而讲的话弄得有点儿莫名其妙。可是他写了这篇关于社会党人集会的精彩报道,受到了表扬,这才被派来访问这个威胁社会的组织的头子,马丁·伊登。 “伊登先生,给你照张相好吗?”他说。“你知道,我们报馆里有个摄影师在外边,他说还是马上跟你照的好,要不然,太阳要下山了。过后我们再谈话好啦。” “一个摄影师,”勃力森登若有所思地说。“揍他,马丁!揍他!” “我看我真是老喽,”对方回答。“我明知道应该动手,可就是实在不想干。好像是无所谓似的。” “看在他母亲的分上,动手吧,”勃力森登怂恿道。 “这点倒值得考虑考虑,”马丁回答,“可就是好像不值得为了这个使一大把劲。你知道,把一个家伙揍一顿,得花一把劲的呀。再说,揍了又怎么样呢?” “对啊——这看法才是正确的,”小记者嘴上说得轻松,一双眼睛可已经在不安地朝门口瞄了。 “可是他笔下的每一句话都是胡诌,”马丁说下去,还是专门只对着勃力森登讲。 “你也明白,大体上说起来,那不过是篇记叙文罢了,”小记者放大了胆子说,“再说,这是出色的广告呀。价值就在这里。我是讨好你呢。” “真是出色的广告,马丁老弟哪,”勃力森登一本正经地也说了一声。 “还说是讨好我呢——真岂有此理!”马丁也来上一句。 “让我想想看——你是哪儿出生的,伊登先生?”小记者装出全神贯注、静候回答的表情问。 “他不做摘记,”勃力森登说。“他什么都记得住。” “我这样子就成。”小记者拚命装出不着急的样子。“够资格的记者都不用做摘记。” “拿昨天晚上来说——这样做的确成。”然而勃力森登不是个寂静派的信徒,他突然换了一副态度。“马丁,要是你不揍他,我可要亲自动手啦,即使过后马上倒毙在地板上,也顾不得了。” “打顿屁股行吗?”马丁问。 勃力森登郑重其事地考虑了一下,点点头。 一眨眼工夫,马丁坐在床沿上,小记者脸朝下地伏在他膝盖上了。 “得,别咬人,”马丁警告他说,“否则我就只好揍你的脸。那会多可惜啊,脸生得这么俊。” 他那只高高举起的手打下来,接着,又快又有节奏地一起一落,打个不停。小记者挣扎,咒骂,身子扭呀扭的,可是没有想咬人。勃力森登脸色庄重地望着,可是有一回,他沉不住气了,一把抓起威士忌瓶,恳求道:“来,让我也打他一下。” “可惜我的手不能使啦,”马丁终于住了手说。“手都打麻了。” 他把小记者扶起身来,叫他坐在床沿上。 “你打了我,我不叫你给逮去才怪,”他号叫起来,孩子般使着性子,泪水从涨红的脸颊上滚下来。“我不叫你吃点苦头才怪。你等着瞧吧。” “这个标致哥儿,”马丁说。“他还不知道自己走上了下坡路呢。像他那样造别人的谣言,真是不老实,不光明正大,不像大丈夫的行为,可是他自己还不明白。” “他得由我们来跟他说呢,”勃力森登乘对方停顿的当儿,插嘴说。 “是啊,我受到了他的恶意中伤,倒还要我来跟他说。这一来,食品店一定不会让我再赊账了。最糟糕的是,这可怜的孩子会一直这么干下去,愈来愈堕落,成为一个头等的新闻记者,同时又是一个头等的无赖。” “可是还来得及呢,”勃力森登说。“谁说得准,也许你这卑贱的人会成为拯救他的工具呢。你刚才为什么不让我打他一下?我巴不得插一手哪。” “我不叫你们俩全给逮去才怪,你们这批大——大——大恶棍,”这个误入歧途的人抽抽搭搭地说。 “不成,他的嘴生得太标致、太娇嫩了。”马丁装出悲哀的样子,摇摇头。“我看哪,我白白地把手打麻了。这小伙子改不过来了。他早晚会成为一个十分伟大而有成就的新闻记者。他没有良心。单凭这一点,就会使他成为个大伟人。” 听了这句话,小记者溜出门去,一直胆战心惊,生怕勃力森登会把那只还握在手里的酒瓶,朝他背上扔过来。 第二天早上,马丁从报上又看到了不少关于自己的事,那是他自己全不知道的。“我们是社会的不共戴天的敌人,”他看见有一栏访问记中写着,据说他这样说过。“不,我们不是无政府主义者,我们是社会主义者。”记者当时对他指出,这两派人之间似乎没有什么不同的地方,马丁耸耸肩,默认了。访问记中描写,他的脸两边生得不对称,还有不少别的蜕化堕落的征象。特别触眼的是,他那双打手型的手和布满血丝的眼睛里冒出的凶光。 他在报上还看到:他自己每天晚上在市政厅公园里对工人们演讲,在所有在那边煽动人们思想的无政府主义者和煽动家当中,他吸引的听众最多,发表的言论也最激烈。这个小记者把下列的景象大事渲染了一番:他那间破败的小屋子,屋子里那只火油炉和仅有的那把椅子,还有那个跟他做伴的骷髅般的浪人,那副模样活像在什么堡垒的地牢里单独监禁了二十年,刚被释放出来似的。 这个小记者着实费了些力气。他四处奔走了一番,打听到马丁的家世,还弄到一张照片,上面是希金波森零售店,伯纳德·希金波森本人就站在店门口。报道中说,这位先生是个聪明、高尚的生意人,他受不了他小舅子的那套社会主义见解,也受不了这个小舅子本人,报道中还引了他的话,说这个小舅子是个懒惰成性的窝囊废,给他工作做,他也不要,他早晚会关进监牢的。玛丽安的丈夫,赫尔曼·冯·施米特也同样被访问过。他把马丁称做家里的败家精,说跟他已经断绝了关系。“他想揩我的油,可是我马上干脆跟他一刀两断,”冯·施米特对记者这样说过。“他懂得好歹,就此不上这儿来鬼混了。相信我的话,不肯做事的人是坏角子。” 这一回,马丁真的冒火了。勃力森登把这桩事当作一个精彩的玩笑看待,可是他安慰不了马丁,因为马丁明白,要跟罗丝解释清楚不会是桩容易的事。至于她的父亲,马丁明白,这回发生的事一定会叫他乐不可支,他还一定会充分利用它来解除他们的婚约。没有隔多久,马丁就发现了他到底利用到什么程度。那天下午邮差送来一封罗丝写来的信。马丁拆信的时候,知道兆头不妙,就站在刚才开了门从邮差手里拿到信的地方,看起信来。他一边看,一边不知不觉地把手伸进口袋,去掏他过去抽香烟的日子里带在身边的烟草和棕色薄纸。他不知道口袋里什么也没有,甚至也不知道自己伸手去掏这两种做纸烟的东西。 信写得没有热情。信上也没有愤慨的口气。可是从第一句到末一句,通篇带着痛心、失望的调子。她原以为他不至于干出这种事来。她原以为他已经克服了年轻时期的那股莽撞劲儿,以为自己对他的爱情,值得叫他认真地过正派的生活。如今她的父母可采取了坚决的态度,一定要解除婚约了。她不得不承认他们有理由这样做。他们俩的关系绝对不会美满。它一开头就是不幸的。可是她在全信中道出了一桩憾事,马丁认为,这是桩沉痛的憾事。“如果你早肯安心担任什么职位,努力做一番事业,那就好啦,”她写道。“可是结果并不如此。你过去的生活太放纵、太不正规了。我明白这不能怪你。你只可能凭你自己的性格和你早年的教养行动。所以我也不怪你,马丁。请记住这一点。这桩事只是做错了。父亲和母亲曾断言过,我们俩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说起来我们俩都应该高兴,因为发觉得还不算太晚。”……“不必再来找我了,”她在信结尾的地方写道。“再会面的话,徒然会叫我们俩不快,也会叫我母亲不快。我觉得,就照眼前的情形来说,我已经给了她老人家极大的痛苦和烦恼。我得过好久,才能弥补这一点。” 他把信从头到尾再仔细地读了一遍,才坐下来写回信。他把自己在那次社会党人的集会上讲过的话大致讲了一遍,指出这些话就各方面看起来,跟报上硬说是他讲的是完全相反的。写到末了,他用天字第一号的恋人的口气,热情地祈求爱情。“请给我回信吧,”他写道,“在你的回信里,只有一桩事你非告诉我不可。你到底爱我吗?别的都不用——只消回答这一个问题。” 可是第二天没有回信来,再下一天也没有。《逾期》被搁在桌子上,他一碰也不去碰,桌子下面的那堆退稿一天天积得愈来愈高。生平第一次,马丁的酣睡给失眠打扰了,好些个漫长、不安的夜晚,他翻来覆去睡不着。他上摩斯家去了三次,可是总被听到了门铃来开门的仆人打发走。勃力森登生病躺在旅馆里,身子软弱得不能出来走动,尽管马丁时常跟他在一起,他可不想把自己的种种烦恼来麻烦他。 因为马丁的烦恼还不止这一桩。那个小记者干的好事所造成的影响,要比马丁意料到的来得广泛。那个葡萄牙食品商不答应他再赊账了,那个水果商是个美国人,对这身份感到自豪,就管他叫卖国贼,不愿再跟他有什么生意来往——他贯彻自己的爱国主义到这地步,竟然把马丁欠的账一笔勾销,就此不许他还了。街坊们议论纷纷,也反应着这种意见,对马丁的愤慨情绪很高涨。谁也不愿跟一个卖国的社会主义者有什么来往。可怜的玛丽亚半信半疑,给吓坏了,然而还是心向着马丁。附近一带的孩子们,看到有一回有人乘了华贵的马车来拜访马丁,对他肃然起敬,现在可安下心来,站得远远的叫他“浪人”和“瘪三”。然而,西尔瓦家那帮孩子却忠心耿耿地替他辩护,为了他的名誉,打了不止一次的阵地战,于是眼睛打青、鼻孔流血,成为日常发生的事,给玛丽亚平添了不安和烦恼。 有一回,马丁在奥克兰的一条街上碰到葛特露,听到了一桩事,那是他自己明知道不可能不这样的——伯纳德·希金波森因为他叫一家人在人们面前丢尽了脸,恨死了他,不许他上门了。 “你干吗不出门去,马丁?”葛特露恳求道。“出门去吧,到什么地方去找份工作,安顿下来。过后,等这件事全给人忘了,你再回来好啦。” 马丁摇摇头,可是一句解释话也不说。他怎样解释呢?他看到自己跟一家人之间在智力方面有一道可怕的鸿沟张着大口,不禁给吓坏了。他永远跨不过去,永远没法跟他们解释自己的观点——就社会主义这方面来讲,实在就是尼采的观点。要叫他们理解他的态度和行动,英语的词汇根本不够用,再说,任何语言的都一样。他们心目中最好的循规蹈矩的行动,就他的情况来说,是找份工作。他们自始至终只会说这句话。他们的思想词汇里一股脑儿也只有这一点儿东西。找份工作吧!去干活吧!他姐姐一边讲着,他一边心想,这批可怜、愚蠢的奴隶啊。莫怪世界的主人是强者啦。奴隶们一心热中于自己的奴隶身份。一份工作,在他们心目中,就是一个金身偶像,他们朝它顶礼膜拜。 葛特露要给他些钱,他又是摇摇头,尽管明知道当天就得上当铺去走一遭。 “眼前还是别来看伯纳德,”她警告他说。“过几个月,等他火气退了,要是你愿意的话,你可以替他驾送货车。什么时候想找我,打发人来叫,我就来。别忘了。” 她出声地哭着,走了,他看她拖着笨重的身子,蹒跚地迈着步,感到一阵剧烈的悲哀袭上心头。他目送着她,觉得尼采哲学的理论大厦仿佛在颤动,摇摇欲坠了。抽象的奴隶阶级是无所谓的,等到一联系到自己的家里人,那可不大痛快啦。话说回来,如果说世上的确有一个奴隶被强者践踏在脚下,那这个奴隶就是他姐姐葛特露。他发觉自己的矛盾,不禁狞笑起来。他还自以为是个出色的尼采信徒呢,竟然一触动感情,就让自己的理性概念动摇起来——是啊,竟然被奴隶的道德观念本身所动摇,因为他对他姐姐的怜悯实际上就是这么回事啊。真正高贵的人是不屑怜悯和同情的。怜悯和同情原是在地下的奴隶营中产生的,无非是聚集在一起的伤心人和弱者的那份苦难和血汗生活的产物罢了。 【注释】 (1)寂静派,17世纪中,西班牙教士摩林诺斯在罗马发起组织的一种神秘主义的宗教派别,主张清静无为、静思悟道。 (2)作者意谓马丁是尼采超人哲学的信徒,不相信人民群众的力量,一心向往着那个马背上的人来做世界的主人。 第四十章 《逾期》还是搁在桌子上,被遗忘了。他寄出过的每份稿件如今都躺在桌子下面。只有一份稿件他还在一次次地寄出去,那是勃力森登的《蜉蝣》。他的自行车和黑衣裳又被送进了当铺,出租打字机的商行又在担心收不着租费了。可是,这一类事却不再叫他不安了。他在找新的方向,没有找着以前,他的生活只得一切停顿。 几星期后,他想望的事总算来啦。他在街上碰到了罗丝。不错,她由她弟弟诺曼做着伴,不错,他们想装做没有看见他,诺曼还企图把他赶开呢。 “你敢打扰我姐姐,我就去叫警察,”诺曼恫吓道。“她不愿跟你讲话,你偏要打扰她,简直是无礼。” “你再坚持下去,你就非去叫警察来不可,这一来你的名字就会上报,”马丁冷冰冰地回答。“得啦,滚开,要叫警察就去叫吧。我可要跟罗丝讲句话。 “我要听你亲口说一声,”他对她说。 她脸色苍白,身子哆嗦,然而还是站住了,带着询问的眼光望着他。 “回答我在信上问的那个问题,”他提醒她。 诺曼不耐烦地想伸手阻拦,可是马丁立刻朝他眼睛一瞪,使他克制住了。 她摇摇头。 “这全是你自愿的吗?”他责问道。 “正是。”她声音又低又坚决,是慎重的口气。“正是我自愿的。你 使我丢尽了脸,使我没脸去跟朋友们见面。我知道,他们都在议论我。我没有别的话跟你说了。你弄得我十分伤心,我永远不想再见你了。” “朋友们!闲话!报上造的谣言!不消说,这一切的力量都不会比爱情更强!我不得不以为,你根本就没有爱过我。” 一阵红晕盖上她苍白的脸颊。 “过去的那一段事,难道你全忘了?”她有气无力地说。“马丁,你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话。我跟一般人不一样。” “你总明白啦,她不想跟你再有什么来往了,”诺曼脱口而出地说,拉了她就走。 马丁闪到一旁,让他们走过去,一边不知不觉地伸手在上衣口袋里掏烟草和棕色薄纸,其实口袋里根本没有。 到北奥克兰得走好一程路,可是直到他走上台阶,走进自己的屋子,才发觉走了这一程路。他不知不觉地坐在床沿上,只顾朝四下瞪眼,像个惊醒过来的梦游病患者。他看到《逾期》搁在桌子上,就把椅子拖过去,伸手去拿钢笔。他生性喜欢有始有终,干起事来非完成不可。这儿正有桩未完成的事。为了要完成另一桩事,它才被搁了下来。既然那另一桩事已经完成了,他就要一心一意地应付这桩任务,直到完成为止。接下来再干些什么,他可不知道啦。他只知道,自己在生活中正面临一个转折点。前一个阶段告一段落了,他这结束工作干得十分出色。他对将来并不感到好奇。他很快就会知道等待着他的是什么样的将来。随它怎么来,都是无所谓的。好像什么都是无所谓的了。 一连五天,他埋头写《逾期》,什么地方也不去,什么朋友也不找,吃也吃得挺少。第六天早上,邮差给他一封《帕台农》编辑写来的薄薄的信。他一看信,知道《蜉蝣》被采用了。“敝社曾将该诗篇送卡特莱特·勃鲁斯先生审阅,”编辑接着写道,“勃鲁斯先生对之推崇备至,敝社自不忍释手矣。今可奉告,该诗篇已排定于八月号上刊出,因七月号业已排就。敝社发表该诗所感之欣喜心情,可见一斑。请向勃力森登先生转致敝社所感之荣幸及谢意,并请于回信中掷下彼之相片及略传为荷。如对敝社所致之稿酬未能满意,请即电告,言明尊意以何数为当。” 马丁一看,对方开的稿酬是三百五十元,就认为不必拍什么电报了。可是,还得征求一下勃力森登的同意呢。得了,他的看法到底是对的。这儿就有一个有眼光的杂志编辑,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的诗。而且价钱也挺不错,即使拿这部本世纪最伟大的诗篇来说。至于卡特莱特·勃鲁斯,马丁知道,在勃力森登心目中,只有这位批评家的见解才多少值得尊重。 马丁搭电车上市区去,望着一座座房屋和一条条横街在眼前掠过,心里感到有点遗憾:对朋友的成功和自己的重大胜利并不感到十分得意。美国独一无二的批评家对这首诗下了好评,而他自己的看法,只要东西好,杂志也肯要,这一下也证明是正确的了。可是,他心里那股热忱失掉了原来的劲道,他发觉这番兴冲冲地赶去,倒不仅是为了把好消息带给勃力森登,而是更想看看他。《帕台农》采用了那首诗,叫他想起,在这埋头写《逾期》的五天里,他没有得到过勃力森登的消息,连想也没有想到过他。马丁这时才发觉,这些天来,自己一直茫茫然的,竟把朋友都给忘了,不禁感到惭愧。可是,即使这种惭愧的感觉也不够剧烈。他对任何感情都麻木了,除了在写作《逾期》时的艺术方面的感受。拿别的事来说,他简直像是在梦境里。说起来,他如今还像是在梦境里。电车飕飕地直驶,周围的生活仿佛全是虚无缥缈的,如果刚经过的那座教堂的高大的石尖塔一下子倒在他头上,碎成齑粉的话,他也不会感到什么兴趣,更不用说吃惊了。 一到旅馆里,他匆匆上楼走进勃力森登的屋子,又匆匆下了楼。因为屋子里空着。一件行李也没有。 “勃力森登先生留下什么地址没有?”他问茶房,对方朝他诧异地望了一会儿。 “你难道不知道吗?”他问。 马丁摇摇头。 “什么,报上登得明明白白的。他死在床上。自杀的。用手枪打穿了自己的脑袋。” “他葬掉了吗?”马丁觉得自己的声音活像什么别人的声音,从老远的地方传来,在问这句话。 “没有。尸体验过以后,就运到东部去的。这些事是他家属聘请的几位律师办的。” “他们手脚倒快,真是的,”马丁发表意见道。 “啊,这我可说不上。那是五天前的事呢。” “五天前?” “对,五天前。” “啊,”马丁说着,转身就走。 走到街角上,他走进西部联合电报局,拍了一份电报给《帕台农》杂志社,通知他们赶紧把诗刊出。他口袋里只有五分钱,要用来搭车回家,因此他注明由收报人付电报费。 一回到自己的屋子,他就继续写作。一天天、一夜夜来了又去了,他可始终坐在桌子边,一个劲地写。他什么地方也不去,除了上当铺,什么运动也没有,肚子饿了,有东西煮的时候,就一顿顿地吃,没有东西煮的时候,也同样一顿顿地不吃算了。虽然这篇小说事先就一章章地全打好了腹稿,然而,他又设想了一个开头,可以加强小说的力量,尽管这一来得加上两万字。这不是说,这篇东西非写得出色不可,可是他的艺术创作的原则迫使他非写得出色不可。他茫茫然地写呀写的,说来奇怪,跟周围的世界完全隔绝了,只顾沉浸在他过去生活的文学氛围里,觉得自己活像一个熟门熟路的鬼魂。他想起有人说过,鬼是死去的人的灵魂,可是这个人太糊涂,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他一时停止了写作,思量着会不会自己实在已经死了,只是自己不知道罢了。 总算有一天,《逾期》大功告成啦。那家出租打字机的商行派人来拿回打字机,他坐在床上,等马丁坐在仅有的那把椅子上,打末一章的最后几页。他用大写字体在结束的地方写上一个“完”字,对他说来,这的确是“完”了。他眼睁睁看着打字机被搬出门去,不禁松了一口气,跟着就走过去,躺在床上。他饿得没力气了。三十六个钟点没有东西进过嘴,可是他也想不到吃东西。他仰天躺着,闭上了眼睛,什么都不想,这会儿,茫茫然的感觉,换句话说,迷迷糊糊的感觉,慢慢涌上心来,渗透了他的意识。他处在半昏迷状态中,喃喃地念着一首作者不明的诗,那是勃力森登过去很喜欢念给他听的。玛丽亚在门外担心地听着,被他的自言自语弄得不安起来。这些字句本身叫她觉得莫名其妙,可是他的自言自语却叫她觉得不对头。这首诗的主题是“我唱够啦”。 我唱够啦——我搁下鲁特琴。歌声转眼即终止,宛如轻盈的阴影飞驰,在红苜蓿上消逝。我唱够啦——我搁下鲁特琴。我曾像画眉清晨啁啾在蒙着朝露的枝头;而今我已喑哑。我像只红雀感到疲倦,因为我已唱尽唱完;我已度过了歌唱的时日。我唱够啦。我搁下鲁特琴。 玛丽亚再也忍不住啦,就匆匆赶到炉灶前,用碗盛了一夸脱汤,拿勺子在锅子里兜底一舀,把锅里大部分的碎肉和蔬菜都盛在碗里。马丁打起精神,坐起身来,一边一匙匙地喝,一边叫玛丽亚放心,他没有说梦话,也没有发烧。 等她走了,他伤心地坐在床沿上,肩膀下垂着,一双没光彩的眼睛四下直望,可是什么也看不见,到末了,有一份当天早上寄来的、封套被撕破了、没人理睬地搁在那里的杂志,像一道光芒似的直射进他那黑洞洞的头脑。他想,那是《帕台农》,八月号的《帕台农》,上面一定载着《蜉蝣》。要是勃力森登在这里看到它,那多好啊! 他翻开杂志,陡地顿住了。《蜉蝣》被当作特稿处理,前面附着华丽的题花,还有比亚兹莱式的花边装饰图案。题花一边是勃力森登的相片,另一边是英国大使约翰·瓦留爵士的相片。编者前言中引用约翰·瓦留爵士的话说,美国根本没有诗人,因此《帕台农》这次刊出《蜉蝣》,就等于说一声:“好,你瞧这是什么,约翰·瓦留爵士啊!”前言中把卡特莱特·勃鲁斯称为美国最伟大的批评家,提到他曾经说过,《蜉蝣》是美国历来最伟大的诗篇。最后,编者前言中说:“关于《蜉蝣》的优点,我们尚未作出完整的评价;也许我们将永远无法作出。然而我们读之再三,对作者的用词遣句惊奇不置,无法理解勃力森登先生从何处得来这种词汇,并如何连缀成章。”下面刊出了这首诗。 “幸亏你已经死了,勃力斯老兄啊,”马丁喃喃地说,让那本杂志从两个膝盖之间滑下去,掉到地板上。 这件事真浅薄、庸俗得叫人恶心,但马丁无动于衷地发现,自己感到的恶心可并不十分厉害。他恨不得发一下脾气,可就是连发脾气的劲头都没有。他太麻木不仁了。他的血液凝结了起来,已经不会随着迅猛的浪潮般的愤慨情绪加速流动了。说到头来,这又有什么大不了呢?这件事跟勃力森登所谴责的资产阶级社会里的一切还不全是一个样! “可怜的勃力斯啊,”马丁思量道,“他永远不会原谅我啦。” 他使劲振作起来,找出一只过去放打字纸的盒子。他翻了一下里头的东西,拣出十一首他朋友写的诗。他把它们竖一撕,横一撕,丢在废纸篓里。他懒洋洋地撕,撕完后坐在床沿上,茫茫然地冲着前面望。 他不知道自己在那儿坐了多久,到末了,本来什么也看不见的眼前突然出现了一道长长的水平的白线。真是奇怪。可是,他愈朝它打量,它就愈显得清楚,他这才看出原来是一道珊瑚礁,在太平洋的白浪里冒着水汽。他然后看出这道白浪里有一条小小的独木船,一条装着舷外浮材的独木船。他一看,船梢上端坐着一个紫膛色皮肤的天神般的青年,围着鲜红的缠腰布,划着一把桨,一闪一闪的。他认识这个人。他是酋长塔蒂的小儿子摩蒂,而这里正是塔希提岛,在这道冒着水汽的珊瑚礁的另一边,横着一块美丽的土地帕帕拉,和坐落在河口的酋长的草屋。这是黄昏时分,摩蒂打了鱼归来。他在等待大浪,预备乘着大浪,驾船越过这道礁。跟着,马丁想象自己跟过去时常干的那样,坐在独木船船头上,使着一把桨,只等摩蒂吩咐,乘一股碧玉峭壁般的大浪在他们背后一掀起来,就拚命地划。跟着,他不再是旁观者了,自己也坐上了那条独木船,听摩蒂大喝一声,两人就拚命地划,在汹涌的碧玉般的陡峭的浪峰上飞驰。船头下,海水嘶嘶地叫,好像喷嘴喷气时的声音,空中满是飞溅的浪花,只听得一阵隆隆声,一阵回响了好久的咆哮声,于是独木船就在礁湖的平静的水面上漂流了。摩蒂笑笑,抖掉溅到眼睛里的海水,两人一起把船划到碎珊瑚铺成的海滩边,那儿椰子树丛里,塔蒂的草屋映着落日余晖,显得一片金黄。 【注释】 (1)帕台农原为祭祀雅典守护女神雅典娜的神庙名,在雅典卫城里;此处为杂志名。 (2)鲁特琴,一种琴身似巨梨的弹拨乐器。 (3)题花,小幅装饰画,印在篇首或回目上端。 (4)比亚兹莱(1872—1898),英国黑白画家,名作有《亚瑟王之死》、《莎乐美》等书的插图,风格细致、纤巧。 (5)勃力斯为勃力森登的简称。 (6)舷外浮材,挑出在一舷外数尺的扁木条,浮在水面上,功用可防止独木船翻倒。 (7)塔希提岛,南太平洋的社会群岛中一小岛。 (8)礁湖,海洋中珊瑚环礁所围成的小湖,其中水浅而平静。 第四十一章 他沉睡了一整夜,一动也不动,直到早班邮差来才被弄醒。马丁感到疲乏,情绪消极,漫无目标地翻翻信件。有一封薄薄的信,是一家强盗式的杂志社寄来的,里面附着一张二十二块钱的支票。他一直去信催这笔钱,前后有一年半了。他看到这笔数目,也无动于衷。过去收到出版商支票时的那份兴奋情绪,如今可没有啦。这张支票跟早先的那些不同,并不蕴藏着伟大的前途。在他看来,这是张二十二块钱的支票,就这么回事,可以买点儿东西吃。 这批信里还有一张支票,是纽约一家周刊寄来的,那是好几个月前就刊出的一首打油诗的稿费。数目是十块钱。他忽然想出了一个主意,就冷静地考虑起来。他不知道下一步干些什么好,也不想马上就干。可是眼前总得生活下去。再说,他还欠着不少债。要是花一笔钱,把桌子下面那一大堆稿子全贴上了邮票,再寄出去兜圈子,上算不上算呢?它们当中总有一两篇会被采用的吧。那他就可以生活下去啦。他决定花这笔钱,就上奥克兰那家银行去把这两张支票兑了现,买了十块钱邮票。他想起回到家里,在那间不通风的小屋子里做早饭,不禁感到腻味。他第一回不愿想起那些债。他明知道在自己的屋子里,花一毛五到两毛钱就可以做一顿丰盛的早饭。可是,他偏偏上福伦咖啡馆去,要了一客两块钱的早餐。他给了侍者两毛五外赏,再花五毛钱买了一包埃及香烟。 自从罗丝要他戒烟以来,他这还是第一次抽烟。可是,他认为如今也没有理由不抽了,再说,他正想抽呢。钱又有什么大不了?花五分钱,他就可以买一包达勒姆烟草和棕色薄纸,卷四十支烟——可是又怎么样呢?如今钱对他什么意义也没有了,除了立刻可以买到些什么东西。他没有海图,没有舵,又不想上什么海港去,光是随波逐流,可以尽可能不正视生活,因为叫人痛苦的正是生活呀。 光阴一天天不知不觉地流逝,他每晚经常睡八个钟点。虽然这一阵他一方面盼着更多的支票,一方面上那些日本餐馆去吃东西,那儿一客饭卖一毛钱,可是他的消瘦的身子变得结实了,凹陷的腮帮也变得饱满了。他不再糟蹋自己的身子,拚命少睡,拚命工作,拚命用功了。他什么东西也不写,书也不翻。他常常散步,上山里去溜达,在静悄悄的公园里消磨好些时光。他没有朋友,没有相识,也不去结交谁。他不想这么做呢。他在等着什么力量来推动他(这力量从哪儿来他可不知道),来使他的静止的生活再活动起来。眼前,他的生活还是停顿着,一无计划,又空虚又懒散。 有一回,他上旧金山去找那帮“真崭实货的人”。可是等到最后关头,一脚刚跨进楼梯间的入口处,他缩了回来,转身就朝人烟稠密的工人区里飞奔。他想到又要听人讨论哲学,惶恐万分,就偷偷摸摸地逃走,生怕有个“真崭实货的人”也许会碰巧走过,认出是他。 他有时候翻翻杂志、报章,想看看《蜉蝣》被人糟蹋到什么地步了。这首诗引起了轰动。然而是怎么样的轰动呢!大家都看过这首诗,大家都在讨论它到底是不是诗。当地的报纸上也在讨论这问题,每天刊出一栏栏学术性的评论、滑稽可笑的社论和一本正经的读者来信。海伦·德拉·德尔玛(被大吹大擂地封为美国最伟大的女诗人)拒绝勃力森登跟她一起骑飞马,写了些长篇累牍的给读者的公开信,证明他算不上诗人。 《帕台农》造成了这次轰动一时的事件,在下一期上自称自赞了一番,一边嘲笑约翰·瓦留爵士,一边从生意眼出发,毫无心肝地利用勃力森登的逝世大做文章。一家自称销数达五十万份的报纸刊出了一首海伦·德拉·德尔玛凭灵机一动而写出的标新立异的诗,她在诗中拿勃力森登挖苦、嘲笑了一通。这还不算,她还可恶地写了一首模仿他的笔调的讽刺诗。 马丁不止一次地庆幸勃力森登已经死了。他那么讨厌群众,可是在眼前,他最优秀和最神圣的一切全被群众任意糟蹋了。肢解“美”的工作每天在进行。国内每个笨蛋都争先恐后地乘机在报上大出风头,借着伟大的勃力森登的光,把他们那枯萎、渺小的自我在群众面前抛头露面。有一张报纸说:“我们不久前曾收到一位先生来信,附来一首诗,与该诗不相上下,甚至有过之无不及。”另外一张报纸,一本正经地责备海伦·德拉·德尔玛所写的那首讽刺诗,说道:“然而,毫无疑问,德尔玛小姐写该诗时,怀着揶揄的心情,而并不完全怀着崇敬的心情,这种崇敬的心情是一个诗人对另一个诗人,也许是最伟大的诗人所应有的。然而,不管德尔玛小姐对创作《蜉蝣》的那个人忌妒与否,有一点是确实无疑的:她像成千上万的人们一样,也被他这篇作品迷住了,因此早晚有一天,她也会尝试写作像他这样的诗篇。” 牧师们开始在讲经时攻击《蜉蝣》,有一位牧师,因为坚决拥护这首诗中的大部分内容,犯了异端的罪名,被逐出教会。这首伟大的诗篇把大家都逗乐了。打油诗作者和漫画家们乐得哈哈大笑,抓住了这题材不放,而在社交周刊的人物动态栏里,人们胡扯着关于这首诗的笑话,说什么查利·弗瑞恩兴私下跟阿契·吉宁斯说,一个人只消看了五行《蜉蝣》,就会动手揍一个跛子,看了十行的话,他自己就准会投河。 马丁并不觉得好笑;他也不愤慨得咬牙切齿。他的反应是感到一阵深深的哀愁。他自己的整个世界,顶巅上是爱情,已经崩溃了,跟这一比,杂志界的崩溃和亲爱的读者群的崩溃又算得上什么呢!勃力森登对杂志的看法是完全正确的,他,马丁呢,可得辛辛苦苦、白费力气地花了几年工夫,才叫自己明白过来。杂志界的内幕,正跟勃力森登所说的完全一模一样,甚至还要糟糕些。他安慰自己说,好在我已经“唱够”了,从此不干了。他好高骛远,把自己的大车拴在一颗星上,只落得掉在瘟疫横行的泥沼里。塔希提的幻景——明亮、可爱的塔希提——出现在他眼前的次数愈来愈多了。还有平坦的帕乌莫土群岛和高耸的马克萨斯群岛;他这一阵时常想象到自己搭着做买卖的大帆船或者轻巧的小快船,趁黎明时分在帕皮提溜出环礁,开始漫长的航程,穿过产珍珠的珊瑚岛群,直上奴加希伐岛和泰奥海伊湾,他知道,塔马利会在那儿宰了一口猪来欢迎他的光临,塔马利那些戴着花环的女儿也会在那儿抓住了他的手,唱啊笑的给他戴上花环。南海在召唤他,他明白自己早晚有一天会应召而去的。 这一阵,他随波逐流地生活着,在知识的王国里赶了好长的路程,如今在休养生息了。等《帕台农》把那张三百五十元的支票寄给了他,他就把它转交给当地那位替勃力森登家属照料他的事务的律师。马丁交掉支票,拿到一纸收据,同时为勃力森登给过他的那一百块钱写了一张借据。 没有隔多久,马丁就不再光顾那几家日本餐馆了。正当他放弃战斗的当儿,时运转啦。可是转得太迟了。他拆开《千年盛世》寄来的一封薄薄的信,心里一点也不感到兴奋,他仔细一看,是张票面三百元的支票,并且得悉这是采用了《冒险》给他的稿费。他欠人的债,包括从那家重利盘剥的当铺拿到的当款都在内,一股脑儿也只有一百块钱不到一点。他就还的还,赎的赎,再去找勃力森登的律师,还掉那一百块钱,起出借据,结果口袋里还有一百多块钱。他到裁缝那儿定做了一套衣裳,上全城最好的饭馆去吃饭。他还是睡在玛丽亚家的那间小屋子里,可是附近一带的孩子们,看到他穿了新衣裳,就不再站在柴房顶上,或者把头探过屋后的栅栏,叫他“浪人”和“瘪三”了。 他那篇写夏威夷的短篇小说,《维基—维基》,被《沃伦氏月刊》出两百五十块钱买了去。《北方评论》采用了他的论文《美之发祥地》,《麦金托许氏杂志》采用了《手相专家》——就是他为玛丽安写的那首诗。编辑和审稿人度过暑假回来了,因此稿件很快就处理。可是马丁想不通的是,他们两年来坚决不要的东西,怎样会忽发奇想地大家都要起来了呢。他过去没有出版过什么东西。除了奥克兰,什么地方都不知道他的名字,再说,即使在奥克兰,那几个自以为认识他的人,也都只认为他是个声名狼藉的无政府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因此,没法解释为什么一下子大家都要起他的货来了。这完全是命运在捉弄人。 《太阳的耻辱》被不少杂志退过稿以后,他回心转意了,接受了勃力森登的劝告,把它寄给一家家出版社去试试。退了几次后,辛格尔屈利·达恩莱出版公司接受了它,答应冬天出版。马丁要求预支版税,他们回信说,他们没有这种惯例,还说这种类型的书很少有赚钱的可能,他们怕他这本书还销不到一千本。马丁就根据这销数来计算这本书能使他得到多少钱。零售一块钱一本,照版税率百分之十五计算,这就可以使他拿到一百五十块钱。他心想,如果可以从头做起的话,他一定专门写小说。《冒险》的字数只有它的四分之一,可是他从《千年盛世》那里却拿到两倍的钱。原来他好久以前在报上看到的那段东西到底是千真万确的。第一流的杂志的确一接受稿件就付钱,外加稿费优厚。《千年盛世》给他不止两分钱一个字,而是四分钱一个字呢。这还不算,它们肯出钱买好东西,因为它们不是买了他的作品吗?他想到这一点,咧嘴笑了。 他写信给辛格尔屈利·达恩莱出版公司,愿意把《太阳的耻辱》的版权卖给他们,讨价一百块钱,可是他们不愿冒这个险。这一阵,他可并不短钱,因为他后来写的有几篇短篇小说被采用了,稿费已经到了手。他这时竟然在银行里开了一个往来户,账面上没有透支,存款倒有好几百块钱。《逾期》被好几家杂志退过稿,最后在梅瑞狄斯—罗威尔出版公司总算有了着落。马丁想起了葛特露曾给过他五块钱,他当时就打定主意要加一百倍偿还她;因此他写信去要求预支版税五百块钱。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回信里是一张这笔数目的支票,附着一份合同。他把支票全兑了五元的金币,打电话给葛特露说要见见她。 她匆匆赶到他家,弄得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她生怕出了什么事,就把手头仅有的那几块钱塞在手提包里;她满以为她弟弟一定遭到了大难,因此抽抽搭搭而跌跌撞撞地跑上前来,倒在他怀里,一边默默无言地把手提包塞给他。 “我原想自己来的,”他说。“可是我不想跟希金波森先生吵上一架,要是我来了,这就准免不了。” “他过一阵就会想得开的,”她安慰他说,一边心想不知道马丁碰到了什么不幸的事。“不过你最好还是先找份工作,安顿下来。伯纳德喜欢人老老实实地工作。报上登的那篇东西叫他气炸了。我从没见他这么生气过。” “我可不想找份工作,”马丁笑盈盈地说。“你把我这句话去跟他说好啦。我不需要工作,这就是证明。” 他把一百块金币全倒在她衣襟里,好像一道闪闪发亮、叮当作响的金流。 “你可记得,那一回我没钱乘车,你给过我五块钱?好吧,把它还给你,再加上九十九个兄弟,年纪不相同,个儿可一样。” 如果说葛特露刚来时感到害怕,那她如今真惊慌失措了。她惊慌到这程度,简直对自己的猜想深信不疑了。她并不半信半疑。她深信不疑。她恐惧地望着马丁,粗壮的腿儿给这道金流一冲击,只顾往回缩,好像怕烫痛似的。 “全是你的了,”他笑着说。 她眼泪直流,哼哼唧唧地说:“我这可怜的弟弟,可怜的弟弟哪!” 他一时被搞糊涂了。接着,他猜出了叫她激动的原因,就把梅瑞狄斯—罗威尔出版公司寄支票来时一起寄来的那封信递给她看。她吃力地看着信,时常停下来擦擦眼睛,看完了才说: “这是说,你这笔钱是用正当手段得来的?” “这比中彩票还来得正当。这是我挣来的。” 她慢慢地相信了,就把信仔细地再看了一遍。他花了不少时间,才把使他拿到这笔钱的那桩交易的情形跟她解释清楚,还费了更多的时间,才叫她明白,这笔钱真的是她的了,他自己用不着。 “我来替你把它存在银行里吧,”她临了说。 “你千万别这么做。这是你的钱,随你高兴怎么花都可以,如果你不要,我可要给玛丽亚了。她才会用呢。话说回来,我劝你还是雇一个佣人,好好儿休息一阵吧。” “我要把这些事全告诉伯纳德,”她临走的时候说。 马丁一听凉了半截,接着咧嘴笑了。 “好,告诉他吧,”他说。“这一来,他说不定又会请我去吃饭啦。” “对,他一定会——我包管他一定会!”她热烈地嚷道,一边把他拉到身边,亲他,搂他。 【注释】 (1)达勒姆,北卡罗来纳州北部一城,为重要烟草市场及烟草业中心。 (2)飞马,希腊神话中的飞马,据说它在赫力冈山上踩了一脚,就踩出那道缪斯女神的泉水,因此,它一向象征着诗人的灵感。此处喻指诗坛上的一席地。 (3)这两组群岛都在南太平洋:马克萨斯群岛在社会群岛东北,由十多个高耸的火山岛所组成;帕乌莫土群岛横在社会群岛和马克萨斯群岛之间,又名低群岛,是无数平坦的珊瑚岛。 (4)帕皮提,在塔希提岛西北端,为社会群岛首府。 (5)指帕乌莫土群岛,该群岛的礁湖中盛产珍珠。 (6)奴加希伐岛,马克萨斯群岛中的第一大岛。 (7)泰奥海伊湾,在奴加希伐岛西南部,泰奥海伊为马克萨斯群岛的首府。 第四十二章 有一天,马丁感到寂寞得很。他身强体健,可就是没事好做。写作 和读书都停顿了,勃力森登死了,罗丝跟他一刀两断了,这一切使他的生活大大空虚起来;可是他又不愿只过过舒服生活:上饭馆去吃吃饭,抽抽埃及香烟。不错,南海在召唤他,可是他感觉到,在美国还没有到山穷水尽的地步。两本书快要出版了,他还有不少书可能出版呢。靠这些书可以挣钱,他要等挣到了满满一大袋钱才到南海去。他知道在马克萨斯群岛有一个山谷连着一个海湾,花一千块墨西哥鹰洋就可以把它买到手。这座山谷从那陆地环抱的马蹄形海湾边一直伸展到高得叫人看着头昏眼花的、白云覆顶的山岭上,说不定有上万英亩地呢。谷地上长满了热带果树,繁殖着野生的鸡和猪,偶尔还有一群野牛出没其间,高山顶上,还有一群群野山羊,时常遭到成群的野狗侵犯。整个地方是片荒野。没有人迹。只消花一千块墨西哥鹰洋,他就可以把这山谷和海湾全买到手。 他记得,那海湾真出色非凡,水深得最大的船只也开得进,而且万分安全,以致《南太平洋指南》上介绍说,那是附近一带几百英里方圆最出色的船舶检修处。他要买一条大帆船——那种像游艇般的、铜板包底的、驾驶起来得心应手的船只——到各小岛去做椰子干生意,去采珍珠。他要把这山谷和海湾当自己的大本营。他要盖一所族长式的草屋,像塔蒂的那所一样,在这屋子、山谷和大帆船里养着许多黑皮肤的仆人。他要在那儿招待驻泰奥海伊的商务代办、来来往往的商船的船长和南太平洋所有游民当中的头挑人物。他要来者不拒,像君王那样豪华地款待客人。他还要把看过的那些书,以及那到头来是一场春梦的世界全忘个干净。 要做到这一切,他必须在加利福尼亚待下去,把那只大袋子装满了钱。钱已经在源源而来啦。如果一本书走了好运,那就说不定可以使他把那一大堆稿子全卖掉。再说,他还可以把那些短篇小说和诗歌收成集子出版,这样就保险买得成那山谷、海湾和大帆船了。他一辈子不想再写东西了。关于这一点,他已经打定了主意。可是眼下等待书本出版,他总得有些事儿做做才是,可不能老是这样,沉浸在无忧无虑的迷梦里,浑浑噩噩地混日子呀。 有一个星期日的早上,他听说砌砖匠的野餐会预备当天在贝冢公园举行,他就上贝冢公园去。他早年参加过不知多少次工人阶级的野餐会,知道那是怎么回事,因此这回一走进公园,就感到过去的那些感受又一股脑儿兜上了心头。说到头来,这些劳动人民毕竟跟他是同一类的人呀。他在他们中间诞生,在他们中间生活过来,尽管有一阵跟他们分了手,现在回到他们中间来,还是叫人满意的。 “真是马特不成!”他听见有人说,一眨眼工夫,一只手亲切地搭上他的肩头。“这一阵你在哪儿?出海去了?来,喝一杯。” 他回到过去的伙伴中间来啦——还是过去的那帮人,可是有些人不见了,还添了几张陌生的脸。这批人不是砌砖匠,可是,跟过去一样,他们不管什么星期日野餐会都参加,来跳舞、打架、作乐。马丁跟他们一起喝酒,开始感到又像个真正的人了。他想,自己竟然离开了他们,真是个傻瓜;他确实相信,如果自己始终跟他们待在一起,不去碰什么书,结交什么身居高位的人,他准会幸福得多。然而,喝的啤酒好像不及从前好了。味儿跟从前不同了。他以为,勃力森登把他纵坏了,使他觉得廉价啤酒没劲儿,还想到不知道书本到底有没有也把他纵坏了,使他不想跟这批年轻时代的朋友做伴。他打定主意不愿意再这样被纵坏,就走到帐篷里的跳舞场去。他在那边碰到铅皮匠吉美,跟一个高个儿金发姑娘在一起,这姑娘马上撇下了他,走到马丁身边来。 “咦,还不是跟过去一个样,”吉美跟大伙儿解释,他们看见马丁跟金发姑娘跳着华尔兹,打着圈儿走了,全在笑吉美呢。“我才不在乎呢。看见他又来了,我高兴都来不及呢。瞧他们跳华尔兹,看清楚了?真是飘飘欲仙。谁能派什么姑娘的不是呢?” 可是马丁把金发姑娘送回到吉美身边来,他们三个就跟五六个朋友一起,看着一对对舞侣在打圈儿,大家笑啊闹的,打着哈哈。大伙儿又见到马丁,都很高兴。他的书一本也还没有出版;在他们心目中,他没有什么有名无实的价值。他们喜欢的只是他这个人。他觉得自己好像一个流亡归来的君王,寂寞的心田被温暖的友情沐浴着,长出了新苗。他玩得痛快极了,使出了全身解数。再说,他口袋里有的是钱,跟过去从海上带了工钱回来时一样,他大肆挥霍了。 有一回,在舞池里,他看见丽茜·康诺莱被一个青年工人搂抱着跳过他身边;后来,他在舞场里兜了一圈,碰见她坐在一只放着茶点的桌子边。双方都感到意外,彼此问了好,他就带她到花园里去,他们在那里可以谈谈,不用扯高了嗓门,喊得比音乐声更响。他一开口,她就倾心于他了。这他看得出来。她眼睛里那种又傲慢又谦卑的表情,她那神气十足的身子的每一个柔媚的动作,还有她一个劲儿听他讲话的那副神气,全说明了这一点。她不是他过去认识的那个年轻姑娘了。她如今是个妇人了,马丁看出她那份狂野、倔强的美比从前更美了,尽管还是那样狂野,但那股倔强、火热的劲儿却似乎收敛些了。“真是个美人,十全十美的美人,”他啧啧赞赏地低声说。他还明白她倾心于自己,他只消说一声“来”,她就肯跟随他上天涯海角。 正当这想法在他头脑里闪现的时候,他脑袋一边挨到重重的一拳,差一点叫他摔倒。那是一个男人打的,那人怒火中烧、心急慌忙,朝他牙床一拳打来,竟没有打中。马丁摇摇晃晃地转过身来,看见对方又使劲一拳挥过来。他就自然而然地把身子一闪,那人的拳头刷的飞过,没有伤他一根毫毛,倒使那人的身子旋了半转。马丁弯起左臂,使出浑身的力气就是一下,打在那个打着旋的人身上。那人斜着身子摔倒在地上,又跳起身来,发疯似地冲过来。马丁看见他那被怒火弄得走了样的脸,弄不懂这家伙为什么发火。可是他一边想着,一边用左手笔直地一拳打出去,这一回又使出了浑身的力气。那人朝后倒下去,摔在地上,身子扭成一团。吉美跟他那帮人正朝他们奔来。 马丁浑身激动了。从前的日子,那种跳舞、打架、作乐的日子又回来了,而且更加着力了。他一边留神着他的对手,一边朝丽茜瞥了一眼。姑娘们看见男人打起架来,一般总是尖声叫嚷,她可没有这样做。她正屏息静气地看着,兴致浓得身子微微向前冲着,一手按在胸前,腮帮子红通通的,眼睛里满是惊奇、赞美的神情。 那人爬起身来,用力挣扎着,想甩开拖住他的那几只手。“她在等我回来呢!”他对大伙儿声明道。“她在等我回来,可是这个冒失鬼插身进来啦。我说,别揪住我呀。我一定要收拾他。” “你这是怎么啦?”吉美问,一边帮别人拖住这小伙子。“这家伙是马特·伊登哪。我跟你说呀,他一双拳头可真够你瞧的,你要是跟他胡闹,他不把你活活吞下才怪。” “他可不能就这样从我手里把她抢走呀,”对方插嘴道。 “他打败过冲天飞呢,你也知道他是谁,”吉美继续规劝道。“而且只打了五个回合。你跟他交起手来,半分钟也支持不了。明白了吗?” 这一说,好像起了一种使这怒冲冲的小伙子软化下来的作用,于是他对马丁眼睁睁地打量了一下。 “他模样儿不像嘛,”他冷笑着说;可是这声冷笑笑得没有劲儿。 “冲天飞当初也是这么想的,”吉美要他相信。“来,咱们走吧。娘儿们多着哪。来吧!” 小伙子乖乖地由他带着朝舞场走去,大伙儿跟在后边。 “他是谁?”马丁问丽茜。“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股打架的劲儿,从前是多么强烈、持久,这会儿可已经消逝了,他发现自己太善于自我分析,因此不可能再一心一意、独来独往地过那种原始生活了。 丽茜把头一甩。 “啊,他算不上什么,”她说。“他只不过跟我做做伴儿罢了。 “你知道,我实在没法想,”她顿了一会儿,解释道。“我寂寞得很。可是我始终没有忘掉你。”她声音愈来愈低,眼睁睁地笔直望着前面。“我为了你,随便什么时候都可以丢掉他。” 马丁望着她那张别过去的脸,明白自己只消伸出手去,就能把她弄到手,他不由得思量着,到底温文儒雅、合乎语法的英语有没有什么真正的价值,这一想,竟忘了回答她。 “你使他一败涂地,”她笑了一声,试探地说。 “话说回来,他也是个精壮的小伙子,”他宽宏大量地承认。“要不是他们把他拖走了,他也许会叫我应付不过来的呢。” “那天晚上,我看到跟你在一起的那个女朋友是谁?”她突然问。他的回答是:“喔,是个普通的女朋友罢了。” “那是好久以前的事了,”她沉思地喃喃道。“好像有一千年了。” 可是马丁不想就这问题往下谈。他把话头引到别的题目上去。他们在餐室里吃饭,他在那儿要了酒和价钱贵的好菜,饭后他跟她跳舞,只跟她一个人跳,跳得她累了。他舞跳得很好,她跟他转啊转的,转个不停,沉浸在欢天喜地的心情中,头靠在他肩上,一心希望永远这么跳下去。后来,他们在树林子里漫步,在那里,跟过去一样,她坐了下来,他呢,摊手摊脚地仰天躺着,脑袋搁在她膝盖上。他躺着,不觉睡着了,她呢,抚弄着他的头发,低头望着他闭上的眼睛,一往情深地爱着他。他突然抬眼一望,看清她脸上的温柔表情。她眼睛扑的闭上了,再睁开来,带着温和的挑战意味,紧瞅着他的。 “这些年来,我一直过着规矩的生活,”她说,声音低得简直是耳语了。 马丁心里明白,这是个奇迹,然而是事实。他心里升起一个强烈的愿望,恳求他去实现。他有能力给她幸福。他自己不要幸福,那凭什么不该让她得到幸福呢?他可以娶了她,带她一起上马克萨斯群岛去,住在干草打墙的城堡里。想这么做的欲望是强烈的,可是更强烈的是,他心坎里发出不容抗辩的命令,反对这么做。他不由得仍然忠于爱情。过去的那种放浪形骸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他没法把过去的日子拉回来,也没法回到过去的日子里。他变了——他这会儿才明白自己变得多么厉害。 “我不是个打算结婚的男人,丽茜,”他柔声说。 他觉得,那只抚摸他头发的手顿住了,跟着又照旧那么温柔地抚摸起来。他留意到她脸色变得冷酷了,然而这是痛下决心时的冷酷表情,因为她腮帮子上的色彩还是那么柔和,她容光焕发、充满温情。 “我可不是这意思——”她说到这里,迟疑起来了。“换句话说,反正我也不在乎。 “我不在乎,”她又说了一遍。“我做了你的朋友,就感到骄傲。为了你,我什么都肯干。我看,我是生就这样的吧。” 马丁坐起身来。他握住她的手。他有意这么做,只有温情,没有激情;这种温情可叫她心冷。 “我们别谈它吧,”她说。 “你是个伟大、崇高的女人,”他说。“实在感到骄傲的应该是我,因为认识了你。我的确这样,的确这样。对我说来,你是漆黑一团的世界上的一线光明,我必须规规矩矩对待你,就像你自己一向规规矩矩一样。” “我不在乎你对我规矩不规矩。随你拿我怎么样都可以。你可以把我摔在污泥里,踩在我身上。世间只有你一个人可以这样做,”她眼睛里冒着挑战的闪光,加上这一句。“我从小就保重自己,到底没有白费心机。” “正因为这样,我才不愿胡来,”他温柔地说。“你太慷慨大量了,激得我不得不也同样地慷慨大量。我不想结婚,我也不想——哦,不结婚胡搞男女关系,虽然从前也搞过不少。我后悔今天上这儿来,又碰到了你。如今可没法挽回了,我绝对没料到会发展到这地步。 “可是你听好,丽茜。我简直没法告诉你,我多么喜欢你。我还不仅仅喜欢你哪。我钦佩你,尊敬你。你真了不起,你真好得了不起。可是光说又有什么用?有桩事我可想干一下。你一辈子过的是困苦的日子;我来叫你舒服点儿吧。”(她眼睛里发出一阵喜洋洋的光芒,一转眼就消失了。)“我说得准马上就可以弄到些钱——数目不小。” 这会儿,他放弃了买下那山谷和海湾,盖起干草打墙的城堡,再弄一条干净利落的白色大帆船的打算。归根结蒂,这又有什么大不了?他可以上随便哪条船去当水手,随便驶上哪儿都可以,过去不是干过不知多少回了吗! “我想把这笔钱移交给你。你一定有些什么打算——上学念书,或者进商科学院。你也许想学做一个速记员。我可以替你办到。要不,也许你爸爸妈妈还活着——我可以让他们开办一家食品店什么的。你喜欢什么,只消开一声口,我就替你办到。” 她不作声,只顾坐着,眼睛笔直地望着前面,眼眶里没有一滴泪水,身子一动不动,可是喉头直发痛,这马丁深深地觉察到,使他自己的喉头不禁也发起痛来了。他后悔讲了这一番话。跟她给他的东西一比,他给她的东西多庸俗啊——大不了是些钱。他给她的是身外之物,是可以一点不关痛痒地拿来送人的东西,可是她奉献给他的却是她自己,外加屈辱、羞耻、罪过和她对幸福的一切想望。 “我们别谈它吧,”她说,声音哽咽着,她马上咳了一声嗽,想掩饰过去。她站起身来。“来,我们回去吧。我累死了。” 这天的盛会结束了,来寻欢作乐的人们也差不多散尽了。可是,马丁和丽茜从树林子里走出来,看见那帮人在等着他们。马丁立刻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快闹乱子啦。这帮人是来做他的保镖的。他们一起从公园大门走出去,后边七零八落地跟着另一帮人,那是丽茜那个小伙子召集来的朋友,打算来为失掉了女朋友报仇的。几个警察和特别巡官,料到会出乱子,跟踪着前来阻挠,把这两帮人分别送上开往旧金山的火车。马丁对吉美说,他要在十六马路车站下车,再搭电车上奥克兰。丽茜默不作声,对眼看快发生的事漠不关心。火车开进十六马路车站,一眼望出去,有辆电车正等在那里,售票员不耐烦地在丁丁当当打铃呢。 “那就是,”吉美敦促道。“奔过去吧,我们会拦住他们的。快走吧!快跳上去!” 那帮对手没有料到这一着,一时被弄得不知所措,跟着全冲下火车去追赶。坐在电车上的那些冷静沉着的奥克兰人,简直没有留意到一个小伙子和一个姑娘奔上车来,在车厢前部的外边找座位坐下。他们没有看出这一对和吉美的关系,只见吉美跳上踏板,对司机嚷道: “快开电门,老兄,赶快开走呀!” 一眨眼工夫,吉美就旋过身去,乘客们看见他一拳打在一个飞奔而来的人的脸上,那人正想跨上车来呢。可是还不止这一拳,沿着整个车厢两边,都有拳头捶在人的脸上。吉美和他那帮人,排列在又长又低的踏板上,就这样来应付对方那帮人的进攻。电车铃丁丁当当一阵响,车开动了,吉美那帮人把最后一批敌人赶下了车,他们自己也跳下车去结束这场开打。电车直往前开,把这场混战撇得老远,乘客们给弄得目瞪口呆,压根儿想不到,坐在外面车角座位上的那个文静的青年和漂亮的女工,竟是惹起这场打架的罪魁祸首。 马丁很欣赏这场开打,过去那股好打架的劲头又油然而生了。可是这股劲头立刻消逝了,他被一阵深沉的哀愁压得气都透不过来。他觉得自己老了不少——比他过去结交的那批随随便便、无忧无虑的年轻伙伴不知要大几百岁。他跑得太远了,远得回不来啦。他们这种生活方式,也就是他自己过去的那一种,如今可叫他感到厌恶了。他对这一切全感到失望。他变成个外路人了。廉价啤酒喝在嘴里觉得乏味,他觉得跟他们在一起也同样乏味。他离开他们太远啦。成千上万本打开着的书本,像道鸿沟般横在他们和他之间。他自动地亡命他乡。他在辽阔的思想王国里走得太远,只落得回不了家乡。可是话得说回来,他还是个人,他那要伴儿的合群的需要没有得到满足。他没有找到新的家乡。他那帮朋友不了解他,他自己的家里人不了解他,资产阶级不了解他,而这个坐在他身边的姑娘,他十分尊重的姑娘,也同样地不了解他,不了解他对她的尊重。他反反复复地思量着,哀愁里平添了沉痛的成分。 “跟他和好吧,”分手的当儿,他劝丽茜说,这时,他们俩站在六马路和市场街转角附近那所工人住的木屋门前,她就住在那儿。他指的是那个当天被他抢走了女朋友的小伙子。 “我办不到——如今不成了,”她说。 “啊,什么话,”他兴冲冲地说。“你只消吹一声口哨,他就会奔过来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她直率地说。 他也明白她是什么意思。 他预备说再会的时候,她朝他伛过身来。她这一伛,可并不是迫切的强求,也不是有意的挑逗,而是怀着渴望和卑微的心情的。他一直感动到心里。他的宽大为怀的感情给激起来了。他伸出胳膊搂住她,吻她,心里明白,印在他自己嘴唇上的这一吻是再真诚也没有的。 “天哪!”她抽抽搭搭地说。“我为你死也情愿!我为你死也情愿!” 她陡地挣出他的怀抱,跑上台阶。他觉得眼眶里顿时润湿了。 “马丁·伊登啊,”他思量道。“你不是一头野兽,你是个糟糕透顶的尼采信徒。你恨不能娶了她,使她发抖的心房里装满了幸福。可是你就是办不到,办不到。该死的,真叫人丢脸。 “‘一个可怜的老流浪汉,抚着他可怜的老烂疮申诉’,”他想起了亨莱的诗,喃喃地念道。“‘我认为,生活满盘皆错,令人丢脸。’真是这样——满盘皆错,令人丢脸。” 【注释】 (1)椰子干,把新鲜椰子仁切成小块晒干而成,为南太平洋各岛主要物产之一,是榨椰子油的原料。 (2)即第五章里的吉姆。吉美、吉姆都是詹姆斯的爱称。 (3)原文为Flying Dutchman,根据水手的传说,这是一条出没在好望角附近的鬼船,作者在这里借作一虚拟的拳击家的诨名。 (4)这是诗篇《等待》的末2行,见1903年出版的诗集《在病院中》。 第四十三章 《太阳的耻辱》在十月里出版了。马丁割断快递邮包上的绳子,于是出版商赠送的六本样书就散在桌子上,这时候,他心头兜起一阵沉重的哀愁。他想到,如果这回事发生在短短几个月以前,他准会乐得发狂,他不禁拿这种应该有的高兴心情跟眼前这种无所谓的冷淡态度来对照。这是他的第一本书,可是他并不觉得脉搏跳得加快一点儿,他只感到悲哀。出版一本书,如今对他没有什么意义了。这充其量意味着可以弄到些钱,可是他对钱实在一点也不在意。 他拿了一本走进厨房,送给玛丽亚。 “是我写的,”他为了打破她的疑团,解释道。“我就在那间屋子里写的,我看,这是你那几夸脱蔬菜汤帮我写成的呢。收下吧。给你了。你知道,只算是做个纪念。” 他这可不是在吹嘘,也不是卖弄。他只有一个动机:要她高兴,要她为他骄傲,要证明她对他始终抱着信心是正确的。她走进外间,把书搁在家用《圣经》上面。她房客写的这本书是件神圣的东西,是友情的象征。它冲淡了他曾经当过洗衣匠这回事所给她精神上的打击,尽管她一句也看不懂,她以为每一句都是了不起的。她是个单纯、实际、勤劳的女人,然而却生来富有十分坚强的信念。 他对《太阳的耻辱》的出版十分冷淡,对剪报资料供应社每星期寄来的关于这本书的评论,也只十分冷淡地看看就算了。明摆着的事实是,这本书引起了轰动。这是说,钱袋里的金币会愈来愈多。他可以给丽茜安排妥当,把许下的事全部做到,还可以多下好些钱,够造他那座干草打墙的城堡。 辛格尔屈利·达恩莱出版公司小心翼翼地一版出了一千五百本,可是第一批书评一出来,再版三千本就付印了;这批书还没交货,三版五千本的订单又来了。伦敦有家出版社拍海底电报来,接洽出版英国版,接踵而来的是法国、德国、北欧都在翻译该书的消息。这本攻击梅特林克派的书出版得再合时宜也没有了。一场激烈的论战被挑起来了。萨利倍和海克尔赞同《太阳的耻辱》,为它辩护,这一回总算在一次论争中站在同一边了。克罗克斯和华莱士站在反对的那一边,奥列佛·洛其爵士呢,企图提出一种折衷的看法,跟他自己那一套关于宇宙的理论步调一致。梅特林克的信徒们团结在神秘主义的旗帜周围。吉斯透登关于这问题写了一系列公认为不偏不倚的论文,引得全世界都笑起来了,这整个事件,包括这场论战和参加论战的人在内,被萧伯纳排炮似的轰了一阵,差一点全被打入十八层地狱。不消说,校场上还多的是一批批次一流的名将,这一厮杀,直杀得天昏地黑,鬼哭神号,煞是可怕。 “哲学性的评论文章有小说的销路,”辛格尔屈利·达恩莱出版公司写信给马丁说,“真是天大的奇迹。你挑的题材再好也没有了,一切有关条件都异乎寻常地有利。我们用不着说,你也明白我们正在抓紧时机行事。在美国和加拿大已经销掉四万本以上,新版两万本已付印。我们加班工作,来供应市场的需要。然而,这种市场的需要也是我们尽力促成的。我们已经在广告上用掉了五千块钱。本书一定会创造新记录。 “我们冒昧附上预约你下一本书的合同正副本各一纸,请查收。请注意,我们已将版税率提高至百分之二十,这是稳健审慎的出版社所敢出的最高版税率。如果对我们的条件感到满意,即请将书名填入合同上‘书名’一栏。我们对书的性质并无任何规定。任何题材的任何作品都可以。如果你有已完工的作品,那更好了。良机莫失,打铁趁热。 “我们一收到你签署的合同,即愿预付版税五千元。你可以明白,我们信任你,我们打算大张旗鼓干一下。我们还想同你商量签订一份长期合同,譬如说以十年为期,在这期间,凡是你的作品,一概由我们独家刊行单行本。详情容后再谈。” 马丁把信放下,用心算做了一个习题,得出一毛五乘六万是九千块钱。他就把新合同签了,在空白栏里填上《欢乐的烟雾》的书名,寄还给出版商,还寄去二十篇短篇小说,那是他没有发现报纸上的短篇小说的写作公式以前所写的。只隔了美国邮政一来一回所需的时间,辛格尔屈利·达恩莱出版公司那张五千块钱的支票就寄来了。 “我要你今天下午两点钟左右跟我一起进城去,玛丽亚,”那天早上收到了支票,马丁说。“或者这样吧,两点钟在十四马路跟百老汇路转角上等我,这样更好。我会来找你的。” 一到约定的时刻,她在那里等着;但她对这个闷葫芦,想来想去只想得出一点端倪,皮鞋,因此等到马丁带她走过一家鞋店,冲进一家房地产公司时,她不禁流露出显然又失望又惊奇的表情。随后发生的事真像一场美梦,她一辈子忘怀不了。高尚的绅士先生们朝她仁慈地微笑,一边跟马丁讲话,有时候跟自己人交谈;一架打字机的的嗒嗒响了一阵;人们在一张气派很大的文件上签了字;她的房东也在场,也签了字;等到一切手续全办妥了,她走到了外边人行道上,她房东对她说:“好啦,玛丽亚,你这个月不用付我七块半钱啦。” 玛丽亚愣住了,说不出话来。 “下个月,再下个月,再下个月,都不用付啦,”她房东说。 她结结巴巴地道了谢,好像是谢他赐的恩典似的。直到她回到北奥克兰的家里,跟自己人谈了一下,还叫那葡萄牙食品商来研究了一通,这才真的明白过来,她住的这座小房子,她付了好多年房租的小房子,是属于她自己的了。 “为什么你不来买我的东西了呢?”当晚,马丁跨下电车,葡萄牙食品商从店堂里走出来招呼他,这样问他;马丁就说他不再自己做饭了,说完,走进店堂,老板请他喝一杯。他一尝,正是这食品商铺子里最好的酒。 “玛丽亚,”马丁当晚说,“我要跟你分别了。你自己也就可以离开这儿。那时候,你可以把房子出租给人家,自己当房东。你有个哥哥在圣莱安德罗还是海华滋,他是做牛奶生意的。我要你把人家送来洗的衣裳不洗——懂了吗?——不洗,就全部退回去,明天上圣莱安德罗或者海华滋,不管什么地方吧,总之,去找你哥哥。叫他来找我。我预备在奥克兰都城饭店里待一阵。他看到了一家出色的牛奶场,一定识货。” 于是,玛丽亚当上了房东和一家牛奶场的独资老板,雇了两个人来替她干活,还在银行里开了个往来户,尽管每个孩子都穿皮鞋,上学念书,存款还是一笔笔往上加。人们梦想着的神话中的王子,很少有人真的遇见过;可是,辛苦干活、讲求实际的玛丽亚,从来没有梦想过什么神话中的王子,却接待到她那一度当过洗衣匠的王子。 这一阵,世界上的人开始发问了:“这个马丁·伊登是谁呀?”他不肯给出版商任何个人履历方面的资料,可是报馆不肯罢休。奥克兰是他的家乡,记者们就多方打听,找到几十个能提供资料的人。凡是关于他的身份的正确和不正确的资料、关于他曾经干过的事、好些他根本没有干过的事,全被一股脑儿公布出来,供读者欣赏,还附着快照和相片——这些相片是从当地一个摄影师那儿弄来的,他从前给马丁拍过照,这会儿马上把它们弄到了版权,印出来卖钱。马丁对杂志和整个资产阶级社会深恶痛绝,起先反对这种宣传;可是到头来,他屈服了,因为屈服比反对来得容易。他发现,有些特派作家不远千里而来,要想见他,他不好意思拒绝不见。再说,一天有那么许多钟点,既然他不再埋头写作读书,这些钟点还是得好歹打发过去;因此他就自以为顺着一时的兴致,让人家来访问他,发表些关于文学和哲学的意见,甚至应邀赴资产阶级的宴会。他安下心来,心情又古怪又舒坦。他什么也不再计较了。他什么人都宽恕,甚至也宽恕那个曾把他描写成一个无政府主义者的小记者,他如今让这记者写了一整版访问记,外加特摄的相片。 他有时跟丽茜会面,事情很明显,她对他的成名感到遗憾。这一来,他们之间的距离愈来愈大了。说不定正是为了指望缩短这一段距离,她才听从了他的劝告,上夜校和商科学院去读书,并且由一个索价奇昂的出色的女装裁缝给她做时装。她一天天在显著地进步,以致马丁不禁怀疑自己到底做得对不对,因为他明知道她所以肯依从、肯努力,全是为了他。她巴不得要在他眼里显得有价值——那是他似乎看重的那种价值。然而他一点儿也不给她希望,只把她当作妹妹看待,也难得去找她。 梅瑞狄斯—罗威尔出版公司乘他大走红运的当儿,赶忙把《逾期》出版应市。因为这是小说,在销路方面,竟比《太阳的耻辱》更惊人。一连好几个星期,在畅销书目中,他荣幸地有两本书占着最前列,这成绩是空前未有的。不但小说读者喜欢这篇东西,那些贪得无厌地看《太阳的耻辱》的人,从他这篇海洋小说的处理手法里看出他对宇宙的全面理解,也被吸引住了。首先,他攻击了神秘主义的文学,干得非常出色;跟着,他成功地拿出他鼓吹的那种文学作品来,这一来证明了他是个难得的天才,一身兼备批评家和创作家的才能。 金钱源源而来,名声愈来愈响;他像颗彗星般在文学界倏的出现,可是他对自己所引起的轰动,却不太感到兴趣,反而觉得好笑。有一桩事叫他想不通,这是桩小事,外界如果知道只是为了这样一桩小事,也会想不通的。他把这桩小事看作天大的大事,外界可不会这样,只会想不通为什么他会想不通。勃朗特法官请他去吃饭啦。就是这样一桩小事,换句话说,这还只是这桩小事的序幕,这桩小事不久就会变成大事的。他当面侮辱过勃朗特法官,待他非常恶劣,可是勃朗特法官在大街上碰见他时,请他去吃饭。马丁不禁想起在摩斯家碰见勃朗特法官的那不少次,那时候,他可没有开口请他吃饭。他问自己说,他当时为什么不请我去吃饭呢?他又没有变过样。还是那同样的马丁·伊登。不同的地方在哪儿呢?因为他过去写的东西在书本上刊出了吗?可这是早就完工的作品呀。这又不是他后来写的。就在勃朗特法官抱着一般人的看法,讥笑他的斯宾塞和他的智力的时候,这些作品就已经完工啦。因此,勃朗特法官请他去吃饭,不是为了他的什么真正的价值,而是为了一种完全虚构的价值。 马丁嘻嘻一笑,答应一定去,一边不禁诧异,自己怎么会这样心安理得。晚宴席上有六七个身居高位的人士,和他们的女眷,马丁发现自己在他们中间显然是个红人。勃朗特法官由汉威尔法官上劲地帮着腔,私下劝马丁由他们推荐加入冥河俱乐部——那是个绝顶严格的俱乐部,入会的人不仅仅要有钱,而且要有成就。马丁嘴上回绝,心里可越发想不通了。 他忙着给那一堆稿子找买主。他被编辑们索稿的来信弄得应付不了啦。人们发现他是个讲究风格的作家,有货真价实的风格。《北方评论》刊载了《美之发祥地》后,写信给他,要六篇同样性质的论文,他本来可以从那堆稿子里挑六篇给他们,可是《勃顿氏杂志》从投机心理出发,已经先写信问他要五篇论文,每篇出五百块钱。他回信说,可以满足他们的要求,不过要一千块钱一篇。他想起,这些稿子从前都被这几家杂志退过稿,如今可争先恐后地嚷着要了。他们的退稿单都是冷酷、机械而千篇一律的。他们折磨过他,如今他可要来折磨他们啦。《勃顿氏杂志》依他的价钱,要了五篇论文去,剩下的那四篇,照同样的价钱,被《麦金托许氏杂志》一把抢了去,因为《北方评论》太穷,抢不过别人。于是,《神秘的祭司长》、《奇迹梦想家》、《衡量自我的尺度》、《错觉论》、《天神与凡人》、《艺术与生物学》、《批评家和试验管》、《星尘》和《高利贷的尊严》就这样问世了——引起了轰动、抱怨、嘟囔,好久才平息下来。 编辑们写信给他,要他开出他自己的条件,他照办了,可是总是拿现成的作品出去。他坚决拒绝写任何新的东西。一想到再拿起笔来写作,就简直叫他发狂。他看到过勃力森登被读者们弄得体无完肤,因此尽管读者们对他喝彩,他还是忘怀不了当时的愤慨,对读者们也没法尊重。他的声名似乎是对勃力森登的侮辱和不忠。这一点使他泄气,可是他打定主意要干下去,装满那只钱袋。 他接到编辑们的这一类来信:“约一年前,敝社曾不幸拒绝采用君之情诗集。敝社当时即对大作甚为激赏,无奈事先已排定某种计划,以致不能采用。如大作尚在君处,恳请掷下为祷,敝社甚愿照君提出之条件将大作全部刊出。敝社并准备予君最优惠之条件,将该作品刊行单行本。” 马丁想起他那部用无韵诗体写的悲剧,就把它寄了去,代替那组情诗。他寄出前把它先看了一遍,觉得实在像大学生的作文,浅薄得很,无论哪方面都没有什么价值可言。可是他还是寄出了;它被刊出了,叫那位编辑抱恨终天。读者们感到愤慨,发生怀疑。这篇一本正经的胡言乱语的东西,跟马丁·伊登的高水平相差太远啦。人们一口咬定说,这根本不是他写的,准是杂志社十分笨拙地伪造的,要不然,马丁·伊登学了大仲马的样,乘声名最盛的当儿,雇人捉刀。等他说明这部悲剧原是他初学写作时期中的早期作品,那家杂志不得到它不甘心,大家就对这家倒霉的杂志着实嘲笑了一番,结果是换了一个编辑。这部悲剧到底没有出单行本,虽然马丁拿到了预付的版税,没有吐出来。 《考尔门氏周刊》拍给马丁一封很长的电报,电报费花了近三百块钱,约他写二十篇论文,每篇肯出一千块钱。他们要他上美国各处去旅行,费用全部报销,要他挑任何自己感兴趣的题材写文章。电文内开了好些暂拟的题目,用意在叫他明白他可以尽量自由选择。唯一给他的限制是,他只能在美国国内旅行。马丁拍电报去,说非常抱歉,他不能接受,并且注明电报费由收报人付。 《维基—维基》在《沃伦氏月刊》上刊出了,马上大受欢迎。后来出了本书页边缘空得很宽、装帧十分精美的单行本,轰动了在度假的读者们,像野火似的销开了。批评家们一致认为,这篇作品将会跟两位伟大作家的那两篇杰作,《瓶中妖魔》和《驴皮记》并驾齐驱。 读者们对短篇小说集《欢乐的烟雾》却抱着相当暧昧而冷淡的态度。这些短篇小说大胆而又不落俗套,给资产阶级的道德和偏见一个打击;可是,等到巴黎人如醉似狂地欢迎不久就出版的法译本后,美国和英国的读者群也跟着学样,拚命地买,弄得马丁强迫那“稳健审慎的”辛格尔屈利·达恩莱出版公司答应第三本书的版税率一律照百分之二十五计算,第四本一律照百分之三十计算。这两本书包括他写过的所有短篇小说,有的曾经连载过,有的尚在连载中。一本结集是《嘹亮的钟声》和他那些恐怖小说;另一本包括《冒险》、《罐子》、《生之美酒》、《旋涡》、《你推我搡的大街》和另外四篇短篇小说。梅瑞狄斯—罗威尔出版公司夺得了他所有的论文的结集,麦克斯密伦出版公司得到他的《海洋抒情诗》和《情诗一束》,《妇女家庭之友》付了一笔骇人听闻的稿费,把《情诗一束》连载。 马丁处理掉末一篇稿子,不禁松了一口气。干草打墙的城堡和铜板包底的白色大帆船眼看就可以到手啦。哦,不管怎么样,他可认清了勃力森登关于杂志上决不会刊载有价值的作品这一论断。他自己的成绩说明勃力森登错了。可是,不知怎么着,他觉得勃力森登到底还是对的。他所以成名,《太阳的耻辱》所起的作用,要比他写的其他东西所起的作用来得大。那些作品大不了是次要的东西。它们被很多地方的杂志社退过稿。《太阳的耻辱》出版后,引起了一场论战,才使大家一窝蜂似的欢迎他。如果没有《太阳的耻辱》,大家就不会欢迎他,再说,如果没有《太阳的耻辱》在销路方面的奇迹,大家也就不会欢迎他。辛格尔屈利·达恩莱出版公司证实了这是个奇迹。他们初版印了一千五百本,还没有把握到底销得掉销不掉。他们是经验丰富的出版商,因此看到结果销路大好,没有谁比他们更惊奇的了。对他们说来,这实实在在是个奇迹。他们始终忘怀不了,写给马丁的每封信里总免不了透露出他们对这第一回不可思议的奇迹抱着敬畏的心情。他们并不试图解释这奇迹是怎么回事。根本也没法解释。它就这么发生了。尽管根据经验来说,这是万万不可能的,它还是这么发生了。 马丁这样推想着,对自己的成名有没有根据提出了疑问。买了他的书、把金元倒进他钱袋的人是资产阶级,根据他对资产阶级的那一点儿了解,他弄不明白,他们怎么可能欣赏或者理解他写的东西。他作品里内在的美和力量,对赞美他、买他的书的那成千上万的人来说,是什么意义也没有的。他是红极一时的大作家,一个乘天神打盹的当儿攻上帕那萨斯山的冒险家。成千上万的人看他的书,怀着畜生般浑浑噩噩的心情赞美他,当初他们扑上勃力森登的《蜉蝣》,把它弄得体无完肤的时候,也是怀着这种心情——这帮豺狼般的暴民,这回可是奉承他,而不是糟蹋他了。可是奉承也好,糟蹋也好,总不外乎得碰运气。有一点他是绝对肯定的:《蜉蝣》比他的任何作品不知道要强多少。它比任何在他头脑里还没写出来的作品也不知道要强多少。它是好几世纪以来最伟大的诗篇。这样看来,这批人对他的礼赞真未免太可悲了,因为把《蜉蝣》放在泥沼里拖的也就是这批人呀。他心满意足地深深叹了口气。他很高兴,末一篇稿子也卖掉了,就可以一了百了啦。 【注释】 (1)克罗克斯(1832—1919),英国化学家兼物理学家,铊元素的发现者。华莱士(1823—1913),英国博物学家,收集昆虫标本甚多,关于物种起源及自然淘汰等方面的发现,与达尔文不谋而合。他和克罗克斯对灵魂学都很感兴趣。 (2)奥列佛·洛其爵士(1851—1940),英国物理学家,毕生致力研究闪电、电子、放射性元素等。 (3)吉斯透登(1874—1936),英国批评家兼小说家,以文笔犀利见长。 (4)作者在这一段里提到的人都是当时科学界及文学界最知名的人物,但是这场论战是实无其事的,因为马丁·伊登本身就是作者虚构的人物。 (5)海华滋,在圣莱安德罗东南。 (6)法国名小说家大仲马(1802—1870)生平作品共277卷之多。他的多产,一方面是因为他本人写作勤勉、工作专心,另一方面是因为他靠几个助手替他分担一部分工作。他们根据他草拟的提纲,替他参考传奇野史之类,写成故事梗概,然后由他本人加工,因此作品都能保持他的风格。 (7)《瓶中妖魔》为史蒂文森以夏威夷作背景所写的中篇幻想小说,与另外两个中篇一起收在《海岛夜谭》中,出版于1893年。 (8)《驴皮记》为巴尔扎克《人间喜剧》中的一部小说,出版于1831年。 (9)帕那萨斯山,希腊神话中阿波罗和缪斯女神们的寓所,此处喻指文坛。 第四十四章 摩斯先生在都城饭店的账房间里跟马丁会面。究竟他是碰巧为了别的事到那儿去的呢,还是干脆为了请他去吃饭才上那儿的,马丁可始终吃不准,然而觉得第二种假设比较近情。总而言之,请他去吃饭的是摩斯先生——罗丝的父亲,他曾经禁止他上门,解除他们的婚约。 马丁可并不恼火。他连架子也不摆。他原谅摩斯先生,一边心想,不知道这么低声下气地移樽就教,究竟是什么味儿。他没有一口回绝,却含糊其辞地说了些推托话,还问候他家里的人,特别是摩斯太太和罗丝。他一点不迟疑而很自然地说出她的名字,尽管暗暗吃惊,自己心里竟一点儿也不激动,不像过去那样,总不免脉搏加快,热血涌上腮帮。 请他吃饭的人真不少,有些他答应了。有些人为了要请他吃饭,特地托人介绍,跟他认识。他尽想着这桩愈化愈大的小事,还是想不通。伯纳德·希金波森也请他去吃饭啦。他更想不通了。他想起那些饿得走投无路的日子,那时候谁也不来请他去吃饭。那时候,他才想吃饭想得慌呢,那时候,因为没有饭吃,弄得手足无力、头昏眼花,光因为挨了饿,体重都减轻了。矛盾就在这里。他想吃饭的时候,谁也不来请他吃,如今他吃得起成千上万顿饭,胃口也愈来愈差了,人家可偏偏一次次地硬来请他。什么道理呢?这里头没有公道,也不是由于他本身的价值。他始终没有变呀。他所写的那些作品当时就全完工了。摩斯先生和摩斯太太责备他是个游手好闲的人,是个懒鬼,还借了罗丝的嘴,怂恿他进一家写字间去当文书。这还不算,他们明明知道他已经完工了好些作品。罗丝把他的一篇篇稿子转交给他们过。他们看过的。正是因为这些作品,他的大名才登在每张报上,而正是因为他的大名登在每张报上,他们才来请他吃饭。 有一桩事是肯定的:摩斯一家人当初不愿意凭他本人或者他的作品来欢迎他。因此,他们如今欢迎他,也不会是因为他本人或者他的作品,而是因为他的名望,因为他是个出人头地的名人,还有——为什么不欢迎他呢?——因为他手头有十万左右的金元啊。资产阶级社会就是这样衡量人的,他是谁呀,竟想指望不这么样?可是他是有自尊心的。他瞧不起这种衡量人的办法。他希望人家凭他本人,或者凭他的作品来衡量他,说到头来,他的作品就是他的自我表现呀。丽茜就是这样衡量他的。对她说来,他的作品根本无足轻重。她看重的是他,是他本人。铅皮匠吉美跟过去的那帮伙伴,全是这样衡量他的。他跟他们厮混在一起的那些日子里,这一点不知被证实过多少次;那星期日在贝冢公园的事就是个证明。他的作品,都无所谓!他们喜欢的光是马特·伊登,帮里的一个,一个很好的家伙,他们愿为他大打出手。 再说,还有罗丝。她曾经喜欢过他本人,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然而,尽管她喜欢他,她更喜欢的还是资产阶级衡量人的标准。她所以反对他写作,他以为,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他的作品卖不到钱。她对他的《情诗一束》就提过这样的意见。她也曾怂恿他去找份工作。不错,她用了个高雅的字眼,“职位”,可是意义是一样的,而钉住在他头脑里的还是那个普通的说法。他把所有的作品全念给她听过——诗歌啦、短篇小说啦、论文啦——譬如说《维基—维基》,《太阳的耻辱》,什么都念给她听过。然而她始终如一地怂恿他去找事做,去工作——天哪!他牺牲了睡眠,耗尽了精力,为来为去为了要配得上她,好像这一切都算不上工作似的。 这桩小事就这样愈化愈大了。他身体健康,精神正常,吃得调和,睡得充分,可是这桩愈化愈大的小事变成了他心头一个摆脱不了的疙瘩了。早就完工的作品。这句话尽缠住了他的头脑。有个星期日,在希金波森零售店楼上,他坐在伯纳德·希金波森对面,吃着丰盛的晚饭,他使劲克制了自己,才没有大声说出这些话来: “那是早就完工的作品呀!如今你可请我吃东西了,想当初,你听我挨饿,不许我上你的门,因为我不肯找份工作,就认为我该死。可是那些作品早就完工,全完工啦。我这会在讲话的时候,你把自己想说的话硬压住了,不让说出口来,为了仔细地听我说话,随我说什么,总是恭恭敬敬、聚精会神地听。我跟你说你那帮人全糟糕透顶,多半是帮骗子手,可是你非但不大发雷霆,反而嗯嗯呃呃的,承认我说的话大有道理。为什么呢?因为我成了名;因为我多的是钱。可不是因为我是马丁·伊登,一个很好的家伙,而且不见得是个傻瓜。我大可以跟你说,月亮是生乳酪做成的,你呢,也会同意这说法,至少不会驳斥它,因为我有钱,堆得山样高。可是那全是早就完工的作品;说真的,当你拿我当脚下的泥土吐唾沫的时候,这些作品早就完工啦。” 然而马丁没有大声地讲出来。这套想法咬啮着他的头脑,不断地折磨着他,可是他还是笑盈盈的,忍耐下来了。他的话愈来愈少,伯纳德·希金波森就控制了这局面,只顾大讲特讲。他自己也干得很成功,对这点感到自豪。他是一手打天下的。没有谁帮过他的忙。他不欠谁的恩情。他尽了作为一个公民的义务,供养着一个人口众多的家庭。再说,还有那家希金波森零售店呢,那是他凭着自己的本领,苦心经营的成绩。他热爱希金波森零售店,就像有些人热爱自己的老婆一样。他跟马丁推心置腹地谈,说他费了多少心血,动了多少脑筋,才把这铺子搞起来。他对这家铺子还有些新的打算,野心勃勃的打算。这一个地区发展得很快。铺子实在太小了。如果他有更多的地方,他就能添装二十来种省力、省钱的改进设备。他迟早能做到。他发奋努力,指望有一天能够把隔壁那块地基买下来,再盖一座两层楼的木屋。他可以把楼面租给人家,用这两座房子的底层全部做希金波森零售店的店堂。他讲到要做一块新招牌,横挂在两座房子的门面上,从这头一直到那头,眼睛里不由得闪闪发亮。 马丁并不听他讲。他自己头脑里老是震响着“早就完工的作品”这句话,把对方的唠叨给淹没了。这句话叫他差一点发狂,他想忘了它。 “你刚才说过要多少钱?”他突然问。 他姐夫正在一五一十谈在这一地区做生意的机会,谈到一半顿住了。他刚才并没有说过要多少钱。可是他知道。他盘算过好几十回啦。 “照眼前的木料价钱算起来,”他说,“四千块钱够了。” “连招牌也在内吗?” “这我可没有算进去。房子一盖好,招牌总少不了呀。” “那么地基要多少?” “再加三千块钱。” 他把身子朝前冲着,舔着嘴唇,双手紧张地一忽儿张开,一忽儿握紧,眼睁睁地看马丁开了一张支票。等到支票递到他手里,他一望数目是——七千元整。 “我——我至多只付得起六厘钱哪,”他声音都沙哑了。 马丁想笑,结果没有笑,反而问道: “那是多少钱?” “让我算算看。六厘钱——六乘七——四百二十块钱。” “那是三十五块钱一个月,对不?” 希金波森点点头。 “那好,如果你不反对的话,我们可以这样办。”马丁朝葛特露望望。“如果你肯拿这每个月三十五块钱找个人来做饭、洗衣裳、擦地板的话,你就可以把这笔本金留着自己用。如果你保证葛特露不再苦苦干活,这七千块钱就给你了。干不干?” 希金波森受不住了。要他老婆不再干家务,那简直是存心跟他的节俭精神作对。这份出色非凡的礼物活像一颗药丸上的糖衣,这是颗苦得不得了的药丸啊。要他老婆不干活!这可叫他一时语塞啦。 “那好吧,”马丁说。“这每个月三十五块钱由我来付,这张——” 他隔着桌子伸手去拿支票。可是伯纳德·希金波森抢先一把抓了去,叫道: “我同意!我同意!” 马丁上了电车,心里厌烦得要命,疲乏得紧。他抬头望望那块锋芒毕露的招牌。 “这头畜生,”他哼哼唧唧地说。“这头畜生,这头畜生!” 等到《麦金托许氏杂志》刊出了《手相专家》,附着白蒂埃作的装饰画和两张威恩作的插图,赫尔曼·冯·施米特竟忘了自己曾经说过这首诗是下流的。他公然宣称这首诗的灵感是他老婆给的,特意让这消息传到一个记者的耳朵里,并甘心让一个报馆编辑带了一个编辑部的摄影记者和一个编辑部的画家来访问他。结果在星期增刊上占了整整一版,刊出不少相片和玛丽安的美化的画像,还有不少关于马丁·伊登和他家庭私事的详情,以及大号铅字排印的《手相专家》的全文,那是《麦金托许氏杂志》特许转载的。这篇访问记在这一带地方着实引起了轰动,那些认识这位伟大作家的妹妹的安分守己的主妇们,都感到骄傲,那些不认识的呢,赶忙跟她培养起交情来。赫尔曼·冯·施米特在他那家小修理铺子里暗自笑着,打定主意去定一架新车床。“比登广告还好,”他跟玛丽安说,“而且一个子儿也不用花。” “我们还是请他来吃饭吧,”她提议说。 于是马丁来吃饭了,对一位胖胖的批发肉商和他那更胖的老婆很客气——他们是重要人物,对赫尔曼·冯·施米特那样一个正在走运的青年也许有用的呢。然而,多亏他这位了不起的大舅子,才叫他们上了钩,上他屋子里来。饭桌上还有一个人,也是这样上钩的,那是阿萨自行车厂太平洋沿岸经销处的总负责人。冯·施米特极想巴结讨好他,因为从他那里可以取得这种自行车在奥克兰的经销权。因此,赫尔曼·冯·施米特觉得有马丁这样一位大舅子真是笔好财产,然而,他心坎里可弄不懂这是怎么回事。在静悄悄的深夜里,乘他老婆睡着了,他吃力地翻阅着马丁的短篇集和诗篇,心想世上的人真傻,去买这种东西。 马丁在心坎里对这一切情形全清清楚楚,这会儿,他靠在椅背上,幸灾乐祸地望着冯·施米特的脑瓜,在想象里,伸手朝他这脑瓜一拳拳地揍个正着,差一点把它给打下来——这个呆头呆脑的荷兰佬!话说回来,有一点他可赞成。虽然赫尔曼人穷,打定主意往上爬,他还是雇了个仆人,叫玛丽安不用亲手干繁重的家务。马丁跟那个阿萨经销处的总负责人谈了话,吃罢了晚饭,他把总负责人和赫尔曼拉到一边,说愿意出钱给赫尔曼在奥克兰弄一家最出色的、设备齐全的自行车行。这还不算,他在跟赫尔曼私下谈话时,叫他留心物色一家带修理房的汽车经销处,因为凭什么可以说他不能够一手经营这两行,都干得很成功呢! 在分手的时候,玛丽安眼睛里噙着泪水,胳臂钩住马丁的脖子,跟他说她多么爱他,而且始终爱着他。不错,她这段振振有词的话讲到一半,顿住了好一会儿,她就又是淌眼泪啦,又是亲吻啦,前言不对后语而结结巴巴地说了一阵,想掩饰过去,可是马丁推想起来,这是因为她当初也对他失掉过信心,硬劝他找份工作,这会儿在求他原谅了。 “他永远积不起钱来,这是没问题的,”赫尔曼·冯·施米特对他老婆说心腹话了。“我一提到利息,他就发脾气,他说真该死,什么本金不本金,要是我再提起利息的话,他要把我这荷兰脑瓜打烂。他是这么说的——我的荷兰脑瓜。可是,他实在不坏,尽管他不是个生意人。他给了我机会,他实在不坏。” 请马丁吃饭的请帖源源而来;请帖来得愈多,他就愈想不通。他以贵宾的身份参加亚登俱乐部的一次盛筵,在座的是他过去时常听人提到的、在报上看到的名人;他们对他说,一看到《横贯大陆月刊》上的《嘹亮的钟声》和《大黄蜂》上的《仙女与珍珠》,就看出他一定会成名。我的天!他心想,我当时正饿着肚子,穿着破衣裳哪。你们干吗当时不请我吃饭呢?那才是时候呀。那是早就完工的作品。如果你们如今 为了早就完工的作品请我吃饭,那干吗不在当初我需要的时候请我吃呢?《嘹亮的钟声》没有改动过半个字,《仙女与珍珠》也一样。不,你们如今请我吃饭,可不是为了早就完工的作品。你们请我吃饭,是因为别人都在请我吃饭,是因为请我吃饭是桩光荣的事儿。你们如今请我吃饭,是因为你们是合群的动物;是因为你们是大众当中的一分子;是因为在眼前,大众的头脑里只有一个盲目而机械的念头,那就是请我吃饭。他伤心地问自己,马丁·伊登和马丁·伊登所完成的作品跟这一切又有什么相干呢?跟着,就站起身来,机智俏皮地答谢人家讲的机智俏皮的祝酒辞。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去。不管他在什么地方——在记者俱乐部也罢,在红木俱乐部也罢,在时髦的茶会和文艺集会上也罢——总听人提起最早刊出的《嘹亮的钟声》和《仙女与珍珠》。马丁总是发狂似的在心里提出责问:那你们干吗当时不就请我吃饭呢?这是早就完工的作品呀。《嘹亮的钟声》和《仙女与珍珠》没有改动过一丝一毫。它们在当时,就跟如今一样地艺术性高,一样地有价值。可是你们请我吃饭,不是因为这两篇作品,也不是因为我写过的别的作品。你们请我吃饭,是因为这是眼前时髦的玩意儿,是因为大伙儿全发狂似的要请马丁·伊登吃饭。 在这种场合,他时常会突然看见人堆里懒懒散散地走着一个身穿方下摆上衣、头戴史特逊硬边帽的年轻流氓。有一天下午,他在奥克兰加利纳协会又碰到了这个人。马丁从椅子上站起来,在讲台上走到台前去的时候,看见这个身穿方下摆上衣、头戴硬边帽的年轻流氓大模大样地从这间大屋子后方的宽阔的大门里走进来。马丁全神贯注、目不转睛地望着,使五百位穿着入时的女客都掉过头去,看他在看些什么。可是她们只看见一条没人影儿的中央走道。他却看见这个年轻的粗人在走道上东歪西倒地走过来,心想不知道他会不会把硬边帽脱下来,他到如今还没有见他脱掉过呢。这粗人顺着走道笔直走过来,走上讲台。马丁想起这年轻人后来得经历的种种事情,真想为这自己年轻时期的幻影痛哭一番。只见他大摇大摆地在讲台上走过来,一直走到马丁面前,走到马丁的感觉里,失踪了。五百位女客用戴着手套的手轻轻地鼓着掌,想给她们的来宾,这个怕难为情的伟人打气。于是马丁打消了这脑海里的幻景,笑了一笑,开口演讲了。 那个老好人,学校总监在大街上拦住了马丁,向他问好,想起了当初马丁因为打架被学校开除时在他办公室里开过的那几次会议的情景。 “好久以前,我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你的《嘹亮的钟声》,”他说。“真跟坡的作品一般出色。真了不起,我当时就说,真了不起!” 是啊,接下来的那几个月里,有两回,你在大街上走过我的身边,睬也不睬我——马丁差一点这么说出声来。那两回,我都饿着肚子,在往当铺跑呢。然而这是早就完工的作品呀。你当时睬也不睬我。干吗如今睬起我来了呀? “还是不多几天以前,我跟我妻子说,”对方说,“过天请你来吃饭,不是挺好吗?她完全同意我的话。是啊,她完全同意我的话。” “吃饭?”马丁口气那样激烈,简直像是一声嗥叫。 “啊,对,对,吃饭,你知道——只是跟我们吃顿便饭罢了,跟你过去的总监,你这调皮蛋,”他心情紧张地说,一边怯生生地用手戳了马丁一下,想用打趣来表示亲热。 马丁恍恍惚惚地顺着大街走去。他在街角上站住了,茫茫然地朝四下望着。 “嘿,真是活见鬼!”他临了咕哝道。“这老家伙见我怕呢。” 【注释】 (1)爱伦·坡(1809—1849),美国短篇小说家兼诗人,以神秘、怪诞、恐怖的题材见长。 第四十五章 有一天,克拉斯来找马丁——就是那帮“真崭实货的人”中间的那个克拉斯;马丁怀着如释重负的心情来接待他,听他绘声绘色、一五一十地讲一个计划,这计划相当富有冒险性,引起了马丁的兴趣,然而不是投资者的兴趣,而是小说家的兴趣。克拉斯解释到一半,顿住了一会儿,跟他说,就他的《太阳的耻辱》中大部分见解来看,他简直是个笨蛋。 “可是我不是来哇啦哇啦地谈哲学的,”克拉斯接着说。“我想问你一声,你到底肯不肯在这桩买卖上投一千块钱?” “不肯,我到底没这么笨吧,”马丁回答。“可是我要告诉你,我打算怎么做。你让我度过了我一辈子最精彩的一晚。你给了我金钱买不到的东西。我如今有了钱,钱对我算不上什么了。我愿意把一千块钱交给你,那是我不放在眼里的,来报答你给我的那一晚,那才是无价之宝。你需要这笔钱。我钱可多得用不掉。你要钱。你为了钱来找我。根本用不着用计策来骗我拿出钱来。拿去好啦。” 克拉斯一点也不显得惊奇。他把支票折好,藏在口袋里。 “照这价钱算起来,我真想跟你签个合同,让你过好多这一类的夜晚,”他说。 “来不及啦。”马丁摇摇头。“那一晚是我一生唯一的一晚。我当时简直是进了天堂。我知道,对你说来,那是家常便饭。对我可是另一回事。我永远不可能再达到这样高的生活境界了。我跟哲学一刀两断了。我永远不想再听半句关于哲学的话了。” “这是我有生以来靠了我的哲学挣到的第一笔钱,”克拉斯在门口站住了,说。“可是市场马上就垮啦。” 有一天,马丁在街上碰到摩斯太太坐车经过,她朝他笑笑,点点头。他也回她一笑,把帽子抬了一抬。这件事没有给他什么感触。要是发生在一个月以前,这也许会叫他起反感,要不,叫他纳闷,叫他不由得揣摩她当时的心情。如今可一点刺激也没有,他想也不再去想一下。一转眼,他就把它忘了。他忘了它,就像他一走过中央银行大楼或者市政厅,就把它们给忘了一样。然而他的头脑却异乎寻常地活跃。他的思想尽绕着圈儿打转。这圈儿的中心是“早就完工的作品”这句话;它像条千年不死的蛆虫般咬啮着他的脑髓。他早上醒过来就想到它。晚上睡梦里,它还是折磨着他。凡是四下生活里发生的事,一通过他的五官,就马上跟“早就完工的作品”这句话联系起来。他循着冷酷无情的逻辑途径推理,得出结论,自己是个无名小卒,是一无是处的。那个流氓马特·伊登,和那个水手马特·伊登曾经存在过,是过去的他;可是那位名作家马丁·伊登,却并不存在。名作家马丁·伊登不过是大众头脑里升起的一个幻象,由大众的幻想把它塞进流氓兼水手马特·伊登的肉身。可是这骗不了他。他又不是什么太阳的神明,需要大众来顶礼膜拜,用饭食供奉。他明白不是这么回事。 他看杂志上关于他自己的文章,仔细阅读上面刊出的关于他的写照,看得他觉得无法把这些写照跟他本人联系起来。据说他曾经痛快地生活、恋爱;他一向放荡不羁,在生活里容忍种种由于意志薄弱而造成的弱点;他当过水手,在异国漫游,在过去聚众打架的日子里,带过自己的一帮人。他起初一看到公共图书馆里成千上万本书,给吓得目瞪口呆,后来懂得了看书的门径,掌握了书上的知识;他用功到深更半夜,带了一个马刺上床,自己写了不少书。可是有一点不对头,他没有那么大的胃口,需要大众这么接二连三地请他吃饭。 杂志上还有些话叫他觉得好笑。每本杂志都自称是它发现他的。《沃伦氏月刊》寄给定户的广告上说,该月刊一向致力发掘新作家,别的不说,它把马丁·伊登介绍给了广大的读者。《白鼠》说他是它发现的;《北方评论》和《麦金托许氏杂志》也这么说,直到《环球》得意洋洋地翻出过期杂志的合订本来,那些被弄得支离破碎的《海洋抒情诗》就给埋没在这上面,它们才哑口无言。《少年与时代》避掉了债,又复刊了,如今也说他最早是它发现的,这些话可只有庄稼人的子弟才看得到。《横贯大陆月刊》大模大样、振振有词地讲它第一个发现马丁·伊登的经过,《大黄蜂》就拿出《仙女与珍珠》来,跟它激烈地争辩。在这一片嚷嚷声中,辛格尔屈利·达恩莱出版公司那不大响亮的声音被淹没了。再说,这家出版社没有自己的杂志,没法说得响亮。 报纸上计算着马丁的版税收入。有几家杂志给过他优厚的稿酬,这种消息不知怎的泄漏了出去,于是奥克兰的牧师们都亲热地来拜访他,他收到的信件里也多的是同行寄来的借钱信。可是最糟糕的还得数娘儿们。他的相片被登在报上,散布很广,有些特派作家特别渲染他那张壮实的紫膛色的脸,脸上的伤疤,结实的肩膀,清澈、宁静的眼睛,和苦行者的那种微微凹陷的腮帮。他这会儿想起了自己那无法无天的青少年时期,不禁微笑起来。跟娘儿们在一起时,他时常会留意到,不定会有个把女人在对他打量、品评,挑中了他。他暗自好笑。他想起了勃力森登的警告,又是一笑。娘儿们绝对毁不了他,这一点至少是肯定的。他早过了这个阶段啦。 有一回,他陪丽茜走到夜校去,她看见有一个衣着讲究、面目姣好的资产阶级的女子朝他望了一眼。这一眼望得时间太长了一点儿,神色太热烈了一点儿。丽茜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气愤得身子僵了一僵。马丁发觉了,还发觉了个中的原由,就跟她说,这种事他已经习惯了,反正他一点儿也不在意。 “你应该在意才对,”她回答,眼睛里冒着火。“你病了。毛病就在这里。” “一辈子没这么健康过。我的体重比过去最重的时候还多五磅呢。” “病的可不是你的身子,是你的头脑。你这架思想机器出了毛病。这连我也看得出来了,而我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人呢。” 他跟她并着肩儿走,只顾沉思着。 “只要你能复元,叫我牺牲任何东西都情愿,”她凭着冲动,脱口而出地说。“像你这样一个男子汉,有女人朝你这样看,应该在意才对。现在这样子是不正常的。拿女人腔的男人来说,这样子是无所谓的。可是你生来就不是这种人。说真心话,要是有个跟你匹配的女人来叫你在意,我高兴都来不及呢。” 他把丽茜送到了夜校,就回都城饭店去。 他一走进自己的房间,就倒在一把莫里斯安乐椅里,坐在那儿,眼睁睁地直望着前面。他并不打盹。他也不在思索。他脑子里一片空白,除了每隔一会儿,有些记忆中的场景不招自来地出现在他眼睑里边,五色缤纷、光彩夺目。他看着这些场景,可是简直不觉得它们的存在——好像这些场景是梦境似的。然而他没有睡着。有一回,他打起精神来,看了看表。还只有八点钟呢。他无事可做,上床又太早。跟着,他脑子里又是一片空白,那些场景又在他眼睑里边一忽儿出现,一忽儿消失了。这些场景没有什么突出的地方。总是一簇簇树叶和灌木似的树枝,有热辣辣的阳光从枝叶间穿过。 一声叩门声使他惊醒过来。他没有睡着,脑子里立刻从这声叩门声联想到一份电报、一封信,要不,说不定是有个仆人从洗衣作送干净衣裳来。他一边想起乔埃,感到纳闷,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一边说了一声:“进来。” 他还在想着乔埃,没有朝门掉过头去。他听见门轻轻关上了。静寂了好半天。他忘了刚才有人敲过一下门,还是茫茫然地冲着前面望,这会儿,忽听得一声女人的抽噎。这声抽噎很急促,是不由自主地发出而又硬抑制住的——他一边这么感觉,一边掉过头来。一眨眼工夫,他站起身来了。 “罗丝!”他又惊奇又着慌地说。 她脸色惨白,神情紧张。她就站在门口,一只手按在门上,支持着身子,还有一只手垂在身旁。她怪可怜地朝他伸出双手,朝他迎上前来。他握住她的手,把她领到莫里斯安乐椅边,觉得她的手冷得厉害。他拖了把椅子过来,坐在宽阔的把手上。他慌张得说不出话来。在他心目中,自己跟罗丝的那段恋爱已经告一段落,一了百了啦。他这时的感觉,真好像雪莱温泉馆的洗衣作一下子闯进了都城饭店,手边正有整整一个星期的脏东西,要他就动手洗涤。他几次想开口讲话,可总是讲不出口。 “谁也不知道我到这儿来,”罗丝有气无力地说,笑得怪恳切的。 “你说些什么?”他问。 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吃了一惊。 她再说了一遍。 “喔,”他说罢,就想不出还有什么话好说了。 “我看见你走进来的,我等了几分钟。” “喔,”他又是一声。 他一辈子从没这样为难得说不出话来过。说实在的,他头脑里什么念头也没有。他感到又迟钝又尴尬,可就是要他的命也想不出什么话好说。如果闯进来的不是罗丝,而真的是雪莱温泉馆的洗衣作,那倒要好办些。他可以卷起袖子,马上动手干活。 “过后你就来了,”他总算说出了口。 她点点头,脸上微微带点儿调皮的神情,伸手解开脖子上的围巾。 “我起先在马路对面看见你的,当时你跟那姑娘在一起。” “是啊,”他简短地说。“我送她上夜校去。” “说吧,你看见我难道不高兴吗?”又静默了一阵,她才说。 “高兴,高兴,”他慌忙说。“可是你上这儿来,不太冒失吗?” “我溜进来的。谁也不知道我到这儿来。我想看你呢。我来跟你说我当初真是太傻了。我来看你,因为我再忍不下去了,因为我的心驱使我来,因为——因为我实在想来呀。” 她从椅子里站起来,走上前来,走到他跟前。她把一只手搭在他肩上,急促地喘着气,跟着投身在他怀抱里。因为他宽宏大量,平易近人,不愿意伤人的感情,又明白拒绝她这次献身,就等于给一个女人最重大的伤害,他才伸出胳膊抱住她,把她紧紧搂住。可是这拥抱是冷冰冰的,只有接触,没有抚爱。她投进了他的怀抱,他抱住了她,就这么回事。她紧紧地挨在他身上,跟着,换了一个姿势,偷偷地举起双手,搁在他的脖子上。可是手摸上去,他的肌肤并不像一团烈火,他呢,感到既尴尬,又不舒服。 “你怎么抖得这样厉害?”他问。“着了凉?要我生炉子吗?” 他动了一下,想脱身出来,可是她反而偎得更紧,剧烈地打着哆嗦。 “仅仅是神经紧张的关系,”她说,牙齿直打战。“我一会儿就能安下神来。瞧,我不是已经好些了吗!” 她慢慢地不再哆嗦了。他还是搂住了她,心里可不再想不通了。他如今可明白她的来意了。 “我妈当初要我嫁给查利·哈泼哥德,”她开口说。 “查利·哈泼哥德,就是那个老是满口陈词滥调的家伙吗?”马丁嘀咕道。他接着加上一句,“我看,你妈如今可要你嫁给我了。” 他并不把这句话当问句来说。他拿它当作一个肯定的事实来讲,于是他的版税数字一行行地在他眼前跳起舞来。 “她不会反对,这我知道,”罗丝说。 “她以为我很够资格吗?” 罗丝点点头。 “可是拿眼前的我,跟她解除我们婚约时的我来比较,一点儿也不更够资格呀,”他若有所思地说。“我什么也没有变。我还是过去的那个马丁·伊登,虽然说起来反而比从前差了一点儿——我现在抽烟了。你难道闻不出来?” 她不回答,只张开了手,按在他嘴唇上,和蔼可亲而开玩笑似的按着,巴望结果跟从前一样,他会吻她的指头。可是马丁的嘴唇一点亲热的反应也没有。他直等她拿开了手指,才说下去。 “我没有变。我没有找到工作。我眼前也不在找。这还不算,我今后也不想找。我还是相信赫勃特·斯宾塞是个崇高的伟人,而勃朗特法官十十足足是头蠢驴。不久以前,我跟他吃过饭,因此我才不会弄错呢。” “可是父亲请你,你就不来,”她责备道。 “原来这回事你也知道?谁打发他来的?是你母亲吗?” 她不作声了。 “那真是她打发他来的。我原就这么想。我看这回她打发你来了。” “谁也不知道我到这儿来,”她不服气地说。“你以为我母亲会允许我来吗?” “她会允许你嫁给我,这是没问题的。” 她尖叫起来。“啊,马丁,别这么狠心吧。你一次也没亲过我呢。你真跟石头一样冷酷无情。想想看,我放胆干下了什么事。”她打了一个寒噤,四下望望,然而她这眼光里一半是诧异的神色。“想想看,我现在在什么地方。” “我为你死也情愿!我为你死也情愿!”——丽茜的话在他耳朵里震响着。 “那你为什么当初不放胆干呢?”他冷酷地问。“想当初,我没有工作,我饿着肚子,可是跟如今一模一样,也是这么一个人,这么一个艺术家,这么一个马丁·伊登,那时候,你为什么不放胆干呢?好多天来,我一直对自己提出这个问题——这也不仅仅就你一个人来说,而是就大家对待我的态度来说。你知道,我没有变,然而我一下子表面上身价十倍了,使我不由得时常对自己肯定地说,我真的变了。我现在包在骨头上的肉还是过去的那些,还是那十个手指、十个脚趾。我还是老样子。我没有增添什么新的力量,也没有养成什么新的美德。我的头脑还是过去的那个。我关于文学或者哲学,连半点新的结论也没有概括出来。我现在本身的价值,跟过去谁也看不起我的时候不相上下。叫我想不通的是,为什么如今大家都看得起我了。他们看得起的明明不是我的本身,因为我还是他们过去看不起的那个人呀。这么说,他们看得起我,准是为了什么别的原因,为了什么别的我身外的东西,为了什么别的不是‘我’的东西!要我告诉你这样别的东西是什么吗?那就是我得到的声名。这声名不是‘我’呀。它只存在于别人的心目中。再说,还有我已经挣到的钱和正在挣来的钱。可是这些钱也不是‘我’呀。这些钱存在银行里,有的还在汤姆、狄克和哈莱的口袋里。你如今看得起我了,可也是为了这个,为了声名和钱吗?” “你的话真叫我心碎,”她抽抽搭搭地说。“你明知道我爱着你,明知道我因为爱着你,才到这儿来看你。” “我看你没有听懂我的意思,”他温和地说。“我是说:如果你真的爱我,那为什么你现在对我的爱,比当初你软弱得拒绝我时的爱,要强得多呢?” “忘了过去,原谅我吧,”她热情地嚷道。“我始终爱着你呢,别忘了这一点。我如今不是在这儿,在你怀里吗!” “我怕我是个精明的生意人,紧盯着天平看,想称称你的爱有多少分量,弄弄明白这种爱到底是什么性质的。” 她挣出了他的怀抱,坐得笔直,对他仔细打量了好半晌。她刚想开口,又迟疑起来,不想说了。 “你知道,我是这样看的,”他就说下去。“过去,我跟现在完全一模一样,可是除了我自己同阶级的人以外,就好像谁也不喜欢我。当初,我那些作品已经全写好了,可是看过原稿的人,就好像谁也不喜欢它们。说真的,正因为我写了那些东西,他们就好像反而更不喜欢我了。我写了那些东西,就好像干下了什么——说得最好听吧,什么贬低我自己身份的事似的。‘找份工作吧,’每个人都这么说。” 她做了个不以为然的手势。 “唔,不错,”他说,“除了你,你跟我说的是,找个‘职位’。跟我写的不少东西一样,那个平常的词儿,‘工作’,也叫你起反感。它叫你听着不舒服。可是相信我吧,当我认识的每个人都劝我找‘工作’做,就像他们会劝一个坏人弃邪归正一样,这时候,这个词儿也同样叫我听着不舒服。话说回来,我写的东西出版了,得到了读者的欢迎,这就使你的爱本质上起了变化。你当初不愿嫁给马丁·伊登,那时候他的作品已经全完工了。你对他的爱不够强,不能使你嫁给他。可是如今你的爱却够强了,因此我不免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份爱的力量的源泉是我出版的书籍和读者的欢迎。拿你来说,我不提版税的问题,尽管我相信,你母亲和父亲肯回心转意,版税起了极大的作用。不用说啦,这一切对我全是不痛快的。可是最糟的是,这一来使我对爱,对神圣的爱发生怀疑了。难道爱竟然这么庸俗,必须用出版的书籍和读者的欢迎来培育吗?看上去真好像是这么回事。我坐着,尽想着这一点,直想得头脑发晕。” “可怜而又可爱的头脑呀。”她伸出手来,用指头抚慰地理他的头发。“头脑别再发晕吧。我们现在来重温旧梦吧。我始终爱着你呢。我明白,自己当初太软弱了,听从了我妈妈的话。我实在不应该那么做。可是我时常听你用宽大为怀的口气讲,人总免不了会犯错误,有缺点。对我也宽大点儿吧。我过去做错了。原谅我吧。” “嘿,我原谅你,”他不耐烦地说。“当你碰到实在没有什么可原谅的时候,原谅人家是再容易不过的。你做的事,没有一桩需要我来原谅的。人总是凭着自己的观点行事的,要他不这样干是办不到的。这就像要我请你原谅我没有去找份工作做一样地办不到。” “我当初是一片好意,”她不服地说。“这你也明白。我不可能一方面爱着你,一方面对你却不怀好意。” “说得对;可是就凭你的好意,你也可能毁了我。 “啊,不错,”他看她想提出抗议,抢在她前面说。“你可能毁了我的写作和我的事业。我是天生必须走现实主义道路的,可是资产阶级精神和现实主义是敌对的。资产阶级全是胆小鬼。他们害怕生活。而你呢,却千方百计地要叫我也害怕生活。你希望把我弄得循规蹈矩。你希望把我塞进一个两英尺宽、四英尺长的生活的框框里,在那里,生活里的种种价值全是架空、虚伪而庸俗的。”他感到她不服气地动弹了一下。“资产阶级的教养和文化是建筑在庸俗的基础上的——我得承认,庸俗得无以复加。我刚才说过,你希望把我弄得循规蹈矩,用你的阶级思想、阶级价值和阶级偏见来把我改造成为你自己阶级的一员。”他伤心地摇摇头。“即使事到如今,你还是听不懂我在说些什么话。你从我话里听出的意思,并不是我拚命要表达的本意。我说的话对你说来,全是荒诞不经的。然而对我说来,却是活生生而实实在在的。你至多觉得有点儿想不通,感到有点儿好笑,这个粗小子,从深渊的泥浆里爬了出来,竟然对你的阶级批评一通,说它庸俗呢。” 她疲惫无力地把头靠在他肩上,神经一阵阵紧张,弄得身子直发抖。他等了一会儿,看她还是不开口,就再讲下去。 “如今你可要重温旧梦了。你希望我们结婚。你要我了。可是,听好——如果我的书不受人欢迎,那我仍然会还是现在这副模样!而你呢,也还是不会来找我。完全因为这些天杀的书——” “别诅咒,”她打断了他的话。 她这一声责备的话叫他吃了一惊。他突然发出一阵刺耳的笑声。 “嘿,对啦,”他说,“在这紧要关头,眼看你的终身幸福在此一举了,你可还是老一套,害怕生活——害怕生活,害怕一声痛快的诅咒。” 她被他的话一刺,才恍然大悟,自己那句话说得真幼稚,然而还是以为他把它过分夸大了,因此大不高兴。他们好半天默默无言地坐着,她绝望地思量着,他呢,默想着自己那份逝去了的恋情。他如今才明白,自己没有真正爱过她。他一向爱的是一个理想化的罗丝,一个他一手创造的天仙,他自己的爱情诗里的那个光芒万丈的女神。那个真正的资产阶级小姐,罗丝,凡是资产阶级的弱点她全有,又怀着资产阶级那不可救药的褊狭心理,他可从来没有爱过。 她突然开口了。 “我明白你说的话多半是对的。我一向害怕生活。我过去爱你爱得不够深。我后来才懂得怎样更深地爱人。我如今爱现在的你,爱过去的你,甚至还爱你改变的过程。我爱你本人和你所谓的我的阶级两者之间不同的地方,爱你的那套看法,那是我不理解的,可是我知道,我就会理解的。我要全心全意地想法理解。连你抽烟、你诅咒的习惯——这也是你的一部分,因此我也要爱它们。我还可以学呢。就在刚才那十分钟里,我已经学到了很多东西。我敢于到这儿来,就证明我已经学到了些什么。啊,马丁!——” 她抽噎起来,紧紧地挨在他身上。 这一回,他才用胳膊温柔、亲切地搂住她,她高兴地动了一下,脸有喜色地领他的情。 “太迟啦,”他说。他想起了丽茜的话来。“我是个病人——啊,病的可不是我的身子,是我的心灵、我的头脑。我好像已经丧失了一切价值观念。我觉得什么都无所谓了。如果你几个月以前就像这样,事情就会不同。如今可太迟啦。” “如今还不太迟,”她嚷道。“我要做给你看。我要证明给你看,我的爱情成长了,它对我说来,要比我的阶级和我最心爱的一切都来得伟大。凡是资产阶级最心爱的一切,我都要不放在眼里。我不再害怕生活了。我要离开我的父亲和母亲,让我的朋友们拿我的名字当笑柄好啦。我就在此时此地献身于你,不结婚就同居也可以,因为跟你待在一起,就叫我感到骄傲、乐意。如果说我曾经背叛过爱情,那我如今可要为了爱情,背叛使我过去干下背叛行为的一切。” 她站在他面前,眼睛亮闪闪的。 “我等待着,马丁,”她悄没声儿地说,“等待着你来接受我。对我看呀。” 他看着她,心想,这真了不起。她自己补偿了过去的一切欠缺的地方,到底站起来了,成为一个真正的女人,摆脱了资产阶级习俗的铁的桎梏。真是了不起,出色非凡,不顾一切。可是话说回来,他自己怎么啦?她这一着并没给他刺激,也没有打动他的心。觉得了不起而出色非凡的,只是他的理智。这一刻,应该热情如火,他却反而冷静地衡量着她。他心里一点儿也没波动。他感觉不到一点儿对她的欲望。他又想起了丽茜的话来。 “我病了,病得很重,”他打了个无可奈何的手势说。“直到眼前,我才明白自己的病重到什么程度。我身子里失去了什么。我一向并不害怕生活,可是从来想不到会对生活感到餍足。我已经尝够了生活中的一切,使我对什么东西都没有欲望了。要是还有的话,我现在就会要你了。你看我的病重到什么程度。” 他把脑袋往后一靠,闭上了眼睛;好像一个在哭的孩子,透过瞳孔上蒙着的一层泪水,迷迷糊糊地望着太阳光,一时忘了自己的悲哀,马丁看见自己眼睑里出现一丛丛草木,有热辣辣的阳光光辉灿烂地从枝叶间穿过,也不禁忘了自己的病、眼前的罗丝和一切。这堆绿色的树叶,可并不使人感到平静。阳光太强烈、太耀眼了。这阳光使人看得眼睛发痛,然而他还是看着,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门把手咔哒一响,使他清醒过来,只见罗丝站在门边。 “我怎样出去呀?”她问,眼泪汪汪的。“我有点怕。” “啊,真对不起,”他嚷道,一边跳起身来。“你知道,我头脑失常了。我忘了你在这儿。”他伸手摸摸头。“你知道,我不大正常。我送你回去。我们可以从仆人进出的地方走。不会碰到人的。把面纱拉下,就没事了。” 她紧挽着他的胳膊,穿过灯光黯淡的走道,走下狭窄的楼梯。 他们一走上人行道,她就想放掉他的胳膊,一边说:“现在不妨事了。” “不,不,我送你回去,”他答道。 “不,请不要送了,”她不同意。“没有必要。” 她又想把手拿开去。他一时感到奇怪。她这会儿一脱离险境,却反而害怕起来啦。她简直慌得不行,只想摆脱他。他想不通这是什么道理,以为是她神经太紧张的关系。他就拖住了她的手,不让她缩回去,陪她一起走。这段马路走了还只一半,他看见有个穿着件长大衣的人,闪进一个门洞子里去。他乘走过的时候,朝里瞥了一眼,尽管高高的领子翻起着,他看清那人正是罗丝的弟弟诺曼。 罗丝和马丁一路走着,都不大开口。她惊慌得目瞪口呆。他呢,冷淡得很。有一回,他提起要出门,回南海去,还有一回,她请求他原谅她这回来找他。别的话可没有啦。到了她家门口,两人分手,遵照一般礼节办事。他们握握手,道了再见,他抬了抬帽子。门关上了,他点上一支香烟,就转身回旅馆去。他走到刚才看见诺曼闪进去的那个门洞子前,站住了,带着沉思的心情朝里望。 “她骗了我,”他说出声来。“她要我相信她冒了天大的险,可是明知道那个送她来的弟弟等着陪她回去呢。”他放声大笑了。“呸,这批资产阶级!我不名一文的时候,我连跟他姐姐一起出去也不配。等我有了银行存款,他可把她送上门来啦。” 他转身正想继续赶路,有个朝同一方向在走的流浪汉,跟在他背后问他讨钱。 那人说的是:“嗨,先生,给我两毛五去找个地方过夜,行吗?” 使马丁转过身来的是这人的声音。一转眼,他跟乔埃握起手来。 “你可记得那回我们在雪莱温泉馆分手的事吗?”对方说。“我当时就说我们准会再见面的。我打心坎里知道会这样。如今咱们不是见面了吗?” “你神气挺好,”马丁赞美道,“你还胖了些呢。” “那当然啦。”乔埃脸上喜气洋洋的。“直到我过了流浪生活,我才明白真正的生活是什么。我重了三十磅,身子一直呱呱叫。是啊,在过去的那些日子里,我干活干得筋疲力尽。流浪生活实在跟我对劲。” “可是你还是要找个地方过夜,”马丁责怪道,“今儿晚上又冷。” “呃?找地方过夜吗?”乔埃刷的把手伸进裤袋,掏出一大把零钱来。 “这可比干苦活来得强,”他得意地说。“你看上去很神气;所以我才敲你一记。” 马丁笑起来,把钱给了他。 “凭这些你就可以大醉好几回,”他暗示道。 乔埃把钱放进口袋。 “我不再喝酒了,”他说。“我可不想喝个烂醉了,不过,除非我自己不想喝,一喝起来可什么也阻挡不了我。跟你分手到现在,我只醉过一回,那也是桩意外,因为是空肚子喝的。我像畜生般干活,我就像畜生般喝。我像人那样生活,我就像人那样喝——有时候兴致来了,就喝它一杯,这就是了。” 马丁跟他约定明天再见,就上旅馆去了。他上账房间弯了一弯,去打听船期。马利波萨号五天后开往塔希提。 “明天打电话去,给我定一间房舱,”他对那茶房说。“不要舱面上的,要下面的,迎风的一面——左舷,别弄错,要左舷。你还是写下来的好。” 他一进房,就上了床,像孩子般安安静静地入睡了。今晚发生的事都没有给他什么深刻的印象。他的头脑死去了,接受不了什么印象。他跟乔埃会面时的热情,也是再短暂不过的。一转眼,他就觉得面前的这个过去的洗衣匠十分讨厌,又觉得不得不讲话,真是麻烦。再隔五天,他就要搭船上心爱的南海去,这他也觉得无所谓。因此他闭上了眼睛,正常而舒服地一觉睡了八个钟点。他睡得很安宁。他没有翻过一次身,也没有做梦。睡眠在他就等于忘了一切,每天醒过来,他总感到遗憾。生活叫他烦恼、厌倦,时间是个讨厌鬼。 【注释】 (1)喻指一般人,等于我们所说的“张三李四”。 第四十六章 第二天早晨,他一看见那过去跟他一起干活的伙伴就说:“嗨,乔埃,二十八马路上有一个法国人。他发了笔大财,就要回法国去了。他有家顶呱呱的、设备齐全的小规模蒸气洗衣作。如果你想安顿下来,拿它来开个头儿倒挺不错。来,这些钱拿去;去买点衣裳,十点钟到这人的写字间去。他替我找到了这家洗衣作,他会领你上那儿去看看的。如果你中意,认为价钱也值的话,那是一万两千元,只消跟我说一声,它就是你的了。现在走吧。我还有事呢。回头再见。” “听好,马特,”对方慢吞吞地说,怒火直冒了。“我今儿早上是来看你的。懂吗?我可不是来要什么洗衣作的。我看在老朋友面上,上这儿来聊聊,你倒硬塞一家洗衣作给我。我来教你个办法吧。你带了这洗衣作见鬼去吧。” 他正想冲出房去,被马丁一把揪住他的肩膀,把他旋过身来。 “听好,乔埃,”他说,“你要这么胡来,我就揍你的脑瓜。看在老朋友面上,我要使劲地揍。懂吗?——你听我的话,好不?” 乔埃已经揪住了他,打算把他摔倒,因此马丁把身子扭呀扭的,想挣脱对方的掌握,不让他占上风。他们紧紧地你抱着我、我抱着你,在屋子里摇晃转悠,结果哗啦一声倒在一把柳条椅子上,把它压得粉碎。乔埃给压在下面,两条胳膊张开着,给揪住了,马丁一个膝盖抵在他胸膛上。等马丁放开他的时候,他呼呼地直喘气。 “我们现在可以谈谈啦,”马丁说。“你休想对我不客气。我要先解决这桩洗衣作的事。过后你可以再来,我们可以看在老交情份上,聊聊天。我说过我还有事呢。你瞧。” 这时,一个仆人刚带了早班信件进来,一起是一大堆信和杂志。 “我要费力气看完这些东西,还要跟你聊,这怎么成呢?你先去,把洗衣作的事办了,我们回头再会面。” “好吧,”乔埃勉强地说。“我原以为你要赶我走呢,我看我错了。可是正大光明地交起手来,马特,你准打不垮我。我拳头打出来比你远。” “我们改天比个高下好啦,”马丁带着微笑说。 “好得很,等洗衣作一开张就来。”乔埃伸出一条胳膊。“你且看看这下拳头!准会叫你吃不消。” 等这洗衣匠走了出去,关上了门,马丁才松了一口气。他变得反对交际了。一天天下来,他觉得待人和气也成为愈来愈大的负担了。跟人们在一起叫他不安,拚命找话讲又叫他恼火。人们叫他坐立不安,他一接触人,就立刻盘算着用什么借口来摆脱他们。 他并不动手看信,一连半个钟点,他懒洋洋地靠在椅子里,什么事也不干,只有些暧昧而不完整的念头有时候渗入他的意识,说得更确切一点,他那忽明忽灭的意识里也只有这些每隔好久才出现的念头了。 他打起精神来,开始翻阅信件。有十来封是要他的签名的——他一望就知道;还有些是同行寄来的借钱信;还有些是怪人写来的,其中有一个说他做好了一台可使用的永动机,还有一个能证明地球的表面是一个空心球体的内壁,甚至还有一个要求经济上的援助,他想买下了下加利福尼亚半岛,建立共产公社式的社会。还有些女人写来的信,要跟他结识,他看到有一封这样的信,不禁笑起来了,因为信里附着她付教堂座位费的收据,用来说明她的诚意,并且证明她是正派的。 每天一大堆信里,总有编辑和出版商们的来信,编辑们苦苦求他赐稿,出版商们呢,苦苦求他寄书去出版——要他那些可怜巴巴的、谁也瞧不起的稿子,想当初,在多少月的凄苦光阴里,为了给它们买邮票,他把所有值钱的东西全送进了当铺。还有些意外的支票,有的是英国出版商买连载权付的钱,有的是外国译本出版者预付的版税。他在英国的代理人通知他有三本书已经卖掉了出德译本的版权,并通知他瑞典文译本已经问世,但是因为瑞典不是伯尔尼公约的缔约国,他一个子儿也休想拿到。此外,还收到俄国来信,请求准许出俄译本,这实在是有名无实的,因为这个国家也没有参加伯尔尼公约。 他回头来看剪报资料供应社寄来的一大包材料,看到关于他自己以及他作品风行的消息,原来他已经红得发紫了。他的全部创作被一股脑儿送到读者面前。看来这就是他所以走红的原因。他风靡了读者群,就像吉卜林那样,那一回,正当他奄奄一息的时候,读者们忽然凭着一种大众心理的刺激,一窝蜂似的一下子看起他的作品来了。马丁想起,就是全世界的这批读者,看了吉卜林的作品,为他喝彩,尽管一点儿也不理解他,可是,没有过几个月,又一下子扑到他身上,把他攻击得体无完肤。马丁想到这里,咧嘴笑了。他是什么人呀,难道再隔几个月,就不会受到同样的对待?好吧,他可要把读者们捉弄一下。他要远走高飞,到南海去,盖起草屋,做珍珠和椰子干的买卖,乘着脆弱的装着舷外浮材的独木船越过珊瑚礁,捕捉鲨鱼和鲣鱼,上泰奥海伊谷附近那山谷的峭壁间去打野山羊。 这一想,他才恍然大悟,明白自己的处境万分绝望。他清清楚楚地看出自己正待在死荫的幽谷里。他浑身的生命力都在消失,衰微,走向死亡。他发现自己睡的时间很长,而且巴不得睡觉。从前,他不喜欢睡眠。睡眠使他宝贵的生活时间受损失。二十四小时里睡上四个钟点,就等于被剥夺四个钟点的生活。他从前多怨恨睡眠呀!如今他怨恨的可是生活了。生活并不美妙;他觉得嘴里尝到的生活的滋味没有甜头,反而发苦。他的危机就在这里。凡是生物没有了活下去的欲望,那就很可能在走向死亡了。有些淡淡的求生的本能在他身子里活动着,他明白非出门不可。他朝屋子里四下扫了一眼,想想理行李真是桩负担。也许还是等到最后关头再理的好。他眼前可以去采购一套行装。 他戴上帽子,走出去,弯进一家猎枪店,在那里一直待到中午,买了自动步枪、弹药和钓鱼用具。做买卖的方式变了,他发现自己得到了塔希提才可以定货。好吧,反正可以向澳洲去定的。这个解决办法叫他高兴。他有些事可以不用干了,因为眼前不论干什么事,总是不舒服的。他高高兴兴地回旅馆去,想到有那把舒服的莫里斯安乐椅在等着他,满意非凡;因此,一走进房间,看见乔埃正坐在这把安乐椅里,他不禁暗自哼了一声。 乔埃对那家洗衣作十分满意。一切事情都谈妥了,他下一天就可以去接办。马丁躺在床上,闭上了眼睛,听对方尽往下讲。马丁愈想愈远——远得他自己也简直不觉得在思想了。他得使了劲儿才能偶然回答对方一两句。可是,这不是他过去一向喜欢的乔埃吗!然而乔埃一心向往着生活。这一点像狂风暴雨般冲击着马丁的疲惫的心灵,叫它发痛。好像一根探针,扎得他疲乏的神经直发痛。等乔埃跟他提起,他们总有一天要一起打上一架,他差一点尖叫起来。 “听着,乔埃,你得根据你当初在雪莱温泉馆制定的那一套章程来经营这家洗衣作,”他说。“不许加班干活。不许开夜工。还有碾压机上不许用童工。什么地方都不许用童工。还有工资应公平合理。” 乔埃点点头,掏出一本笔记簿来。 “瞧吧。今儿早上吃早饭以前,我就把这些章程拟好了。你有什么意见?” 他把章程念了一遍,马丁都同意了,一边发着愁,不知乔埃什么时候走。 他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近黄昏了。他渐渐地想起现实生活里的事来。他朝四下望望。不用说,乔埃看他睡着了,就悄悄溜掉的。他心想,乔埃这一点倒很知趣。跟着他合上眼睛,又睡着了。 接下来的那几天里,乔埃忙着开办和掌管洗衣作,没有多工夫来打扰他;直到开船的前一天,报上才刊出他已经订了马利波萨号的船票的消息。有一回,求生的本能活动起来,他去找一个医生,把身体彻底检查了一下。他身上一点儿毛病也找不出。他的心脏和肺部,据医生说,都非常健康。每个器官,就这医生的意见,都完全正常,并且正常地活动着。 “你什么毛病也没有,伊登先生,”他说,“真正一点儿毛病也没有。你身体健康极了。老实说,我真羡慕你的身体。真是出色。瞧这胸膛!你的杰出的体格的秘密就在你的胸膛里,还在你的胃里。拿体格来说,你这种人一千个人里——一万个人里只有一个。除非出意外,你应该可以活到一百岁。” 马丁这才明白,丽茜的诊断是正确的。他身体上一点没毛病。出错儿的是他这“思想机器”,这是无药可救的,除非上南海去。麻烦的是,如今眼看就要动身了,他却不想走了。南海跟资产阶级文明一样对他没有吸引力。想到出门,可并不上劲,至于上船动身这回事本身,那简直像肉体的疲劳那样叫他着慌。如果他已经上船动身了,他会觉得好过得多。 末一天真是场痛苦的磨难。在早报上看到了他上船出门的消息,伯纳德·希金波森和葛特露领着一家人都来话别,赫尔曼·冯·施米特跟玛丽安也来了。再说,还有些事务得料理,有些账得付,还有川流不息的记者得硬着头皮接见。他在夜校门口跟丽茜·康诺莱匆匆说了再会,就匆匆走了。回到旅馆里,他看见乔埃来了,因为整天忙着洗衣作里的事,弄到这时才有空来看他。这最后一着可叫马丁受不住了,然而他还 是紧握住了椅子的把手,讲着听着,足足有半个钟点。 “你知道,乔埃,”他说,“你可也不必钉死在这洗衣作上。它上面没有绳子来缚住你。你随时都可以把它卖了钱,任意花。随便什么时候,你感到腻味了,想出去流浪,就拔脚开路好啦。你怎样干最称心,就怎样干吧。” 乔埃摇摇头。 “谢谢你的好意,我可没有再去流浪的心思了。当流浪汉挺有意思,只是有一个缺点——没有娘儿们。实在没办法,我是个喜欢跟女人厮混的人。没有了女人,我就活不下去,可是你当了流浪汉,就只好没女人了。好多次我跑过人家房子跟前,里头在开舞会,请客,听到娘儿们的笑声,打窗子里望进去,看见她们穿着白衣裳,脸上笑嘻嘻的——唉!说实话,这些时候真叫人活受罪。我太喜欢跳舞、野餐、月光里散步这一套玩意儿了。俺愿意搞洗衣作,弄副好场面,工装裤兜里搁着丁当作响的大洋钱。我已经看上了一个姑娘,这还是昨儿的事,你可知道,我已经巴不得娶她了。我想着这回事,整天价乐得尽吹口哨。她是个美人儿,眼睛里的神色和蔼可亲,声音再温柔不过。俺愿娶她,你信我的话吧。嗨,你有这许多钱可以乱花,干吗不娶个老婆呢?你准可以挑天下最出色的姑娘。” 马丁笑盈盈地摇摇头,心里可想不通,为什么有人想结婚。这好像是桩叫人吃惊而不可理解的事。 快开船的时候,他从马利波萨号的甲板上望见丽茜·康诺莱躲在码头上一大堆人群的边缘。一个念头来了:带她一起走吧。要做好事可真容易。她会乐不可支的。这想法几乎打动了他,可是一转眼,这想法就变得叫他恐慌了。他想想慌得不行。他那疲乏的心灵大声提出抗议。他呻吟了一声,在船栏边转过身去,喃喃地说:“朋友,你病得太重啦,你病得太重啦。” 他逃进自己的房舱,躲在里面,直到轮船离了码头才出来。在餐厅里吃午饭时,他发现自己坐的是贵宾席,就坐在船长的右边;他不久就发现,自己是船上的名人呢。可是,在所有乘过船的名人当中,没有比他更不称心的了。整个下午,他躺在帆布躺椅上,闭上了眼睛,多半时间断断续续地打盹,晚上很早就上了床。 第二天一过,晕船的都复元了,全体旅客都露面了,可是他跟他们接触得愈多,就愈是讨厌他们。然而他也明知道这样看待他们是不公正的。他勉强暗自承认,他们是善良、和气的人,然而他一边承认,一边心里还在把这词儿加以限定——善良、和气得跟所有的资产阶级一样,凡是资产阶级的褊狭心理和空洞思想,他们全有。他们跟他讲话的时候,叫他厌烦,他们那渺小、浅薄的头脑里是一片空白;而年轻一代那兴高采烈的情绪和过分旺盛的精力又使他震惊。他们从来不肯安分,一刻不停地在甲板上掷绳圈,抛铁环,来回溜达,要不,闹嚷嚷地涌到船栏边去观看水里跃起的海豚和第一批出现的飞鱼。 他老是睡觉。一吃罢早饭,他就带了本杂志坐上帆布躺椅,这本杂志他老是看不完。白纸上的黑字使他厌倦。他想,人们怎么会有这许多事好写,想着想着,就在椅子上睡着了。等到午饭锣把他闹醒,他不禁恼恨,自己不得不醒过来。醒着真叫人不快啊。 有一回,他想摆脱这昏昏欲睡的状态,就打起精神来,走到前面水手舱去跟水手们去打交道。可是,跟他自己住在水手舱里时的情形一比,好像现在的水手也换了一路人了。他在这些脸容呆板、思想鲁钝的畜生般的人和自己之间,找不出共通的地方。他失望了。在社会的上层,谁也不拿他当马丁·伊登本身来欢迎他,可是他又不可能回到那些跟他同阶级的人那儿去,他们过去却是欢迎他的。他可不欢迎他们。他看不惯他们,跟他看不惯那批愚蠢的头等舱旅客和无法无天的年轻人一样。 在他看来,生活正像一道强烈的白光,照得一个病人的疲乏的眼睛直发痛。在有知觉的每一秒钟里,生活像一片刺人、耀眼的光芒,射在他周围,射在他身上。它叫人刺痛。它叫人刺痛得真受不了。马丁这还是生平第一回乘头等舱。他过去乘船漂洋过海,不是待在水手舱里,就是乘三等舱,或者在黑洞洞的煤舱深处搬煤。那些日子里,他从热得叫人窒息的舱底打铁梯上爬上来,时常看到旅客们穿着凉爽的白衣裳,逍遥自在地什么事也不干,头上张着帆布篷,不让日晒风刮,自有唯命是听的侍者来侍候他们,随他们忽发奇想地要什么就给什么,当时他可以为,他们活动、生活的圈子简直就是不折不扣的天堂乐园。啊,他如今自己也在这儿啦,是个船上的名人,占据着最中心的地位,坐在船长的右边,可是偏要枉费心机地走回头路,回进水手舱和汽锅室,去寻找那失去的天堂乐园。他没有找到新的,如今可连那个旧的也找不着啦。 他拚命想活动活动,找些有兴趣的事干干。他上船员餐室去试试,结果走了出来才高兴。他跟一个下了班的舵手谈谈,这舵手是个很伶俐的人,马上用社会主义的宣传来试探他,还把一叠传单和小册子硬塞在他手里。他听那人解释奴隶的道德观念,一边听,一边没精打采地想起自己的尼采哲学。说来说去,这又有什么用呢?他记得尼采说过一句疯狂的话,这疯子在这句话里怀疑真理的存在。可是谁说得准呢?也许尼采是对的。也许的确什么地方也没有真理,连真理里也没有真理——干脆就没有真理这回事呢。可是他的头脑动不动就觉得疲乏,他情愿回到椅子上去打盹了。 尽管他在这轮船上已经很苦恼,又有一个新的苦恼袭上他的心头。轮船到了塔希提,那怎么办呢?他就只好上岸啦。他只好去定了货,设法搭帆船到马克萨斯群岛去,干千百桩想想都可怕的事啦。每当他有意硬着头皮思索的时候,他总看出自己的处境是万分危险。说实在的,他正待在死荫的幽谷里,他的危机就在于他一点儿也不害怕。只消他有点儿害怕,他就会挑活路走。因为什么都不怕,他才愈来愈深入幽谷。他在过去所熟悉的事物中,找不到一点乐趣。马利波萨号这时开进了东北贸易风区,可是这阵美酒般的劲风,迎着他刮,却叫他恼火。他把椅子搬了个地方,逃出这个过去日夜相处的劲头十足的伙伴的怀抱。 马利波萨号驶进赤道无风带的那一天,马丁更加苦恼了。他再也睡不着了。他睡得太足了,如今可不得不保持着清醒,忍受白天里的耀眼的阳光。他走来走去,安不下心来。空气黏糊糊、湿漉漉,暴风雨也并不使人精神爽快。他感到生命的痛苦。他在甲板上四处溜达,直到再支持不下去了,才坐在椅子上,坐了好久,又不得不再站起来溜达。到末了,他勉强看完了那本杂志,从船上的图书室里挑了几本诗集。可是这些书也引不起他的兴趣,到头来只得又是溜达。 他吃罢了晚饭,在甲板上待到很晚,可是这样也没有用,因为,他下去回到舱里,还是睡不着。他连这种暂时停止生活的事也做不到了。这实在太不像话了。他开了电灯,打算看书。有一本是史文朋的诗集。他就躺在床上,随手翻着,翻着翻着,他突然看得津津有味了。他看完了那一节,打算继续看下去,跟着又回到原来的这一节。他把书合在胸膛上,思索起来。这就是啦。正是这么回事!奇怪,过去他就从来没有想到过。人生的意义就在这里;他一向飘飘忽忽地朝这方向走着,如今史文朋来指点他,这正是条痛快的出路。他需要安息,而安息正在这里等着他呢。他望望那开着的圆窗。好,正够大。好几个星期来,他第一回觉得高兴了。他总算找到了治疗自己病痛的良方。他拿起书来,慢慢地朗诵那一节: 舍弃了对生命的热恋, 摆脱了恐惧和希望,我们以简短的献言 感谢冥冥的上苍:幸喜生命总有尽期;死去的长眠不复起;纵使细流常逶迤, 也会平安归海洋。 他又朝那开着的圆窗望望。史文朋提供了解答。生活是要不得的,或者不如说,生活变得要不得了——叫人再忍不下去了。“死去的长眠不复起!”这一行诗打动了他,叫他深深感激。这是宇宙间的无上功德。当生活变得又痛苦又叫人厌倦的时候,死亡就会前来哄你睡去,一睡不醒。他还等些什么呀?走的时候到啦。 他站起身来,把头探出圆窗,低头瞅着拍打在船体上的乳白色的浪花。马利波萨号满载着客货,吃水很深,他用双手吊在窗上,脚就可以垂到水里。他可以无声无息地溜进水里。谁也不会听见。一阵浓雾般的浪花直溅上来,打湿了他的脸。他嘴唇上觉得咸,这味儿可真不坏。他想,要不要来篇绝笔之作,可是又一笑置之。来不及啦。他巴不得马上就走呢。 他熄了舱里的灯,免得泄漏自己的秘密,然后把双脚先伸出圆窗。他的肩膀卡住了,他就用力缩回来,把一条胳膊紧垂在身边,再钻出去试试看。轮船一摇一摆,帮了他的忙,他钻了出去,双手吊在窗上。他双脚一碰到海面,就松了手。他掉进了一片乳白色的浪花里。马利波萨号的船舷在他面前倏地溜过,活像一堵黑墙,墙上这儿那儿开着一个个灯光明亮的圆窗。它开得确实很快。他还没有弄清楚,已经掉在船尾后面了,在浪花劈劈啪啪地飞迸的海面上慢慢游着。 一条鲣鱼在他白皙的身子上咬了一口,他出声地笑了。鱼咬掉了他一块肉,这一痛才叫他想起,自己跳海是为了什么。刚才手头忙着有事干,竟叫他忘了原来的目的。马利波萨号上的灯光在远方愈来愈模糊了,他却在这里,满怀信心地游着,好像打算游到一千英里光景以外最近的陆地上去似的。 这是不由自主的求生的本能。他停止了游泳,可是一觉得海水漫到了嘴上,一双手就猛的伸出去,拍着水,使身子直往上升。他想,这就是求生的意志吧,这一想,跟着就是一声冷笑。啊,原来他还有意志哪——是啊,这意志可挺坚强,在最后关头加一把劲,就可以毁了这意志本身,从此不再存在。 他把身子竖直起来。他抬头望望那些静静的星星,一边把肺里的空气一股脑儿吐出来。他用双手双脚飞快地使劲划着,把肩膀和胸膛的上半部伸出在水面上。这是为了使沉下去时可以加一份动力。跟着他就放松了身子,一动不动地沉下去,像一尊白石像,直往海里沉。他有意把海水一大口一大口地吸进去,像人吸麻醉药那样。他一感到窒息,胳膊和大腿就自然而然地拍击着水,使他浮到水面上,又清清楚楚地看见星星了。 他轻蔑地想,这求生的意志多强啊,一边拚命不让空气给吸进自己那快胀破的肺部,可是没有用。得了,他只得换一个新法子试试啦。他把肺里吸满了空气,吸得满满的。这一来,他可以下沉到很深很深的地方。他翻过身来,一头往下扎,使出浑身力气和全部意志朝海底游去。他愈沉愈深了。他睁大了眼睛,瞅着穿来穿去的鲣鱼那虚无缥缈、磷光闪闪的身影。他一边游着,一边希望它们别来咬他,因为一咬,说不定他的紧张的意志就会垮掉。然而它们也没有来咬,他不由得感激生活在最后关头给他的这桩恩惠。 他一直朝海底游着游着,胳膊和大腿都疲乏得简直不能动弹了。他明白自己沉得很深了。海水加在他耳鼓上的压力使他痛苦,他脑子里嗡嗡地响。他眼看快受不住了,然而还是强迫自己的胳膊和大腿摆动,使自己再往下沉,直到意志猛的垮了,肺里的空气砰的一声一下子冲出来。水泡儿往上直冒,像一个个小小的气球,跳跳蹦蹦地擦过他的腮帮和眼睛。跟着是一阵痛苦和窒息的感觉。这种痛苦还不是死呢,这个想法在他那昏昏沉沉的意识里振荡着。死是不痛苦的。这种可怕、窒人的感觉还是生,是生的剧痛;生能给他的打击,这是最后一下啦。 他那不听话的手脚拍击、摆动起来,痉挛似的一忽儿动,一忽儿停,力量薄弱得很。可是他到底战胜了自己的手脚,战胜了使它们拍击、摆动的求生意志。他沉得太深了。尽这副手脚干,也永远升不到水面上来了。他觉得仿佛懒洋洋地浮在一片梦幻般的大海上。四下是一片五色缤纷的光辉,沐浴着他,覆盖他的全身。这是什么呀?这仿佛是座灯塔;可是这座灯塔就在他自己的脑袋里头——一片闪烁、耀眼的白光。光一闪闪地愈闪愈快。猛听得一阵隆隆声,响了好半天,他觉得,自己仿佛在一道望不见底的大楼梯上滚下去。眼看快滚到底了,他掉到黑暗中去啦。他只知道这么些。他掉到黑暗中去啦。他刚知道这么些,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本书由“行行”整理,如果你不知道读什么书或者想获得更多免费电子书请加小编微信或QQ:491256034 小编也和结交一些喜欢读书的朋友 或者关注小编个人微信公众号id:d716-716 为了方便书友朋友找书和看书,小编自己做了一个电子书下载网站,网址:w w w . t x t 8 0. c o m 【注释】 (1)下加利福尼亚半岛,加利福尼亚州南的一个狭长大半岛,属墨西哥,与墨西哥本土隔加利福尼亚湾遥遥相对。 (2)伯尔尼公约,1886年,英、德、意等十数国在瑞士首都伯尔尼召开会议,讨论国际间的版权问题,于9月9日通过了伯尔尼公约。后来又在巴黎、柏林等地再次开会,对公约加以修订、补充。每次都有其他的国家加入。 (3)1898年冬,吉卜林在纽约患严重的肺炎。 (4)死荫的幽谷,见《圣经·诗篇》第23篇第4节:“我虽然行过死荫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为你与我同在;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一般喻指得病将死之处境。 (5)见《冥后之园》,该诗写人对人生的悲欢离合、七情六欲都感到餍足,巴不得长眠不起,直到永远。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